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寺及王安石有关史实考辩.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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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寺及王安石有关史实考辩

铜陵大明寺与王安石有关史实考辩

铜陵距我国四大佛教圣地之一的九华山不远,是八方香客朝九华的要径之一,所以历史上佛教在铜陵的影响较大,信众也较多。

据清乾隆《铜陵县志》载,当时县境内有大小寺庙一百多座,僧尼一千多人。

其中大明寺便是较为著名的佛教寺庙之一。

近年来,随着文化和旅游事业的发展,大明寺的开发和建设颇受社会的关心。

铜陵县人民政府也计划加大对这一文化资源的规划和宣传。

由于史籍对铜陵大明寺的记载甚少,关于大明寺的始建时间、王安石在大明寺的史迹等都众说纷纭。

仅有的记载,也出现一些重大漏洞。

某些热心人出于对大明寺的关心写了不少文章,进行了不同程度的研究。

笔者不揣浅陋,试以本人所占有的资料,对铜陵大明寺,和大明寺与王安石有关的史实作以考辩,希望能为铜陵大明寺的研究及开发提供些许帮助。

本文主旨是对一些历史事实进行探究,至于王安石来到铜陵对铜陵的历史文化的重要影响,那正是大家(包括我本人)关心这一史实的动因,对此其他朋友的文章已有了足够多的阐述,本文不再赘及。

一、王安石到铜陵只有一次

有文称:

“王安石在康定左右(1039-1041)曾游学到铜陵。

此后在治平年间(1063—1067)和元丰年间(1078—1085)多次来铜陵讲学。

”“王安石在拜相和实行变法前后,曾多次涉足铜陵”。

1992年新版《铜陵县志·大事记》记为“熙宁九年至元祐元年(1076~1086年),王安石来铜陵讲学,并作《题灵窦泉》、《顺安临津驿》、《胡氏逢原堂》等诗及《送胡叔才序》。

”其他一些权威性的书刊还持有各自的说法,并且不断被人传播和引用。

好像王安石对铜陵格外钟情,哪里都不去,只要不当官就往铜陵跑。

依据何在?

明嘉靖《铜陵县志》记载:

“大明寺在县东四十里陶村耆,嘉祐八年(公元1063年)建立,赐额。

王荆公筑书室于侧,有诗。

”该志“叶山”条:

“今有石庙,荆公与邑人胡舜元筑室读书于侧。

荆公题灵窦泉诗书大明寺壁”。

这就是说,王安石到铜陵时,大明寺已经存在。

王安石还在大明寺壁上题写了咏灵窦泉的诗。

可见,确定大明寺的始建时间,必须要对王安石来铜陵的时间首先加以辩证。

王安石出生于1021年,逝于1086年,终年66岁。

其一生可概括地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庆历二年(1042年)步入仕途之前的二十一年;二是庆历二年登第至元丰元年(1078年)政坛失势的这三十六年仕途上升及辉煌时期;三是元丰元年隐居钟山,至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年)去世的最后八年。

笔者的观点是:

王安石到铜陵只有一次。

析证如下:

《五松胡氏宗谱》记载:

“王君安石者,学行高重。

省一公乃于大明寺山侧建书堂一所,敦请王君居其间,而以叔才公从学于彼。

安石公乃为名其堂曰逢原,盖取君子资深逢原之意。

”王安石诗《胡氏逢原堂》也有句:

“宾客此遴集,觞饮常留连。

君家世儒雅,子弟清风传。

前日辟书堂,名之曰逢原。

有志在古道,驰情慕高贤。

”可见,王安石是应胡舜元(叔才)的父亲胡省一之邀到铜陵来指导胡舜元读书的。

王安石来时胡舜元的学业并不突出,当然更没有中举当官。

胡省一专门为王安石在大明寺山侧建了一个书堂。

王安石为取名“逢原堂”。

《嘉靖铜陵县志》和《万历铜陵县志》都记载:

王安石“微时与新安汪澥、邑人胡舜元筑堂于灵窦泉侧讲学。

”《集韵》:

“微,贱也。

”《书·舜典》孔颖达疏:

“其人贫贱谓之微。

”王安石的父亲王益为江宁通判,其家境应当说还算优越。

宝元二年二月王益突然去世,飞来变故断绝了家庭经济来源。

此时王安石只有十九岁。

姊妹十人,均未立业,“母兄呱呱泣相守,三载厌食钟山薇”(王安石《忆昨诗示诸外弟》)。

一家人靠吃钟山薇(野菜)度日,显然处于“微时”。

庆历二年三月,王安石“登杨寘榜进士第四名,是年,签书淮南判官。

”(《王荆公年谱考略》卷之二)登第之后就有了实职。

从此王安石就摆脱了贫困,不再“微”了。

登第后的王安石离开职位只有两次,一次是母亲去世回乡守制的嘉祐八年(1063年)八月至平治三年(1065年)八月,共三年时间。

另一次是元丰元年(1078年)政坛失势直至元祐元年(1086年)逝世的八年时间。

这两个时间段王安石会到铜陵来吗?

嘉祐八年(1063年)八月,王安石母亲吴氏逝世,十月归葬江宁。

王安石丁忧,辞官回江宁守制。

有人认为这时的王安石也处于“微”时,也应该到铜陵来了。

其实,除了王安石此时并不“微”以外,更不应当忽视“丁忧”这一重要的制度。

“丁忧”是专指古代官员在父母去世后,必须离职回乡居丧守制的制度。

《宋律·职制律卷第三》规定丁忧守制三年。

期间“丧制未终释服从吉”要“徒三年”,也就是要判其放逐三年的刑罚。

我国古代封建统治者非常重视“孝道”,“夫孝,天之经,地之义,民之行也。

”(《孝经》)封建王朝通过丁忧制度来推广孝道,培养忠诚,并运用法律手段加以规范。

《宋史卷一百二十八·凶礼四》规定:

“孝为百行之本,丧有三年之制,著于典礼,以厚人伦。

”在居丧期间还要遵守许多规矩,所谓“三年之丧,言而不语,对而不问”(《礼记·杂记》)。

《宋律》承延《唐律》,把“不孝”列入“十恶”的第七恶,课以重刑。

守制者连话都不敢多讲,还敢轻易到处乱跑吗?

何况逢原堂是胡舜元的父亲胡省一为王安石讲学所建。

胡省一早在庆历七年(1047年)就已去世,胡舜元也早于嘉祐四年(1059年)考上了进士,到德兴当县尹去了。

王安石这时到铜陵来找谁?

据《王荆国文公年谱》卷上和《王荆公年谱考略》卷十二记载,王安石尚未服除(守制期满),平治三年(1066年)七月二十七日,宋英宗便“命召赴阙”。

王安石一连写了三份《辞赴阙状》,以“臣抱病日久,见服药调治”为由,要求在金陵治病。

试想,这时他莫名其妙地跑到铜陵来会是什么后果。

治平四年(1067年)正月,英宗崩,神宗立,他就应召知江宁府了。

足见这时的王安石并不是热心闲游的人,一有机会,他还是要为其功名和政治抱负奋斗的。

再看1078年,王安石离开了京城,回到江宁。

有人认为他离铜陵近了,又会到铜陵来重温讲学之梦。

事实上这时宋神宗因朝野压力过大,让王安石到江宁,实是有意疏远王安石。

此时变法已在走下坡路,这位被列宁誉为“中国十一世纪的改革家”也已心灰意冷。

虽然仍有舒国公之职,却隐居钟山,“屡乞还将相印”(《宋史》卷三百二十七·王安石传)。

他在《宝应二三进士见送乞诗》中写道:

“少喜功名尽坦途,那知千世最崎岖”、“解玩山川消积愤,静忘岁月赖群书”。

《宋稗类钞》卷四记载了友人王巩此时在金陵见到晚年王安石的情景:

“王荆公领观使归金陵,居钟山下,出即乘驴。

王巩尝谒之。

既退,见其乘之而出,一卒牵之而行。

问其指使相公何之?

指使曰:

‘若牵卒在前听牵卒,若牵卒在后即听驴矣。

或相公欲止即止,或坐松石之下,或憩田野耕凿之家,或入寺。

随行未尝无书,或乘而诵之,或憩而诵之。

乃以囊盛饼数十枚,相公食罢,即遗牵卒。

牵卒之余,即饲驴矣。

或田野间人持饭饮献者,亦为食之。

盖初无定所,或数步复归,近于无心者也。

’”“近于无心者”就是这一时期王安石的生活状态和精神状态。

他还有可能到铜陵来呤唱什么龙蟠海眼、红裙绿衣郎吗?

