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灌区节水节能改造建设与管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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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灌区节水节能改造建设与管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
XX灌区节水节能改造建设与管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
皂河灌区始建于七十年代初,地处江苏省宿迁市的西北部。
北靠骆马湖和京杭大运河,西与徐州睢宁毗邻,西北与邳州市接壤。
废黄河从灌区中间穿过,将其分为南北两片,形成了南片以灌溉为主,北片以排涝、灌溉并重的大型提水灌排区,总控制面积涉及宿豫县和宿城区七个乡镇339平方公里,实际灌溉面积34.4万亩,受益人口26.7万人。
灌区运行30年来,经过扩建和改建,现已形成主干渠1条,长16.7公里;支渠12条,长77.7公里;斗渠110条,长330公里;农渠400条,长350公里。
干渠上的主要建筑物计四座;穿废黄河倒虹吸、王官集闸、樊湾闸及沙圩闸;支渠渠首闸12座;斗农渠上建筑物4000余座。
现有的渠首电灌站,系根据省泵改工程项目规划,于1996年拆除老站在原址东侧重建,装机19台套、容量3500千瓦,抽水能力25m3/s。
水源取自京杭大运河,南水北调抽淮河水或长江水,分别经二级和五级翻提才能送到皂河电灌站的进水池里。
灌区西北部,建有5座排、灌结合站,装机1410千瓦,担负黄墩湖圩区洼地的排涝和灌溉任务。
灌区建成后,彻底改变了不能栽插水稻的历史,为灌区大面积的盐碱地改种水稻创造了条件。
粮食亩产由开灌前不足100公斤,增加到现在900多公斤,人均收入由每人不足200元,提高到2700余元,同时为地方农业生产和国民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一、搞好节水续建配套工程的做法
国家对大型灌区节水续建配套项目的实施,给灌区发展带来了极好的机遇,省水利厅和地方政府十分重视和支持,县人民政府把它列为1998年和1999年为民办十件实事的第一件,决心把这件最得民心的大事办好。
主要做法是:
1.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的程序,实行“三制”:
即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建设招投标制、施工监理制。
两期工程付诸实施前,采取平等竞争的方式,实行公开投标,优选施工队伍和监理队伍,使工程建设工期、工程施工质量得以保证。
2.以质量管理为中心,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
针对该项目战线长、分项多、时间紧、任务重的特点,为确保工程质量、进度,使当年投资当年发挥灌溉效益,建设工程处选拔了一部分精干的领导、工程技术人员、财务管理人员,组成了工程、质检、财务、政工、后勤等相应的施工职能机构,建立健全了“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单位保证、监理单位控制、政府部门监督”的质量保证体系。
明确法人行为,技术人员化段包干,实施现场施工管理和质量监控,做到任务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强化了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从而,确保了工程质量,为创建全优工程奠定了基础。
3.加强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
我们选拔组织了思想品德好、业务素质过硬的财会人员,认真学习了有关财务法规,对财会人员加强财经纪律教育和财会法规的学习,使每个人充分认识到水利资金是国家财政挤出来的,是纳税人的钱,是人民的血汗钱,来之不易,必须专款专用。
要求财会人员管好、用好并充分发挥水利资金的使用效益,为了规范财会人员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不闯“红灯”,我们除了通过财务会审、抽查、互查、跟踪审计等形式外,还邀请了县审计局同志对我们工程资金使用、管理进行审计、监督,使工程资金没有出现挪用等违规现象,从而保证了工程的顺利开展。
4.争取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
皂河灌区续建配套工程的建设,自始至终得到了国家水利部和省、市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与支持。
