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报建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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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报建指南
第一章: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一、住房与房地产科
序号
业务
范围
申请办理所需资料
承办
时间
批复文件、材料
1
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点
1、申请报告书(说明项目、用位置、面积、拟建项目及工艺、用地条件的特色要求;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各一份(复印)。
15天
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点
2
建设工程规划建设要点
1、申请报告(说明项目性质、特殊要求等);
2、已批准的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方案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红线图)各一份(复印件)。
10天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点
3
建设用地规划设施方案
1、申请报告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各一份(复印件);3、用地规划设计要点(复印件);4、环保、消防等有关方案一份;5、用地规划设计方案一份。
15天
1、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方案批复
2、批准的用地规划方案(一式四份)
4
建设工程规划设施方案
⒈申请书;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用地红线界限图复印件;⒊《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原件核对);⒋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计委立项);⒌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⒍总平面图、单体建筑平、立、剖设计图(附电子文件)、建筑效果图(一式二份、装订成册);⒎经办人身份证明(联系电话)。
10天
5
建设项目选址手续
1.申请函2.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3.国家(或省、市)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函5.银行资信证明;6.《建设项目选址意见申请书》
7.《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或经规划批准的总平面图复印件;8.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9.市国土资源局有关建设用地指标文件;10. 经办人身份证明及联系电话。
15天
6
建设用地规划手续
1.申请函2.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3.国家(或省、市)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
4.银行资信证明;5.经办人身份证明及联系电话。
15天
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
7
临时建设用地规划申请
⒈申请书;
⒉相关部门证明文件;
⒊用地使用性质证明;
⒋临时用地设计平面图;
⒌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⒍经办人身份证明(联系电话)。
15天
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8
8
新建工程
新建工程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3、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文件(复印件)
4、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5、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7、中标通知书(原件)或直接发包审批表(复印件)
8、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复印件)
9、施工组织设计(原件)
10、监理手续(复印件)
11、质量监督手续(复印件)
12、安全监督手续(原件)
13、资金保函或证明(复印件)
14、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15、施工合同(复印件核对原件)
16、消防审批文件(复印件核对原件)
17、《噪声排放许可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18、工程预算书(复印件)(直接发包工程)
19、意外伤害保险保单及相关资料(复印件核对原件)
20、注册建造师证(二级以上)或项目经理证(三级)(原件)、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原件)
21、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管理手册(原件)
22、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证(C类)原件
23、工资保证金缴交凭证
2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15天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9
扩建、改建
工程
1、申请书;
2、用地红线界限图及所办材料资料;
3、旧房改变后的总平面方案和设计方案;
4、《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5、四邻业主协议书(私人);
6、计划部门相关文件(大项目);
7、房屋拆迁许可证(大项目);
8、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9、经办人身份证明(联系电话)。
15天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0
临时建筑
1、申请报告(说明用途、地点、层数、建筑面积及采用的主要材料);
2、《临时规划用地许可证》或《国土证》或土地使用转让合同书或临时用地合同书;
3、临时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4、临时建筑施工图(四套)。
10天
临时建筑规划许可证
11
规划验收
⒈申请书;
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用地红线界限图;
⒊规划放线、验线资料;
⒋总平面规划图及竣工建筑图纸;
⒌经办人身份证明(联系电话)。
7天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12
规划许可证
补办
⒈申请书;
⒉已登报声明的《惠州市规划建设局公告》;
⒋尽可能提供原件的复印件
⒌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⒍经办人身份证明(联系电话)。
10天
13
市政工程规划许可证
⒈申请书;
⒉小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用地红线界限图、《国有土地使用证》;(小区市政建设工程报建);
⒊市政规划设计施工图(四套),附电子光盘;
⒋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⒌经办人身份证明(联系电话)。
10天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批复的施工图
14
市政工程规划方案审查
⒈申请书;
⒉市政、管线设计单位资质证明;
⒊市政、管线设计方案(附电子文件);
⒋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⒌经办人身份证明(联系电话)。
10天
15
户外广告
(招牌)
1、帖墙式广告(招牌)办理规划设置许可证所需材料:
(1)设置户外广告(招牌)呈批表;
(2)实景效果图。
2、悬空式广告(招牌)办理规划设置许可证所需材料:
(1)设置户外广告(招牌)呈批表;
(2)实景效果图;
(3)房屋产权人意见;(4)广告架设安全保证书。
3、屋顶广告办理规划设置许可证所需材料
(1)设置户外广告(招牌)呈批表;
(2)实景效果图
(3)房屋产权人意见或协议书;(4)广告架设完全保证书;
(5)结构图;(6)规格尺寸图。
4、大型户外广告(占地)办理规划设置许可证所需材料:
(1)设置户外广告(招牌)呈批表;
(2)用地许可或用地产权人意见;
(3)相关部门意见;(4)实景效果图;
(5)规格尺寸图;(6)结构图;
(7)位置图;(8)广告架设保证书。
10天
户外广告(招牌)规划设置许可证
附:
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建筑工程总造价4.0%计收(粤价[2003]160号)
2、城市公费绿化遇按基建投资额2%(粤价[2000]334号)。
(外来投资生产性项目免收)
第二章:
建设局办事指南
一、建设局业务范围及所需资料:
序号
业务
范围
申请办理所需资料
1
工程项目报建应提供的资料
1、惠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发包备案表一式三份(表格在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网建筑市场管理科下载中心);(原件)2、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文件;(复印件,核对原件)3、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核对原件)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核对原件)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核对原件)6、银行保函或银行存款余额证明;(原件)7、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对原件)8、建设单位法人委托证明;(原件)9、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10、惠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委托监理备案表(原件)或建筑工程项目监理备案表(复印件,核对原件);1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原件)12、工程预算书;(原件,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编制)
2
工程项目招标应提供的资料
1、惠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备案表一式三份(表格在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网建筑市场管理科下载中心);(原件)2、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文件;(复印件,核对原件)3、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核对原件)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核对原件)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核对原件)6、银行保函或银行存款余额证明;(原件)7、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核对原件)8、建设单位法人委托证明;(原件)9、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10、惠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公开(邀请)招标备案表(原件)或建筑工程项目监理备案表;(复印件,核对原件)1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原件)12、惠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标底备案表;(原件)13、委托合同(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的);(原件)14、工程预算书;(原件,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编制)15、招标文件;(原件)
3
施工图审查应提供的资料
1、投资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勘察、设计合同(已备案收的壹份,示备案的先送备案);2、图纸两套(建施、结施、水施、结构计算书、所用设计软件名称)、勘察报告、已付勘察设计费的发票赁据、消防审核书。
4
勘察、设计合同备案应提供的资料
1、勘察合同备案提交材料:
所有勘察的合同原件,由设计单位出具的勘察任务书原件壹份(需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盖章),勘察布孔图;2、设计合同备案提交材料:
所有设计合同原件。
5
外来勘察设计单位备案应提交材料:
1、项目承接意向书(中标通知书或与项目委托方签署的合同文本);2、工程勘察、设计证书副本(核原件,交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核原件,交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4、惠州市外来勘察设计单位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5、在惠项目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相关资料(装订成册):
项目总负责及其它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加盖注册章)、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需核对原件),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
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按国家、省市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和东源县招商引资优惠收费的文件执行。
第三章:
国土资源局办事指南
一、国土资源局业务范围及所需资料:
序号
业务
范围
申请办理所需资料
1
招商引资工业用地办证
1、省、市、县政府同意用地批文;2、计划局立项批文;3、用地协议书;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用地红线图2份,应交纳测绘费0.14元/平方米,征地管理费(征地总额0.21%);6、订立土地出让合同2份,应交纳出让金15元/平方米(或县政论减免批文);7、应交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10元/平方米;8、占用耕地需缴纳地开垦费10元/平方米;9、法人身份证;10、营业执照;11、地籍调查审批表;12、土地登记卡13、土地登记卡;14、土地归户卡;15、县政府或引进办招商引资项目证明文件。
2
国有土地办证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审批表(指界人栏签名)
3、用地批文或成交确认书(原件)
4、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副本一份)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筑执照)(复印件)
6、用地红线图(原件)
7、地上建筑物产权证明(或地上建筑物权属说明材料)
8、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
9、法人代表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0、土地登记委托书(原件)11、缴交有关税、费凭证(复印件)1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3、营业执照及单位代码证
3
拆迁、回迁用地办证
1、省、市、县政府同意用地批文;
2、拆迁、回迁户协议书;
3、回迁安置批复;
4、拆迁、回迁户证明(是否属拆迁、回迁户、村、镇、国土所意见盖印);
5、拆迁、回迁户有、无办理土地证的证明、有证户要交回原证;
