试谈煤矿安全管理中的手指口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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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谈煤矿安全管理中的手指口述

试谈煤矿安全管理中的手指口述

安全是煤炭企业永恒的主题,是煤炭企业赖以生存的生命线。

近年来,全国各大煤炭企业通过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提升矿井机械化水平,加强职工安全教育,严格现场安全管理,坚决执行安全责任追究等措施很大程度上减少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煤矿安全生产筑起了一道牢固的防线,使全国煤炭行业百万吨死亡率从2000年的6.096%降至2008的1.182%,下降了5倍之多,创造了整个煤炭行业的奇迹。

但是纵观全球煤炭行业,我们国家的煤矿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据粗略统计2008年全国煤炭行业死亡人数3200余人,这个数字约是美国等先进国家的40倍左右。

另外还有大量事实研究表明,80%以上的煤矿安全事故起因于职工的不安全行为。

可见,职工安全意识淡薄,习惯性违章已经成为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最大问题。

为了改变这种现状,减少人为事故的发生,从2006年起兖矿集团、阳煤集团等先进煤炭企业相继自发的引进了“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开创了煤炭行业推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的先河。

这个方法目前在各大国有矿业集团推行的比较广泛,对于重庆地区的煤炭行业也有很深的借鉴意义。

“手指口述”起源于日本1973年开始推行的“零事故战役”。

“零事故战役”是一场旨在解决工作现场职业健康和安全问题,确保工人身心健康,实现工作现场“零事故”和“零职业病”的战役,其实施方法就是“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

“手指口述”主要是通过简单的1自我问答、自我反省,迅速集中注意力,准确预知危险源,使“人”的注意力、“环境”的安全性和“物”的可靠性达到高度统一,从而有效预防事故发生。

我们目前推行的“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在思想上传承了“零事故战役”的精髓,在内容和形式上结合煤矿实际进行了创新,取其精华,弃之糟粕,已被越来越多的煤炭企业所认可。

下面,粗略地谈谈对“手指口述”的认识以及“手指口述”推广应用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什么是“手指口述”什么是“手指口述”“手指口述”的概念、起源、原理以及意义,专家学者已经给出了专业的定位和阐释,这里不在累述。

这里就“手指口述”的特点以及“手指口述”在煤矿安全管理中的优势和作用,作以简单分析:

优势之一:

“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切中了煤矿安全管理要害。

安全管理的要害是什么?

简单的说就是对“人”的管理。

但是,煤矿职工队伍结构复杂且人员素质偏低的现状,使煤炭企业对人的管理始终无法取得实质性的突破,使大部分职工长期游离于企业的有效安全管理之外,久而久之形成了煤炭企业粗放管理的局面。

“手指口述”的推行,为企业进一步加强职工安全意识管理提供了有效途径,为企业进一步规范职工安全行为提供了有效载体,使企业对“人”的安全管理真正意义上落到了实处,使“人”在安全生产中的主导作用真正意义上得到了充分发挥。

古人云:

授之于鱼不如授之于渔。

“手指口述”的推行,不仅给了职工安全保障,更重要的是教会了职工保证安全、实现安全的本领,为煤炭企业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增添了一2个重要的砝码。

优势之二:

“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激活了煤矿安全管理潜能。

我们都知道,煤矿井下作业现场线多面广,条件坚苦,职工作业地点分散,独立作业岗位偏多,这些客观因素导致煤矿安全管理很难“深到底,纵到边”,使煤矿安全生产长期处于一个“相对安全”的不稳定状态,稍有疏忽就会酿成重大事故。

“手指口述”的推行,变企业管理为职工自律,激活了安全基础管理的每一个细胞,激发了煤矿安全管理的潜在能量。

可以说,有多少职工执行“手指口述”就有多少个现场安全管理者,职工每执行一次“手指口述”,都是一次安全警示教育,都是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充分实现了企业对所有作业现场每一时、每一处、每一人、每一事、每一物的安全有效管理。

优势之三:

“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符合了煤矿职工行为特点。

“手指口述”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其实就是安全作业规程的简单化和口语化,它有效地将职工从安全规程的条条框框中解放出来。

“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删繁就简,避虚就实,其原理通俗易懂,操作简单易学,用最简单的方式最大限度的保障安全生产,非常适合在整体文化程度偏低的煤矿职工中广泛推行,这是传统安全管理办法无法比拟的。

同时,“手指口述”内容简洁明了,操作有气势,非常符合煤矿职工顽强、正直、豪爽的性格特点和行为特点,容易在工作现场引起共鸣,容易形成浓厚的安全氛围。

“手指口述”二、手指口述”的推行“手指口述”的推行,是对现场管理和职工操作程序的一次革命,3“手指口述”将彻底改变职工长期以来形成的思维定势和行为习惯。

这注定了“手指口述”的推行是一个非常坚苦而又漫长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帆风顺。

