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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电方案编制重点注意问题

 

临电方案编制重点注意问题

 

一、工程概况、现场勘查 

应简要描述工程概况,其中建设地点、工程名称、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高度、结构类型、现场勘查情况(如:

地上、地下的管线、架空线)等内容必须说明。

二、设计依据;

(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3)中建三局集团《暂设配电箱统一定型图集》;

(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5)中建三局关于实施施工现场临水、临电管理办法的通知;

(6)土建总包提供的平面图及用电设备表;

(7)本工程应达到“三级配电,逐级保护”的要求;

三、确定电源、配电装置、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

1.甲方提供变压器大小及数量,说明布置位置和低压配电箱下口电源大小。

2.电缆敷设及闸箱安装

注意电缆敷设方式,如直埋式敷设,架空式敷设。

根据现场实际要求确定配电箱位置及数量。

电缆的型号及规格、变压器供电方式,如果有特殊要求,如食堂、办公区设置单独回路,均应说明。

四、用电设备负荷计算

用电设备表,工长必须核实机械种类、数量及功率大小是否满足现场使用。

现场用电设备负荷计算

根据总包提供的设备用量表及使用阶段来看,计算各阶段的用电量,选择用电量较大的阶段计算其总视载功率。

例如:

通过计算后,发现桩基阶段用电量较大,则计算其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和视在功率,此时应根据用电设备的多少确定kx的大小。

同时,由于各施工阶段,施工人数不同,在计算总视载功率时可适当调整工人宿舍、食堂的用电量,但在布置工人宿舍、食堂配电箱时应按高峰用电量考虑。

特殊计算如电焊机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例如:

电焊机组:

kx=0.35、cosø=0.4、tgø=2.29、P=580kw

先将JC=35%换算到JC=100%的额定容量

Pe=P*

=580*

=343.13kw

Pj=kx*Pe=0.35*343.13=120.1KW

Qj=Pj*tgø=120.1*2.29=275.02kvar;

例如:

塔吊:

kx=0.5、cosø=0.7、tgø=1.02、P=210kw

先将JC=15%换算到JC=25%的额定容量

Pe=2*P*

=2*210*

=162.67kw

Pj=kx*Pe=0.5*162.67=81.34kw

Qj=Pj*tgø=81.34*1.02=82.96kva

计算总视载功率时,干线同期系数取kx,(此系数,需要工长实际考虑)

Pj总=kx*ΣPj

Qj总=kx*ΣQj

总的视载功率:

S总=

五、选择变压器

计算用电负荷时,应:

1.计算总的视载功率。

2.计算变压器下口每一个开关是否满足使用。

(例如:

变压器为400KVA,低压输出的其中一路电源为400A,接至AA1柜,则需计算AA1柜的总用电负荷是否满足使用需求,杜绝超负荷现象。

本设计实用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中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的设计、安装、使用、维修和拆除。

采用三级配电系统、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采用三级漏电保护系统。

六、配电箱、开关及电缆选择

现场配电箱的布置应按照什么阶段考虑。

例如:

塔吊支路的电源电缆:

现场设置6台塔吊,其中2台为P=140kw,4台为P=105kw取cosø=0.70,分别计算其电源电缆:

(1)塔吊:

P=140kw塔吊计算时,不同功率大小的塔吊分别计算。

先将JC=15%换算到JC=25%的额定容量

Pe=2*P*

=2*140*

=108kw;

I=Pe/(

*U*cosø)=235A;

考虑发热条件:

1.1*I=258A;

因此,选择电缆YJLV-3*120+2*70;

进行电压损失验算;

ε—电压降(规定允许电压降≤5%);

P(回路总功率);L(回路电缆长度)约=120米;

C(材料系数)=47;S(电缆截面)。

ε=(P*L)/(C*S)=(108*120)/(47*120)=2.3%<5%,符合要求;

现场电缆长度超过100米,需计算电压降,如计算结果小于等于5%,则符合要求,如大于5%,需将电缆放大一个规格。

同时应考虑从配电室到用电设备之间的各段线路的电压降之和不得大于5%。

(2)塔吊:

P=105kw

先将JC=15%换算到JC=25%的额定容量

Pe=2*P*

=2*105*

=81kw;

I=Pe/(

*U*cosø)=176A;

考虑发热条件:

1.1*I=193A;

