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透室各种规章制度1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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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透室各种规章制度11

一、各种规章制度:

血液净化室工作制度

1)工作者必须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进入透析室须更换工作衣、工作鞋、戴口罩、帽子,操作时注意无菌操作.

2)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脱岗,不得在透析室内谈笑、会客及做其他私事,去其他科会诊时,说明去向。

3)热情接待病人耐心细致地做好病人思想工作,解除紧张心理,不厌其烦地指导病人及家属做好饮食管理。

4)医师要严格掌握血液透析治疗的适应症、禁忌症,积极收治病人,组织血液透析治疗的实施和危重病人的抢救。

5)医师在透析前后要认真检查病人并做好医疗文书的书写。

6)严格查对制度,护士执行医嘱要三查七对,完成当日工作须认真复查,并做好次日的工作准备,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7)工作人员须有高度责任心,严密观察病情及仪器监护系统,及时处理并发症,并做好记录。

8)科室药品由专人负责保管,急救药品定期检查,以备应急。

9)每班治疗结束进行机器消毒,每个床单元换两条蓝色床单。

10)换班时做好危重病人的交接班工作,并做好记录、签名。

血液净化室医疗制度

1)对首次透析的患者做好知情同意书的填写并签字。

2)正确执行医嘱和各项诊疗工作,了解患者的病情、饮食、心理等情况,对患者进行相关指导,透析病历按规范书写。

3)提前到岗,做好病人治疗前的透析时间、透析超滤、干体重、钠盐及钾的设置及复查项目等上机前的设定并填写。

4)接待患者态度和蔼,并做好讲解、解释工作,巡视中听取患者主诉,对患者认真负责,做到不离岗,随叫随到,对危重患者做好抢救准备。

5)监督患者按时服药,定期复查相关项目,做好出院病人随访并记录.

6)积极参加业务学习,认真学习新技术,不断丰富血液净化方面的理论及实践知识,为患者接受高品质的透析创造良好的条件。

 

血液净化室准入制度和技能标准

1)卫生部规定血液透析室应在二级以上医院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才能设置。

2)血液透析室应具备透析治疗区、水处理间、治疗准备室、接诊区、医务人员办公室等基本功能区。

3)血液透析室应具备质量合格的透析机、水处理装置、双路供电系统、抢救设备等.

4)血透室从业医师、护士、应接受不少于3个月以上血液透析专业培训,卫生员需经医院有关部门的岗前培训。

5)血透室护士应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熟练掌握血液透析机操作并且有娴熟的血管穿刺技术,定期巡视病人及机器运转。

6)血液透析室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透析液及透析用水质量检测制度、相关技术操作规范、设备运行记录及检修制度、垃圾处理制度及紧急意外情况处理预案等制度、规范。

 

血液净化室护理制度

1)在护士长领导下做好各项工作。

2)认真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无菌操作,严防交叉感染.

3)正确执行医嘱,制定相关的护理计划,协助医生做各项诊疗工作。

4)透析过程中经常巡视患者,密切观察患者病情,有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做好护理记录。

5)了解患者病情、饮食、心理等情况,为患者进行相关指导,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做好透析患者的饮食管理和生活指导。

6)保持透析室环境的整洁、舒适、安静及空气清新。

7)做好消毒隔离及物品的管理。

8)积极参加业务学习,认真学习新技术,不断丰富血液透析方面的理论及实践知识,为患者接受高品质的透析创造良好的条件。

 

血透净化室患者接诊制度

1)以“患者至上”为宗旨,热忱为患者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2)建立规范合理的透析接诊流程。

3)实行患者实名制管理,包括有效证件号码、联系电话、住址、工作单位等。

4)初诊血液透析患者要认真询问病史,进行乙肝、丙肝及艾滋病感染的相关检查。

5)对于发烧的血液透析患者,一定要首先排除传染性疾病,进行密切观察,必要时隔离透析,并上报医院有关部门.

