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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科技考试资料整理

一、转基因技术:

转基因技术是将人工分离和修饰过的基因导入到生物体基因组中,由于导入基因的表达,引起生物体的性状的可遗传的修饰,这一技术称之为转基因技术(Transgenetechnology)。

人们常说的"遗传工程"、"基因工程"、"遗传转化"均为转基因的同义词。

经转基因技术修饰的生物体在媒体上常被称为"遗传修饰过的生物体"(Geneticallymodifiedorganism,简称GMO)。

2012年8月30日,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向媒体披露美国塔夫茨大学用中国儿童做转基因大米试验,该大学已经承认。

二、对转基因技术的争议:

(转基因技术的利与弊)

科学家发明转基因技术的初衷是想利用该技术造福人类,既可加快农作物和家畜品种的改良速度,提高人类食物的品质,又可以生产珍贵的药用蛋白,为患病者带来福音。

比如说,抗虫的转基因玉米不会被虫咬,可以让人们放心食用;将能产生人体疫苗的基因转入植物食品,人们就可以在食用食物的同时增加自身对疾病的抵抗力。

但是,人类对自然界的干预是否会造成潜在的尚不可能预知的危险?

大量转基因生物会不会破坏生物多样性?

转基因产品会不会对人类健康造成危害?

一些科学家们开始担心对生物、植物生命进行的“任意修改”,创造出的新型遗传基因和生物可能会危害到人类。

它们可能会对生态环境造成新的污染,即所谓的遗传基因污染,而这种新的污染源很难被消除。

还有,转基因农作物和以此为原材料制造的转基因食品对人体的影响也尚未有定论。

目前,国内外学者对转基因技术的负面影响也作了大量研究,出现了许多相关报道,如英国的权威科学杂志《自然》刊登了美国康奈尔大学副教授约翰·罗西的一篇论文,引起世界震惊。

论文指出,研究人员在实验室里把抗虫害转基因玉米“BT玉米”的花粉撒在苦苣菜叶上,然后让蝴蝶幼虫啃食这些菜叶。

4天之后,有44%的幼虫死亡,活着的幼虫身体较小,并且没有精神。

而另一组幼虫啃食撒有普通玉米花粉的菜叶,就没有出现死亡率高或发育不良的现象。

论文据此推断,BT转基因玉米花粉中含有毒素。

另据报道,英国伦理和毒性中心的实验报告说,与一般大豆相比,耐除草剂的转基因大豆中,防癌的成分异黄酮减少了。

与普通大豆相比,两种转基因大豆中的异黄酮成分减少了12%~14%,还有巴西坚果事件等。

面对国际上出现的种种关于转基因作物的争议,许多科学家、学术团体纷纷以各种形式发表对转基因技术的支持态度。

由美国Tuskegee大学Prakash教授2000年1月起草的题为“科学家支持农业生物技术的声明”,已征集到世界上3000多位科学家的签名,其中包括DNA双螺旋结构的发现者、诺贝尔奖得主JamesWatson,绿色革命的创始人、诺贝尔奖得主NormanBorlaug,世界粮食奖获得者、国际水稻研究所首席育种家GurdevKhush。

该声明称,“对植物负责任的遗传修饰既不新也不危险。

如抗病虫等诸多性状已通过有性杂交和细胞培养的方法经常性地引入作物中。

与传统的方法相比较,通过重组DNA技术引入新的或不同的基因并不一定会有新的或更大的风险,且商品化的产品的安全性则由于目前的安全管理规则而得到了更进一步的保障。

遗传新技术为作物改进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和精确性。

”因此,笔者认为和现代任何一项工业技术一样,转基因技术也具有两面性,有长亦有短。

在发展转基因技术等生物技术时,应该扬长避短、趋利避害、规范管理,使转基因技术能够健康发展。

三、为什么许多高校或研究机构的科技成果躺在实验室?

如何实现科技成果转化?