因此,选择电缆YJLV-3*95+2*50;

进行电压损失验算;

ε—电压降(规定允许电压降≤5%);

P(回路总功率);L(回路电缆长度)约=120米;

C(材料系数)=47;S(电缆截面)。

ε=(P*L)/(C*S)=(81*120)/(47*95)=2.2%<5%,符合要求;

例如:

一级配电柜G1电源电缆:

(1)一级配电柜(G1):

带办公室配电箱(B2)、工人食堂(B3)、施工现场(B6、B7、B8)、外用电梯(WDT1);

P=(105+120+171.5+3*40.3)=517.4kw;

计算时,要明确写出所带负载的名称(一级箱或二级箱的编号),以方便查对用电功率大小。

取kx=0.55,cosø=0.7;

I=kxP/(

*U*cosø)=619A;

考虑发热条件:

1.1*I=681A;

因此,选择电缆2(YJLV-3*240+2*120)

注:

装修阶段建筑物内竖向配电,施工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布置。

12、施工现场临电总平面图(见附图)

13、配电接线系统图(见附图)

14、接地装置设计图(见附图)

七、设计防雷装置

7.1接地与防雷

塔吊、外用电梯、脚手架均作防雷接地,塔吊、外用电梯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此处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欧姆,每台塔吊的接地装置不得少于2组。

在雷雨季节时,建筑物可利用工程的正式避雷系统做防雷设施,如正式避雷设施没有完成,可采用Φ25镀锌钢管做临时避雷针与避雷线焊接连接,形成可靠的避雷系统,长度不小3米;

7.1.1供电方式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工作零线与PE保护线严格分开,做法见下图

五芯电缆专用保护线(PE线)由配电室内配电柜引出至施工现场,连接在现场配电箱的PE排上,金属框架与PE排可靠连接,施工现场的所有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做保护接零,同时要求二级分箱旁作重复接地与配电箱体连接。

卤化物灯、配电箱做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7.1.2接地体采用SC50镀锌钢管或L50*50*5镀锌角钢,接地母线采用40*4镀锌扁钢,接地体间距为5米,接地母线埋深不小于0.8米,接地极长度为2.5米,距离建筑物不小于3米。

配电室开关柜金属外壳与室外接地网连接,进线电源处作重复接地,终端配电箱作重复接地。

7.1.3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配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框架,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设的钢管、起重机机架、镝灯等金属外壳应与接地干线连接。

保护零线的截面不小于2.5mm2,采用多股铜线,不准使用铝制品。

7.1.4保护零线采用五芯线从变压器中性点开始至总箱---分箱---开关箱到各种机械设备连通,保护零线不准设开关。

7.1.5保护零线采用绿、黄双色线;保护零线不准与工作零线混用,保证工作零、保护零分别使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

7.1.6总箱、二级箱作重复接地,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欧姆。

同时必须与配电系统PE线相连接。

除此以外,PE线与接地体之间还必须有一个直接独立的连接点。

雷雨季节建筑物屋面(正式防雷未作)应做临时防雷。

在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做保护零重复接地。

7.2安全电压及电气设置

7.2.1在楼梯间内使用行灯,采用36V安全电压照明,在潮湿的环境使用24V安全电压照明。

其它需求由临电操作人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安排。

7.2.2配电系统设置室外防水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和开关箱及流动电箱,开关箱与分配电箱距离不超过30m,开关箱至用电设备的距离不超过5m。

7.2.3照明线路设在各级配电箱的右侧,动力开关上侧引入照明漏电保安器上,照明线路不得和动力线路混合使用空开。

7.2.4配电箱安装要求做500mm高的水泥基座,并对配电箱做防雨、安全防护处理。

7.2.5电缆直埋埋深不小于0.7M,过路、降水沟交叉处加穿保护套管,距建筑物基础不小于2.5M,埋设做法见下图。

 

7.3漏电保护器设置

7.3.1总配电箱与分配电箱设置漏电保护器,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一般场所不大于30mA潮湿与腐蚀介质场所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二级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50毫安,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秒。

总配电箱(柜)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上下级开关漏电动作电流应相互匹配,达到逐级保护的目的。

