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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是如何分类的

什么是现金流量?

  影响现金流量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现金流量是指企业某一期间内的现金流入和流出的数量。

例如: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出售固定资产、收回投资、借入资金等,形成企业的现金流入;购买商品、接受劳务、购建固定资产、现金投资、偿还债务等,形成企业的现金流出。

衡量企业经营状况是否良好,是否有足够的现金偿还债务,资产的变现能力等,现金流量是非常重要的指标。

企业日常经营业务是影响现金流量的重要因素,但并不是所有的经营业务都影响现金流量。

影响或不影响现金流量的因素主要包括:

  

(1)现金各项目之间的增减变动,不会影响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动。

例如,从银行提取现金、将现金存入银行、用现金购买两个月到期的债券等,均属于现金各项目之间内部资金转换,不会使现金流量增加或减少。

  

(2)非现金各项目之间的增减变动,也不会影响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动。

例如,用固定资产清偿债务、用原材料对外投资、用存货清偿债务、用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等,均属于非现金各项目之间的增减变动,不涉及现金的收支,不会使现金流量增加或减少。

  (3)现金各项目与非现金各项目之间的增减变动,会影响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动。

例如,用现金支付购买的原材料、用现金对外投资、收回长期债券等,均涉及现金各项目与非现金各项目之间的增减变动,这些变动会引起现金流入或现金支出。

现金流量是怎么分类的

编制现金流量表的目的,是为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企业一定会计期间内有关现金的流入和流出的信息。

企业一定时期内现金流入和流出是由各种因素产生的,如工业企业为生产产品需要用现金支付购入原材料的价款,支付职工工资,购买固定资产也需要支付现金等。

现金流量表首先要对企业各项经营业务产生或运用的现金流量进行合理的分类。

通常,按照企业经营业务发生的性质将企业一定期间内产生的现金流量归为以下三类: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是指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经营性租赁、购买货物、接受劳务、制造产品、广告宣传、推销产品、缴纳税款等。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是企业通过运用所拥有的资产自身创造的现金流量,主要是与企业净利润有关的现金流量。

但企业一定期间内实现的净利润并不一定都构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如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或净损失构成净利润的一部分,则不属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或净损失也不是实际的现金流入或流出。

通过现金流量表中反映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和流出,说明企业经营活动对现金流入和流出净额的影响程度。

需要说明的是,各类企业由于行业特点不同,对经营活动性质的确认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差异,企业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现金流量进行合理的归类。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是指企业长期资产的购建以及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及其处置活动,包括取得或收回权益性证券的投资,购买或收回债券投资,购建和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等。

作为现金等价物的投资属于现金自身的增减变动,如购买还有1个月到期的债券等,都属于现金内部各项目转换,不会影响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动。

通过现金流量表中反映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可以分析企业通过投资获取现金流量的能力,以及投资产生的现金流量对企业现金流量净额的影响程度。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是指导致企业资本及借款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包括吸收权益性资本、资本溢价、发行债券、借入资金、支付股利、偿还债务等。

通过现金流量表中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可以分析企业筹资的能力,以及筹资产生的现金流量对企业现金流量净额的影响程度。

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原则是什么

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分类反映原则。

为了给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有关现金流量的信息,并结合现金流量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对企业作出正确的评价,现金流量表应当提供企业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对现金流量的影响,即现金流量表应当分别反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总额以及它们相抵后的结果。

  

(2)总额反映与净额反映灵活运用原则。

为了提供企业现金流入和流出总额的信息,现金流量表一般应按照现金流量总额反映。

一定时期的现金流量通常可按现金流量总额或现金流量净额反映。

现金流量总额是指分别反映现金流入和流出总额,而不以现金流入和流出相抵后的净额反映。

现金流量净额是指以现金流入和流出相抵后的净额反映。

但现金流量以总额反映比以净额反映所提供的信息更为相关有用。

因此,通常情况下,现金流量应以其总额反映。

但是,下述情况可对现金流量以净额反映:

一是某些金额不大的项目。

例如,企业处置固定资产发生的现金收入和相关的现金支出可以相抵后以净额列示。

二是不反映企业自身的交易或事项的现金流量项目。

例如,证券公司代收客户的款项用于交割买卖证券的款项,期货交易所接受客户交割实物的款项等;又如,银行吸收开户单位活期存款的承兑和偿付。

这些项目不属于企业自身业务的现金流量项目,可以以净额反映。

  (3)合理划分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

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应当按照其概念进行划分,但有些交易或事项则不易划分,如利息收入和股利收入、利息支出和股利支出是作为经营活动,还是作为投资或筹资活动有不同的看法。

在我国,依据人们的习惯理解,把利息收入和股利收入划为投资活动,把利息支出和股利支出划为筹资活动。

某些现金收支可能具有多类现金流量的特征,所属类别需要根据特定情况加以确定。

例如,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由于很难区分缴纳的是经营活动产生的所得税,还是投资或筹资活动产生的所得税,通常将其作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对于某些特殊项目,如自然灾害损失和保险索赔,若能分清属于固定资产损失的保险索赔,通常作为投资活动,流动资产损失的保险索赔,通常作为经营活动;若不能分清属于固定资产还是流动资产的保险索赔,通常归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因此,企业应当合理划分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对于某些现金收支项目或特殊项目,应当根据特定情况和性质进行划分,分别归并到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类别中,并一贯性地遵循这一划分标准。

  (4)外币现金流量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

在我国,企业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以现金流量发生日的汇率或加权平均汇率折算。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5)重要性原则。

本来,不涉及现金的投资和筹资活动不应反映在现金流量表内,因为这些投资和筹资活动不影响现金流量,现金流量表中不反映不涉及现金的投资和筹资活动是与编制现金流量表的目的相一致的。

但是,如果不涉及现金的投资和筹资活动数额很大,若不反映将会导致一个有理性的报表使用者产生误解并作出不正确的决策,这时,就需要在现金流量表中以某种形式恰当地予以揭示。

在我国的《企业会计制度》中,对于不涉及现金的重要的投资和筹资活动是在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或附注)中反映的。

此外,重要性原则对现金流量表中各项目的编制也有很大影响。

比如,“收到的租金”项目,如果企业此类业务不多,也可以不设此项目,而将其纳入“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之中。

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有几种

 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主要是针对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的编制而言的。

编制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法,另一种是间接法。

  所谓直接法,即通过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的总括分类反映来自企业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采用直接法编制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时,有关企业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的资料可以从企业会计记录直接获得,也可以在利润表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等数据的基础上,通过调整与经营活动各项目有关的增减变动,即通过调整以下项目获得:

  第一,本期存货及经营性应收和应付项目的变动;

  第二,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其他非现金支出项目;

  第三,不属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其他项目。

  具体运用直接法时,又有工作底稿法和直接计算法两种。

  所谓间接法,即通过将企业非现金交易、过去或者未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收入或支出的递延或应计项目,以及与投资或筹资现金流量相关的收益或费用项目对净损益的影响进行调整来反映企业经营活动所形成的现金流量。

间接法以利润表上的净利润为起点,通过调整某些相关项目后得出经营产生的现金流量。

这些需要调整的项目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

计入净利润但对经营活动无关的收益或损失,如处理固定资产收益、投资损失等;

  第二类:

影响净利润但与现金收支无关的项目,如固定资产折旧、计提预提费用等;

  第三类:

与净利润无关但与现金有关的项目,如购买存货、支付前欠货款、收到押金等。

  直接法的主要优点是显示了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各项目流入流出的具体内容,与间接法相比较,它更能全面地反映企业一定时期的现金收支全貌,其所提供的信息有助于预测企业未来现金流量,有助于揭示企业的偿债能力、投资能力和支付股利的能力。

间接法的优点是通过对企业净利润与现金净流量的差异的揭示,有助于分析影响现金流量的原因,进而从现金流量的角度分析企业净利润的质量。

所以,我国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一方面要求企业按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另一方面又要求在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提供按间接法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从而兼顾了两种方法的优点。

采用工作底稿法编制现金流量表的基本程序与思路是什么?

  采用工作底稿法编制现金流量表,就是以工作底稿为手段,以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数据为基础,结合有关的账簿资料(主要是有关的明细资料和备查账簿),对利润表项目和资产负债表项目逐一进行分析,并编制调整分录,进而编制出现金流量表。

工作底稿的设计格式如表5-12.