6)常规进行血液透析的病人应该每半年进行一次有关乙肝、丙肝病毒及艾滋病等感染的检查。

7)详细询问病史、查体,根据病情做出详细的透析计划。

8)建立完整的病历记录,透析病历包括首次病历、透析记录、化验记录、用药记录等。

9)严格医疗文书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10)建立良好的医患沟通渠道,对于与血液透析相关的有创操作,按照规定对患者履行告知手续,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11)按照卫生部的相关要求,完成血液净化病例信息登记工作并进行网络直报。

门诊病人:

每次透析前于门诊交费。

住院病人:

办理入院时于住院收费室交费。

病人可预交费,已预交费用患者于每次透析后加以增减,因故(如转院、死亡等)不能继续透析者退还未透析部分费用。

血透患者登记及病历管理制度

1)科室配备电脑及上网条件,在完成每例血液透析治疗后3日内,登录“全国血液净化病例信息登记系统”按要求进行病例信息报送,如实登记患者姓名、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

2)保证血透病历的完整性,1份完整的血透病历包括首次透析病程记录、血液净化记录单、病程记录、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化验记录单、谈话签字单。

3)血透医生接诊新病人后必须认真询问病史、仔细体格检查,血透前必须签署血液透析治疗知情同意书,8小时内必须书写首次透析病程记录,以后根据病人的病情变化、实验室和影像学检查结果书写病程记录,至少每月1次,保留黏贴门诊血透病人的各种化验检查单,长期医嘱要体现出治疗方案,如透析处方、病人的饮食、长期用药,治疗方案有更改时要随时记录。

4)血透护士必须按要求认真完整填写血液净化记录单.透析时生命体征变化、各项透析参数、不良反应、透析时用药情况等.

5)长期血透病人的病历资料定期整理归档,临时血透病人终止透析及时将病历归档。

病历资料存放在血透室资料间,血透病历保存30年.

6)质控小组每月对血透病人登记情况、血透病历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检查,并进行相应整改。

血液净化室晨交班制度

1)所有医、护、技人员必须按时参加晨交班,包括轮实习医生、护士.

2)护士交班内容包括前一天透析病人数、透析过程中病情变化及处理;透析过程中出现的血肿、凝血、血流欠佳的原因、处理方法及效果等;特殊情况的观察及处理如新瘘使用、溶栓治疗等。

3)医生交班重点包括危重症患者病情变化原因、处理方法及效果;实施其它各种血液净化方式患者的病情及效果(CRRT、血液灌流);前一天新建立的血管通路情况。

4)技师交班包括前一天机器运转情况、机器出现故障的原因及处理情况;每周对机器除钙、消毒情况做一次交班;每月对透析液的质控情况进行一次交班;每月进行一次细菌培养结果的交班。

5)交接班过程中应保持肃静,不允许交头接耳,认真听取值班人员的交班。

6)交班工作由住院总医师主持。

血液净化室医师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1)值班实行24小时在岗的三级医师负责制,住院、担任第一线的具体工作,主治医师担任二线、副主任以上医师任三线全面负责指导一、二线医师工作。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

2)值班医师应在下班前接受各经治医师交办的各项医疗工作,交接班后必须巡视透析患者,重点患者要进行床前交班.

3)各经治医师在下班前将重点患者的情况和处理事项记入病程记录.值班医师应认真阅读病情记录,认真检查病人,全面了解病情.

4)值班医师负责病房和急诊的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

处理后要及时记录病程。

对新加入的透析患者及时检查,书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5)对新透析患者进行登记,安排当日新透析患者当周的透析时间及治疗方式。

6)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应及时依次向主治、主任值班医师请示、汇报;并将上级医师的诊治意见及时记入病程记录。

7)遇有医疗纠纷、突发事件、重大灾害事故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科主任、总值班汇报,以求得帮助。

8)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岗、离院.不得随便找人顶替,确有特殊情况时经科主任批准并交待工作后方可调换.值班医师若有事需暂时离开,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护士或其他工作人员召请时必须立即前往诊治,严禁不看病人下口头医嘱.

