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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所工作管理制度

社区卫生管理目录

1、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2、行政管理制度

3、社区卫生管理制度

4、财务工作制度

5、医德医风管理制度

6、社会民主监督制度

7、迎春林业局卫生所请销假管理制度

8、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9、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制度

10、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11、妇女保健工作制度

12、孕产妇保健工作制度

13、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制度

14、精神卫生工作制度

15、老年保健工作制度

16、社区康复工作制度

17、全科门诊工作制度

18、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9、信息管理制度

20、档案管理制度

21、医源性感染管理制度

22、预防保健工作制度

23、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4、突发公共事件管理制度

2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26、传染病管理制度

27、免疫规划管理制度

28、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29、药品管理制度

30、药品管理及处方制度

31、双向转诊制度

32、门诊工作制度

33、首诊负责制制度

34、治疗室工作制度

35、出诊制度

36、处方管理制度

37、注射室工作制度

38、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39、留观制度

40、护理工作制度

41、抢救工作制度

42、急诊、急救工作制度

43、消毒隔离制度

44、消毒管理制度

45、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用后管理制度

46、紫外线灯消毒制度

47、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48、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

49、卫生监督协管案件转交制度

50、卫生监督协管日常巡查制度

51、青霉素过敏抢救措施

52、有机磷中毒紧急处理

53、皮试药物一览表

54、基层卫生所转诊危重患者流程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工作人员准时上岗,按规定着装,仪表整洁,严格无菌操作。

  

2、主动热情耐心细致地接待每一位咨询者,收集信息资料,加强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定期与卫生局互通信息。

  

3、对行动不便需要出诊的病员,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安排上门服务,对社区危重病人应联系转、住院手续。

  

4、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加卫生局组织的政治及业务学习。

  

5、保持室内安静整洁,同时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6、每天下班前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7、发生紧急情况,应及时向卫生局领导汇报。

 

 

行政管理制度

1、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为社区家庭和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认真落实各项卫生工作指标。

2、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及各专业防治、保健机构的业务指导。

3、每年第四季度完成本年度工作总结及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并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4、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每年至少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并提出可持续改进措施。

5、建立请示报告制度。

遇各类重大事项及突发事件,及时向林(农)场主管领导和卫生局请示报告。

6、建立例会制度。

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协调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部门的政策和精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署具体工作。

7、建立总值班制度。

设专人负责处理医疗、行政事宜,并及时传达上级指令、处理紧急情况等。

8、实行站内公开制度。

向社会公开服务信息、服务规范、服务流程、服务价格。

 

社区卫生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法律法规。

  

2、定期召开办公会,研究布置工作,积极开展业务,完成上级交办任务,与卫生局加强联系,定期汇报工作。

  

3、组织职工参加政治、业务和社会活动,安排一定时间学习政治和业务,并有记录。

  

4、建立岗位责任制,健全各项技术操作规程。

  

5、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建立健全登记、统计制度,做到资料完整准确,上报及时,物资定期清点,帐目要妥善保管。

  

6、建立门诊、出诊、转诊及医疗差错报告制度。

  

7、遇有严重中毒、法定传染病、收治涉及法律问题的病人,发生医疗纠纷、差错事故等按法律及有关规定处理,并及时向卫生局报告。

  

8、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征求社区群众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9、自学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按规定缴纳一定的管理费。

  

10、及时参加卫生局组织的社区卫生服务的会议。

 

财务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严格财经纪律。

  

2、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健全包括固定资产在内的各项财务帐册,原始凭证保存完好。

  

3、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公开药品价格,诊疗标准及社区卫生服务其它收费标准,做到收费有票据。

  

4、付药后开具正规发票,钱款及时上交林(农)场财务室,各项收入日清月结,现金按规定每天缴存,财务统一管理,服务站与责任医院之间必须帐帐相符,帐据相符,开源节流,增收支节。

  

5、严格控制支出,经费支出必须有站负责人签字,并经领导批准才能实施,不得坐支。

  

6、爱护集体财产,损坏、遗失物品照价赔偿。

 