项目

 

本期数

 

调整分录

 

借方

 

贷方

 

一、利润表项目

 

 

 

 

 

 

 

 

 

 

 

 

项目

 

本期数

 

调整分录

 

借方

 

贷方

 

二、资产负债表项目

 

 

 

 

 

 

 

 

 

 

 

 

项目

 

本期数

 

调整分录

 

借方

 

贷方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调整分录合计

 

 

 

 

  采用工作底稿法编制现金流量表的基本程序是:

  第一步:

将利润表的本期发生数和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期末数过入工作底稿的有关栏目;

  第二步:

对当期业务进行分析并编制调整分录。

编制调整分录时,要以利润表项目为基础,从“产品销售收入”开始,结合有关的账簿资料,对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项目逐一进行调整。

其中,对资产负债表项目的调整主要是调整期初、期末余额的差额。

  编制调整分录时的基本思路是:

先假设本期损益表中发生的各项收支(净利润)均为现金收支,然后再结合资产负债表项目对应收、应付、待摊、预提项目进行调整。

在对资产负债表项目进行调整时,按照各项目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排列顺序,当前项目容易一次性作出调整的,一次性进行调整;当前项目难于一次性调整的,在后面的有关项目中再进行调整。

工作底稿法下需要对现行的账簿设置作哪些调整?

  为了编制现金流量表,我们需要在过去的会计账簿体系的基础上,对有关账簿明细账的设置作一些必要的调整。

需要调整的主要账簿有:

  

(1)“存货”账户,仍可按原来的方法设置明细账,但需设置一个备查账簿,专门登记有关非经营性存货增加或减少的详细情况,如以存货进行投资、吸收外单位的存货投资、在建工程耗用存货(购进后改变用途)等。

  

(2)“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账户应将应付生产经营人员的工资与福利费、应付管理人员的工资与福利费用、应付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与福利费分开,单独设置各自的明细账,如“生产经营人员工资”、“管理人员工资”、“工程人员工资”,或设置多栏式明细账。

  (3)“预提费用”账户应按用途分设“预提租金”、“预提车间大修理费”、“预提利息”、“其他预提费用”明细账。

  (4)“待摊费用”账户应按费用项目分设“领用存货”、“缴纳印花税”、“车间大修理费”、“其他管理费”、“非经营性费用”等明细账。

  (5)“累计折旧”账户应按性质分设“生产经营计提折旧”、“管理部门计提折旧”、“工程部门计提折旧”、“其他折旧结转”等明细账。

  (6)“财务费用”账户应分设“经营性费用”、“利息费用”、“其他非经营性费用”明细账。

  (7)“营业外收入”账户应分设“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资产再次评估增值”、“接受捐赠转入”、“税费返还”、“其他经营性收入”等明细账。

  (8)“营业外支出”账户应分设“固定资产盘亏”、“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资产评估减值”、“非常损失”、“经营性支出”等明细账。

  (9)“其他业务收入”账户应分设“出售材料收入”、“技术转让收入”、“经营性租赁收入”等明细账。

  (10)“其他业务支出”账户应分设“出售材料成本”、“技术转让成本”、“经营性租赁支出”、“其他税费”等明细账。

  (11)“短期投资”账户应分设“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明细账。

  (12)“应收股利”账户应从原“其他应收款”账户中分开,并且“应收股利”账户应分设“购入股利”(购入股票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包括已宣告发放但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和“应计股利”明细账。

  (13)“应计利息”账户应分设“购入利息”(购入债券时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包括发行日至购买日的利息)和“应计利息”明细账。

  (14)“长期股权投资”账户中应设置“投资成本”、“损益调整”明细账,另应设置备查账簿,专门登记以非现金资产进行投资的事项。

  (15)“长期债权投资”账户中的溢折价应分开,分设“债券面值”、“溢价”、“折价”、“应计利息”明细账。

  (16)“固定资产”账户中应分设“固定资产购建转入”、“固定资产投资转入”、“接受捐赠固定资产转入”、“固定资产出售”、“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固定资产投资转出”、“固定资产捐赠转出”等明细账(或备查账簿)。

  (17)“无形资产”账户应设置备查账簿,专门登记无形资产购入、自创无形资产转入、无形资产投资转出、无形资产出售等事项。

  (18)“递延资产”账户可设置备查登记簿,专门记录一些非现金支付事项,如一次性领用大量低值易耗品等。

  (19)“长期借款”账户应分设“本金”、“应付利息”明细账。

  (20)“实收资本”账户如有收到的非现金资产,则应设置备查登记簿,登记本期实际收到的非现金资产(如存货、固定资产等)的增减变动情况。

直接计算法下需要对账簿设置作哪些调整?