漏电保护器级数和线数必须与负荷的相数和线数保持一致。

7.3.2漏电保护器的电源进线类别(相线或零线)必须与其进线端标记一一对应,不许交叉混接。

更不许将PE线当N线接入漏电保护器。

漏电保护器在结构选型时,宜选用无辅助电源型(电磁式)产品,或选用辅助电源故障时能自动断开的辅助电源型(电子式)产品。

临建配电室及仓库电气配线要求采用截面积不小于2.5mm2的铜芯导线穿PVC管或钢管敷设。

八、现场应急照明

8.1、现场水泵房内的照明灯具采用自带蓄电池荧光灯(防水型),蓄电池的放电时间不小于60min;

8.2、地下室及室内疏散通道采用自带蓄电池的应急照明灯(俗称猫眼灯),蓄电池的放电时间不小于60min;安装高度不低于2.4米;

8.3、照明灯具的供电线路采用铜线导线穿阻燃PVC管或钢管沿墙面敷设,高度不得低于2.5米。

8.4、在地下室及疏散通道内,应急照明灯(俗称猫眼灯)附近设置单相三孔插座,以供应急灯(俗称猫眼灯)使用;

8.5、施工现场建筑工程主体和临建房屋应设置必要的疏散设施,并保证通道畅通;楼梯间出入口处应设置临时醒目标志,在楼梯间内和出入口处应安装临时照明设施,在楼梯间转换处应设置简易疏散指示标牌;

8.6、结构施工完毕后,应由现场专业人员编制低压照明临电方案并经批准后实施。

九、安全用电措施

9.1、安全用电管理措施

9.1.1、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指派专人负责临电的施工、验收及日常管理工作。

9.1.2、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用电方案,并向电工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9.1.3、对施工用电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各种检查记录应健全。

9.1.4、现场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及移动设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9.1.5、施工现场和各加工区的电闸,必须有箱、有门、有锁,一闸一机,通过道路的电源线,必须穿管套,埋入土内,铁电闸箱要接零保护。

9.1.6、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核,经有关部门发给合格证才能上岗作业,非电工严禁拆改电气设备。

9.1.7、分包使用电气设施必须编写用电计划和制定用电管理责任,同时签订总分包责任合同、划分用电责任,遵守总包用电规定。

9.1.8、建立安全检测制度,自送电、用电开始,至工程竣工前(或正式电源使用前)止,每月四次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主要内容是:

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以监视临时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做好检测记录。

9.1.9、建立电气维修制度,加强日常的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清除隐患,并建立维修工作记录,记载维修时间、地点、设备、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

9.1.10、建立电气拆除制度,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拆除应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并须规定拆除时间、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

9.1.11、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对临时用电各部位的操作责任、维修分片、分块、电箱分人、设备分机落实责任到人头,并辅助必要的奖惩。

9.1.12、安全技术档案具备以下管理资料:

a.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b.修改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c.安全技术交底

d.检查验收表(电缆线路、配电、设备安装、接零、接地体、电气防护、照明线路)。

e.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f.接地电阻检查记录表

j.定期检(复)查表及定期检查记录

h.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i.电工值班记录

9.2、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8.2.1、安全电压:

在楼梯间、走廊的照明采用36V的安全电压,在潮湿的环境,照明使用24V的安全电压,在特别潮湿的环境、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照明使用12V的安全电压;

9.2.2、设备接地:

本系统采用TN-S供电系统,PE线、N线分别由配电室的PE排、N排引至施工现场,PE线采用黄/绿双色线;

1)在配电室处做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Ω,接地体采用∟50*50*5热镀锌角钢或φ50热镀锌钢管,接地线采用-40*4的热镀锌扁钢;接地体与接地线焊接连接,焊接处做沥青防腐;接地体的长度不小于2.5米,间距不小于5米,垂直打入地下,其顶端埋地深度不小于0.7米。

不得使用铝制品。

敷设之前,要确定地下无其他电缆、管线等情况。

2)电源进线的PE线在现场配电室处与接地装置连接做重复接地。

每台二级配电箱处均做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Ω;PE排与接地装置可靠连接;

3)PE线必须经各级配电箱(柜)的PE排端子配出,严禁在PE线上加设开关、熔断器等,使PE线始终处于导通状态。

4)所有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设备金属外壳、金属支架等均与PE线可靠连接,配电箱(柜)的金属外壳采用软铜线与PE线连接,导线截面积不小于2.5mm2,两端涮锡;

5)配电箱的金属保护笼,也应与PE线可靠连接;