两期工程中央补助1100万元外,省拨付配套资金490万元。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水利部、省、市、有关领导曾多次亲临现场检查指导,县领导也多次到现场解决具体矛盾和处理问题。
5.灌区受益乡镇积极配合。
乡镇政府积极帮助做好土地挖压、拆迁赔偿工作,并发动组织群众完成两期工程107万方土方任务。
6.皂河灌区职工积极参与。
皂河灌区是自收自支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从来不拨款。
只有把灌区建设好,才能更好地为灌区农民服务。
灌区组织职工积极投入工程建设,参加义务劳动,累计达30000余工日。
7.工程建成,管理到位。
为使新建工程安全运行和充分发挥效益,皂河灌区在干渠沿线建了33座管理房屋。
并把新建干渠所节省的700亩土地和水面收归灌区使用,安排61名在职职工定岗居住,既管好工程设施,又搞好养殖和种植。
二、项目效益
(一)经济效益
1.节水节能效益。
灌区渠首多年平均提水量13500万立方米,经过节水改造,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了15%,年节水量为:
2025万立米;灌区节约用电81万度,共节约电费32万元,节约国家翻水经费121.5万元。
2.增产效益。
灌区过去水分生产率1.12kg/m3,工程实施后可达到1.46kg/m3。
节水改造工程完工后,共新增灌溉面积1.3万亩,改善灌溉面积3.5万亩,共增产粮食:
357万kg,按现行市场价0.94元/kg计,其效益为:
335.6万元。
3.节地效益。
工程实施后,共节地463亩,以种植经济作物为主,按每亩1000元计,其效益共46.3万元。
(二)社会效益
1.改变了农村的交通状况。
改造了市场道路上的王官集节制闸桥,县桥道路上的樊湾闸桥、沙圩闸桥、皂河高中桥、新建和改造了机耕桥4座,不仅加宽了桥面,而且提高了桥的荷载等级,同时改善了灌区内部与外部交通联络条件,在此促进下,县乡村自行投入资金1450万元,建成了七支路、老五支路、苗圩路、王营路等柏油或砼路面18km,加快了农民奔小康步伐。
皂河高中桥不仅解决了皂河高中3000多师生和10000名乡村群众的跨干渠交通,而且还为黄墩湖滞洪区内的12324人洪灾撤退创造了良好条件。
此外,节水对京杭运河通航也起到了一定的辅助作用。
2.拉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的实施,促进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市下岗职工再就业,带动了我县建筑业的发展。
该工程实施以来,共计浇筑砼38105立方米,浆砌块石13000立方米;用水泥14000吨,黄砂29500吨,石子66300吨,块石24100吨,这对促进我县和周边地区的建材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增加了地方税收140多万元,同时先后解决社会劳动就业人员4200多名,做工日40余万个。
3.增强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力。
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以及由此带来的灌区管理上的改革,给灌区创造了良性发展的机遇和条件,灌区朝气蓬勃的发展前景对周边地区乃至全国各地产生了极强的辐射力。
《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国水利报》、江苏卫视、《新华日报》、《江苏水利》、《宿迁日报》、宿迁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作了报道和宣传。
1999年5月,中国灌区协会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现场会在皂河灌区举办,有22个省、自治区116名代表参加会议。
世界银行官员对皂河灌区的SIDD试点成果评价为:
“全国第一、世界先进”。
3年来,先后有16个省41批1100多人来灌区观摩。
河海大学也在皂河灌区建立了河海大学大禹教学科研基地。
4.节水社会效益。
通过节水改造,拆建、改建废黄河地涵、王官集节制闸、樊湾节制闸、沙圩节制闸等干渠级阻水建筑物,加固、改造18处干渠险工,这使每年可节水2025万立方米,可供宿迁市城区1年的生活用水,或可供给徐州地区灌溉2万多亩水稻田。
三、环境效益
1.减少了水土流失,美化了灌区环境。
已经做好的防渗渠道和建筑物周围,以及渠的外坡、路边沟坡采用砼方格网护坡,滩面上种植了经济林果、药材、花卉、草皮,使其变成观赏农业示范带,不仅减少了水土流失,而且美化了灌区的环境,增加了经济效益,为实现农村现代化和高效农业提供了好的典型。