1 高校科研成果转化难的原因分析

(1)科研模式不能与经济活动有效衔接  高校从本质上说,是一个以教学和学术活动为主的社会组织。

一方面,受封闭的办学传统影响,我国高校科学研究与社会需求之间一直存在严重脱节现象,由于受计划经济的影响,高校的科研工作与现实生产需要往往产生脱节,许多科技人员缺乏经济观念、市场价值观念,致使他们的研究项目难以做到技术的先进性与经济的合理性的统一。

从表面上来看,高校科研成果存在“三多一少”现象,即每年高校的成果不断鉴定的多,不断登记的多、获奖的多,但实际上能够直接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数量少。

高校和科研人员长期囿于学术理论范围内探讨争鸣,习惯于从资料、文献中寻找科研项目的选题,结果研究出来的东西,虽然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但由于市场信息不灵,项目选题脱离了生产实践的客观需求,很难形成生产力。

另外,受传统观念的影响,高校科研人员他们往往片面地追求理论学术水平和获奖等级,一个科研项目从完成课题到发表论文、鉴定成果,再到申报奖励,最后落实到申报技术职称上,该项研究就算完成了并被送到校档案室,成果转让好象根本与他们无关。

在这种思想观念支配下,部分科研人员在选题方面,不注重市场需求,使科技投入不能有效地回收,不能实现成果的转化。

目前高校各科研管理部门掌握的大量科研成果大都存在这种现象。

(2)市场机制不健全造成高校成果难以插足

  市场机制既是经济发展的基础,也是科技进步和科研成果转化的基础。

我们说,科技成果转化,要求科技与经济的结合,乃至一体化。

要科技与经济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这就必须要有科技的供给动力和经济的需求动力的结合。

  当前,由于科技与经济的结合度还不紧密,经济发展本身还缺乏依靠科技进步的内在动力,科技发展也缺乏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的活力,因此极易造成高校科研成果在向企业转化这个“接口”上脱节。

从目前情况来看,还没有真正找到一种比较好的解决“脱节”问题的办法。

  我国由计划经济管理体制向市场经济管理体制转轨。

在这个转轨时期各项改革政策逐步出台,但措施不配套、市场成熟度不够,不能将各种市场资源合理有效地加以配置。

这样一方面许多企业不能摆脱旧体制的束缚,缺乏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缺乏依靠科技进步的经济实力,造成高校的科研成果难以进入企业,高校科研成果在这种情况下,要想实现自身的使用价值是非常困难的。

(3)科技投入严重不足,致使科技成果转化受阻

  高校科技成果的进一步转化、开发还受到科研投入的阻碍。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环节是把研究阶段的成果包括新产品、新工艺、新装置、新系统进行适应生产和应用的二次开发,即中试阶段,中试阶段是研究与发展阶段与生产经营阶段的中间环节,它既难以界定为科研活动,也难以界定为生产活动,因此,在资金投入上,不能得到正常的科研经费,企业的生产投入也轮不到它,这一阶段成了高校科技和企业生产两不管的地带。

此外,这一阶段的资金投入风险较大,既有技术风险也有市场风险和管理风险,因此,银行贷款、非金融机构贷款等常规资金也不敢或不愿投入。

  其实,科研投入既是支持开展科研活动的投入,也是生产性投入,各国的经济发展与科研投入之间呈同步增长关系。

高校科技成果要转化为生产力,就必须加大对高校科研投入,特别是技术开发的投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明确规定了科学技术进步的保障措施:

第一、国家财政拨款;第二、鼓励企业增加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投入;第三、金融机构在信贷方面支持科技成果商品化;第四、科研开发机构要以多种形式向社会筹集研究开发资金;第五、鼓励有关组织和个人设立各类科学基金,资助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

《科技进步法》规定的保障措施为我们指出了发掘科研经费的渠道,但目前这些渠道仍是不畅。

2、加书P11

克隆是指生物体通过体细胞进行的无性繁殖,以及由无性繁殖形成的基因型完全相同的后代个体组成的种群。

通常是利用生物技术由无性生殖产生与原个体有完全相同基因组织后代的过程。

四、专利说明书(及其要求)

1、概念:

专利说明书是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结构、技术要点、使用方法作出清楚、完整的介绍,它应当包含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具体实施方法等项目。

专利说明书有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

就广义而言,是指各国工业产权局、专利局及国际(地区)性专利组织(以下简称各工业产权局)出版的各种类型专利说明书的统称。

包括授予发明专利、发明人证书、医药专利、植物专利、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实用证书、实用新型专利、补充专利或补充发明人证书、补充保护证书、补充实用证书的授权说明书及其相应的申请说明书。

就狭义而言,是指授予专利权的专利说明书。

2、要求:

(1)专利说明书的主要作用一是清楚、完整的公开新的发明创造,二是请求或确定法律保护的范围。

(2)专利说明书属于一种专利文件,是指含有扉页、权利要求书、说明书等组成部分的用以描述发明创造内容和限定专利保护范围的一种官方文件或其出版物。

(3)专利说明书中的扉页是揭示每件专利的基本信息的文件部分。

扉页揭示的基本专利信息包括:

专利申请的时间、申请的号码、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发明人、发明创造名称、发明创造简要介绍及主图(机械图、电路图、化学结构式等——如果有的话)、发明所属技术领域分类号、公布或授权的时间、文献号、出版专利文件的国家机构等。

五、著作权的合理使用

著作权概念:

p201

著作权合理使用是重要的著作权限制机制,它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权利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的合法行为。

“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从著作权人方面来看,是对其著作权范围的限定;从著作权人以外的人(即使用者)来看,则是使用他人作品而享有利益的一项权利。

”著作权合理使用的价值在于:

公平和效率。

“公平”体现了合理使用的合理性,而“效率”则体现了合理使用的必要性。

合理使用作为对著作权进行限制的制度,其核心和实质就是对利益的协调和平衡。

我曾经在看到过这样一个案例,叫“电视台播《冲出亚马逊》惹官司”。

在2006年7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卫星频道节目制作中心诉中国教育电视台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电影频道是影片《冲出亚马逊》的著作权人。

电视台播放他人的电影作品,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虽然该片被列为爱国主义教育影片,但并不表明任何播放该片的行为均是出于公益目的。

中国教育电视台在播放该片过程中多处插播商业广告,显然与公众利益无关,故该播放行为并非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合理使用。

因此,法院以被告播放爱国主义教育影片不属于合理使用为由,认定其播放行为构成侵权,判令其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5万元。

从这个案例中可以看出合理使用著作权是我们作为一个公民应该去了解和明确的。

合理使用应包括五层含义:

一是使用要有法律依据。

二是使用是基于正当理由。

三是不需经作者与著作权人同意。

四是不支付报酬。

五是不构成侵权,是合法行为。

出自MBA智库百科(

如何合理使用著作权:

(一)在使用目的方面。

《著作权法》规定其目的主要是满足使用者的文化活动自由,基于非营利目的以如上方式使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符合该创作作品被放置于公共场所的目的。

而且这类使用并不足以威胁著作权人的利益,反而是社会利益最大化的体现。

因此,对于该条应强调使用目的的非营利性,并列明各种具体情形的使用目的。

(二)在使用方式方面。

1、使用他人作品的,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由于作品使用方式的特性无法指明的除外。

2、著作权法所称已经发表的作品,是指著作权人自行或者许可他人公之于众的作品。

3、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的已经发表的作品的,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

合理使用著作权可以防止著作权人权利的滥用,损害他人的学习、欣赏、创作的自由,妨碍社会科学文化技术的进步;合理使用著作权在防止著作权人权利滥用的过程中发挥的作用主要体现在:

合理使用保障了社会公众的创作自由;合理使用著作权保障了社会公众的受教育权。

因此,作为一个公民——社会的一份子,我们要清楚了解并合理使用著作权。

六、商标的使用要求

商标的概念:

p214

商标的使用是指以经营为目的,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用于服务或者与服务有关的物件上;用于商品或者服务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足以使相关公众认其为区别该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的实际使用。

商标的使用要求:

商标的使用规范

  1.注册商标的使用规范

  一是商标使用的主体须合法;

  二是使用的商标须合法;

  三是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范围须合法。

  缺少任何一个要件,都构成商标不规范使用行为。

  2.未注册商标的使用规范

  主要指的是实际使用的商标须合法,既不得违反商标法规定的禁用条款,也不得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否则构成不规范使用行为。

  商标不规范使用行为的本质

  商标不规范使用违背公平竞争的准则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违背《商标法》保护商标专用权的宗旨。

商标不规范使用行为既包括一般不规范使用行为,也包括严重不规范使用行为即商标侵权行为。

  注册商标不规范使用的类型

  

(一)使用商标的主体不合法。

  主要表现:

  1.企业进行分立、合并、转制或更名等形态变化时,其商标权主体已经相应发生变化,却没有办理商标转让或更名的行为,即商标权主体“当变不变”;

  2.企业形态没有发生变化,却自行改变了商标注册人的名义的行为,即商标权主体“不当变而变”;

  3.自行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并以他人名义进行使用的行为;;

  4.商标许可使用不当的行为。

  

(二)使用的商标不合法。

  主要表现:

  1.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或其组合但仍然加注注册商标标记的行为;

  2.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原注册人没有申请续展仍然继续使用井加注注册商标标记的行为;

  3广告宣传中商标使用不当。

如在广告语中,使用他人的商标抬高自己商标的知名度或者以自己的商标贬抑他人商标的行为;

  4.纯视觉意义的注册商标(如熊猫图形商标)在实际使用中混淆纯听觉的意义注册商标(如熊猫文字商标)的行为,或者纯听觉意义的注册商标{如熊描图形商标)在实际使用中混淆纯视觉意义的注册商标并造成消费者误认的行为;

  5.组合商标使用不规范的行为。

组合商标使用是商标注册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注册商标的行为。

  (三)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范围不合法。

  主要表现:

  1.超出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仍然加注注册商标标记的行为;

  2.服务商标使用不当的行为;

  3.擅自改变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或者实际使用的商品名称模糊、概念含混;

  4.共存商标使用不当行为;

  5.反向假冒行为。

  未注册商标的不规范使用的类型

  1冒充注册商标的使用行为;

  2.在类似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与注册商标或近似的文字、图形、颜色或其组合的行为;

  3.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注册商标的行为;

  4.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商品名称的一部分使甩的行为;

  5.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在强制注册的商品上使用未注册商标的声为;

  6.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商号申请企业名称注册以及突出使用该商号的行为。

  商标不规范使用的法律后果

  一是构成一般违法行为;

  二是构成冒充注册商标行为;

  三是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商标不规范使用的法律责任

  轻者,受到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甚至导致商标专用权的丧失;重者,上述行为一旦构成侵权,不仅要承担行政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责任。

原则:

1.自愿注册原则自愿注册是相对强制注册而言的,即商标使用人是否将其使用的商标申请注册随其自愿,可以申请注册,也可以不注册就使用。

强制注册是指使用的商标必须注册,否则,不得使用。

自愿注册符合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但决不是鼓励使用未注册商标。

未注册商标不但不受法律保护,而且还有侵权的危险。

我国《商标法》第五条规定,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

现在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有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两种。

2.申请在先原则申请在先原则是一个时间概念。

我国《商标法》规定: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驳回申请在后的商标。

如同一天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申请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由国家商标主管机关通知申请人在三十天内提交该商标实际使用日期的有效证明,初步审定使用在先的商标。

若申请商标系同日使用或均未使用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自行协商。

协商一致后,三十天内将协商结果书面报送商标局,超过三十天达不成协议的,在商标局主持下,由申请人抽签决定,或者由商标局裁定。

3.注册原则注册原则是指确认商标专用权归属的原则。

注册原则是相对使用原则而言的。

所谓使用原则,是指商标专用权归属于最先使用该商标的人所有。

注册原则即不论商标是否实际使用,只要某商标获得国家商标主管机关的核准注册,其商标专用权即受到法律保护。

4.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原则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原则,是指国家运用法律手段,根据商标立法的宗旨,按法定程序,赋予商标注册申请人以商标专用权,并对其予以保护的立法准则。

保护商标专用权是商标立法的核心和基础,只有商标专用权确定了,并有了保障,商品流通领域的秩序才会稳定,竞争才能正当,商品经济才能发展,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障。

七、不正当竞争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

在现实生活中,不正当竞争行为五花八门、形形色色、举不胜举。

所以,各个国家的竞争法律制度往往首先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概括性的规定,然后再具体列举出典型的、突出的、在一定时期内比较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明文加以禁止。

表现形式

中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列举规定了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四种属于限制竞争行为,另外七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分别包括市场混淆、商业贿赂、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低价倾销、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商业毁谤。

构成要件

一,行为主体为经营者。

经营者是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这里所说的经营者强调的是从事了经营活动的主体,而不论其是否有法定资格或能力。

这里所说的主体包括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后者包括非法经营者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

二,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四,行为主体存在主观过错。

行为特征

一,它是一种竞争行为。

二,行为主体是违法竞争经营者。

三,它是一种违法行为。

四,它是一种侵权行为。

界定模式

纵观各国的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模式,大致可以分为三种模式:

第一种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直接作一个简明的解释,下一个抽象的定义;第二种为列举式,即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作抽象的定义,而只列举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由这些具体行为界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第三种为定义列举式,即对不正当竞争行为首先作一个抽象的定义随后再列举若干种比较典型的具体不正当竞争行为。

