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核电基地总部大楼项目质量计划00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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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湾核电基地总部大楼项目质量计划002
大亚湾核电基地总部大楼项目
项目质量计划
中建三局二公司大亚湾核电基地总部大楼项目项目经理部二00八年四月二十八日发布
依据:
GB/T19001-2000idtISO9001:
2000标准
ZJSE/QMS101-2001ZJSE/QMS201~218-2001
ZJSE/SZ/QMS101-2001
项目质量计划
编号:
ZJSE/SZ/DYW/QMS306-2008
版本:
第一版
编制:
审核:
批准:
标识:
2008-4-28发布2008-5-4日实行
中建三局二公司大亚湾核电基地总部大楼项目发布
颁布令
为保证ISO9002质量体系在大亚湾核电基地总部大楼项目项目经理部的全面贯彻实施,根据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手册》、《程序文件》要求,本项目经理部编制了《大亚湾核电基地总部大楼项目项目质量计划》,对大亚湾核电基地总部大楼工程的质量目标及项目管理目标做出具体规定,是确保大亚湾核电基地总部大楼项目项目质量目标实现的纲领性文件,请项目各部门严格遵照执行。
本计划为中建三局二公司大亚湾核电基地总部大楼项目项目经理部制定的内部执行文件,版权所有,未经同意,不得翻印。
计划发放由项目管理者代表全权负责,技术部办理有关事宜。
大亚湾核电基地总部大楼项目经理部
管理者代表:
二00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第一部分前言
1.工程概况
1.1工程建设概况
序号
项目
内容
1
工程名称
大亚湾核电基地总部大楼
2
工程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核电大亚湾厂区
3
建设单位
大亚湾核电
4
监理单位
深圳中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5
施工总包
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6
合同工期
417天
7
管理目标
合格,争创核电文明样板工地。
8
合同性质
总承包
1.2主要施工技术手段
1.2.1混凝土供应:
采用商品混凝土。
1.2.2结构施工采用清水混凝土施工技术。
1.2.3墙体模板采用整体式拼装木模版;框架柱采用木模板;顶板模板采用早拆支撑体系。
1.2.4各专项施工工序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书等指导现场施工。
1.3计划工期及主要施工计划阶段
总控工期计划:
2007年11月1日——2008年12月28日;
基础及主体结构施工:
2007年11月1日——2008年7月;
装修施工及竣工交验:
2008年8月——2008年12月28日。
2.一个体系、一个方针
2.1一个体系
2.1.1《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2.1.2一个方针:
诚信守法、科学管理、保护环境、关爱员工、构筑精品、持新创新。
内涵:
公司质量体系运作的过程中始终把质量放在核心地位,要求每一道工序、每个部位必须是为下道工序提供精品,把质量责任分解到各个岗位、各个环节、各个工种,使严格的质量管理贯穿于不断变化的设计、施工、服务的全过程。
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
通过质量的郑重承诺、优质的过程服务和全方位的动态管理营造“中国建筑”的名牌效应。
2.2项目质量目标
质量总目标:
1)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2)确保杜绝质量事故,减少质量通病。
阶段质量目标:
竣工一次交验合格率100%
检验批合格率在100%以上,不合格点率8%以下;分项工程合格率在100%以上;分部工程合格率100%
质量目标实施的阶段目标
工程实施阶段
计划时间
质量目标
地下室结构完
2008年5月20日
合格
主体结构施工完
2008年7日30日
合格
竣工核验
2008年12月28日
合格
2.3项目管理目标
达到本手册制定的管理目标。
第二章计划主体
1.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项目质量计划》根据中建公司质量方针和工程总承包合同,对大亚湾核电基地总部大楼的质量目标及项目管理目标作出具体规定,具体描述各质量体系要素在项目的运作方式,它适用于本工程总承包合同内的全部范围,包括结构、初装修及安装施工阶段,是确保大亚湾核电基地总部大楼质量目标实现的纲领性文件。
2.编制依据和定义
2.1编制依据
2.1.1中建三局二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手册》;
2.1.2中建三局二公司《程序文件》;
2.1.3工程合同、图纸对质量的要求;
2.1.4与本工程相关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审标准、规范、工艺标准等。
2.2定义
2.2.1三检制:
指对已经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的工序或分项工程进行的“自检、互检、交接检”。
2.2.2关键过程:
对分部工程施工过程结果有直接和重要影响的分项工程或工序;本工程设定的关键过程有:
墙体模板施工。
2.2.3特殊过程:
当过程的结果不能通过其产品的检验和试验完全验证时,则该过程为特殊过程;本工程设定的特殊过程有:
结构钢筋焊接、防水工程。
2.2.4“三工序”管理:
检查上工序、保证本工序、服务下工序,以确保工序质量达到合格。
2.2.5材料分类:
以其对质量的影响程度分为Ⅰ、Ⅱ、Ⅲ三类:
Ⅰ类:
钢材、水泥、砂、石、砖、构件、混凝土外加剂;
Ⅱ类:
工程设备、水电材料、木材、模板、装饰材料、保温材料、(钢、木、铝合金)制品、涂料、焊接材料;
Ⅲ类:
五金油料、机械配件、工具及低值易耗品。
2.2.6不合格品分类:
以其重要程度分为工程质量缺陷(隐患)、不合格分项工程、质量事故三个等级。
工程质量缺陷(隐患):
指与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某项指标有偏差,但能通过调整作业或返修使其达到质量检验标准的工序结果。
不合格分项工程:
指达不到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标准、且需返工、返修重做的分项工程。
质量事故:
结构安全性、主要使用功能或质量特性不能达到设计基本要求,或造成1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不合格分项工程。
2.2.7不合格材料:
指达不到国家相应质量标准的,用于形成建筑工程实体的材料。
3.《项目质量计划》的管理
3.1项目质量计划的制订、批准和发布
《项目质量计划》由项目总工组织编写,由项目经理批准、签发实施。
项目总工负责解释,并报公司备案。
3.2项目质量计划的使用
3.2.1项目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都要认真理解、掌握《项目质量计划》内容,并在项目各项管理活动中贯彻始终。
3.2.2为了更好贯彻、实施《项目质量计划》,各职能部门可根据需要制定专项管理规定或管理办法,其内容必须满足《项目质量计划》的要求。
3.2.3《项目质量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由项目总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由项目经理处置,必要时请示公司有关部门或领导处置。
3.3发放和保管
3.3.1《项目质量计划》由项目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并对《项目质量计划》的使用、保管情况实施监控。
3.3.2《项目质量计划》由项目办公室统一编号,履行规定的发文手续,发至公司、项目经理部领导班子成员、各职能部门。
3.3.3《项目质量计划》持有人应对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拆页和任意复制或借出;持有人调离工作岗位需到项目办公室办理归还手续。
3.3.4项目经理部解体时由项目办公室统一将《项目质量计划》收回,整理一份完整的项目质量计划上交公司综合管理处存档。
3.4项目质量计划的修改
3.4.1《项目质量计划》按受控文件管理,更改、换版由项目总工主持进行,办公室负责实施、记录。
3.4.2新版本颁发后立即收回旧版本,并在旧版本上盖“作废”章,统一保管或销毁。
3.5对外使用
《项目质量计划》只限于本项目使用,不得复制和转借外单位或其他个人。
确需外借时,须经项目经理批准,并在项目办公室按规定办理有关借阅手续,借阅人必须按时归还,并负责保管好《项目质量计划》。
4.项目质量保证体系
4.1管理职能
4.1.1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见附图)
4.1.2项目经理部管理职责
(1)项目经理:
(1.1)按授权范围负责项目合同的全面履约;
(1.2)参与与建设单位的合同谈判,并认真履行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
(1.3)组织编写工程总结,参与公司组织召开的项目制造成本的测算会议;
(1.4)根据公司下达的制造成本,领导编制并保证项目制造成本计划的实施;
(1.5)主持编制项目质量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
(1.6)指导商务经理做好总承包合同与分承包方合同管理工作;
(1.7)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者,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2)生产经理:
(2.1)是施工现场全面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与指挥者;
(2.2)编制工程总控进度计划,对施工工期负直接领导责任,监督工程进度计划的执行和完成情况,并负责审定、考核分包单位月、周计划;
(2.3)领导组织实施《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质量阶段预控计划;
(2.4)参与工程创优策划,并领导实施;
(2.5)领导、落实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负责工程质量缺陷(隐患)的处理工作,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2.6)负责协调各工程专业、各分包单位交叉施工生产中的配合工作;
(2.7)负责领导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工作,对项目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2.8)负责现场机械调配、验收、保养工作;