医德医风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卫生部发布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每年至少对医务人员开展一次医德教育,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2、将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纳入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和评价科室工作的重要标准。

3、制定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核办法,建立医德医风档案,每年底进行考核评价。

4、机构新成员必须进行医德医风岗前教育,未参加培训不得上岗。

5、建立医德医风自我评价、社会评价、科室考核和上级考核制度。

经常听取患者和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社区群众监督。

6、医务人员医德考核结果,应作为应聘、晋升评优的重要条件。

附:

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1)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

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2)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3)文明礼貌服务。

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4)廉洁奉公。

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5)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6)互学互尊,团结协作。

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7)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

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社会民主监督制度

1、建立和完善社会民主监督组织、制定评议管理办法。

2、设置意见箱、意见簿、监督电话、开展满意度调查等多种形式,加强社会民主监督。

3、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社会民主监督员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听取工作建议。

4、对各项意见建议及时登记、汇总、分析,并进行调查处理、督促改正。

5、监督结果与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挂钩。

6、定期公示社会民主监督情况。

 

迎春林业局卫生所请销假管理制度

一、病假凭医院证明,向局领导和本单位主管领导请假。

病情较重需立即住院者,住院后必须向单位补交医院证明、请假条。

   二、事假1天只需向本单位主管领导请假超过1天的向局领导和本单位主管领导请假,假期结束,向领导销假。

   三、病、事假、旷工扣发当年年终奖办法

   病假全年累计病假15天以上,事假全年累计20天以上,旷工7天以上取消年终先进评比资格和上级评模资格   

四、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未履行请假手续不上班的。

   2、请假未获批准不上班的。

   3、无正当理由超假不归的。

   4、以欺骗手段请事假或病假不上班的。

     六、其他说明

   1、已婚女职工的产假和引产手术后的假期,按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办理。

   2、婚、丧假及探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凡逾期无故不归的,超假天数按旷工处理。

   3、法定节假日不计算在请假期限内。

   4、本办法由迎春林业局卫生局负责监督执行。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1、围绕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制定医疗风险防范预案。

2、建立定期专题研究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工作的例会制度。

3、按照质量控制标准,定期监控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工作,对监控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改正。

4、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诊疗护理技术规范和操作常规。

加强“三基三严”和岗位技能培训。

5、制定医患纠纷管理规定,完善接待程序,发生纠纷,即时上报,妥善解决。

6、对医患纠纷进行统计分析,定期通报,制定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制度

1、设专(兼)职人员管理慢性病工作,建立社区慢性病防治网络,制定工作计划。

2、对社区高危人群和重点慢性病定期筛查,掌握慢性病的患病情况,建立信息档案库。

3、对人群重点慢性病分类监测、登记、建档、定期抽样调查,了解慢性病发生发展趋势。

4、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健康咨询及危险因素干预活动,举办慢性病防治知识讲座,发放宣传材料。

5、对本社区已确诊的五种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冠心病、肿瘤)患者进行控制管理。

为慢性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实行规范管理,跟踪随访,详细记录。

6、建立相对稳定的医患关系和责任,以保证对慢性病患者的连续性服务。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1、设专人负责辖区内新生儿、婴幼儿、托幼园所儿童保健工作以及生命监测等工作。

2、掌握辖区内0-6岁儿童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实行定期健康体检,并对体检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3、做好新生儿访视工作,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等工作。

4、对不同月龄和年龄的儿童进行血红蛋白、智力、视力测查,听力筛查和口腔检查,对检查结果异常的儿童进行登记、转诊、追踪和治疗。

5、在儿童定期健康体检中发现的体弱儿,按照管理常规进行登记和管理。

6、负责辖区内5岁以下儿童生命监测工作,掌握辖区内出生活产数、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及死亡原因。

7、及时准确完成儿童保健信息的登记、统计和上报工作。

 

妇女保健工作制度

1、设专人负责辖区内妇女保健相关信息收集与管理、孕前与孕产期保健管理与指导、妇女多发病防治与管理、避孕节育咨询与指导等妇女保健工作。

2、掌握辖区内人口、已婚妇女、育龄妇女、孕产妇、人口出生、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等基本情况,定期与相关部门进行核实。