何况这时的王安石仍有官职,仍领俸禄,并不是“微时”。

再者,王安石入仕后,胡舜元两次去找他,希望王安石能收留他,但王安石对他都非常冷淡。

(事见王安石《胡君墓志铭》和《送胡叔才序》)胡舜元当官以后,官虽不大,却竭力反对王安石变法,痛责王安石“怀利事君,贪利害民”(《江南通志》卷四十九),骂得够重。

同时还写下“利欲牵人四十春,不堪奔走逐红尘”的诗句,怒气冲冲地辞官回家了。

可见早在变法的鼎盛时期,双方就已经交恶。

至王安石隐居钟山时,胡舜元已是“深闭蓬门不问津”了(胡舜元《归隐诗》引《沸水胡氏宗谱》卷二)。

王安石的秉性是“人怜直节生来瘦,自许高材老更刚”(《与舍弟华藏院此君亭咏竹》),依他的这种孤傲性格,竟会不耻而下跑来铜陵见胡舜元,就不可思议了。

又,《五松胡氏宗谱》文曰:

“王君安石者,学行高重。

省一公乃于大明寺山侧建书堂一所,敦请王君居其间……”我国古代是很重视政治地位的,尤其是民间家乘,无不以与高官名人有联系为荣耀。

王安石庆历二年(1042年)三月便登杨寘榜甲科进士第四名了,当年就担任淮南判官,此后步步高升直至入朝为同平章事(宰相)。

《五松胡氏宗谱》是清光绪年间修撰的。

胡省一如果请来一个当时已经誉满京华的王安石,怎么会匪夷所思地仅寥寥“学行高重”四字,还不把王相国的种种桂冠都标得满满当当吗?

又,王安石《贵池主簿沈君墓表》中有“他日,从沈子于铜陵而游观其县”句,说王安石曾随“沈子”游铜陵。

“贵池主簿沈君”名沈播,明代董斯张撰《吴兴备志》有传。

沈播担任贵池主簿期间“尝摄铜陵县事”,受到铜陵百姓的高度赞誉。

“沈子”是沈播的次子沈季长,是王安石的妹婿,比王安石小六岁。

王安石的弟弟王安礼为沈季长所纂《沈公墓志铭》(《王魏公集》卷七)载明,沈播三十六岁去世,时沈季长只有五岁。

沈季长庆历三年(1043年)十七岁登进士甲科(比王安石晚一年)。

当年便“补越州司法参军”。

此君以经学著称,后官“除国子监直讲”,培养了很多人才。

“礼部岁所贡士多公弟子”,且“为时显用”。

宋神宗曾特地召见他,当面征询他对经学的认识和对当朝官员的评价。

(《宋史》本纪卷十五)这样的人物来到铜陵,《五松胡氏宗谱》乃至《铜陵县志》却没有记载,只能证明沈季长与王安石一道来铜陵时,还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

《铜陵县志》和《五松胡氏宗谱》的修撰人对沈季长后来的情况并不了解。

据此可知,沈季长来铜陵的时间肯定在其登第的庆历三年之前。

另,据《王安石诗文系年》统计,王安石一生在繁忙的政务之余,仍写下诗歌1540余首,散文近800篇,而关乎铜陵的仅寥寥数首。

这也是与“频繁来铜陵”不相称的。

这寥寥数首中,“山腰石有千年润,海眼泉无一日干。

天下苍生望霖雨,谁知龙向此中蟠”、“山水相萦萃,花卉矜春妍。

有鸣林间禽,有跃池中鲜”、“临津艳艳花千树,夹径斜斜柳数行,却忆金明池上路,红裙争看绿衣郎”等语,完全符合青春年少、尚未步入仕途却胸怀大志的王安石的积极心态和精神面貌,而于居丧期间和政治失意之后的暮年,是断然无法创作出这样意气风发的诗句的。

可以肯定地说,王安石来铜陵只有一次,即宝元二年二月(1039年)王益去世以后至庆历二年三月(1042年)王安石登第之前这三年中的某时。

王益去世时王安石虽然不是官身,但孝道还是应当遵守的,其在金陵为父亲居丧不应当很快远行。

此时的王安石家“母兄呱呱泣相守,三载厌食钟山薇”(《忆昨诗示诸外弟》)。

即是说,全家在金陵居丧三年,吃了三年野菜。

《王荆国文公年谱》卷上在宝元三年(1040年)有“寄居金陵”的记载,在庆历元年(1041年)有“过胥山,谒伍子胥庙。

是年,赴京师就礼部试”的记载。

据此笔者认为,王安石来铜陵最大的可能是在庆历元年(1041年),且为时很短。

二、大明寺始建应当在唐朝

明嘉靖《铜陵县志》记载:

“大明寺在县东四十里陶村耆,嘉祐八年(公元1063年)建立,赐额。

王荆公筑书室于侧,有诗。

”后来的明万历志、清顺治志、清乾隆志均如出一辙。

按前文论证,王安石只在宝元二年二月(1039年)至庆历二年三月(1042年)之间来过铜陵一次,那么王安石居然能在嘉祐八年(公元1063年)才建立的大明寺侧建书室,且在大明寺壁题诗,时序明显错误。

古代的志书编纂,其治史态度应当是认真的,但由于资料的匮乏,交通的困难,其科学考证的手段与今天无法比拟。

李士元在《嘉靖铜陵县志·本县申文》中慨叹说“县志一书,创自成化,古迹虽云略存,延至嘉靖,今事漫无考证。

”正是由于“今事漫无考证”,便出现了“或有缺而不录者,或有录而门类多混者,或彼录而此遗者”的现象,只好通过“参阅搜访,稍加编辑”(《嘉靖铜陵县志纂修凡例》),权为完备了。

其错和漏是难免的。

大明寺建造时间说法的矛盾便是一例。

佛教究竟何时传入铜陵,尚无确切记载。

据现有资料,朱村的常乐寺始建于唐肃宗乾元二年(公元759年),是有记录的铜陵最早的佛寺。

大通的瑞相寺建于唐宝历三年(公元827年)。

钟鸣的上清凉寺建于唐文宗大和年间(公元827年—835年)。

这三座寺庙同时在唐代建造,说明唐时佛教已在铜陵盛行。

《沸水胡氏宗谱》有明代邑人胡自田诗写大明寺:

“古刹相传起盛唐,于今犹见白毫光。

山腰石畔天花坠,海眼泉中玉露香。

五种声闻猿语寂,三乘法演虎机忘。

珠林便是婆娑境,何用烟霞觅上方。

”诗中说大明寺建于唐代(“盛唐”当为对唐代的泛指),且用了“相传”两个字。

“相传”,那一定是当时有人告诉他,或是当地大家都这么说,而不是胡自田凭空捏造。

胡自田是胡舜元的后裔,是大明寺所在地人。

古时从县府到晃灵山虽不过三四十里地,却只能步行,且必须翻山涉水。

走得快要一整天,非常辛苦。

常年生活在晃灵山的胡自田的说法,应当比偶尔辛辛苦苦下乡一趟的县府修志人的“搜访”更接近事实。

更何况,“搜访”是常会挂一漏万的。

1991年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北京大学古文献研究所编,傅璇琮等主编的《全宋诗》卷五七七,收录了王安石的一首五律《和叔才岸傍古庙》,全文是:

“树老垂缨乱,祠荒向水开。

偶人经雨踣,古屋为风摧。

野鸟凄尘座,渔郎奠竹杯。

欲传山鬼曲,奈何楚词哀。

”诗后注明录自元初学者方回编的《瀛奎律髓》卷二八。

这座古庙未言孰指,笔者认为应当写的就是当时的大明寺。

今人提到“寺”,就以为一定是高额黄围、雕梁画栋、殿宇轩昂,其实,更大量的只不过一间或数间庙舍而已。

明嘉靖《铜陵县志》状当时的大明寺,不就仅仅是“石庙”二字吗?

《全宋诗》卷二三五中同时还收录了一首《和才叔岸傍古庙》,与王安石的《和叔才岸傍古庙》题中的人名“叔才”二字颠倒,诗中文字仅略有差异,作者却注为梅尧臣。

此诗录自《宛陵先生文集》。

上海辞书出版社1987年版的《宋诗鉴赏辞典》也以梅尧臣诗《和才叔岸旁古庙》收入,题中“傍”改作“旁”。

《宛陵先生文集》和王安石《临川先生文集》均编定于宋绍兴十年(1140年)。

因《临川先生文集》一书没有收入《和叔才岸傍古庙》诗,有人就此推测《和叔才岸傍古庙》应当是梅尧臣的作品,而方回《瀛奎律髓》作王安石诗为误。

对此,笔者以为否。

理由有四:

1、古人编文集,有的自己编订,更多的则是后人搜罗编辑。

《宛陵先生文集》和《临川先生文集》都由他人编辑于作者死后。

由于古时印制(更多是传抄)和保存手段的落后,搜罗某一人的作品困难相当大,错、漏或张冠李戴都不胜枚举。

从《全宋诗》可以看出,王安石的诗作大量都从一些散见的单集中收入。

《瀛奎律髓》的编者方回是安徽歙县人,生于南宋宝庆三年(1227年)死于元大德十一年(1307年),终年八十岁。

方回于宋景定三年(1262年)登第,时35岁。

进入仕途后即在池州府担任茶盐置使。

(《元书》卷八十九·文苑传)这是一个专门与农村、农民打交道的官职。

当时铜陵属于池州。

笔者认为,这一期间他完全有可能看到了被《临川先生文集》所漏载的,以王安石的名义流传的《和叔才岸傍古庙》,更有可能就是在铜陵看到了王安石的《和叔才岸傍古庙》原诗。

我国古代文学史上作者无法辩明的例子俯拾即是。

梅尧臣是宣城人,王安石的诗稿被梅尧臣或其他什么人传抄杂入梅的诗稿从而使后人无法辨析是完全有可能的。

2、《瀛奎律髓》是一部按作品题材分类编排的唐宋诗歌选集。

全书分为四十九类。

《和叔才岸傍古庙》编入该书卷之二十八《陵庙类》。

该类共选录二十首律诗,其中王安石两首,梅尧臣三首。

这五首诗就编在一起。

可见对于《和才叔岸傍古庙》的作者为王安石,方回本人是毫无疑问的。

3、朱东润先生《梅尧臣集编年校注》考定,《和才叔岸旁古庙》由梅尧臣作于景祐元年(1034年),时梅尧臣33岁。

众所周知梅尧臣是一个高产作家,30岁以后,其创作已开始进入高峰期,艺术上也逐步进入成熟期。

梅尧臣曾对欧阳修说,写诗“必能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欧阳修《六一诗话》),但这一首古庙诗却明显是纯白描手法,直抒胸臆。

在铜陵时的王安石还是一个二十左右急于在政治上有所作为,文学上也并不成熟的小青年。

清人纪晓岚读此诗后评曰“三句俚陋,四句亦凡近。

”从诗风上分析,这首诗作完全符合王安石早期以文为诗的特点。

说俗一点,就是没有梅尧臣的水平高。

4、与诗有关的一个重要人物,即《岸傍古庙》原诗的作者,是“叔才”亦或是“才叔”?

《梅尧臣集编年校注》的编者朱东润先生为了求证这位“才叔”注曰:

“石苍舒字才叔,雍人,《过庭录》称与韩魏公有旧。

又王广渊字才叔,大名成安人。

未知孰是。

”石苍舒和王广渊的主要成就还是在书法上,除了他们都“字才叔”外,没有证据证明他们同梅尧臣有过什么交往。

朱东润先生也只不过是在做无奈的推测,最后还“未知孰是”。

而“叔才”则是实实在在存在的同王安石有过交往的人——胡舜元。

只因胡舜元知名度太小,其所作《岸傍古庙》一诗又已佚散,才留下了这段悬案。

《全宋诗》的编者就持作者为王安石的观点。

其诗题下按:

“此诗亦见梅集卷四。

胡舜元字叔才,与王安石同砚席。

《临川集》卷八四有《送胡叔才序》。

此诗宜为王安石作。

新桥河自古是一条不起眼的小河。

河水从凤凰山流来,傍着万迎山、猪家山、虎形山、管山、花山、晃灵山、狗形山等一个个小山,弯弯曲曲,汇入新塘湖,最终并入顺安河溶进大江。

千年万载,它为山乡增添了水色,无私地滋养着河域的生灵。

但每遇大雨滂沱,也会山洪汹涌,给两岸带来灭顶之灾。

当地百姓为祈求神灵保祐,便在晃灵山麓建了一座神庙,这就是今天所说的大明寺。

自唐代某时建庙,到王安石见到此庙,少说也经过了两百年。

其间历唐末的天灾人祸,和五代十国的无尽战乱,人们的身家性命都难保,菩萨的安危也就少有人过问了。

所以,那时的这座古庙“偶人经雨踣,古屋为风摧”,菩萨也倒了,庙舍也败了。

但是,人们求生向善的愿望仍没有泯灭,偶然还有渔人来向这个连自己都保不住的神灵“奠竹杯”(求签问卦)。

此时的王安石正值“微时”,父亲刚逝,家道消乏。

北宋社会也已积贫积弱渐显,内忧外患加剧。

于是,他触景生情,借着对荒祠老树的凭吊,一洒忧国忧民之泪,抒发“欲传山鬼曲,奈何楚词哀”的感慨。

王安石的书堂就在此古庙旁,充满报国热情的年青的他,又于某日愤而提笔,在破庙的内壁上写下“天下苍生望霖雨,谁知龙向此中蟠”的豪言壮语。

由上,我们有理由认定,《和叔才岸傍古庙》是王安石的作品,其中的“叔才”就是他年青时在铜陵的学生胡舜元。

笔者同时认为,因逢源堂就建在大明寺之侧,《和叔才岸傍古庙》所咏叹的古庙,应当就是他们当时常光顾的建自唐朝的铜陵大明寺。

只不过那时的大明寺还只是一座无名的石庙,还没有被赐额罢了。

三、大明寺与叶法善毫不相干

近年有人撰文称:

“大明寺为唐代高僧叶法善所建”,甚至将“叶真人”编入了大明寺历代高僧世系表为“第一代高僧”。

此说盖因明嘉靖《铜陵县志》的误导。

明嘉靖《铜陵县志》载:

“叶山在县东五十里,峰形如笔。

又有莲花峰,有水出石穴中,名灵宝泉,或名灵窦泉。

唐真人叶静字法善修真于此,故名。

叶后以异术事玄宗。

今有石庙,荆公与邑人胡舜元筑室读书于侧。

荆公题灵窦泉诗书大明寺壁,教谕王贯有咏叶山诗。

”其《古迹》篇:

“荆公书堂,在叶山灵窦泉侧。

宋王荆公微时与新安汪澥邑人胡叔才居此讲学,其堂即胡氏所筑,名逢原。

”熟悉铜陵地理的人都知道,该志书把叶山与晃灵山混为一谈了。

于是,有人便据此推测“大明寺为唐代高僧叶法善所建”。

甚至还有人把一位与王安石有过交往的乡绅“叶公”也拉到大明寺来作为“高僧”,那就实在是近于莫名其妙了。

在史料缺乏的情况下,对历史的原貌进行推测是可行的,但应当尽量严密,尤其不应当无中生有,在常识上出毛病。

明嘉靖《铜陵县志》的错误记载,早在清乾隆《铜陵县志》中就给予了纠正:

“叶山,在县东五十里。

唐叶真人法善修炼处,故名。

形如卓笔,耸拔云霄,为东南名胜。

旧志误载入灵窦泉,为王安石读书处,今删正。

“晃灵山,在县东四十里。

山麓王安石筑室读书处。

下有大觉寺(原名大明寺)。

“荆公书堂,在晃灵山灵窦泉侧。

宋王安石与新安汪澥、邑人胡舜元讲学于此。

今址存。

“灵窦泉,在陶村耆晃灵山麓。

泉出两穴,形如蟹眼,一名蟹眼泉。

王安石有诗。

旧志讹载入叶山,今更正。

叶山在今钟鸣镇境内,大明寺和灵窦泉所在的晃灵山在今顺安镇(原新桥镇)境内。

叶山位于晃灵山之东,直线距离约十里。

所以王安石在《胡氏逢原堂》一诗中写道:

“叶山何嵯峨,秀峙东南偏。

峰峦日在望,远色涵云边。

”稍事认真阅读就不难悟出,这分明是遥望而产生的视觉感受。

如果晃灵山就是叶山,身在叶山中,还会有“峰峦日在望,远色涵云边”的感觉吗?

