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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矿实施细则

凤凰山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1、为切实加强矿井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保证矿井生产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按照上级有关条例和技术政策,在总结长期生产实践和吸取现行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建设高产高效矿井的要求,针对生产技术管理的薄弱环节,编制本细则。

2、生产技术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煤炭开采技术的不断改进,采掘机械化程度的日益提高,安全生产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难度也越来越大。

因此,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作为矿井重要的基础工作,必须强化管理,科学管理。

3、为加强生产技术工作的领导,矿长对生产技术管理负全面责任;矿总工程师对矿井生产技术管理负技术责任,矿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分管的技术业务把关,并直接对总工程师负责。

4、生产技术业务部门必须明确各自的职责范围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建立健全检查考核制度。

5、机电、通风、地质、安监、煤质、矿调度、生产科及各生产区队技术管理人员是各分管专业技术管理的责任人,对所管辖范围内技术管理严格把关,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设计管理

1、生产设计工作指井下采区设计、回采工作面设计、采准巷道施工设计、技措工程设计、临时工程设计等。

所有队组施工的工程项目,必须由生产技术科编制设计说明书,没有设计说明书不得施工。

2、生产设计前,生产技术科设计室提前填写设计范围地质资料委托书给地质科,地质科根据设计要求编写地质报告,经总工程师审批后,提交设计部门。

3、生产设计要坚持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符合生产实际的原则,积极推广和应用新工艺、新材料,做到数据准确,安全可靠。

采面和巷道设计要有利于顶板管理,工作面设计要避开影响较大的地质构造。

4、生产设计图纸、图幅要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并保持图面干净、整洁、标注准确、规范。

5、设计图纸要求内容全面、数据准确、发放及时、完整存档。

6、矿井水平和采区接替由矿长、总工程师负责安排,生产科编制,并报西山煤电集团总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回采工作面接替由矿长、总工程师负责安排落实。

7、采区设计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报西山总公司批准。

采区地质报告提前一个月送交设计单位,采区设计提前二个月送交施工单位。

新投产采区移交生产前,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8、采煤工作面设计编制要求见附件一。

9、采煤工作面设计下达后的施工与验收

9.1生产设计下达后,施工单位、业务部门不得任意修改,当地质条件改变,需要修改设计,必须由设计部门进行修改,并经总工程师组织会审批准后,下发修改通知书,地测部门及施工单位按修改设计进行施工。

9.2采煤工作面巷道工程竣工后,由矿总工程师安排地测、通风等有关部门,采取坑透、钻探等手段,进一步搞好地质调查工作,查明地质构造,并根据相邻采煤工作面和本工作面情况,预测瓦斯涌出情况,并绘制采煤工作面地质构造图、工作面平面图和巷道剖面图。

由安全副总负责,通风科以书面材料(一式四份)报总公司通风处。

9.3采煤工作面安装竣工后,由机电副总负责,矿生产技术科、通风科、机电科、矿调度等相关部门要按照采煤工作面管理有关规定,完善工作面矿压观测仪器、仪表,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综合防尘设施,通讯照明,超前支护及其它安全设施,并对设备进行试运转后,由机电科打报告经矿长签署后,向总公司机电处提出验收申请。

10、科学优化设计,合理选择巷道位置和巷道几何尺寸及支护方式。

生产设计包括说明书、图纸,在施工前一个月发放至施工单位,没有设计,不得施工。

10.1根据地质情况及巷道用途,合理确定巷道位置,尽量选择岩性较好和煤层围岩稳定的位置开凿巷道。

10.2正确选择巷道断面形状,顶板压力大、服务年限较长的巷道可采用半圆拱断面

11、生产设计在实施过程中,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修改,任何人不得以口头或其它非正规方式改变原设计。

12、工程项目竣工后,必须由生产技术科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参加工程质量验收,将验收报告、竣工图、施工图、设计修改记录等资料一并存档备查。

第三章现场技术管理

1、采掘开工作面投产前(主要工程开工前),必须有会审批准的作业规程。

重要工程(如大硐室开凿、巷道维修、大型设备安装、巷道开口、贯通、过断层、过无炭柱、过煤柱、顶板破碎、压力大、石门见煤、初采初放、收尾放顶等)必须有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否则不得施工作业。

