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硕士培养单位申报条件.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5964643 上传时间:2023-01-02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20.7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专业硕士培养单位申报条件.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专业硕士培养单位申报条件.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专业硕士培养单位申报条件.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专业硕士培养单位申报条件.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专业硕士培养单位申报条件.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专业硕士培养单位申报条件.docx

《专业硕士培养单位申报条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专业硕士培养单位申报条件.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专业硕士培养单位申报条件.docx

专业硕士培养单位申报条件

附件一

(1):

申请新增法律硕士(J.M)培养单位的基本条件

一、学科基础要求

法学一级学科下,有一定数量的硕士点,至少有1届毕业生并已授予学位。

二、师资要求

1.J.M核心课程及重要必修课程须配备2名以上教师授课,并且要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其中,教授占任课教师总数的比例在40%以上;任课教师中博士学位获得者须达到一定比例。

2.J.M核心课程及重要必修课程的任课教师中,具有法律实践经验者的比例不低于80%。

3.要有一定数量的来自司法实际部门的资深法律工作者作兼职教师。

三、教学条件要求

1.具有一定数量和较高标准的专用J.M案例教室和案例讨论室。

2.50%以上的核心课程有多媒体教学课件,并使用多媒体教学设施进行教学。

3.有足够数量的J.M专业图书资料。

4.能为J.M学生提供使用校园网以及使用计算机的条件。

四、教学组织与管理

1.必须成立专门的J.M教学管理机构,整合全校教学资源。

2.与法律实际部门有较密切的联系与合作。

3.建立较规范的教学管理制度。

4.在管理体制、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教学组织等方面有能够保证J.M教育顺利实施的有效措施。

附件一

(2):

申请新增教育硕士(Ed.M)培养单位的基本条件

一、学科基础要求

在教育学门类下有一定数量的硕士学位授权点,至少有1届毕业生并已授予学位。

教育管理专业方向须有教育经济与管理或教育学原理硕士学位授权点;学科教学专业方向须有课程与教学论及相关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授权点;现代教育技术专业方向须有教育技术学及相关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授权点。

二、师资要求

1.教育硕士核心课程及重要必修课程须配备2名以上教师授课,并且要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其中,教授占任课教师总数的比例在40%以上;任课教师中博士学位获得者须达到一定比例。

2.教育硕士核心课程及重要必修课程的任课教师中,具有教学实践经验者的比例不低于80%。

3.有一支知识结构合理、并能切实保证教育硕士培养质量的教师队伍。

4.在教师培养与培训方面有较好的专业与课程建设基础;在教师教育及基础教育方面有较高的研究水平与能力。

三、教学条件要求

1.具有一定数量和较高标准的专用案例教室和案例讨论室。

2.50%以上的核心课程有多媒体教学课件,并使用多媒体教学设施进行教学。

3.有足够数量的教育硕士专业图书资料。

4.能为教育硕士学生提供使用校园网及使用计算机的条件。

四、教学组织与管理

1.须成立专门的教育硕士教学管理机构,整合全校教学资源。

2.申请单位一般应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或地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规划中承担重要培养、培训任务,并具有较高的社会需求和足够的生源保证。

3.申请单位须提供较完备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4.与中小学有较密切的联系与合作。

5.能够准确理解和把握教育硕士的特点。

6.建立较规范的教学管理制度。

7.有较好的保证教育硕士教育顺利实施的措施。

 

附件一(3):

申请新增体育硕士培养单位的基本条件

一、学科基础要求

在体育学一级学科下,应具有2个(含2个)以上二级学科硕士点,西部地区培养单位应具有1个(含1个)以上硕士点,至少有1届毕业生并授予学位。

体育教学专业方向、运动训练专业方向须有体育教育训练学硕士学位授权点;社会体育指导专业方向、竞赛组织专业方向须有体育人文社会学硕士学位授权点。

二、师资要求

1.体育硕士专业核心课程及重要必修课程须配备2名以上教师授课,并且要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其中教授、高级教练员要达到一定的比例,并具有合理的学科知识结构。

2.体育硕士专业核心课程及重要必修课程的任课教师中,具有体育实践经验者的比例不低于80%。

3.有一定数量的来自实际部门的体育工作者作兼职教师。

4.有一支知识结构合理、并能切实保证体育硕士培养质量的教师队伍。

三、教学条件要求

1.有较好的教学和训练环境,完备的场馆设施、训练装备、实验仪器。

2.与体育实践部门有联系与合作,能提供良好的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实践某地。

3.50%以上的专业核心课程有多媒体教学课件,并使用多媒体教学设施进行教学。

4.有足够数量的体育硕士专业图书资料。

5.有使用校园网和计算机的条件。

四、教学组织与管理

1.须成立专门的体育硕士教学管理机构,整合全校教学资源。

2.申请单位须提供较完备的体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3.能够准确理解和把握体育硕士的特点。

