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双减工作实施方案双减政策仅供参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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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双减工作实施方案双减政策仅供参考
开展“双减”工作实施方案双减政策(仅供参考)
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学校高质量发展,构建学校良好教育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有效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AAA(校长)
副组长:
BBB(副校长)、CCC(教导主任)
成员:
级主任、教研组长
组长及副组长负责学生双减工作方案制度的制定、实施及督查工作,各个成员是学生双减工作的具体实施者及宣传者。
三、工作原则
(一)、校内服务要提质增效充分发挥学校育人主渠道作用,加大改力度,统筹校内校外教育资源,统筹课内课后两个时段,对学校教育教学安排进行整体规划,全面系统打造学校育人生态。
提升校内教育服务质量,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让每个学生在校内能够学得会、学得好、学得足。
(二)、学生自愿。
根据学生和家长的需要,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充分征求家长的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措施、收费等事项,方便学生及家长选择。
(三)、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遵循教育规律,着眼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保障学生休息权利,明确家校协同责任,不断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四)、坚持目标导向和评价导向原则。
准确把握“双减”、“五项管理”核心要义,确立科学的育人目标,确保正确的教育发展方向,全方位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解决广大家长急难愁盼的问题。
(五)、确保质量。
结合学校实际、办学特色、学生学习和成长需求,积极开发设置课后服务项目,切实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和有效性。
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六)、坚持育人为本、回应关切。
遵循教育规律,从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出发,整体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与期盼,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
四、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双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将课后服务作为解决家长急难愁盼问题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作为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重要举措。
按照"能开尽开、应开必开”的工作要求,“一校一案”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做好人员调配、服务内容安排、经费保障、安全管理等各项工作,确保2021年秋季学期基本实现市城区、县城及乡镇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五、落实减负措施
(一)、落实课后托管工作
1、课程安排。
课后托管不上文化课,主要是作业辅导和各项素质培训班。
2、质量评价。
通过学校评分和家长进行评价,既要把学生和家长的多重负担实实在在地减下来,又要实实在在地提高教育质量,亦即“减负增效”,真正提升校内的教育质量。
3、教师安排。
本校教师自愿参与,通过素质训练营平台聘请校外非学科培训机构参与托管。
4、我校课后校托管服务遵循“教师自愿、学生家长自愿、校内实施、成本分担、有效监管”的原则,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以和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强化公益属性。
5、教师安排。
本校教师自愿参与,通过素质训练营平台聘请校外非学科培训机构参与托管。
6、托管时间。
周一至周五中午:
12:
00至13:
30;下午:
16:
00至17:
00(一二年级);下午16:
40-17:
40,参与托管的学生可自由选择。
(二)、提高教学效益
1、完善课程架构。
学校保证开齐、开足。
开好国家规定课程,积极开发拓展性课程,满足学生多样化选择,促逬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
优化教学方式,强化教学管理,提升学生在校学习效率。
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做到应教尽教,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积极探索实施入学适应期过渡性活动课程。
2、实施科学评价。
注重过程评价,树立正确评价观。
严格规范考试次数与要求,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
严禁组织学生参加任何形式。
任何范围的联考或月考。
降低考试压力,改进考试方式,不得有提前结课备考、违规统考。
考题超标、考试排名等行为,坚决克服唯分数的倾向。
3、实现课堂优化。
教研组开展随堂听课,了解课堂教学现状,进行有针对性的一对一指导,以此提高全体教师的课堂教学能力。
教师认真备课,做好备。
讲.批。
辅.研工作,把控课堂主命脉,让学生在课内有所得、有进步,提高教学质量,让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
(三)、从严管理教材、教辅。
严禁滥派、滥订、滥发和搭载各种教辅材料,加强教辅材料进校园检查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规范校园学习类APP使用管理,凡未经审查备案的APP,学校、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使用。
(四)、推动课后服务全覆盖。
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结束时间要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
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
不断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尽量吸引有需求的学生每周5天都参加课后服务。
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
(五)、优化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效益
全面遵循“零起点”原则和'‘等第制”评价,一、二年级按照"七个一”要求完善对学生日常学习态度、兴趣、习惯的培养和记录,严禁布置书面回家作业。
三至五年级严格按照各学科《评价指南》的要求,加强对学习基础素养的实践与研究,规范评价内容和评价结果的呈现。
1、提高课堂实效
加强组内相互研讨,深刻领会教学内容实质,明确教学重点难点,精心设计教学方案和练习作业,提高课堂教学针对性和实效性。
发挥管理人员和教育教学能手、教坛新秀的专业引领作用,深入课堂听推门课,诊断课堂教学,促进教师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确立课堂效率意识,最大限度地发挥课堂教学实效。
