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3 系统试运行方案 第二热水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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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系统试运行方案第二热水站
46万吨/年乙烯工程第二热水站
系统试运行方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辽宁建设安装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
2009年3月15日
目录
1工程概况2
2编制依据3
3作业条件3
4施工准备3
4.1现场准备3
4.2试运行人员准备4
4.3施工设备、机具、材料计划表4
5电气系统送电运行5
6水泵试运转5
7联动调试7
8试运行8
9保证试运行安全的措施8
1工程概况
2编制依据
序号
依据文件、标准名称
文件、标准编号
1
工程施工图
2
质量手册
Q/LA.G30-SC-2003
3
程序文件
Q/LA.G30-CX-2003
4
管理文件
Q/LA.G30-GL-2003
5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
6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8-92
7
电气装置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1-92
8
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75-98
3作业条件
(1)管道系统已试压、冲洗完毕,并已合格。
(2)电气系统已经完工,并经调试合格。
(3)参加调试的单位,应有设备厂家、施工单位、设计人员以及业主、监理等。
4施工准备
4.1现场准备
(1)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清理,一切设计以外的工装、临设应全部清除。
(2)所有施工通道必须全部清理,达到畅通无阻的状态。
(3)与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现场代表确定系统试运行方案。
(4)业主可选派管理运行人员参加调试,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程序,以便工程移交后能独立进行操作和维护。
4.2试运行人员准备
序号
工种名称
数量
备注
1
指挥
1人
由项目经理兼职
2
技术员
3人
管道、设备及电气工程师
3
钳工
2人
4
管工
2人
5
电焊工
2人
6
气焊工
1人
7
电工
3人
8
起重工
2人
9
力工
10人
4.3施工设备、机具、材料计划表
序号
机具.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电焊机
BX-500
台
3
2
汽割工具
套
2
3
粉沫灭火器
套
4
4
吸尘器
台
2
5
对讲机
只
4
5电气系统送电运行
5.1送电前的准备工作
1)一般应由建设单位备齐试验合格的验电器、绝缘靴、绝缘手套、临时接地编织铜线、绝缘胶垫、粉沫灭火器等。
2)彻底清扫全部设备及变配电室、控制室的灰尘。
用吸尘器清扫电器、仪表元件,另外,室内除送电需用的设备用具外,其它物品不得堆放。
3)检查母线上、设备上有无遗留下的工具、金属材料及其它物件。
4)试运行的组织工作、明确试运行指挥者,操作者和监护人。
5)安装作业全部完毕、质量检查部广门检查全部合格。
6)试验项目全部合格,并有试验报告单。
7)继电保护动作灵敏可靠,控制、连锁、信号等动作准确无误。
5.2送电
1)由供电部门检查合格后,将电源送进室内,经过验电、校相无误。
2)由安装单位合进线柜开关,检查柜上电压表三相是否电压正常。
3)合低压柜进线开关,查看电压表三相是否电压正常。
4)按上述2~3项,送其它柜的电。
5)在低压联络柜内,在开关的上下侧(开关未合状态)进行同相校核。
用电压表或万用表电压档500V,用表的两个测针,分别接触两路的同相,此时电压表无读数,表示两路电同一相。
用同样方法,检查其它两相。
5.3验收
送电空载运行24h,无异常现象、办理验收手续,交建设单位使用。
同时提交变更洽商记录、产品合格证、说明书、试验报告单等技术资料。
6水泵试运转
6.1目的
水泵的试运转是对水泵的设计、制造、安装质量的重要检验手段。
6.2试运转条件
1)水泵及其附属装置、管路等均应全部施工完毕,并经安装单位自检合格,建设单位现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施工记录及资料齐全。
2)在水泵的精平、二次抹面、清洗调整工作已经完成。
并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
3)润滑、水、气(汽)、电气(仪器)控制等附属装置均应按系统检验完毕,其检验结果应符合水泵试运转的要求;
4)试运转所需要的能源、介质、材料、工装、机具、检测仪器、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具等,均应符合试运转的要求;
5)参加试运转的人员,应熟悉水泵的构造、性能、设备的技术文件,并应掌握操作规程及试运转操作。
