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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部的工作总结

餐饮部的工作总结

  对餐饮企业来说,品牌并不重要,品类才更重要,品类是品牌的根,要选择领导品牌。

下面是餐饮部的工作总结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餐饮管理工作总结一  截止到XX年12月20日,全国31个盛自治区、直辖市全面完成了国务院和卫生部提出的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目标。

全国1,320,648户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市餐饮单位100%建立了原料进货采购索证制度;对县城以上城市发现的150,408户无证餐饮单位进行了查处,无证单位查处率达100%,彻底解决县城以上餐饮单位无证经营问题;对全部县城以上餐饮单位和642,269户农村餐饮单位食品原料使用情况进行了普查,杜绝了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在全国1,297,858户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市餐饮单位实施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98%。

专项整治期间,全国报告的较大食物中毒事件177起,中毒4047人,分别比XX年同期下降%和%,31个省(区、市)食物中毒发生起数和发生人数比XX年同期均有不同程度下降。

  在4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中,全国卫生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4,594,709人次,整治重点区域30,048个,检查餐饮单位4,618,168户次,对每个餐饮单位平均监督次数为次;共查处违法行为121,537户次,其中,取缔无卫生许可证餐饮单位77,743户,立案查处40,758户次,吊销卫生许可证1,945户,移送司法机关197起,罚没款金额6,655万余元。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不断完善监管措施,使已往在餐饮消费环节卫生监督方面存在的诸多症结和难点问题得到纠正或改善,对今后进一步提高餐饮消费安全水平必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一是彻底解决餐饮单位无证经营问题,减少了餐饮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二是餐饮单位普遍建立食品索证制度,餐饮单位食品溯源能力进一步增强;三是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得到全面实施,调动了餐饮单位自觉加强卫生管理的积极性;四是卫生监督情况公示制度受到各方面重视,充分发挥了消费者的社会监督作用;五是基层卫生监督网络进一步健全,卫生监督重心下移得到进一步体现;六是对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防控水平进一步提高。

  通过专项整治,使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受到了一次很好的食品安全法制和知识教育,许多以往管理落后的地区的餐饮单位店容、店貌焕然一新,功能布局、流程得到合理改进,卫生设施设备补充齐全,卫生制度得到更好的落实,卫生状况大为改观,体现了专项整治取得的实实在在的成效。

群众对餐饮消费的满意度和认可度大幅度提高,对餐饮消费安全的信心大大增强,对专项整治发自内心的感谢,认为是政府为群众办的好事、实事。

北京市和辽宁市卫生部门向餐饮单位和消费者发放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满意度和认知度调查,餐饮单位和消费者对开展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的知晓率为100%,对整治成果的满意度达到%。

黑龙江省专项整治开始三个月后,受理的群众举报案件比去年同期下降了50%,对投诉处理的群众满意率达到了100%。

  我国餐饮单位数量大,类别多,基础差,实现预期的整治目标是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和同志们的一项前所未有的挑战。

在专项整治启动后,全国卫生监督战线的干部职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迎难而上,在这场关系到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特殊战役中发挥了十分突出的作用。

主要做法有:

  卫生部和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

卫生部于XX年10月16日和11月8日分别召开了全国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场会和电视电话会,并先后对24个省(区、市)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督查,其中由部级领导带队的6个督查组分别对15个省(区、市)进行了督查。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也及时总结先进地区经验,针对工作中的不足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实现了组织领导、部署落实、责任到人三到位。

  各地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原则,积极与相关执法部门配合,通过联合执法,解决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复杂问题。

河南、江苏、广东、四川、浙江等省充分利用建立起来的市、区、镇、村监管网络,实行“点面分工、三级联动”机制,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实现了城乡联动、全面覆盖、网格化管理,不留死角。

山西、河北、辽宁省以本次专项整治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乡镇农村食品卫生监督网络建设,提高基层监管能力;湖南、甘肃、辽宁、安徽等省采取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定人、定责、定区域的“三定”办法层层落实责任。