2、有自然发火、瓦斯涌出异常、受水害威胁、顶帮压力较大的采掘开工作面必须由分管副总组织编制防治灾害的专门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经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批准后贯彻执行。

3、每个采掘开工作面,都应根据本煤层和邻近采区的地质和矿压观测资料,由分管矿长和分管副总组织,确定工作面的顶板管理方法、作业方式、支护形式及材料等有关事项,作为编制采掘开工作面作业规程的依据和内容,队组技术员负责编制作业规程。

4、采掘开工作面都必须实行正规循环作业,提高单产单进,采掘开作业规程的劳动组织和循环作业图表应采用先进的工艺和合理的劳动定额,和本工作面生产条件、使用设备相结合并随条件的变化及时修改。

5、采掘开作业规程必须经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批准后实行。

施工现场应设置全矿统一、清晰规范的施工作业牌板。

6、违反作业规程、措施必须追究采掘开区(队)长的责任,主管生产的副矿长和总工程师必须定期检查监督。

生产区队及业务科室技术人员必须及时检查反馈规程措施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生产技术科主管、分管副总,总工程师反映。

7、采掘开工作面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或初采、收尾、巷道开口、贯通,及有自然灾害危胁影响生产时,必须由分管副总及时组织编制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经总工程师审核后贯彻实施。

8、矿、区、队应成立由主管领导和分管技术人员组成的顶板管理小组,顶板管理小组负责对施工作业现场及作业过程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指导,并对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9、采掘开工作面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行当班检查验收,填写验收记录。

大型工程必须有相关科室及生产队组制订作业标准,并按标准进行检查验收。

工程质量不合格,不得组织移交验收。

10、采掘开工作面施工作业使用的支护材料、物料、预制件成品或未成品材质要有产品合格证。

没有合格证或抽检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并做好记录。

11、井筒、巷道、确定的断面应不小于设计规定。

巷道失修率不得超过0.5%~1%。

巷道峒室因长期失修造成停产或伤亡事故,必须追究主管及分管领导的责任。

12、所有采掘开工作面,主要峒室和主要车场都必须设有完善的通讯设施,做到调度指挥灵活及时。

通讯设施由矿调度负责管理,并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

13、矿、区、队分管技术人员必须经常深入采掘开第一线,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

凡遇到问题需要技术人员下井处理而未下井处理,以致发生事故,以及下井发现问题未提出处理意见或对重大隐患没有制止,没有采取措施而发生事故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14、采掘工作面要不断完善和更新支护手段。

14.1所有正规采煤工作面都要开展顶板管理动态监测(包括两巷超前支护),实现科学管理顶板。

14.2动压巷道、顶板破碎等难以维护的巷道要积极采用全断面锚杆、锚网或锚杆钢带锚索喷浆联合支护。

15、严禁空顶作业。

有下列情况者视为空顶作业:

15.1综采工作面两巷超前支护连续3根支柱初撑力达不到规定要求。

15.2开掘工作面超过最大控顶距的。

15.3巷道内有失效支护的。

15.4相邻两根锚杆不合格的。

16、现场管理。

16.1当班的班(队)长必须先进入工作面全面检查,然后根据工作面情况,安排当班工作。

16.2各工种开工作业前必须首先敲帮问顶,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作业,坚持每班开工前、班中、收工前三次敲帮问顶制度。

16.3严格执行工程质量验收制度,采、掘、开工作面施工作业中必须坚持上尺上线、干标准活,对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

16.4工作面发生冒顶事故(伤亡和非伤亡),严格执行《凤凰山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必须立即向矿调度汇报,现场人员要积极组织抢救和维护,防止事故的扩大。

16.5各采、掘、开队质量检查验收员,对工作面安全质量进行验收和评估,对现场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检查验收工程质量的情况必须真实记录。

第四章回采

1、开采前,必须由生产矿长和分管副总牵头,组织生产区队、技术、安监、调度等业务科室对开采工作面的采煤方法、支护方式等有关事项进行论证确定,由生产队组技术员进行作业规程编制,并经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批准。