(2.9)领导、组织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
(2.10)分管工程部、安全部、质量部的各项工作。
(3)项目总工:
(3.1)是施工现场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组织与指挥者;
(3.2)编制《项目质量计划》,领导项目质量体系的运行工作;
(3.3)领导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创优策划及重要施工方案、技术措施;
(3.4)主持图纸内部会审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及重点技术措施交底;
(3.5)领导项目“四新”推广应用工作;
(3.6)领导贯彻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工艺标准,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图纸及国家验收规范要求;
(3.7)领导工程材料鉴定,测量复核及工程资料的管理工作;
(3.8)保持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监理之间密切联系与协调工作,并取得对方的认可,确保设计工作能满足连续施工的要求;
(3.9)领导项目计量设备管理工作;
(3.10)分管项目技术部、物资部、试验室的各项工作。
(4)商务经理:
(4.1)领导项目成本管理、合同管理工作;
(4.2)参与总承包合同的合同评审,认真研究、分解工程总承包合同中建设单位对产品的质量要求,组织项目人员对项目合同进行学习;
(4.3)负责材料供应商的报价审核工作;
(4.4)领导项目各类经济合同的起草、确定、评审、交底工作;
(4.5)领导与业主的工程款结算、经济索赔工作,负责审核分包工程款结算单;
(4.6)负责协调与公司财务对口工作;
(4.7)分管项目经营部、办公室。
(5)技术部:
(5.1)配合项目总工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专项技术方案,监督技术方案的执行情况;
(5.2)负责对分包单位施工方案的审核工作;
(5.3)组织施工方案和重要部位施工的技术交底工作;
(5.4)负责施工技术保证资料的汇总及管理(按418号文件和城建档案管理规定);
(5.5)执行“四新”推广应用计划,并编写总结报告;
(5.6)负责材料进场的检验、复试工作及施工过程中的试验工作;
(5.7)负责计量器具的台帐管理,进行标识、审核;
(5.8)编制材料需用计划,参与工程材料选型的确认工作。
(6)工程部:
(6.1)负责责任区域内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协调、工期、技术、质量、安全、材料等管理工作;
(6.2)执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专项技术方案,组织样板施工,实施质量预控和过程监控管理;
(6.3)负责编制项目月、周计划及统计工作,控制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安排;
(6.4)负责对分包商进行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各项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手续齐全;
(6.5)具体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负责组织大、中、小型施工机械设备验收及进出场协调与管理;
(6.6)负责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按照处理方案监督和指导责任单位进行相应的整改;
(6.7)审定、签发混凝土申请单、工程施工试验委托;
(6.8)负责现场施工变更的签证工作;
(6.9)参与工程阶段验收、竣工验收及工程的交付工作。
(7)商务部:
(7.1)参与分包合同谈判,负责各类经济合同起草、评审、交底的实施工作;
(7.2)负责项目商务合同管理,建立项目合同台帐,完成资料归档工作;
(7.3)负责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申报清款单及分包付款单工作;
(7.4)负责项目预决算和成本管理工作;
(7.5)负责项目质量成本的归纳、统计、分析,并报项目经理。
(8)质量部:
(8.1)贯彻国家及地方的有关工程施工规范、工艺标准、质量标准,严格执行质量检验评审标准,行使质量否决权;
(8.2)编制项目“过程检验计划”,增加施工预控能力和过程中的检查,使质量问题消除在萌芽之中;
(8.3)负责分解质量目标,制定质量创优实施计划,并监督实施情况;
(8.4)监督“三工序”、“三检制”与“样板制”的落实,参与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审和验收;
(8.5)负责进场物资的验证及报验工作;
(8.6)负责不合格品控制及检验状态管理;
(9.7)组织、召集各阶段的质量验收工作,并做好资料申报填写工作;
(8.8)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跟踪检查,直至达到要求;
(8.9)负责工程质量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
(9)机电部:
(9.1)在项目经理和现场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机电安装现场管理工作,机电工程试在项目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项目的机电施工技术管理工作;
