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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专项招生计划

精准扶贫专项招生计划

【篇一:

甘肃省教育厅省扶贫办关于精准扶贫教育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

甘肃省教育厅省扶贫办关于精准扶贫教育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

来源:

甘肃日报|添加时间:

2015-06-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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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提高贫困地区教育发展的整体水平,更好发挥教育在推进精准扶贫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从2015年起,按照定点、定向的原则,对接建档立卡的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努力构建到村、到户、到人的教育精准扶贫体系,落实多元扶持与资助政策,加强农村贫困家庭学生技能教育和综合素质培养,实施教育强民、技能富民的精准扶贫举措,促进贫困家庭从根本上脱贫致富。

(一)学前教育:

重点推进学前教育资源向贫困地区行政村延伸,到2017年,在全省58个贫困县(市、区)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市、区)有实际需求的贫困村依托小学新建、改扩建幼儿园,使贫困地区农村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70%,按标准配齐配足幼儿教师,配备玩教具、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优先实现革命老区、藏区有需求的贫困村幼儿园全覆盖。

到2020年,实现全省58个贫困县(市、区)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市、区)有实际需求的贫困村幼儿园全覆盖,保障贫困家庭适龄幼儿接受学前教育。

对接受学前教育的贫困家庭子女免收保教费。

(二)义务教育:

改善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到2017年,使贫困地区农村学校教室、桌椅、图书、运动场地等教学设施设备满足基本教学需要,宿舍、床位、厕所、食堂、饮水等基本满足生活需要;到2020年,全面完成“改薄”任务,使贫困地区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全部达到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标准。

(三)职业教育:

扩大职业教育办学规模,推进职业教育资源进一步向贫困地区、贫困家庭倾斜。

到2017年,加大职业教育免费力度,提高中职助学金标准,每年有约8万名贫困家庭中职学生和约4.6万名贫困家庭高职(专科)学生接受免费职业教育。

贫困家庭初中毕业生进入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的比例大体相当。

逐步打通中高职有机衔接的上升通道,面向就读中职的贫困家庭学生加大高职单独招生和注册入学的比例,扩大贫困家庭学生进入职业院校的覆盖面。

到2020年,在每个市(州)重点办好1—2所中等职业学校,每个县(市、区)重点建设1所有特色的职业技术学校(职教中心),优先实现贫困县(市、区)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家庭毕业生接受专科层次职业教育比例不低于40%,通过多种途径确保贫困家庭的适龄学生进入职业院校学习,掌握专业技能,提高脱贫致富能力。

二、主要措施

(一)扩大贫困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机会

1.扩大贫困地区农村学前教育资源。

按照有利于利用小学富余校舍和师资、有利于幼儿方便就近入园、有利于乡镇分级管理、有利于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原则,依据《甘肃省农村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依托小学在58个贫困县(市、区)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市、区)有

实际需求的贫困村新建、改扩建幼儿园,满足贫困家庭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着力解决贫困地区农村幼儿“无园上”的问题。

2.加大贫困地区学前教育免费力度,按照每生每学年1000元的标准,免除贫困家庭幼儿在当地接受学前教育的保教费。

所需资金由省财政和市县财政按6∶4比例分担。

弱学校改造的财政投入力度,全面改善58个贫困县(市、区)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市、区)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4.办好58个贫困县(市、区)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市、区)的行政村教学点,保障贫困地区农村儿童就近入学。

5.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

到2017年,宽带网络覆盖58个贫困县(市、区)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市、区)所有中小学和教学点,“班班通”建设覆盖所有班级,让贫困地区学生享受到优质数字教育资源。

6.以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为重点,所有贫困家庭中职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按每生每学年2000元标准发放助学金,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带动家庭脱贫。

实施好藏区“9+3”中职免费教育项目。

7.对58个贫困县(市、区)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市、区)进入省内高职院校的贫困家庭学生免除学费和书本费,所需资金由省财政和生源地市县财政按6∶4分担。

为贫困家庭考入高职(专科)、本科院校的学生每生每学年解决不超过8000元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政府贴息,并提供勤工俭学机会。

(二)精准对接贫困家庭脱贫需要和贫困地区发展需求开展招生扶贫

8.积极争取国家部委所属高校和外省省属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的专项招生计划。

省属高校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革命老区专项招生计划、地方高校农村生源专项招生计划精准到县,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贫困家庭子女。

