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kV架空配电线路带电作业现场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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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kV架空配电线路带电作业现场操作规程

江西省电力公司

10kV架空配电线路带电作业现场操作规程

(试行)

 

江西省电力公司

2011年10月10日

前言

为保证10kV架空配电线路带电作业安全,实现10kV带电现场作业的规范化、标准化,提高全省10kV架空配电线路带电作业管理,根据国家电网公司《10kV架空配电线路带电作业管理规范》,结合江西省内各单位开展的主要带电作业项目情况,特编制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江西省供电公司各单位10kV架空配电线路进行带电检修的所有工作人员。

本规程主要起草单位:

江西九江供电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

许榕

 

1总则

为确保配电线路带电作业安全,逐步实现配电带电作业规范化、标准化,根据DL40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GB/T18857《配电线路带电作业技术导则》以及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10kV架空配电线路带电作业管理规范》,特制订《江西省电力公司10kV配电带电作业现场操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江西省各地市公司10kV配电带电作业的所有人员。

 本规程只包括各地市公司现场实践后切实可行的作业项目,对于新项目和新工具,应经电气与机械试验合格,制订出安全措施、操作方案并在模拟设备上试验无误后,经公司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方可实行和使用。

所有参加10kV带电作业的人员、专业管理人员及有关领导必须熟悉并严格遵守本规程。

带电作业人员包括参与带电作业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及班员,操作带电作业用斗臂车等车辆的人员等。

带电作业人员应从具备配电线路中级及以上技能水平的人员中择优录用,并持证上岗。

经过带电作业知识和模拟实际操作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国家认可机构的带电作业合格证后,才能担任带电作业操作。

带电作业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票签发人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批。

10kV配电带电作业人员不宜从事其他专业带电作业、停电检修作业等工作。

带电作业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人员变动应征求本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及带电作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根据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的特点,配网带电作业应采用以绝缘工具为主绝缘、穿戴绝缘防护用具为辅助绝缘的绝缘杆作业法,或采用以带电作业用绝缘斗臂车的绝缘臂或绝缘平台为主绝缘、穿戴绝缘防护用具为辅助绝缘的绝缘手套作业法作业。

本规程所列带电作业常规项目包括:

绝缘杆作业法、绝缘手套作业法。

常用配网带电作业项目分类配网带电作业项目按照作业内容难易程度,可分为四类:

(一)第一类为临近带电体作业和简单绝缘杆作业法项目。

临近带电体作业项目包括修剪树枝、清除异物、拆除废旧设备及一般缺陷处理等;简单绝缘杆作业法项目包括更换避雷器、拆接熔断器引线或线路引线等。

(二)第二类为简单绝缘手套作业法项目,包括拆接熔断器引线、线路引线、更换直线杆绝缘子及横担、更换跌落式熔断器、更换柱上开关或隔离开关。

(三)第三类为复杂的绝缘杆作业法和绝缘手套作业法项目。

复杂绝缘杆作业法项目包括更换直线绝缘子及横担等;复杂绝缘手套作业法项目包括带负荷更换跌落式熔断器、柱上开关或隔离开关、直线杆改耐张段、带电组立、拆除、更换直线电杆等。

第四类为综合不停电作业项目,包括直线杆改耐张段并加装柱上开关或隔离开关、柱上变压器更换、旁路作业法等。

本省内各地市公司暂未开展该类项目,将要作为新项目申报省公司批准。

2组织措施

现场作业各级人员职责

2.1.1工作票签发人职责

2.1.1.1熟悉系统,熟悉人员技术水平

2.1.1.2所进行的工作是否符合安全规程;

2.1.1.3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正确完善;

2.1.1.4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是否适当和充足。

2.1.2工作负责人(监护人)职责:

2.1.2.1制订带电作业安全措施;

2.1.2.2工作前对全体人员交代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

2.1.2.3正确安全地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工作;

2.1.2.4监督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规程;

2.1.2.5指导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和保管带电工具。

2.1.3专责监护人:

2.1.3.1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

2.1.3.2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2.1.3.3监督被监护人员遵守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2.1.4工作班成员职责:

2.1.4.1认真执行安全规程及本规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

2.1.4.2明确作业内容、工作流程、安全措施、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

2.1.4.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监护人的指挥,按岗位分工及时、准确完成各项操作命令,正确使用工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具;

2.1.4.4关心其他人员的安全及相关的操作行为,监督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2.1.4.5有权拒绝执行工作负责人及专责监护人发出的错误命令,必要时可越级向上级申诉。

现场勘察制度

2.2.1带电作业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应提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勘察,根据勘察结果作出能否进行带电作业的判断,填写配电线路带电作业现场勘察记录(附录B),并确定作业方法及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

2.2.2现场勘查包括下列内容:

线路运行方式(包括高低压电源)、杆线状况、设备交叉跨越状况、邻近线路、缺陷部位和严重程度,导线规格、需要器材规格、周围环境、地形状况、道路交通以及存在的作业危险点等。

2.2.3根据现场勘查情况,编写标准化作业指导卡,填写带电作业工作票。

到达现场后,工作负责人须按工作票内容,向全体工作人员交底,必要时补充安全措施,再开始工作。

2.2.4根据作业项目及现场情况,判定是否需停用重合闸。

需要停用重合闸的工作,应提前向调度部门申请。

2.2.5查阅有关导线资料,根据导线的荷载,对工具受力情况进行计算,确定使用工具的规格。

对大跨越或导线支持点高低差过大的线档作业,需验算导线荷重和拉力,如超过带电工具荷重,不得进行带电作业。

2.2.6遇紧急抢修工作,带电作业人员到达现场后,工作负责人仍应进行现场勘查,提出安全措施,填写工作票,并向全体工作人员交代清楚后,方可开始工作。

工作票制度

2.3.1带电作业应按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填写《电力线路带电作业工作票》。

2.3.2凡是临近带电设备距离小于最小安全作业距离的作业,均需填写带电作业工作票。

2.3.3带电作业工作票应提前签发。

2.3.4同一电压等级、同类型的带电作业项目,当装置相同、安全措施相同时,可在数条线路上共用一张工作票。

2.3.5带电作业票不得延期,如因某种原因确需延长时间,应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联系调度值班员,且在工作票“备注”栏中注明。

2.3.6带电作业工作票使用完毕后进行归档,并保存一年。

工作许可制度

2.4.1带电作业工作开始前,带电作业工作负责人应与调度值班员联系,汇报工作点设备名称、工作内容、安全措施的情况。

2.4.2如需停用线路重合闸,必须提前向调度申请,并在现场开工前与调度值班员联系,确定线路重合闸已退出并得到工作许可。

如遇双回路或多回路线路,应停用相关线路的重合闸。

2.4.3不需停用线路重合闸,同样要与调度联系,以便调度了解带电设备有人工作。

2.4.4工作负责人得到许可工作的命令后,应向工作班成员交待清楚计划工作时间、工作任务、线路名称、邻近带电设备、现场安全措施和质量要求,进行危险点告知,并履行确认手续,方可下令开始工作。

2.4.5带电作业期间,若发生线路跳闸,不得人工强送电,当作业线路(或设备)有接地故障时,应暂时停止带电作业,并与调度联系,根据系统故障情况,判断是否继续进行带电作业。

工作监护制度

2.5.1带电作业必须由专人监护,工作监护人(可由负责人担任)应由具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熟悉现场情况的人员担任。

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以保证对带电作业人员进行不间断的监护。

2.5.2监护人员应严格监护工作人员遵守规程,对危及人身安全的行为,有权发布停止工作的命令,一个监护人只能监护一个作业点。

2.5.3监护人发布命令及提示时,应清晰简洁。

作业现场应制止监护人以外人员在作业现场叫喊或杂谈,以免分散作业人员注意力。

2.5.4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专责监护人或工作班成员(斗上作业人员)时,必须停止作业,并让斗上(杆上)人员撤离有电区域。

2.5.5工作中专责监护人因故需离开时,应指定有监护资格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待清楚,告知工作班成员并记入工作票;原专责监护人返回工作现场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否则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离开工作现场,待专责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

2.5.6若工作负责人离开现场时,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工作负责人,履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工作人员。

