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对我国现行税收制度进行实证性分析或描述本章提供.docx
《本章对我国现行税收制度进行实证性分析或描述本章提供.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本章对我国现行税收制度进行实证性分析或描述本章提供.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本章对我国现行税收制度进行实证性分析或描述本章提供
本章对我国现行税收制度进行实证性分析或描述。
本章提供关于税收制度的概念和结构、税收制度的构成因素、若干主要税种的计算和征收等方面的知识。
明了税制结构,熟悉税制要素,掌握几个主要税种的正确计算是本章的主要目的。
第十一章税收制度
第一节税收制度的概念与结构
一、税收制度的概念
定义。
广义税制:
税收体系、具体税种(实体法)、税收管理制度(程序法)。
狭义税制:
具体税种。
本章讲到的税制指狭义税制
我国的税收法律文件形式:
税法(人大),税收条例(国务院),税法实施细则(财政部),税收行政法规(政府财政税务部门),地方性税收行政法规(地方人大)。
二、税收制度的结构
单一税制:
1、不公平,不能充分体现纳税人的纳税能力。
2、调节效果很差。
3、不能获得足够的税收。
复合税制:
并不是所有税种并重,一般来说都以某些税种为主,其他税种为辅。
历史上曾出现过三种税制结构:
(一)传统的直接税制度
(二)以间接税为主的税收制度
(三)现代直接税制度
针对收入分配不公和重复课税问题,实现以直接税为主的现代税制结构。
第二节税制要素
一、纳税人
纳税人、负税人、扣缴义务人
二、课税对象
税源:
国民收入;税本:
国民经济总体;税本是税源的创造者,税源是税本结出的果实。
计税依据,税目
三、税率
税收制度的核心要素。
实际上是税收收入与计税依据的比例,而不是“课税对象”。
(一)税率的三个基本形式
1、比例税率
“固定”的比例,只是相对于课税对象的数额而言,是固定不变的。
但实际上,在实行比例税率的税种中,一般都实行差别比例税率。
产品差别比例税率:
消费税;行业差别比例税率:
营业税;地区差别比例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幅度比例税率:
营业税中的对娱乐业课税。
2、累进税率
举例说明全额累进税率与超额累进税率的差别:
(书中有例子)
(1)全额累进税率计算简单,但税负较重;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复杂,但税负较轻;
(2)在累进分界点处,采用全额累进税率,税负出现跳跃式增长,可能会出现税负的增加程度超过收入的增加程度的情况。
3、定额税率
如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
(二)经济分析中的税率概念
名义税率:
税法中规定的税率。
实际税率:
税收收入与课税对象数额的比例。
实际税率可以高于名义税率,也可以低于名义税率(主要)。
平均税率,基本等同于实际税率。
边际税率,基本等同与名义税率。
四、起征点与免征额
起征点是对低收入阶层的照顾。
免征额是对所有纳税人的照顾。
存在起征点,意味着实际上该税率是一个全额累进税率。
存在免征额,意味着实际上该税率是一个超额累进税率。
五、附加与加成
税收附加,实际上是地方附加,随正税征收,覆盖面大。
加成征收,为体现调节效果,不是普遍征收。
如个人所得税中对超过一定数额的劳务报酬所得在现有税率的基础上加成征收。
六、减免税
七、纳税环节
是针对流转税类而言的。
生产、批发、零售。
八、纳税期限
九、违章处理
第三节我国税收制度
我国税收制度的沿革与现状
一、增值税
(一)增值税的概念和类型
定义。
对于增值额的理解:
理论增值额:
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创造的新价值,V+M。
它又可以从两个方面理解:
从一个生产经营单位分析,其一定时期的增值额就是该单位的商品销售收入额或营业收入额扣除生产中的物质耗费(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折旧)以后的余额。
从一个商品来分析,该商品在各个生产环节的增值额之和,等于其最终销售价格。
例如:
某项货物最终销售价格为260元,这260元是由三个生产经营环节共同创造的(这里假设制造环节没有物质消耗,都是该环节自己创造的新价值)。
制造环节
批发环节
零售环节
合计
销售额
150
200
260
增值额
150
50
60
260
可见,三个环节创造的增值额之和与该商品的最终销售额相同,也就是说,在税率一致的情况下,对每一个环节征收的增值税,实际上等于按货物最终销售额征税。
那么,与其费时费力在每一个环节都征税,何不直接在最终环节征就总额一道税呢?