9.实施省内高职(专科)院校在贫困县单独测试和中职应届毕业生推荐直升招生计划。

扩大高职自主招生院校范围,确保自主招生院校50%的自主招生计划面向省内58个贫困县(市、区)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市、区)实施分县定向单独测试招生,对于贫困家庭的子女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实施中职应届毕业生推荐直升招生计划时,将高职院校不低于30%的年度招生计划用于推荐直升招生并向贫困家庭子女倾斜。

10.积极支持省属医学院校加大定向培养农村全科医生的力度,每年面向贫困县安排300名招生计划,专门用于贫困地区乡村全科医生定向培养,相关专业招生计划向贫困家庭子女倾斜。

依托兰州大学、省中医药大学实施好每年450名的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项目。

依托省内外医学院校,每年安排700名计划,组织58个贫困县(市、区)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市、区)的乡村医生接受全科医生培训。

(三)强化对贫困地区教师队伍培养培训的政策支持

11.落实国家《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有关要求,对58个贫困县(市、区)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市、区)的乡村学校教师在职称评聘、培训进修、评优提职等方面进行倾斜。

鼓励退休教师到贫困地区乡村幼儿园、中小学开展支教。

逐年解决贫困地区农村幼儿园教师编制问题,防止新的代课教师群体出现。

12.通过定向培养、精准招录、在职培训、专题研修、对口支援、实习支教等,每年为藏区培养、培训和补充中小学和幼儿园双语教师。

每年选派400名省内高校优秀大学生以“顶岗实习”形式赴藏区开展为期半年的双语教学支教活动。

13.向58个贫困县(市、区)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市、区)乡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发放生活补助。

14.按照省、市、县3∶3∶3的原则,为贫困地区农村幼儿园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1名保育员。

探索中高职一体化的学前教育师资培养模式,逐步形成以本专科为主、中高职为辅、各学历层次相衔接的学前教育师资培养体系。

省内中高职院校和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瞄准贫困地区农村幼儿园教师短缺现状,定向培养农村幼儿园教师。

15.“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每年培训贫困地区600名幼儿园园长和3000名教师。

每年组织500名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到贫困地区小学附设幼儿园及教学点巡回支教。

加大对革命老区、藏区中小学教师培训的倾斜支持力度。

16.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保证城乡教师、校长合理流动。

每年选派200名城市中小学校长,到贫困地区农村学校开展不少于1学期的挂职。

每年选派1400名城市优秀教师,到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农村学校,开展不少于1年的支教。

17.加大贫困地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力度。

中职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省级培训项目向贫困地区职业学校倾斜,每年安排100名涉农专业教师参加国家级和省级培训。

每年选派100名省属学校教师到贫困地区职业学校挂职,100名贫困地区职业学校教师到省属学校挂职;每年对100名贫困地区职业学校校长、300名贫困地区职业学校专职教师开展专项培训,使有实践经验的专兼职教师占专业教师比例的60%以上。

(四)着力推动贫困地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与劳动力转移

18.开工建设兰州新区职教园区。

进一步加快进度,建成一批社会有需求、办学有质量、就业有保障的特色专业,建设面向全省特别是贫困地区学生的公共实训基地,最大范围吸纳贫困家庭学生接受职业教育,加快贫困地区技术技能人才培训和劳动力转移。

19.围绕六盘山片区、秦巴山片区、藏区“三大片区”,以市(州)为单位,建设一批区域性的、大型开放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满足贫困地区技术技能型人才需求,提高脱贫致富能力。

20.按照“一县一业”、“一村一品”产业培育要求,在贫困地区县级职教中心开办涉农专业教学点,全省形成以8所“农”字头职业院校为龙头、80所县级职教中心涉农专业教学点为补充的新型职业农民技能培训网络,每年开展城乡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培训和劳务品

牌培训20万人(次)以上,实现“输出一人、脱贫一户”。

21.以5所“农”字头中等职业学校和3所农林类高等职业院校、30个涉农专业点为主体,构建覆盖全省、服务完善的现代职业农民教育网络。

依托农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组建现代农业职教集团,完善中高职贯通培养方案,培养多层次农业技术人才,参与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