(9.2)参加机电方面的设计交底及电气施工图纸会审工作;
(9.3)组织分包施工队伍技术交底;
(9.4)贯彻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内容,确保按项目施工进度计划进行;
(9.5)施工中作好与土建施工工序交叉的准备,协调施工;
(9.6)贯彻国家施工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参与质量和安全检查,保证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10)安全部:
(10.1)执行国家、深圳市及总公司安全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安全活动计划,做好安全宣传工作;
(10.2)贯彻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组织实施检查,督促各分包的月、周、日安全活动,并落实记录与否;
(10.3)参与专项安全技术方案会审工作;
(10.4)负责现场安全保护、文明施工的预控与日常管理;
(10.5)协助项目办公室进行安全教育和特殊工种的培训,检查持证上岗,并办理入场证件;
(10.6)定期组织现场综合考评工作,汇集填报各类考评表格,并负责监控、实施综合考评结果的奖罚决定;
(10.7)做好安全生产方面的内业资料及本部门的各种台帐;
(10.8)对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单,并进行跟踪复查;
(10.9)负责现场临水临电、机械设备的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工作;
(10.10)负责项目消防保卫工作。
(11)物资部:
(11.1)负责项目材料的统一管理工作;
(11.2)依据材料需用计划组织材料进场,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
(11.3)监督各分包方进场材料的验证、复试委托,并记录存档;
(11.4)负责顾客提供材料的进场验证(材料质量、数量验证),及与分承包方的交接工作,并办理书面手续;
(11.5)负责进场材料库存管理,制定物质管理办法,做好各类材料的标识;
(11.6)负责进场材料报验资料的收集工作;
(11.7)负责进场材料在使用过程中的监督工作。
(12)综办公:
(12.1)参与项目质量管理策划,负责质量体系运作审核、质量体系建立与运行指导;
(12.2)协助项目经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协调各部门工作;
(12.3)负责项目行政后勤工作;
(12.4)负责CI形象策划方案在项目的落实与管理;
(12.5)负责外来文函收发、交接及保管工作;
(12.6)负责项目经理部对外宣传、外事接待及项目会务管理工作;
(12.7)编制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培训与考核记录。
4.2质量体系
4.2.1项目质量体系文件描述:
Ø项目质量计划、相关管理办法、创优措施、体系运行计划;
Ø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工程进度计划等;
Ø施工图纸、标准图集;
Ø国家施工规范、规程、验收标准等。
4.2.2项目质量体系运行:
项目2008年8月份进行一次项目质量体系内审,并根据分公司质量体系内审情况,及时调整质量体系文件,编制、补充相应的管理办法及纠正预防措施。
4.2.3执行公司管理评审的决定。
4.3合同评审
4.3.1项目经理(必要时项目部主要成员)参加公司组织的对工程合同的预审,项目商务部负责研究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有关协议文件,充分了解建设单位要求,就协议文件中的问题或有置疑的部分,编写书面报告,上报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通报公司,通过公司就有关问题与建设单位协商一致。
4.3.2项目经营部根据各部门提供的资料,结合建设单位的要求,协助公司制定投标报价文件,参加公司组织的合同评审,并做到:
Ø对合同条款逐条评审,达到理解一致。
Ø对建设单位的各项要求有明确的答复,并形成文件。
4.3.3合同交底
(1)合同签订后,由项目商务经理组织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必要时请公司和有关专业公司参加)学习、理解合同文本全文,掌握合同条款要求,并由项目经营部对交底内容进行记录,存档备查。
(2)由项目经理、常务经理负责履行合同的全部内容。
(3)由项目执行经理布置落实各生产要素,确保履约。
4.3.4合同更改与修订
(1)合同执行中,建设单位对合同条款提出重大变更要求和意见,需修改原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同时严重影响施工进度和材料、设备供应时,由项目经营部通报公司,并参加由公司组织的对合同变更内容的评审,由公司提供补充合同或备忘录,经建设单位签字认可后,由项目项目部组织实施,项目经营部保存合同变更文件副本。
(2)合同执行中,由于各种因素,使我方对合同条款提出变更时,由项目经营部协同项目相关部门(必要时报公司,由公司组织)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协商一致,办理洽商或签订有关协议、合同补充条款后方可执行。