2、工作面在投产前,由分管矿长牵头组织安装、生产、安监、机电、调度、通风、煤质、生产区队等单位进行验收交接,验收不合格不得投产。

3、开采前,由生产队组技术员负责对上岗人员进行作业规程及有关规程措施的培训学习。

学习考试不合格不得上岗作业。

4、矿、区、队由主要分管领导及分管技术人员组成的顶板管理小组对回采工作面的初采过程进行监督指导,确保初采顺利进行。

5、工作面初次放顶、老顶来压、过断层、过破碎带、过老空及工作面收尾等,由分管副总牵头,组织生产、技术、安监等部门现场办公,对采煤方法、支护方式及时进行修改调整,由队组技术人员及时编制周密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后贯彻实施。

在此期间,生产矿长应组织安监、生产和区队有关人员现场跟班组织作业。

6、工作面的支护方式、支护材料原则上必须统一,如因地质条件变化或其它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更改时,必须由分管副总组织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报矿总工程师会审批准后实行。

7、回采过程中,区、队技术人员应根据顶板情况的变化,对支护形式提出积极科学合理的修正意见,并监督作业规程、措施的实施。

对顶板事故要积极组织追查分析,从技术角度提出改进意见,杜绝顶板事故的重复发生。

8、工作面端头支护方式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端头支护应随巷道原支护及端头支架至保险帮距离而定。

一般支架距保险帮距离在1.0米以下时采用单排密集柱支护,1.0m~2.0m时采用双排密集柱支护,超过2.0m时必须采取加支架或加设对梁维护,支架与巷道原支护接口处可根据顶板及巷道支护采用挑棚或支架挑梁维护。

9、生产技术科组织制定回采工作面支护质量监督检查制度,生产队组相应制定支护质量达标制度,并认真执行。

每旬由矿质量领导组组织对回采工作面质量等级进行检查评定,月底根据三旬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定出全月等级。

10、生产技术科组织制订顶板监测及矿压预报制度,并认真执行。

矿压观测资料收集处理后,及时反馈,指导生产。

11、为保证工作面支护强度,应做到:

11.1泵站压力符合规定要求,乳化液配比符合规定(综采3--5%)。

液压系统不得有漏液现象。

泵站工必须携带浓度测试仪,每班检查乳化液浓度不少于2次,并做好记录。

11.2综采工作面支架应推广使用初撑力保证阀,并按规定在每个支架上安装耐震压力表,保证矿压观测工作能顺利进行。

综采工作面要开展顶板管理动态监测,推广应用顶板在线动态监测系统。

严禁使用漏液、损坏、失效的液压支架或支柱,一经发现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单体立即更换;液压支架更换密封件或立柱,立柱底座断裂的支架必须用锚链钢固定,以防倾倒伤人)。

12、工作面必须严格掌握采高,严禁超高开采。

13、工作面必须建立设备运转及设备检修制度,采煤机、工作面运输机、胶带输送机、泵站、电气设备等管理责任到人,每天停产检修时间不少于4~6小时。

14、工作面应达到“三直两平两畅通”的要求。

遇底板松软,过破碎带等情况时,应增设特殊支护,特殊支护形式必须在作业规程或补充措施中明确规定。

综采工作面要积极推广使用端头支架。

15、开采过程中,队组技术员应注意地质条件变化及平时资料收集,每旬应将工作面推进度标在平面图上,每月底将工作面推进度、剩余储量、地质构造的变化情况和采取的相应措施情况总结分析,为回采管理提供依据。

16、工作面安装与拆卸时要由分管副总组织,由安装、生产区队、技术、安监、通风、调度等部门进行现场办公,对安装、拆除方式、运输路线、使用设备等进行“三定”,确保路线畅通。

17、安装、拆卸工作面应由施工队组技术人员负责编制专门的施工作业规程及作业措施,经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后贯彻执行。

19、保证采煤工作面的支护质量。

19.1工作面支架必须接顶严密,不射箭、歪斜,初撑力必须达到规定要求。

19.2工作面过地质构造、顶板破碎特殊地段,要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19.3工作面必须有一定数量的坑木、支柱,其数量、规格和存放地点要在作业规程中有明确规定;