6)在施工现场PE线、N线必须分开单独设置,不得相连接,严禁混合使用;

7)在同一供电系统中,严禁一部分电气设备做接零保护,一部分电气设备做接地保护;

9.2.3、配电系统施工完成后,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2.4、维修电工负责用电设备、配电系统的日常巡视、检查、维护等工作;而非电工人员,严禁乱用电气设备。

9.2.5、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指派无电工操作证人员进行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工作,更不准强令电工违章作业。

9.2.6、电气设备操作人员使用各种电器设备时,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电工的安全技术指导。

9.2.7、专业电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用电行为,有权向安全部门报告。

9.2.8、用电人员应做到:

a.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b.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c.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d.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地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e.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9.2.9、现场安全用电

(1)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采用瓷瓶、瓷夹或塑料夹敷设,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

(2)进户线在室外处要用绝缘子固定,进户线过墙应穿套管,距地面应大于2.5m,室外要做防水弯头。

(3)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截面应按图纸要求施工,但铝线截面最小不得小于2.5mm2,铜线截面不得小于1.5mm2。

(4)金属外壳的灯具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所用配件均应使用镀锌件。

(5)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小于3m,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m。

插座接线时应符合规范要求。

(6)螺口灯头及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a)相线接在与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螺纹口相连的一端。

(b)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

(7)各种用电设备、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头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

(8)暂设室内的照明灯具应优先选用拉线开关占拉线开关距地面高度为2~3m,与门口的水平距离为0.1~0.2m,拉线出口应向下。

(9)严禁将插座与搬把开关靠近装设;严禁在床上设开关。

十、电气防火措施

10.1、电气防火管理措施:

10.1.1、建立健全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明确每个人员的责任;

10.1.2、电气设备、电气线路要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严禁带病运行;并有详细的检查记录。

严禁超载使用。

10.1.3、施工现场应建立防火检查制度,成立电气防火领导小组,建立义务电气防火队伍。

10.1.4、配电箱、用电设备要通风良好,周围不应堆放杂物。

10.1.5、电气设备、金属构筑物等要可靠接地,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欧。

10.2、电气防火技术措施

10.2.1、要严格执行用火证制度,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焊点周围(特别注意下方)无易燃、易暴物品。

焊接时要有专人看护,并备齐防火设备,电焊机要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周围无易燃物。

10.2.2、施工现场的高大设备和有可能产生静电的电器设备要做好防雷接地和防静电接地,以免雷电及静电火花引起火灾。

10.2.3、存放易燃气体、易燃物的仓库的照明一定要采用防爆型设备,导线敷设、灯具安装、导线与设备连接应满足有关规定要求。

10.2.4、配电箱、开关箱内严禁存放杂物及易燃物体,并派专人负责,定期清扫。

10.2.5、扑灭电气火灾注意事项:

①迅速切断相关电源,以免事态扩大。

②当电源因其它原因不能切断时,一方面派人去供电端拉闸断电,另一方面灭火时,人体各部位与带电体应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必须穿戴绝缘用品。

③扑灭电器火灾时,要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进行扑救。

10.2.6现场电气防火技术措施 

①合理配制各种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对用电设备过载、短路、进行可靠的保护。

 

②电气设备集中场所应配置灭火器材,电气设备周围严禁烟火。

 

③配电箱、电气设备周围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使用火源。

 

④电气焊时,周围严禁有易燃易爆物品、乙炔瓶、氧气瓶和焊点三者距离要符合规范要求。

 

⑤定期检测电气设备的绝缘程度。

 

⑥严禁不经批准使用电炉。

 

十一、安全用电防护措施

11.1.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时,必须按电缆埋设图敷设,,并铺沙盖砖,埋设深度不得小于0.7米;经过道路时应穿钢管保护;

11.2.电缆上下均铺设不小于5cm后的细纱,上盖电缆盖板或红机砖作为电缆保护层.设置标志、上方不得堆放物料;

11.3.电缆架空时,应沿墙架设,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间距大于10米时,必须采用铅丝或钢丝绳吊绑,最大弧垂不小于2.5米.电缆接头处应牢固可靠,作好绝缘包扎,保证绝缘强度,不得承受外力;

