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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第一章

关于证券法需要说明几点:

一、证券法是商法的重要部分.

二、我国证券立法的情况.1993;1998;2004,2005。

三、证券法的学习内容和参考文献。

•包括十二章:

第一章证券法概述;第二章证券发行;第三章证券承销;第四章证券上市与交易;第五章上市公司收购;第六章证券信息公开制度;第七章证券交易所;第八章证券公司;第九章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第十章证券服务机构;第十一章证券监督管理制度;第十二章证券法律责任。

重点和难点是前八章。

•参考书目

1.叶林著:

《证券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4。

2.【美】莱瑞·D·索德奎斯特著:

《美国证券法解读》,法律出版社2004.7。

3.【台】林国全著:

《证券交易法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9。

4.范健主编:

《商法》,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1。

5.AlanR.Palmiter,SecuritiesRegulation:

Examples&Explanations(secondedition),中国方正出版社2003.3。

 

第一章证券法概述

第一节证券(重点)

第二节证券市场

第三节证券法(重点)

第一节证券

主要内容:

证券的概念和特征;证券的分类

一、证券的概念和特征(重点与难点)

(一)证券概念有多种不同的表述.

•证券是以证明或设定权利为目的所作成的凭证(参见《辞海》).

•证券是指记载并且代表一定权利的凭证(参见赵万一主编的«证券法学»).

•证券是指资金需求者为了筹措长期资金而向社会公众发放由社会公众购买且能对一定的收入拥有请求权的投资凭证(参见范健主编的《商法》).

常见的证券例如:

股票,债券;汇票,本票,支票;提单,仓单;车船票,机票,入场券;存折,邮票等.

(二)证券上存在两种权利:

•一种是证券持有人对构成证券的物质(一张纸)的所有权,即证券所有权;

•另一种是构成证券内容从而使证券持有人能够依照证券上的记载而享有或行使的权利,即证券所表示的权利(证券权利).

***任何种类的证券,其证券所有权都是相同的.但证券上所表示的权利则因证券种类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证券所有权往往是证券所表示的权利的前提和基础,离开证券所有权,就没有证券上所表示的权利了.将抽象的权利通过证券具体的表现出来,使权利与证券相结合,即权利证券化.(好处?

提高了流通效率)

***需要注意:

证券所有权属于民法调整和研究的对象,证券上所表示的权利则由证券法调整和研究.

(三)证券的特征:

1证券是一种财产权利凭证.

2证券是一种可转让的权利凭证.---流通性

3证券是一种格式规范的权利凭证.---要式性

4证券是一种风险较高的权利凭证.(与货币相比)

***证券与证书的关系.

观点:

1)证书应属于证券的一种(台湾史尚宽)

2)证书不属于证券(谢怀轼)

•证书定义:

记载一定法律事实或法律行为的文书.例如:

出生,死亡证书,结婚证书,毕业证书,借据,合同书等.

•证券与证书的区别

1)证书仅证明一定的法律事实或法律行为曾经发生,不能直接决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有无.如结婚证书的灭失,并不否认婚姻关系的存在.

2)证券不仅记载并证明一定的权利,其本身就代表一定的权利,证券与权利不可分,行使权利必须持有证券.证券遗失,公示催告程序,除权判决等.

3)证书只能作为证据使用,既不能直接表彰权利,也不能单独流通使用,权利完全可以离开证书而存在,因此,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证券.

二、证券的分类

(一)证券的一般分类

从广义上讲,可将证券分为三类:

金额证券、资格证券和有价证券.

1金额证券.简称金券,是指证券券面标明一定金额并为了特殊目的而使用的证券.典型形式是邮票与印花.

•特征:

(1)金券是为特殊目的而使用的证券.

(2)金券在形式上具有特定性.

(3)金券的证券形式与证券权利密不可分.

2资格证券.又称免责证券,是指表明证券持有人具有行使一定权利的资格的证券.例如,车船票、电影票、行李票、存车票、银行存折和存单、飞机票等.特点:

•资格证券持有人可凭其所持证券向义务人行使一定权利,义务人向证券持有人履行义务后即可免除法律责任.但义务人因恶意或重大过失向非权利人履行义务的除外.(冒领存款,盗信用卡)

•资格证券的持有人即可推定为权利人,义务人在履行义务过程中无须审查持券人是否为权利人.如果义务人拒绝向持券人履行义务必须提供确切证据.

