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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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东达客运公司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体系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第四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五章安全技术措施
第六章安全纪律
第七章安全教育与培训
第八章安全检查与评比
第九章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
第十章奖罚
第十一章附则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确实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客运安全的领导与实施,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卫生、促进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道路旅客运输。
凡属公司范围内,从事客运等有关生产活动,都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各部门要尊重科学,严格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的领导工作。
遵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管谁负责的原则: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追究制。
第二章管理组织机构
第四条公司设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服务。
各基层单位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各基层单位安全生产及总公司安全生工作计划、措施的落实。
各车队成立安全生产执行小组,全面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和指令,确保安全生产,具体安全生产管理。
第五条各单位对驾驶员乘务员安全员都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上岗,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三级教育要有原始资料,并存档妥善保存。
第六条专职安全员,必须实行由安委会任制,专职安全员由安检科确定后委任,并下达委任书。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第七条安全生产方针目标是:
1、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注重安全生产事故防范,消除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落实安全生产中的应对措施,对安全隐患进行综合整治,确保安全。
2、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细化相应管理措施,对企业运营中的问题进行综合整治。
3、坚持以人为本,贯彻安全第一,强化相关安全措施,落实主体责任。
4、明确分工责任,做到责任到人,做到岗位职责明,细化措施,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综合整治,务求实效。
5.、加强培训教育,明确各岗位职责及责任,夯实基础,准确掌握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安全,每月至少进行两次安全教育培训,及时传达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加强驾驶人的安全意识。
6、客运安全运行为重点,车辆技术质量为保证,制度建设为根本,GPS等源头管理为基础,隐患整改为手段,确保旅客运输的安全。
7、强化责任意识,细化职责内容,坚持整改措施,保证全面落实。
8.加强预防意识教育,提高驾驶人注重预防的意识,夯实相关知识基础,确保旅客运输安全。
目标:
加强安全综合整治,消除人为责任事故,确保全年不发生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和人员伤亡损失。
一般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低于上一年度,其它安全指标低于盟里下达的指标。
第四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八条总经理
1、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并直接领导全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
2、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体系。
3、在计划、布置、宣传、检查、总结生产经营的同时,并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组织、领导制定和审定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贯彻执行情况。
5、有计划地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并定期安排部署全员安全教育工作。
6、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组织制定、修改、完善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一旦有发生事故,应及时组织调查,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对事故责任者要严肃处理,制定整改措施,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并及时、如实的向政府部门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10、对合作、租赁、承包、外来单位和个人,要提出具体的安全内容、要求和措施。
11、经常下线检查出客运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完好情况,发现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
12、组织经营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和教育活动,及时总结经验,提出不足,堵塞漏洞。
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公布本公司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和积极采纳职工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13、定期研究公司的安全生产运行情况,实行安全生产的超前预检措施,建立安全生产的动态管理。
14、督促执行车辆的机动性能检测,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严禁上线营运。
15、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层层签订责任状根据公司的工作特点制定安全管理的有效运行机制,健全奖罚措施,对严重违反安全法规者进行处罚措施。
16、总经理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
第九条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技术科(业务)
1、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各车辆及现场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生产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监督检查各车辆、驾驶员等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4、参加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汇报工作。
组织、协调因事故造成的设备、设施损坏的抢修工作。
5、组织和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落实重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
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