按清乾隆《铜陵县志》记载,唐叶真人法善在叶山修炼,叶山的名称就是这样来的。

叶法善真有其人,在唐代很有名气。

他家从曾祖开始三代为道士。

新、旧唐书均有大量记载。

《旧唐书·叶真人传》说他是括州括苍县(今属浙江丽水市)人。

“生于隋大业之丙子,死于开元之庚子(庚申),凡一百七岁。

唐以前的隋朝重视佛教,唐时佛教已进入发展黄金时期,但唐朝统治者却极端信奉道教。

唐朝皇帝姓李,他们假托周时李耳(老子)为始祖。

唐高祖李渊建国后即幸终南山谒老子庙。

唐太宗虽然不排斥佛教,却仍以尊崇道教为主。

唐高宗曾亲至亳州老君庙行祭祀大礼,追尊老子为“太上玄元皇帝”,并将道士划归宗正寺管理。

这其实就是将男女道士视为自己的族人。

唐玄宗下诏,地方各州都要设置玄元皇帝庙,并且把《老子》、《庄子》、《列子》、《文子》四子书改称为经。

封庄子、文子、列子等人为真人。

唐代的公主妃嫔,有多人入道为女真人。

唐玄宗的宠妃杨玉环则“时妃衣道士服,号曰‘太真’。

”(《旧唐书·后妃传》)大臣也以信奉道教为荣。

大诗人贺知章八十多岁时还上书辞官,请求当道士。

个别皇帝甚至走极端,扬道抑佛。

如《新唐书》卷八记载,唐武宗会昌五年“八月壬午,大毁佛寺,复僧尼为民”。

叶法善是一位被朝廷极为信任和优宠的道人,“自高宗、则天、中宗历五十年,常往来名山,数召入禁中,尽礼问道。

”(《旧唐书·叶真人传》)从“常来往名山”看,他到铜陵叶山来传道极有可能。

唐玄宗和唐肃宗都为叶法善的画像写过赞文。

唐玄宗称曰:

“词江泻液,义苑含芬。

别有真气,青溪出云。

卓尔无对,超然不群。

幽人蓟子,道士封君。

”(《全唐文》卷四十一)唐肃宗赞曰:

“昂昂高士,潇洒孤峙。

却立排烟,乘霓控鲤。

果然不伐,为而不恃。

驭风泠然,与物终始。

”(《全唐文》卷四十五)叶法善生前被“拜鸿庐卿员外置,封越国公”,连他的父亲都被追赠为“歙州刺史”。

叶法善死后“玄宗下诏褒悼,赠越州都督。

”(《新唐书》卷二百一十七)这样一位被朝廷尊崇至极的道士叶真人,会跑到铜陵来建一座佛寺,成为大明寺的第一代“高僧”,这真是头脑灌水了。

况且叶法善对佛教是极为排斥的。

《旧唐书》卷一百九十一记载他“排挤佛法,议者或讥其向背。

”《新唐书》卷二百四称他“雅不喜浮屠法,常力诋毁”。

可见关于叶法善建造大明寺的故事实在是生拉硬址,不着边际。

四、大明寺“赐额”的时间

有文章煞有介事地说“大明寺由王安石赐额。

”这是对“赐额”这一重要的佛教管理制度完全无识。

佛教传入中国后,到南北朝时有了较大的发展,寺院和僧尼数量剧增,对社会的政治和文化等方方面面都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

统治阶级不得不对佛教的发展加以控制。

在长期的探索中,统治者逐渐摸索出一些控制寺院和僧团扩张的办法,其中最重要的手段便是通过朝廷直接“赐额”来控制寺院数量。

“赐额”有点类似于现今的行政许可,被“赐额”的即是“合法”的,就许可生存和发展。

没有被“赐额”的就是非法的,甚至禁止建庙。

佛寺得到“赐额”,就等于领到了圣颁护符,佛寺的社会地位便得以提高。

“赐额”这一制度最早源自汉时。

《事物纪原》([宋]高承著)载:

“汉取鸿胪寺名,置白马寺以处僧,当是以白马为额耳。

然则僧寺名额,自汉显宗始也。

”此事在明人的《事物原始》中得到更详细的说明:

“汉明帝(即汉显宗)时,天竺国僧名曰摩腾竺法兰以白马驮经至中国,帝令立白马寺以处僧藏经。

此僧寺之始也,至今仍之。

”赐额制度到隋唐得到进一步完备。

特别是唐代对佛寺赐额,就有十分明显的控制私创寺院的用意。

通常情况下,唐朝廷是禁止创立寺院的。

唐玄宗先天二年(713年)五月,朝廷下旨“敕王公以下,不得辄奏请将庄宅置寺观”(《唐会要》卷五十《尊崇道教·杂记》)。

开元二年(714年)二月,玄宗又敕令:

“天下寺观,屋宇先成,自今已后,更不得创造。

”(《唐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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