6、建设用规划许可证;7、红线图;8、地籍调查审批表;
9、土地登记申请书;
10、土地登记卡;
11、土地归户卡
12、承诺书;
1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
矿山石场用地办证需交
1、采矿权申请登记书;
2、经省、市地矿部门认定的地质报告、图件
3、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编制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4、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资金、设备、技术人员的有效证明文件;
5、有边开采边治理自然生态环境的方案;
6、申请项目是否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审查表;
7、有缴纳采矿权有偿出让金、环境治理保证金和矿产资源补偿费的能力
8、、有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部门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
9、、有经县级环保行政部门审批的环保影响报告书;
10、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意见;
11、林业部门意见;12、依法划定的地形地质图;
13、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意见。
5
国有土地(转让)办证需交材料
1、原已办土地使用证;
2、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审批表(应有镇府、规划、建设部门意见、盖章);3、土地登记申请书;4、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5、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6、营业执照复印件;7、红线图(宗地图)(应有规划、建设部门意见、盖章);8、土地登记委托书;9、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10、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全同;1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2、转让土地登记审核情况公告,招标、拍卖卖意见书;13、土地登记收件单。
第四章:
房地产管理局办事指南
一、房地产管理局业务范围及所需资料
序号
业务
范围
申请办理所需资料
1
自建房、单位产
一、自建房:
《惠州市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2、《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3、《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4、身份证明:
(具体要求详见“关于身份证明、委托书的说明”)5、《房产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6、《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6层以上的房屋须提交)7、其他必要材料
二、单位自建房初始登记1、《惠州市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2、《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3、综合验收文件:
(1)《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2)《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3)《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4)《人防验收证明》(有地下室的提交)(复印件)4、身份证明:
(具体要求详见“关于身份证明、委托书的说明”)
(1)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包括:
《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2)委托办理的:
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5、《房产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6、其他必要材料
2
商品房
1、《惠州市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2、《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3、综合验收文件:
(1)《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2)《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3)《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4)《人防验收证明》(有地下室的提交)(复印件)4、身份证明:
(具体要求详见“关于身份证明、委托书的说明”)
(1)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包括:
《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2)委托办理的:
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6、《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7、《房产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及房屋平面图8、有在建工程抵押的提交银行证明9、地名办、居委会或派出所出具的地址证明10、其他必要材料
3
拆迁补偿
1、《惠州市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2、房地产权证书:
(1)补偿所在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权属证明书
(2)被拆迁房屋产权证书(已注销登记的出示查档证明)3、拆迁补偿协议(需经房管科备案)4、身份证明;5、《房屋估价结果书》(纳税依据) (补偿的面积比拆迁的面积大时,提供差额部分面积的估价书)6、《房屋测绘面积成果证明》7、其他必要材料
4
变更(更名)
1、《惠州市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
2、房地产权证书;3、变更证明材料;
4、身份证明;5、《房屋测绘面积成果证明》
6、其他必要材料(注:
凡提交复印件需带原件验证)
5
买卖
1、《惠州市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
2、房地产权证书:
3、身份证明;
4、《房屋估价结果书》5、完税证明
6、房屋地址有变更的提供居委会或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
7、《房屋测绘面积成果证明》9、其他必要材料。
6
赠与
1、《惠州市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2、房地产权证书:
3、房产赠与《公证书》4、身份证明;5、《房屋估价结果书》6、完税证明7、房屋地址有变更的提供居委会或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8、《房屋测绘面积成果证明》9、其他必要材料
7
继承
1、《惠州市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
2、房地产权证书:
3、继承权《公证书》
4、法律文书:
包括《协助执行通知书》、《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裁定书》(属法院判决的提供)
5、继承人身份证明
6、房屋地址有变更的提供居委会或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
7、《房屋测绘面积成果证明》8、其他必要材料
8
交换
1、《惠州市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
2、房地产权证书
3、房屋产权交换《协议书》
4、《房屋估价结果书》(纳税依据)
