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发展中的问题及扶持措施.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5892281 上传时间:2023-01-01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28.9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小微企业发展中的问题及扶持措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中小微企业发展中的问题及扶持措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中小微企业发展中的问题及扶持措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中小微企业发展中的问题及扶持措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中小微企业发展中的问题及扶持措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中小微企业发展中的问题及扶持措施.docx

《中小微企业发展中的问题及扶持措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小微企业发展中的问题及扶持措施.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中小微企业发展中的问题及扶持措施.docx

中小微企业发展中的问题及扶持措施

中小微企业发展中的问题及扶持措施

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及建议近年来,我盟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36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内政〔〕66号)精神,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不断巩固和深化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政策落实年活动成果,中小微企业得到健康快速发展,企业户数不断增加,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企业规模不断扩大,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占全盟经济的比重逐年提高,中小微企业已成为我盟工业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

一、中小微企业运行现状,全盟完成地区生产总值591.25亿元,跃升全区第8位。

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59.60亿元,同比增长2.4%;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398.87亿元,同比增长20.1%;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32.78亿元,同比增长13.5%。

,全盟地方财政总收入入库76.79亿元,同比增长24.4%。

截止到10月份,全盟共有中小微企业6891户,其中工业中小微企业915户(中型企业26户、小微企业889户),同比增加124户,从业人员12万人,同比增加5.4万人。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59户,从业人员7.1万人,同比增加2.8万人,增长62.1%,实现增加值238.96亿元,同比增长14%;规模以下小微工业企业556户,比上年同期增加103户,增长22.7%,从业人员4.9万人,同比增加2.6万人,实现增加值30.87亿元,同比增长15.23%。

全盟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0.53亿元,同比增长18.1%。

按行业分,批发零售贸易业实现89.09亿元,同比增长17.8%;住宿餐饮业实现11.43亿元,同比增长20.6%。

LocalHosT按销售地区分,城镇实现81.77亿元,同比增长19.5%;农村牧区实现18.76亿元,同比增长12.3%。

中小微企业发展呈现如下特点:

一是中小微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实力逐步增强;二是中小微企业发展速度增快;三是中小微企业在第三产业的比重逐年递增;四是中小微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分布广、经营灵活,为社会提供了广阔的就业空间,有效地缓解了社会就业的压力。

二、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主要措施我盟是一个以畜牧业为主的地区,工业经济发展较晚,服务业相对滞后。

近年来在工业化、城镇化、农牧业产业化的带动下,中小微企业快速发展。

盟委、行署十分重视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和培育,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一系列政策,采取有力措施,从政策保障、产业布局、结构优化、推动就业等方面不断加大工作力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推动合力盟委、行署领导多次听取经信委中小企业局及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研究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召开协调会,面对面解决问题。

1、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精神,免征相关税费,包括:

对从事农畜产品初加工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为新办农业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提供连锁经营、运输及生产、销售、技术、信息、融资等中介服务项目,5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中地方分享部分;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或再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不含信用评级、咨询、培训等收入)3年免征营业税;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等等。

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已出台的清理各种不合理收费的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不得以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方式变相继续收费。

2、成立中小企业服务管理机构。

为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成立了锡盟中小企业局。

要求各旗县市(区)党委、政府,在条件成熟时设立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条件不成熟的地区要配备专人负责中小企业工作。

3、各部门进一步加大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中小微企业发展,指定专人联系中小微企业,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和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

在工商注册方面,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凡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创业主体开放,平等对待各类创业主体;放宽企业名称使用范围、企业出资范围、投资主体范围及经营范围;放宽对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审查和企业年检要求。

在法定时限内进一步缩短登记审批时限,提高市场主体准入和监管效能。

在土地使用方面,要求各地区对新上工业中小微企业用地要按最低出让价保障供给,对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国有未利用地,且土地前期开发由土地使用者自行完成的工业项目用地,在确定土地出让价格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15%执行。

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未利用地,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50%执行等等。

4、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国内市场。

盟委、行署每年拿出专项资金,安排盟经信委、发改委、商务局、招商局等部门,组织中小微企业外出参观考察、学习交流,多渠道、多层次扩大对内对外交流合作。

盟经信委9月下旬组织4户企业,携带20多种产品参加了第八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泰中小企业博览会。

