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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应急救援预案发布令

为迅速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积极有效地组织和实施救援,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按照“及时施救、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结合新疆科林思德瓦斯电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根据新疆科林思德瓦斯电厂管理体系及电力行业特点,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及支持保障预案三大类。

并确定了应急工作组织原则,设立了应急组织机构,并明确其相关职责。

《新疆科林思德瓦斯电厂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厂长牵头,组织安全监督人员、各技术员,每年年底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修改和重新编制,并召集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讨论,经公司安全委员会审批后下发。

电厂要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应急预案,对事故发生时的组织程序、组织方法、自身责任要熟练把握。

电厂要每年组织两次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由安全监督人员牵头组织,事先制定演练的方案,演练后要做总结和考评。

通过事故应急预案的学习贯彻和演练,逐步提高我厂的应急救援的能力,望各部门认真落实!

本应急救援预案由新疆科林思德新能源有限电厂组织制定,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通过。

自2013年12月11日起实施。

总经理:

(签字、盖章)

2013年12月11日

应急救援预案发布令1

第一章科林思德瓦斯发电厂综合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迅速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积极有效地组织和实施救援,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家相应法律法规以及电厂《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按照“及时施救、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结合新疆科林思德瓦斯电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2.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2008年1月1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6号,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5]第60号,1996年4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2011年12月31日起施行)

●《电力监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2号,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549号,2009年5月1日执行)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586号,2011年1月1日施行)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91号,2011年12月1日施行)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局令第17号,2009年5月1日施行)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号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2007年9月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国家电网电厂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2.2技术标准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1993

●《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03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燃气-蒸汽循环电厂设计规范》DL5174-2003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厂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2006

●《火力发电厂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程》DL5053-2012

●《火力发电企业安全性综合评价标准》(2010年版)

●《电力行业紧急救护技术规范》DL/T692-200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1992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安全色》GB2893-200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

●《作业场所危害程度分级》GB/T5817-2009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230-2010

●《有毒作业分级》GB12331-1990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198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1995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危险或物品名表》GB12268-201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1-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007)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指导、预防和处置发生在电厂范围内的各种重大人身、瓦斯气泄露、电气系统、设备、火灾事故和自然灾害(“三防”)等。

4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电厂管理体系及瓦斯气发电行业特点,应急预案体系包括事故应急组织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及支持保障预案三大类。

4.1综合预案从总体上明确处理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机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底线”和总纲,对没有预料的紧急情况,起到应急指导作用。

4.2专项预案是针对具体的事故类别或危险源的应急计划或方案,是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组成部分,结合《发供电分电厂事故救援应急预案》的专项预案内容,新疆科林思德瓦斯发电厂专项应急处置预案有:

(1)处置人身伤害应急预案

(2)瓦斯气泄露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3)电气系统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4)消防应急处置预案

(5)防汛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6)预防治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4.3现场处置保障预案为保障综合预案、专项预案或抢救方案的实现,在抢救队伍、物资设备、医疗救护、通讯联络、治安警戒、新闻发布等方面,针对某种具体的应急要求而预先制定的支持性保障措施或应急行动方案。

5应急工作组织原则

受困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优先;

防止事故扩大优先;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与外部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保护环境优先。

二、生产经营活动的危险性分析

1、生产工艺流程

本项目一期工艺为单循环发电工艺即利用管道将瓦斯输送至燃气发电机组进行发电。

整个瓦斯发电系统分为:

瓦斯输送系统、瓦斯存储系统、瓦斯预处理系统、燃气机发电系统、电气并网系统、电能输送系统。

整个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2.1新疆科林思德瓦斯电厂生产运行过程中存在着发生火灾、爆炸、电气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振动伤害等多种事故危险。

其中突出危险源为矿井瓦斯气,供电的危险源主要是变压器、电缆、配电线路、直流系统、电气设备等。

2.2发电厂重点危险区域及部位主要包括:

水环真空泵房、2万升气柜、气体预处理区、主厂房区、油泵房区(油库、油管路)、配电装置区(主变压器、厂用变压器)、厂区电缆沟道、变配电室、空压机房、主控室等。

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结合新疆科林思德瓦斯电厂实际情况,主要存在的风险如下:

水环真空泵车间、气体预处理车间、主厂房、瓦斯管路等存在瓦斯流通区域,通风系统出现问题,管道出现泄露,存在瓦斯泄露爆炸隐患。

润滑油管路及机组设备发生漏油,主变压器、厂变以及高、低压配电装置技术状况不符合要求或非正常运行,未进行电缆巡查、采取耐火措施等,电缆敷设不符合安全要求等,避雷措施不符合规定等,均可能引发火灾事故。

发电机组冷却系统、润滑系统、点火系统、传动系统、控制系统出现技术状况或异常,均可能导致发电机组发生拉缸、拉瓦等事故。

在进行运输装卸作业、电气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焊接作业等时,生产设备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工作人员违章操作,会引发各类安全事故。