•资格证券的权利人丧失对证券的占有,并不绝对导致其丧失该证券表明的权利.如果能通过其他合法方式证明权利的存在,则仍能行使其权利,义务人仍应向其履行义务.

即:

一般情况下,证券与其所代表的权利是结合在一起的,行使权利必须持有证券,持有证券即可行使权利.特殊情况下,如果真正的权利人能够证明自己权利的存在,则证券与权利也可以不结合在一起而分离.

3有价证券.是指记载和表明一定财产权利的证券.例如,股票、债券、汇票、本票、支票、提单、仓单等.

(1)特点:

原则上,有价证券持券人权利的行使与证券不可分离,持券人即可推定为权利人,义务人向其履行义务后即可免责.这点与资格证券相同.但与资格证券不同的是,有价证券的权利人若不持有证券,即使通过其他方式证明其为真正的权利人,也不能行使证券所记载的权利.在此情形下,只能严格依照法定方式和程序确认权利人的身份,之后才能行使权利.如票据遗失.

***有价证券的出现,可以加速资本集中,从而适应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规模扩大的需要。

有价证券是虚拟资本的形式,它本身没有价值,但是由于它能为持有者带来一定的收入,因而能够在证券市场上买卖,具有价格。

有价证券的价格取决于证券预期收入的大小和银行存款利率的高低两个因素,同前者成正比,同后者成反比。

此外,有价证券供求关系的变化、政局的稳定、政策的变化、国家财政状况以及市场银根松紧程度等因素都会引起有价证券价格波动。

(2)有价证券的分类:

依不同标准可将有价证券分为不同种类.

1)依其代表权利的性质不同,可分为商品证券、货币证券和资本证券.

•商品证券.又称货物证券,是指证明有权领取特定货物的有价证券.如提单、仓单等.

•货币证券.是指表明有权请求给付一定数量货币的有价证券.例如汇票、本票和支票等.它替代货币进行支付和结算,是商业信用工具.

•资本证券.是指表明有权请求给付一定的资本金及其所带来收益的有价证券。

它是有价证券的主要形式,包括股权证券和债权证券。

股权证券是指证券持有人享有股东权利的一种证券.如股票.

债权证券是指证券持有人享有向证券发行人请求还本付息权利的一种证券.如国库券、公司债券、金融债券等.

***注意:

资本证券并非实际资本,而是虚拟资本,其虽然也有价格,但自身却无价值,形成的价格是资本化了的收入.

2)依其转移的方式不同,可分为记名证券和无记名证券.

•记名证券.是指证券券面上记载权利人姓名或名称的证券.如记名股票、记名公司债券等.记名证券的记名人为权利人.采取背书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如记名股票、记名公司债券等.

•无记名证券.是指证券券面上不记载权利人姓名或名称的证券.无记名证券的持有人为权利人.以交付证券的方式转让.如国库券、无记名股票等.

###区分二者主要因为在证券流通性方面有差异:

•第一,证券权利人认定方式不同。

•第二,证券权利人身份认定标准不同。

•第三,证券遗失、毁损后果不同。

3)依其发行主体不同,可分为政府证券、金融证券和公司证券.

•政府证券.是指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或建设资金,以其信誉为担保,按照一定程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募集资金并发行的债权债务凭证.通常仅限于政府债券.

•金融证券.是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为筹措信贷资金向投资者发行的承诺到期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以金融债券为主.

•公司证券.是指公司为筹集生产所需资金而发行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和公司债券.

4)以证券权利与证券占有之间关系的紧密程度,可以分为完全的有价证券和不完全的有价证券

•不完全有价证券,又称“相对证券”,是指行使或转让证券权利,不以持有证券为必要条件。

不完全有价证券较为多见,实践中,不完全有价证券的常见形态,一般就是资本证券。

证券上的权利之移转与行使或其中任何一点以证券之交付和占有为必要的。

又名相对有价证券。

如股票、提单、仓单、公司债券等。

•完全有价证券:

证券上权利的发生、移转和行使的任何一点都以证券的作成、移转、提示与占有为必要的。

又名绝对有价证券。

如汇票、本票与支票。

5)其他分类:

固定收益…….