9)值班医师应书写交班报告,次日晨科室全体人员参加的交班会将24小时值班期间新、急、危重患者的治疗及病情变化情况做以汇报.

10)交接记录本应整洁、完好、书写工整,记录时间要连续,签名要清晰交接记录本使用完毕后,科室应妥善保管。

11)在当日患者下机后,及时将患者透析病历归位,准备好第二天患者的透析病例.

血液净化室病历讨论制度

1)为了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应及时进行病例讨论。

讨论可在本病区或本科室内进行,也可与有关科室联合举行。

2)讨论会应由科主任主持,先由住院医师报告病史,介绍病情和各种检查结果及诊治经过、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讨论目的和要求。

主持人应动员与会者充分发表意见,各抒己见,结束时主持人应作总结性发言。

3)病例讨论应指定专人记录,将发言人讲话内容及主持人总结意见详细记录,整理清楚,经记录者及主持人签名后附在病史中归病案室保存。

疑难病例、死亡病例讨论记录在专用记录簿上,由科室妥善保管备查.

4)病人家属或病人单位领导不得参加病例讨论会,若家属或委托人要求了解讨论结果,应由病区或科内指定专人给予解答,解答内容应记录在病史内(包括家属或委托人姓名),其他参加人员不得私自回答。

5)疑难病例讨论会:

凡遇一般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旱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并做好记录备查。

重大疑难病例可通过院内外大会诊形式进行,讨论前应做好充分准备,床位负责医师应将有关资料(如病史、各种化验单、检查单、X光片、病理报告等)加以整理,提出讨论目的、要求和初步诊断、治疗意见,事前应先分布或印发病情摘要,提供参加讨论人员准备.

6)死亡病例讨论会:

凡死亡病例,病区一般应在死后一周内召开讨论会,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后进行,但一般不迟于两周.由科主任主持,医护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讨论,总结经验,必要时,请医务处派人参加,讨论情况记入病史,对有纠纷的病亡病例,必须及时向医务处报告.

7)临床病理讨论会:

对疑难或临床诊断与病例诊断不符的病例可进行临床病理讨论会,讨论前预先做好准备,整理好临床资料,事先印发给有关人员。

讨论会由科主任、医务处或院领导主持,有关临床科室与病理科联合举行,讨论记录由所在科会同病理科记录整理,并由所在科保存。

血液净化室请示报告制度

凡遇以下情况,必须及时向科主任请示汇报

1)大批抢救、急诊、重危透析需组织全科力量抢救时。

2)重危疑难抢救,在透析中有可能发生意外者.

3)发生严重差错事故时。

4)损坏和丢失贵重器材和药品时。

5)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以及自杀迹象病员时。

6)首次开展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器材首次临床应用时。

7)增减、修改科室规章制度、操作常规时.

8)增减、修改收费标准、收费项目时以及新改革措施出台时。

9)外出进修、接受来科进修人员等。

10)重大经济开支要报批时.

11)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等.

12)科主根据有关规定向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血液净化室医疗管理规范

1)医疗范围

治疗急、慢性肾功能衰竭,急性肺水肿,急性药物、毒物中毒,酒精中毒,多脏器功能障碍如重症坏死性胰腺炎、挤压综合征、炎症反应综合症、脓毒血症、ARDS、急慢性肝衰等。

2)医疗方式

血液透析、血液透析滤过、血液灌流、单纯超滤、连续性肾替代治疗等血液净化疗法。

这些方式的定义、适应症、禁忌症等如下:

3)血液透析

一、定义:

血液透析采用弥散、超滤和对流原理清除血液中有害物质和过多水分,是最常用的肾脏替代治疗方法之一,也可用于治疗药物或毒物中毒等.