4.建立较规范的教学管理制度。

5.有较好的保证体育硕士教育顺利实施的措施。

 

附件一(4):

申请新增汉语国际教育硕士(MTCSOL)

培养单位的基本条件

一、学科基础要求

1.具有中国语言文学二级学科博士点;或具有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并有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或汉语言文字学硕士点;同时应具有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学科硕士点。

2.具有对外汉语本科专业或对外汉语教学方向研究生,有一届以上毕业生并已授予学位。

二、师资要求

1.MTCSOL核心课程及重要必修课程授课教师一般应具有副教授职称,并具有较丰富的对外汉语教学经验及国外工作经验。

2.MTCSOL选修课程的教师须有一定数量来自教育学、心理学、外语、中国文化等学科的高水平教师。

3.MTCSOL学生须配备一定比例教学实习和学位论文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副教授以上(含)职称并具有3年以上(含)对外汉语教学实践经验。

三、教学条件要求

1.具有现代化教学与教学研究设备(如微格教学实验室)和多媒体教学环境。

能为学生提供培训、观摩和自主学习的条件。

2.具有足够数量的MTCSOL专业图书资料和光盘检索资料。

3.与MTCSOL专业相关的国内外实际部门建立较密切的联系与合作,能提供良好的教学实习实践基地。

四、教学组织与管理

1.成立专门MTCSOL教学管理机构,整合全校的优质教学资源。

2.能够准确理解和把握MTCSOL教育的基本特点。

3.建立较规范的教学管理制度。

4.在管理体制、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教学组织等方面有能够保证MTCSOL教育顺利实施的有效措施。

五、其他

1.有5年以上对外汉语教学实践,具有一定规模的留学生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积累了较丰富的培养经验。

2.承担过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重大项目并高质量完成,如孔子学院建设、公派教师和志愿者派出等项目。

 

附件一(5):

申请新增翻译硕士(MTI)培养单位的基本条件

一、学科基础要求

具有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或者具有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至少有一届研究生毕业并已授予学位,并已开设“翻译”相关专业方向。

二、师资要求

1.教师数量

MTI专职教师不少于10名,并有一定数量的兼职教师(特别是来自实际部门的资深译员/译者);MTI核心课程及重要必修课程应配备2名或2名以上教师授课。

2.教师结构

教师队伍应具有合理的学科知识结构,体现MTI的职业化特点;MTI专业课程的授课教师一般应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三年内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应占20%以上。

3.教学经验

担任MTI核心课程和重要必修课程教学的教师一般应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其中高级职称者占任课教师总数的40%以上。

4.实践经验

MTI核心课程和重要必修课程的教师中,具有口译和笔译实践经验者的比例不低于50%。

口译教师应有证明承担过20场次以上高规格的口译,笔译教师应出版过20万字以上的译著。

5.师资培训

MTI核心课程教师平均每人参加过1次以上进修、培训、学术研讨或校际课程研讨活动,每年定期组织MTI核心课程和重要必修课程的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活动。

二、教学条件要求

1.多媒体教学条件

50%以上的MTI核心课程使用多媒体教学设施进行教学。

2.同声传译实验室

承担口译教学的单位应拥有数字化语音实验室和同声传译实验室。

3.图书资料

有足够数量的翻译专业图书资料可供MTI学生使用,最好设立相应学科的图书分馆或资料室。

4.网络和计算机

为所有MTI学生提供使用校园网以及使用计算机的条件。

承担笔译教学的单位应有专用笔译实验室。

四、教学组织与管理

1.教学管理机构与人员

必须成立专门的MTI教学管理机构(如MTI教育中心等),配备专职MTI教学秘书,负责MTI学生的日常管理与服务。

2.教学服务与激励

为MTI教师的教学科研活动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用于计算机、教学软件、图书资料购买、复印等方面的开支。

3.教学管理制度及文件管理

建立比较完善的MTI教学管理制度(任课教师责任、学生考勤、考试、论文选题与指导、论文答辩、教学质量评估等方面的制度);学籍档案管理严格和规范,教学大纲、考勤表、成绩登记表、学籍总表、核心课程期末考卷和答卷、教学评价表等教学文件保存完好,管理有序。

 

附件一(6):

申请新增艺术硕士(MFA)培养单位的基本条件

一、学科基础要求

艺术学一级学科下,具有创作实践专业的硕士学位授权点,至少有2届创作实践类研究生毕业并已授予学位。

二、师资要求

1.担任艺术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教师,应具有丰富创作实践及教学经验并具备合理学科知识结构,可以适当吸纳实际部门的优秀艺术工作者做兼职教师。