9、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年度生产安全工作计划,并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10、负责督促检查营运车辆的安全情况,对公司提出的安全内容、要求和措施,给予落实和执行。
1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安检科科长对公司生产系统的安全负有领导责任。
安检科
1、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安检科科长同时又为安全员职责为‘一岗双职’即是安全生产负责人又是车辆安全负责人,对所有车辆安全生产负责。
2、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环保管理规定、设备操作管理规定、工艺标准、职业卫生、劳动保护等公司各项管理规定。
3、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在组织生产的同时,应落实好各项安全保障。
4、对实际操作情况、车辆运转、车辆保养、职业卫生、安全通道等进行巡查,有违纪的进行纠正、处罚,有隐患的进行整改。
5、每月应组织两次班前安全会,负责“三级”教育车辆部分,告之各种危险性,组织参与各种应急演练和抢险救灾工作。
6、杜绝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跑、冒、滴、漏现象,杜绝车辆带病工作,对不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进行纠正和严肃处理。
7、负责对车辆的安全设施、环保设施、消防设施、卫生防护、报警装置等,进行管理与养护。
8、负责组织本公司范围内的安全检查,接受上级的检查与指导,健立健全车间的各种台帐与记录。
9、负责车辆大检修及临时抢修施工时安全措施,安排监护人员,安排协助维修保养人手。
10、负责对车辆各项违纪的处理或提出处理意见,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财务科:
1、执行国家关于企业安全经费提取使用的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台账。
2、制定出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费用及时到位,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3、审查企业经营计划时,要同时审查安全计划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4、把安全管理纳入经济责任制,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经济效益,支持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5、审核安全罚款的出处和各类事故费用支出情况,认真执行对安全违规处罚在工资中的扣款。
6、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管理好各种票据和现金,对存、取、汇、支、兑、对、结算等业务须严把细审,确保财金安全。
7、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部门负责人对安全负有领导责任。
4、劳动人事工资(经营管理部)
①劳资。
部门负责将安全教育纳入全员培训计划,组织职工安全技术训练。
②配合企业安全部门做好:
新工人、调换岗位工人、特殊工种工人的培训、考核、取证工。
③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不招童工,做到劳逸结合,严格控制不必要的加班加点。
④对因工伤残和患疾病的职工及时安排适当的工作,解除、伤残职工的后顾之忧。
⑤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事故统计上报的二厂作。
GPS监控中心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具体落实上级有关GPS车辆动态管理的文件精神和会议要求,制定和完善GPS监控管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一级平台监控操作人员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指导二级平台日常监控工作。
3、协调、处理GPS监控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软硬件故障和问题,保证系统运行正常。
4、建立健全GPS监控基础台帐,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工作,确保监控中心资料准确、齐全、真实、有效,每月按时上报。
5、组织GPS监控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培训,提高操作技能,提高监控工作水平;
6、组织召开平台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作好会议记录。
7、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发事件的资料整理并立即上报,同时加强上下平台工作联系,及时协调工作异常情况。
安教培训科
1、对新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及时组织入职安全教育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各线路。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员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2、贯彻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负责对员工劳动纪律的教育与检查和考核。
3、贯彻劳动法,按工作需要合理配备岗位工作人数,严格控制安排加班加点,注意劳动强度和保护员工身心健康。
4、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办理对事故责任者的惩处手续,参加工伤鉴定处理工作。
5、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员工晋级和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
6、组织做好新工人的体检工作。
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要求,做好新老司乘人员分配和调整,认真执行有毒有害工种定期轮换、脱离岗位的规定。
7、按国家职业病防止与管理的规定,对公司有职业健康危害的工种与岗位实施防控管理。
8、对公司员工公伤、医疗、各类保险进行建档建册归口管理。
9、在办理用工协议书时,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款,并且把雇用方首先应承担安全责任作为雇用的先决条件。
车辆保险部
1、负责保险业务,对本公司所有营运客车按公司规定及时、足额进行缴费。
然后统一上缴公司。
2、完成以下指标:
(1)公司规定所有客车必须参加如下险种:
交强险、承运人责任险、三者险。
(2)保险金额:
交强险(按国家有关规定)、承运人责任险20万元/座、三者险20万元。
3、保证所有营运客车必须按公司规定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否则不予参加营运,把好保险关。
4、制定相关的保险台账,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完成单位的保险目标,并提供业务推动的建议。
5、参与安教中心的培训课程,两部门合作宣传保险的重要性。
6、严格执行国家保险政策、法律、法规,根据保险公司有关规定,按照保险业务的程序和要求,认真负责公司所属,营运班车的代理保险相关业务和保险理赔相关业务。
7、严格遵守《保险代理制度》认真负责对国家规定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公司所属营运班车必须全额投保。
对保险到期的营运班车,必须提前7天以文字或口头形式告知经营者,并及时督促限时办理续保手续,严禁漏保、脱保,对逾期拒办续保手续的经营者,有责任责成安检科停车处罚。
8、严格执行国家保险政策、法律、法规,根据保险公司有关规定,按照保险业务的程序和要求,认真负责公司所属,营运班车的代理保险相关业务和保险理赔相关业务。
第十条党务工作部门
1、教育党员在安全生产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评比先进党支部、小组和优秀党员,要将安全生产工作列为一项条件。
2、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严重违章、违纪而造成重大伤亡事故,严重火灾的党员,给予党内处分,并追究行政责任。
3、在组织思想上,监督保证安全生产J顷利进行。
4、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及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技术知识,号召团员青年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
5、在组织团员青年参加施工突击活动时,不可放松安全生产的要求。
