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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考试复习资料

《案例分析》考点精选

建设工程监理考试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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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一:

建设工程招标方式和招标程序

1.招标方式

2.招标程序

3.招标程序的一些具体注意事项

4.招标公告内容

5.招标文件的内容

6.投标文件未做实质性响应的重大偏差

7.定标的原则

1.招标方式

建设工程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凡具备相应资质符合招标条件的法人和组织不受地域和行业限制均可申请投标。

公开招标的优点是,招标人可以在较广的范围内选择中标人,投标竞争激烈,有利于将工程项目的建设交予可靠的中标人实施并取得有竞争性的报价。

但其缺点是,由于申请投标人较多,一般要设置投标人资格预审程序,以便于确定合格投标人名单。

而且评标工作量大,招标时间长,费用高。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向预先选择的若干家具备相应资质、符合招标条件的法人或组织发出邀请函,将招标工程的概况、工作范围和实施条件等做出简要说明,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

邀请招标的对象不应少于3家。

邀请招标的优点是,不需要发布招标公告和设置资格预审程序,节约招标费用和节省时间。

由于对投标人以往的业绩和履约能力比较了解,减少了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方违约的风险。

邀请招标的缺点是,由于邀请范围较小选择面窄,可能排斥了某些在技术和报价上有竞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因此投标竞争的激烈程度相对较差。

2.招标程序

招标程序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一是招标准备阶段,二是招标阶段,三是决标成交阶段,每个阶段的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招标准备阶段:

招标准备阶段的工作由招标人单独完成,投标人不参与。

①选择招标方式

②办理招标备案

③编制招标有关文件

(2)招标阶段:

对于公开招标,是从发布招标广告开始,如果是邀请招标,则是从发出投标邀请函开始,到投标截止日期为止的期间。

①发布招标广告或发出投标邀请函

②资格预审(对于公开招标)

③出售招标文件

④现场考察

⑤解答投标人的质疑

(3)决标成交阶段:

从开标日到签订合同这一期间称为决标成交阶段。

①开标

②评标

③定标

3.招标过程中的一些具体注意事项

(1)公开招标必须有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程序;

(2)邀请招标有投标邀请函和资格后审程序;

(3)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承包商,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4)购买招标文件在前,现场考察在后;

(5)现场考察在前,解答投标人质疑在后;

(6)在投标质疑会上,对每一位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必须向所有的投标人做出书面回答,但不必说明问题的来源。

回答函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如果回答函件与招标文件的规定不一致,以回答函件为准;

(7)在资格预审文件中,不得含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

(8)评标委员会,必须是5人以上的单数,而且招标人以外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

(9)投标文件必须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0)评标委员会,负责推荐候选的中标人,但中标人应由招标人决定;

(11)如果招标人对评标委员会进行了授权,评标委员会也可直接确定中标人;

(1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邀请投标人举行澄清问题会,澄清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3)开标工作由招标人主持,所有投标人参加;

(14)评标的方法分为综合评分法和评标价法;

(15)在综合评分法中,得分最高的投标书是最优的;

(16)在评标价法中,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书是最优的;

(17)在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18)在投标文件中,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

(19)属于重大偏差的投标文件,是应该淘汰的投标文件;

(20)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文件,属于有效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1)在评标价法中,对招标人有利的因素,将其折算为货币价值后从承包商的报价中减去,对招标人不利的因素,将其折算为货币价值后,加到承包商的报价中,从而形成评标价;

(22)评标报告是由评标委员会做出的结论性报告;

(23)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24)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

(25)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时,必须同时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并将他们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应在签订施工合同后退还;

(26)招标是要约邀请;

(27)投标是要约;

(28)中标通知书是承诺。

4.招标公告内容

(1)招标单位名称;

(2)建设项目资金来源;

(3)工程项目概况和本次招标工作范围的简要介绍;

(4)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时间和价格等有关事项;

5.招标文件的内容

(1)投标须知;

(2)合同条件;

(3)技术规范、图纸和技术资料;

(4)工程量清单等。

6.投标文件未做实质性响应的重大偏差包括:

(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2)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记载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完成期限;

(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5)投标文件记载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6)投标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7.定标的原则

(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各项要求,经评审的价格最低,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知识点二: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与评标