  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及其监督机构将严格执法与指导教育相结合,指导餐饮经营人员了解建立索证制度的意义,使持证经营、索证索票、创建a级卫生信誉度单位成为餐饮经营者自觉的要求和行动。

各地普遍印刷食品索证台账,并免费发放餐饮单位使用,据不完全统计,在专项整治期间,全国共免费培训餐饮单位从业人员达到300万人次以上。

  一些地区积极开展“示范点”、“示范街”创建活动,以点带面,促进其他企业提高管理水平。

北京、浙江、湖北、江苏、江西等省市积极开展餐饮卫生监督公示制度;天津、河北、浙江、海南省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率均已达到100%;陕西省西安市针对回民聚集区饮食摊点众多,基础条件差的问题,主动争取伊斯兰协会的支持,在社区建立餐饮单位“红黑榜”,使清真餐饮单位卫生水平较以前有了较大的提高。

甘肃、广西、海南等省推广使用集中式餐具消毒,提高了群众对餐饮服务的消费信心;北京市、山东省在餐饮单位推行和实施卫生管理员制度;广东盛海南省对全省餐饮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统一使用互联网信息化管理;广东深圳市、宁夏石嘴山市、江苏苏州市借助互联网优势,提高对食堂和餐饮单位卫生监管效能。

  专项整治期间,卫生部出台了(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XX年版))和(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还积极推广了一些地区解决无证小餐饮的好做法。

各盛自治区、直辖市结合本地情况,积极研究探索提高餐饮单位卫生管理方面的制度与措施,有针对性地出台了一批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使专项整治工作有章可循,有利于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各地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卫生常识,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对典型案例和大案要案予以曝光,及时将整治信息和监督检查情况向社会进行公布,让群众知道、关心、参与专项整治,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餐饮卫生监督的良好氛围。

在XX年11月(食品卫生法)宣传周活动期间,各地大力开展以“关注餐饮卫生,预防食物中毒”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北京市、大连市在市内公交线路张贴和播出有关餐饮卫生的公益广告。

  餐饮消费环节是做好食品卫生、保障消费者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尽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餐饮单位长期积累的问题还客观存在,建立餐饮消费安全长效机制仍面临十分繁重的任务和挑战:

一是我国餐饮业数量发展迅速,但卫生管理规范化仍然不够,小型餐饮业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尚未得到彻底解决;二是整治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地区整治工作尚不够扎实;三是生产、流通环节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容易转移到餐饮环节;四是一些地区的基层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经费和设施没有达到基本配备标准,执法经费严重不足,不利于巩固整治成果。

  保障餐饮消费安全是法律赋予全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是维护群众利益,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的长期任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以党的xx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落实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为总要求,不断强化责任、创新方法,更好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餐饮消费安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这4个月取得的成果作为一个“阶段性标准”,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尤其是针对“五小”等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不松劲,在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和方法的基础上,扎扎实实地落实巩固成果的各项措施,针对整治成果可能出现的反弹问题,要“抓反复、反复抓”,确保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成果。

  要针对小餐饮存在的经营场所面积较小,卫生设施较差,落实卫生制度和卫生要求的难度大等特点,继续加强对相应的卫生许可和科学监管的研究与探索,制定科学合理的规范标准,使全国小餐饮单位卫生许可和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

对一些已经发放临时许可证的小餐饮,要及时跟上后续监管措施。

  要继续推行和完善餐饮业食品索证制度、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卫生监督公示制度,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对餐饮单位未索证的产品进行重点监督抽检,提高餐饮单位原料采购和使用的安全性。

要从维护消费者根本利益的角度,探索提高餐饮业卫生服务质量的综合管理措施,完善企业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和质量安全承诺等相关制度,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人群和薄弱环节的规范管理,有效防控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全面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继续加大对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法规宣传及培训,增强依法生产经营、保证食品卫生质量的自觉性,通过大力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XX年版)),不断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继续利用开展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以来形成的部门联动、系统整合和社会参与的工作经验和方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对典型案例和大案要案及时曝光,提高违法成本。