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第十一条工会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严格检查落实,健全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负责开展群众性劳动保护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
2、配合行政做好职工安全教育工作,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好人好事。
3、收集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方面的正确意见和要求,提请行政领导进行研究。
4、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月、安全执法等活动。
5、参加伤亡事故或其它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保证职工的合法权益。
6、工会负责对职工的定期健康检查,现场劳动卫生工作,监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尘毒浓度;提高职业病预防和改善卫生条件的措施,制定出安全保健急救措施。
第十二条安检科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消防安全保卫的法规规定,协助领导做好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2、制定年度、季度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及时监督检查,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
提出具体消防安全建议,并监督执行实施。
3、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职工送行消防安全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和动火作业的安全教育考核。
4、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对火灾隐患进行解决整改,
5、负责调查火灾事故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和上报工作。
6、参加新批车辆的会审、审查和验收。
7、负责营运车辆的保卫、消防管理工作,对新招收驾驶员需进行及时赛选,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安全情况。
第十三条安全员
1、在单位主管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
2、贯彻落实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在业务上接受安全职能部门的指导,有权直接向安全职能部门汇报和反映安全工作情况。
4、负责或参与制定、修订本车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5、负责编制所属车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6、协助领导做好员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工作,负责新入人员、转岗人员和重上岗人员的安全教育,指导、督促、检查班组(岗位)的安全教育。
7、负责安技装备、灭火器材、防护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尘毒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9、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营运,并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10、检查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确保动火的安全。
11、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12、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格化。
第五章安全技术措施
第十四条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力度,强化GPS源头管理的作用,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严格执行公司:
2013、14、15号文件,各部门必须遵照执行。
第十五条加强季节性宣传工作,夏季防暑降温,冬季要防寒冻,防止疲劳驾驶,确保各节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公司办公场所,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并有专人负责,备足防火设施和防火器材,并经常检查,保持良好,保证正常使用。
第十七条要用图版的形式,将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标明,挂在单位门前或醒目的地方,充分体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第十八条除了执行本规定外,还必须执行公司2013年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规定”。
第六章安全纪律
第十九条企业职工要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提高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提高改进安全合理化意见,搞好安全生产。
第二十条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对未经许可的不得从事非本专业的工种的工作,司乘人员必须持有效上岗证上岗。
第二十一条严禁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和场所吸烟,动火,严格执行动火作业申请审批制度。
第二十二条严格执行《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对违章操作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违章操作。
第二十三条严禁安全生产工作有布置无检查,有安排无落实,有检查无记录,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强行违规行车的有关人员要立即停止其工作,并严肃处理。
第二十四条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三角架、防滑链等
和警告安全标志未经审批认可,不得任意放置和随意挪动。
第二十五条消防设施、器材未经负责人审批同意,任何人不得拆除、挪用、挪动和停用消防设施,不得圈占消火栓,阻塞消防通道,占用防火间距。
第七章安全教育与培训
第二十六条安全教育是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实现安全生产的基础,各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驾驶员操作规程》以及“重大伤害”的专项治理措施等,要经常组织讨论、学习,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术,使广大职工增强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法规、法令、标准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七条新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等)都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
《安全生产法》、《劳动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治理重大伤害的预防措施、规程、制度和禁止的事项等,并必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相关岗位。
第二十八条驾驶员、安全员等特殊工种的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专门培训,并取得资格证方准许上岗操作,且按国家有关规定每进行一次复审。
第二十九条GPS监控中心对其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转岗的安全再教育,未经转岗安全教育的转岗人员不得上岗。
第三十条各级领导干部和专职负责安全工作的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培训和学习,提高政策和业务管理水平,做好安全工作。