•证券一般分类的图表:

金额证券

证券资格证券商品证券

有价证券货币证券(票据法调整)

资本证券股权证券

(证券法调整)债权证券

记名证券和无记名证券

政府证券、金融证券和公司证券

(二)我国证券的分类(重点)

我国旧《证券法》第2条规定,在中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

新«证券法»第2条规定:

在中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适用本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证券衍生品种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原则规定.

可见,我国«证券法»所涉及的证券包括:

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证券衍生品种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以下着重介绍股票和债券)

1股票

(1)股票的概念和特征

定义:

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发行的,表明股东所持股份数额和权益的一种有价证券.

股票的特征:

•1)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证券.

•2)股票是股东权凭证.

•3)股票是无期限的投资证券.

(2)股票的分类

依不同标准可将股票分为不同种类.

 

1)依股票票面上是否记载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可分为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

•记名股票是指股东姓名或名称记载于股票票面的股票.

•无记名股票是指股东姓名或名称不记载于股票票面的股票.

2)依股票票面上是否标明金额,可分为面额股票和无面额股票.

•面额股票是指股票票面上标明一定金额的股票.

•无面额股票是指股票票面上未记载一定金额,仅标明其在公司资本总额中所占比例的股票.

3)依股票所代表的股东权利的不同,可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最重要)

•普通股是指对股东权利内容不作限定的股票.持有普通股的股东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收益享有平等权利,在公司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优先股是普通股的对称,是比普通股具有一定优先权的股票.其优先权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优先取得股息.二是优先分配公司剩余资产.

4)依股票投资主体的不同,可分为国家股、法人股和公众股.

•国家股是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形成的股票.

•法人股是指法人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财产,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所形成的股票.

•公众股是指社会公众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员和公司外社会上的个人,以其自有财产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所形成的股票.

5)依股票所限定的投资者以及股票上市地点的不同,可分为内资股和外资股.

•内资股又称A股股票,是指以人民币标明其面值,由国内公众投资者以人民币购买并在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

•外资股又称人民币特种股票,是指以人民币标明面值,由我国港澳台地区和外国投资者以外币购买和交易的股票.

根据上市地点的不同分为:

境内上市的外资股.如B股.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如H股、N股、S股、P股等.

(3)股票的价格

1)股票的票面价格

又称面值,是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行股票时所确定的每股股票的票面金额.

2)股票的发行价格

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行股票时的出售价格.其有面额发行、折价发行和溢价发行三种.

3)股票的市场价格

是指在证券市场上买卖股票的价格.股票的市场价格与票面价格不同.

影响股票价格的因素.如政治因素、经济因素、公司因素以及其他因素.

 

2债券

(1)债券的概念和特征

债券是指政府、金融机构或公司依法向投资者出具的,在一定时期内按约定的条件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的一种有价证券.

债券的特征:

•1)债券的发行人可以是中央或地方政府,也可以是金融机构或企业.

•2)债券是债权凭证.

•3)债券是有期限的投资证券.

(2)债券的分类

依债券发行主体的不同,可分为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

•1)政府债券.又称公债券,是指政府为筹措财政资金和建设资金,凭其信用,按照一定程序向投资者出具的有价证券.其又分为中央政府债券和地方政府债券.

中央政府债券简称国债,是指中央政府为筹措资金而向购买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内还本付息的债务凭证.

地方政府债券是指地方政府为弥补地方财政资金的不足或地方兴建大型项目,向购买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内还本付息的债务凭证.

###注意:

政府债券的上市交易适用«证券法».政府债券的发行涉及豁免问题,不适用一般证券发行的规定.故证券法不调整.

•2)金融债券.是指由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我国«证券法»并未明确规定金融债券属于其调整范围,但可归入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

•3)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注意:

我国«证券法»仅明确规定了公司债券.至于非公司企业债券(即非公司企业法人依照«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发行的债券),则可归入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范围,纳入证券法调整的证券范畴.

(3)债券与股票的区别(重点看教材)

•共同点:

对发行人是筹资工具;

•对投资者是投资工具.

•不同点:

发行主体不同;

•权利性质不同;

•偿还期限不同;

•收益多少不同;

•风险大小不同;

•持券人与发行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不同.