2、规范教学管理
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工作,通过实施新课程,加强规范课程管理和教学管理,建立适应新课程要求的教学常规与教学管理机制,建立学校质量保障体系。
3、加强教学研究
依托教研组开展提高教学有效性的实践研究,在课堂教学中,努力改进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采用有效的策略与方法达到"双减”的目的,关注学生的兴趣、习惯、能力的培养,促进学生可持续发展学力的提升。
(六)、广泛宣传,正确认识“双减”辩证关系。
1、召开教师会议,组织学习“双减”工作的有关文件,领会精神实质,深刻理解"双减”的深远意义。
2、召开教育会议,组织教师学习“双减”工作的有关教师业务学习的时间,组织教师从理论与实践两个层面开展“一堂好课的标准”、“如何有效转化后进生”,“切实推进素质教育”等专题研讨,辩证认识“双减”工作。
3、利用网络平台、电话等多种形式,向家长、学生宣讲素质教育观、全面发展观,做好双减的宣传工作,取得家长和社会的理解、支持和监督,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双减工作。
(七)、推动课后服务全覆盖。
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结束时间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不断提高课后服务质量。
(八)、科学制定学校教学计划。
保证开齐开足课程。
要特别重视体育、音乐、美术、科学、综合实践等课程的开设,不得随意挤占课时。
不得随意增减课程课时,不得随意增加课程难度,不得随意加快教学进度。
坚决杜绝教师课堂上有意少讲、“课堂内容课外补”现象。
六、检查评价
(一)、查摆问题,积极整改。
找准找实课业负担突出问题。
对照学习内容,采取学生、家长提、自己找、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从作息时间、考试评价管理、课程开设、体育锻炼、课堂有效教学、有偿家教、教辅资料等方面查找课业负担问题具体表现,注重从学生、家长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中查摆突出问题,对照双减有关规定进行检查,明确双减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开展课业负担调查。
组织学生、家长参与整治过重课业负担活动,开展课业负担情况调查,采取问卷等形式对教师进行专项测评,测评结果与考核挂钩,对教师作业设计质量进行考评。
(二)、坚持以学定考,充分发挥考试的作用。
学校认真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
每学年定期组织考试主要是通过对学生多种能力的考察,结合考试,正确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反馈学生阶段性学生成果,以利于让学生在下一步学习过程中吸取经验教训,改正不足,发现自己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自己的能力。
教师要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确定考试内容,不出偏、怪考题;教师在出题过程中要认真筛选有针对性,基础性的试题,考试难度要适当。
学校和班级不得公布学生个人和集体成绩、名次等信息,校内不开展学生考试成绩排名。
(三)、学校督导员和监察小组不定期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四)、强化监督检查。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属地、部门、学校及相关责任人,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督查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七、组织实施
(一)、经费保障
收费范围
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收费范围为乡镇及以上学校。
乡镇寄宿制学校课后服务收费对象为非寄宿生。
注:
(1)村小学、教学点不纳入收费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支持学校开展。
(2)初中学校工作日晚自习不纳入课后服务收费范围,不能收取学生费用,可采取财政补贴的形式保障费用。
收费标准
(1)中小学收费标准
校内课后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收费范围,按照自治区出台的相关价格政策执行。
(2)午托服务
小学午休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午餐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
经费管理
市、县(市、区)教育部门要设立收费专用账户,统一收取直属学校的校内课后服务费用,由学校按照报账形式支取。
各县
(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专项管理账目,专款专用,期末公示收支情况,自觉接受学生及家长监督。
经费支出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审批制度,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发放教师课酬、管理人员(包括班主任、中层干部、校领导、财务人员、工勤人员等)费用,按参与学生人数补助学校水电费,并根据实际情况补偿学校设备购买或维修费。
(二)、服务方式
1、校内课后服务,坚持以学校为主,校外机构为有益补充的模式。
学科类课后服务必须由学校承担,不得引进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
2、合理引入社会机构开展课后服务。
因学校条件限制,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入学校开展课后服务需经过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遴选审批同意,且不能开展学科类课后服务。
要建立评估退出机制,对出现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等问题的培训机构,坚决取消培训资质。
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好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在课后服务中的积极作用。
3、学校利用自身资源开展课后服务。
师资以本校教职工为主,各县(市、区)各学校要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在按质按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后,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并向其发放合理报酬。
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考虑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因素,要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项目,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
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
学校师资力量不足的,可以临时聘请退休教师、体育教练、文艺科普工作者、能工巧匠、非遗文化传承人等校外专业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临时聘请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并符合相关管理规定,临时聘请人员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
(三)、材料报备
1.学校拟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必须由学校向所属教育主管部门报备。