工作间断、转移制度

2.6.1在带电作业过程中,需要短时间停止作业时,应将杆塔或设备上的工具可靠固定,并保持安全隔离和派专人看守。

若间断时间较长,则应将工具从杆塔或设备上全部拆下。

2.6.2恢复间断工作前,必须重新检查现场安全措施、现场设备和工器具,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重新开始工作。

2.6.3对于同一电压等级的数条线路上进行同类型的作业,或者在一条线路上进行带电综合检修等类似情况,需要转移工作现场时,只有在原作业点工作结束后,人员和工具全部从杆塔上撤离,现场清理完毕后,方可转移到新的作业点工作。

2.6.4在带电作业过程中如设备突然停电,作业人员应视设备仍然带电。

工作负责人应尽快与调度联系,调度值班员未与工作负责人取得联系前不得强送电。

工作终结制度

2.7.1完工后,工作负责人应检查检修地段的状况,确认在杆塔上、导线上、绝缘子串上及其他辅助设备上没有遗漏的工具、材料等,查明全部工作人员确由杆塔上撤离。

2.7.2多个小组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应得到所有小组负责人工作结束的汇报。

2.7.3需停负荷(隔离开关、变压器等设备)的带电作业工作,工作完毕后,严格按停电操作相反程序,恢复供电。

2.7.4带电作业结束后应及时向调度值班员汇报。

停用的重合闸应及时恢复。

3技术措施

退出重合闸

3.1.1凡有可能引起相间短路,或危及人身安全的作业,应退出重合闸。

3.1.2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系统中有可能引起相间短路的作业。

3.1.3中性点有效接地系统中可能引起相间短路的作业。

3.1.4带电作业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的作业。

3.1.5直流线路中有可能引起单极接地或极间短路的作业。

3.1.6严禁约时停用与恢复重合闸。

3.1.7应停用重合闸的带电作业项目如下:

带电断、接引线、带电更换(安装或拆除)避雷器、不带负荷更换隔离刀闸、不带负荷更换柱上负荷开关、不带负荷更换跌落式熔断器、带负荷更换(安装或拆除)跌落式熔断器、带负荷更换耐张杆横担、带负荷直线改耐张杆、带负荷更换(安装或拆除)柱上隔离刀闸、带负荷更换(安装或拆除)柱上负荷开关。

使用防护用具

3.2.1带电作业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全套绝缘防护用具,包括绝缘安全帽、绝缘手套、绝缘服、绝缘裤、绝缘靴(或鞋套)、防弧眼镜。

3.2.2带电作业人员使用的绝缘手套外,必须戴防穿刺手套,绝缘手套使用前,必须进行充气检查,发现手套有裂纹、孔眼,不得使用。

3.2.3根据作业装置的复杂情况和作业过程的实际需要穿戴正确的防护用具,如绝缘服(披肩)、绝缘靴、绝缘裤等。

3.2.4所有绝缘防护用具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和绝缘测试工作,绝缘防护用具必须使用2500V及以上的绝缘摇表(或绝缘测试仪)进行绝缘检测,检测不合格工具不得使用。

3.2.5带电作业操作人员(包括斗内电工),必须使用绝缘安全带,安全带必须系在牢固构件(斗上使用安全带固定器)上,并遵守高空作业有关规定。

3.2.6采用绝缘手套法作业时,斗内作业人员不得随身携带与作业无关的或影响作业的金属物品,如:

手机、钥匙、手表、手镯(链)、戒指、项链等。

工器具现场储运及检查

3.3.1绝缘工具应有专人保管,存放在清洁、干燥、通风的专用库房内。

带电作业工具应统一编号、专人保管、登记造册,并建立试验、检修、使用记录。

有缺陷的带电作业工具应及时修复,不合格的应予报废,严禁继续使用。

3.3.2工器具运输前,根据作业项目,作业场所的需要,按数配足绝缘防护用具、遮蔽用具、操作工具、承载工具等,检查是否完好,数量是否足够。

工作终结,带电作业工器具应及时归库、检查、登记。

3.3.3各种工器具应分别存放在规定的工具袋或工具箱内,金属工具和绝缘工器具应分开装运,以防止相互碰擦造成外表损坏,降低工器具的绝缘水平。

在运输过程中,绝缘工具应装在专用工具袋、工具箱或专用工具车内,以防受潮、淋雨、暴晒和机械损伤。

3.3.4作业现场绝缘工具应放在防潮垫布上,使用前、后仔细检查,试验标签是否齐全,预防性试验应合格且在试验周期内,确认没有划伤和孔洞、受潮、变形、操作卡涩失灵等现象。

