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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专利实力状况指标

 

2017年度专利实力状况指标

数据填报表

 

填表单位(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局领导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责任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人手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录

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经费情况4

(一)知识产权专项经费总体情况表4

(二)省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经费情况表5

(三)市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经费情况表6

(四)进入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的县(市、区)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经费情况表7

二、知识产权局机构建设情况8

(一)省级知识产权局机构建设情况表8

(二)市级知识产权局机构建设情况表10

(三)进入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的县(市、区)级知识产权局机构建设情况表12

三、专利(知识产权)法规规章、战略规划情况14

(一)地方性法规情况表14

(二)地方政府规章情况表14

(三)战略、规划、考核、评议及专利奖情况表15

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经费情况

(一)知识产权专项经费总体情况表

填报要求:

1.需填报省(区、市)本级知识产权专项经费投入数据;

2.需填报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本级、总体知识产权专项经费投入;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总体知识产权专项经费投入等于本级经费加上各市级行政区所辖县级行政区(县、市辖区、县级市等)知识产权专项经费的汇总;均填写2017年数据;

3.需填报全省(区、市)范围内县级行政区(县、市辖区、县级市等)本级知识产权专项经费汇总数据;

4.知识产权专项经费不包括人头费和日常办公经费;

5.若知识产权局为科技厅(局)下属二级局,或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或为科技厅(局)的内设处室,则科技专项经费中调剂用作知识产权工作的经费列入知识产权专项经费;

6.直辖市所辖区县知识产权局按照地级市局对待;

7.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参照计划单列市,有关数据列入新疆自治区,下同;

8.专利资助奖励专项列入知识产权专项经费。

序号

名称

2017年本级知识产权专项经费投入(万元)

2017年总体知识产权专项经费投入(万元)

(省区市)

(省级不需要填写)

(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

-逐个分别填写)

(地级市-逐个分别填写)

(县级行政区-汇总数据填写)

(县级不需要填写)

(可自行添加)

(二)省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经费情况表

填报要求:

1.需填报2016年和2017年省(区、市)本级知识产权专项经费具体项目名称、数额、及其是否调整的具体情况;

2.请对专门用于试点示范城市工作、强县工程或本省县域促进项目工作的经费来源给予注明;

3.请在“项目情况”一栏中要选择的类别(“不变”、“调整”)下面打“√”;

4.经费数额的单位是“万元”。

2016年

2017年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额

项目情况

调整后

项目名称

数额

不变

调整

1

2

3

(可自行添加)

总计

2017年专门用于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的工作经费(直接、明确用于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工作经费,非其他专项向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倾斜投入的资金)

(注明经费来源于上述第几个项目)

2017年专门用于试点示范城市的工作经费(直接、明确用于试点示范城市工作,非其他专项向试点示范城市倾斜投入的资金)

(注明经费来源于上述第几个项目)

2017年专门用于强县工程或本省县域促进项目的工作经费(直接、明确用于强县工程或本省区市县域促进项目工作,非其他专项向强县工程或本省区市县域促进项目倾斜投入的资金)

(注明经费来源于上述第几个项目)

(三)市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经费情况表

填报要求:

1.需填报2016年和2017年各个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本级知识产权专项经费具体项目名称、数额、及其是否调整的具体情况;

2.请对专门用于试点示范城市工作、强县工程或本省县域促进项目工作的经费来源给予注明;

3.请在“项目情况”一栏中要选择的类别(“不变”、“调整”)下面打“√”;

4.经费数额的单位是“万元”。

2016年

2017年

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额

项目情况

调整后

项目名称

数额

不变

调整

(填写市局名称)

1

2

3

(可自行添加)

总计

2017年专门用于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的工作经费(直接、明确用于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工作经费,非其他专项向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倾斜投入的资金)

(注明经费来源于上述第几个项目)

2017年专门用于试点示范城市的工作经费(直接、明确用于试点示范城市工作,非其他专项向试点示范城市倾斜投入的资金)

(注明经费来源于上述第几个项目)

2017年专门用于强县工程或本市县域促进项目的工作经费(直接、明确用于强县工程或本市县域促进项目工作,非其他专项向强县工程或本市县域促进项目倾斜投入的资金)

(注明经费来源于上述第几个项目)

(可复制整体表格,自行添加,计划单列市局、副省级城市局、地级市局逐个分别填写)

(四)进入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的县(市、区)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经费情况表

填报要求:

1.需填报各个进入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的县级行政区(县、市辖区、县级市等)本级知识产权专项经费投入情况;

2.需要填写2017年经费数据;

3.经费数额的单位是“万元”。

序号

名称

2017年知识产权专项经费投入

(万元)

1

(知识产权强县名称)

(可自行添加)

二、知识产权局机构建设情况

(一)省级知识产权局机构建设情况表

填报要求:

1.科技厅(局)加挂知识产权局牌子,独立性认定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规格按副厅级对待,科技厅(局)内设处室规格按正处级对待,计划单列市局、副省级城市局、地级市局依此类比处理;

2.直辖市所辖区县知识产权局按照地级市局对待;

3.编制内人员数量为本局及参公管理的独立执法大队(不含其他下属单位)专职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编制内实有人员数量(含在编临时借调出人员,不含借调入人员数量);

4.与科技厅(局)共用的处室人员不计入实有人员人数;

5.“是否调整”一栏,对照时间期限为2016至2017年一年间;

6.请在“是否调整”一栏中要选择的类别(“不变”、“调整”)下面打“√”。

如有调整,“调整状况”一栏中则填写调整前的情况;