3证券投资基金份额

(1)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和特征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由众多不确定的投资者将不同的出资份额交给专业投资机构,由专业投资机构汇集起来并投资于股票或债券等有价证券,所得的收益由投资者按出资份额分享的投资工具.

•证券投资基金的特征:

1)是集合分散资金用于投资.

2)是利用信托关系组织证券投资.

3)证券投资基金只能投资于股票或债券等有价证券.

4)证券投资的收益须依法分配给投资人.

###注意:

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适用«证券法».

我国2004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已经对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发行作了规范,故«证券法»不予调整其发行行为.

(2)证券投资基金与股票、债券的区别

1)反映的关系不同.

2)资金投向不同.

3)收益不同.

 

(3)证券投资基金的分类

依不同标准可将其分为不同种类.

•1)依其组织形态的不同,可分为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

•公司型基金又称共同基金,是指依照公司法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组建的基金.其通过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并运用于证券投资,对投资者进行股利分配.其本身属于法人,基金的投资者是股东.

•契约型基金又称信托型基金,是指基金发起人依据其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订立的基金契约发行基金份额而组建的基金.其无法人资格,但可以通过具有法人资格的基金管理公司来管理.其一般由三方当事人组成,即投资者(受益人)、基金保管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

•公司型基金与契约型基金的区别:

•第一,法律地位不同.前者是法人,后者不是法人.

•第二,投资者的地位不同.前者的投资者购买的是公司的股票,属于公司的股东,可以行使股东权利.后者的投资者购买的是投资信托的受益证券,属于契约关系当事人,对资金的运用没有发言权.

•第三,融资渠道不同.前者可以多种渠道融资.后者只能发行受益凭证.

•第四,基金运行的文件性质不同.前者活动的依据是公司章程,后者是基金契约.

•2)依其变现或买卖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开放型基金和封闭型基金.

•开放型基金是指基金规模不固定,在基金设立后,可根据基金发展的需要追加发行,投资者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增加持有或要求赎回而减少持有.其应从所筹资金中拨出一部分,以现金形式保持这部分资产,以应付投资者中途变现.

•封闭型基金是指基金规模固定,在发行前就已确定.完成发行计划后,不再追加发行.投资者不得要求基金赎回,但可以通过证券市场转让.

•开放型基金与封闭型基金的区别:

•第一,前者的发行规模是变化的,便于业务扩展,适应发达的金融市场,后者发行规模固定不变,多为不发达市场所采用.

•第二,前者的定价是依据基金的净资产值,后者则取决于市场供求.

•第三,前者的投资者可将投资赎回,后者不可以.

•第四,前者的资金运用成本较高,后者相对较低.

 

4证券衍生品种

证券衍生品是上个世纪末的新兴事物.参与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动机和目的可以划分为套期保值者、投机者和套利者等三类。

按证券的经济性质可分为基础证券和金融衍生证券两大类。

股票、债券和投资基金都属于基础证券,它们是最活跃的投资工具,是证券市场的主要交易对象,也是证券理论和实务研究的重点。

金融衍生证券是指由基础证券派生出来的证券交易品种.

近年来,金融领域衍生证券变得越来越重要。

许多交易所正在进行大量的期货和期权交易。

金融机构与它们的客户在交易所外的场外市场(Over——the——Counter,即OTC市场)频繁进行远期合约、互换和其他不同种类的期权的交易。

新证券法将证券衍生品种纳入其调整范围,有利于证券产品的创新和证券市场的发展.

定义:

●美国著名的银行业研究机构“华盛顿30人小组”在1993年7月发布的《衍生工具:

惯例与准则》报告中所提出的:

“一般来说,衍生工具交易是一份双边合约或支付交换协议,它的价值如其名称所显示的一样,是从基本的资产或某种基础性的利率或指数上衍生出来的。

今天,衍生工具所依赖的基础标的是包括利率、汇率、商品、股票及其他指数。

●国际清算银行巴塞尔委员会和国际证监会组织在1994年《衍生产品风险管理准则》中对衍生产品的定义为“广义而言,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的价值”.

●我国银监会2004年2月4日正式发布的《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3条规定:

“衍生产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合约的基本种类包括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

●简单说,衍生证券是收益决定于其他资产价格(如债券或股票价格)的合约。

例如,股票期权是一个衍生证券,其价值依赖于股票的价格。

衍生证券可以依赖于几乎任何变量,从生猪价格到某个滑雪胜地的降雪量。

证券衍生品种分为证券型和契约型两大类.

