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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错题卡片40题

刑法论

考点内容

题目内容

1.属地管辖:

“地”:

行为或结果之一发生在我国领域内即可。

包括:

实行行为、预备行为、帮助、教唆行为、实际结果发生之地、可能结果发生之地。

“领域”:

包括领土、领水与领空,拟制领土包括航空器与船舶。

但是不包括国际长途汽车与列车。

2.保护管辖:

条件:

外国人+域外犯罪、法定最低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双重犯罪原则。

关于刑事管辖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07-2-51)

A.甲在国外教唆陈某到中国境内实施绑架行为,中国司法机关对甲的教唆犯罪有刑事管辖权

B.隶属于中国某边境城市旅游公司的长途汽车在从中国进入E国境内之后,因争抢座位,F国的汤姆一怒之下杀死了G国的杰瑞。

对汤姆的杀人行为不适用中国刑法

C.中国法院适用普遍管辖原则对劫持航空器的丙行使管辖权时,定罪量刑的依据是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

D.外国人丁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公民犯罪的,即使按照中国刑法的规定,该罪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可能不适用中国刑法

答案:

ABD

易错提示

共同犯罪行为(实行、帮助、教唆行为)之一发生在我国领域内都可以管辖。

保护管辖的认定必须坚持双重犯罪原则。

刑法论

考点内容

题目内容

1.缩小解释:

解释小于刑法条文字面含义。

例如,入户抢劫>非法目的入户抢劫。

2.扩大解释与类推解释的区别:

标准:

是否超过条文字面含义、是否违反国民预测可能性。

3.当然解释:

该种解释是“不言自明、理所当然”的对象为性质相同、程度不同的两个概念。

关于刑法解释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9-2-1)

A.将盗窃罪对象的“公私财物”解释为“他人的财物”,属于缩小解释

B.将《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出售假币罪中的“出售”解释为“购买和销售”,属于当然解释

C.对随身携带枪支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解释为以抢劫罪定罪,属于扩张解释

D.将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信用卡”解释为“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属于类推解释

答案:

C

易错提示

判断属于哪种解释时,首先要对需要理解的词作出判断,进而看解释的结果通过何种方式得出。

本题中,盗窃罪的对象不可能是自己占有的财物,只能是他人占有的财物,所以A项不是缩小解释。

犯罪构成

考点内容

题目内容

1.记述的构成要素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的区别:

标准:

是否需要主观价值判断。

前者只需根据客观事实就可判断,后者需要结合主观价值判断。

2.成文的构成要素与不成文的构成要素的区别:

标准:

刑法是否有明文规定。

关于构成要件要素的分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08-2-51)

A.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中的“贩卖”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淫秽物品”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B.贩卖毒品罪中的“贩卖”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毒品”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C.强制猥亵妇女罪中的“妇女”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猥亵”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D.抢劫罪的客观构成要件要素是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非法占有目的”是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

答案:

ACD

易错提示

判断规范的构成要素,关键在于看是否需要结合主观价值判断,如“淫秽物品”、“猥亵”等需要结合主观价值判断,而“贩卖”、“毒品”、“妇女”只需要根据客观事实判断即可。

行为主体

考点内容

题目内容

1.既遂标准:

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既遂标准完全相同

2.单位犯了刑法未规定为单位犯罪之罪的处理:

应以相关自然人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3.单位犯罪后,有“被吊销营业执照、宣告破产”的情形的处理:

直接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关于单位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5-2-54)

A.就同一犯罪而言,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既遂标准完全相同

B.《刑法》第一百七十条未将单位规定为伪造货币罪的主体,故单位伪造货币的,相关自然人不构成犯罪

C.经理赵某为维护公司利益,召集单位员工殴打法院执行工作人员,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成立单位犯罪

D.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发现其曾销售伪劣产品20万元。

对此,应追究相关自然人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刑事责任

答案:

ACD

易错提示

单位犯刑法未规定为单位犯罪之罪的、犯罪后被吊销营业执照、宣告破产的,不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但是要追究相关自然人的刑事责任。

2015年的《刑法修正案(九)》前,拒不执行判决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但是生效后可以由单位构成。

本题C项正确。

行为主体

考点内容

题目内容

不构成单位犯罪的情形:

1.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

2.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

3.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4.法律没有规定可以由单位构成的犯罪。

下列哪些行为不构成单位犯罪?