7.请在表格空白处填写相应的选项字母、数字以及相应内容。

内容

情况

是否调整

调整

状况

不变

调整

独立性

A.完全独立B.科技厅(局)下属二级局

C.一个机构两块牌子D.科技厅(局)的内设处室

规格

A.正厅B.副厅C.正处D.副处E.科级

性质

A.行政B.参公C.事业

内设机构数量

内设机构名称

(可自行添加)

局编制内人员数量

下属单位数量

下属单位

编制内人员数量

下属单位信息

名称

性质

A.行政

B.参公

C.事业

规格

A.正厅

B.副厅

C.正处

D.副处

E.科级

编制数

(可自行添加)

所辖区域知识产权局设置情况

所辖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数量:

其中设置知识产权局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数量:

备注

(二)市级知识产权局机构建设情况表

填报要求:

1.编制内人员数量为本局及参公管理的独立执法大队(不含其他下属单位)专职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编制内实有人员数量(含在编临时借调出人员,不含借调入人员数量);

2.与科技局共用的处室人员不计入实有人员人数;

3.“是否调整”一栏,对照时间期限为2016至2017年一年间;

4.请在“是否调整”一栏中要选择的类别(“不变”、“调整”)下面打“√”。

如有调整,“调整状况”一栏中则填写调整前的情况;

5.请在表格空白处填写相应的选项字母、数字以及相应内容。

单位

内容

情况

是否调整

调整

状况

不变

调整

(填写市局名称)

独立性

A.完全独立B.科技局下属二级局

C.一个机构两块牌子D.科技局的内设处室

规格

A.正厅B.副厅C.正处D.副处E.科级

性质

A.行政B.参公C.事业

内设机构数量

内设机构名称

(可自行添加)

局编制内人员数量

下属单位数量

下属单位

编制内人员数量

下属单位信息

名称

性质

A.行政

B.参公

C.事业

规格

A.正厅

B.副厅

C.正处

D.副处

E.科级

编制数

(可自行添加)

所辖区域知识产权局设置情况

所辖县级行政区(县、市辖区、县级市等)数量:

其中设置知识产权局的县级行政区(县、市辖区、县级市等)数量:

所辖县级行政区(县、市辖区、县级市等)专职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总人数:

(注:

各分管局领导只算1人)

备注

(可复制整体表格,自行添加,计划单列市局、副省级城市局、地级市局逐个分别填写)

(三)进入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的县(市、区)级知识产权局机构建设情况表

填报要求:

1.编制内人员数量为县级行政区(县、市辖区、县级市等)知识产权局本局及参公管理的独立执法大队(不含其他下属单位)专职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编制内实有人员数量(含在编临时借调出人员,不含借调入人员数量);

2.与科技局共用的处室人员不计入实有人员人数;

3.“是否调整”一栏,对照时间期限为2016至2017年一年间;

4.请在“是否调整”一栏中要选择的类别(“不变”、“调整”)下面打“√”。

如有调整,“调整状况”一栏中则填写调整前的情况;

5.请在表格空白处填写相应的选项字母、数字以及相应内容。

单位

内容

情况

是否调整

调整

状况

不变

调整

(请

填写县局名称)

独立性

A.完全独立B.科技局下属二级局

C.一个机构两块牌子D.科技局的内设处室

规格

A.正厅B.副厅C.正处D.副处E.科级

性质

A.行政B.参公C.事业

内设机构数量

内设机构名称

(可自行添加)

局编制内人员数量

下属单位数量

下属单位编制内人员数量

下属单位信息

名称

性质

A.行政

B.参公

C.事业

规格

A.正厅

B.副厅

C.正处

D.副处

E.科级

编制数

(可自行添加)

所辖区域知识产权局设置情况

所辖乡镇级行政区数量:

其中设置知识产权局(机构)的乡镇级行政区数量:

所辖乡镇级行政区专职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总人数:

(注:

各分管局(机构)领导只算1人)

备注

(可复制整体表格,自行添加,进入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的县(市、区)级局逐个分别填写)

三、专利(知识产权)法规规章、战略规划情况

填报要求:

1.地方性法规、规章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规及规章,请参照《立法法》的定义;

2.填报的地方性法规、规章需现行有效;

3.若某部现行有效的法规或规章,最早于某年颁布,后于某年修订,再于某年修订,请注明修订次数与修订时间。

(一)地方性法规情况表

序号

法规名称

首次颁布时间

修订次数及其具体时间

末次颁布主体及公告号

可自行添加

(二)地方政府规章情况表

序号

规章名称

首次颁布时间

修订次数及其具体时间

末次颁布主体及公告号

可自行添加

(三)战略、规划、考核、评议及专利奖情况表

填报要求:

1.某地区出台战略或规划,则在对应位置填写地区名称、战略、规划名称及文号,并填入发文主体和实施规格的选项字母,若未出台,仍需填写该地区名称,其他位置留出空白;

2.纳入政府考核、评议机制实施以及专利奖励情况,同上述要求。

知识产权战略

专利(知识产权)“十三五”规划

地区

战略全称及文号

发文主体

A.政府

B.政府办公厅

C.多部门联合发文

D.知识产权局

实施规格

A.政府领导

B.政府办公厅领导

C.知识产权局领导

规划全称及文号

发文主体

A.政府

B.政府办公厅

C.多部门联合发文

D.知识产权局

实施规格

A.政府领导

B.政府办公厅领导

C.知识产权局领导

(省)

(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逐个分别填写)

(地级市-逐个分别填写)

可自行添加

专利指标纳入政府考核情况

知识产权评议机制实施情况

专利奖设立及中国专利奖配套奖励情况

地区

是否纳入考核

A.是B.否

是否实施评议机制

A.是B.否

设立专利奖与否

A.是B.否

是否有中国专利奖配套奖励

A.是B.否

(省)

(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逐个分别填写)

(地级市-逐个分别填写)

可自行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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