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管理案例保安部案例分析培训教材DOC 41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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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部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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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妮为什么会被感动

7月的一天早上,北京某酒店保安员小翟上完夜班准备回家。

这时,住在酒店的一位美国老妇人因身体不便,需乘轮椅去故宫游览,急需一名员工前去帮助。

小翟得知此消息后,不顾刚下夜班的疲劳,愉快地答应了。

在游览故宫的途中,天下起了小雨,可是只有一把雨伞,小翟毫不犹豫地为老妇人撑起伞,自己却被雨淋透。

游览故宫后,美国老妇人深深迷恋上了中国悠久的历史文化遗产,她还要求到颐和园去游览。

此时小翟已非常疲惫,但他想到客人住在自己的酒店,自己是代表酒店为客人服务的,客人不远万里来到中国,要尽可能满足她的要求,让这位老人在短暂的旅游行程中能更多地了解中国,这样她回国后才能更好地宣传中国,才能为酒店赢得口碑。

想到这里,小翟便答应了客人的要求。

雨仍然下着,小翟拖着疲惫的身躯,为客人撑着伞徜徉在颐和园的各个景点中。

因路不平推轮椅很不方便,一会抬上,一会搬下,天上又下着雨,还要为客人撑伞,更增加不少困难,此时的小翟早已被雨水、汗水淋透了,但是雨中的那把伞始终为那位美国老妇人撑着。

第二天酒店收到了一位署名安妮的美国客人和她的朋友写来的两封表扬信。

她们都被小翟这种舍已助人的行为深深地感动了,安妮在信中写道“我非常感谢翟先生的精心照顾和帮助……”。

点评:

保安员小翟连续工作20多个小时,冒着小雨为客人撑伞,自己浑身被雨水淋透,这虽然看似是一件小事,但却体现着一种敬业和助人为乐的精神,这种精神感动了酒店的上帝。

如果酒店的员工都像他那样多为客人着想,用真诚和热心,根据客人的不同需求,为客人提供一些灵活的超常服务,酒店就会赢得更多回头客。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个性化服务是优质服务,它是基于标准化服务之上的针对不同客人不同需求的灵活性很强的超常服务。

标准化服务会使客人满意,但个性化服务才会使客人十分满意。

个性化服务是满意加惊喜的服务。

代办服务、礼宾服务、意外服务、伺从服务、感情服务、超常服务、“金钥匙”服务等都属个性化服务范围。

相当一部分个性化服务在服务规范之外。

在法律和道德允许的范围内,酒店可以打破常规为客人提供个性化服务,但由于服务成本的加大,可向客人收取一定的费用,这是符合等价交换原则的。

另外就是要抓好巩固标准化服务的工作,而不能“邯郸学步”,个性化服务没搞好,却把基础的标准化服务丢了。

保安也能留住客人

重庆某宾馆的总经理收到一封客人来信:

“我是来自广东省湛江市的住客。

此行的目的是着重了解重庆的整个装饰材料市场,着手筹备成立(香港)××(集团)系列产品的重庆总代理。

为此,我有幸入住贵宾楼的427房。

能入住427房还有一段小插曲哩:

当14日晚10点半抵达宾馆时,我想要的标准房已告客满,我怀着失望的心情准备离开了。

此时,一位大堂保安员热情地将我留住,并主动与前台联系,为我安排了住房(暂住后楼),并于第二天为我转到现住的427房。

后来才知道这位保安姓李。

总经理阁下,我真想不到贵宾馆连一个保安员也懂得如何留住一位客人。

多谢宾馆的卫士。

……总经理阁下,您猜我怎样想的?

今后湛江××公司的人员出差到重庆不住贵宾馆的我一律不报销……。

点评:

酒店的利益与每个员工的利益是息息相关、紧密相连的。

俗话说“大河有水小河满,大河无水小河干”。

只有酒店的经济效益上去了,员工个人的利益也才能相应增加。

可以说,酒店每个员工的工资、奖金都是客人给的。

为此,每个酒店员工都应有一种销售意识,也就是在各自的岗位上结合实际进行促销。

本案例中,这个看似与销售工作没什么联系的保安,当客人所需档次的房间没有时,能够主动挽留客人暂住一宿其他档次的房间,并于第二天为客人转到了所需的房间。

这样既为客人着想,为客人解决了困难,减少了奔波,又为酒店增加了收益。

这种全员销售、主动销售的意识是每个酒店从业人员都应该树立的,只要有这种意识,做起来也不是很难的。

伸向更衣室的黑手

某酒店桑拿部办公室,一位客人正向经理反映一件事:

放在更衣室衣柜的小手提包被人动过。

包内有刚从银行取出的三沓百元钞票共3000元,每沓被抽出2张或1张,共损失500元。

客人是一位与酒店关系密切的朋友,一般说不存在欺诈行为,因为客人并没有要求酒店赔偿。

酒店为了确保安全声誉,还是向公安部门报了案。

公安部门介入调查后发现衣柜的门没有被撬,锁头没有被破坏,三沓钱也未被全部拿走。

可以初步断定,这是内部员工所为,或至少有内部员工参与盗窃。

再查两把锁,其中的一把是挂锁,挂锁的钥匙连同手牌上的所标号码与柜子号码相同。

这就更加肯定了是内部员工仿制钥匙后行窃的判断。

此案后经侦查告破,确是内部员工乘一人当班时与外部小偷联手作案。

据作案者交代,之所以不将三沓钱全部偷走,是希望不被察觉,这样可以长期行窃。

点评:

此案明显是管理漏洞所致。

漏洞有两点:

漏洞之一:

挂锁的钥匙连同固定手牌且其号码与衣柜号码一致,这样的设计是错误的,潜伏着危险,极有可能导致外部小偷利诱内部员工联手作案。

衣柜一般设置两把锁,一把锁由服务员掌握钥匙开启,其目的是预防顾客手上钥匙及牌子被他们捡走,捡到者来开衣柜时有服务员把关(服务员问对方柜内所存密码为多少,对方答不出就加以控制了);另一把锁是由顾客自己掌握钥匙,其目的是多一层防线以防止他人(也包括服务员)开启衣柜。

如果顾客开启的锁与衣柜是固定配套,就有可能其钥匙被仿制后方便作案者(一般是内部员工)伺机作案。

所以,通常将顾客开启的锁改为挂锁,而挂锁可以随时更换(总台备有比衣柜数更多一些的挂锁,随机抽取交客人带入更衣室)。

这样,即使钥匙被仿制,但对上号的概率很低,就遏制了作案的动机。

然而,有的桑拿部管理者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即使知道使用挂锁,但不知用挂锁的真正意义何在。

于是将挂锁与衣柜固定配套,为失窃埋下隐患,也就形成了漏洞之一。

漏洞之二:

更衣室通常设两位或两位以上员工看管和服务。

因为两位以上员工串通作案的可能性相对较小。

若因规模小、生意清淡只设一人值岗,就要加强领班或主管的走动管理了。

本案的客人钱物之所以被窃成功,就是因为当班者只有一人,下手方便。

由此也暴露了该桑拿部管理者缺乏走动管理。

虽然现在有新式衣柜锁投入使用,如钥匙是竖式插入开启,这种钥匙目前看似尚无法仿制,但也发现小偷仍有开启的办法。

再由于更衣室无法安装电子眼探头,因此,管理人员的走动管理无疑是最有力的防范措施之一。

不论是正确使用挂锁的方法,还是安排两人以下值岗,或加强管理人员的走动管理,都是为了消除诱因,以杜绝作案者的不良动机。

诚然,为了防止客人的钱物被盗,除了有必要堵住以上两个漏洞之外,更重要的是把好客人进入桑拿更衣室前的关口,即在桑拿大厅总台接待时就要提醒客人将贵重物品和现金寄存于总台。

寄存备忘录

某酒店前厅,康先生来取前几日寄存的皮箱,员工小张按规定核对存单、确认身份后,将皮箱交还客人。

几小时后,怒气冲冲的康先生向大堂副理投诉,说放在箱内的数万美金不翼而飞,要求酒店赔偿。

实际上,酒店已向宾客明示“须将现金及贵重物品存于免费专用保险柜,否则丢失后概不负责”。

另外,康先生的皮箱有一处较隐蔽的开口在交存时就未上锁,受理的员工没有发现。

后来,公安机关查明美金系一犯罪集团所盗。

点评:

这是一起因宾客寄存物丢失而导致的投诉。

酒店对宾客人身、财产安全的保护责任毋庸置疑。

现行的一般法律法规可以适用于酒店业经营。

从法律依据上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规定: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从商业规则上讲,酒店要获得大的市场份额,理应崇尚诚实信用、健全保障机制,把维护宾客利益、关注宾客需求作为立店之本。