盟商务局组织部分企业参加了中蒙俄经贸合作洽谈会,协议金额达1.94亿元人民币。

组织企业参加了第十六届澳门国际贸易投资展览会、中蒙八地区经济合作交流会等。

盟招商局组织人员参加了第十二届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及锡林郭勒盟对接“驻京中外企业投资内蒙古行”等多次招商活动。

通过参加各种博览会,我盟企业开阔了视野,拓宽了经营销售渠道。

(二)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一是将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列入全年的金融工作重点,提出了全盟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超过全部贷款增速的目标,即中小微企业和农牧业贷款总量突破150亿的工作目标。

截至今年9月末,全盟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82.3亿元,较年初增加23.5亿元,增长40%,中小微企业贷款新增额占全部新增贷款的38.1%,高

于全部贷款增速26.6个百分点,高于自治区中小企业平均增速14.1个百分点。

中小微企业和农牧业贷款总量突破150亿的工作目标,达到154.6亿元。

二是以全盟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金融服务双百工程”为切入点,适时开展中小微企业运行及项目资金需求的调研,密切联系金融部门,推介各金融机构对口扶持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

今年盟级先后组织8次银企对接会,推介融资额突破100亿元。

同时根据国家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行署组织召开了全盟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座谈会,促进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落实到位。

三是积极引进以中小微企业为重点服务对象的金融机构。

截至9月末,包商银行贷款余额9亿元,其中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4.3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47.8%,邮储银行贷款余额4亿元,其中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3.9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97.5%,交通银行已于年内开业运营,并且确定了大中小业务并重,突出扶持中小微企业的目标。

目前,内蒙古银行、鄂尔多斯银行在锡分行各项前期筹备工作已全部完成。

同时,发挥小额贷款公司服务中小微企业的作用。

截至9月末,全盟已批准开业的小额贷款公司30家,注册资本金达11.9亿元。

累计向4021户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牧民发放贷款28.2亿元。

(三)搭建银企对接桥梁,着力推进融资性担保体系建设截至9月末,全盟共有融资性担保机构7家,注册资本金共计2.5亿元。

其中:

政府出资的担保机构5家,民营担保机构2家,已经与银行合作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的5家。

截至9月末,全盟融资性担保机构累计为751户中小微企业及11235名个人提供担保贷款12283笔19.3亿元,在保余额7.6亿元,融资担保业务覆盖全盟13个旗县市区。

当年为118户中小微企业及2522名个人担保贷款2645笔、4.8亿元。

为了减少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我盟在规范整顿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同时,积极推进县域融资性担保机构建设,目前,东乌、东苏、蓝旗和乌拉盖政府出资,面向农牧民和微小企业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已正式设立,其他旗县正在筹建。

担保机构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主动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有力解决了中小微企业信用不足、抵押物不足的问题,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四)大力发挥财政扶持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盟级财政每年都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直接或间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并通过工业发展基金、信用担保基金、节能专项资金、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投入等方式,以“双百亿”工程为切入点,引导和带动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加快发展。

以来,已累计投入工业发展基金3500万元,投入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亿元,投入信用担保资金4960万元、节能减排等资金2597万元。

同时,为小微企业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中小企业技术进步贴息、发展专项、自主知名品牌培育、节能技改、资源综合利用、淘汰落后产能补偿等扶持和奖励项目,累计获得各项扶持奖励资金1.5亿元。

今年1-11月,共为34户小微企业申请到国家、自治区各项扶持资金共计2097万元。

这些资金的取得,有效地缓解了工业园区建设资金、企业节能技改、经营周转资金的困难,激发了企业的创业和发展热情,促进了企业技术进步,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各旗县市(区)对中小企业和在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扶持、融资担保等方面给予了积极支持。

(五)积极培育千户成长型中小企业根据自治区中小企业局有关部署和要求,积极争取将本地区成长性强、具有发展潜力的工业中小企业纳入自治区千户成长型中小企业推荐名单组织上报,经自治区认定、公布的千户成长型中小企业,将在争取国家项目、安排扶持资金、提供融资服务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连续三年进行重点扶持。

这是贯彻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意见”的又一重要举措,充分发挥其引导和带动示范作用,有力推动全区中小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经过多次修改补充和完善,我盟已有89(其中:

二连浩特市5户)户工业中小微型企业纳入自治区千户成长型中小企业推荐名单。

(六)以创业带动就业,提高中小微企业生成和发展能力我盟充分利用各种有效资源,构筑中小微企业发展平台,形成了“创办新企业、开发新岗位、促进多就业”的良好氛围,实现了就业和创业良性循环。