创建10个左右的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县(市、区)。

22.整合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加大对甘南州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的支持力度,确保2017年9月建成并投入使用。

23.从2015年起,每年组织6万名以上贫困家庭的“两后生”接受免费职业教育,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20万名以上青壮年劳动力接受职业技能培训。

三、责任分工

(一)省教育厅根据贫困地区教育发展情况和贫困家庭子女受教育情况,负责制定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等方面精准扶贫工作方案,科学制定扶持和资助政策,统筹各方教育资源,着力改善办学条件,努力提升办学质量。

省发改委将贫困地区农村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发展纳入全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积极争取中央支持贫困地区教育发展的各类政策和资金支持。

省财政厅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协调落实中央支持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统筹相关财政资金,努力加大财政投入。

省编办、省人社厅负责贫困地区农村幼儿园、中小学师资配备工作,力争将“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优秀师资补充到农村幼儿园和中小学,落实好教师职称晋升和待遇保障政策。

(二)各市(州)有关部门要按照“省负总责、市级推进、县抓落实、扶持到校、资助到生”的教育扶贫工作要求,切实把精准教育扶贫纳入市(州)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建立任务台账,细化工作职责,挂图精准作业,根据各级各类教育特点,规划、落实好项目、资金,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三)各贫困县(市、区)有关部门负责各类教育扶贫项目的实施。

坚持“节俭、安全、实用、够用”的原则,详细清查办学条件现状,核实办学条件缺口,一一列出清单。

按照项目规划和政策要求,落实各类教育扶贫项目建设资金使用主体责任,确保各类教育扶贫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把好项目建设质量和项目资金使用关,避免重复建设、超标准建设。

四、完成时限

学前教育:

2015年至2016年,实现58个贫困县(市、区)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市、区)学前教育覆盖1000人以上的行政村;2017年,实现革命老区和藏区农村幼儿园全覆盖,幼儿保教人员满足基本需求;到2020年,实现贫困地区贫困村幼儿园全覆盖,保教设备、师资配

备到位,幼儿园保教活动正常开展。

义务教育:

到2017年,58个贫困县(市、区)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市、区)贫困乡村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革命老区、藏区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到2020年,58个贫困县(市、区)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生活设施设备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任务全面完成,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目标。

职业教育:

到2017年,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职、高职(专科)教育全部免费,接受免费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子女规模达到12.6万。

到2020年,58个贫困县(市、区)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市、区)55%的贫困家庭适龄学生都能进入职业院校学习,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职业院校(职教中心)职业技能培训能力适应贫困地区技能型人才培训需求。

五、检查验收

(一)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省、市(州)定期检查各贫困县(市、区)各类教育项目实施情况。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部门每半年对各市(州)、贫困县(市、区)教育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是资金使用、项目进展、工程质量等情况。

(二)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县级政府对教育奖补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专项资金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

重点强化预算管理、审计监督,对弄虚作假、套取骗取或违规使用奖补资金的,一经查实,追回资金,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追究与处理。

(三)建立信息公开制度。

各级政府按照财政预算公开的总体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县级教育部门通过当地媒体、部门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示教育发展年度资金安排、工作进展等情况。

(四)建立绩效评价制度。

聘请具备资质的第三方组织对项目开工完工率、项目管理水平、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支出情况、财务管理状况、资源配置与使用效率等进行绩效评价,及时客观反映贫困状况、变化趋势和教育扶贫工作成效。

【篇二:

国务院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

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

2013?

25号,以下简称25号文件)关于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对贫困户和贫困村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引导各类扶贫资源优化配置,实现扶贫到村到户,逐步构建精准扶贫工作长效机制,为科学扶贫奠定坚实基础。

精准识别是指通过申请评议、公示公告、抽检核查、信息录入等步骤,将贫困户和贫困村有效识别出来,并建档立卡。

精准帮扶是指对识别出来的贫困户和贫困村,深入分析致贫原因,落实帮扶责任人,逐村逐户制定帮扶计划,集中力量予以扶持。

精准管理是指对扶贫对象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测,

建立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实时反映帮扶情况,实现扶贫对象的有进有出,动态管理,为扶贫开发工作提供决策支持。