1.资格预审的目的

2.资格预审程序

3.投标人必须满足的基本资格条件

4.施工招标资格预审的主要内容

5.施工招标评标

6.评标要考虑的因素

1.资格预审的目的

资格预审的目的有两个:

一是保证参与投标的法人或组织在资质和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完成招标工作的要求;二是通过评审优选出综合实力较强的一批申请投标人,再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以减少评标的工作量。

2.资格预审程序

(1)招标人依据项目的特点编写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分为资格预审须知和资格预审表两大部分。

(2)资格预审表是以应答方式给出的调查文件。

所有申请参加投标竞争的潜在投标人都可以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由其按要求填报后作为投标人的资格预审文件。

(3)招标人依据工程项目特点和发包工作性质划分评审的几大方面,如资质条件、人员能力、设备和技术能力、财务状况、工程经验、企业信誉等,并分别给予不同权重。

(4)资格预审合格的条件。

首先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必要合格条件和附加合格条件,其次评定分必须在预先确定的最低分数线以上。

3.投标人必须满足的基本资格条件

资格预审须知中明确列出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最基本条件,可分为必要合格条件和附加合格条件两类。

(1)必要合格条件通常包括法人地位、资质等级、财务状况、企业信誉、分包计划等具体要求,是潜在投标人应满足的最低标准。

(2)附加合格条件视招标项目是否对潜在投标人有特殊要求决定有无。

附加合格条件是为了保证承包工作能够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按照项目特点设定的。

招标人可以针对工程所需的特别措施或工艺的专长、专业工程施工资质、环境保护方针和保证体系、同类工程施工经历、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等方面设立附加合格条件。

4.施工招标资格预审的主要内容

(1)法人资格和组织机构;

(2)财务报表;

(3)人员报表;

(4)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5)分包计划;

(6)近5年完成同类工程项目调查;

(7)在建工程项目调查;

(8)近2年涉及的诉讼案件调查;

(9)其他资格证明。

5.施工招标评标

施工招标的评标方法有综合评分法和评标价法两种。

(1)综合评分法

施工招标需要评定的因素较多,而且各项内容的单位又不一致,因此综合评分法可以较全面地反映投标人的素质。

评分的指标体系及权重应根据招标工程项目特点设定。

报价部分的评分方法有用标底衡量、用复合标底衡量和无标底三种。

(2)评标价法

评标委员会首先通过对各投标书的审查淘汰技术方案不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书,然后对基本合格的标书按预定的方法将某些评审要素按一定规则折算为评审价格,加到该标书的报价上形成评标价。

以评标价最低的标书为最优。

评标价仅作为衡量投标人能力高低的量化比较方法,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仍以投标价格为准。

6.评标要考虑的因素

(1)投标单位的业绩、信誉;

(2)施工管理能力;

(3)施工组织设计;

(4)投标报价。

 

知识点三:

投资偏差分析

1.投资偏差计算

2.投资偏差的原因分析

3.投资偏差分析方法

4.曲线法的图形表示

1.投资偏差计算

投资偏差是指投资的实际值与计划值的差异。

其计算公式为:

(1)投资偏差=已完工程实际投资-已完工程计划投资,如果为正值,表示投资超支,如果为负值,表示投资节约。

(2)进度偏差=拟完工程计划投资-已完工程计划投资,如果为正值表示进度落后,如果为负值,表示进度超前。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单位时间的投资数据的计算

已完工程实际投资=已完工程量×实际单价

已完工程计划投资=已完工程量×计划单价

拟完工程计划投资=拟完工程量×计划单价

2.投资偏差的原因分析

(1)物价上涨

①人工涨价;②材料涨价;③设备涨价;④利率、汇率变化。

(2)设计原因

①设计错误;②设计漏项;③设计标准变化;④设计保守;⑤图纸提供不及时;⑥其他。

(3)业主原因

①增加内容;②投资规划不当;③组织不落实;④建设手续不全;⑤协调不佳;⑥未及时提供场地;⑦其他。

(4)施工原因

①施工方案不当;②材料代用不妥;③施工质量有问题;④赶进度;⑤工期拖延;⑥其他。

(5)客观原因

①自然因素;②基础处理;③社会原因;④法规变化;⑤其他。

3.偏差分析方法

(1)横道图法

采用横道图法进行投资偏差分析,是用不同的横道标识已完工程计划投资、拟完工程计划投资和已完工程实际投资,横道的长度与其金额成比例。

(2)表格法

表格法是进行偏差分析最常用的一种方法,它将项目编号、名称、各投资参数以及投资偏差数综合归纳入一张表格中,并且直接在表格中进行比较。

(3)曲线法

曲线法是用投资累计曲线(S曲线)来进行投资偏差分析的一种方法。

在投资与时间关系曲线中,标出三条相应的曲线,既已完工程实际投资、拟完工程计划投资、已完工程计划投资,运用这些曲线可以分析工程的投资偏差和进度偏差。

知识点四:

「背景」(20分)某工程,建设单位将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分别发包给甲、乙两家施工单位。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

项目监理机构在审查土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时,认为脚手架工程危险性较大,要求甲施工单位编制脚手架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甲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凭以往经验进行了安全估算,认为方案可行,并安排质量检查员兼任施工现场安全员工作,遂将方案报送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事件2:

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复核甲施工单位报验的测量成果时,发现对测量控制点的保护措施不当,造成建立的施工测量控制网失效,随即向甲施工单位发出了《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事件3:

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检查甲施工单位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时,发现数量偏少,即向甲施工单位发出了《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整改;在巡视时发现乙施工单位已安装的管道存在严重质量隐患,即向乙施工单位签发了《工程暂停令》,要求对该分部工程停工整改。

事件4:

甲施工单位施工时不慎将乙施工单位正在安装的一台设备损坏,甲施工单位向乙施工单位作出了赔偿。

因修复损坏的设备导致工期延误,乙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延长工期申请。

「问题」1.指出事件1中脚手架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和报审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解答」“不妥之处”是指做法不符合法律、法规、规范等要求。

(1)不妥之处:

凭以往经验进行安全估算(0.5分);

正确做法:

应进行安全验算(1分)。

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第26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所以,“甲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凭以往经验进行了安全估算”的做法是不妥当的,应该进行安全验算。

(2)不妥之处:

质量检查员兼任施工现场安全员工作(0.5分);

正确做法:

应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分)。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第23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所以“安排质量检查员兼任施工现场安全员工作”的做法是不妥当的,应配备专职人员。

(3)不妥之处:

遂将专项施工方案报送总监理工程师签认(0.5分);

正确做法:

专项施工方案应先经甲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认(1分)。

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第26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所以“将方案报送总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做法是不妥当的,应该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报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问题」2.事件2中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做法是否妥当?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中对甲施工单位的要求应包括哪些内容?

「解答」

(1)妥当(0.5分);

(2)主要内容:

重新建立施工测量控制网(1分);改进保护措施(1分)。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5.2.7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以下要求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予以签认:

(1)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2)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从背景资料看,主要是由于保护措施不力导致施工测量控制网出现了问题,所以要求施工单位重新测量建立施工测量控制网,并对保护措施进行改进,防止再次被破坏。

「问题」3.分别指出事件3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做法是否妥当。

不妥之处,说明理由并写出正确做法。

「解答」

(1)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妥当(1分)。

(2)不妥之处:

签发《工程暂停令》(0.5分);

理由:

无权签发《工程暂停令》(或只有总监理工程师才有权签发《工程暂停令》)(1分);

正确做法:

专业监理工程师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1分),总监理工程师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1分)发出《工程暂停令》(1分)。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5.4.6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因此“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检查甲施工单位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时,发现数量偏少,即向甲施工单位发出了《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做法是符合要求的。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5.4.12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应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

因此,“在巡视时发现乙施工单位已安装的管道存在严重质量隐患,即向乙施工单位签发了《工程暂停令》”的做法就不妥当,应该通过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

而且,《建设工程监理规范》6.1工程暂停及复工的有关条款,签发《工程暂停令》的权限应属于总监理工程师。

从这一点来看,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做法也是不妥的。

「问题」4、在施工单位申请工程复工后,监理单位应该进行哪些方面的的工作?

「解答」项目监理机构应重新进行复查验收(1分),符合规定要求后(1分),并征得建设单位同意(1分),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1分);不符合规定要求,责令乙施工单位继续整改(1分)。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5.4.12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应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

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

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和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宜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

从这个题目来看,回答问题的时候不能只考虑整改合格申请复工的可能,还要考虑可能整改后仍然不合格的可能。

「问题」5、乙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延长工期申请是否正确?