第三十一条公司部门招收新进员工,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及体格健康检查酌人员不得上岗,否则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其单位当事人负责。
第三十二条班组安全活动教育,每天上班在发车前必须履行班前安全活动教育制度,并做好安全教育活动记录。
第八章安全检查与评比
第三十三条由总公司的职能部门组织安检科、安教科依据《安全检查标准》对公司驾驶员进行每月—次的定期安全生产质量大检查;安检科平时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十四条公司下属各基层部门负责本单位每月至少两次的定期安全检查,并将安全检查结果上报公司安委会,安全员每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每月由专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各级检查教必须要有原始的记录。
第三十五条在各级安全检查过程中,坚持安全“一票否决制”的原则。
第三十六条每次检查要有重点,要把“专案”专项治理措施的落实情况作为主要内容。
第三十七条各级安全生产检查要按《道路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
进行考核、评分,建立考核记录,作为对各部门及负责人的考核内容之一。
第三十八条对查出的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验证各项制度:
要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定经费、限期完成,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对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运营。
第九章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为保障国家和职工的生命财产的安全及职工的权益利益,制定职工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规定。
第三十九条事故报告
1、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内部各部门等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2、本规定所称伤亡事故,工伤事故是指本公司职工(包括外协劳务人员)合同工、季节工、从事施工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3、公司下属各单位、分公司、项目发生安全事故、伤亡事故,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75号《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决定》办理,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逐级上报。
4、伤亡事故、工伤事故的报告,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准隐瞒、虚报、漏报或拖延不报,掩盖事故真象,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5、公司各单位在运输生产中发生了工伤事故,伤亡事故时,现场负责人在组织人员抢救的前提下,要在一小时内口头或电话报告部门负责人或技术总负责人直至总经理,书面事故报告应在四小时内报送公司。
6、公司法人或安全分管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伤亡事故报告后,应在24小时内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7、发生伤亡事故、安全事故、除了及时上报外,应当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第四十条事故调查
1、一般轻伤、重伤事故,由本公司负责人或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组织安全,技术、工会、财务科等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2、伤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委员会等部门组织调查。
3、在一般轻伤、重伤事故企业内部调查,调查成员应实是求是的调查取证。
被调查单位和个人应协助调查人员工作,不得掩盖事故的真相,更不得弄虚作假或作假证。
4、事故调查人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取证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5、事故调查组在查明事故情况后,如果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定案。
第四十一条事故处理
1、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结论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处理。
2、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玩忽职守或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事故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给予行政处罚: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违犯本规定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事故情况和资料的,公司将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在事故调查、处理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调查处理,轻者给予行政处分,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5、一般轻伤、重伤事故处理工作,应在15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30日。
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在公司内部公开通报处理结果,让广大职工受到教育。
6、安全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找不出事故的真正原因和对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制定不出来,在未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前不得开工生产,违者追究直接领导责任。
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章奖罚
第1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客运车辆的安全管理,促进安全管理有序可控,确保我公司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考核内容
2.1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第3条管理目标
3.1建立安全生产、文明行车管理体系,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3.2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安全达标、文明行车),并将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人,落实到人,做到有人抓,有人管,并制定措施,以确保目标的实现。
3.3安全管理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3.4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第4条安全责任
4.1公司经理是法定代表人,对工作中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文明行车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安全生产。
4.2主管安全生产的书记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
4.3各部门的管理人员要按各自的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努力工作。
第5条考核办法
5.1实现逐级考核的办法,公司接受集团公司公司的考核,公司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5.2各级要制定具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