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中心城区处置城市大面积停水事件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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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中心城区处置城市大面积停水事件应急预案

贵阳市中心城区处置城市大面积停水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

在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小河区及金阳新区因花溪河、汪家大井、红枫湖、阿哈水库及沙老河等水源地遭遇突发性严重水质污染事故、水源枯竭或水源其它安全事故,导致中心城区大面积停水事件的情况下,为确保城市饮用水水质安全和城市供水的安全,结合贵阳市城市供水水源、供水实际状况以及市供水总公司制定的应急抢险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统一领导,分工协作。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各级、各部门,以及供水企业等单位的职责,依法确定紧急状态下的供水应急工作程序,有效处置突发事故和紧急情况。

122统筹安排、协调配合。

以城市供水主管部门为主体,统筹安排应急工作任务,各部门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合力。

13编制原则与依据

按照“资源共享,合理调度,确保居民生活及重要公共场所用水水量及安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城市供水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贵阳市城市供水规定》、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要求,编制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141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市供水总公司直接供水的云岩区、南明区、小河区及金阳新区公共供水系统因遭遇突发性严重水质污染事故、水源枯竭或水源其它安全事故导致大面积停水事件的应急救援。

142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以及清镇市、开阳县、修文县、息烽县等非市供水总公司直接供水的区域,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规、标准,参照本预案制定本地区的应急预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应急供水指挥部组成与职责

211应急供水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长:

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长:

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城管局局长

成员:

市政府新闻办、市应急办、市经贸委、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市乡企局、市信息产业局、市气象局、市商务局、市物价局、市林业绿化局、市工商局、市建设局、市“两湖一库”管理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共青团贵阳市委、贵阳供电局、市节水办、市供水总公司、市广播电视局、武警贵阳市支队、中国电信贵阳分公司、中国移动贵阳分公司、中国联通贵阳分公司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云岩、南明、小河各区分管区长、金阳新区管委会主任、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贵阳监测站(以下简称贵阳监测站)站长。

指挥部成员未在本市或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时,由所在单位按职务排序递补。

212应急供水指挥部职责

统一组织、协调全市力量,在应急状态下指挥实施应急预案,确保应急供水目标的实现。

(1)组织协调各小组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2)根据事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协调处理措施。

(3)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对事故处理后造成消耗或损失的问题及时给予归还或补偿。

(4)如发现事故可能导致重大溢出或产生环境污染危害,立即组织有关部门或可承担任务的机构进行检测调查。

如已发生二次危害,立即组织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5)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和安抚工作。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统一发布供水应急状态下的各类信息,确保信息准确、传递及时。

22应急供水指挥部办公室组成与职责

应急供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负责全市应急供水状态时的指挥、协调,为市领导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城管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水利局、市供水总公司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兼任,成员由市政府新闻办、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物价局、市建设局、市广播电视局、贵阳供电局、中国电信贵阳分公司、市卫生局应急办、市节水办、市供水总公司、武警贵阳市支队、中国移动贵阳分公司、中国联通贵阳分公司、各区人民政府等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

23指挥部专家工作组组成与职责

市应急供水指挥部设立专家工作组,作为指挥部的咨询机构。

成员由各大中专院校、科研机构、水利、城市供水的设计、施工、运营和电力、通信、卫生应急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

24应急体系及职责

根据实际情况,市政府应急供水指挥部除办公室外,设立7个工作组(附件一:

指挥体系框架图)。

241警戒保卫组,由市公安局、武警贵阳市支队牵头负责。

主要职责是:

负责维护事故现场及周围的交通秩序,设定安全警戒范围,组织警力设置警戒线,控制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如果事故危及周围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及时通知和组织人员疏散。

如导致城市大面积停水事件涉及刑事犯罪,由市公安局组织力量进行侦破。

242水质监测和卫生应急组,由市卫生局、市环保局牵头负责。

主要职责是:

负责污染物、污染源以及供水管网末梢水的监测、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对环境污染事故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处理,防止污染源的进一步扩大。

负责紧急处理救治受伤、中毒的群众和工作人员,必要时将伤员送往医院做进一步治疗。

243供水调度组,由市城管局牵头负责,主要职责是:

负责应急供水状态时,对全市的供水供应进行科学合理调度,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居民生活及重要公共场所、设施用水,必要时对全市的桶装水、矿泉水等进行统一调配。

成员由市经贸委、市商务局、市物价局、市供水总公司、各区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244管网抢修组,负责在应急状态时对全市的应急供水管网进行维护和抢修。

组长由市供水总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供水总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45应急送水及供水监察组,由市城管局负责,下设应急送水小组、供水监察小组。

应急送水小组负责在进入应急供水状态时,合理调配消防车等车辆为偏远地区或其他需送水区域送水。

成员由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林业绿化局、各区人民政府等有关负责人组成。

供水监察小组负责对应急状态下限制用水的行为进行检查监督,防止出现抢水的现象。

成员由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各区人民政府等组成。

246后勤保障组,由市城管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中国电信贵阳分公司、市广播电视局、贵阳供电局、中国移动贵阳分公司、中国联通贵阳分公司、有关区政府负责。

