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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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全市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X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就X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省、X市以及X市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牢固树立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以加强基层建设、基础工作、基本素质“三基”建设为核心工作主线,突出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坚持企业、政府和社会同发力,做严企业主体责任,做实政府监管执法,做细重点专项整治,做强安全科技创新,做牢基本面保障,为我市营造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

二、重点工作

(一)做实企业主体责任

1.严格责任落实和事故追究“两必须”。

一是必须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从业人员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和应急救援到位。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建立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制度,推动工伤保险投入事故预防。

二是必须严格企业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凡生产安全事故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要立案调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依法追究企业相关责任人员刑事责任。

2.以标准化统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持续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与“回头看”,建立企业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推动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标准化。

建立企业标准化创建激励机制,落实差异化监督检查,严格升降级管理。

X年,启动工贸行业新一轮标准化三年“全覆盖”达标,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企业达标率100%。

已通过安全质量环保体系认证的企业视作标准化达标。

3.强化技术手段支撑保障作用。

建立总工程师制度,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严格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查、实施和监督,严格主要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

鼓励企业购买安全技术服务提高管理,鼓励小微企业安全技术托管,鼓励培育“安全志愿者”开展企业互助互帮。

严肃查处安全服务中介机构违法挂靠、弄虚作假、垄断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4.逗硬安全失信惩戒“四个一律”。

强化安全生产社会信用评估体系建设。

对列入“黑名单”管理的企业,在投融资、保险税收、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土地出让等方面一律给予限制;对发生事故、受到行政处罚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一律上网公示;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一律实施职业禁入;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的中介机构一律实施行业禁入。

(二)做严政府监管执法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制度,坚持“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经信、公安、住建、教科、交运、农业、国土、水务、安监、市管、旅游、交警、消防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实施监管,承担直接监管责任。

建立部门安全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照单履职、失职照单问责。

建立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清单制度,推进综合监管规范化建设。

2.填平补齐安全生产监管“空白”。

出台《中共X市委X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构建严密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厘清工贸、商贸、电力、铁路、主城区交通等部门监管职责,填平补齐屋业管理、家庭装修、农村建房等监管空白,落实市属企业、重大建设项目属地监管职责。

3.构建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

坚持企业、政府共同发力,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机制。

严格企业“日周月季”隐患排查的硬要求,严格企业重大隐患整治“五到位”的硬标准,着力构建企业双重预防性机制。

加强行业区域特别是城市综合体安全风险排查、辨识、评估,严格分类分级管理,着力强化双重预防的政府监管体系。

鼓励政府购买安全技术服务治理重大隐患。

4.严格“三标三色”和网格化管理。

严格立标、对标、达标“三标”要求,严格红橙黄“三色”管理,确保双重预防体系落地生根,坚决防止风险隐患“小变大、大变炸”。

将安全生产纳入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强化基层网格员巡查、宣传、劝导、报告和跟踪职能,将风险隐患管控延伸到基层微细胞。

5.实施严格的安全检查执法。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制定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全面推行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步曲”工作规范,日常安全检查执法要做到见问题清单、见处罚指令、见责任人签字、见整改结果、见复查验收。

实行派驻执法、异地执法、联合执法和行刑衔接,采取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以及查封、扣押、取缔等措施,建立有奖举报制度,依法打击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行为。

落实“双随机”检查执法。

6.建立安全监管执法效能稽查制度。

制定实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稽查制度,定期开展执法数量和质量检查评估,对不执法、少执法和乱执法的单位实施通报约谈、责任倒查。

实施领导干部干预安全监管执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净化安全执法环境。

7.提升安全监察监管执法能力。

加快基层安监能力建设,按标准配齐配全执法装备、执法车辆。

鼓励安全监管人员参加安全监管相关教育培训。

建立安全监管容错纠错制度,鼓励安监人员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科技创新。

(三)做细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1.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

巩固煤矿全面安全体检成果,通过“回头查、回头看”全覆盖强力促进隐患整改到位,并督促煤矿按自检内容规范开展隐患排查,落实分类监管措施;继续推进开展煤矿瓦斯和水患专项治理,促进煤矿加强对顶板、机动事故防范,规范和强化对煤矿建设项目的现场安全监管;开展打击“六假六超”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和查处超层越界、超能力生产、超强度作业、超定员生产,以停产整改为名、以技改为名、以撤除设备为名违法违规生产,明停暗开、昼停夜开、私开密闭或擅自布置采掘工作面以及利用暗密闭、瓦斯监控系统造假逃避监管等非法违法行为。

坚决停产整顿安全条件达不到要求的煤矿。

2.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

强化源头管理,加强国土、安监、环保、电力等相关部门及乡镇政府联动,严厉打击非法开采、无序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矿山,杜绝非法生产。

组织开展露天矿山采场和排土场边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分层分台阶开采情况、边坡监测监控措施落实情况、高陡边坡和危险级排土场治理情况等,严防边坡坍塌事故。

3.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

继续加强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及剧毒品、易爆品、易制毒品企业的安全监管,严把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运输、使用许可准入关。

加强城市燃气、石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输送管网的检查维护,严厉查处冒险蛮干施工、占压建设等危及管网的行为。