在“手指口述”的推行初期,肯定会有部分职工出现不适应、不情愿、不接受的现象,甚至会引起少数人的强烈反对,这些都是职工认识和接受新生事物的合理反应,是正常现象。

为了尽量缩短职工对“手指口述”的认识周期,迅速形成推行“手指口述”的合力,我们澄合矿务局坚持了“强势推行”的方法。

“强势推行”,就是坚持高标准、高起点,针对手“指口述”相关内容强势开展舆论宣传,组织集中培训、进行集中动员,迅速在煤矿营造浓厚的氛围,形成良好的环境,将职工的思想和行为高度统一到“手指口述”操作上来。

1、强势推行“手指口述”,就是要强势开展舆论引导,筑牢推行“手指口述”的思想基础。

思想认识的统一,是做好任何工作的前提,特别是在职工中推广一种陌生的管理方法,强势开展舆论引导尤为重要。

在推行“手指口述”之初,主要抓好以下三件事:

一是从“手指口述”的概念、起源、意义等基本知识入手,有针对性地对职工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引导职工改变思想观念,消除模糊、错误认识,从理性的角度去正确认识“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从思想深处自觉认同接受这一新生事物;二是组织煤矿班组长以上人员集中举办“手指口述”培训班,有条件的还可以邀请有关专家讲解“手指口述”相关知识,为推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培养骨干精英;三是在条件成熟时召开“手指口述”动员大会,对“手指口述”推行工作进行统一规4划和部署,为全面深入推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营造热烈的氛围。

2、强势推行“手指口述”,就是要强势开展调查研究,确定执行“手指口述”的操作标准。

推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关键是要确定每个工种、每个岗位的“手指口述”操作标准,操作标准即要符合安全规程、符合岗位实际、符合职工操作习惯,又要突出简洁性、实用性、准确性和生动性。

这就需要企业深入一线强势开展实地调研,广泛征求职工意见。

具体应主要围绕四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深入调研:

一是针对曾发生过人身事故、设备事故以及质量事故的具体岗位进行调研,找准事故发生的原因;二是针对企业所有岗位的作业环境条件、设备设施状况进行调研;三是针对全体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行为习惯进行调研;四是对所有岗位作业时的基本动作要领、要点、操作程序进行调研。

通过调研,进一步了解职工的操作习惯,进一步掌握每个岗位的特点和差异,进一步明确执行“手指口述”的重点岗位和关键行为,为制定“手指口述”操作标准收集第一手资料。

3、强势推行“手指口述”,就是要强势开展现场指导,解决推行“手指口述”的突出问题。

“手指口述”是一个新生事物,在推广和应用的过程中肯定会存在许多问题和矛盾,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的解决,就会直接影响到职工执行“手指口述”的积极性,导致“手指口述”难以正常推行,甚至失败。

所以,企业必须强势开展现场指导,及时地发现问题、化解矛盾,为推行“手指口述”扫清一切障碍。

在指导环节上要做到三个明确:

一是明确责任部门,要形成安全检查部门牵头组织,各部门紧密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二是明确包5干队伍,要形成分管矿长包专业、分管科室包连队、连队领导包班组、班组长包作业人员的目标责任体系;三是要明确奖罚标准,要制定相应的《手指口述考核办法》和《手指口述奖惩办法》,对执行“手指口述”岗位进行奖优罚劣。

通过现场指导工作的强势开展,及时地发现并解决“手指口述”在具体推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加以及时解决。

三、推行“手指口述”需要注意的问题推行“手指口述”在煤炭企业推行“手指口述”是一门学问,更是一门艺术。

先进企业的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

在“手指口述”的推行过程中,绝对不能走过场、玩花架子、做表面文章,要力戒形式主义。

企业只有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客观规律,坚定不移地将“手指口述”落实到每一个关键岗位,根植于每名职工心中,“手指口述”才能转化为煤矿职工实现自保互保的一项重要技能,才能保障企业的长治久安。

1、在“手指口述”的推行中,要树立大安全观,切忌以点盖面。

树立大安全观,就是要树立科学的安全管理理念,建立起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坚持多法并举,实现相辅相成。

我们都知道,在煤矿安全管理中依赖任何一种单一的管理方法都是行不通的。

“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固然有诸多优势,但是也有它的局限性,我们要用发展的眼光全面地看待问题,决不能为了推行“手指口述”而忽视和削弱了其它常规安全管理办法。