主要职责是:

做好应急物资和生活必须品的储备管理工作,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

做好应急状态结束后的善后处理工作。

247宣传动员及舆情控制组,由市政府新闻办、市应急办、市信息产业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共青团贵阳市委、市妇联、各有关区政府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是:

按照应急指挥部提供的信息,统一报道口径,监测互联网上的舆情动态,防止恶意信息的炒作与传播,必要时由市总工会、共青团贵阳市委、市妇联组织义务应急队,协助应急工作。

3日常预防预警机制

31监控机构

市供水总公司负责城市供水系统运行预警工作,对城市供水系统运行状况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并做出报告。

32检测网络

由市环保局负责饮用水源的监测,贵阳监测站负责对城市供水水质的监测工作,按《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的要求定期对城市供水水质进行检验、资料收集、汇总分析并做出报告。

4应急响应(附件二:

应急响应程序图)

41供水应急状态及标准

本预案所称供水应急状态是指由市供水总公司直接供水的1个或数个水源地因发生突发性严重水质污染事故及水源枯竭,导致水厂不能取水时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供水情况的应急供水。

(一)应急预警状态:

由市供水总公司直接供水的1个或数个水源地因上述原因发生突发性严重水质污染事故,预测被污染的原水24小时内到达中曹水厂、东郊水厂、西郊水厂、南郊水厂及北郊水厂取水口,经处理后的水质不能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或预测发生突发性水源枯竭时,城市供水立即进入预警状态。

(二)应急警戒状态:

被污染的原水8小时内将到达中曹水厂、东郊水厂、西郊水厂、南郊水厂及北郊水厂取水口,经处理后的水质不能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时,城市供水立即进入警戒状态。

(三)应急供水状态:

被污染的原水2小时内将到达中曹水厂、东郊水厂、西郊水厂、南郊水厂及北郊水厂取水口,经处理后的水质不能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时,城市供水立即进入应急状态。

(四)水源枯竭的应急供水状态:

因气候干旱,全年降雨量低于500mm,径流量缺少或因建筑物破坏(含设备)等原因造成水源可供水量不足甚至枯竭时,进入应急供水状态。

42预案启动一旦确定发生以上事故,市应急供水指挥部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并向市政府报告;由市政府按相关规定、程序向省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

43响应程序

431事故报告

当发生水源应急状态时,供水监测、环境保护等相关部门必须做到:

(1)立即将水源污染的情况向市应急办报告,同时报市委、市政府、市城管局和市安全生产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在事发后1小时内写书面报告,报送上述部门。

(3)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造成水源污染的单位及发生时间、地点;

②造成水源污染的单位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③造成水源污染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④造成水源污染的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⑤造成水源污染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⑥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432市政府应急办在接到造成水源污染事故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市政府领导。

在应急供水指挥部发出指令前,市应急办按应急预案行使应急指挥权限,进行应急处理,并立即通知值班秘书长,由值班秘书长报告市长和分管副市长。

市城管局负责指挥紧急状态下的供水调度。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水污染区域及周围的交通秩序,设置安全警戒范围,保护事故现场。

市卫生局负责救治受伤害的工作人员和群众。

市安全生产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接报后,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协助市领导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

必要时市政府可将事故情况通报武警贵阳支队等相关部门,请求给予事故抢险支援。

433特别重大水源污染事故发生后,在积极抢险救灾的同时,有关单位必须保护事故现场。

因抢救伤病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需拍照、摄影记录的,必须经市政府应急供水指挥部或其下设的办公室同意。

44应急抢险措施

441应急状态下的用水量标准和水质标准

在应急状态下,由市供水总公司根据各水源地的情况,进行合理调配,按照生活基本用水标准优先保证居民生活用水。

同时,保证重要公共场所、省(市)党、政、军、警重要机关(部门)用水。

(1)当出现预警状态时,加强对径流沿途造纸、化工、制药、印染等行业的监管,确保所有企业排污稳定达标,必要时采取截流导污等应急措施;当出现应急状态时,部分造纸、化工、制药、印染等行业应采取限制生产、限制排水,直至停产停排。

同时,确保城市污水处理厂按照设计能力满负荷运行,稳定达标排放。

(2)当出现应急状态时,而在短期又未能解除应急状态,可根据现状实行限量、定时的供水办法,同时按不同阶段分别削减一定标准的工业用水量,确保重点单位、重点企业及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用水。

(3)在应急抢险期间禁止农业取水,确保城市用水和居民生活用水。

水质标准不能低于国家卫生部颁发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

442进入应急预警状态时采取的措施

(1)指挥部办公室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判明事故性质、污染程度以及污染物到达我市水厂取水口的时间,以最快时间将分析报告递交指挥部。

(2)应急供水指挥机构相关人员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接收指挥部和上级指示。

(3)水质监测小组动态跟踪监测污染带的流动情况,加强对水源地及取水口水质的检测。

(4)市供水总公司各水厂满负荷运行以最大能力供给用户储水。

(5)将贵阳市五个水厂的清水池、加压站清水池升至满水位运行。

443进入应急警戒状态时采取的措施

(1)由指挥部发布命令,宣布城市供水进入应急警戒状态;各应急小组立即开展各项准备工作,随时待命。

(2)通过各种媒体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储水准备应急,各单位、企业和家庭利用自备的高位水池、集水池自备容器等设备储水。