二、适应证

1、终末期肾病

透析指征:

非糖尿病肾病eGFR<10ml/min/1.73m2;糖尿病肾病eGFR<15ml/min/1.73m2。

当有下列情况时,可酌情提前开始透析治疗:

严重并发症,经药物治疗等不能有效控制者,如容量过多包括急性心力衰竭、顽固性高血压;高钾血症;代谢性酸中毒;高磷血症;贫血;体重明显下降和营养状态恶化,尤其是伴有恶心、呕吐等。

2、急性肾功衰竭透析指证:

(1)急性肺水肿

(2)高钾血症,即血钾>6.5mmol/L

(3)高分解代谢型,即每日尿素氮上升≥14。

3mmol/L,肌肝上升≥177umol/L,血钾上升1-2mmol/L,HCO3-下降≥2mmol/L

(4)如非高分解代谢型,但有少尿、或无尿2天以上,血肌肝≥442mmol/L,血尿素氮≥21。

4mmol/L,二氧化碳结合率≤13mmol/L

(5)尿毒病症状明显,恶心、呕吐、意识障碍.

(6)误型输血者。

3、药物或毒物中毒。

4、严重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紊乱.

5、其它:

如严重高热、低体温等

三、禁忌症

无绝对禁忌症,但下列情况应慎用:

1、颅内出血或颅内压增高.

2、药物难以纠正的严重休克.

3、严重心肌病变并有难治性心力衰竭.

4、活动性出血。

5、精神障碍不能配合血液透析治疗。

四、透析处方确定及调整

(一)首次透析患者(诱导透析期)

1、透析前应有肝炎病毒、HIV和梅毒血清学指标,以决定透析治疗分区及血透机安排。

2、确定每次透析治疗时间建议首次透析时间不超过2~3小时,以后

每次逐渐延长透析时间,直至达到设定的透析时间(每周2次透析者4.0~4.5小时/次,每周3次者4.0小时/次;每周总治疗时间不低于9小时)。

3、确定血流量首次透析血流速度宜适当减慢,可设定为150~200ml/min。

以后根据患者情况逐渐调高血流速度.

4、选择合适膜面积透析器(首次透析应选择相对小面积透析器),以减少透析失衡综合症发生。

5、透析液流速可设定为500ml/min.通常不需调整,如首次透析中发

生严重透析失衡表现,可调低透析液流速。

6、透析液温度常设定为36.5℃左右。

7、确定透析超滤总量和速度根据患者容量状态及心肺功能、残肾功能等情况设定透析超滤量和超滤速度。

建议每次透析超滤总量不超过体重的5%.存在严重水肿、急性肺水肿等情况时,超滤速度和总量可适当提高。

在1~3个月内逐步使患者透后体重达到理想的“干体重”.

8、透析频率诱导透析期内为避免透析失衡综合症,建议适当调高患者每周透析频率。

根据患者透前残肾功能,可采取开始透析的第一周透析3~5次,以后根据治疗反应及残肾功能、机体容量状态等,逐步过渡到每周2~3次透析。

(二)维持透析期

维持透析患者每次透析前均应进行症状和体征评估,观察有无出血,测量体重,评估血管通路,并定期进行血生化检查及透析充分性评估,以调整透析处方。

1。

超滤量及超滤速度设定

(1)干体重的设定干体重是指透析后患者体内过多的液体全部或绝大部分被清除时的体重.由于患者营养状态等的变化会影响体重,故建议每2周评估一次干体重.

(2)每次透析前根据患者既往透析过程中血压和透析前血压情况、机体容量状况以及透前实际体重,计算需要超滤量。

建议每次透析超滤总量不超过体重的5%.存在严重水肿、急性肺水肿等情况时,超滤速度和总量可适当提高。

(3)根据透析总超滤量及预计治疗时间,设定超滤速度。

同时在治疗中应密切监测血压变化,避免透析中低血压等并发症发生.

