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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证明怎么开多篇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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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证明怎么开多篇汇编.docx

分居证明怎么开多篇汇编

三一文库(XX)/实用范文/证明范本

〔分居证明怎么开(多篇汇编)〕

  *第一篇:

分居证明怎么开

  分居证明怎么开  双方可拟一分因感情不合而分居的协议,一般分居二年可作为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

注意的是只要是合法婚姻关系不管分居多及都不能自动离婚分居证明很简单。

  如果是在分居后自己租房住的,不是有租房合同吗?

这个就是证明。

没有租房合同的,房东可以作证。

  如果分开后是和亲属、朋友或同事一起住的,那就让这些人出证词证明就可以了。

  分居是指分开不同居所,如果是在同一屋子里但不在同一张床上睡,那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起诉书交到法院,说今年不受理了,明年再说。

我想开个分居证明,可是不知道该怎么开,到哪里去开,用不用男方的签字啊

  2

  查查民事诉讼法和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实施意见,用离婚关键词检索一下。

  你的情况有两点特别1、涉外,不知你的国籍?

2、乙方下落不明。

  建议尝试两种途径是实现目的:

1、起诉离婚,一方下落不明可以公告送达;2、宣告其死亡,但要有一个前提,有其失踪的证明,但其是香港人,在大陆可能办不了。

  3

  居委会或物业,开出的证明比较有说服力

  可以说单位需提供证明。

证明这段时间只是一个人在祝水电暖气之类费用的调查。

  关键是证明自己住的时间里,未见与他人同住!

别的尽量不要提,最好你在心里想好个草稿

  这2~3个月时间不能证明情感破裂,说白了时间短。

  2年以上好像是吧~

  另外,就算证据开出来,也相当有利,一般也不会第一次就会判决的,婚姻案件特出。

  楼主做好心理准备。

  所以律师请不请你也要想好,省的白花钱,找尽职的咨询咨询,还是管用的。

  有个聪明伶俐的亲友或朋友,也可是委托的

  4

  你们2人都同意离婚的话可以到法院起诉。

父母没有权利干涉你们的婚姻自由。

要以分居作为离婚的条件的话要满足: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

所以可能还会有问题。

建议你还是做做父母的工作吧。

《婚姻法》规定:

因为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经过调解无效应判决离婚。

如何理解“因为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该规定呢?

又如何证明分居事实呢?

下面我做简单的分析和解答:

  一、分居的原因分析

  必须是因为夫妻关系不和而分居,因为工作原因、求学原因分居不是《婚姻法》上的分居,比如夫妻因为工作原因分居在不同城市,分居时间再长也不能算是因为夫妻感情不和而分居;又比如一方出国留学或工作,这仍不算是《婚姻法》规定的分居;只有因为夫妻感情不和产生的分居才算是《婚姻法》上规定的分居。

  说到这儿,离婚的当事人可能就急着问,那怎么办?

怎么才能说是感情不和而分居呢?

  一般来说,如果在一个城市工作而分居,就视为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比如明明家里有房住,但是一方外出租房,从情理说不过去,一般认定为属于夫妻感情不和而分居。

对于因为工作原因分居两地,又存在感情破裂情形的,就很难举证是因为夫妻不和而分居的,为了证明是夫妻感情不和,最好先起诉一次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后,过一年再起诉一次离婚,因为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

第一次起诉判决不准离婚的,继续分居一年,第二次又起诉离婚的,经过调解无效应判决离婚。

也就说说,因为工作原因分居造成感情破裂的,如果协议离婚不成功,起诉离婚要分两步,这样第二次才可能判决离婚。

  二、分居事实证明分析

  什么是“分居”,举例说:

同住一套房屋不同房间,不算是分居,必须是住在不同的房屋内,双方不在一起吃饭、生活,这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如何向法庭举证分居事实呢?

仅凭口说分居,对方否认,法律就难以认定分居事实,必须提供确切的分居证据,比如:

租房证明、证人证言、居委会证明、物业办证明。

一般来说租房证明是比较好的证据形式,比如通过房屋中介公司签订的租房合同、收款收据等等。

原告提出上述分居的证据,被告一般也不再否认分居的事实,即使否认了,如果被告提供不了相反的证据,法律也会认定分居的事实,这会更容易达到原告离婚之目的。

  需要说明的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二年仅是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在司法实践中,要审查婚姻基储婚后感情、感情破裂原因等综合因素,绝不能生搬硬套法律,这一条件仅是必要条件之一,但未必是充分条件。

  *第二篇:

分居证明

  分居证明

  本人钟永芬,女,汉族,与郑禄武1983年结婚,20XX年本人去浙江打工,20XX年回来开旅馆,与男方郑禄武分居11年至今。

  特此证明

  年日证明人:

  *第三篇:

如何证明分居时间

  如何证明分居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四)项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在审理离婚案件时,这项规定成为法官判断原、被告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一项重要依据。

近年来,人民法院根据该项规定判决的离婚案件逐年增多,但是,由于不少人对《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四)项中“分居”一词的涵义理解不正确,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混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夫妻两地分居,违背了《婚姻法》的本意,影响了此类案件的公正裁判,造成了负面影响。

因此,正确理解《婚姻法》中“分居”一词的涵义是公正审理此类离婚案件的前提。

  《辞海》对“分居”一词的解释是:

“夫妻双方不共同居祝一般有两种情况:

一种因夫妻双方感情不睦,不愿意共同生活,不一定经过协议而永久或临时分居。

另一种为夫妻一方由于工作或居住地限制而形成的暂时不能共同居祝”很明显,前一种情形是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不愿意共同生活、居住,其分居的原因系主观因素;后一种情形的分居是受工作或居住地的限制而形成的,分居的原因系客观因素,而非主观因素。

这种情形的分居就是人们通常讲的夫妻两地分居。

我国《婚姻法》第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四)项在“分居”一词前用“感情不和”四字加以限制,这就很清楚的说明其涵义应为第一种情形。

因此,我们在审理此类离婚案件时,要准确理解《婚姻法》中“分居”一词的涵义,不要将分居的两种情形混淆。

  区别分居的两种情形,不能仅从表面现象上去分析。

分居的两种情形在表现形式上有相似的地方,即夫妻不共同居祝但夫妻两地分居并不意味着夫妻感情不和,因感情不和的分居也并不意味着夫妻必须分居两地。

在实际生活中,夫妻之间“白天各干各的事、晚上各进各的房、各睡各的床”的现象并不少见,这种情形,从表面上看,夫妻之间并没有分居两地,但却是一种典型的因感情不和而导致的分居。

因此,区别《婚姻法》中“分居”与通常意义上的两地分居,必须要透过现象看本质。

笔者认为,区别分居的两种情形,应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1、夫妻之间是否同居?

2、夫妻双方在分居两地的情况下是否保持联系?

3、双方在生活上是否相互帮助、相互关照?

4、在经济上是否分开?

5、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抚养问题上是否尽义务?

6、夫妻之间是否互相忠诚?

7、夫妻分居两地的原因是什么?

  另外,在现实生活中,因工作或居住地等客观原因造成的夫妻两地分居演变为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情形也屡见不鲜。

对这种情形,我们在审理此类离婚案件过程中,就要结合上述几个方面的因素去查明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的具体时间,而不应该从夫妻两地分居之日起计算“分居”时间。

  继续追问:

来自手机问问您好,她已经离开我好长一段时间了,她也更换了电话号码,可以说我现在对她一无所知。

而且小孩从出世都没有吃母乳,一直是我妈妈带,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如果离婚会有什么结果呢?

  *第四篇:

如何证明分居

  如何证明分居  如何证明夫妻已分居

  一、分床不分房,法院难认定是分居

  因为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大多数的夫妻还只拥有一个住处,或者无力负担长期在外单独租房居住,因此夫妻感情不和后,同房不同床,各自分灶吃饭。

在一方提起诉讼离婚时,如果另外一方不承认分居事实,外加夫妻同居是纯属私人事务,他人很难为此作证,因此法院一般不予采信。

  二、夫妻异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有的夫妻因为就业、学习等的原因并不在一个地方生活,所以地理意义上的夫妻异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上说的分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为标志。

不过如果异地生活的夫妻相互间感情不和的,也可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居,但是必须要有夫妻双方感情不和的书信等书证及其他证据来证明。

  三、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四、分居满两年,婚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

  经常遇到有人咨询说分居两年后,婚姻关系是不是自动解除了?

在有些国家有夫妻别居制度,比如法国和英国,别居方式有协议别居和法院判决别居两种方式,别居期间双方约定对子女财产等的处分方式,如阿根廷法律不允许离婚,因此夫妻只能长期分居。

但是分居(别居)满2年在我国只是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种方式,只要不经过法定的离婚手续,双方的婚姻关系还继续存续,如果此时任何一方与第三方结婚的,即构成重婚罪。

  我们国家的离婚方式只有两种:

去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和去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2

  《婚姻法》规定:

因为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经过调解无效应判决离婚。

如何理解“因为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该规定呢?

又如何证明分居事实呢?

下面我做简单的分析和解答:

  一、分居的原因分析

  必须是因为夫妻关系不和而分居,因为工作原因、求学原因分居不是《婚姻法》上的分居,比如夫妻因为工作原因分居在不同城市,分居时间再长也不能算是因为夫妻感情不和而分居;又比如一方出国留学或工作,这仍不算是《婚姻法》规定的分居;只有因为夫妻感情不和产生的分居才算是《婚姻法》上规定的分居。

  说到这儿,离婚的当事人可能就急着问,那怎么办?