2.减少了水肥和农药的流失,减轻了污染。
节水灌溉技术的推广应用,减少了输水损失和田间渗漏,肥料、农药的流失量大为减少,对浅层地下水和地表水的污染也随之减轻。
三、灌区改革及科技进步
(一)灌区改革
随着两期工程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的实施,灌区在完善工程管理规章制度的同时,着重抓好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新的运行机制。
1.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供水公司和农民用水者协会
1998年3月,经县编委批准,成立宿迁大禹集团皂河灌区供水公司,与皂河灌区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
供水公司负责灌区渠首电灌站、干支渠及其配套建筑物的管理、使用和维护。
公司设总经理室、行政科、财务科、机电科和工程排灌科。
依据水利部部颁标准核编154人。
供水公司制定公司章程,实行独立核算,财务单独建帐,并建立健全各项运行管理制度。
1998年5月至1999年5月,通过民主协商选举产生协会工作人员,经县(区)民政局登记注册,按照水文边界,以支渠和干渠上直开斗渠为单元,成立18个农民用水者协会、78个分会,666个用水组,44600个用水户。
协会负责斗农级渠及配套建筑物的管理、使用和维护。
用水协会制定协会章程,财务独立建帐,制定工程管理、财务管理、执委职责等各项运行管理制度。
供水公司与用水协会都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成为一种新型的供用水关系,并改收费到乡为一票收费到户,建立了新的运行机制。
2.搞活运行机制。
从五个方面改革:
①改革水价核算办法。
1997年以前,农灌(排)机电提水费水价是由县委农工部和县防汛防旱指挥部核定审批,现改为由县物价局和水利局共同核定。
其核算根据是水利部《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编制定员试行标准》和江苏省物价局、水利厅苏水灌(87)02号《江苏省机电排灌收费标准核定办法》等文件精神进行核定。
机电提水费成本主要包括:
工资及附加费、油料及电力费、基本折旧费、大修理费、维修费、管理费、还贷等。
②改革收费方法。
过去灌区农灌机电提水费委托农工部的下属单位乡镇农经站收取,乡镇农经站再向各村征收,村再向农户征收,收费中间环节多。
现在改收费到乡为直接一票收费到户,避免了中间搭车多收现象,减轻了农民负担。
③变更收费性质。
过去收费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现在改为经营性收费,由物价部门发给经营性收费许可证。
④改革收费票据。
过去收费票据均为财政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现在随着收费性质的改变,使用的是税务部门监制的宿迁市大禹(集团)有限公司农业供水专用发票。
⑤改变资产管理使用权。
皂河灌区把支渠以上建筑物及提水泵站管理房等国有资产移交给供水公司使用;其它乡镇以水文边界为基础,将协会辖区内斗渠级以下建筑物移交给协会使用。
协会有权管理、维修、养护和更新,并调动协会会员出工对渠道进行整治和清淤。
3.改革取得的成效。
有以下五个方面:
①减少了用水户负担。
增加了农户节约用水意识。
两年减少用水户负担286万元。
②有利于灌区的良性运行。
1997年核定收费总额为464万元,占成本水价75%,减去电费,灌区可用217万元;1998年核定收费总额为425万元,占成本水价80.26%,减去电费,灌区可用255万元;19999年核定收费总额为543万元,占成本水价100%,减去电费,灌区可用316万元。
从三年收费分析,灌区已基本步入良性运行、经济自立、实现可持续发展轨道。
③有利于支渠级以下建筑物的维修和保护。
过去灌区一直在管护但又管护不好的部分建筑物,现在由用水协会自己管,有人有时间有责任地去维修和保护,1998、1999年,仅维修斗农渠各类配套建筑物就达408座,疏浚渠道110公里。
④有利于灌区综合经营的巩固和发展。
灌区现有在职职工248人,而供水公司只核编154人,核批9个月工资(100万元),而富余人员有的跑运输,年收入可达3万元,有的搞商业每年收入2~3万元。
使灌区职工择业观念发生了转变。
1999年综合经营产值完成3326万元,纯利润206.4万元,税金41万元。
⑤有利于灌区富余人员的安排。
对属于企业性质的农机厂工人实行股份制,与灌区脱勾;对事业性质富余人员,利用节约的土地从事种植业,达到人人有岗上,个个能富裕。
(二)新技术应用
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的实施,对推动水利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施工技术。