  要继续重视加大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支持和投入,把这只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队伍建设好、发展好,重点围绕“三个结合”做好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一是将卫生监督机构的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很好地结合,不断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的执法手段和条件,完善卫生监督网络建设,实现执法重心向基层、向农村的转移,同时要不断加强监督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提高监督人员的法律意识、综合业务素质和行政执法能力;二是将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检验技术机构的支持作用,进一步提高食源性疾病防控能力;三是结合爱国卫生工作,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执法的社会干预效果。

  篇二:

餐饮科工作总结  今年4月份以来,我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围绕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工作思路,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抓手,坚持“疏堵结合,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努力夯实监管基础,不断完善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方式,强化社会宣传,加强行业自律,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取得了较好成效,出动执法人员2413人次,检查单位1437户次,检查覆盖率%,查处案件70起,抽检315批次,办理举报投诉8起,回复率100%。

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今年餐饮监管职能正式移交由市场监管部门监管,我局成立餐饮安全监督管理科,加强与卫生部门的协调沟通,从卫生部门划转11名专业人员从事餐饮监管工作,实行餐饮监管无缝衔接。

一是利用食安办完善的食品监管网络,在分局的配合下,对全县所有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建立监管数据库,出台了全年餐饮监管工作及学校食堂监管工作要点。

全县现有有证餐饮单位1636家,无证小餐饮283家。

二是完成餐饮监管工作事权划分。

出台餐饮监管事权划分文件,明确机关科室与分局责、权划分,除较大型餐饮服务单位的许可、审查与监管及学校食堂新建改建的许可、审查由机关科室负责,其它单位及监管事项由分局负责,落实便民高效

  原则,明确工作责任。

三是建章立制。

餐饮监管职能移交后,我局迅速制定餐饮监管科室工作职责、餐饮监管督查制度、餐饮监管明查暗访制度、餐饮服务重大活动保障制度和餐饮监管约谈制度,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办理流程。

四是建立协作机制。

加强与教育、民政、媒体、公安、检察院等部门的沟通,加强学校食堂、敬老院食堂监管,对可能涉及犯罪的,司法机关提前介入,对严重违反违法行为、不服从监管的媒体给予曝光,同时充分发挥我县餐饮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形成监管合力。

  根据市场调查,针对我县餐饮服务环节存在的实际情况,以问题为导向,有的放矢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以专项整治为载体,推进餐饮监管工作上台阶。

一是从7月份开始,开展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资格清理规范专项整治,重点解决无证、超范围、证照过期、降低条件、擅自改变功能布局经营等问题,狠抓人员体检、餐具消毒、制度落实等重点环节,着力提升安全意识,严查安全操作规范。

整治以来新发证472家,延续变更135家,整改125家,处罚70家。

二是与食安办、教育局联合开展了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单位108家,检查率100%,查处无证、使用过期食品案件4件,升级改造6家,发证5家,投入400多万元。

现学校食堂有证率100%。

三是与民政局、食安办开展敬老院食堂专项整治。

经初步调查全县现有敬老院及老年公寓食堂16家,有证4家,已下达监督意见书16份,限期整改,民政部门与地方政府安排专项资金进行升级改造,到年底需全部取得许可,未经许可的一律不得经营。

四是开展餐饮服务单位含铝添加剂专项整治。

检查单位228家,抽检12家单位24批产品,9批铝添加剂不合格,不合格率 %,12家单位4家不合格,对问题单位给予立案处理。

目前正在开展饮品店专项检查。

通过

  专项整治与检查活动,提升餐饮服务单位运行质态,规范经营行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事故。

  餐饮监管职能划转市场监管局,专业人员相对较少,基层分局业务不是十分熟悉,机关餐饮科积极开展基层业务指导工作,强化服务,对基层分局平均指导3次以上,现场指导单位达65家次,重点是餐饮服务许可现场审查、发证,监管重点内容、现场检查要点,案件查处等。

在餐饮环节突发事件中,机关餐饮科主动牵头,协助基层分局做好处置工作,有效处置了一起食品安全舆情和一起食物中毒事故,同时强化服务,统一制作食品安全公示牌1100块、餐饮工作五种台账5000本和餐饮单位相关标识15000张。