准确的说,“手指口述”的推行是对煤矿安全管理体系的强化,而不是对煤矿安全管理体系的否定。

“手指口述”只有融入到安全管理体系之中,才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才能最大程6度地保障安全生产。

2、在“手指口述”的推行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切忌独断专行。

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时时刻刻站在职工的立场上想问题、做决定,尊重职工意见,维护职工利益。

职工是“手指口述”安全确认的主体,是“手指口述”的实践者和推动者。

“手指口述”的推行初期,企业一定要将职工思想教育工作放在首要位置抓紧抓好,切不可通过简单的罚款、处分等行政高压政策强制推行。

在“手指口述”操作标准的制定上,企业一定要征求每一名操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经广泛认可后方可形成操作标准。

在“手指口述”的执行过程中,企业一定要广开言路,允许职工对操作标准提出异议,允许职工在具体操作中使用方言,切不可搞一刀切,为了不必要的形式而搞“形式主义”。

3、在“手指口述”的推行中,要尊重客观规律,切忌纸上谈兵。

尊重客观规律,就是要尊重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尊重职工认识和接受新生事物的客观规律,坚持从实际出发,做到实事求是。

在“手指口述”的推行过程中,出现了有些企业为了“图省事、图方便”,直接将其他企业的经验和做法照抄照搬过来,甚至连其他企业的执行标准也按部就班,拿来就用,造成了严重的“水土不服”。

还有一些企业不宣传、不调研,找几个“秀才”编出一整套完全不符合实际的“操作标准”,项目繁多,绕口难记,职工操作起来苦不堪言。

所以,在推行“手指口述”的过程中,企业一定要结合自身实际,想自己的办法,走自己的路。

同时,企业要尽可能选择一些特殊岗位和关键岗位进行“手指口述”试点工作,选择文化程度较高的职工先学、先做,7为其他职工树立学习的榜样,待时机成熟后再逐步全面推广。

4、在“手指口述”的推行中,要做到持之以恒,切忌半途而废。

做到持之以恒,就是出现任何情况都不能动摇推行“手指口述”的信心,都不能停止推行“手指口述”的脚步。

事实证明,“手指口述”的推行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其效果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发挥出来,但是它的作用却是持续的、长久的。

企业管理层一定要消除“走一步看一步,不行就放弃”的不良心态,向全体干部职工传达出“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政治信号,自上而下坚定不移地推行“手指口述”;要进一步完善推行“手指口述”的制度保障,要从规划、实施、检查、反馈、考核等多个方面建立起长效机制,使“手指口述”的推行有规可循、有据可依;同时企业还要善于发现和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善于总结和推广发展中的经验,只有这样,“手指口述”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深入开展。

毫无疑问,“手指口述”的推行将为安全管理注入新的活力,定将企业安全管理推向一个新的高度,但是我们要清醒地看到,“手指口述”在煤炭行业的推行还处在一个初级阶段,重庆地区的推行也只是在国有矿业公司中进行了开展,还有许多矛盾和问题等待着我们去研究和破解。

只要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持之以恒地去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方法,“手指口述”就一定能够发挥出更大的效应,成为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又一制胜法宝。

89我国煤矿安全事故频发的思考自2004年10月份以来,我国煤矿重特大事故频频发生。

让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全球煤炭安全生产形势。

2003年世界煤炭产量约50亿t,煤矿事故死亡总数约8000人。

当年中国的煤炭产量约占全球的35%,事故死亡人数则占近80%。

2003年中国煤矿平均每人每年产煤321t,全员效率仅为美国的2.2%、南非的8.1%;百万吨死亡率则是美国的100倍、南非的30倍。

从数字上不难看出,我国在世界所有产煤大国中的安全生产水平还很低,差距依然明显。

那么,困扰我国煤炭工业安全生产的症结在哪里?

经济的高速发展难道一定要以安全生产事故高发为代价吗?

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究竟应当确立一种什么样的思路,才能从根本上遏制矿难频发的势头呢?

