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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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模板

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19〕5号)、《福建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教育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教职成〔2019〕2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育人机制,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推动学校树立科学的人才观,转变育人方式,客观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状况,为用人单位录用和高等学校招生提供重要参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全面发展,注重考察学生综合素质、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坚持关注成长,重视发掘学生职业潜能,加强学习规划和生涯规划指导,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与多样成才。

坚持事实依据,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真实反映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情况。

坚持客观公正,建立综合素质评价审核制度,健全公示和举报投诉机制,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反映学生在校表现。

三、评价内容

(一)思想品德。

主要考察学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法治意识和行为习惯养成情况。

重点记录学生品行日常表现和突出表现,特别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情况,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情况,反映学生爱党爱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文明友善、团结互助以及责任担当等现实表现。

客观记录学生品德日常表现和关键表现,学生违法、违规、违纪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个人档案。

(二)学业成绩。

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专业知识与技能解决问题的能力。

重点记录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以及实习(实训)成绩。

(三)体育素养。

主要考察学生的体育锻炼习惯、健康生活方式、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心理素质以及合作精神等。

重点记录学生日常体育参与情况,《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主要结果,体育与健康课程知识掌握情况,1-3项体育运动技能发展水平,体育运动效果与比赛成绩,每天1小时自觉参加体育锻炼情况等。

(四)艺术素养。

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

重点记录学生在《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测试主要结果,在学习音乐、美术、书法、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艺术课程方面表现出来的爱好与素养,参加艺术实践活动的经历与成果等。

(五)劳动素养。

主要考察学生的劳动观念、劳动能力、劳动精神、劳动习惯和品质等劳动素养发展状况。

重点记录学生参加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情况,学时(不少于16学时)学分完成情况,注重课内外劳动过程和结果体现,真实反映学生自我管理生活,参加校内外公益服务性劳动,运用专业技能为社会、为他人提供相关公益服务,职业劳动技能掌握,职业荣誉感责任感以及积极向上的劳动精神和认真负责的劳动态度养成情况。

(六)职业素养。

主要考察学生在技能竞赛、创新创业、科技发明等活动中专业技能、能力素质方面的表现情况等。

重点记录学生参加实习实训、专业技能考核、1+X证书制度试点职业技能考证及各级各类技能大赛表现情况等,反映学生职业规范、职业行为、职业精神和创新精神等情况。

四、评价程序

省级建设“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省级管理平台)。

各中等职业学校须在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入学后,在省级管理平台上为其建立综合素质评价的基础档案,及时录入学生各个维度在各学期的发展结果,学生毕业前汇总生成《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附后)。

评价采取客观记录和评议评定相结合、自评与他评相结合、过程评价与结果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评价记录要遵循如下程序:

(一)客观记录。

各校要按照本实施办法要求,自主制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确定评价指标、评价标准,有条件的学校适时建设学生成长记录信息化平台。

教师要指导学生客观记录成长过程中反映综合素质主要内容的具体活动,多视角、多侧面、多渠道收集相关事实材料,及时记录学生成长材料。

材料可以灵活采取文字、照片、录像等形式。

(二)整理遴选。

每学期末,教师指导学生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和典型事实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

重要活动记录、事实材料要真实可信、有据可查。

寒暑假材料计入下一学期。

(三)公示审核。

除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外,每学期末或次学期初,学校必须在班级、公示栏或校园网等显著位置,将拟录入省级管理平台的学生综合素质信息内容及其佐证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确保材料真实客观。

开发信息化过程记录平台的地方或学校,可在其平台上对有关信息及佐证材料进行公示。

(四)录入系统。

学生等用户及时将经公示无异议的信息内容录入省级管理平台中的相关位置,班主任及有关教师负责审核确认录入的信息。

学校负责将学生课程学习成绩、参加的校内活动情况等录入省级管理平台。

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评价程序,在新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完成上学期相关信息核实与确认提交工作。

信息确认提交后,学生、教师、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可按规定的权限,查看相关内容,但不得更改。