八、温室效应

温室效应:

温室效应(英文:

Greenhouseeffect),又称“花房效应”,是大气保温效应的俗称。

大气能使太阳短波辐射到达地面,但地表向外放出的长波热辐射线却被大气吸收,这样就使地表与低层大气温度增高,因其作用类似于栽培农作物的温室,故名温室效应。

自工业革命以来,人类向大气中排入的二氧化碳等吸热性强的温室气体逐年增加,大气的温室效应也随之增强,已引起全球气候变暖等一系列严重问题,引起了全世界各国的关注。

节能减排:

节能,就是节约能源,降低能耗;减排,就是减少对污染物的排放。

节能减排具体是指节约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能源、降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确定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两项主要污染物,即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SO2)。

温室效应与节能减排的关系:

节能减排可以有效控制温室气体的产生。

温室效应产生的环境影响:

1、全球变暖,2、海平面上升,3、气候反常,4、地球上的病虫害增加,5、土地沙漠化。

我国现阶段对温室效应的有效措施:

1、调整经济结构,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我国政府注重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产业政策和专项规划,将降低资源和能源消耗作为产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努力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经济发展方式。

政府出台一些政策来加快服务业的发展;强调做强做大高技术产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

2、大力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能源节约问题,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长期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节约优先的方针。

党中央、国务院把节能减排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建立节能减排的目标责任制;采取措施加快实施重点节能工程,推动重点领域的节能减排工作;提高能源开发转换效率;实施有利于节能的经济政策;加强法制建设。

3、发展可再生能源,优化能源结构

在当前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情况下,我们不能只是停留在对煤炭和石油的广泛利用上。

要逐步调整能源结构,开发利用无污染的能源。

如加快风电发展速度,充分利用风能;以生物质发电、沼气、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和液体燃料为重点,大力推进生物质能源的开发和利用;积极发展太阳能发电和太阳能热利用,加强新能源和替代能源的研发与应用;不断加强对煤层气和矿井瓦斯的利用,发展以煤层气为燃料的小型分散电源;进一步推进煤炭清洁利用,研究CO2捕获与封存技术。

4、发展循环经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进资源利用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从源头和生产过程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完善废弃物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国债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对发展循环经济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

制定促进填埋气体回收利用的激励政策,推动垃圾填埋气体的收集利用,减少甲烷等温室气体的排放。

研究推广先进的垃圾焚烧、垃圾填埋气体回收利用技术,发布相关技术规范,完善垃圾收运体系,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提高垃圾的资源综合利用率,推动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加强垃圾处理企业运行监管。

5、减少农业、农村温室气体排放

近年来,中国在减少农业和农村温室气体排放方面做了很多工作。

迄今已在多个县开展了测土配方施肥行动,引导农民科学施肥,减少农田氧化亚氮排放;推广以秸秆覆盖、免耕等为主要内容的保护性耕作,发展秸秆养畜、过腹还田,增加土壤有机碳含量;建立草原生态补偿机制,落实草畜平衡、禁牧休牧轮牧制度,控制草原载畜量,避免草场退化。

同时,大力发展农村沼气,推广太阳能、省柴节煤炉灶等农村可再生能源技术。

6、加大研发力度,科学应对气候变化

2007年制定《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科技专项行动》,提出了应对气候变化科技工作在“十一五”期间的阶段性目标和到2020年的远期目标,对气候变化的科学问题、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技术研发、适应气候变化的技术和措施、应对气候变化的重大战略与政策等方面进行了重点部署。

主要表现在加强人才与基地建设;不断加大对气候变化相关科技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科技研发重点领域。

九、知识产权与创新的关系

创新,是以新思维、新发明和新描述为特征的一种过程。

是人类特有的认识能力和实践 能力, 而现今科技的创新更是推动民族进步和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

 它在经济, 商业, 技术, 各个领域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由此, 人们对于能对创新产生影响的各个因素也开始了探 讨与研究。

二、知识产权保护对自主创新的影响

  对于知识产权保护对自主创新的影响还存在不同的看法,认为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自主创新观点的学者指出知识产权保护不仅是维护发明者的权益,促进研究开发和技术扩散的有效工具(HarperandRow,1950),而且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决定因素;反对者则认为,知识产权垄断科学研究的自由,是影响出口的障碍(PamelaJ.Smith,1999),知识产权保护阻碍了技术的合理扩散和应用,造成了社会福利的损失(CavesCrook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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