原因就在于,在现实中,我们很难确定哪一个环节是该商品的最终流转环节,很可能导致税收流失,或者造成重复征税。
法定增值额:
法定增值额与理论增值额之所以有差别,是因为各国对于外购固定资产的价款处理办法不同:
有的国家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的任何相关费用,有的国家允许扣除固定资产的折旧,有的国家允许扣除当期购入的固定资产的全部价款,从而产生了法定增值额与理论增值额之间的差别。
假定某企业当期货物销售额为78万元,外购原材料等流动资产为24万元,购入固定资产价款为40万元,计入成本的折旧为5万元。
允许扣除的外购流动资产价款
允许扣除的外购固定资产费用
法定增值额
理论增值额
差额
甲国
24
0
54
49
+5
乙国
24
5
49
49
0
丙国
24
40
14
49
-35
甲国不允许本国企业在计算增值额时从销售额中扣减任何固定资产费用,所以法定增值额大于理论增值额。
法定增值额等于理论增值额加上固定资产折旧,这一课税基数大体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的统计口径,故将其称为生产型增值税。
生产性增值税可以取得较高的税收,但却会对固定资产重复课税,而且企业的资本有机构成越高,重复课税越严重,不利于鼓励投资。
我国目前正在实行生产型增值税。
乙国允许本国企业在计算增值额时从销售额中扣减固定资产折旧,法定增值额于理论增值额完全相同,相当于国民收入。
所以我们将其称为收入型增值税。
从理论上说,这是标准的增值税形式,但很少有国家实行此种增值税,理由将在后面讲到。
丙国允许本国企业在计算增值额时从销售额中扣减当期购进的固定资产全部价款,法定增值额远远小于理论增值额,从整个国民经济来看,这一课税基数仅限于消费资料部分,所以我们将其称为消费型增值税。
实行这种增值税,虽然会大幅减少固定资产购入当期的增值税税收,但是由于以后各期不再允许扣除该设备的折旧,所以以后各期仍然会把损失的税收弥补回来,只不过损失了一些货币的时间价值,但却会起到鼓励投资的作用(相对于生产型增值税)。
另一方面,又由于该种增值税计算较为简单(相对于消费型增值税)(为什么简单,马上讲到),所以世界很多国家都在实行该种增值税。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
1、直接计算法:
(1)加法:
把企业在计算期内实现的各项增值项目一一相加,求出全部增值额。
但实际中,企业很难准确计算当期的增值额,所以没有国家使用这种方法。
(2)减法:
用当期销售额减去当期购入额,又称为扣额法。
(应税销售额-外购项目金额)×税率。
当只有一档税率时,可以采取这种方法,但当存在多档税率时,就不能采取这种方法了。
2、间接计算法:
先计算销项税额,在减去已纳的进项税额。
应税销售额×税率-外购项目已纳税额。
又称为购进扣税法或发票扣税法。
使用这种方法,允许扣除的已纳税额,必须是购进货物是得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已纳税额,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发票上并没有注明已纳税额的,就不能抵扣,所以必须严格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
从另一个角度说,就是因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与企业的应纳税额密切相关,进而与企业的利润密切相关,导致有部分人铤而走险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获得假发票后,就可以增加进项税额,从而实现少缴税的目的。
这种方法计算简便,准确,所以这是实行增值税国家采用的唯一计税方法。
刚才已经说过,消费型和收入型增值税都是比较标准的增值税类型,但很少有国家实行收入型增值税,原因就在于收入型增值税不能使用间接计算法。
因为收入型增值税允许扣除当期折旧,按照间接计算法,就是允许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扣除折旧部分已纳税额,但按照间接计算法要求任何扣除项目都必须有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固定资产购入时只会开具一张发票,每期折旧部分不会有专门的发票,这样就会给间接计算法带来困难。
所以,大多数国家都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二)增值税基本课税制度
1、纳税人
2、征税范围
(1)销售货物、视同销售货物和混合销售
①销售货物
②视同销售货物
③混合销售
④兼营行为
(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进口货物
3、税率
(1)13%
(2)17%
(3)出口零税率
(4)小规模纳税人:
商业4%,其他6%。
4、应纳税额计算
(1)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准予扣除的进项税额
=当期销售额×税率-当期准予扣除的进项税额
需要注意的是:
①如果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准许扣除进项税额,则剩余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②增值税为价外税,所以其计税销售额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若纳税人收取的价款为含税价款,应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