(3)限制城市建筑工程、洗车、绿化、娱乐、洗浴行业用水。

444进入应急供水状态时采取的措施

(1)由指挥部发布命令,宣布城市供水进入应急供水状态;各应急小分队立即按职责开展各项工作。

(2)在污染物到达市水厂取水口前2小时,水厂停止取水。

(3)停止供应城市建筑工程、洗车、绿化、娱乐、洗浴行业用水,关闭相关给水阀门;限制工业用水。

(4)对贵阳市的桶装水、矿泉水、纯净水统一调配。

(5)各媒体加强宣传节约用水。

(6)根据街道给水管网布置情况,市区内实行分时段分片或分街道供水。

(7)局部地区用消防车、洒水车运水,向重点用水单位调配运水。

(8)采取其他措施从外地调水。

445进入水源枯竭应急供水状态时采取的措施

(1)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墙报等媒体加强节水宣传,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

(2)加强计划管理、重点加强对耗水大户、洗车行业、洗浴业、建筑施工用水的计划控制,必要时实行计划限额供水,直至停止使用自来水。

(3)加强对环卫、园林、市政用水的管理,必要时停止取用城市自来水,改取南明河水。

(4)加强节水执法督查,对浪费用水,违章用水、偷盗用水及建筑使用用水中的跑、冒、滴、漏现象从严查处。

(5)加强监测,合理调度,使供水管道压力保持正常,保证供水。

(6)如遇旱情严重,库容量减少幅度大,正常供水难以维持到汛期的情况下,拟对供水调度进行调整,部分区域分时分片供水,必要时限制生产用水量、公益性用水量,确保生活用水,对严重缺水区域,用送水车定时送水。

446尽快恢复正常供水的措施

(1)由城市供水监测小组通过源水监测确认污染状态解除,经指挥部批准后宣布解除应急状态,市供水总公司立即组织人员以最快速度恢复取水。

(2)市供水总公司各水厂立即恢复净水生产,加强水质监测,合格后恢复对外供水。

(3)市供水总公司组织管网所对城市主要管道进行巡视,保障安全恢复供水,并关闭市区管网与周边应急水源管网之间的阀门,逐步实现正常供水。

5应急结束

51结束程序

市应急供水指挥部根据事故抢险工作的进展情况决定应急预案终止,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并通知公众。

52事故调查

市安监局、公安局、城管局组成事故调查组,在事故调查过程中,认真分析事故原因,从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

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应严格遵守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的各项规定。

53案例评估

应急供水指挥部负责整理和审查所有的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导致应急状态的事故情况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

事故调查组向市政府做出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1)发生事故的基本情况;

(2)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3)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4)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

(5)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

(6)事故结论;

(7)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

(8)各种必要的附件;

(9)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10)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6应急保障

61队伍保障

611市城管局应组织富有经验的抢险队伍,负责本部门管辖的供水抢险抢修工作。

612抢险人员:

具有丰富施工及抢险经验的管理人员;具有两项以上特种操作技能的工人,包括电工、电气焊工、管道工等人员。

62通信保障市信息产业局、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突发事件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体系,确保通信和广播电视畅通。

63技术保障

为充分利用现有的人才资源和技术设备设施资源,市规划设计院、市节约用水管理办公室、市供水总公司为应急状态提供技术支持。

64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生局负责组建市级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

65专业抢险车辆、设备、机具保障措施

(1)市供水总公司配备抢险物资、机械设备、机具、车辆等,确保在应对突发事件时抢险物资的供应。

凡抢险紧急调用的物资、器材,经应急供水指挥部批准,按“先处置、后结算”的要求进行抢险、救助,所发生的费用在抢险完毕后按相关规定处理。

(2)市供水总公司在企业内成立供水抢险工作队,下设若干个抢修分队,各抢修队的队员均应配备相应的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等,确保抢险过程中人员的安全。

抢险过程中必须的管线图、抢险通讯录及其他抢险机具(抢险材料包括各型管材、管件、阀门)等必须配备齐全,保证完好有效,机具必须经常维修,并存放在抢险工程车上。

(3)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做好应急物资和生活必须品的储备管理工作,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根据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

66经费保障

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应急工作预备经费和一定数量的日常工作经费,以保障应急支出的需要。

67宣教演习

市城管局及市供水总公司要加强城市供水预防、抢险知识的宣传,加强日常的检查工作,并加强对抢险队伍的救援培训和演习工作。

68奖励与责任

市政府对在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者临阵脱逃、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7附则

71名词术语

711供水设施:

指用于水、净化、送水、输配水等设施的总称,包括公共供水设施和自备供水设施。

712公共供水设施:

指公共供水企业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的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的设施。

72管理与修订

市城管局负责本预案的管理与修订,根据需要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审,并视评审情况对预案作出相应修改。

73预案修编

本预案由市城管局负责修编,本预案所涉及的各单位,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部门应急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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