本文拟从以下8个方面加以阐述。

1政策支持与财税扶持中国能源产业目前总生产能力已经达到3.85亿kW。

2020年,到可望达到9亿kW,将超过美国整个市场能力。

美国能源市场的发展用了100a的时间,才达到将近10亿kW的一个水平,而中国只用了15a的时间就可以达到美国市场总能力一半的水平,这种增长的速度是可喜的、惊人的。

在我们惊叹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我们还要密切关注经济增长和能源行业发展之间的内在关系。

经济的增长拉动了煤炭的需求,煤炭需求的增加又需要煤炭生产设施、技术水平和产10业能力的提高来实现;同时,由于对煤炭生产设备的发展和扩张又会给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带来了一个非常大的课题。

如何协调经济、能源、工业和环境的发展关系,是我们研究煤炭产业发展战略而要全面考虑的问题。

环保的压力和社会生活品质提高对传统煤炭工业的发起了挑战,也将迅速推动“绿色开采”、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我国煤炭产业集中度低,美国前4家煤炭大企业集中度占到全部的46.7%,澳大利亚前5家占了71.5%,南非前4家占了62.3%。

2003年我国前4家煤炭企业市场集中度仅占14.6%,前8家仅占21.6%。

根据国务院重点支持大型煤炭基地建设的精神,我们的各级政府应加大扶持力度,促进煤电联营,把具有发展潜力的矿区作为大型的煤炭基地。

加快建设“双高”矿井,全面提高和改进煤矿开采技术能力。

加大小型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力度,要对小煤矿逐一进行排查认定,凡按规定应关闭的矿井,必须立即予以关闭。

政府的财税支持是煤矿生存、改革和重组的关键因素。

进一步完善政策,努力为煤炭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环境。

加快落后矿井的淘汰工作,对现有煤矿进行资源整合,推行采矿权公开招标拍卖,建立合理的煤炭价格形成机制,切实减轻煤炭企业税收负担,支持企业处理不良资产,稳定煤炭进出口政策。

2严格行政执法加大整治力度自2002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2004年度中国煤矿安全生产有可能创出历史最好水平,全年事故死亡人数有可能降低到近20a来的最低点。

全国煤炭安全生产形势整体11向好,局部依然严峻。

(1)煤矿外部监督力量需要加强。

我国煤矿监察人员一般从当地公务员中选出,没有特殊情况是不会进行异地调动的,这就导致在一些地方,煤矿企业和煤矿安全的监督者暗地结成利益联盟,使得煤矿企业的外部监督力量形同虚设。

因此,我们应当采用国际通用办法,完善监督职能,建立一支独立的煤矿安全监察队伍,各地煤矿监察员实行常年轮换制,每2年轮换1次,如遇1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调查,当地安全监察员不得参加。

(2)建立煤矿安全生产资格准入制。

在中国,申请开矿却不需要很多的硬性资格条件,这就导致了许多煤矿主,特别是中小型煤矿的企业主们素质比较低,他们为追求产量,违章指挥,漠视法律法规,这样的企业管理水平,大大增加了煤矿企业的安全风险。

因此,煤矿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必须接受安全资格培训,并经煤矿安全监察部门考试合格后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凡未取得矿长安全任职资格证书的一律不得担任矿长。

(3)实行煤矿特种行业从业人员上岗制度。

井下作业属高危特种行业,煤矿从业人员必须接受特种培训,并经煤矿安全监察部门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4)提高采矿准入门槛。

逐步实行资源有偿使用政策,提高采矿准入门槛。

要开办煤矿,首先要取得采矿权。

采矿权是通过按法定程序进行的公开招标拍卖的。

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进一步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下决心对不符合安全生产的煤矿进行整顿;对经12过整顿治理的煤矿,仍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规定的,强行关闭。

建立社会公信力制度,重罚缺乏公信力的煤矿经营者。

根据国家煤矿安全专项整治精神,严格执行“七个一律关闭”政策,使煤矿法人铭记“不是煤矿消灭事故,就是事故消灭煤矿”的原则。

(5)呼吁颁布矿难赔偿相关法律法规。

政府作为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应尽快出台矿难赔偿法律或条例,提高矿难赔偿标准,要让矿主出了事故赔不起,从而体现出政府对生命的关爱和对“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重视。

针对频繁发生的矿难,,煤矿企业为安全事故所付出的违规成本实在太低了,死1个人,往往只需要赔上几万元就能摆平,这样对生命的低估价,死亡矿工的赔偿金与煤矿矿主的高额收益相比根本不成比例,这不足以促使矿主对安全生产的重视。

山西省近期规定,因煤矿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矿主所付赔偿金不得低于20万元。

同时,发生1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乡镇煤矿,将被依法吊销有关证照,由政府收回采矿权重新公开拍卖。

强制性提高死亡矿工的赔偿标准,就是要警示、督促煤矿业主加大安全投入,提高煤矿安全水平,维护矿工的生命财产权益。

要让事故不发生,就要让事故发生不起,让业主出了事故赔不起。

所以我们应增加矿主违规成本,提高全社会的风险意识。

这样才能体现对人的安全权、生命权、健康权的尊重。

3科学技术是煤矿安全生产的有力保障目前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全国采煤机械化程度仅仅为45%左右,除了部分国有大矿之外,大多数煤矿生产技术水平比较13低,装备相对比较差,效率比较低,特别是乡镇煤矿,基本上是非机械化开采。