并使用清洁、干净的毛巾擦拭干净。

3.3.5每次进行带电作业之前,应使用2500V及以上绝缘电阻表或绝缘电阻检测仪,电极宽2cm,极间宽2cm的标准电极,进行分段绝缘检测。

绝缘电阻值应不低于700MΩ,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3.3.6电气试验:

每半年进行一次工频耐压试验(间隔时间为6个月)。

试验电压为45kV,耐压时间为一分钟,被试工具有效绝缘长度0.4米。

试件以无击穿、无闪络、不过热为合格。

3.3.7机械强度试验:

每一年进行一次。

静荷载试验为倍允许工作荷载下持续5分钟,无永久变形及损伤者为合格;动荷载试验为倍允许工作荷载下按实际工作状态操作3次,无异常现象为合格。

带电作业安全距离

3.4.1绝缘操作杆、绝缘承力工具和绝缘绳索的有效长度:

绝缘承力工具和绝缘绳索的有效绝缘长度不得小于0.4米,绝缘操作杆的有效绝缘长度不得小于0.7米。

3.4.2导线升降或水平移动时,在最大摆动的情况下,对其他设施的最小距离应保持:

对接地体为0.5米,对通讯线、电力线为1米,对邻相距离为0.5米。

3.4.3带电作业人员在进行作业时,绝缘杆作业法时,人体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0.4米;绝缘手套法作业时,对邻相导线的距离不得小于0.6米。

人体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此距离不包括人体活动范围)不能满足规定时,应采取可靠的绝缘隔离措施。

3.4.4绝缘斗臂车绝缘臂的有效长度10kV应大于1.0米。

绝缘斗臂车的金属臂在仰起、回转运动中,与带电体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m。

设置安全围栏

3.5.1应根据道路情况设置安全围栏、警告标志或路障,派专人监护,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工作区域;如在车辆繁忙地段还应与交通管理部门取得联系,以取得配合。

接近带电体及验电

3.6.1在接近带电体的过程中,应使用验电器从下方依次验电,对低压线支承件,金属紧固件也要依次验电,确认无漏电现象。

3.6.2对人体可能触及范围的横担、金属支承件、带电导体亦应验电。

验电时,应与带电导体保持安全距离。

3.6.3在未对低压带电导线或漏电的金属部件采取绝缘遮蔽或隔离措施之前,作业人员不得穿越。

装设遮蔽用具

3.7.1对带电部位进行绝缘遮蔽时,应按照“从近到远”的原则,从离身体最近的带电体开始依次进行遮蔽。

3.7.2对上下多回分布的带电部位进行绝缘遮蔽时,应按照“从下到上”的原则,从下层导线开始依次向上层进行遮蔽。

3.7.3对绝缘子和导线进行绝缘遮蔽时,应按照“从大到小”的原则,先装设导线遮蔽罩,再装设绝缘子遮蔽罩,套入的遮蔽罩的开口要翻向下方,必要时用绝缘夹夹紧以防脱落,绝缘子遮蔽罩与导线遮蔽罩、导线遮蔽罩之间的结合处应有不小于150mm的重合部分。