●契约型证券衍生品:

以股票、债券等资本证券或者资本证券的整体价值衡量标准如股票指数为基础,主要包括各类期货、期权等品种,如股指期货、股指期权、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

其特点在于三个方面:

(1)以证券交易场所设计的标准化、规格化的合约的形式存在,而不是以证券的形式存在。

(2)不具备融资功能,主要是作为一种风险管理工具而存在。

(3)没有发行人,交易的方式为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持仓限制、逐日盯市等交易风险控制措施。

●证券型证券衍生品:

是股票等基础证券和一个权利合约相结合,并将其中的权利以证券的形式表现出来,形成了一种新的证券品种。

有代表性的证券型证券衍生品种,包括认股权证和可转换公司债。

##早在1992年,我国历史上第一只真正意义的权证——飞乐股份(600654)发行的配股权证即已面市,截至1996年6月底发行过50多只权证,但由于受到当时市场条件和监管水平的局限,权证交易中也出现了极为严重的投机现象,被监管部门停止交易。

为迎合股权分制改革的需要,2005年7月18日,沪深交易所正式发布了《权证管理暂行办法》,8月22日,宝钢JTB1挂牌上市,成为九年后我国证券市场迎来的第一只权证。

权证此后的发展可以说是日新月异。

据数据显示,2005年开始共有55只权证发行。

成交量疯狂。

如2007年,虽然当时权证市场的流通份额不足A股市场流通股本的5%,流通市值权亦不足A股市场流通市值的1%,但日均成交量却为A股市场日均成交量的1.5倍。

用一个字来形容,就是“炒”,而且是“恶炒”。

监管层为了遏制权证恶炒,也动了很多脑筋,但都徒劳无功。

2011.8.18长虹权证一纸飘零,A股暂别权证。

国海证券研究员杨娟荣在其《2010年权证市场投资策略》研究报告中指出,权证市场对投资者失去吸引力的主要原因有二:

一是权证市场规模逐渐减小,重要性逐渐降低;二是权证整体溢价率过高使得权证不能展现杠杆效应。

###注意:

我国证券法并不直接调整证券衍生品种的发行、交易,证券法只是对此作了原则性规定,采取了授权国务院依照证券法的原则另行制定管理办法的立法模式.

5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

•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是指股票、公司债券以外的,国务院根据«证券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通过一定形式认可的,可以适用«证券法»的有价证券.

如企业债券、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债券。

 

第二节证券市场

主要内容:

证券市场的概念与特征;证券市场的构成;证券市场的功能

前言:

证券市场的发展历史

•企业的组织形式:

个人独资→合伙→两合公司→股份公司→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证券市场:

1西方:

•1611年荷兰的阿姆斯特丹交易海外贸易公司的股票,成为股票交易所的雏形;

•1733年英国第一个证券交易所成立,它是今天的伦敦证券交易所的前身;

•之后,巴黎证券交易所和纽约证券交易所先后成立。

2我国:

•1873年轮船招商局发行中国最早的股票;

•1920年成立“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

•1930年代我国证券市场一度繁荣;

•解放后证券市场一度被取消;

•1981年,国务院决定恢复发行国债,财政部首次发行以单位为发行对象的49亿元国库券;

•1984年,北京天桥百货股份公司成立,并首次发行股票;

•1986年9月,中国工商银行上海信托投资公司静安证券部开始挂牌上市股票,这是现在公认的首次股票交易,当时交易的是飞乐音响和延中实业;

•1988年7月,我国首家股份制证券公司——上海万国证券公司成立;

•1990年11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并于同年12月19日正式营业;

•1991年4月1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并于同年7月3日正式营业。

上交所和深交所的成立和营业是中国证券市场正式起步发展的开端。

一证券市场的概念

•证券市场是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以及证券衍生品种等各种有价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场所,它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证券市场包括三层含义:

1证券市场是一种财产权利直接交换的场所.

2证券市场是进行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场所.

3证券市场是风险直接交换的场所.

二证券市场的特征

证券市场相对于普通商品市场而言,具有以下七个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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