全国大约有200万左右的矿工还从事手工采煤。

而发达国家采煤机械化程度则接近或达到100%。

加上煤矿安全人才匮乏,煤矿科技含量很低,导致的结果就是抵御事故灾害的能力严重不足。

因此,我们应该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加速实施“科技兴安”战略,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生产力水平,已成为当务之急。

要加强安全生产科技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利用先进技术将瓦斯变害为宝,转化为可利用能源为人类造福。

(2)建立省、市、县、矿预警机制,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加快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尽快拨专款用于省、市、县、矿四级瓦斯监控系统建设,建立省、市、县、矿四级煤矿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增强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能力。

4确保充足的安全投入许多煤矿经营者认为,加强安全生产,就得加大资金投入,势必会增加产品的生产成本,造成产品价格的提升,企业的竞争力的下降。

但是,面对可能发生的诸多安全事故,他们都心存一线侥幸,以为灾难不会降临在自己身上。

更有甚者,认为安全投入是连环保投入都不如的纯投入,这样的投入能不投就不投。

我国每年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大概是2000多亿元,占我国GDP总量的近2%。

从众多的事故案例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几乎所有矿难企业的背后都存在着安全意识不强、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不到位14等诸多安全隐患。

这就告诉我们:

要加强安全生产,就需要加强安全投入,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提升企业的管理和生产力水平,那么,产品质量和企业的竞争力也会跟着提升,而所有的这一切,最终都表现为事故的减少或者不会发生。

只有这样,我们的煤炭企业才能驶入一个良性发展的轨道。

5强化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追究多年来,某些地方和部门官员因管理不严,对违规现象熟视无睹,使监督检查流于形式,一个个漏洞没能及时弥补,一起起事故隐患终于酿成大祸。

事后,对责任官员的问责往往困难重重。

实际上,我们缺少的是不折不扣执行法律法规的“制度和制度文化”。

加大对因违反全生产各类法律、法规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责任人的处罚力度。

特别是发生重特大事故的煤矿主要负责人,应取消其矿主资格。

对企业负责人,要实行安全生产责任一票否决制。

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主政以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论断,“问责制”气候业已形成。

短短1a多来,从对重庆开县井喷事故以及北京市密云县“2?

5”特大伤亡事故、吉林市中百商厦“2?

15”特大火灾事故中负有责任官员的引咎辞职,我国刮起了问责“风暴”。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黄毅首次把引咎辞职机制引入安全事故处理,但其未来的意义远不止于安全生产领域。

官员问责制有助于强化领导干部的权责意识,约束其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

官员问责制是建设现代责任政府的本质要求,也是顺利推进中国法治进程的重要保证。

156超能力生产是事故频发的诱因国家安监局王显政局长在2004年12月13日召开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视频调度会议上说:

“全国具有安全保障的生产能力仅12亿t,而实际产量却高达19.5亿t,那就是说有7.5亿t是缺乏安全保障的。

”近期煤矿重特大事故多发,超能力生产是主要原因。

目前我国煤炭需求急剧上升,但对煤矿的安全投入无论是资金投入,还是人力物力都跟不上煤矿本身的发展和市场需求。

煤矿超能力生产给安全生产造成很大压力。

本来我国煤矿的瓦斯灾害就很严重,高瓦斯矿井占45.97%,超能力生产不仅导致井下供风不足,安全隐患突出,而且造成近三分之一的国有煤矿出现程度不同的采掘失调等一系列问题。

陈家山矿核定能力150万t,2004年前10个月已产煤210万t。

2004年1-10月份,河南省共生产原煤1.26亿t,同比增长29.3%;其中,省属六大国有煤矿完成原煤产量6407万t,同比增长16%。

为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河南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04年11月至2005年1月,省属六大国有煤矿全部限产,严禁超能力开采。

河南省煤炭工业局要求,省属国有煤矿要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从源头上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同时,各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必须认真核准岗位定员,严格控制下井人数,严禁超计划生产。

对弄虚作假、超计划生产的单位,一经发现,矿井主要负责人就地免职。

从一系列重大举措中,足以看出河南省委、省政府坚决遏制事故力保煤矿安全的决心。

7加强事故预防措施16在安全科学的理论研究中,有一条被称作是“事故法则”的“海恩法则”,即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

也就是说,任何的严重事故都不是偶然的,几乎所有的灾难都是多个事故隐患和安全漏洞的叠加。

中国地质大学工程技术学院院长、国内知名的安全生产专家罗云教授指出,从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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