5、完税证明:
销售不动产纳税审批表及购房发票(办证联)或完税通知。
6、双方的身份证明
7、房屋地址有变更的提供居委会或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8、《房屋测绘面积成果证明》9、其他必要材料
9
他项(抵押)
1、《惠州市房地产注销抵押登记申请书》
2、产权证书及他项权利证书;
3、身份证明
4、《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5、证明抵押物价值的资料
6、同意抵押的证明;7、其他必要材料
10
注销
1、《惠州市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2、房地产权证书:
3、业权人申请报告或拆迁单位证明4、申请人身份证明;5、拆迁许可证和经房管科备案的拆迁协议(属被拆迁的提供)6、其他必要材料
附:
承办时间:
1、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房屋所有权登记含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2、抵押权、地役权登记,10个工作日;
3、预告登记、更在登记,10个工作日;
4、异议登记、他项注销登记,1个工作日。
公告、补充材料时间不计前款规定时限。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登记时限的,经房屋登记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原时限的壹倍。
第五章:
发展计划局办事指南
一、业务范围及所需资料
序号
业务
范围
申请办理所需资料
1
工业、交通、能源项目审批
1、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项目建设主管部门要求项目立项或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报告;3、有关部门对项目的审查意见; 4、项目投资的资金筹措落实情况证明材料
2
农业、水利建设项目审批
1、项目建设单位的基础上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资金、技术、经营许可等有关证明材料;
2、建设单位要求项目立项或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报告;
3、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的相关意见,包括规划、国土、财政、环保及有关金融部门等
3
社会发展方面有关项目立项
1、项目可行性报告;
2、立项申请报告;
3、规划、环保、国土、旅游等有关部门对项目建设的相关意见。
4
外资项目审批
1、项目建设单位要求批准项目的请示;2、外商投资企业名称核准登记表;3、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附设备清单);
4、由合营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合营企业合同书、公司章程;5、合营企业组织机构及组成员名单(各方签名、盖章);
6、合营各方注册登记证复印件,各方公司所在国(地区)有关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
7、中方合营者的资金来源证明文件;8、城市规划部门意见;9、环保部门意见;10、国有资产评估确认书;11、其它有关资料。
5
内资项目审批
1、要求项目核准的请示;2、项目申请单位提交由具备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附件:
1、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坏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2、国土资源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土地使用权证书;3、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4、项目法人证明(附身份证、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5、项目招标基本情况表;6、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意见;7、根据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8、建设资金来源证明及意见;9、镇乡村属项目的项目申请报告需附项目所在地镇乡政府初审意见。
6
房地产、楼堂馆所及招标等项目审批
1、申请批准项目立项或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2、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项目设备清单;4、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投资者);5、规划部门选址意见(或土地使用证明);6、环保部门意见;7、自有资金意见; 8、其它相关部门意见(包括:
编办、财政、消防、地震、文物等)
附:
一、业务范围及承办时间:
受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业务,壹个工作
二、对符合固定产业政策、建设资金自筹的项目,实行备案制。
对使用安排瞀内资金、需银行给予安排贷款的建设项目实行审批制。
三、指导和协调基本建设投资的招投标工作,对招投标项目实行核准制。
第六章:
环境保护局行政窗口有关事项
一、业务范围及承办时间:
序号
业务范围
承办时间
1
办理文化娱乐等"七种行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洗车场、机动车修理、建筑装修材料、饮食行业、废纸回收、燃气经营)及桑拿、按摩、沐足、美容、美发等建设项目环保审批、验收、年审
壹个工作日
2
受理工业项目环保审批、验收
各壹个工作日
3
受理农业项目环保审批、验收
各壹个工作日
4
受理建筑行业项目审批、验收
各壹个工作日
5
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环保审核及年审
各壹个工作日
6
打破常规许可证审批、年审
各壹个工作日
7
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编制报告书三十个工作日,编制报告表七个工作日,登记表一个工作日
附:
受理环保业务咨询。
第七章:
质量技术监督局办事指南
一、业务范围及所需资料:
序号
业务
范围
申请办理所需资料
1
申领
1、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正本、副本)及原件的复印件(A4)一份;
(1)企业单位(企业、外资、分支机构、驻粤机构、个体、个人独资、合伙企业):
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2)事业单位:
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副本;
(3)机关单位:
编委有关批准文件;
(4)民办非企业:
提供《民办非企业登记证》正本、副本;
(5)社会团体:
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正本、副本;
(6)经济合作社(联合社):
提供《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证明书》正本、副本;
(7)村委会(村小组):
提供《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证明书》和当选证书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证明(证明应写清楚具体的当选人、上任时间及任期);
(8)居委会:
提供成立该机构的批文和当选证书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证明(证明应写清楚具体的当选人、上任时间及任期);
2、提供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和办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A4)各一份:
(1)中国大陆公民:
提供居民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
(2)港澳人士:
提供港澳通行证(需正反面复印)
(3)台湾人士:
提供台胞证
(4)外籍人士:
提供护照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