怎么才能说是感情不和而分居呢?

  一般来说,如果在一个城市工作而分居,就视为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比如明明家里有房住,但是一方外出租房,从情理说不过去,一般认定为属于夫妻感情不和而分居。

对于因为工作原因分居两地,又存在感情破裂情形的,就很难举证是因为夫妻不和而分居的,为了证明是夫妻感情不和,最好先起诉一次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后,过一年再起诉一次离婚,因为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

第一次起诉判决不准离婚的,继续分居一年,第二次又起诉离婚的,经过调解无效应判决离婚。

也就说说,因为工作原因分居造成感情破裂的,如果协议离婚不成功,起诉离婚要分两步,这样第二次才可能判决离婚。

  二、分居事实证明分析

  什么是“分居”,举例说:

同住一套房屋不同房间,不算是分居,必须是住在不同的房屋内,双方不在一起吃饭、生活,这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如何向法庭举证分居事实呢?

仅凭口说分居,对方否认,法律就难以认定分居事实,必须提供确切的分居证据,比如:

租房证明、证人证言、居委会证明、物业办证明。

一般来说租房证明是比较好的证据形式,比如通过房屋中介公司签订的租房合同、收款收据等等。

原告提出上述分居的证据,被告一般也不再否认分居的事实,即使否认了,如果被告提供不了相反的证据,法律也会认定分居的事实,这会更容易达到原告离婚之目的。

  需要说明的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二年仅是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在司法实践中,要审查婚姻基储婚后感情、感情破裂原因等综合因素,绝不能生搬硬套法律,这一条件仅是必要条件之一,但未必是充分条件。

  *第五篇:

怎么证明分居

  怎么证明分居  在司法实践中,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这一法定离婚要件,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陈述和实际情况综合判断.分居行为不一定必要有分居协议书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法院对离婚案件的处理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第三十二条前四款是法定离婚的情况,还有一款法理上称之为""保底条款""""(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这一款概括了除前四款之外的情形,即使夫妻之间没有发生前四种情形,一方提出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也可以准予离婚.

  首先明确的是我国婚姻法等法律没有关于分居期限自动离婚的规定。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是请求离婚的法定原因理由之一。

分居证据一般包括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依法应判决离婚;可通过街道居委会开证明的方式证明双方分居,如果是在外租赁房屋居住的,租赁合同也是有效证据,另外,也可让邻居提供证言。

  2

  一、分居的原因分析

  必须是因为夫妻关系不和而分居,因为工作原因、求学原因分居不是《婚姻法》上的分居,比如夫妻因为工作原因分居在不同城市,分居时间再长也不能算是因为夫妻感情不和而分居;又比如一方出国留学或工作,这仍不算是《婚姻法》规定的分居;只有因为夫妻感情不和产生的分居才算是《婚姻法》上规定的分居。

  说到这儿,离婚的当事人可能就急着问,那怎么办?

怎么才能说是感情不和而分居呢?

  一般来说,如果在一个城市工作而分居,就视为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比如明明家里有房住,但是一方外出租房,从情理说不过去,一般认定为属于夫妻感情不和而分居。

对于因为工作原因分居两地,又存在感情破裂情形的,就很难举证是因为夫妻不和而分居的,为了证明是夫妻感情不和,最好先起诉一次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后,过一年再起诉一次离婚,因为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

第一次起诉判决不准离婚的,继续分居一年,第二次又起诉离婚的,经过调解无效应判决离婚。

也就说说,因为工作原因分居造成感情破裂的,如果协议离婚不成功,起诉离婚要分两步,这样第二次才可能判决离婚。

  二、分居事实证明分析

  什么是“分居”,举例说:

同住一套房屋不同房间,不算是分居,必须是住在不同的房屋内,双方不在一起吃饭、生活,这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如何向法庭举证分居事实呢?

仅凭口说分居,对方否认,法律就难以认定分居事实,必须提供确切的分居证据,比如:

租房证明、证人证言、居委会证明、物业办证明。

一般来说租房证明是比较好的证据形式,比如通过房屋中介公司签订的租房合同、收款收据等等。

原告提出上述分居的证据,被告一般也不再否认分居的事实,即使否认了,如果被告提供不了相反的证据,法律也会认定分居的事实,这会更容易达到原告离婚之目的。

  需要说明的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二年仅是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在司法实践中,要审查婚姻基储婚后感情、感情破裂原因等综合因素,绝不能生搬硬套法律,这一条件仅是必要条件之一,但未必是充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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