一是采取渠堤和渠底分层碾压、新堤灌水密实。
我们采用干、支渠充水泡渠的措施,同时在渠堤堤顶中心挖1m×1m通沟;沿渠堤两侧按顺水流方向挖通沟3~4条,然后,再向沟内灌水,做到下泡上灌。
干、支渠退水后,渠坡采用石硪夯实,堤顶及滩面用机械碾压密实;二是两坡坡脚做浆砌石底坎,加强渠坡稳定,顺渠向每隔8~10m留有沉陷缝一道;三是做好浆砌石底坎后,再浇筑渠底砼,在渠底垂直水流方向每隔5m留有横向沉陷缝一道,并在渠底上留有φ3cm冒水孔两排,间距5m,三角形排列,低标号砂浆封填;四是渠坡实行纵向分缝,下部采用钢筋混凝土护坡,上部采用砼护坡,两坡和渠底的衬砌均采用跳槽浇筑,部分渠道砼护坡底面还铺设一布一膜的土工布一层;五是采用改装的柴油机平板震动器震捣,经运行考验,施工质量较好。
2.节水技术推广。
“水稻控制灌溉技术”是一种充分发挥水稻自身调节机能和适应能力的灌水技术,通过控制土壤水分,改善水稻根系层水、土、气、热等状况,有效满足水稻优化的需水过程,在节水的同时获得高产性再增产。
由于皂河灌区有良好基础设施,1999年在省、市水利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以河海大学为技术依托,选择皂河灌区为推广示范区,开展测试工作。
测试采用电子查墒仪定时定点观测水稻根系层土壤水分变化;埋设地下水位观测井,测量生育期各阶段地下水位的变化值;使用直角三角堰测量田间灌溉用水量;用水深法测定田间降雨排水量。
按控制灌溉技术指标要求,根据示范片测试数据,及时确定灌溉计划。
由于措施得当、测试数据可靠,灌溉技术指标符合要求,水稻控制灌溉技术推广应用获得成功,并指导全县推广。
首先是节水效果明显。
根据推广测试点的实测亩净灌溉水量,每亩节水净灌溉水量为98m3,渠系水利用系数0.7计算,每亩节约灌溉水量140m3,节水率达20%,1999年我县推广该技术30万亩,共节约用水4200万m3。
其次增产幅度大,采用水稻控制灌溉技术,使水稻生长符合“最佳生长状态”的要求,根系发育好,保持较高的活力,群体有合理的密度,基干粗壮,抗倒伏,叶片的叶面积指数保持较高;穗大、实粒多、千粒重高,达到节水、增产、高效目的。
王官集镇测试点水稻亩产达618.88公斤,对比区产量553.73公斤,亩增产65.15公斤,县统计局统计数字显示1999年全县推广区增产水稻1694万公斤。
3.量水设施
(1)利用改建后的支斗渠首建筑物进行用水量测。
(2)利用便携式流量计量测用水协会用水。
附:
1、宿迁大禹集团皂河灌区供水公司章程(试行)
2、用水者协会章程
宿迁大禹集团皂河灌区供水公司章程(试行)
第一章总则
1为充分利用水资源,提高农业用水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灌区经济自立,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皂河灌区供水公司,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2本公司以优质服务于农业生产为宗旨,属国有非盈利性公司,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逐步达到自我维持,自我发展,经济自立。
3本公司属事业单位,5年内不变,实行企业化管理,享受国家对水利部门农业供水减免税待遇,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农灌水价收费。
4在农灌水价尚未达到成本价格阶段,本公司有申请,接受国家和地方政府以及农民对灌区工程更新改造投资或补贴的权利,同时履行灌区工程保值、增值的义务,在农灌水价达到成本价,本公司逐步减少或停止接受政府补贴,但仍可利用世界银行贷款进行灌区建设。
第二章机构设置
5皂河灌区供水公司隶属于宿迁大禹集团领导,原管理所所属机站、干支渠及其建筑物转给供水总公司管理使用,同时成立综合经营公司,管理现有国有资产。
6供水公司设于渠首电灌站,设总经理室、机电科、工程灌溉科、财务科、行政科,人员编制121人,从灌区管理所在编人员中调剂。
7原灌区管理所在编富余人员转入综合经营公司,其人员性质不变,综合经营公司不吃财政、也不吃水费,独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并按国家公司法运行管理。
8供水公司设董事会,民主决策重大事宜,董事由宿豫县水利局、皂河灌区管理所,有关用水者协会代表担任,董事长由宿豫县人民政府任命,公司大政方针、财务预决算、干部任免、工程灌溉计划、水费征收标准以及其他重大事情均需通过董事会讨论通过,总经理方可执行,董事会干部均由各单位在职人员担任,不在本公司领取报酬。
9本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从皂河灌区现有干部中产生,由董事会任免,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讨论通过,总经理任免。