(3)项目技术部负责办理一般变更或设计单位修改(洽商);在不影响原定施工方案时,由项目经营部针对变更或修改(洽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评审,确定其属于经济类洽商还是技术类洽商后,由项目技术部下发实施,项目经营部对经济类洽商要及时作出相应的报价单,与建设单位办理费用签证。
(4)建设单位以口头方式提出有关工程设计变更时,项目技术部应立即督促建设单位,要求建设单位对其口头提供的变更给予书面认可,然后按
(2)或(3)中有关规定执行。
(5)因变更设计引起的工期变化、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或建设单位提出的工期变更,项目经营部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发出工期变更的函件,并请求建设单位在函件上签字认可,或用文字的形式办理补充合同。
工期变更及其补充合同的文字记录均应上报公司。
(6)如发生的重大设计变更,严重影响施工进度,严重影响合同的按期履约时,或合同其它内容变更使合同文件需做较大修订、补充时,由项目经营部就需修订的内容起草书面文件,上报公司;公司根据合同修订程度组织公司有关部门评审,项目经营部依据审核或评审的结果,与建设单位协商一致后,签订合同修订文件,并负责合同修订文件在项目的贯彻。
(7)工程项目因资金不到位或其它原因停、缓建时,由项目经营部在征得项目经理同意后,
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
(8)合同评审记录由公司公司提供,项目商务部保存合同评审记录副本及工程合同副本。
4.3.5合同结束评审
工程竣工结算后,由项目经营部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审,确认工程实际完成的工期、质量等级、造价与合同规定是否一致,说明实际完成情况或未达到合同要求的原因,填写“合同结束评审记录”上报公司备案。
4.3.6文件、资料
(1)工程合同及补充合同(副本)
(2)合同评审记录(复印件)
(3)合同更改记录(复印件)
(4)工程合同交底书(表1)
(5)合同结束评审记录(表2)
(6)建设单位函件或通知
4.4设计控制(本质量计划不含此要素内容)
4.5文件和资料控制
4.5.1受控文件分类
(1)质量体系文件:
包括公司下发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程序文件》,项目经理部编制的项目质量计划、项目各类管理规定或制度。
(2)标准类文件:
材料标准、材料检验与试验标准、施工及验收标准、工艺标准、工法、质量检验标准、机械与设备标准、计量与测试标准、安全技术标准、施工现场管理标准、标准图、概算定额、企业管理标准等。
(3)施工图类文件:
包括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单位变更(洽商)等。
(4)工程项目专用文件: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技术交底书、安全交底书、工程合同书、工程分包合同书、材料采购合同书、季节施工措施等。
4.5.2文件和资料的管理
(1)文件收发
(1.1)与质量活动有关的行政文件、外来文件的转发、项目管理性文件及对外函件复印与发放,由项目办公室统一负责,发布或发出前,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的主管领导审批、签发。
*对外函件要求在文件上注明发文日期、编号、抄报、发至部门或人员。
*项目管理性文件要求加盖“受控”印章。
*上述文件的申请发布或发出部门,要求填写《文件发放通知单》,或在发放文件备注中注明发至人员或部门,指导文件发放范围。
*收发文件均要建立收发文记录。
(1.2)技术性文件的发放由项目技术部负责,所发放的文件编号、“受控”印章、发文记录等必须齐全。
(1.3)受控文件持有部门均要求编制“有效文件清单”。
(2)文件的更改由原起草部门负责,由原审批人审批。
所有的更改均应书面进行,更改方式可采用钢笔划改(更改处须盖经办人章或签字)或换页,并填写“文件更改记录表”。
(3)受控文件的复印:
受控文件原则上不能复印,如必须复印时,需向受控文件发出部门的主管领导提出申请,批准后实施。
(4)作废文件处理
(4.1)作废的公司管理文件由项目办公室负责统一回收,交公司综合管理处,并作记录。
(4.2)项目内部受控文件由项目经理或相关系统领导批准作废后,由项目办公室、技术部分类收回,加盖“作废”印章,并单独存放或销毁。
(4.3)标准类文件作废,由项目技术部根据公司转发的相关文件,在作废标准文件上加盖“作废”印章,并单独存放。
(5)文件借阅管理
(5.1)总公司总承包级程序文件和项目受控文件不对外办理借阅。
(5.2)项目内部人员需借阅项目受控文件时,根据受控文件收发分类,分别到项目办公室或技术部办理借阅手续,项目办公室、技术部做借阅记录。
(6)工程竣工后,由项目技术部、办公室共同对本项目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建立工程档案,报送公司有关部门。
4.5.4文件、资料
(1)文件发放通知单(表3)
(2)发文登记表(表4)
(3)收文登记表(表5)
(4)文件借阅登记表(表6)
(5)文件更改申请单(表7)
(6)文件更改通知(反馈)单(表8)
(7)文件更改记录表(表9)
(8)文件销毁/留用申请单(表10)
(9)有效文件清单(表11)
4.6采购
4.6.1物资采购管理
(1)管理范围
本项目对工程合同范围内全部物资的采购活动进行管理。
(2)采购文件
项目技术部根据设计要求及工程进度编制工程材料计划,并注明材料型号、规格、技术要求,报项目总工审批,发至物资部、工程部,由物资部实施、存档。
(3)物资分供商的选择及评审
(3.1)对Ⅰ、Ⅱ类材料分供商由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