(2005-2-52)

A.甲、乙、丙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专门从事走私犯罪活动

B.甲、乙、丙出资设立的公司成立后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为主要经营活动

C.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以公司名义印刷非法出版物,所获收入由他们二人平分

D.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组织职工对前来征税的税务工作人员使用暴力,拒不缴纳税款

答案:

ABCD

易错提示

构成单位犯罪的前提:

法律规定可以由单位构成、单位本身具有合法性(程序、目的、经营范围)。

行为

考点内容

题目内容

1.不作为的成立条件:

应为、能为、而不为。

2.作为义务来源:

“保证人地位”的判断。

3.作为与不作为的区别:

作为犯罪是积极地制造危险。

不作为犯罪是有义务消除危险而消极地不消除。

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5-2-52)

A.儿童在公共游泳池溺水时,其父甲、救生员乙均故意不救助。

甲、乙均成立不作为犯罪

B.在离婚诉讼期间,丈夫误认为自己无义务救助落水的妻子,致妻子溺水身亡的,成立过失的不作为犯罪

C.甲在火灾之际,能救出母亲,但为救出女友而未救出母亲。

如无排除犯罪的事由,甲构成不作为犯罪

D.甲向乙的咖啡投毒,看到乙喝了几口后将咖啡递给丙,因担心罪行败露,甲未阻止丙喝咖啡,导致乙、丙均死亡。

甲对乙是作为犯罪,对丙是不作为犯罪

答案:

ABCD

易错提示

成立不作为,必须要负有作为义务。

对于法律上的作为义务,只需要认识到客观事实即可,自己的违法判断不影响作为义务,如只要认识到是自己的儿子、妻子、父母,一般就认为负有作为义务。

行为对象与结果

考点内容

题目内容

结果加重犯的成立条件:

出现加重结果、加重结果与基本行为有因果关系、刑法有规定。

下列哪些情形不属于结果加重犯?

(2002-2-43)

A.侮辱他人导致他人自杀身亡

B.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与体罚虐待致人死亡

C.强制猥亵妇女致人死亡

D.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致其死亡

答案:

ABCD

易错提示

刑法在侮辱罪、强制猥亵罪、遗弃罪中没有规定结果加重犯。

一般情况下,被害人自杀不属于结果加重犯中的加重结果。

因果关系

考点内容

题目内容

1.存在介入因素的因果关系判断:

(1)介入因素是否异常;如果不异常,则不中断先前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2)介入因素的作用大小。

2.被害人的特殊体质:

一般认为,存在因果关系。

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2008-2-52)

A.甲乘坐公交车时和司机章某发生争吵,狠狠踹了章某后背一脚。

章某返身打甲时,公交车失控,冲向自行车道,撞死了骑车人程某。

甲的行为与程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B.乙以杀人故意瞄准李某的头部开枪,但打中了李某的胸部(未打中心脏)。

由于李某是血友病患者,最后流血不止而死亡。

乙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C.丙与同伙经预谋后同时向王某开枪,同伙射击的子弹打中王某的心脏,致王某死亡。

由于丙射击的子弹没有打中王某,故丙的行为与王某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D.丁以杀人故意对赵某实施暴力,导致赵某遭受濒临死亡的重伤。

赵某在医院接受治疗时,医生存在一定过失,未能挽救赵某的生命。

丁的行为与赵某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答案:

BCD

易错提示

判断因果关系时,首先要判断介入因素异常否。

本题中甲狠踹司机后背,司机是本能反击,不异常。

医生虽然存在一定过失,但是该过失并不足以阻断先前行为的影响。

在共同实行犯罪中,根据“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判断丙与死亡结果有因果关系。

客观(违法)阻却事由

考点内容

题目内容

作为义务的来源:

1.一般认为,正当防卫不会产生作为义务。

2.防卫过当的人,对不法侵害人所面临的风险,有救助的义务。

甲对正在实施一般伤害的乙进行正当防卫,致乙重伤(仍在防卫限度之内)。

乙已无侵害能力,求甲将其送往医院,但甲不理会而离去。

乙因流血过多死亡。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2-7)

A.甲的不救助行为独立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B.甲的不救助行为独立构成不作为的过失致人死亡罪

C.甲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D.甲的行为仅成立正当防卫

答案:

C

易错提示

甲的伤害行为本身并不过当,但甲造成了乙死亡的紧迫危险,如果不予救助的话,应当认为其先前的作为与后来的不作为共同导致了死亡结果,即防卫过当。

乙死亡的结果并非由不救助行为“独立”导致的,故AB项错误。

客观(违法)阻却事由

考点内容

题目内容

防卫中的防卫意思:

观点展示:

1.不需要有防卫认识,则客观上制止了不法侵害即构成正当防卫。

2.只需要防卫认识,不要求防卫意志。

3.需要防卫意志。

4.既要防卫认识,又要防卫意志。

乙基于强奸故意正在对妇女实施暴力,甲出于义愤对乙进行攻击,客观上阻止了乙的强奸行为。

观点:

①正当防卫不需要有防卫认识;②正当防卫只需要防卫认识,即只要求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③正当防卫只需要防卫意志,即只要求防卫人具有保护合法权益的意图;④正当防卫既需要有防卫认识,也需要有防卫意志

结论:

a.甲成立正当防卫;b.甲不成立正当防卫

就上述案情,观点与结论对应正确的是哪一选项?

(2011-2-7)

A.观点①观点②与a结论对应;观点③观点④与b结论对应

B.观点①观点③与a结论对应;观点②观点④与b结论对应

C.观点②观点③与a结论对应;观点①观点④与b结论对应

D.观点①观点④与a结论对应;观点②观点③与b结论对应

答案:

A

易错提示

注意观点与结论的对应关系,本题中甲有防卫认识,但是没有防卫意志,因此要求正当防卫具有防卫意志的③④都认为甲不构成正当防卫,即与b结论对应。

主观要件

考点内容

题目内容

1.盗窃罪的故意内容:

即使是自己所有的财物,若明知其置于他人合法占有下仍取回的,应认定为有盗窃罪的故意。

2.贩卖毒品罪的故意:

认识到是毒品即可。

关于故意的认识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8-2-2)

A.甲明知自己的财物处于国家机关管理之中,但不知此时的个人财物应以公共财产论而窃回。

甲缺乏成立盗窃罪所必须的对客观事实的认识,故不成立盗窃罪

B.乙以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窃取军人的手提包时,明知手提包内可能有枪支仍然窃取,该手提包中果然有一支手枪。

乙没有非法占有枪支的目的,故不成立盗窃枪支罪

C.成立猥亵儿童罪,要求行为人知道被害人是或者可能是不满14周岁的儿童

D.成立贩卖毒品罪,不仅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贩卖的是毒品,而且要求行为人认识到所贩卖的毒品种类

答案:

C

易错提示

盗窃罪的行为结构是将他人占有的财物通过平和手段变成自己占有。

即使是自己所有的财产,明知处于他人合法占有之下而窃回的,也成立盗窃罪。

主观要件

考点内容

题目内容

1.故意、过失与意外事件的判断:

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有预见可能性,没有预见可能性的是意外事件。

2.方法错误:

因客观因素导致主观想要的结果与客观发生的结果不一致。

关于犯罪故意、过失与认识错误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2013-2-53)