11.4.楼内电源引入方式宜采用埋地引入,并穿金属保护管做保护接零。

11.5由于塔吊安装在基坑内,因此,塔吊电源电缆应沿进入塔吊的通道的栏杆敷设,电缆穿管或线槽保护,并做好标识。

11.6.应充分利用建筑物的孔洞设置电源线;

11.7.每层应做固定点并做卸荷;

11.8.严禁使用金属帮线帮扎,并避免机械损伤;

11.9.大灯可同时设置专用设备箱;

11.10.搅拌机专用设备箱和照明箱宜单独设置;

11.11.照明灯具宜选用密闭防水型,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应用橡套护套铜芯软电缆;

11.12.防护棚设防雨、防砸两层分别用使用石棉瓦、多层板设置;

11.13防护棚做法参见《中国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图册》ZJQ00-GL-029-2010;

11.14.围栏间距150毫米;防护围栏整体与保护系统相连接;

11.15.防护围栏内应制度、规程、维修负责人、复印件、结缘操作平台、防火器齐全;

11.16.防护围栏内前后均留出安全操作距离;

11.17.防护围栏做可靠接零保护;

11.18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的防护应符合《中国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图册》的相应标准;

补充:

在塔吊旋转半径范围内,有架空线时,需做防护措施,防护方案及措施由土建负责编制、搭建及验收。

十二、文明及环境保护措施。

12.1认真贯彻建筑法,结合工程实际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出环境保护、生活卫生管理技术措施,在施工全过程中严格控制,强化管理、确保实施,从而确保该工程施工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12.2.各种材料码放位置符合要求,码放高度应符合安全规定。

施工现场责任区要分片包干,健全岗位责任制。

12.3.尽可能降低施工噪音,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合理组织施工,防止扰民。

12.4.对施工现场产生的污物、污水采取妥善处理措施。

对施工产生的垃圾及时进行清扫、集中处理、集中搬运。

施工人员在施工完毕后,须做到工完场清,保持现场清洁整齐。

在施工人员中加强文明施工宣传,培养良好的文明习惯,树立当代建筑工人的文明形象。

12.5.使用环保确认无害的灭火器

灭火器一律采用环保确认无害的灭火器。

12.6.施工现场易燃、易爆、油品及化学品应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

尽量减少油品、化学品的泄露现象,

12.7.最大限度防止施工现场火灾、爆炸的发生油库、化学品库配备一定数量的环保灭火器。

12.8.固体废弃物实现分类管理,提高回收利用量

12.8.1.列出项目可回收利用的废弃物,提高回收利用量。

12.8.2.废弃物要及时收集并处理。

生产生活垃圾必须倒在指定的垃圾堆放地进行消纳,施工垃圾做到每天清运。

废弃物逐步实现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

设置有毒有害固体废物的存放点(地面作防渗处理),并及时消纳。

设置可回收物分类存放点;设置生活垃圾存放点。

12.9.项目经理部最大限度地节约水电能源

12.9.1.项目要指派专人负责监督水电节约措施的实施,生活区和施工区各配电表和水表,每月统计水电的消耗。

12.9.2.水电消耗量较大的工艺制定专项节能措施。

12.10.建立易燃、易爆物管理制度。

12.10.1.建立电气防火责任制度,加强电气防火重点场所烟火管理制度,并设置禁止烟火标志。

12.10.2.建立电器防火教育制度,经常进行电气防火知识教育和宣传,提高各类用电人员电器防火自觉性。

12.10.3.建立电气防火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12.10.4.强化电气防火领导体制,建立电气防火队伍。

配电室内配置灭火器。

12.10.5.施工现场施行用火证制度,并有人监督,施焊周围不能存放易燃物体,并备有灭火器。

施工组织设计时根据设备用电量正确选择导线截面。

12.10.6.严格执行变压器的运行检修制度,现场中的电动机严禁超载使用,电机周围无易燃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12.10.7.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电炉,使用碘钨灯时,灯与易燃物间距要大于30cm。

室内不准使用功率超过100W的灯泡。

使用电焊机时要执行用火证制度,并有人监护,施焊周围不能存在易燃物体,并备齐防火设备,电焊机要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

12.10.8.施工现场的高大设备和有可能产生静电的电器设备要做好防雷接地和防静电接地,以免雷电及静电火花引起火灾。

12.10.9.存放易燃气体、易燃物的仓库的照明一定要采用防爆型设备,导线敷设、灯具安装、导线与设备连接应满足有关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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