近年来,锡盟劳动就业部门通过创业培训、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等服务,为创业人员提供相关的开业指导及后续服务,经信委、商务局、工商、税务、财政等部门也积极为创业人员提供全面到位的政策服务。

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快速发展。

充分利用网络为创业者服务,通过参加“百日招聘”活动和与锡盟职教中心等院校合作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引进和培养大批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为中小微企业创业提供保障。

(七)培育产业研发和服务机构,促进中小微企业技术进步煤炭资源的深度加工和高效转化是我盟煤炭资源合理利用的一大课题,褐煤利用以及干燥技术、装备的开发与研究,必将为褐煤资源的开发利用开辟一条新的途径。

为此,我们组织建立了通力锗业、神工制造两户企业研发中心,并列入自治区级技术中心,成为全盟首批技术中心。

同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先后成立了锡盟肉类协会、锡林郭勒盟洁达能源科技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锡市经翔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东乌珠穆沁旗鑫都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镶黄旗石材工业协会等中小微企业服务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相关业务指引服务,建立和完善与企业对话沟通制度,推动中小微企业开展品牌培育、科技创新、技术改造等工作迈向新台阶。

(八)开展促进中小企业政策落实年活动,切实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为了使国家和自治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落实到位,盟委、行署责成盟经信委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讨论稿)》,盟工商联牵头起草了《锡林郭勒盟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意见(讨论稿)》,这两个文件都是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的,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近期将进一步完善后印发实施,真正把扶持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土地倾斜、税收优惠、简化审批备案等政策落到实处。

制定了

《促进中小企业政策落实年活动方案》,举行了促进中小企业政策落实年暨中小企业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盟领导出席了启动仪式并做了重要讲话,相关部门在现场进行了政策解答和政策宣传,并通过开辟专栏、专版以及专题采访等形式,宣传中小企业政策法规。

深入开展送政策进园区、进企业活动,多层次、多领域进行政策落实情况问卷调查,摸清我盟中小企业政策落实情况。

同时还组织了全盟企业政策法规知识竞赛。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小微企业总体规模偏小,产业层次较低。

小微企业普遍实力不强,规模较小,大部分企业仍集中于传统产业,难以形成规模优势。

产业化经营模式不成熟,产销环节联结不紧密,产业链条尚未充分延伸,精深加工转化率较低。

(二)资金“瓶颈”制约,企业筹融资困难。

一是大部分小微企业规模小,抵押物少,信誉度不高,财务制度不够健全,难以从资本市场获得直接融资或从金融机构获得间接融资。

二是商业银行出于对风险控制的需要,在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信贷力度上还有很大空间。

三是为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社会服务体系尚不健全。

(三)管理方式相对落后,自主创新能力不强。

小微企业多数处于家族式管理、经验管理的层面上。

部分企业战略意识模糊,发展目标、市场分析、产品定位、资源规划等方面不清晰。

整体素质偏低、技术基础薄弱、专业人才匮乏,基本上无力开展产品、工艺、设备的技术创新,产品技术含量低,主要工业产品多是以原料或低附加值产品形式进入市场。

全盟900多户工业中小企业仅有很少一部分企业拥有自己的品牌,申请专利、争创驰名商标和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的小企业更少。

(四)信息化建设滞后,同时缺少现代物流业和专业市场的支撑。

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滞后,经营者对信息化认识不够,投入资金不足,加之尚未建立完善的信息化服务平台,导致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相对落后,缺乏应变能力,不能及时准确地做出决策。

现代物流业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不能提供足够的流通加工、物流信息服务、库存管理、物流成本控制等物流增值服务。

(五)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征信体系建设滞后。

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机构不多,信息渠道沟通不畅。

如为企业新建、技改发展等方面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机构少、收费高、指导性不强;企业办理贷款财产抵押,抵押物评估环节多、手续繁、收费高,加重了企业负担。

企业的实际信用信息反映缺乏系统性,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只有借款企业的信贷信息,尚未涉及个人信用及未办理信贷业务的企业。

工商、公安、司法等部门各自掌握了部分企业、个人其他方面的资信情况,部门间未实现信息共享。

四、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主要工作和建议自治区把今年定为“全区中小企业政策落实年”,我们要抓住机遇,进一步加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工作力度,全年新增工业中小企业200户,中小企业增加值增长20%以上,带动就业1万人以上。