  直接计算法主要是根据现金流量表表内各项目的涵义,通过从会计账簿中寻找有关数据直接进行填列的方法。

如果企业的经济业务不多,或经济业务单一,采用此法较为简单。

为了能够为直接计算法下编制现金流量表提供有关数据,需要在过去的会计账簿体系的基础上,对有关账簿明细账的设置作一些必要的调整。

需要调整的账簿主要有:

  

(1)“存货”账户,仍可按原来的方法设置明细账,但需设置一个备查账簿,专门登记有关非经营性存货增加或减少的详细情况,如以存货进行投资、吸收外单位的存货投资、在建工程耗用存货(购进后改变用途)等。

  

(2)“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账户应将应付生产经营人员的工资与福利费、应付管理人员的工资与福利费用、应付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与福利费分开,单独设置各自的明细账,如“生产经营人员工资”、“管理人员工资”、“工程人员工资”,或设置多栏式明细账。

  (3)“预提费用”账户应按用途分设“预提租金”、“预提车间大修理费”、“预提利息”、“其他预提费用”明细账。

  (4)“待摊费用”账户应按费用项目分设“领用存货”、“缴纳印花税”、“车间大修理费”、“其他管理费”、“非经营性费用”等明细账。

  (5)“累计折旧”账户应按性质分设“生产经营计提折旧”、“管理部门计提折旧”、“工程部门计提折旧”、“其他折旧结转”等明细账。

  (6)“财务费用”账户应分设“经营性费用”、“利息费用”、“其他非经营性费用”明细账。

  (7)“营业外收入”账户应分设“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资产再次评估增值”、“接受捐赠转入”、“税费返还”、“其他经营性收入”等明细账。

  (8)“营业外支出”账户应分设“固定资产盘亏”、“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资产评估减值”、“非常损失”、“经营性支出”等明细账。

  (9)“其他业务收入”账户应分设“出售材料收入”、“技术转让收入”、“经营性租赁收入”等明细账。

  (10)“其他业务支出”账户应分设“出售材料成本”、“技术转让成本”、“经营性租赁支出”、“其他税费”等明细账。

  (11)“应收股利”账户应从原“其他应收款”账户中分开,并且“应收股利”账户应分设“购入股利”(购入股票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包括已宣告发放但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和“应计股利”明细账。

  (12)“应计利息”账户应分设“购入利息”(购入债券时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包括发行日至购买日的利息)和“应计利息”明细账。

  (13)“长期股权投资”账户中应设置“投资成本”、“损益调整”明细账,另应设置备查账簿,专门登记以非现金资产进行投资的事项。

  (14)“长期债权投资”账户中的溢折价应分开,分设“债券面值”、“溢价”、“折价”、“应计利息”明细账。

  (15)“固定资产”账户中应分设“固定资产购建转入”、“固定资产投资转入”、“接受捐赠固定资产转入”、“固定资产出售”、“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固定资产投资转出”、“固定资产捐赠转出”等明细账(或备查账簿)。

  (16)“累计折旧”账户应分设“车间计提折旧”、“管理部门计提折旧”、“在建工程计提折旧”、“其他折旧结转”等明细账。

  (17)“无形资产”账户应设置备查账簿,专门登记无形资产购入、自创无形资产转入、无形资产投资转出、无形资产出售等事项。

  (18)“递延资产”账户可设置备查账簿,专门记录一些非现金支付事项,如一次性领用大量低值易耗品等。

  (19)“长期借款”账户应分设“本金”、“应付利息”明细账。

  (20)“实收资本”账户如有收到的非现金资产,则应设置备查账簿,登记本期实际收到的非现金资产(如存货、固定资产等)的增减变动情况。

怎样利用公式计算填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该反映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实际收到的现金,包括本期销售商品(含销售商品产品、材料,下同)与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收回前期销售与提供劳务的款项、本期预收的帐款、本期收回前期已核销的坏帐,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退回所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可以根据“应收帐款”、“应收票据”、“预收帐款”、“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计算公式如下: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加净额-“应收帐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租金)”增加净额(依账面余额)+“预收帐款”增加净额+本期收回的已核销的坏帐-“财务费用”中的“票据贴现”-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而减少的“应收帐款”和“应收票据”+“应付销售退回款”的增加净额。