20、加强工作面顶板事故多发地点的技术管理。

20.1两巷超前支护

工作面上下顺槽距煤壁线20m范围内,必须进行超前支护,支护形式、排距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20.1.1两巷超前支护单体支柱必须进行监测,初撑力要求达到50KN以上,达不到要进行二次注液。

底板松软、留底煤的巷道或钻底超过100MM,单体液压支柱必须穿鞋,同时在作业规程或补充措施中必须有明确规定,注明穿鞋的规格尺寸。

20.1.2工作面两巷超前支护形式及防片帮措施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20.1.3沿空留巷的巷道要及时维护,并明确采后巷道的维护责任,保证采后巷道的维护质量。

20.1.4加强破碎机附近的支护,破碎机外侧必须留有安全的人行通道,过往人员不得跨越破碎机。

20.1.5上、下顺槽自工作面煤壁超前20m范围内,支架完整无缺,综采不低于1.8m,并有0.7m宽人行道。

支柱之间必须进行硬连接。

20.2加强回采工作面初采、周期来压和采面收尾期间的顶板管理工作。

20.2.1初采

20.2.1.1初采就是自队组开始回采至采空区大顶冒落严实,此段时间、距离内的煤炭开采工作。

20.2.1.2由生产矿长、采煤副总、生产科、安监处、有关区队干部组成初次放顶管理小组。

工作面初次放顶前要制定放顶的安全技术措施;初采期间,每班都要有初采管理小组的成员跟班指挥,检查初采措施的执行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理,防止重大冒顶事故的发生。

20.2.1.3对于坚硬顶板的工作面,初次放顶有困难时,要进行人工强制性放顶;当采用人工强制放顶时,其炮眼布置数量、深度、角度、间距、装药量等参数要在作业规程或初放技术措施中作出明确规定。

20.2.1.4只有在初采管理小组确认工作面的直接顶已经跨落,采面可以进行正常回采时,初采才算结束。

20.2.2周期来压

20.2.2.1掌握周期来压规律,加强周期来压时的支护设计和现场管理,并按规程规定严格掌握基本柱,特殊支护的支设质量,严格按规程规定回柱放顶。

20.2.2.2采空区最大悬顶面积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有明确的规定,并且有处理措施。

20.2.3收尾工作

综采工作面收尾必须有专门的收尾及拆除措施,搞好顶板维护,要积极推广使用锚网支护,创造良好的拆架条件。

支架、设备回撤后要及时封闭工作面。

20.3采面过陷落柱、断层时的顶板管理

20.3.1过陷落柱断层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措施和保证煤炭质量的分装分运措施,经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批准后执行。

20.3.2放炮区段要在支架上挂皮带防护帘,将柱体包好,防止崩坏支架立柱、阀组、管线。

20.3.3工作面进出陷落柱顶板破碎时,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冒顶。

必要时靠紧顶部打平眼、穿管子,实行超前支护。

20.3.4开岩石帮要严格掌握开挖方向和倾角,岩石面和煤壁要保持一致,不准过多的挑顶拉底。

20.4采9放8顶板管理

20.4.1要超前移架,确保有效支护顶板。

20.4.2工作面两端要预留煤体,确保两端头维护。

第五章开拓掘进

1、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生产、地测、计划等部门编制矿井水平、采区开拓准备中、长期规划和编制年度采、掘接替计划,报上级审查批准。

采区及回采工作面接替由矿长、总工程师组织落实。

矿长、总工程师按季、月召开采掘平衡技术会议,作出具体部署。

2、水平、采区和工作面必须正常接替。

矿井水平延深工程,必须保证在上一水平产量递减半年前,按设计要求形成第一个具备竣工投产条件的工作面。

接替新采区,必须保证在旧采区产量递减的三个月前,按设计要求形成第一个具备竣工投产条件的工作面。

接替的工作面,必须在现采工作面结束一个月前,具备竣工投产条件。

3、开掘技术要以提高采、掘、运机械化程度和工作面、采区、水平的合理集中生产,建设高产高效矿井为目标,把矿井生产环节改造、创新开拓部置、优化巷道设计作为重要基础工作。