3、负责辖区内妇女常见疾病的筛查工作,对筛查情况进行登记,对筛查出的高危妇女进行随访治疗或转诊。

4、开展预防常见妇科肿瘤和生殖道感染性疾病的健康教育。

5、负责为辖区内妇女提供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开展妇女病防治工作。

 

孕产妇保健工作制度

1、为辖区户籍人口、常住人口中的妊娠妇女建立“母子健康档案”(母子保健手册),并进行早孕检查与指导。

2、对孕产妇和围产儿进行访视,统计上报相关信息。

3、对建册的孕妇进行高危筛查,筛查出的高危孕妇按要求进行登记、追访与管理。

 

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制度

1、为辖区内育龄妇女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开展避孕节育知识宣传普及。

2、开展避孕节育咨询与指导,做好避孕节育方法的知情选择。

指导育龄人群实施有效的避孕措施。

做好性生活指导,提高已婚夫妇生活质量。

3、提供避孕药具,做好相关药具的储存与保管。

4、开展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药具不良反应的监测。

5、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数据的登记、汇总、统计与上报。

 

精神卫生工作制度

1、开展精神卫生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精神病人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上报精神卫生工作统计报表。

2、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服务,早期发现精神疾患病人。

3、建立随访制度。

定期走访居委会,按疾病分期随访精神病人,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

4、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观察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病人参加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

5、病人就诊或医务人员到病人家中诊疗时,应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

6、做好重点精神病人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老年保健工作制度

1、设专(兼)职人员负责老年保健工作,建立网络,制定工作计划。

2、对辖区内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康档案。

3、对以社区居家养老形式为主的老年人进行服务需求评估,提供医疗护理、康复、保健服务及精神慰籍、舒缓治疗服务。

4、对患有慢性病的老人进行管理,进行饮食、运动、合理用药、合理就医指导。

5、对于高危老人,进行健康指导、行为危险因素干预。

6、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对老年人进行疾病的预防、自我保健、常见伤害预防、自救和他救等指导。

 

社区康复工作制度

1、开展社区残疾人健康状况调查,掌握残疾人的基本状况和康复需求,并建立社区残疾人基本数据档案,实施动态管理。

2、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建立康复档案,进行功能评估,制定康复计划,实施康复治疗和功能训练。

3、积极开展家庭康复训练指导工作,对残疾人及亲友开展康复知识培训和指导。

4、对于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无法满足的康复需求,向设有康复科的上级综合医院或康复服务机构进行转诊。

5、利用各种方式宣传康复和残疾预防知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康复服务。

 

全科门诊工作制度

1、全科诊室的工作应由具有执业医师资质的全科医师或持有全科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医师担任。

2、全科医师应对病人的健康状况进行全面整体的检查和评估,并将结果准确记载于健康档案。

两次不能确诊的病人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

对需要转诊的病人,认真填写转诊单,协助转诊至上级医院。

3、全科医师应根据病人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健康指导和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并记入健康档案。

4、全科医师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病人应进行规范管理。

5、认真填写门诊日志及相应信息,按时上报。

6、发现传染病病人,及时做好诊治、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及转运。

7、全科诊室应有相对独立的单人诊区,私密性良好的诊疗环境,严格消毒,防止交叉感染,保持清洁整齐。

 

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健康档案包括家庭健康档案、个人健康档案。

家庭健康档案每户一份,个人健康档案每人一份,以家庭为单位成册。

2、应为辖区内重点人群(老年、妇女、儿童)、弱势人群(孤寡、残疾、低保)、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病人建立健康档案。

3、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肿瘤的病人,应在健康档案袋上用红、绿、橙、蓝、黑色标识区分。