督促企业加强雷电等极端天气下安全保障措施,强化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防止民爆物品丢失和被盗,严查非法违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4.开展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

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三化六体系”,发挥交管站、派出所和劝导站“三支队伍”作用,加强巡逻管控、电子监控、稽查布控,筑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

把客运始终作为重特大事故防控的重点,切实加强客运企业风险管理,强化GPS动态监控,确保GPS安装率、上线率、违法查处率和出警率100%;严格个体客运和地方客运监管;开展“安全带·生命带”行动;推动“分心驾驶”视频监控。

制定货运企业安全准入标准,探索集中办公、第三方托管和联合体“打包”监管。

强化包车客运、下线客车、租赁客车和农村七座以上面包车安全管理,严格危化品运输车全过程动态监管。

持续开展“两化一整治”和摩托车专项治理。

强化社会驾驶员属地化管理。

5.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无资质施工、违法转包分包、不按设计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

以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起重伤害、触电、火灾等事故为重点,突出抓好脚手架、超重机械、深基坑支护等专项治理,加大对在建城市综合体、公路、铁路和特大桥、特长及不良地质隧道(特别是瓦斯隧道)施工的安全检查力度。

严禁盲目赶工期、抢进度,遇到极端天气,及时停止施工作业。

加强对施工危险用品管理和安全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施工行为。

全面排查治理城乡公用设施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确保城市供电、供水、供气设备设施安全运行。

做好建设项目停产期间和复产复工的安全管理。

6.开展电气火灾安全专项整治。

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器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改造工作,全面开展电器产品生产领域、电器产品流通领域、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整治,强化社会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城乡社区、村镇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动(村)居民住宅区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进智慧用电,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等行为,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电器产品系统治理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

7.开展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

深入开展粉尘防爆、液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排查,建立基础数据库,进一步核实企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粉尘爆炸性、涉爆作业场所作业人数和相关除尘、通风、防火、防爆等安全设施设置情况,督促企业紧紧围绕粉尘防爆“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对照整改。

深入开展冶金、建材行业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窑炉和煤气柜等专项整治。

8.开展旅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

以八台山、龙潭河等旅游景区、星级饭店、节假日期间的旅游节庆活动为重点,开展旅游安全检查。

加强对旅行社和旅游景区的监管,对旅行社制订旅游团队运行计划、租用旅游车辆等经营活动和旅游景区索道、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9.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深入推进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扎实开展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情况的“回头看”“回头查”,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到位;以公共场所使用的电梯,景区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间歇性生产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和气瓶充装为重点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证操作、违规使用、违章作业和非法充装等违法违规行为。

10.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

严格执行大型群众性活动实行安全许可制度,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检、医疗救护、灭火、应急疏散等安全措施,严格控制参与人数。

开展城市综合体、车站、商场、市场、影剧院、KTV、宾馆、饭店、网吧、医院、学校、寺庙、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实施人员密集场所人流管控疏导方案,严防人员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四)做牢安全生产保障基本面

1.降低产业结构安全风险。

落实区域发展战略,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淘汰高风险落后产能。

2.强化应急救援保障。

建立应急管理、应急指挥和应急救援“三支队伍”,建立应急救援现场“指挥官”制度,优化应急预案“三化一卡”,开展情景构建实战演练。

加强城市高楼火灾扑救、危化品泄漏应急处置能力。

强化恶劣天气红色预警下的“六必停、六必行”强制措施。

3.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强化企业负责人安全警示教育,拓展从业人员线上线下安全培训,建立“从娃娃抓起”每周一课育人常态,开展社会化安全法律法规普及。

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周”、“《安全生产法》宣传咨询日”、“消防日”、“交通安全日”、“法治宣传日”等活动。

向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发放安全知识手册、宣传画、纪念物品,宣传安全知识、传授安全技能,努力提高全民安全素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要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坚守安全发展定力,守住红线底线。

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日常工作有安排部署、有任务指标、有工作履职、有考核奖惩、有追责问责。

以“谋划工作实不实、干部配得强不强、编制给得足不足、机制建得好不好、问责做得严不严”作为各级党组织总遵循,以“检查底数清不清、业务熟不熟、投入够不够、作风硬不硬、执行实不实”作为各级政府硬要求,以“专人负责、专题研究、专项检查、专档记录、专案突破”作为“一岗双责”铁规定,进一步细化明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履职清单,日常工作依责尽职、发生事故依责追究。

(二)改进工作方式,坚持“严字当头、落实到位”。

坚持“问题导向、清单管理、结果倒逼”的原则,对重大部署推进、重大事项落实、重大隐患整治等实行“三清三进”倒逼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安全生产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

进一步强化市安委会及市安办的作用,强化案例警示、通报约谈、季度评析、督查督办制度,统领全局、协调各方,又快又好地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工作。

强化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整合资源,形成推动合力。

建立完善市政府巡查督查、市级部门专项督查、乡镇属地督查制度。

(三)增强履职担当,实施“一岗双查、三责同追”。

以严格的追责问责倒逼履职担当。

对造成死亡事故的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企业的责任,并依法倒查监管人员的责任;对事故责任单位,严格民事、行政和刑事“三责同追”。

强化以防控重特大事故为核心目标的考核体系和评价机制,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单位实施“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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