牵头与指导分局圆满完成XX年高考、千人游宝及安宜镇社区艺术节等重大活动餐饮保障任务。

  监管是安全的基础,质量是监管的目的。

今年以来在加强餐饮日常监管的同时,利用技术支撑强化产品质量的监控。

重点对学校食堂餐具、大中型饭店冷盘菜及餐具、卤菜加工点的产品实行抽检,共抽检餐饮单位44家,315批次。

44家28家不合格,单位不合格率%。

146批次不合格,批次不合格率%。

对不合格的单位进行约谈,依法进行处罚,同时帮助分析原因,监督落实措施,督促餐饮单位把好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餐具消毒、设施维护、操作规范关。

对问题单位限期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

  利用各种形式加大餐饮监管食品安全宣传,营造社会参与餐饮监管的良好氛围,4月份以来在省市局网站发布监管信息12条,电视报道7期,宝应报及中国宝应发布信息30篇。

同时全

  面开展业务培训工作,提高监管水平,提升餐饮单位安全、规范、责任意识,争取政府支持,成立宝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培训中心,今年以来先后开展餐饮监管人员、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重大活动保障等培训班6期,对射阳湖镇所有餐饮从业人员、华美达大酒店等单位进行集中培训,参训800多人次。

下一步将开展学校食堂专门培训。

  加强学习调研,创新监管思路。

今年为有效提升我县监管水平,坚持走出去引进来的思路,分别到常州、泰州、南通、盐城等地进行餐饮安全监管学习交流,开拓监管视野。

一是积极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

为落实安全责任,规避食品安全风险,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带来的损失,维护正常的食品生产秩序和社会稳定,率先在全市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已有10多家单位参保。

二是开展餐饮业“争笑脸寻笑脸”主题活动,为进一步做好餐饮单位信用体系建设,落实量化分级工作,近期开展餐饮业“争笑脸寻笑脸”主题活动,全面开展量化分级评定,大力进行社会宣传,努力营造消费者寻笑脸就餐、餐饮单位积极争笑脸活动氛围,通过活动提高餐饮单位的硬件条件和管理水平,减低食品安全风险。

三是稳步推进明厨亮灶工程。

加强宣传与指导,在新建的大中型饭店首先实施,已有3家饭店实行名厨亮灶,下一步将与教育部门、网络公司就学校的明厨亮灶进行调研磋商,制定切实可行方案,分步实施。

  专业人员问题:

餐饮监管专业人员不足,与我县二千多家餐饮监管单位严重不相适应,影响餐饮监管工作的开展。

  经费薄弱、检验及执法装备不全设备问题:

由于财政

  资金等原因,目前我县还没有配备餐饮监管快检相关设备,对监管环节食品安全不能提供技术支撑。

  抽检问题。

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餐饮监管要实行监督性抽检,地方财政支付相关经费。

但目前财政无专用经费,抽检工作难以展开。

  餐饮许可问题。

  目前餐饮服务业许多是非经营性用房,导致无法发证,一些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住建、规划等部门查处无力,导致无证餐饮存在。

一些农家乐用的是农村居住房屋,对周围邻居影响不大,但由于房屋性质问题,无法发证。

  环评问题,按照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规定,餐饮服务要进行环境评价,而一些餐饮服务单位未取得环评手续,进行营业,环保部门查处无力,将问题集中到市场监管部门。

  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等非商用建筑、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新建、扩建排放油烟的饮食服务项目,但现在商住综合楼绝大部分无专用烟道,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开办小餐饮的也较多,取缔较为困难。

  经营基础问题。

一是部分餐饮业经营者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

尤其是一些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加工场所卫生条件较差、加工操作不规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消毒工作不到位,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严格等现象较为突出。

二是大多数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存在建筑布局和工艺流程欠合理现象,再加上受条件和位置的制约,监督整改难度较大。

三是进货索证索票及台账记录不规范或记录不全。

食品生产经营者大部分是城市居民、社会闲散人员、流动人口等,法制观念淡薄,卫生习惯较差,多数文化程度偏低,食品采购台账记录存在很大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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