4、健康档案由全科医师负责填写,项目齐全、字迹清晰、表述准确、不得随意涂改。

诊疗记录按SOAP(主观治疗、客观检查、评价、计划)要求书写。

5、健康档案每年至少随访记录四次,进行动态管理。

6、健康档案应及时收集、及时记录、统一编号、归档保管。

个人健康档案分散存放的,应在家庭健康档案中标明其存放地。

7、健康档案管理应责任到人、制度到位、硬件落实、管理达标,逐步纳入计算机系统管理。

 

信息管理制度

1、及时准确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管理公共卫生、基本医疗、科研及培训信息。

2、建立健全各种登记、统计制度,健全统计台账,做好统计汇编,遵守各种信息资料的保密制度。

3、按要求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各种统计数据和信息,不得拒报、迟报、虚报、瞒报、伪造或篡改。

4、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5、逐步健全网络信息系统,做好数据录入及整理工作。

6、严格执行计算机操作规范,定期对计算机进行保养、维护及数据备份。

 

档案管理制度

1、加强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

2、做好各类文件资料、医疗文书、人事、科研、财务等档案的分类管理,件件有登记,卷上有编号。

3、建立专人、专室、专柜保存档案,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档案安全。

4、借阅档案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做好登记,阅后及时返还。

5、坚持以防为主,切实做好档案“十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工作。

6、达到保管期限的档案,销毁时应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办法,禁止擅自销毁。

 

医源性感染管理制度

1、建立医源性感染管理工作部门或设专兼职管理人员,落实岗位责任。

2、建立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和解决有关医源性感染方面的问题。

3、制订医源性感染的工作规范,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流程、危险因素采取干预措施。

4、加强对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和耐药菌的监测管理。

5、对发生医源性感染的病例,组织流行病学分析及讨论,提出控制措施,防范医源性感染的爆发、流行,并及时上报。

6、加强全员的医源性感染相关法律法规、工作规范和标准、专业技术知识的培训,提高控制医源性感染的能力。

7、根据预防医源性感染和卫生学要求,对机构的建筑设计、科室布局进行功能划分,避免医源性交叉感染。

 

预防保健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发现疫情及时报告。

对法定传染病,按病分别登记,定期上报,按要求及时准确地完成预防接种任务。

  

2、加强对0-7岁儿童及孕产妇的系统管理,积极开展妇女病查治,妇幼卫生宣传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3、开展老年保健、残疾人保健、伤残康复和八类疾病的监控工作。

  

4、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社区居民、家庭的卫生指导,健康教育。

  

5、按照上级要求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设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点、核实,作到账账、账卡、账物相符。

保管人员变动时,应办理移交手续。

2、固定资产的购置严格执行逐级审批制度,大型设备应根据机构的规模、任务、现状、发展规划和经费情况添置和更新。

3、设备操作人员须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并掌握设备安全使用程序,规范操作。

4、定期做好设备保养、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提高设备使用率。

5、固定资产的报废、转让、变价处理,严格执行有关报废的程序和规定并及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6、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突发公共事件管理制度

1、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建立健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明确组织机构、部门职责、工作流程、应急措施。

2、定期对全体人员进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教育、技能培训,并组织应急预案模拟演练。

3、做好相关物资储备,进行动态管理。

4、按规定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上报突发公共事件。

5、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控制、监测和医疗救治工作。

6、发生火灾、地震等其它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时,统一领导、听从指挥,做好报警、人员疏散及现场抢险等各项工作。

7、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应急预案的修订和补充。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1、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包括部门职责、监测、预警、报告、程序、应急处理等。

2、定期对全员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并组织演练。

3、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物资储备,并进行动态管理。

4、疫情报告。

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发生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应在2小时内向所在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应听从政府统一指令,服从统一指挥。

6、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书写完整病历记录,协助转送病人。

7、采取卫生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传染病管理制度

1、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在法定报告时限内,以最快速度向本辖区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简称疾控中心,下同)报告。

2、实行传染病首诊负责制。

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及时转入传染病定点收治医疗机构。

3、建立传染病个案登记卡,按照卡片登记项目填写齐全,不得漏项。

掌握其动态情况,做好追踪随访。

4、做好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应急救治、转院治疗等。

必要时对病人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进行预防性消毒;对病人接触者,实行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预防性用药。