  公式说明: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依据利润表中的数据填列;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加净额依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本期发生额填列。

  “应收帐款”、“应收票据”增加净额,表明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收入中有一部分并没有收到现金,故应予以扣除;

  “预收帐款”增加净额,表明本期收到的现金中有一部分不是本期销售实现的收入。

但现金流量表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在收付实现制下,只要本期收到现金,即确认为本期收入,故应将这一部分增加净额计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之中;

  本期收回的已核销的坏帐,与本期应收帐款的增减无关,但在收付实现制下,它也属于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依据“坏帐核销备查登记簿”中“已核销坏帐收回”栏目数字填列;

  “票据贴现”并不增加企业的现金,而在前面的计算中是将“应收票据”的减少额全部计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之中的,故应予以冲减。

  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而减少的“应收帐款”和“应收票据”,并不增加企业的现金,而在前面的计算中是将“应收帐款”、“应收票据”的减少额全部计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之中的,故应予以冲减。

  “应付销售退回款”:

如果存在销售退回,情况将变得较为复杂。

销售退回一般都通过“主营业务收入”处理,即都减少本期销售收入。

但销售退回有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本来货款就未收,这种销售退回肯定不涉及现金的退回,一方面减少“主营业务收入”,另一方面也减少“应收帐款”,不影响“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另一种情况是销售商品时货款已收,销售退回时可能货款立即退回,也可能本期没有退回现金。

如果本期退回货款,其对“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的影响已经通过“主营业务收入”的减少得到了体现,因而不存在调整问题;如果本期没有退回货款,(会计核算中可以通过设置“其他应付款——应付销售退回款”进行处理,即借记“主营业务收入”帐户,贷记“其他应付款——应付销售退回款”帐户。

)由于前面在计算“主营业务收入”时已将这种退回扣除,而实际上货款并未退回,不能从“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中扣除,故应对这种情况予以冲回。

可以通过“其他应付款——应付销售退回款”帐户或“销售退回备查簿”进行计算。

  例:

某企业2000年“主营业务收入”为819万元,“应收帐款”增加净额为19万元,则:

  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819万元-19万元=800万元

  假设本年度退回以前年度销售收入为20万元,其中8万元因原来就没有收到货款,因而作减少应收帐款处理;另12万元原来销售时货款已收,但退回时因各种原因只退回现金7万元,另5万元货款至年底时尚未支付,计入“其他应付款——应付退货款”挂帐处理,则:

  该企业2000年度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800万元-7万元=793万元

  通过有关帐户计算如下:

  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主营业务收入(819万元-20万元)-应收帐款增加净额(19万元-8万元)+应付退货款增加净额5万元=799万元-11万元+5万元=793万元

怎样利用公式计算填列“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

  “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反映企业收到返还的各种税费,如收到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教育费附加返还等。

返还增值税记“补贴收入”,返还消费税、营业税、教育费附加等,冲减“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返还所得税,冲减“所得税”。

  计算公式如下:

  收到的税费返还=“补贴收入——税费返还”、“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税费返还”、“所得税——税费返还”等合计。

怎样利用公式计算填列“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

  “收到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其他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了上述各项目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其他现金流入,如罚款收入、逾期未退还出租和出借包装物没收的押金收入、流动资产损失中由个人赔偿的现金收入等。

其他现金流入如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

本项目可以根据“营业外收入”、“其他应收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计算公式如下:

  收到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其他现金=“营业外收入”(处理固定资产收益等除外)+“其他应收款”(备用金、租金除外)的减少净额+“其他应付款”(押金、现金溢余)的增加净额。

怎样利用公式计算填列“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实际支付的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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