变压器事故:

出口线路和输配电线错标或标记不明、匝间线圈短路或高压击穿等易导致变压器事故。

电缆事故:

未按规定进行电缆预防试验,未按规定周期进行电缆巡查,电缆终端头有放电、发热等现象,电缆敷设不符合要求,电缆主隧道及架空电缆主通道分段阻燃措施不符合要求等,会导致电缆事故。

直流系统事故:

直流母线电压超出规定范围,直流系统对地绝缘不好,各级保护定值无专人管理,未定期检查核对,直流设备未定期维修、直流屏通风不良等,易造成直流系统事故。

其他各类安全事故:

在进行电气作业、高处作业等时,生产设备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工作人员违章操作,会引发各类安全事故。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新疆科林思德瓦斯电厂应急组织体系依据电厂应急组织体系,同样由应急指挥部和专业响应小组两大部分组成,其中应急指挥部由新疆科林思德瓦斯电厂主要领导组成,应急指挥办公室设立在厂集中控制室。

专业小组由现场救援组、技术专家组、后勤保障组等组成。

如图所示:

 

3.2应急组织机构

总指挥:

宋宪广(厂长)

副总指挥:

聂新虎(厂长助理)、衣海东(电气主管)

成员:

陈继强(技术员)王明辉(技术员)、靳强强(技术员)

祁丹(行政文员)、王飞(库管)、曾强(司机)

(1)现场救援组

组长:

宋宪广

副组长:

聂新虎

成员:

陈继强

(2)技术专家组

组长:

衣海东

成员:

王明辉、靳强强

(3)后勤保障组

组长:

祁丹

成员:

王飞、曾强

各小组组长不在时,副组长代替其履行职责,兼任小组成员的,各项承担工作都不得耽误。

在电厂相应预案启动后,同时接受各应急预案组的领导。

3.3应急组织各级人员职责

分析判断事故、事件或灾情的受影响区域、危害程度,确定相应警报级别、应急救援级别

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各应急反应组织进行应急救援行动委派现场抢险指挥人员,批准现场抢救方案;

报告公司及上级机关,与上级机关应急组织机构进行联系,通报事故、事件或灾害情况;

评估事态发展程度,决定升高或降低警报级别、应急救援级别;

根据事态发展,决定请求外部援救;

监察应急反应组织的行动,保证现场抢救和现场外其他人员的安全;

决定职工、救援人员从事故区域撤离。

协调物资、设备、医疗、通讯、后勤等方面以支持反应组织;

宣布应急恢复、应急结束;

批准电厂各类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计划,监督各电厂事故应急演练;

听从电厂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挥。

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了解现场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和救援等级,适时调整救援方案。

做好事故的处理指挥工作,

主动接受总指挥的应急救援命令,按分工组织好分管专业小组的救援工作和正常时的组织管理工作。

因故外出时,由副组长负责其分管工作。

3.3.4应急救援指挥组成员的职责

落实事故应急救援命令,协助事故应急各小组的处理工作,积极收集现场信息并反馈,为领导决策提供处置意见。

3.3.5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

(1)定期组织修订应急预案,督促检查预案演习工作。

(2)组织协调有关应对事故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3)协助上级或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并上报相关资料。

接到事故发生通知后,立即迅速赶赴事发现场,指挥现场救援和事故处理工作,对受伤人员分类抢救,控制事故的扩大和蔓延,及时恢复救援需要而被事故损坏的供水、供电、供气等设施,协调与其他应急小组的关系。

3.3.7技术专家组的职责

为应急指挥部提供技术支持,提出相应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意见,协助现场指挥组开展工作。

3.3.8后勤保障组的职责

接到应急救援命令后,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要求采取对应的措施,组织车辆和人员到位。

并赶赴现场,根据事故应急处置需要,组织调拨、配送、补充各类应急设备、设施和救援物资,负责护送伤员到医院救治,并随时掌握应急物资的配备数量储存位置情况,配合做好伤亡人员的运送和安抚工作。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危险源的监控必须从源头抓起,实行过程控制,在设计、制造、基建阶段就不断改进消除,防止危险源重复发生,形成闭环管理。

危险源具有复杂多变性,旧的危险源消除,新的危险源会不断出现,并且随着条件的变化,危险源的危害程度也在变化,因此危险源的控制是动态的。

要充分认识其变化规律,适时调整监控思路和方法,争取收到预期的效果。

多层次分级控制可以增加监控系统的可靠度。

危险源监控工作要根据危险源分类规律,采取分级控制的原则,部门、班组、个人分别明确监控重点和责任,落实作业现场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达到各有侧重,层层把关,形成立体安全防护网络。

坚持日常瓦斯巡检工作,保证瓦斯监督的技术措施有:

新疆科林思德瓦斯电厂瓦斯监督管理标准、巡回检查管理标准。

A.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有:

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B.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有: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下列措施:

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

A.生产工作场所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运行中有少量润滑油,必须存放在指定地点的储藏室内。

B.易燃、易爆物品应放置专门场所,设置“严禁烟火”标志,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管理人员应熟知易燃、易爆物品火灾危险性和管理储藏方法,以及发生事故处理方法。

C.易燃、易爆物品不应设在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内,应有隔热降温及通风措施,并设防爆型通风排气装置。

D.不得在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内进行动火工作,若要动火必须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E.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的一切电气设施应符合安全规程防爆要求,每天下班应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F.对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执行“五双”制度(即双人保管、双锁、双人领、双人用、双帐)。

在领用时需经有关领导批准。

G.油泵房应装置通风排气装置,动火工作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

H.油泵房管理执行《油泵房管理制度》、《新疆克林斯的瓦斯发电厂消防管理规定》。

A.电缆及电缆构筑物要符合技术要求,运行单位需备有全部电力和控制电缆清册,以及电缆线路路径图或电缆布线图。

B.电力电缆预防性试验不得超标或超期,应按规定周期对电缆进行巡查,并做好记录。

C.电力电缆最大负荷电流不得超过电缆在环境温度、土壤热阻数值、多根电缆并行等校正系数后的允许载流量。

D.电力电缆断头保持完整清洁,不得有放电、发热(含接头)等现象。

E.地下电缆或直埋电缆的地面标志要齐全,符合有关要求。

F.电缆防火措施要符合要求。

G.电力电缆室内外终端头和沟道中电缆及中间接头的标示牌要符合要求。

H.电缆夹层、电缆隧道照明要齐全良好,高度低于2.5米的隧道使用安全电压供电。

A.系统一次主接线图、厂二次线图及主要设备参数齐全并与实际一致。

B.新建、扩建及更改设备需有投运管理资料,投运申报资料、审批资料、投运方案、审批手续齐全无差错。

C.有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调度管理规定,包括:

继电保护运行,新设备投运继电保护管理规定及特殊保护、重合闸的具体规定。

4.2预警行动

根据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将安全生产事故预警级别分为Ⅲ级、Ⅱ级和Ⅰ级,并分别用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1)Ⅲ级预警适用于威胁程度较高,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人员伤害和造成电厂机组全部停运等安全生产事故。

(2)Ⅱ级预警适用于威胁程度很高,可能发生或者即将发生造成多人人身伤害和瓦斯泄漏或35kv变电厂内较大安全隐患等安全生产事故。

(3)Ⅰ级预警适用于威胁程度很严重,可能发生或者即将发生造成人身重伤以上和瓦斯爆炸等厂内严重安全隐患的安全生产事故。

(1)发生或即将发生事故的区域,首先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采取力所能及的处置措施,将事故点隔离,并同时向上级汇报可能受到安全生产事故危害的警告或者劝告。

(2)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事故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

(3)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4)调集所需应急物资和设备。

(5)确保通信、交通、水、电、气、暖等公用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4.3信息报告与处置

信息的报告和处理坚持第一时间原则、允许越级原则、限定时间原则和及时核查的原则。

当发生生产重大事故,如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人身伤亡、严重自然灾害、瓦斯泄漏等,立即启动事故处理预案,事故发现人员或现场人员应及时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尽快汇报电厂电力调度。

(1)当发生人身事故时,当班班长或其他人员必须立即向厂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所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简单经过;受伤者姓名、年龄、受伤部位、严重程度、汇报人姓名。

厂应急救援指挥部在果断指挥救护的同时及时向电力调度汇报相应情况,必要时向“120”求救。

(2)发生重大设备事故时,现场救援组在果断指挥救援的同时及时向电力调度汇报所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简单经过、设备损伤范围和程度、汇报人姓名。

(3)发生火灾事故时,现场人员要立即向厂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所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现场简单情况、汇报人姓名。

厂应急救援指挥部要立即向电力调度汇报相应情况,必要时向“119”求救。

(4)当发生地震、雷电等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时,厂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机组紧急降负荷或停运,并及时向电力调度汇报灾情。

(5)接到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后,根据应急指挥部指示,应急救援专业小组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调查情况。

(6)任何部门和个人对重大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7)建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新疆科林思德瓦斯电厂报告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职责的情况。

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报告、举报后,立即组织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各专业小组负责人,在应急救援过程中要始终保持通信网络畅通,以及与外部救援机构之间,建立完善的应急通信网络。

一旦应急总指挥决定启动应急预案,通信协调和联络部门就要负责保持各应急组织之间及企业与外部应急机构高效的通信能力,应急人员要保障通讯联系畅通。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针对紧急发生的事故、事件或灾难严重程度不同,采用的应急救援响应级别也不同,把应急救援响应的级别分为三级:

Ⅲ级紧急事件:

发生影响到电厂正常运行的紧急事故、事件或灾难,能被一个厂应急响应处理的事故、事件或灾难。

Ⅱ级紧急事件:

发生影响到电厂、造成人身轻伤等紧急事故、事件或灾难,厂应急响应后处理不了,需要新疆科林思德瓦斯电厂调动厂级响应救援才能处理的事故、事件或灾难。

Ⅰ级紧急事件:

发生影响到电厂、人身重伤及以上、伤害情况不明的人身伤害等紧急事故、事件或灾难,启动新疆科林思德瓦斯电厂应急救援仍不能处理,需要请求发供电分电厂进行应急响应增援才能处理的事故、事件或灾难。

5.2响应程序

5.2.1应急级别确定

应急救援总指挥接到汇报后,迅速作出判断,确定预警和响应级别,并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应急救援办公室在接到应急救援总指挥命令后,立即按照《事故汇报及抢救程序图》(见附件),通知指挥部成员和各专业组人员赶赴指定地点集中,通知有关抢险队伍(消防大队或总医院急救小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后或即将发生时,启动应急预案,厂长要立即召集本厂有关人员,迅速组成现场救护指挥部,对事故情况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抢救方案和安全措施。

在电厂应急指挥部领导未到之前,先按照本厂应急预案积极抢险,防止事态扩大。

新疆科林思德瓦斯电厂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在接到通知后迅速赶到指定地点或事故发生地点,听取事故简单情况介绍,接受总指挥命令,分头开始行动。

现场一切救援事宜由现场指挥组指挥。

各单位部门按职责分工,立即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并无条件服从应急救援指挥部命令,所有参加救援人员,必须积极主动,服从指挥,遵守纪律,不得推诿扯皮。

5.2.4资源调配

应急启动后,应急指挥部要协调指派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专家赶赴事故现场,调配救援所需各种资源。

5.2.5应急行动

发生电力生产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时,应急救援指挥部应迅速调度各专业应急响应小组组成应急事故抢险队伍和物资储备,组织抢险,排除险情,修复事故设备。

各应急组织机构成员应当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预案,并做好以下工作:

(1)现场指挥救援组按照生产现场运行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规定,积极救助伤员,控制事故的发展事态,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2)技术专家组协同现场指挥救援组,共同研究制订救援方案,为救援工作提供可靠技术支持。

(3)应急救援其他小组在应急指挥部的指挥下,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认真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5.2.6扩大应急

在事故抢险救灾过程中,若事态扩大,抢救力量不足,事故、事件或灾情一时无法得到有效控制,现场救援指挥组要立即向电厂汇报。

5.3应急结束

抢险救援行动完成后,现场指挥部要组织现场清理、人员清点。

当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各种事故隐患得以消除或控制,现场清理、人员清点也已完成,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应急救援人员撤回原单位,现场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后,事故单位、厂安全技术员等部门根据上级要求有关规定,将事故简要经过、抢救过程、所造成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基本情况、初步原因分析、已采取的防范措施及需吸取的教训等情况写出书面材料,经应急救援总指挥审核批准后,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应急结束后,厂安全技术监督人员、以及有关参与抢救抢险的部门要及时填写事故警情汇报、抢险救援的记录;厂安全生产部将事故单位的规程、措施、图纸、检修记录、瓦斯监测记录、班前会记录、安全活动记录、职工培训资料、个人档案等资料进行保护性收集封存。

事故应急结束后,要将以上事故原始资料、抢救资料、人员伤亡资料及其它资料及时移交事故调查组。

应急救援指挥部应认真做好记录,准确、完整地记录救援工作中的事宜。

6信息公开

6.1信息发布的部门及形式

总指挥负责信息的发布。

应急处理过程中,现场联络组应不断地收集信息,掌握最新事态发展。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6.2应急信息发布的原则

在新闻发布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准确适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及时准确”的原则。

与媒体沟通时,应为公众舆论建立正确的信息渠道,提供可以降低潜在危机和可以巩固电厂形象的话题。

6.3信息发布办法

对于较为复杂的事件,可分阶段发布,先简要发布基本事实。

对于一般性事件,主动配合新闻宣传部门;对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据的发布,应征求评估部门的意见。

对影响重大的突发事件处理结果,根据需要及时发布。

7后期处置

7.1污染物处理

事故单位和参加抢险的队伍配合,对事故现场的污染物按照环保标准的要求收集处理和现场清理。

7.2事故后果影响消除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召开管理人员干部大会,向广大职工家属如实通报事故情况,并要求各级管理人员起带头作用,不信谣,不传谣,带头搞好安全稳定工作。

消除事故带来的消极或负面影响。

7.3恢复生产秩序

迅速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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