说明理由。

「解答」

正确(0.5分);

理由:

(1)乙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有合同关系(1分);

(2)甲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有合同关系,建设单位应承担连带责任(1分)。

要正确解答这个问题必须清楚该工程背景中的合同关系。

从上面的合同关系看,对乙施工单位来说,甲施工单位属于是发包人的人员(甲、乙施工单位和发包人是合同关系,而乙施工单位和甲施工单位无合同关系),因此由于甲施工单位的原因给乙施工单位造成的损失可以获得索赔。

「复习提示」《建设工程监理相关法规文件汇编》虽然不是单独的一门考试科目,但是在考试过程中仍然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这部分知识在复习的时候关键在于相关法规的规定和监理实务工作的流程。

 

知识点五:

「背景」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通过招标选择了一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承担施工招标代理和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并在监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45天,与该监理单位签订了委托监理合同。

之后双方又另行签订了一份监理酬金比监理中标价降低10%的协议。

在施工公开招标中,有A、B、C、D、E、F、G、H等施工单位报名投标,经监理单位资格预审均符合要求,但建设单位以A施工单位是外地企业为由不同意其参加投标,而监理单位坚持认为A施工单位有资格参加投标。

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1人、建设单位代表1人、政府提供的专家库中抽取的技术经济专家3人。

评标时发现,B施工单位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单位报价且未能合理说明理由;D施工单位投标报价大写金额小于小写金额;F施工单位投标文件提供的检验标准和方法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H施工单位投标文件中某分项工程的报价有个别漏项;其他施工单位的投标文件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建设单位最终确定G施工单位中标,并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该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

工程按期进入安装调试阶段后,由于雷电引发了一场火灾。

火灾结束后48小时内,G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通报了火灾损失情况:

工程本身损失150万元;总价值100万元的待安装设备彻底报废;G施工单位人员烧伤所需医疗费及补偿费预计15万元,租赁的施工设备损坏赔偿10万元;其他单位临时停放在现场的一辆价值25万元的汽车被烧毁。

另外,大火扑灭后G施工单位停工5天,造成其它施工机械闲置损失2万元以及必要的管理保卫人员费用支出1万元,并预计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200万元。

损失情况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核属实。

「问题」1.指出建设单位在监理招标和委托监理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解答」在监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45天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不妥。

(0.5分)

依照招投标法,应于30天内签订合同。

(1分)

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后双方又另行签订了一份监理酬金比监理中标价降低10%的协议不妥。

(0.5分)

依照招投标法,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1分)

《招标投标法》中的规定不仅对施工项目招标适用,对我国境内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都适用。

也就是说,凡是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招投标活动,不论招标主体的性质、招标采购的资金性质、招标采购项目的性质如何,都要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

因此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在监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45天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和“双方又另行签订了一份监理酬金比监理中标价降低10%的协议”的做法不妥。

「问题」2.在施工招标资格预审中,监理单位认为A施工单位有资格参加投标是否正确?

说明理由。

「解答」监理单位认为A施工单位有资格参加投标是正确的。

(0.5分)以所处地区作为确定投标资格的依据是一种歧视性的依据;(0.5分)这是招投标法明确禁止的。

(1分)

《招标投标法》第六条规定: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由于A施工单位经监理单位资格预审均符合要求,所以不得以外地企业为理由否决其投标资格。

「问题」3.指出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组成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并写出正确作法。

「解答」评标委员会组成不妥,(0.5分)不应包括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

(1分)正确组成应为: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1分)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1分)其中:

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分)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一)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二)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三)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四)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所以,评标委员会不应包括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由于评标是一种复杂的专业活动,非专业人员根本无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同时为了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本条规定,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在专家成员中,技术专家主要负责对投标中的技术部分进行评审;经济专家主要负责对投标中的报价等经济部分进行评审;而法律专家则主要负责对投标中的商务和法律事务进行评审。

考虑到上述几方面的专家和招标人及其代理机构的代表,因此评标委员会人数一般应为5人以上。

之所以规定5人以上单数,主要是为了避免评委在投票决定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时,出现相反意见票数相等的情况。

从题目背景看,专家3人,总数5人,比例为3/5<2/3,所以评标委员会的成员构成也不符合要求。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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