5、协助疾控中心开展传染病症候群(如发热、腹泻、因病缺勤、缺课等)监测工作。

建立监测资料档案,开展监测分析。

6、加强对结核病传染源的发现与报告,配合疾控中心做好辖区内恢复期结核病病人的送药和访视工作。

7、建立健全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制度,开展防治知识宣传,高危人群行为干预、咨询、检测、转诊服务;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医学随访、医疗救助;妥善保管工作档案,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8、对传染病预防、治疗管理中,发生传染病疫情缓报、漏报、谎报、隐瞒不报,造成疫情扩大或传染病暴发流行的部门和责任人,应严格追究责任。

免疫规划管理制度

1、对适龄儿童根据规定的免疫程序进行疫苗接种,并宣传免疫预防知识。

2、建立儿童预防接种电子档案,及时做好信息登记和更新,档案应长期妥善保管。

3、疫苗专人管理,制定需求计划,从规定渠道购入。

购入时须验收疫苗相关合格证件。

做好领发登记,及时掌握使用量及耗损量。

过期疫苗登记后上交。

4、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符合冷链管理要求。

建立冷链设备档案,账物相符、专物专用。

5、合理安排疫苗接种门诊周期,设成人接种日。

接种场所、接种人员、消毒、体检及接种均应符合相关要求。

6、及时建立接种卡、接种簿与接种证,按时预约接种。

做好常规查漏补种和强化免疫工作。

7、做好接种率监测与常规接种月报表统计,定期评价疫苗接种情况。

8、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做好登记、调查,并及时处理、上报。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1、卫生所医疗器械由专人保管、养护确保医疗器械正常使用。

2、卫生所所有医疗器械保管应做到帐、卡、物符合,卫生局下发的医疗器械属于卫生所固定资产,不得丢失,人为损坏,每年底上报器械使用情况,如有损坏双倍赔偿。

3、卫生所必须加强医疗器械使用过程的管理,明确医疗器械使用管理负责人。

卫生所在使用医疗器械过程中发生不良事件时,应在24小时内报告卫生局(电话或传真)。

同时,应立即调查、分析不良事件发生原因,包括:

产品原因、医师操作原因或病人自身原因,并在十天内填写《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报卫生局。

4、卫生所不得有下列行为:

⑴、从非法渠道购进器械;⑵、使用小包装无破损、标识下清无菌器械;⑶、使用过期、已淘汰的器械;⑷、使用无《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无医疗器械产品合格证的医疗器械。

 

药品管理制度

l、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的药品必须从药品采购中心购进,不得自行采购药品。

  

2、药品应逐项验收外观质量、批准文号、商标、批号、效期和数量等项目、并登记在册。

  

3、实行药品在库养护制度,定期检查药品的质量,并登记在册。

  

4、注重药品效期管理,建立效期登记簿,标出近二年内到期药品的效期,对期限较近的药品要及时处理,药品使用遵循“先产先出、近期先用”的原则。

  

5、药品必须分类定位放置,应按药理作用、剂型、类型和药品理化性质摆放。

  

6、配方要“三查七对”,药袋上注明药名、病人姓名、用法用量,特殊用法或注意事项应清楚。

处方配发实行双签名制度。

  

7、建立药品日报制度,(贵重药品及安全范围小的药品)及时做账、帐物相符。

  

8、建立药品清点制度,每月底必须对库存药品进行盘点,做到药品消耗与经费收入相符。

  

9、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品建立帐册,专(兼)职人员负责。

  10、建立差错事故登记制度和药物质量档案。

 

药品管理及处方制度

1、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及配套法规。

加强药品管理,为医疗保健提供有效、安全的基本药物。

2、明确药物保管分工,妥善保管特殊药物,药品放置定点定位,存放有序。

3、药品必须从乡镇医院采购,并建有药品入库验收登记簿,及时进行药品质量检查,消除变质、过期、失效药品。

4、凭处方发药。

发药时要实行复核、查对,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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