《合同法》第375条规定:

“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封存。

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依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案例中康先生在寄存过程中的主要义务是交存时的告知(向酒店声明箱内装有美金)和提取时的验收(检查寄存物是否有异常状况)。

但他既未履行告知义务,提取时也未立即表示异议,显然有严重过错。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

“(旅馆)对旅客寄存的财物,要建立登记、领取和交接制度。

”酒店受理寄存时的核心义务是验收,物品的种类、数量、色泽、完好度、品牌等,均需一一登记。

根据行业惯例,若属无锁物件,应提醒宾客上锁;若属危险物品,有权拒绝寄存。

本案中酒店在受理寄存时验收不仔细,使康先生的皮箱在寄存期间处于无锁状态,存在安全隐患,也有一定过错。

综上所述,就民事责任而言,康先生应对美金的丢失承担主要责任,酒店仅按一般物品的价值对其予以补偿性赔偿。

为了阐述寄存服务中的难点问题,通过本案再做几点说明:

一、酒店的免责条件。

假设酒店在受理寄存时已提醒康先生将皮箱上锁,责任的承担会发生何时变化呢?

《合同法》第374条规定:

“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无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寄存服务只免费提供给住店宾客,酒店只要能证明自己无重大过错,如24小时闭路监控、尽到了可能的重视义务、发生了无法抗拒的意外事件、及时采取了补救措施等,就可以免除责任。

因此,完善安全制度,强化员工责任心,培养其处理紧急事件的能力,十分重要。

二、物品寄存特点。

《合同法》第369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方法。

除紧急事件或为维护寄存人利益的以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事实上,寄存地点不规范(达不到确保物品安全的要求)、不固定(随意变动)的现象比较普遍,这一点若得不到足够重视,诉讼时很可能成为法院进行过错推定的直接依据,使酒店处于不利地位。

三、酒店的留置权。

宾客的住宿行为和寄存行为有主从之分:

住宿是主要的,是宾客的掂店意图;寄存的次要的,趋从于前者——寄存只是酒店与宾客所订住宿协议的一项内容。

《合同法》第380条规定:

“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及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换言之,宾客离店时若有拖欠费用现象,酒店在其欠费额度内享有对寄存物的留置权;自留置之日起,宾客若在不少于2个月的期限内仍未付清欠款,酒店可将寄存物折价,或依法拍卖、变卖寄存物,以实现其债权(据《担保法》第87条)。

四、酒店对寄存物的提存。

怎样处理无人领取的寄存物》《合同法》第101条规定:

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致使债务人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8条规定:

(旅客遗留的物品)旅馆经招领3个月后无人认领的,要登记造册,送当地公安机关以拾遗物品处理。

可以推知,对无人领取的寄存物,自宾客离店或应当离店之日起,酒店只需保管3个月,而后应提交给公安机关。

这样,店、客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将归于消失,酒店亦无须向宾客承担违约责任。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其他宾客遗留物品。

五、关于店堂告示。

本案中酒店“丢失后概不负责”的声明效力如何呢?

《民法通则》第113条规定:

“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民事责任。

”住宿协议双方有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法律责任的确定应建立在对主、客观因素充分剖析的基础之上;酒店以“宾客未将现金及贵重物品存至指定地点”为由,逃避有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有悖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

“经营者的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的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可见,本案中酒店名除自身责任的声明没有法律效力。

酒店被判赔桑塔纳

1999年2月24日夜12时许,广东深圳的王某开车来到广州XG大酒店住宿。

第二天早上发现,停放在饭店院内楼下的桑塔纳娇车失踪。

客人报案后经警方现场勘察,确认为车辆被盗,但此案一直未破,客人要求酒店承担赔偿责任。

XG大酒店答复,该酒店1998年10月1日开始对外试营业,由于酒店工程尚未安全竣工,停车场仍在施工,没有正式启用,所以酒店门前的停车场当时没有安排人员看管。

客人没有付给饭店停车费,双方没有产生保管关系,所以饭店不能承担赔偿责任。

经调查,该酒店停车场可以停放30辆小车,因未竣工,所以没有围墙。

酒店既没办法停车场审批手续,也没有放置任何提醒客人注意停车安全的警示。

点评:

酒店无论是试营业还是正式开业,保护好住店客人车辆安全的责任是存在的。

客人来酒店住宿,酒店就应当对客人的财物负责。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规定: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酒店在设施设备没有安全到位或建成的情况下,应当预见到有可能危及客人人身和财物安全的情况,如果有可能发生上述情况,酒店应当尽最大的可能采取措施消防危害,如一时无法消除,饭店应当向客人做出明确的警示。

只有这样酒店才能免除或减轻责任。

该大酒店虽然没有收取停车费,但由于没有对客人做出明确的警示,而且停车场就位于饭店的楼前,在饭店的控制范围内,所以饭店应当对客人车辆的被窃承担相应的责任。

客人物品被盗怎么办

一天,在北京某酒店,两位美国客人找到大堂经理,其中一位满脸怒气地说:

“我放在房间茶几上的三百美元不见了,请立即给我查清,赔还给我。

”大堂经理向客人表示:

“此事我们要先调查一下,进出客房是两位服务员同进同出,并有时间记录。

”同时也委婉地提醒客人再仔细查找一下,确实是否需要报案。

点评:

大堂经理遇到客人反映丢失物品的情况并不少见。

身为酒店值班经理也不要左右为难,怀疑客人或是不相信自己的员工都是不对的,处理类似问题是有一些具体操作程序的。

发生任何偷盗现象均需首先报酒店保卫部。

接到通知后,同保安人员赶到现场,若发生在房间,则同时通知客房部的管理人员一同前往,请保卫部通知监控室注意店内有关区域是否有可疑人员。

查询客人是否曾有有客来访的相关资料,并做记录。

询问专业问题最好由保卫人员询问,大堂经理做好翻译。

要视客人要求由客人决定是否向公安机关报案。

基于酒店作业规则,若客人有物品遗失,酒店无责任赔偿,在饭店的住房手册及客人签字确认的登记卡上,都有明确说明,“请将您的贵重物品保存在房间或前台的保险箱内,否则遗失饭店恕不赔偿。

通常情况下,酒店不开据遗失证明,若客人信用卡遗失,可由大堂经理代为联络银行止付。

一般要由客人自己报案,大堂经理派人联系,最好由保卫部与大堂经理同时出面与客人交涉。

外籍客人需报市公安局外管处;国内客人报案,可到当地派出所,也可报公安局。

客人物品被盗,在处理时一方面要按照饭店有关原则去做,不要轻易下结论或出示有关证明,另一方面对客人要尽量安慰,给予必要的特殊帮助。

保安是酒店客人的第一印象

暗访星级饭店服务质量的两位记者乘出租车来到了浙江某三星级饭店。

当出租车停在该饭店门前时,只见门童手插着兜和一名保安员闲聊,对他们的到来丝毫没有理会。

他们只好自开车门下车。

记者没有进入饭店,而是到对面的一家小饭店逗留一会儿。

半小时后,记者再次来到该饭店。

方才那个门童不见了,保安员则双手插兜立在门前。

当记者踏上台阶时,保安突然使劲地将一口痰吐在了离记者只有几步的地上。

记者惊奇地看了他一眼,不承想,他竟毫不示弱地怒目回视。

记者走进大厅后,感到“如芒刺在背”,回头一看,那保安员竟扭头冲着他们行“注目礼”,让人感觉像警察盯小偷。

点评:

门童与保安,通常由男性担任,是代表饭店在大门口接待宾客的服务人员,担负着迎送宾客的重要任务。

来宾对饭店服务人员的素质、服务质量的第一印像往往就是先从这里获得。

案例中他们的举止足以说明这两个岗位的重要性。

除了思想、业务等方面应达到本岗位所要求的规范,门童与保安在接待礼仪方面还需做到下列几个方面:

门童在岗时,着装要整齐,站立要挺直,不可插腰、弯腰、靠物,走路要自然、稳重、雄健、仪表堂堂、目光炯炯。

载客车辆到店,门童应迅速走向车辆,微笑着为客人打开车门,向客人表示欢迎。

凡来酒店的车辆停在正门时,必须趋前开启开门,迎接客人下车。

一般先开启右车门,用右手挡住车门的上方,提醒客人不要碰头。

但是对信仰佛教和伊斯兰教的客人不能为其护顶,因为他们认为这样会把“圣光”遮住。

判断这两种客人的依据,主要靠对客人的着装、言行举止、外貌等的观察。

如一时无法确定,可将手抬起而不护顶,做好防范准备。

对老、弱、病、残、幼及女客人,应予以帮助,并注意门口台阶。

遇到车上装有行李,应立即招呼门口的行李员为客人搬运行李,协助行李员装卸行李,并注意有无遗漏的行李物品,而后关门。

再退后,向司机道谢,示意司机开车。

如暂时没有行李员,应主动帮助客人将行李卸下车,并携行李引导客人至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行李放好后即向客人交接及解释,并迅速到行李领班处报告后返回岗位。