3.7.4作业位置周围如有拉线和低压线等设施,亦应使用绝缘挡板、绝缘毯、遮蔽罩等对其进行绝缘隔离。

3.7.5在绝缘斗上升途中,对可能触及范围内的低压带电部位也要进行绝缘遮蔽。

3.7.6装设的遮蔽用具应确保固定牢固,必要时应采用绝缘夹或绝缘绳绑扎。

3.7.7配电线路无论是裸导线还是绝缘导线,在带电作业中均应进行绝缘遮蔽,绝缘导线视同裸导线。

拆除遮蔽用具

3.8.1拆除遮蔽用具应按照“从远到近”的原则,从离作业人员最远处开始,依次向近处拆除,从带电体下方(绝缘杆作业法)或侧方(绝缘手套作业法)拆除绝缘遮蔽用具。

3.8.2对上下多回分布的带电导线拆除遮蔽用具时,应按照“从上到下”的原则,从上层开始依次向下层拆除。

3.8.3对于导线和绝缘子遮蔽罩,应按照“先小后大”的原则,先拆除绝缘子遮蔽罩、再拆除导线绝缘罩。

3.8.4在拆除绝缘遮蔽用具时,应注意不使被遮蔽体受到显着振动。

工具传递

3.9.1带电作业工具应使用绝缘绳或绝缘操作杆传递,滑车及滑车绳套应采用绝缘材料制成。

3.9.2小型工具应装入工具袋内传递。

尺寸较长的部件,应用传递绳上下捆扎两点,沿传递绳方向传递。

3.9.3传递较长的金属导线,应盘成体积较小的线盘或放在工具袋内传递。

3.9.4传递不能折叠的金属导体穿越多层带电设备时,应增设2—3条绝缘绳控制金属导体的方向和空间位置,防止碰触带电体并在专人指挥下传递。

3.9.5采用绝缘斗臂车的绝缘小吊或绝缘滑轮吊放时,吊绳下端不应接触地面,同时要防止受潮及缠绕在其他设施上。

3.9.6吊放过程中应边观察、边吊放,防止工具与其它物体摩擦。

3.9.7绝缘斗内作业人员使用的绝缘工具应放置在专用工具袋内,严禁踩踏,在绝缘斗臂车绝缘斗内传递工具时应确认两人同时脱离带电设备。

3.9.8作业过程中,禁止杆上作业人员与斗内作业人员直接传递工具。

杆上作业人员之间或斗内作业人员之间传递工具或遮蔽用具时,应一件一件地分别传递,防止掉落。

4一般安全措施

气象条件及作业环境

4.1.1带电作业应在良好天气下进行。

如遇雷电(听见雷声、看见闪电)、雪、雹、雨、雾等,不准进行带电作业。

4.1.2风力大于5级,或湿度大于80%时,一般不宜进行带电作业。

4.1.3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在恶劣天气进行带电抢修时,应组织有关人员充分讨论并编制必要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分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4.1.4夜间带电抢修,工作地点应有足够的照明。

并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有关领导应到现场把关。

4.1.5带电作业过程中若遇天气突然变化,有可能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尽快恢复设备正常状况或采取临时安全措施。

4.1.6绝缘导线应视为带电体,带电作业过程中必须对绝缘导线进行有效绝缘遮蔽。

更换针式绝缘子

4.2.1采用绝缘斗臂车小吊臂法、羊角抱杆法、支杆法等进行更换,导线升起高度距离绝缘子顶部应不小于0.4m。

4.2.2如通过导线遮蔽罩及横担遮蔽罩的双重绝缘将导线放置在横担上,严禁用绝缘斗臂车支撑导线。

4.2.3拆除或绑扎绝缘子绑扎线时应边拆(绑)边卷,绑扎线的展放长度不得大于0.1m,绑扎完毕后应剪掉多余部分。

断接引线

4.3.1严禁带负荷断、接引线。

带电断、接空载线路时,确认线路的终端开关确已断开,接入线路侧的变压器、电容器、电压互感器确已退出运行后,方可进行。

4.3.2所接分支线或刀闸等设备绝缘良好无误,相位正确无误,线路无接地,相关线路上确无人工作。

4.3.3断接引线时,严禁作业人员一手握导线,一手握引线,发生人体串接的情况。

4.3.4在所接线路中有电缆、电容器等容性负载时,需要使用消弧操作杆等消弧工具。

4.3.5不使用消弧工具进行带电断、接空载线路时,架空线路不得超过5公里,混合及电缆线路上的电容电流不大于3A。

4.3.6所接引流线应长度适当,与周围接地构件、不同相带电体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连接应牢固可靠。