2.透析治疗时间依据透析治疗频率,设定透析治疗时间。

建议每周2

次透析者为5。

0~5.5小时/次,每周3次者为4。

0~4。

5小时/次,每周透析时间至少10小时以上。

3.透析治疗频率一般建议每周3次透析;对于残肾功能较好(Kru

2ml/min/1.73m2以上)、尿量200ml/d以上且透析间期体重增长不超过3%~5%、心功能较好者,可予每周2次透析,但不作为常规透析方案。

4。

血流速度每次透析时,先予150ml/min血流速度治疗15min左右,

如无不适反应,调高血流速度至200~400ml/min。

要求每次透析时血流速度最低200~250ml/min。

但存在严重心律失常患者,可酌情减慢血流速度,并密切监测患者治疗中心律变化。

血液净化室管理制度

1)血液透析室建立并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透析液及透析用水质量检测制度、相关诊疗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设备运行记录与检修制度等制度.

2)血液透析室保持空气清新,光线充足,环境安静,符合医院感染控制的要求.

(1)清洁区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中规定III类环境的要求;

(2)清洁区每日进行有效的空气消毒;

(3)每次透析结束更换床单、被罩、枕套,对透析间内所有的物品表面及地面进行消毒擦拭。

3)血液透析室建立医院感染控制监测制度,包括环境卫生学监测和感染病例监测,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如存在严重隐患,应当立即停止收治患者,并将在院患者转出。

4)血液透析室设立隔离治疗间或隔离区域,配备专门的透析操作用品车,对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患者进行隔离透析,工作人员相对固定。

5)医护人员和患者更衣区分开设置,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医护人员通道和患者通道。

医护人员进入工作区应当穿工作服、换工作鞋,对患者进行治疗或者护理操作时应当遵循医疗护理常规和诊疗规范。

6)根据设备的要求定期对水处理系统进行冲洗、消毒,定期进行水质检测,确保符合质量要求。

每次消毒和冲洗后测定管路中消毒液残留量,确定在安全范围。

7)血液透析室建立透析液和透析用水质量监测制度。

(1)透析用水每月进行1次细菌培养,采样部位为反渗水输水管路的末端,细菌数不能超出200cfu/ml;

(2)透析液每月进行1次细菌培养,在透析液进入透析器的位置收集标本,细菌数不能超过200cfu/ml;

(3)透析液、透析用水每三个月进行1次内毒素检测,留取标本方法同细菌培养,内毒素不能超过2EU/ml;

(4)每月对透析液溶质浓度进行检测,结果应当符合规定的浓度范围内;

(5)透析用水的化学污染物情况每年测定一次,软水硬度及游离氯检测每周进行1次,结果应当符合规定。

8)透析管路预冲后必须4小时内使用,否则要重新预冲,隔日使用需要重新消毒.肝素盐水、促红细胞生成素等药物现用现配。

9)血液透析室建立规范合理的透析诊疗流程,制定严格的接诊制度,实行患者实名制管理.

10)血液透析室为透析设备建立档案,对透析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证透析机及其他相关设备正常运行。

11)血液透析室使用的医疗设备、医疗耗材、医疗用品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使用和管理。

12)血液透析室建立良好的医患沟通渠道,按照规定对患者履行告知手续,维护患者权益。

13)血液透析室建立血液透析患者登记及病历管理制度。

透析病历包括首次病历、透析记录、化验记录、用药记录等.

14)血液透析室的医疗废弃物管理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和处理。

血液净化病例信息管理制度

1)血液透析室设置一台能够联入Internet的电脑.

2)血液透析室的信息管理工作由科主任负责。

3)工作人员应该遵守保密制度,严格保密患者隐私.

4)科主任或医师应及时将血液透析患者的基本信息按相关要求进行登记、网报。

5)重大卫生事件、应急事件以及纠纷等应及时向医务科/院总值班、分管院长及院长汇报。

6)各类传染病应按《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报防保科上报。

血透室库房管理制度

1)库房设在阴凉通风防潮的地方。

2)库房应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的三类环境。

3)库房物品要建账,做到登记账目及时,保证物品账目准确,账物相符,每周必须清点一次.