精准考核是指对贫困户和贫困村识别、帮扶、管理的成效,以及对贫困县开展扶贫工作情况的量化考核,奖优罚劣,保证各项扶贫政策落到实处。

二、重点工作

(一)建档立卡与信息化建设

(1)建档立卡。

国务院扶贫办制定《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明确贫困户、贫困村识别标准、方法和程序,负责省级相关人员培训、督促检查、考核评估等工作;各省(区、市)根据国家统计局确定的分省(区、市)和分片区贫困人口规模,按照《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中确定的贫困人口、贫困村规模分解和控制办法,负责将贫困人口、贫困村规模逐级向下分解到村到户,并负责市县两级相关人员培训、专项督查等工作;县负责贫困户、贫困村确定,并组织乡(镇)村两级做好建档立卡工作。

2014年10月底前完成建档立卡工作,相关数据录入电脑,联网运行,并实现动态管理,每年更新。

(2)信息化建设。

国务院扶贫办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国扶贫开发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建设方案,制订标准规范,整合

办内原有信息系统,建设统一的应用软件系统。

各省(区、市)、市(区)、县(区)负责设备购置、人员配备、数据采集和更新等工作。

通过信息化建设,引导各项资源向贫困户和贫困村精准配置,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

此项工作2014年12月底前完成,以后逐步升级完善。

(二)建立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制度

(3)各省(区、市)普遍建立干部驻村工作制度,做到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帮扶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并建立驻村帮扶工作队、贫困户帮扶责任人数据库。

此项工作由各省(区、市)负责,2014年6月底前派驻到位。

(4)做好干部选派工作。

各省(区、市)要充分动员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企事业单位参与驻村帮扶工作,选派有较高政治素质、能力较强、特别是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干部,参加驻村帮扶工作,并明确职责分工、帮扶项目、考核办法和问责制度等。

(5)落实帮扶责任。

驻村工作队负责协助村两委摸清贫困底数,分析致贫原因,制定帮扶计划,协调帮扶资源,统筹安排使用帮扶资金,监督帮扶项目实施,帮助贫困户、贫困村脱贫致富,不脱贫、不脱钩;协助基层组织贯彻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积极参与各项扶贫开发工作。

(6)建立健全帮扶制度。

各省(区、市)建立健全驻村干部的选拔、培训、管理、考核、激励、保障等制度,充分调动驻村干部的积极性,对工作成效显著的要提拔重用,对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要实行退出和问责。

加强驻村工作队的规范管理,实现驻村干部帮扶长期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培育扶贫开发品牌项目

各省(区、市)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完善政策措施,因地制宜大力培育行得通、能管用的扶贫品牌。

(7)雨露计划。

各省(区、市)扶贫和财政部门会同教育、人社等部门,完善雨露计划实施政策和规划,对参加中高职教育或两年及以上职业技能培训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家庭发放生活补助,提供扶贫贴息贷款支持,提升贫困户新成长劳动力就业技能和创业能力,稳就业、拔穷根,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继续做好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农村适用技能培训和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

(8)扶贫小额信贷。

各省(区、市)扶贫、财政和金融部门负责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对没有外出就业、有一定技能又有创业意愿的贫困户发放小额信贷贴息贷款,支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帮助“换穷业”。

提高瞄准性,加强监管,真正惠及贫困户。

(9)易地扶贫搬迁。

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局)与扶贫部门共同负责制定规划和计划,对不具备生存发展条件、就地脱贫成本高、难度大的贫困户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结合新型城镇化中解决“三个1亿人”问题,使这部分贫困群众彻底“挪穷窝”。

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要充分尊重搬迁户的意愿,并着力解决好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社会融入等问题。

(四)提高扶贫工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10)各省(区、市)扶贫部门要将扶贫措施与扶贫开发建档立卡紧密衔接,提高扶贫工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培育扶贫开发品牌项目的同时,继续做好整村推进、互助资金、产业扶贫、科技扶贫等专项扶贫工作。

(11)各行业部门,要重点围绕落实25号文件,组织实施好村级道路畅通、饮水安全、农村电力保障、危房改造、特色产业增收、乡村旅游扶贫、教育、卫生和计划生育、文化建设、贫困村信息化“十项重点工作”。