4、在开掘技术管理方面注重机械化作业,积极推广岩石作业线、锚杆支护和深孔爆破等先进技术。

5、巷道开口,必须有生产技术科提供的设计,地测科提供的地质说明书,施工队编制的作业规程及巷道开口安全技术措施。

6、工作面切眼、顺槽回采帮必须采用∮25mm玻璃钢锚杆支护,禁止使用铁锚杆。

7、皮带头30米段采用不燃性支护,底板硬化。

其巷道断面尺寸,应满足皮带检修更换部件的需要。

8、锚杆支护的巷道,严格执行《凤凰山矿锚杆(索)支护检测管理办法》,由施工队组定期进行拉力试验,并将报表报送生产技术科,生产技术科要经常性地抽查监督。

锚杆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必须重新补打。

9、棚子支护巷道掘进时必须装设支架联锁防倒装置,棚子必须迎山架设。

10、锚喷巷道要严格掌握炮眼布置,推广光面爆破,保证巷道成型。

支护材料合格,配比符合规定,保证喷面质量,降低回弹。

锚喷支护在掘进成巷后,加强喷层的维护保养,保养时间不少于2周。

11、砌碹巷道要做到充填严实,灰浆饱满,墙面整齐,底灰足,接茬要交错咬口。

在交岔点处施工,严格施工顺序进行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推广应用大断面一次起爆作业方式。

12、巷道掘进过程中,队技术员至少每旬填一次图。

在过断层、集中压力区、顶板冒落区、岩巷见煤附近的三角区等事故多发地段,必须由队技术员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后执行。

13、每项工程结束后,科、区、队技术人员编制技术小结,为回采及邻近巷道布置提供依据。

14、综掘锚杆支护巷道取消临时支护,必须采用一掘一锚支护方式。

顶帮锚杆必须紧跟工作面。

15、加强掘进工作面支护质量

15.1支护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架设棚子要按操作顺序进行,工程质量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15.2掘进巷道使用锚杆支护应满足以下要求:

15.2.1根据地质科提供的施工巷道的围岩情况,确定锚杆型号、规格及技术性能参数。

15.2.2作业规程中应明确锚杆、锚索的间排距、安装方式和使用机具以及施工工艺的要求。

15.2.3锚杆、锚索的施工工艺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进行,施工结束,由当班验收员使用力矩搬手检验所打锚杆是否达到规定要求。

锚杆支护工作面必须按规定进行锚固力试验。

所有锚杆初锚力必须达到5吨的要求。

15.2.4发现地质条件变化、顶板挂汗、淋水、渗水、破碎、局部出现离层等要及时采取措施,从技术上主要采取:

15.2.4.1加密和加长锚杆。

15.2.4.2在地质构造带采取套棚联合支护(不应取消锚杆支护)。

15.2.4.3加钢带和锚索。

15.2.4.4挂网联合支护。

15.2.4.5改变支护方式。

15.2.4.6工作面临时支护要在作业规程或措施中,明确规定支护方式要求,现场作业必须严格执行。

15.2.4.7锚杆的拉拔试验必须在顶板完整或有临时支护下进行;防止因锚杆杆体断裂失效,造成局部漏顶伤人。

15.3锚喷巷道喷射砼前要检查帮、顶情况,撬掉浮石,并用水冲洗岩面,严格掌握砼配比和速凝剂的掺入量,喷层厚度不得小于设计要求,喷后2~4小时要用水养护,锚喷必须紧跟迎头,顶板破碎区段必要时可挂金属网复喷。

对局部脱落的区段要及时进行复喷。

所有喷浆必须使用潮喷。

喷射砼支护的巷道第40米或长度小于40米的单位工程(包括主要峒室工程),喷射砼的骨料或配比变更时,取喷浆或喷射砼射试块1~3组,每组3块,在施工现场取样品养护28天后,送到总公司质检中心做抗压强度试验,不做试块强度试验的锚喷巷道,不能定为优良品。

15.4在受动压影响较大的采为工作面顺槽,尾巷(锚杆支护巷道)按照宁强不弱的原则,采用∮22mm左旋螺绞钢超强锚杆,∮17.8mm、∮21.6mm锚索、挂网、钢带支护形式。