4.3.7断接引线时,可采用锁杆防止引线摆动。

4.3.8松动导线或引起导线较大震动时,需检查工作地点电杆两侧导线有无烧伤、断股,瓷瓶绑扎线应牢固,否则应采取补强措施。

4.3.9在导线支承点高低差过大的档距工作时,需验算导线荷重和拉力,如超过带电作业工具允许荷载,不得进行带电检修。

更换跌落式熔断器或避雷器

4.4.1当不带负荷更换跌落式熔断器时,应在确认低压无负荷,三相跌落杆确已断开后再进行更换。

4.4.2当带负荷更换跌落式熔断器时,必须采用专用的绝缘引流线对熔断器进行短接,引流线的能流能力应满足负荷电流,必要时进行验算。

4.4.3采用绝缘引流线短接跌落式熔断器,拉开熔断器前及合上熔断器后,必须进行电流测试,通流正常后方可拉开熔断器及拆除引流线。

4.4.4一相检修或更换完毕后,应迅速对其恢复绝缘遮蔽,然后再检修或更换另外一相。

4.4.5三相跌落式熔断器或避雷器之间需放置隔离设施,三相引线、构架、横担均应进行遮蔽。

更换横担

4.5.1根据线路状况确定作业方法,一般可采用临时绝缘横担法作业。

大截面导线线路可采用绝缘滑车组吊杆法作业。

带负荷加装分段开关、刀闸

4.6.1带负荷作业所用的绝缘引流线和两端线夹的载流容量应满足最大负荷电流的要求,其绝缘层需要通过工频耐压试验,组装旁路引流线的导线处应清除氧化层,且线夹接触应牢固可靠。

4.6.2用旁路引流线带电断接载流设备前,应注意一定要核对相位,载流设备应处于正常通流或合闸位置。

4.6.3在装好旁路引流线后,用钳形电流表确认通流正常。

4.6.4加装分段开关、加装负荷刀闸时,在切断导线并做好终端头之前,应装设防导线松脱的保险绳,保险绳应具有良好的绝缘性能和足够的机械强度。

4.6.5在装好分段开关和负荷刀闸后,务必合上并检查确认通流正常后再拆除旁路引流线。

更换直线电杆

4.7.1在接触带电导线前应得到工作监护人的认可。

电杆起立过程中,工作人员应密切注意电杆与有电线路的保持0.7m以上安全距离。

立杆时,吊车吊臂与有电线路保持1.5m以上安全距离;电杆起立超过60度后,杆根不应离地。

电工在登杆作业时,应对有电线路保持不少于0.7m的安全距离。

支撑导线过程中,应检查两侧电杆上的导线扎线是否牢靠,如有松动、脱线现象,必须重新绑扎加固后方可进行作业。

导线升降时,要缓缓进行,以防止导线晃动,以免造成相间短路;地面的绝缘绳固定应可靠牢固,避免松动。

在作业时,严禁人体同时接触不同的电位。

5绝缘斗臂车操作规范

操作人员要求

5.1.1绝缘斗臂车操作人员必须由具有高度责任心和身体健康的同志担任,应经过专项培训,熟悉斗臂车操作规程和相关注意事项,经上级部门考试合格批准后,方可以上岗。

5.1.2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操作绝缘斗臂车。

斗臂车现场停放

5.2.1到达现场,高架绝缘斗臂车的停放位置应选择适当,挂好手刹车,变速杆处于空挡位置。

满足作业范围和支腿支撑稳定可靠。

5.2.2作业装置应在绝缘斗臂车的作业范围内,且在接触带电导体时,绝缘臂的伸出长度应满足最小有效绝缘长度的要求(10kV电压等级1米)。

5.2.3支撑稳定可靠,禁止设置在地沟盖板上,并有防倾覆措施,松软地面应在支腿下垫枕木或垫块。

支腿垫块不可超过两块,厚度在20cm以内,要保证支腿垫放垫板后的稳定性。

为了防止两块垫板的金属部分接触而打滑,两块垫板要正面朝上,且错位45度。

5.2.4在有坡度的地面停放时,地面坡度不应大于7度。

车辆支腿支撑好后,前后左右方向都要保持基本处于水平,倾斜角度不能超过3度。

5.2.5支腿结束后,绝缘斗臂车的车体必须可靠接地,接地电阻值应为10Ω以下。

斗臂车现场检查

5.3.1进入绝缘斗升空作业前,必须对高架绝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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