如确需更改,学校须在公示后提出申请并报主管教育部门审批。

(五)形成档案。

学生毕业前,学校根据每学期录入的材料进行归类汇总,由省级管理平台自动生成《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经学生确认后在本校公示。

公示无异议的,经学生、班主任、校长签字以及学校盖章后存入学生档案。

五、评价结果及应用

(一)毕业总评

综合素质毕业总评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综合素质毕业总评为不合格:

1.受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者;

2.有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言行,经教育不改者;

3.未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或课程),未达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条件;

4.学业水平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合格性考试、专业基础知识合格性考试、专业技能考核有一门以上不合格;

5.实习考核不合格;

6.劳动素养学段综合评价不合格。

(二)结果应用

1.综合素质毕业总评合格是学生毕业的必备条件。

2.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是学校推荐就业和用人单位招聘的重要参考。

3.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是高校招生录取的主要参考。

六、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教育厅负责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完善规章制度和监控评价过程,全面监督、指导中职学校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做好咨询、投诉、复核等事项的服务与处理。

(二)健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

省教育厅委托省电化教育馆负责研制、开发、维护省级管理平台,保障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顺利实施。

鼓励各地和中职学校自主研发应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记录信息化平台,由各地和中职学校自主管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过程性材料。

省级管理平台免费提供数据上报接口,供地方和学校自主对接。

(三)强化规范管理。

综合素质评价由中职学校具体实施,要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校长担任组长。

要明确本校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要求,制定具体评价方案及实施细则,并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布。

要注重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指导学生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材料,并确保材料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

(四)建立公示与投诉制度。

中职学校要制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公示制度;对录入信息管理平台的学生信息(除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外)及评价结果要及时公示。

对公示的综合素质评价内容有异议的,学生可向所在学校、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省教育厅逐级投诉。

高等院校在招生过程中发现不实信息可向省教育厅举报投诉。

对学生、学校和社会机构的举报投诉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应成绩,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对责任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本实施办法自2020年秋季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开始全面实施。

2018级、2019级学生仍按《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闽教职成〔2016〕56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

附件

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

1.基本信息表

学校(盖章):

学生照片(与毕业证书同底,2寸、蓝底、正面免冠照。

姓名

民族

出生年月

籍贯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全国学籍号

专业

学制

入学年月

学籍变更情况

年月日由(因)转入(休学)

感兴趣的

职业/专业

1

2

3

自我评价(介绍学生的个性特点、个人爱好、专业才能和发展潜能等方面的突出表现,结合典型事例说明学生的专业志向、职业兴趣和社会责任感等,500字以内)

年月日

教师评语(审核确认学生自我评价的真实性;综合学生三年成长经历,对学生作出简要评价;200字以内)

教师签字:

年月日

综合素质毕业总评

合格/不合格

审核人

2.思想品德

活动项目

起止时间

活动名称及成效

审核人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

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文明风采”活动

党团活动

志愿服务

主题班会

……

奖励项目

奖励级别

奖励时间

奖励单位

审核人

□国家□省□市

□区县□学校

……

违法违规项目

处罚时间

处罚单位

审核人

考试舞弊

……

是否有犯罪记录

□是□否

审核人

说明:

对在校期间因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判处刑罚(含未收监执行)而学籍仍保留的违法犯罪学生,其违法犯罪记录应填“是”。

3.学业成绩

类型

科目

修习课程成绩

学分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上学期

下学期

上学期

下学期

上学期

下学期

公共

基础

课程

思想政治

语文

历史

数学

外语

信息技术

体育与健康

艺术

劳动专题教育

物理

化学

公共选修课

……

公共基础课小计

专业

技能

课程

专业核心课

……

专业课

……

实训课

……

实习

实习考核结果:

审核人:

是否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或课程:

是/否

审核人:

学业水平考试

考试科目

全省统考成绩

校考成绩

补考成绩

审核人

计算机应用基础

——

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卷Ⅰ

——

专业基础知识综合卷Ⅰ

——

专业技能考试

——

实习实训报告

学生结合自己校内实训、顶岗实习和参加校内外技能大赛等专业技能学习实践经历,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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