16、加强对交叉口、峒室和存车场巷道的支护

16.1交岔口、峒室和存车场尽量选择在较稳定的岩层中。

16.2尽量采用光爆锚喷支护,锚杆的间排距、锚杆规格、眼位方向、喷层厚度要在作业规程中有明确的规定。

采用铁棚(或木棚)支护时,材料规格要经过强度计算后确定,交岔口必须采用双抬棚,插梁必须做口且接触紧密。

16.3立体交叉巷道要有经矿总工程师会审批准的专门措施。

17、掘进巷道遇断层、破碎带、陷落柱时的顶板管理。

17.1依据地质构造、围岩产状性质等情况决定是否强行通过。

17.2强行通过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确定掘进和支护方式,并经矿总工程师会审批准后执行。

巷道要增加钢筋网支护防止漏顶。

18、加强掘进巷道开口贯通时的顶板管理工作。

18.1掘进巷道开口贯通时,必须制定专项贯通安全措施,由矿总工程师会审批准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督实施。

18.2在巷道开口,架棚巷道要采用双抬棚,且棚腿不得占巷道宽度;锚索支护巷道要增加锚索,两帮增加点柱,点柱不得占巷。

18.3当两个掘进工作面相向贯通时,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达到安全距离时,必须停掘一个工作面,实施单头作业,并且必须加固和加强被停工作面支护,保证通风正常。

18.4与采空区旧巷道贯通时,必须预先绘制测量图,查清采空区和旧巷内水、火、瓦斯情况,制定防止水、火、瓦斯的专项措施,严格贯彻执行。

19、炮掘工作面(锚杆支护巷道)必须有前探支护,架棚巷道必须有临时支护和防倒装置。

20、各类锚杆支护巷道必须有支护设计,根据不同的顶板和矿压条件选用不同规格的锚杆,支护锚杆支护必须可靠有效,满足设计使用要求,保证巷道安全使用。

各矿锚杆支护巷道要全面推广使用∮20mm、∮22mm左旋螺纹钢锚杆,对受采动影响较大的巷道要采用∮22mm左旋高强锚杆。

21、在掘进工作面挂网巷道,推广使用钢塑复合网支护技术,逐步取代现有菱形网、经纬网、塑料网,提高巷道的支护强度。

钢塑复合网生产厂要逐步提高钢塑复合网的质量,以保证巷道的支护强度。

为保证采机正常工作,回采帮要选用可截割的网,如果使用钢塑网,要制定采煤机割煤安全回收钢塑网的措施和方法。

22、对复合顶板的支护,要有专门的支护设计及对支护材料的具体要求。

23、对大巷煤仓、回风立井的维修要制订专门的施工组织措施。

第六章加强矿压观测工作

1、成立矿压观测组,根据矿压观测工作的实际需要,建立矿压观测队伍。

2、新的支护手段和新材料使用时,必须进行矿压观测。

3、新煤层、新采区中开掘巷道进行回采时,必须进行矿压观测。

4、要进一步提高采掘工作面支护质量和完善顶板动态监测手段,要推广使用顶板动态在线监测系统。

5、采煤工作面要按规定配备、安装测试液压支架(柱)初撑力、工作险阻力的仪器、仪表,及时检查支架(柱)的初撑力和工作阻力。

6、锚杆支护巷道必须进行顶板离层检测,根据煤层顶板条件,2#、3#、6#、9#煤层每隔50米、8#煤层每隔100米安装一套顶板离层监测仪及其他矿压观测仪器,并在作业规程中做出明确规定。

7、保证矿压观测、顶板动态监测的正常开展,有效的管理顶板,防止顶板事故,根据顶板管理用途,集团公司生产技术处提供各种仪器、仪表的型号数量。

第七章地质测量及防治水

1、地质测量工作必须严格贯彻执行《煤矿地质测量规程》。

地测科要组成地质、测量、储量、资料等专业小组,形成仪器室、微机房、绘图室、档案室“四室”的管理制度。

定期对矿井地质报告进行编制,补充完善矿井地质资料。

采用高精度测量仪器和新方法,建立矿区井上下测量控制网,为矿井生产和安全提供可靠依据。

地测科要根据生产计划编制年度工作计划。

2、地测科要根据生产和安全的需要,针对矿井防治水,大型井巷贯通工程等重大地测工程,列入年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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