2.学校自主组织实施的,报备材料包括:
服务实施方案、设施设备和管理人员配备、临聘人员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及应急预案、服务人员劳务报酬发放标准、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情况;
3.学校引入社会机构开展课后服务的,报备材料包括:
学校与引入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服务实施方案、设施设备和管理人员配备等。
(四)、经费保障
收费范围
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收费范围为乡镇及以上学校。
乡镇寄宿制学校课后服务收费对象为非寄宿生。
注:
(1)村小学、教学点不纳入收费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支持学校开展。
(2)初中学校工作日晚自习不纳入课后服务收费范围,不能收取学生费用,可采取财政补贴的形式保障费用。
收费标准
(1)中小学收费标准
校内课后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收费范围,按照自治区出台的相关价格政策执行。
(2)午托服务
小学午休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午餐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
经费管理
市、县(市、区)教育部门要设立收费专用账户,统一收取直属学校的校内课后服务费用,由学校按照报账形式支取。
各县
(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专项管理账目,专款专用,期末公示收支情况,自觉接受学生及家长监督。
经费支出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审批制度,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发放教师课酬、管理人员(包括班主任、中层干部、校领导、财务人员、工勤人员等)费用,按参与学生人数补助学校水电费,并根据实际情况补偿学校设备购买或维修费。
附赠篇:
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双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将课后服务作为解决家长急难愁盼问题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作为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重要举措。
按照"能开尽开、应开必开”的工作要求,“一校一案”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做好人员调配、服务内容安排、经费保障、安全管理等各项工作,确保2021年秋季学期基本实现市城区、县城及乡镇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成立学校“双减"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AAA(校长)
副组长:
BBB(副校长)、CCC(教导主任)
成员:
级主任、教研组长
组长及副组长负责学生双减工作方案制度的制定、实施及督查工作,各个成员是学生双减工作的具体实施者及宣传者。
三、指导思想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学校高质量发展,构建学校良好教育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有效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四、精细“五项管理”减轻学生负担
(一)严控手机使用,家长榜样引领
2021年1月15日,教育部出台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通知明确规定:
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电话手表)带入校园。
鉴于此,学校对手机管理作出明确规定:
1、细化管理措施。
学校正细化手机管理规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学校手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将制定具体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
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或提供其他便捷家长联系学生的途径等措施,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
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教师应通过课堂板书方式给学生当面布置作业,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2、做好家校沟通。
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严格控制学生居家使用电子产品,防止学生沉迷网络。
家长老师及时保持沟通,掌握学生身心健康状况,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3、严格禁止学生带手机进入教室,充分利用家校微信群做好宣传教育,争取家长的配合和支持。
建议家长榜样引领:
1、不让孩子将手机、电话手表等带入校园。
学生在校期间,家长如需与孩子联系,可通过班主任进行沟通。
如果确有带手机入校的需求,须经家长同意.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进校后手机交由班主任统一收起,班主任及时交到学生德育处统一保管,放学后归还。
电话手表的使用规则与手机相同。
2、家长以身作则,言传身教。
家长应以身作则,尽量不在孩子面前玩手机,切忌自身沉溺于手机和网络,给孩子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与学校一起对孩子合理使用手机进行教育引导,形成育人合力。
(二)严控手机使用,家长榜样引领
2021年1月15日,教育部出台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通知明确规定:
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电话手表)带入校园。
鉴于此,学校对手机管理作出明确规定:
1、加强对学生手机使用的教育引导。
学校要通过多种途径告知家长和学生过渡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
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严格控制学生居家使用电子产品,引导学生科学上网、文明上网,防止学生沉迷网络行为,减少学生手机等电子产品使用时长。
家长教师及时保持沟通,掌握学生身心健康情况,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2、家校沟通顺畅
家长如有急事,可以打班主任或科任老师的电话、或通过班级微信群由班主任和科任老师代为传达;如果家长确实需要每天或经常与孩子联系,了解孩子在校的生活和学习及表现情况的,可以通过微信群,请班主任代为传达。
学生如需要联系家长,可借教师电话或者保安室固定电话进行联系。
3、课堂远离手机。
学校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教师应通过课堂板书方式给学生当面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学生单独利用手机完成作业,不得布置需要使用手机完成的作业,让学生的学习远离手机,不依赖手机。
建议家长榜样引领:
1、不让孩子将手机、电话手表等带入校园。
学生在校期间,家长如需与孩子联系,可通过班主任进行沟通。
如果确有带手机入校的需求,须经家长同意.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进校后手机交由班主任统一收起,班主任及时交到学生德育处统一保管,放学后归还。