10供水公司人员结构应有60%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其中总经理、副总经理必须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含财会系列)并有一名总工程师兼任副总经理。
第三章公司职责与任务
11本公司负责干、支渠从进口到出口进行建设、运行与维护。
12本公司负责干支渠全系统灌溉水的调度与调节,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减少输水损失与灌溉水的费用。
13根据公司与用水户定期签署的协议向用户配水,通过提高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满足用户需水并提高公司经济自立的能力。
14保证渠道系统在供水高峰时的安全,服从政府在防洪方面的指导与调度。
15为了供水系统的安全、高效运行,定期与皂河灌区管理所就供水量、供水时间进行协商,做到计划供水,合理用水,节约用水。
16对公司与政府,公司与各级行政机构之间的通讯系统进行维护。
17派代表进入用水者协会协调委员会,并对用水者协会代表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
18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向用水者协会征收水费。
19通过提供水费补贴等方面的资料分析结果,对有关机构的决策过程提供支持。
20充分利用公司现有水土资源,开展多种经营生产,弥补水费不足,减少运行费用,降低供水成本。
第四章有关制度与规定
21为达到本章程规定的目标,公司有权制定有关管理制度:
(1)内部组织管理制度;
(2)决定供水服务标准以及为了维持这些标准所必须的处罚制度。
22决定停止供水服务的时间与数量:
(1)在需要对供水系统进行检修或其它重要工作时;
(2)发生了自然灾害无法供水时;
(3)用户不交水费或其他应交的费用时;
(4)违反本公司与用户的协议非法用水时。
23公司与用水者协会之间为供需买卖关系,用水者协会应对公司的征收水费,工程维护提供支持,公司对用水者协会工作与有关设施提供支持。
第五章董事会职责与权利
24审查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
25批准公司工作计划和渠系更新改造计划。
26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调整水价政策和供水计划。
27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公司章程。
第六章附则
28本公司由总经理代行法人代表资格,行使诉讼与被诉讼之权利与义务,对贷款协定签字。
29本公司有自己的图章,对外具有法律效力。
30本章程制订之日起,属试运行,试行后经修改补充为公司章程。
皂河灌区供水公司
一九九八年五月五日
用水者协会章程
一九九八年五月五日
第一条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提高灌溉效益,提高作物产量,减轻农民负担,减轻国家的财政负担,根据本灌区广大用水者的意愿和国家有关政策,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成立本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是农民自己的管水组织,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实现经济自立,政府按分级管理的办法,将本灌区灌溉设施的使用和管理权转让给本协会。
本协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与政府合作、开发、改善和管理本灌区的灌溉系统,保证灌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本协会的办公地点设在灌区范围之内。
第三条本协会由18个用水组组成,用水组划分以水文边界为基础,同时兼顾村和村民小组的边界。
第四条灌区内所有用水农户户主都是协会的会员,各用水组通过本组内所有会员参加的用水组大会在本组的会员中选举产生用水者代表,代表名额,以每个用水组中的村民小组为单位,村民小组选举为代表,如某个村民小组在本用水组中灌溉面积较大,可增选一名代表。
第五条通过本协会内各用水组的全体代表参加的用水者代表大会选举,在代表中产生三名作为本协会的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成员,其中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
执委会主席是本协会的法人代表。