条件允许应邀请设备制造厂家的有关人员到场参加设备试运转;
6)按说明书要求的牌号、数量灌注润滑油。
6.3设备试运转的内容和步骤
1)电气(仪器)操纵控制系统及仪表的调整试验。
2)润滑、液压、气(汽)动、冷却和加热系统的检查和调整试验。
3)机械和各系统联合调整试验。
4)空负荷试运转。
6.4电气及其操作控制系统的调整试验
1)按电气原理图和安装接线图,对设备内部接线和外部接线进行检查,接线应正确无误,所有接点应牢固、可靠。
2)按电源的类型、等级和容量,检查或调试基断流容量、熔断器容量、过压、欠压、过流保护等,检查或调试内容均应符合其规定值。
3)按设备使用说明书有关电气系统调整方法和调试要求,用模拟操作检查其工艺动作、指示、讯号和联锁装置应正确、灵敏和可靠。
6.5润滑系统调试
1)系统清洗后,其清洁度经检查应符合规定。
2)按润滑油(剂)性质及供给方式,对需要润滑的部位加注润滑油(剂),油(剂)性能、规格和数量均应符合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3)干油集中润滑部位的运动应均匀、平稳、无卡滞和不正常声响;每个给油孔、每次最大给油量,不得低于说明书规定的调定值。
6.6设备调试
设备调试及试运行工作包括单机调试、联动调试和试运行。
(1)一般规定:
①设备安装完毕应进行调试。
设备调试前应对设备安装进行全面检查,以确定设备是否准确就位、固定是否紧固、与供电电缆及其他设备的联接是否准确和有遗漏、连接管道及设备内部的杂物是否清除干净等等,这类检查均应有书面记录,并报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审查,在全面检查完成并通过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才能开始调试。
②调试步骤一般分为,先辅机,后主机,先部件后整机,先控制系统后动力系统,先空载后负载,先单机后联动。
凡上一步骤未符合要求的,必须抓紧整改达到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步骤。
③首次启动时先用点动,查看有无碰擦及转向错误,待确认无误后方可正式启动。
④在调试全过程中,应对设备的振动、噪声,工作电流,电压、转速、温度、润滑系统等进行监视和测量,并做好记录。
这些测量的数据应符合设备的性能要求和规范、标准要求,业主和设计有单独要求的应符合业主和设计的要求。
若测出的数据超标,则应停止调试,排除故障或进行处理后再重新调试。
(2)单机调试:
①单机调试之前,首先要保证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
即高压开关柜、变压器、低压配电柜,现场控制操作箱以及电缆,接地等电气试验已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要求,供调试用的电源已送达到位。
各种控制监测、报警的仪器仪表均试验完毕,能正常工作。
②其次对参加调试的机械设备和管道进行检查,检查所有设备在最大工作压力(或接近)时对水,润滑油和空气的密封度;检查机械和管道的所有固定配置的适当性和安全性;将不参加运转的系统、设备仪表及管道附件等隔断或拆卸。
③设备的传动部分,应先用手盘动,同时检查润滑情况;
④润滑系统应检查合格后,方可启动设备。
⑤水泵的单机调试为进行负载调试。
⑥负载调试是以水进入生产构筑物,各种设备进入运行状态的控制,负载调试以每台设备能连续正常运转8小时为准,负载调试应核查:
●仪表的准确。
●工作电流。
●控制回路的功能。
●系统的功能。
●无液体泄漏。
⑦调试标准和参数应符合有关的技术文件和技术规范。
进口设备和国产主要设备应在供货商指导参与下进行调试,单机调试期间,氯中和装置可用清洁水代替进行负载调试。
⑧在单机调试期间,要对设备的性能进行检查,如现场设备允许,可将设备在现场的功能与有关机构在出厂时测试的结果相比较,以此来鉴定现场条件对设备功能的制约。
⑨调试结束后,应做好下列工作:
●切开电源和其他动力源。
●消除压力和负荷(放水、放气)。
●检查设备有无异常变化,检查紧固件。
●安装好因调试而未装或调试时拆下的部件和附属装置。
●整理记录,填写调试报告,清理现场。
7联动调试
在单机调试通过并获得业主认可后,可进行联动调试。
调试应选派有相当经验的技术人员参加,并对调试过程及结果作好详细记录,报送业主和监理。
调试期间应有不间断的运行管理人员操作、监视设备情况,同时配备一定数量的抢修人员和必要的材料、工具及安全防护用品。
①联动调试的时间,应由施工单位与业主,监理商量确定,并提前通知设备生产厂家和设计人员。
②联动调试所使用的介质为自来水。
③联动调试时间应以达到设计或规范的规定为准。
④联动调试的水源由厂内自来水管提供,保证联动调试期间(72小时)水源的充沛和及时补水。
联动调试采用循环水进行。
⑤联动调试应对全部设备,包括供配电设备,仪表检测设备,操作设备进行检测,微机自控系统的操作,检测也应投入运行(自控系统的控制程序软件由设备供货商提供)。
8试运行
当联动调试中发现的影响设备运行的全部缺陷已修正,经业主驻厂工程师批准后,安装单位和设备厂家应配合业主进行试运行。
1)试运行顺序:
蒸汽及凝液系统→工艺伴热水供回系统→采暖供回水系统。
2)试运行以自来水为介质。
3)试运行时间以正常连续24h为准。
4)在试运行期间,由于设备额外的调整或修正而造成运行中断,试运行将重新计时,一旦这些调整和修正结束,应再运行24h。
5)在试运行阶段,安装单位和设备厂家应配合业主。
运行检测包括:
①各个构筑物的运行工况及进、出水检测;
②整个酸碱站工艺流程的自动运行;