A.甲、乙是马戏团演员,甲表演飞刀精准,从未出错。

某日甲表演时,乙突然移动身体位置,飞刀掷进乙胸部致其死亡。

甲的行为属于意外事件

B.甲、乙在路边争执,甲推乙一掌,致其被路过车辆轧死。

甲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致死)罪

C.甲见楼下没人,将家中一块木板扔下,不料砸死躲在楼下玩耍的小孩乙。

甲的行为属于意外事件

D.甲本欲用斧子砍死乙,事实上却拿了铁锤砸死乙。

甲的错误属于方法错误,根据法定符合说,应认定为故意杀人既遂

答案:

C

易错提示

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是故意、过失还是意外事件,关键在于是否有预见可能性。

本题中A项由于甲从未出错,而是由于乙移动位置导致结果发生,对于甲而言是无法预见的,是意外事件。

C项中甲本可以预见到楼下有人却没有预见,属疏忽大意的过失。

主观(责任)阻却事由

考点内容

题目内容

1.14-16周岁的人的刑事责任:

仅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负责。

2.真正的身份犯:

不具有特定身份的行为人,不构成真正身份犯。

关于犯罪主体,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9-2-2)

A.甲(女,43岁)吸毒后强制猥亵、侮辱孙某(智障女,19岁),因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主体只能是男性,故甲无罪

B.乙(15岁)携带自制火药枪夺取妇女张某的挎包,因乙未使用该火药枪,故应当构成抢夺罪

C.丙(15岁)在帮助李某扣押被害人王某索取债务时致王某死亡,丙不应当负刑事责任

D.丁是司法工作人员,也可构成放纵走私罪

答案:

C

易错提示

14-16周岁的人不对抢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非法拘禁罪负责。

放纵走私罪为真正身份犯,其主体为海关工作人员。

主观(责任)阻却事由

考点内容

题目内容

1.吸毒的责任能力认定:

第一次吸毒产生幻觉,由于没有犯罪故意,可认定为过失犯罪;明知自己吸毒会产生幻觉,应认定为故意犯罪。

2.无法查清具体的责任年龄的处理:

有证据证明已满14周岁即可,不需要查明具体的出生日期。

3.行为与责任能力同时存在原则:

判断具有责任能力行为是否既遂的关键在于,先前具有责任能力时实施的行为与最终结果有无因果关系。

关于刑事责任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2-3)

A.甲第一次吸毒产生幻觉,误以为伍某在追杀自己,用木棒将伍某打成重伤。

甲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

B.乙以杀人故意刀砍陆某时突发精神病,继续猛砍致陆某死亡。

不管采取何种学说,乙都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C.丙因实施爆炸被抓,相关证据足以证明丙已满15周岁,但无法查明具体出生日期。

不能追究丙的刑事责任

D.丁在14周岁生日当晚故意砍杀张某,后心生悔意将其送往医院抢救,张某仍于次日死亡。

应追究丁的刑事责任

答案:

A

易错提示

第一次吸毒产生幻觉,只是不成立故意犯罪,但并不否定过失犯罪的成立。

本题B项判断是否既遂,关键看先前具有责任能力的行为与最终结果有无因果关系。

由于乙在具有责任能力时的行为已经导致陆某重伤,该重伤制造的危险流也没有被阻断,与陆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乙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犯罪形态

考点内容

题目内容

1.共同犯罪人的犯罪形态:

部分共同犯罪人中止的,其余共同犯罪人属因意志以外因素未得逞(未遂)或未着手(预备)。

2.对中止、未遂产生认识错误:

这种认识错误按照主观定。

根据犯罪主观要件、犯罪形态的理论分析,下列关于犯罪中止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

(2003-2-42)

A.甲为杀人而与李某商量并委托购买毒药,李某果然为其买来了剧毒药品。

但10天后甲放弃了杀人意图,将毒药抛入河中。

甲成立犯罪中止,而李某不应成立犯罪中止

B.乙基于杀人的意图对他人实施暴力,见被害人流血不止而心生怜悯,将其送到医院,被害人经治疗后仍鉴定为重伤。

乙不是犯罪中止

C.丙对仇人王某猛砍20刀后离开现场。

2小时后,丙为寻找、销毁犯罪工具回到现场,见王某仍然没有死亡,但极其可怜,即将其送到医院治疗。

丙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D.丁为了杀害李四而对其投毒,李四服毒后极端痛苦,于是丁将李四送往医院抢救脱险。

