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店铺薪酬制度.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605570 上传时间:2022-10-11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8.6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服装店铺薪酬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服装店铺薪酬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服装店铺薪酬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服装店铺薪酬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服装店铺薪酬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服装店铺薪酬制度.docx

《服装店铺薪酬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服装店铺薪酬制度.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服装店铺薪酬制度.docx

服装店铺薪酬制度

服装店铺薪酬制度

杭州某某服饰有限公司

报告书

类别:

□请示□报告□其它

编号:

00-HR-01-201703-06发文时间:

2017年03月26日

缓急程度:

□特急□急□一般秘密程度:

□绝密□机密□秘密□一般

主题:

关于确定华东分公司新开店铺薪酬标准的报告

报告人:

内容摘要

各位领导:

目前华东分公司店铺薪酬方案现状如下:

1、因目前华东分公司店铺无统一的薪酬方案,许多新开店铺在聘用工作人员时无薪酬标准可执行,只能临时设计店铺薪酬方案;

2、华东分公司新开店铺数量在日益增加,若不对方案进行统一,后续的薪酬方案会越来越多,将更难统筹与管理。

3、一些方案已无纸质文档,导致工资核算与审核时标准上存在疑问。

针对以上现状,以统筹店铺方案,加强店铺员工管理,提升品牌市场竞争力为目的,人力资源部与华东分公司于2017年3月共同制定了店铺员工的薪酬方案。

方案中工资标准、提成方式(除年终奖金外)、补贴标准、核算方式等均已完成(详见附件1)。

现申请作如下调整:

1、从2017年3月1日起,所有新开店铺执行新的薪酬标准(详见附件1);

2、在店铺开张前提报相关资料:

员工个人档案及劳动合同(根据人力资源相关要求)、《定岗定薪表》(详见附件2)《薪酬预算表》《店铺半年度/年度销售指标》(详见附件3);

3、金华万达从7月起执行此方案,店铺员工《定岗定薪表》详见附件4,《薪酬预算表》《店铺半年度/年度销售指标》(详见附件5)。

4、杭州《香积店》《三塘店》从2017年3月1日起取消冲关奖、店铺总业绩奖。

以上妥否,请领导批示!

人力资源部/华东分公司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签核人员:

主送:

人力资源部、华东分公司抄报:

总经理、管理中心副总

抄送:

无原件保管责任人:

人力资源部

附件1:

华东分公司直营店铺薪酬方案

一、目的

为了充分调动店铺员工工作积极性,不断提升终端店铺的销售业绩,进一步增强品牌市场竞争力,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有效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华东分公司自2017年3月1日后直营新开店铺的所有员工。

I薪酬

三、薪酬结构

1.试用期:

1.1导购:

1级标准工资+提成奖金+奖励+福利/补贴(级别标准工资由店铺级别决定)

1.2店长/店助:

1级标准工资+提成奖金+奖励+福利/补贴(级别标准工资由店铺级别决定)

2.正式员工:

标准工资+提成奖金+福利/补贴

四、工资标准

1.导购标准工资(单位:

元)

2.店助标准工资(单位:

元)

3.店长标准工资(单位:

元)

4.大店长标准工资(单位:

元)

5.店铺员工在工作时间之外参加店铺的临时性工作,比如特卖等,享受提报的临时工工资标准;工作时间之内的,只享受标准工资待遇。

五、提成计算方法

1.大店长/流动店长提成计算方法

1.1计算公式:

业绩提成=∑当月店铺实际销售总额×当月店铺销售指标达成率对应的系数

1.2大店长店铺销售指标达成率对应的提成系数表

当月店铺销售指标达成率(%)

提成系数(%)

60以下

0

60≤X<80

0.5

80≤X<90

0.8

90≤X<100

1.0

X≥100

1.2

1.3其他说明

1.3.1大店长所管理的店铺等于2个的,其中一个店不设置店长(不包括流动店长);

1.3.2大店长所管理的店铺大于2个的,其中两个店不设置店长(不包括流动店长)。

2.店长提成计算方法

2.1计算公式:

业绩提成=当月店铺实际销售总额×当月店铺销售指标达成率对应系数

2.2店长店铺销售指标达成率对应的提成系数表

当月店铺销售指标达成率(%)

提成系数(%)

60以下

0

60≤X<80

1

80≤X<90

1.3

X≥90

1.5

3.导购/店助个人业绩提成计算办法

3.1计算公式:

业绩提成=当月个人实际销售额×当月个人销售指标达成率对应的系数

3.2导购/店助销售指标达成率对应的提成系数表

当月店铺销售指标达成率(%)

提成系数(%)

60以下

0

60≤X<70

1.8

70≤X<80

2.0

80≤X<90

2.2

90≤X<100

2.5

X≥100

3.0

4.销售指标达成=当月实际销售额/当月目标销售额×100%

5.实际销售额不包括特卖,特卖提成另计算,特卖提成=个人特卖销售额×2%。

6.员工因特殊情况调动,标准工资不变,提成系数为3%,计算公式=销售业绩*3%。

六、福利

1.加班补贴

1.1法定节假日加班补贴:

200元/天。

1.2日常加班补贴:

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的须提交加班申请单,经批准后,按10元/小时计算。

没有加班申请单的,不予核算加班补贴。

(当天连续加班时间1小时起计算,不可累积)

2.餐费补贴、社保补贴、做帐补贴(单位:

元)

2.1餐费补贴:

8元/出勤天

2.2社保补贴:

给予自愿不缴纳社保的员工200元/月/人的补贴,当月实际出勤天数小于应出勤天数1/2的,社保补贴不予发放。

2.3商场店铺做帐补贴:

需要手工做帐的店铺享受100元/月/店的补贴,由店长根据实际做帐的人员进行分配。

3.工龄补贴

3.1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新增一年,工龄补贴每年新增50元,300元封顶。

3.2新入职员工次年开始享受50元/月的工龄补贴,7月1日(含)之后入职后的新员工,隔年开始享受。

4.高温补贴

公司在每年的7、8、9月发放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为80元/月/人。

5.全勤奖

在当月没有任何缺勤记录、如迟到、早退、旷工及病假、事假等其他假期的,公司将发放当月全勤奖,标准为100元/月。

6.化妆补贴

店铺员工根据公司要求化妆上班的,享受20元/月的化妆补贴。

七、其他奖励

1.月度单店销售冠军奖

1.1员工数在2人以上的店铺可享受此奖。

1.2当月店铺销售指标完成率大于85%,及个人指标完成率达成100%时,店铺销售额最高员工可享受此奖,奖金标准为100元/月。

II核算规定

八、指标确定

1.现有店铺2017年销售指标分解、店铺对应类别详见附件1与2,店铺员工当月的销售目标/排班表在当月2日前提报至人力资源部。

2.新店指标在开店同时由直营负责人提报,总经理签批。

3.因特别情况导致店铺无法有全月销售的,核算指标=原有指标/月度天数×实际营业天数

4.店铺类别

4.1老店类别评价标准:

4.1.1老店:

指自开业之日起,营业时间在半年以上的店铺。

4.1.2评价标准:

以年度内月平均销售额作为评价标准。

标准详见4.3

4.2新店类别评价标准:

4.2.1新店:

指自开业之日起,营业时间在半年及以内的店铺,特指新开店铺。

4.2.2评价标准:

以开店时要求的月平均销售额作为划分店铺等级的标准。

标准详见4.3

4.3店铺类别评价标准:

类别

月平均销售流水(万元)

A

X≥12

B

9≤X<12

C

6≤X<9

D

X<6

4.4店铺类型调整周期:

以自然年作为调整周期,年初调整一次。

九、考勤制度

1.出勤时间:

导购/店助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排班,大店长/店长8小时/天。

2.店铺导购/店助满勤每月享受2天正常休假,采用轮休的方式;大店长/店长满勤享受4天,休假时间为每周三;当月请假5天(含)以上的休假减半,超过15天不享受休假。

2.周五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得调休,如特殊情况,需向直营负责人报备。

3.休假不可以连续休假,如有特殊情况,需向直营负责人申请。

4.如因工作需要未休完本月假期,须填写加班申请单,经直营负责人批准后,折算成加班小时给予补贴,否则不享受加班补贴,休假作废。

5.每月15号(含)之前入职的员工,当月导购/店助享受1天、店长享受2天的休假。

6.每月15号(不含)之后入职的员工,当月不享受休假,离职人员也以15天为界。

7.导购/店助月度销售额以ERP系统中零售为准。

店长提成以店铺总业绩为基数,当月除正常休假外,提成按请假天数时长扣除。

一十、计算规则

1.员工当月全勤,则享受岗位全额薪资;

2.员工标准工资算法:

标准工资=级别标准工资/当月实际天数×(实际出勤天数+休息天数),休息天数含法定节假日休息,如:

当月为30天,员工2号进公司,上班28天,休息1天,则固定工资=级别固定工资/30×(28+1),其他依此类推;

3.店铺员工调动最好以月为单位,便于工资核算;如特殊情况中途调动(如撤柜、新店开业等),考勤需跟随人员分店铺做,并注明调动时间,以便准确核算工资;

3.1临时调动:

如店铺装修,开业支持等,调动标准工资不变;

3.2长期调动:

调动当月标准工资按时间段拆分计算。

4.店铺员工转正,实行月初员工转正,每月10号之前入职的员工,次月1号转正;10号及以后入职的员工,次次月1号转正。

如:

员工4.3入职,5.1转正,5.1可享受转正后工资;4.10入职,6.1转正,6.1可享受转正后工资。

5.如因店长或相关人员工作疏忽造成店铺员工遗漏或多做当月考勤和工资,发现后按20元/人给予罚款,并以报告形式经直营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次月予以补上或扣除;

一十一、其他

1.本方案自2017年7月1日开始实施。

2.在周期本方案运行过程中,如需要对细则或目标进行修订的,可由华东公司直营负责人提出调整意见并报华东分公司负责人审核后提报人力资源部审批,或者由人力资源部提出相关调整意见并与实施部门充分沟通后完成相关调整流程。

考核方案的调整均须在完成最终审批之后方可实行。

3.该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杭州某某服饰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2017年3月26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职业教育 > 其它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