③设备的性能确认、安装的质量确认,并证实是否已全部达到或超过设计指标。
9保证试运行安全的措施
9.1基本规定
(1)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专业班组设置专职安全检查员,全面负责系统试运行的安全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遵守我公司编制的《施工工地防火安全规定》,各专业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3)贯彻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在施工过程中要进行安全生产的定期检查,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各专业施工队每十五天组织一次本队内的安全大检查,施工班组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要坚持每日班前安全快会制度,在安排生产的同时交待安全注意事项。
(4)要以自检为主,互检为辅,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堵塞事故的漏洞,针对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消灭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
(5)对各种安全措施要及时落实,并要经常进行检查、维护,切实地保证职工在安全的条件下进行施工作业。
(6)在施工前,技术人员必须针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的特点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并向施工班组进行安全交底,参加交底和被交底的全体人员必须在交底上签字。
(7)严格执行劳动部门制定的职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购入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对各种工作人员相应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特别是“安全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利用,更应勤检查、勤督促。
9.2通用规定
(1)在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语,危险部位要设置明显警示。
(2)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配带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配带安全带。
(3)施工搭设的脚手架、井字架等临时设施要符合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高空作业和特殊工种的防护器具、机电设备和防护装置要齐全、有效。
(4)施工现场和过道、预留口、通道口、楼梯口等必须设置防护围栏及明显标志。
(5)特殊工种作业应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各种设备及电动机具要由专职人员使用,禁止非工种操作和使用。
(6)各种电器设备需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和触电保护器,各种设备的电源线应架空设置。
临时电源线的安装应符合正式电源安装的规定。
电工应随时检查电源线是否与其它物体相碰、绝缘是否良好。
(7)架设的电线电缆必须符合电气安装规程。
埋地电缆必须在地面上设有明显的标志,并要注明埋深。
电气设备必须设置防雨棚。
(8)在容器或池、槽内工作时,应设置行灯,其电压不得超过12伏。
(9)对一切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的材料及物质,要有专用库房存放,建立保管制度,安排专人保管,并要设置明显的标志。
(10)施工现场开挖的沟、槽均应在周围设置围栏和明显警示,夜间应在沟、槽的周围设置警示灯和照明灯,防止人员坠入沟中。
(11)施工现场的专职安全检查员负责检查督促上述措施的执行情况,其它未尽事宜,均按有关规定执行。
9.3专用规定
(1)试运行前应达到的条件:
1)设备安装、管道安装、电气仪表安装必须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并经单体(项)验收合格。
2)施工现场一切妨碍试运行的障碍物必须全部清除,施工现场应基本处在交工验收的状态。
3)试运行用水已接至施工现场,并能满足连续供给。
4)试运行用电应首选正式供电。
如必须采用临时供电,临时供电质量应与正式供电标准相同。
(2)试运行时应达到的条件:
1)所有操作者必须全部在工作岗位上进行巡视,不得缺岗。
2)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试运行,处理完毕达到标准后才能重新进行试运行。
(3)试运行后的要求:
1)试运行合格后系统必须卸压。
2)试运行合格后系统内的液体必须全部放净。
3)关闭总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