经查明,毒物只达到致死量的50%,即使不送到医院,李四也不会死。

丁将被害人送到医院的行为和被害人的没有死亡之间并无因果关系,所以丁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答案:

BCD

易错提示

部分共同犯罪人中止的,其余共同犯罪人成立未遂或预备,例如本题的A项。

本题的D主观上以为是中止,客观上是未遂,对这种认识错误按照主观定,定中止。

犯罪形态

考点内容

题目内容

1.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分:

是否着手。

2.着手的判断:

行为对法益是否造成现实、紧迫、直接的危险。

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2006-2-54)

A.甲、乙二人合谋抢劫出租车,准备凶器和绳索后拦住一辆出租车,谎称去郊区某地。

出租车行驶到检查站,检查人员见甲、乙二人神色慌张便进一步检查,在检查时甲、乙意图逃离出租车被抓获。

甲、乙二人的行为构成抢劫(未遂)罪

B.甲深夜潜入某银行储蓄所行窃,正在撬保险柜时,听到窗外有响动,以为有人来了,因害怕被抓就悄悄逃离。

甲的行为构成盗窃(未遂)罪

C.甲意图杀害乙,经过跟踪,掌握了乙每天上下班的路线。

某日,甲准备了凶器,来到乙必经的路口等候。

在乙经过的时间快要到时,甲因口渴到旁边的小卖部买饮料。

待甲返回时,乙因提前下班已经过了路口。

甲等了一阵儿不见乙经过,就准备回家,在回家路上因凶器暴露被抓获。

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未遂)罪

D.甲意图陷害乙,遂捏造了乙受贿10万元并与他人通奸的所谓犯罪事实,写了一封匿名信给检察院反贪局。

检察机关经初查发现根本不存在受贿事实,对乙未追究刑事责任。

甲欲使乙受到刑事追究的意图未能得逞。

甲的行为构成诬告陷害(未遂)罪

答案:

ACD

易错提示

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都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因素导致的,区分的关键在于是否着手。

本题中AC项行为人尚未着手,是犯罪预备。

共同犯罪

考点内容

题目内容

片面共犯:

指甲乙参与同一犯罪,甲认识到自己和乙在共同犯罪,而乙没有认识到自己和甲在共同犯罪。

1.甲与乙是否构成共同犯罪,即甲是否构成片面的正犯,存在观点展示。

(1)肯定说:

甲构成片面的共同正犯,甲对乙的行为应负责。

(2)否定说:

甲不构成片面的共同正犯,是单独犯罪,不需对乙的行为负责。

但该说并不否认片面帮助犯的成立。

2.从乙的角度讲,乙是单独犯罪,因为对甲的行为不知情,因此对甲的行为不负责。

甲知道乙计划前往丙家抢劫,为帮助乙取得财物,便暗中先赶到丙家,将丙打昏后离去(丙受轻伤)。

乙来到丙家时,发现丙已昏迷,以为是丙疾病发作晕倒,遂从丙家取走价值5万元的财物。

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7-2-54)

A.若承认片面共同正犯,甲对乙的行为负责,对甲应以抢劫罪论处,对乙以盗窃罪论处

B.若承认片面共同正犯,根据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原则,对甲、乙二人均应以抢劫罪论处

C.若否定片面共同正犯,甲既构成故意伤害罪,又构成盗窃罪,应从一重罪论处

D.若否定片面共同正犯,乙无须对甲的故意伤害行为负责,对乙应以盗窃罪论处

答案:

ACD

易错提示

片面共犯中,不知情者乙是单独犯罪,无需对甲的行为负责。

本题中乙构成盗窃罪而不是抢劫罪。

共同犯罪

考点内容

题目内容

1.对合犯的处罚:

(1)刑法同时处罚处于对合地位的两个行为人,且法定刑相同,如重婚罪。

(2)刑法对两个对合主体都处罚,但罪名和法定刑均不同,如受贿、行贿。

(3)刑法分则规定只处罚对合犯的某一方,对另外一方不处罚。

如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只处罚贩卖者,而不处罚购买者。

2.刑法分则将某种帮助行为拟制为正犯,设立了独立罪名,但并不能否认两者存在事实上的共犯关系。

下列哪些选项中的双方行为人构成共同犯罪?