2.担任艺术硕士研究生相关课程的教师,应具有合理的学科知识结构、比较丰富的教学经验。

3、艺术硕士研究生导师应以高级职称教师为主。

三、教学条件要求

1.有较好的教学、创作、排练和表演环境,能为艺术硕士培养提供充足完备的创作、展映、表演设施和场地。

2.能够提供艺术硕士学习所需的充足图书资料。

3.具备良好的计算机、网络接入等条件。

4.与艺术实际部门有较密切的联系与合作,能提供良好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实践基地。

四、教学组织与管理

根据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性质和特点,有完善的招生方案、规范的考试办法、合理的教学计划、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障监督措施。

附件一(7):

申请新增临床医学博士、硕士培养单位的基本条件

一、学科基础要求

1.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在临床医学或中医学一级学科下,应具有4个(含4个)以上二级学科博士点,西部地区培养单位应具有3个(含3个)以上博士点;临床医学学科已有博士研究生毕业并授予学位;并已按照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部署,开展了第二阶段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2.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在临床医学或中医学一级学科下,应具有4个(含4个)以上二级学科硕士点,西部地区培养单位应具有3个(含3个)以上硕士点;临床医学学科已有硕士研究生毕业并授予学位;并已按照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部署,开展了第一阶段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二、师资要求

1.从事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教育的教师不少于20人,其中教授、主任医师和博士学位获得者要达到一定的比例,并具有合理的学科知识结构。

2.每门主干课程有2名以上具有较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授课。

3.临床教师应具有较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较高学术水平,熟悉我国临床医学及相关领域教学情况。

三、教学及临床训练条件要求

1.有使用校园网和计算机的条件。

2.有足够数量的临床医学及相关领域专业图书资料。

3.有良好的临床教学、科研和临床能力培养条件,附属医院须具备较强的承担临床训练工作的能力和一定数量的病床。

4.按照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部署,较好地开展了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四、教学组织与管理

1.须成立专门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教学管理机构,整合相关教学资源。

2.能够准确理解和把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教育特点。

3.建立较规范的教学管理制度。

4.有较好的保证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教育顺利实施的措施。

 

附件一(8):

申请新增口腔医学博士、硕士培养单位的基本条件

一、学科基础要求

1、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在口腔医学一级学科下,应具有口腔临床医学二级学科博士点;口腔医学学科已有博士研究生毕业并授予学位;并已按照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部署,开展了第二阶段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2、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在口腔医学一级学科下,应具有口腔临床医学二级学科硕士点;口腔医学学科已有硕士研究生毕业并授予学位;并已按照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部署,开展了第一阶段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二、师资要求

1.从事口腔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教育的教师不少于20人,其中教授、主任医师和博士学位获得者要达到一定的比例,并具有合理的学科知识结构。

2.每门主干课程有2名以上具有较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授课。

3.临床教师应具有较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较高学术水平,熟悉我国口腔医学及相关领域教学情况。

三、教学及临床训练条件要求

1.有使用校园网和计算机的条件。

2.有足够数量的口腔医学及相关领域专业图书资料。

3.有良好的临床教学、科研和临床能力培养条件,附属医院须具备较强的承担临床训练工作的能力。

4.按照卫生部的部署,较好地开展了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四、教学组织与管理

1.须成立专门的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教学管理机构,整合相关教学资源。

2.能够准确理解和把握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教育特点。

3.建立较规范的教学管理制度。

4.有较好的保证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教育顺利实施的措施。

 

附件一(9):

申请新增公共卫生硕士(MPH)培养单位的基本条件

一、学科基础要求

在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下,具有一定覆盖面的二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点;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科已有研究生毕业并授予学位。

二、师资要求

1.有一支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从事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教师不少于20人,其中教授、博士学位获得者要达到一定的比例,并具有合理的学科知识结构。

2.每门主干课程有2名以上具有较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授课。

3.有一定数量的来自公共卫生实际部门的高级专家作兼职教师。

三、教学条件要求

1.具有一定数量和较高标准的专业学位教育专用教室。

2.有使用校园网和计算机的条件。

3.主干课程有采用多媒体教学和案例教学的条件。

4.有足够数量的公共卫生及相关领域专业图书资料。

5.与公共卫生实际部门在教学、科研以及人才培养等方面有较稳定的协作关系,能为培养公共卫生硕士提供较好的社会实践与教学活动场所。

四、教学组织与管理

1.须成立专门的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教学管理机构,整合相关教学资源。

2.能够准确理解和把握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特点。

3.建立较规范的教学管理制度。

4.有较好的保证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教育顺利实施的措施。

附件一(10):