客人的行李物品要轻拿轻放,团体行李要集中摆放,对贵重和易碎物品,尤其要小心拿放。

门童要牢记常来本店客人的车辆号码和颜色,以便提供快捷、周到的服务。

逢雨天,客人到店时,要为客人打伞。

客人进店时要为客人开启大门,并说:

“您好,欢迎光临。

”另外,门童处在一个较为特殊的工作地点,客人经常会顺便向他们问询有关情况,如酒店的设施、一些娱乐活动的举办地点,当地的旅游景点等,门童则应热情以待,努力给客人一个满意的答复。

门童还兼有安全保卫任务,应利用其特殊的工作岗位,注意门前来往行人,及时发现可疑人员,协助做好酒店的安全工作。

对于举目异常,有损酒店形象的人或物,门童应随机应变,机智处理,阻止其入内。

客人离店,负责离店的门童应主动上前向客人打招呼并代客人叫车。

待车停稳后,替客人打开车门,请客人上车;如客人有行李,应协助行李员装好行李,帮客人把行李搬上车,让客人核实行李数。

客人坐好后,还要为客人关上车门。

关门时要注意不可用力过猛,不可夹住客人手脚。

车辆即将开动,门童躬身立正,站在车的斜前方一米远的位置,上身前倾15度,双眼注视客人,举手致意,微笑道别,说“再见”、“一路平安”、“一路顺风”、“谢谢您的光临”、“欢迎您再来”、“祝你旅途愉快!

”等道别语,目送客人的车离去。

当团队客人、大型会议、宴会的与会者集中抵达或离开时,要提高工作效率,尽量减少客人的等候时间。

对重点客人车辆抵达或离店要先行安排,重点照顾。

当候车人多而无车时,应有礼貌地请客人按先后次序排队乘车。

载客的车多而人少时,应按汽车到达的先后顺序安排客人乘车。

如今中国经济持续发展,酒店消费也在不断上升,越来越多的商务、会议、旅游等活动都与酒店相关,而链接这些活动往往离不开汽车。

酒店除了提供客人吃住娱乐外,还必须提供客人汽车停放,同时必须保证汽车停放的安全。

酒店保安员必须学会一些交警指挥车辆的手势信号。

当客人的汽车停放好后,应提醒客人将车窗关好锁住。

贵重物品不可摆放在车内,特别要查看一下汽车内是否有外露的贵重物品,如有,务必让客人带走或藏好。

有些客人喜欢把几十元、几百元的过桥费和路费放在汽车仪表盘上,还有些客人会把高档香烟和公文包等贵重物品随意摆放在车内,车窗外很容易看到这些物品的存在,这些都对车管安全留下了隐患。

同时,保安员还应检查汽车的外表是否有擦伤,如有应婉转地向客人提出。

此外,还应注意一下车与车之间的距离是否适当,道路是否被占用、其他车辆是否被堵住等情况,对高档车辆的停放要尤其注意。

当停车场瞬间来了五六辆车,甚至更多的时候,要快速分散停放。

夜间管理车辆,特别需要高度警惕,对停车场和周边的可疑人员要严密监视,以防不测。

保安员还要掌握本地及附近的交通道路,特别要知晓去机场和码头等地的路线与方位,还应知道节日路线和旅游景点等,这些是停车客人问得最多的问题。

此外,还应知道附近汽车修理点的电话号码,以解决客人的燃眉之急。

巧开密码箱

一天,南京某大酒店大厅服务处当班服务员葛勇接到一位住店客人的电话。

这位客人由于不小心,将自己密码箱的钥匙弄丢了,在离店前才发现,便心急如焚地向大厅服务处求助。

小葛问明情况后,立即赶到客人所在的房间,一边安慰客人,一边帮着客人寻找钥匙。

经过一番折腾,钥匙还是没有下落。

这时,客人急着要离店赶往苏州,但需要的一些物件却取不出来。

见此情景,葛勇便向客人建议用工具撬开密码箱。

来到工作间,请酒店工程部的技术人员小心翼翼地打开了箱子,并与安全部人员一起将密码箱归还给客人。

当客人看到箱子已打开,自己的物品一件不少,而且箱子并未损坏仍可继续使用时,激动地连声道谢,称赞酒店的人、酒店的服务给他留下了难忘的印象。

点评:

“想客人所想、急客人所急”是许很多酒店向客人发生的承诺,也是每个酒店工作者应该具有的作风。

本例中,南京某大酒店大厅服务处的小葛就真正实践着这种承诺,履行着这种作风。

他在接到客人的求助电话后,立即赶到客人房间,一边对其安慰,一边帮助寻找。

当钥匙还是无着落时,又积极向客人建议采取其他措施,而且征得了客人的同意。

这种做法是大胆而又稳妥的,是需要注意把握分寸的。

小葛对自己无力解决的困难,没有简单地一推了之,而是请求酒店工程部技术人员的支持,终于为客人救了急、解了难。

每个酒店员工都应该学习小葛这种作风,应该具有这种作风。

每当遇到类似情况,都应毫不犹豫地出主意、想办法,千方百计地为客人排忧解难。

也不仅在自己的工作职责内,而且应该延伸到职责外,从常规服务延伸到超常规服务中去。

手机丢失之后

福州某三星级酒店监控室正在回放监控摄像的录像:

这是客房10楼电梯间。

电梯门缓缓打开,从轿厢里走出一位打扮入时、年轻漂亮的小姐。

此时是下午3点30分。

她一边走一边看着每个房间的门,突然,停在一个房间门口,开始敲门。

不一会儿,大概有人开门了,不知她与开门的人说着什么。

很快地,她的身影就闪进了那间客房。

当她从那个房间出来时,已是下午6点15分了。

从那位小姐离开,一直到该房间客人走出房间向大堂副理报告手机丢失,历时15分钟。

在这段时间里不见有其他人进出该房间。

保安部王经理放完监控探头摄下的录像,心里已经有了数。

然后对杨总经理说道:

“可以告诉客人了,他说下午没有别人进他的房间是不真实的,不然可以叫他来看录像。

杨总终于松了一口气。

究竟是什么事情让杨总紧张了一阵呢?

原来,住在10楼1012房的游先生,于当天下午6点30分左右找大堂副理报告,说他去吃晚饭时把手机忘在房里,等吃过饭回到房间,发现手机不见了。

而且他怀疑是当班服务员乘他去吃晚饭的时候,把他手机偷走的。

杨总听了大堂副理汇报后,在保安部王经理的陪同下,匆匆赶到客人房间。

“先生,把你丢手机之间的情况介绍一下好吗?

”杨总问道。

“我是下午1点从街上回来进房间的,然后就上床休息。

傍晚5点多出去吃晚饭,回来后就不见手机了。

”客人回答。

杨总又问:

“请你回忆一下,你下午回房间后手机还在吗?

因为有可能你没有回房间之前,手机就已经在外面丢失了,是吧?

”“不可能,我下午在房间里还向家里挂过电话!

”客人十分肯定地说。

“那下午有没有你的朋友来拜访你呢?

”这时在一旁的保安部王经理开口了。

客人愣了一下,但还是以肯定的口吻回答:

“没有,绝对没有!

我估计是你们酒店的服务员在我出去吃饭那一会儿进来收拾房间,见到手机后偷走的。

“那么这样吧,我们向服务员调查一下,如果当班服务员不承认又确有疑点,我们绝不会姑息袒护,一定报案。

你看可以吗?

”杨总诚恳地说。

“何必报案呢?

你们赔一点钱给我就算了,不然搞得服务员无脸见人还不知道要发生什么意外。

”游先生似乎挺为服务员着想,提出这么一个解决问题的方案。

当然,杨总没有同意客人的建议。

杨总、王经理离开房间后并没有去找服务员,而是先到保安部值班室的闭路电视监控室查看探头录像。

于是就有了前面镜头的回放。

当杨总和王经理找到游先生,向他介绍了监控探头录像情况后,问客人是否还需要向服务员调查并报案时,游先生颇为尴尬,喃喃地自语道:

“也许是那个小姐偷走的吧。

算了,还报什么案呀。

”当然他也不再提出索赔的要求了。

点评:

客人报称在房间里丢失财物确是一件很伤脑筋的事情。

因为有的客人动不动就要求酒店赔偿,否则就声称要找媒体曝光。

许多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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