(2012-2-55)

A.甲见卖淫秽影碟的小贩可怜,给小贩1000元,买下200张淫秽影碟

B.乙明知赵某已结婚,仍与其领取结婚证

C.丙送给国家工作人员10万元钱,托其将儿子录用为公务员

D.丁帮助组织卖淫的王某招募、运送卖淫女

答案:

BCD

易错提示

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只处罚贩卖者,而不处罚购买者,所以贩卖者与购买者之间不构成共同犯罪。

罪数

考点内容

题目内容

1.罪数的认定:

一行为触犯一罪的,一罪。

一行为触犯数罪的,想象竞合。

数行为触犯一罪的,一罪。

数行为触犯数罪的,数罪并罚。

2.事后不可罚行为:

如盗窃后对窃取物品的毁坏或处分行为,由于前后行为只侵犯了一项法益,不另成立故意毁坏罪、侵占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

关于罪数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2011-2-56)

A.引诱幼女卖淫后,又容留该幼女卖淫的,应认定为引诱、容留卖淫罪

B.既然对绑架他人后故意杀害他人的不实行数罪并罚,那么对绑架他人后伤害他人的就更不能实行数罪并罚

C.发现盗得的汽车质量有问题而将汽车推下山崖的,成立盗窃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应当实行并罚

D.明知在押犯脱逃后去杀害证人而私放,该犯果真将证人杀害的,成立私放在押人员罪与故意杀人罪,应当实行并罚

答案:

ACD

易错提示

本题中A项,引诱幼女卖淫后,又容留该幼女卖淫的,触犯引诱幼女卖淫罪与容留卖淫罪,应数罪并罚。

D项仅有一个私放行为,应是想象竞合犯。

罪数

考点内容

题目内容

招摇撞骗罪的认定:

1.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不是法条竞合关系。

2.招摇撞骗罪的行为只能是“骗”,骗的内容可以多样。

关于罪数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2-10)

A.冒充警察招摇撞骗,骗取他人财物的,适用特别法条以招摇撞骗罪论处

B.冒充警察实施抢劫,同时构成抢劫罪与招摇撞骗罪,属于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论处

C.冒充军人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与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从一重罪论处

D.冒充军人劫持航空器的,成立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与劫持航空器罪,实行数罪并罚

答案:

C

易错提示

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不是法条竞合关系。

刑罚的体系

考点内容

题目内容

禁止令的适用:

1.对象:

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罪犯。

2.目的:

促进犯罪分子教育矫正、有效维护社会秩序,但不能影响罪犯的日常生活。

3.执行:

禁止令的执行期限,从管制、缓刑执行之日起计算。

关于禁止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2012-2-56)

A.甲因盗掘古墓葬罪被判刑7年,在执行5年后被假释,法院裁定假释时,可对甲宣告禁止令

B.乙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缓刑,因附带民事赔偿义务尚未履行,法院可在禁止令中禁止其进入高档饭店消费

C.丙因在公共厕所猥亵儿童被判处缓刑,法院可同时宣告禁止其进入公共厕所

D.丁被判处管制,同时被禁止接触同案犯,禁止令的期限应从管制执行完毕之日起计算

答案:

ACD

易错提示

适用禁止令不可以影响罪犯的日常生活,本题中的B项禁止高档饭店消费合理,C项的禁止进入公共厕所不当的影响了罪犯日常生活。

刑罚的体系

考点内容

题目内容

职业禁止的适用:

1.对象:

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罪犯。

2.执行:

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

3.期限:

3-5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4.法律后果:

情节严重的,依照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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