第六条如果某个用水组的代表多于一名,则由执委会在这些代表中指定一名作为首席代表。
首席代表领导本用水组的其它代表进行工作。
第七条用水代表大会是本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其职权包括:
选举和罢免执委会成员,审查、通过执委会的各项工作计划、用水计划、审查执委会的年度财务、预、决算。
作出本协会内与一个以上用水组有关的处罚决定,必要时,按照本章程第一条和第二条的规定修改本章程。
第八条执委会是本协会的办事机构,在用水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以下职权:
通过与供水公司,有关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协商,制定用水计划、工程维护计划、用工计划、集资办水利的计划及其它计划,提交用水者代表大会审批。
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提交用水者代表大会审批;执行用水者代表大会的决议并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指导用水者代表管理本协会范围内的灌溉设施;负责各用水组之间的灌溉调度,平衡各用水组之间的利益;解决用水组之间的水事纠纷;在各个用水组的代表中任命和罢免首席代表;负责将各用水组的水费收齐,向供水公司买水。
第九条执委会主席领导执委会其它成员进行工作。
执委会可以聘用会计和工程技术人员各一名,他们可以是代表,也可以不是代表。
第十条用水者代表是本用水组的管水员,在用水组大会闭会期间行使以下职权:
参加用水者代表大会;在执委会的指导下,通过与有关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协商,制定本用水组的用水计划、工程维护计划,集资办水利的计划和其他工作计划,报用水组大会审批,并将经过批准的计划报执委会备案,在执委会领导下,执行用水组大会和用水者代表大会的决议;向用水组大会报告工作;负责管理本用水组范围内的灌溉设施;负责本用水组内的灌溉调度,平衡会员之间的利益;解决本组内会员之间的水事纠纷;向执委会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在本组内收集并及时上交执委会。
第十一条用水组大会是本用水组的决策机构,其职权包括:
选举产生本用水组的代表;审查、通过本组代表的用水计划和集资办水利的计划;审查本组代表的年度财务预、决算;作出本组内的处罚决定。
第十二条会员的权利与义务包括:
参加由本组代表召集的会议;选举或被选举为本用水组的代表按时交纳水费;在代表的领导下保护、维护本协会范围内的水利设施;向代表反映用水中存在的问题,完成国家和地方政府下达的各项水利任务;对本用水组代表和执委会成员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第十三条用水者代表和执委会成员的选举与村民小组的选举同步进行,执委会成员和代表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四条用水组大会和用水者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例会。
如果本组内有1/5以上的会员提议,可以召开用水组大会特别会议;如果本协会的1/5以上的代表提议,可以召开用水者代表大会特别会议,特别会议的职权与例会相同。
第十五条通过用水组大会的决议,需经本组半数以上的会员同意;通过用水者代表大会的决议,需经本协会半数以上的代表同意。
第十六条用水者代表(含首席代表)和执委会成员辞职,需事先提出书面申请,执委会成员由用水者代表大会批准,首席代表由执委会批准,其它代表由用水组大会批准。
在得到批准之前应继续履行其职责,如果用水者代表和执委会成员缺席,应及时召开用水组大会或用水者代表大会补选。
第十七条本协会内集资办水利,本着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按受益田分摊。
第十八条处罚分为以下几种:
限期恢复或改正,赔偿损失、减少供水,停止供水、罚款、送司法部门处理。
第十九条为了保证用水者协会高效、有序地运转,目前应成立临时协调小组,临时协调小组由用水者协会主席和当地乡(镇)、水管站、管理区、供水公司的代表组成。
临时协调小组的组长由乡(镇)干部担任,跨乡(镇)的,由上一级政府委派。
临时协调小组的职责是:
指导、支持、监管、保证用水者协会按章行事,协调各方关系,调解、处理用水者协会报告的水事纠纷。
临时协调小组成员不在用水者协会中领取报酬,不得在协会中报销费用。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本协会的执委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