申请新增工商管理硕士(MBA)培养单位的基本条件

一、学科基础要求

在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等一级学科下,有不少于两个硕士点,至少有1届毕业生并已授予学位。

二、师资要求

1.有不少于20位能胜任MBA课程教学的专职教师,师资队伍具有合理的学科结构和知识结构,博士学位获得者要达到一定比例。

2.每门MBA核心课程及重要必修课程须配备2名以上教学经验较为丰富的任课教师,其中,教授、副教授所占比例不低于70%。

3.MBA核心课程及重要必修课程的任课教师中,具有管理实践或企业研究经验者的比例不低于80%。

4.要有一定数量的来自实际部门的资深管理者作兼职教师。

三、教学条件要求

1.具有一定数量和较高标准的MBA案例教室和案例讨论室。

2.80%以上的核心课程有多媒体教学课件,并使用多媒体教学设施进行教学。

3.有足够数量的可供MBA学生借阅的专业图书资料。

4.能为MBA学生提供使用校园网以及使用计算机的条件。

四、教学组织与管理

1.须成立专门的MBA教学管理机构,整合全校的教学资源。

2.能够准确理解和把握MBA教育的特点。

3.建立较规范的教学管理制度。

4.在管理体制、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教学组织等方面有能够保证MBA教育顺利实施的有效措施。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

一、学科条件

具有会计学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已招收、培养会计学专业博士生并已授予学位;或者,具有会计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并且是2003年第九批或之前获得硕士学位授权。

二、师资条件

1.会计、财务等相关专业的专职教师数量不少于20人。

2.每门会计硕士核心课程、重要必修课程须配备2名以上授课教师;授课教师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并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授课教师中会计、财务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获得者应达到40%以上。

3.核心课程及重要必修课程任课教师中,具有实务经验或企业研究经验的专职教师(如主持过会计、财务领域应用型课题研究,或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工作经历,或担任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或承担过会计专业学位教学案例的开发工作等)比例不低于80%。

4.要有一定数量的来自实际部门的会计、财务等相关专业技术领域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师。

三、教学条件

1.具有现代化教学与教学研究设备。

能为学生提供培训、观摩和自主学习的条件。

2.具有足够数量可供会计硕士研究生借阅的专业图书资料。

3.核心课程使用多媒体教学。

4.具有一定数量较高标准的会计硕士研究生专用案例教室和案例讨论室。

四、实践条件

与会计专业相关的国内外实际部门及行业协会建立较密切的联系与合作,联合建设会计硕士研究生实习基地,保证学员在学习期间能够得到充分的实务工作锻炼。

各实习基地实习学员的接收能力应能满足相关单位实习教学工作的需要。

五、培养模式

1.能够准确理解和把握会计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基本特点,培养过程须突出财务、会计行业实践导向,加强实践教学,实践教学时间不少于半年。

2.在培养过程中能够广泛开展案例教学。

3.申请单位须提供较完备的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关于批准新增法律硕士等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的通知

学位办〔2009〕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教育厅(教委),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司(局),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直属高等院校:

根据《关于申请新增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的通知》(学位办〔2008〕44号),有关主管部门和培养单位提交了新增法律硕士等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申请报告和申请材料。

根据有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审核意见,经研究,决定批准北京交通大学等院校为新增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申请新增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的通知》(学位办〔2009〕13号),符合申请条件的第三批、第四批MBA培养单位提交了新增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申请报告和申请材料。

根据全国工商管理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的审核意见,经研究,决定批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32所院校为新增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请各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院校按照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专业学位教育的有关规定,以及有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要求,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培养、管理和学位授予等工作,并认真研究专业学位教育规律,加强建设,严格管理,切实保证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相关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和有关培养规定,拟定本单位的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并于2009年10月30日前报有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有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要认真审核有关单位的培养方案,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并采取多种形式,对新增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指导。

 

附件:

1、新增法律硕士等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

2、新增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二OO九年六月九日

 

抄送:

高校学生司,有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附件1:

新增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中国传媒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

河北大学

河北师范大学

内蒙古师范大学

辽宁大学

辽宁师范大学

大连外国语学院

上海师范大学

苏州大学

浙江师范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

厦门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

江西师范大学

山东师范大学

曲阜师范大学

郑州大学

河南大学

湖北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广西大学

广西师范大学

广西民族大学

重庆大学

西南大学

四川师范大学

云南大学

西北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西安外国语大学

兰州大学

西北师范大学

新疆大学

新疆师范大学

青岛大学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自然科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