电话手表的使用规则与手机相同。
2、家长以身作则,言传身教。
家长应以身作则,尽量不在孩子面前玩手机,切忌自身沉溺于手机和网络,给孩子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与学校一起对孩子合理使用手机进行教育引导,形成育人合力。
(三)严控手机使用,家长榜样引领
2021年1月15日,教育部出台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通知明确规定:
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电话手表)带入校园。
鉴于此,学校对手机管理作出明确规定:
1、严禁用手机布置作业。
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教师通过课堂学生当面布置作业,不用手机布置作业,不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2、进入校园的智能电话手表,请家长按照在校时间,将电话手表设为禁用模式,可由学生自行保管。
学生在上课期间,电话手表铃响,拨打、接听电话;用电话手表发、看短信息;玩电话手表(如听音乐等)均视为违纪。
3、中小学校出台加强手机管理相关举措或办法;制定手机管理以及带入校园申请制度;对学生合理使用手机进行教育引导;严格执行学生手机不得带入课堂的规定;设立手机统一管理场所、保管装置和安排手机保管责任人;原则上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建议家长榜样引领:
1、不让孩子将手机、电话手表等带入校园。
学生在校期间,家长如需与孩子联系,可通过班主任进行沟通。
如果确有带手机入校的需求,须经家长同意.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进校后手机交由班主任统一收起,班主任及时交到学生德育处统一保管,放学后归还。
电话手表的使用规则与手机相同。
2、家长以身作则,言传身教。
家长应以身作则,尽量不在孩子面前玩手机,切忌自身沉溺于手机和网络,给孩子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与学校一起对孩子合理使用手机进行教育引导,形成育人合力。
(四)严控手机使用,家长榜样引领
2021年1月15日,教育部出台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通知明确规定:
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电话手表)带入校园。
鉴于此,学校对手机管理作出明确规定:
1、加强教育引导,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
2、通过国旗下讲话、班队会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
同时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3、学校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通过家长会、班级群等方式,告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
让家长了解学生使用手机的利与弊,不要盲日听从孩子的话,告诉孩子,不要沉迷于手机游戏与网络,告诉孩子要能正确使用手机。
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建议家长榜样引领:
1、不让孩子将手机、电话手表等带入校园。
学生在校期间,家长如需与孩子联系,可通过班主任进行沟通。
如果确有带手机入校的需求,须经家长同意.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进校后手机交由班主任统一收起,班主任及时交到学生德育处统一保管,放学后归还。
电话手表的使用规则与手机相同。
2、家长以身作则,言传身教。
家长应以身作则,尽量不在孩子面前玩手机,切忌自身沉溺于手机和网络,给孩子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与学校一起对孩子合理使用手机进行教育引导,形成育人合力。
五、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筹推进、稳步实施。
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规定,积极推广典型经验,深入探索推进重难点问题治理,确保“双减”工作平稳有序。
(二)坚持育人为本、回应关切。
遵循教育规律,从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出发,整体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与期盼,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
(三)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遵循教育规律,着眼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保障学生休息权利,明确家校协同责任,不断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四)坚持多样性和发展性并举的原则。
多布置适合学生年龄特点、贴近学生生活实际的实践性作业和过程性作业,逐步实现作业形式多样化、个性化。
六、具体双减实施方案
(一)科学制定学校教学计划。
保证开齐开足课程。
要特别重视体育、音乐、美术、科学、综合实践等课程的开设,不得随意挤占课时。
不得随意增减课程课时,不得随意增加课程难度,不得随意加快教学进度。
坚决杜绝教师课堂上有意少讲、"课堂内容课外补”现象。
(二)严格执行课程计划。
1、教师严格按照各学科课时量安排教学,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减课程和课时。
2、各科教学要严格按照市颁发的课程标准开展教学,不得随意加深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要求。
3、各科教学要严格按照市颁发的课程标准开展教学,不得随意加深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要求。
4、严格根据《市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
(三)优化教学方式。
要注重培育科学精神和实践能力,注重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引导学生主动思考、积极提问、自主探究。
坚持“五育并举”。
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大力培养学生运动兴趣、运动技能、运动习惯,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
改进学校美育教学,鼓励特色发展,将艺术实践活动纳入课程管理,促进每个学生形成艺术特长和爱好,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
加强劳动教育,引导学生热爱劳动、积极参与社会实践。
(四)夯实家访制度
把落实“双减”工作融入家访的内容之中,明确要求班主任每年全班家访不少于1次,面对面咨询家长对学校“五项管理”或“双减”工作的建议,发现问题马上反馈领导小组及时整改,把“双减”工作落地做实。
(五)坚持不懈地做好教学常规工作,不断提升常规工作标准,减轻学生负担
1、严格规范考试和招生管理。
学校组织的每学期考试不得超过2次(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组织1次考试)。
严禁组织学生参各种形式的统考、联考或月考。
严格规范招生管理,加强学生学籍管理。
2、建立健全作业评价体系。
使用鼓励性语言,倡导阳光评价和多元评价,不断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探究能力、创新能力。
3、加强集体备课制。
学校要切实加强校本培训和校本教研,提高教师的作业设计能力,组织教师研读课程标准,梳理教材,明确学科知识体系和认知要求,掌握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