4)注意安全,库房内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用电器,保持通风、干燥、清洁,做到防火、防盗、防爆、防潮,严禁烟火。

5)库房内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6)库房内物品由护士长负责管理,做到按月有计划领取,控制支出,防止浪费,避免变质、过期。

7)各种物资未经批准不得外借,不准私用。

8)库房门要随时上锁,下班前注意检查。

血液净化室医务人员培训制度

为了保障血透患者的治疗质量和安全,进入血透室工作的医务人员需进行专业培训,具体措施如下:

1)血液透析从业医生、护士和技师需接受3~6个月的专业培训,理论和操作考核,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血液透析医师培训要求: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参与不少于30例肾脏疾病和50例尿毒症病例的临床管理,参与不少于20例的血液透析导管置管手术的助手工作,并经考核合格;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参加对血液透析患者的全过程管理,包括治疗前评价、诊断性检查结果解释、血液透析通路建立和并发症处理、血液透析方案的制定、血液透析操作与过程记录、透析急慢性并发症处理、重症透析患者的处理和透析质量的监控与评价。

血液透析护士培训要求:

在上级护师指导下,参与不少于100例次血透的管理,并经考核合格.其中内瘘穿刺不少于100例次,导管护理不少于50例次;在上级医师和护师指导下,参加对血液透析患者的全过程管理,包括治疗前评价、诊断性检查结果解释、血液透析通路并发症处理、血液透析方案的制定、血液透析操作与过程记录、透析急慢性并发症处理、重症透析患者的处理和透析质量的监控与评价。

2)每个月科室组织进行一次血液透析专业知识学习.

3)每3~4年一次轮换到上级医院或各种培训班学习

透析液和透析用水质量检测制度

1)做好水处理设备的维护与保养。

2)做好透析用水水质和透析液的监控:

(1)透析用水每月进行1次细菌培养,采样部位为反渗水输水管路的末端,细菌数不能超过200cfu/ml.

(2)透析液每月进行一次细菌培养,采样部位为透析液进入透析器的位置,细菌数不能超过200cfu/ml。

(3)每季度进行一次透析用水、透析液内毒素检测,采样部位同上,要求内毒素〈2EU/ml。

(4)定期进行透析液溶质浓度的检测,留取标本方法同细菌培养,结果应符合规定。

(5)透析用水的化学污染物情况至少每年测定一次,软水硬度及游离氯检测至少每周进行一次,透析用水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药业标准《血液透析和相关治疗用水》(YY0572—2005)的要求,并参与2008年AAMI标准.

血液净化水处理间制度

1)水处理间的布局及设施应符合卫生部《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版》的相关要求。

2)保持水处理机操作说明放在醒目位置,技师及应急状态下需要操作水处理机的工作人员均应熟练掌握该机器的操作,并严格按照操作说明进行操作。

3)保持地面清洁。

4)节约用水,每天透析机消毒结束后及时关闭水源。

5)注意安全,严禁外人进出水处理间,清洗结束后及时关闭水泵电源.

6)定期对水处理系统进行冲洗并登记.每周一、四清洗砂罐,每周二、五清洗碳罐,每周三、六清洗水软化罐。

7)脱钙、消毒程序按厂家要求进行。

8)水滤过芯更换根据洁净度及水表压力决定,一般半月一次。

9)每周检查并记录透析用水的电导度、硬度、氯含量,每月进行水处理系统各部位的细菌培养和内毒素检测,每年进行一次微量元素的检测,水质符合国家《血液透析和相关治疗用水(YY0572-2005)行业标准》。

血液净化室医院感染防控制度

1)血液透析室要加强医源性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建立并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科学设置工作流程,降低发生医院感染的风险。

2)血液透析室的建筑布局应当遵循环境卫生学和感染控制的原则,做到布局合理、分区分明、标识清楚,符合功能流程合理和洁污区域分开的基本要求。

3)血液透析室分为辅助区域和工作区域.辅助区域包括工作人员更衣室、办公室等.工作区域包括透析治疗区、治疗室、水处理间、候诊区、接诊区、储存室、污物处理区。

4)血液透析室的工作区域应达到以下要求:

1透析治疗区、治疗室等区域应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中规定Ⅲ类环境的要求。

2患者床单元每班结束更换床单、被套、枕套。

患者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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