不含增值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
③准许扣除的进项税额包括:
④不准许扣除的进项税额包括:
⑤对于出口产品,适用零税率:
意味着应纳税额为负数,则可以要求退税。
(2)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款=销售额×征收率
(3)进口货物
例题:
某企业当期经营情况如下:
①外购原材料40万元,获得的由售货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已纳增值税额为40×17%=6.8万元。
②购进免税农产品用于生产,总额为5万元。
③购进原材料时支付运费,取得普通发票,金额为1万元。
④购进固定资产金额为60万元。
⑤上期购买的原材料在本期生产过程中意外损失,价值为1万元。
⑥当期共销售货物,获得含增值税收入为117万元。
⑦当期将部分自产货物作为福利,发给本企业职工,价值10万元。
⑧该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请计算该企业本期应纳增值税额。
①当期销项税额为:
117÷(1+17%)×17%+10×17%=17+1.7=18.7(万元)
②准许扣除的进项税额为:
6.8+5×13%+1×7%-1×17%=6.8+0.65+0.07-0.17=7.35(万元)
③当期应纳税额为:
18.7-7.35=11.35(万元)
二、消费税
(一)消费税概述
特点:
1、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
2、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
准确控制调节力度、方便征收管理、不重复课税
3、税率、税额具有差别性
4、征收方法具有选择性
5、消费税税负具有明显的转嫁性
6、消费税是对增值税调节效果的补充
(二)消费税基本课征制度
1、纳税人。
2、征税范围。
五大类产品。
3、税目税率。
比例税率、定额税率,部分税目复合计税。
4、应纳税额计算。
(1)一般计税方法
销售额中不含增值税,含消费税。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计税方法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计税方法
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或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
纳税人是委托方,受托方代扣代缴。
其他形式的委托加工,都视同销售自制产品,受托方是纳税人。
(4)进口货物。
例题:
P253计算题2
三、营业税
(一)营业税概述
特点:
1、征收范围广、税源普遍
2、按行业设计税目税率
3、营业税税负轻,行业之间税负较均衡
4、计算简单,操作方便
(二)营业税基本课征制度
1、纳税人
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2、征税范围
交、建、金、娱、邮、文、服、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3、税目税率
4、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关税
(一)关税概述
进口关税、出口关税
财政关税、保护关税
(二)关税的基本课征制度
1、纳税人
2、征税对象
3、税率
进口税率:
普通税率、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
4、应纳税额的计算
5、保税制度
五、企业所得税
(一)企业所得税概述
(二)企业所得税的基本课征制度
1、纳税人
2、征税范围
3、税率
一档基本税率,两档优惠税率,实际上形成全额累进税率
4、应纳税额的计算
(1)计税依据:
收入包括,准予扣除项目包括、不允许扣除的项目
(2)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亏损在五年内弥补
对境外收入的处理
六、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所得税概述
(二)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课征制度
1、纳税人
根据有无住所和居住时间决定纳税义务
2、征税对象
3、计税依据和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
9级超额累进税率,每月费用扣除额为800。
(速算扣除数)
(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5级超额累进税率,扣除相应的成本费用损失。
(3)稿酬所得,20%比例税率,按应纳税额减征30%
(4)劳务报酬所得,20%比例税率,每次应税所得额超过2万至5万的部分,加征5成,即30%;超过5万的部分,加征10成,即40%。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20%比例税率。
(3)—(5)三项的扣除费用是这样规定的:
收入不超过4000,扣除800,超过4000,扣除20%。
(6)财产转让所得,20%,扣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
(7)偶然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20%,无费用扣除。
(彩票)
5、应纳税额的计算
(1)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