各行业部门按照25号文件要求,制定相关办法并组织实施。

(五)提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精准性、有效性

(12)搭建社会扶贫信息服务平台。

国务院扶贫办统筹

【篇三:

关于全面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全面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要求,结合“三严三实”等专题教育活动,改善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力更生、开发扶贫”的方针,坚持“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格局,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新扶贫开发思路,以实现共同富裕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为工作对象,以增加贫困农户的收入和改善贫困村发展环境为目的,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实施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责任制,着力改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改善发展环境,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

二、工作原则

为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注重把握“五个结合”和“四个统一”的原则:

即帮扶规划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相结合,短期扶持与稳定脱贫相结合,开发扶贫与保障扶贫相结合,扶持发展与提高素质相结合,政府引导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统一领导、统一思想、统一部署、统一行动。

全镇干部要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计划,按照统一步骤,统一帮扶行动,完成规定动作,确保精准扶贫工作协调有序开展。

三、目标任务

2014年底我镇按国家标准精准识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651户1656人,其中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432户,1291人;无劳动能力219户365人。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部署,

从2015年起实施精准扶贫,用2年时间,对上述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规划到户、措施到户、责任到人”精准帮扶。

采取“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等精准扶贫措施,为我镇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打下坚实基础。

到2016年稳定实现贫困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

通过精准扶贫帮扶到户的实施,使被帮扶的贫困户有自我发展和稳定收入的主业,并实现稳定脱贫;在全镇达到“七个确保”目标:

一确保贫困户家庭危房完成改造;二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家庭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三确保贫困户家庭能参与当地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四确保贫困户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不辍学;五确保考上大中专院校的贫困家庭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六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劳动力能参加免费职业技术培训;七确保每一贫困户学会一至二门种养技术或者手工加工技术,提高种养劳动技能。

四、工作内容

(一)精准识别

1、扎实做好建档立卡

(1)核准底数,精准识别。

按照国家制定的统一的扶贫对象识别办法,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根据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科学划分“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纯低保户、五保户”四种贫困户类型。

完善规模控制、精准识别、动态管理机制,采取按收入倒排、公示公告的方式,逐村逐户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和精确复核,以收入为依据,设置排除指标,对2014年建档扶贫对象进行再次摸底识别,并纳入扶贫信息网络管理系统。

严格审核各村上报的帮扶贫困户名单,确保建档立卡户是真贫困,确保做到扶真贫。

(2)完善系统,建档立卡。

按照国家统一的贫困识别标准,完善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资料,建立互联互通扶贫信息系统平台,做到“一户一网页、一户一对策、一户一帮扶、一年一结果、一年一核查”,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3)动态监测,分级管理。

按照脱贫出、返贫进的原则,以年度为节点,以脱贫目标为依据,逐村逐户建立贫困帮扶档案,及时进行数据更新,做到有进有出、逐年更新、分级管理、动态监测。

2、建立帮扶制度。

对家庭没有劳动能力的农村生活困难户,给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扶持,根据有关政策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对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低收入户,要明确具体的到户帮扶措施和年度目标,采取各种扶贫开发方式和方法,扎实开展针对性的帮扶。

3、建立帮扶台账。

各村(处)要建立本村(处)的结对帮扶台账,帮扶台帐要有帮扶责任人、帮扶措施、年度目标、帮扶投入、实施过程、实施结果和扶贫对象户收入变动等内容和指标。

(二)精准施策

1、精心组织实施产业扶贫。

(1)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

镇民政所和农办要指导各村(处)参照《芦溪县产业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和要求,坚持宜农则农、宜游则游、宜商则商,大力发展果业、油茶、苗木、茶叶、黑山羊等特色优势产业和养殖业,培育主导产品,提高特色产业开发效益。

(2)促进扶持政策落实到户。

对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扶贫对象,申报实施产业扶贫项目的农业产业化组织要因地制宜,因户施策,采取以奖代补、提供种苗,以及提供信息、

技术、服务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引导和帮助贫困户发展产业。

同时,县下达的产业扶贫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贫困户能直接参与、直接受益、稳定增收的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服务项目和其他产业项目,加大对贫困村产业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发挥产业基地对贫困户的辐射带动作用。

(3)探索建立产业发展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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