(一)进一步优化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一是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构建政府主导的公益性综合服务平台,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创办专业性服务平台和社会中介服务组织,支持各地区在产业集聚区建立综合服务平台,制定中介服务组织基本行业规范,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程序,降低收费标准,提高服务水平。

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发展以相关中介机构为营运主体的信用记录、信用采集、信用公示、信用担保、失信追究、风险防范等信用服务体系,逐步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信息共享网络,引导中小企业守信经营。

二是按照适用人才聚集、重点人才培养、全员素质提高的目标,强化企业人才支撑,为企业引进和集聚人才创造条件。

鼓励职业学院、各旗县市(区)职业培训机构参与就业、创业和技能培训,做好职业鉴定工作,充分发挥政府公共服务平台的作用,统一发布人才需求和产业工人需求信息,通过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等活动,及时为企业引进人才。

鼓励采取技术入股、期权激励等更加灵活的政策措施,为引进高端人才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是积极解决中小企业发展用地。

把产业集聚区作为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平台统筹规划和建设,完善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气、污水、垃圾处理、通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对新上工业中小企业用地按最低出让价保障供给,鼓励建设多层标准厂房,推动中小企业向产业聚集区发展。

产业集聚区要为中小企业预留一定用地,满足中小企业发展用地需求。

对中小企业依法提交的用地申请和土地使用方案加快审批。

(二)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一是建立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考评体系。

拟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奖励考评办法,对为小企业融资服务做出突出贡献的金融机构和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和改善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

定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银企对接活动,运用现有灵活多样的金融产品全力为小微企业服务。

重点加大对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以下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

适当放宽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

严格禁止银行业金融机构收取小型微型企业贷款承诺费、资金管理费,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为中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二是扩大小微企业信用担保资金规模。

采取财政注资、旗县市区参股、争取上级资金、广泛吸纳民间资本等方式扩大对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资金注入规模,尽快培育注册资本金超亿元的融资性担保机构。

国土资源、住房城建、金融、工商等部门要为小微企业和担保机构开展抵押物和出质的评估、登记、确权、转让等提供优质服务,降低收费标准。

中介服务部门降低门槛,为小微企业提供及时、方便的担保、信息咨询等全方位的服务,减少担保风险。

三是推动小企业直接融资。

把小企业上市培育与制度创新、产权优化组合相结合,建立小企业产权投资基金,扶持引导小企业上市融资。

鼓励小企业以资本、技术、品牌、自主知识产权为纽带,进行优化组合,积极培育一批创新型、成长型小微企业。

企业在争取上市期间支付的有关费用,凭合法有效凭证,经税务部门核准同意后应允许计入当年经营成本。

(三)进一步落实中小微企业的财税支持政策设立中小微企业

发展基金,并逐年增加预算安排,对科技创新、循环经济、节能减排、农牧业产业化、品牌培育、技术进步等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进行扶持,增强中小微企业发展后劲和可持续性。

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要及时兑现中小企业贴息、税费减免等各项政策,密切跟进和落实国家后续优惠政策的落实。

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资金和项目,发挥好扶持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

(四)加强对小微企业的引导和规范一是推进中小微企业制度创新。

鼓励小微企业冲破传统的家族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鼓励中小企业通过相互参股、职工持股、引进外资等多种形式,建立多元开放的产权结构。

二是促进小微企业产业结构调整。

扶持发展科技创新型、再就业型、出口创汇型、农副产品加工型、社会服务型等小微企业。

淘汰那些技术落后,质量低劣,浪费资源的小微企业。

三是支持小微企业实施名牌发展战略。

对获得国家、自治区名牌产品称号或列入名牌发展计划的产品,优先列入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计划,享受资金、技术、人才等各项政策优惠。

凡注册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自治区级名牌产品以及盟级名牌产品的,设立专门资金予以表彰奖励。

四是引导小微企业规范发展。

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小微企业的引导和培训,积极帮助小微企业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守法经营,依法建账,确保会计资料完整、真实。

要加强对企业消防、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社会保险等方面的监察,切实保护劳动者权益。

(五)实施生产性服务业领域中小企业发展工程,提升生产性服务业水平重点支持科技研发、工业设计、技术咨询、信息服务、现代物流等中小企业在现代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发展。

加大现代服务领域的招商力度,重点引进总部型、连锁型和品牌型企业,推动我盟服务业发展现代经营模式和新型业态。

-----------------------------------相关:

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县域经济发展——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调研根据上级要求,就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并选择其中一角——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进行了调研,同时要求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针对当地经济特点进行相关方面的调研,通过调研不断促进自身业务发展,从而更好地支持地方经济建设。

作为地方金融机构,始终坚持“一立足三面向”的市场定位,立足社区,做城乡居民的理财帮手;面向“三农”,做支农的主力军;面向中小企业,做中小企业的知心朋友;面向县域经济,做服务县域经济的金融支柱。

今年10月12日国务院确定了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措施,紧紧抓住有利时机,在围绕改革工作的同时,不断创新经营机制,加大信贷投放,全力为地方经济的发展服务。

截止10月末,全市各项存款余额149亿元,比年初净增34亿元,增幅29.6%;各项贷款余额90.9亿元,比年初净增21.4亿元,土地置换不良贷款6.3亿元,实际贷款净投放27.7亿元,增幅30.6%,存贷款增幅均在全省排名第五位,均比上年前进了两位;全市已支持小型微型企业293户,比年初增加39户;贷款余额10.9亿元,比年初增加4.1亿元。

一、支持小微企业具体措施

(一)完善服务小型微型企业的组织体系。

支农支小是信贷投放的重点,长期以来,致力于支持“三农”和中小微企业发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理事长为组长,分管主任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导等工作。

各单位制订了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工作举措,把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学习引进。

组织到襄阳、随州等单位学习,到全国支持中小企业先进典型的包商银行学习,吸取外地和他行支持小型微型企业的先进经验,拓宽了我市支持小型微型企业思路。

三是加强工作责任。

为方便小型微型企业借贷,对小企业贷款实行属地管理,由所辖乡镇网点及城区直属经营部负责经营。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

针对小型微型企业群体分散、工作量大的情况,对60名懂信贷业务、财务知识、市场营销的优秀人员充实到小型微型企业信贷服务岗位,调优客户经理队伍结构。

同时,强化信贷培训,采取巡回培训的方式,安排县级业务骨干分期分批到市级信贷部学习,提升信贷人员业务能力。

(二)明确支持小型微型企业的工作目标。

一是明确责任目标。

今年11至12月拟支持小型微型企业28户,金额1.2亿元,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余额比10月末不会增加。

原因是,截至10月末,实际贷款净投放27.7亿元,占新增存款34亿元的81.5%,加上后期还要置换2.45亿元,所以各项贷款比10月末均不会增加。

二是加大考核力度。

把小型微型企业贷款投放“二个不低于”(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列入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未达到“二个不低于”标准的,取消评先资格。

同时,每月考核支农支小工作进度,并与县、乡领导班子的“帽子”、“票子”挂钩,调动领导干部抓支农支小的积极性。

(三)大力培植和拓展小型微型企业优质客户。

在做好支农服务的同时,把支持小型微型企业作为信贷业务拓展的主战场。

一是全面进行市场调查。

自10月份,组织开展对小型微型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活动,摸清和了解小型微型企业的情况,并要求逐户建立小型微型企业档案,为做好金融服务打下基础。

二是逐户制订培植方案。

实行“一户一策、跟踪服务”的策略,对符合准入条件的,积极给予信贷支持;暂不符合条件的,加强培植和帮助,逐步发展成为本单位客户。

三是有保有压,择优扶持。

坚持“产业政策主导、量力而行、风险可控”的原则,拓展小型微型企业客户。

对“二高一资”企业限制准入,大力支持“新、特、优”成长型小型微型企业,加强小型微型企业贷款风险防控,严禁恶意逃废债务企业和他行淘汰类企业的准入,确保信贷资源得到合理利用。

(四)创新信贷模式,满足小型微

型企业信贷资金需求。

根据小型微型企业信贷需求“短、小、频、急”的特点,合理匹配信贷产品,创新信贷模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时介入。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体宣传、墙体广告宣传、汽车流动宣传等形式,宣传信贷政策,推介信贷品种。

全市开通“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服务热线”,为小型微型企业及时提供咨询服务。

二是创新信贷模式。

在用足、用好现有信贷产品的基础上,针对小型微型企业资金需求特点,积极创新信贷模式。

建立以基金为纽带担保体系,推出了小型微型企业联保贷款等品种,解决小型微型企业抵质难的问题。

同时,积极开办应收账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自然科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