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桥梁养护作业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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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桥梁养护作业规程
北京市城市桥梁养护作业规程
BeijingUrbanBridgeMaintenanceSpecification
(试行)
20**-**-**发布20**-**-**实施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
前言
为保证北京市城市桥梁的养护维修作业质量,提高养护水平,规范养护维修作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主持编写了《北京市城市桥梁养护作业规程》(以下简称本规程),以进一步促进城市桥梁养护维修作业的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
本规程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参考了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国内其他城市的养护技术规程,查阅了有关城市桥梁与公路桥梁养护方面的相关文献资料,总结了北京市城市桥梁养护作业经验,征求了各养护作业单位及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的意见,编写形成本规程。
本规程由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城市桥梁的检查、桥面系养护、上部结构养护、支座养护、下部结构养护、人行天桥养护、人行通道养护、附属及其他设施养护、作业安全防护共12章及13个附录组成。
请各有关单位在规程使用过程中,将发现的问题、意见及建议及时与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联系,以便修订时参考。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17号
邮编:
100053电子邮箱:
lzjcyc@
本规程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负责解释。
本规程主编单位: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
本规程承编单位:
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
北京市城市道路养护管理中心
北京市市政路桥养护集团
主要起草人员:
刘长革侯小明丁建平周宏亮乔晓军殷远飞闫保华
杨辉卢士军彭胜宿官忠安宏飞杨巍
目录
1总则1
2术语2
3基本规定4
4城市桥梁的检查6
4.1一般规定6
4.2经常性检查6
4.3定期检测10
4.4特殊检测19
5桥面系养护21
5.1桥面铺装21
5.2伸缩装置29
5.3排水设施41
5.4栏杆和护栏48
5.5人行道57
6上部结构养护58
6.1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梁58
6.2钢结构梁73
6.3钢-混凝土组合梁78
6.4拱桥79
7桥梁支座养护82
7.1一般规定82
7.2常见病害及维修对策82
7.3日常维护84
7.4养护维修工艺84
8桥梁下部结构养护87
8.1墩台87
8.2基础91
9人行天桥养护94
9.1一般规定94
9.2常见病害及维修对策94
9.3养护维修工艺95
10人行通道养护105
10.1一般规定105
10.2常见病害及维修对策105
10.3养护维修106
11附属及其他设施养护108
11.1附属设施108
11.2其他设施109
12作业安全防护110
12.1一般规定110
12.2交通导改110
12.3攀登作业安全防护111
12.4高空作业安全防护112
12.5操作平台安全防护112
12.6桥梁检测车的使用安全113
附录A城市桥梁周期性养护项目114
附录B城市桥梁日常巡查记录表115
附录C城市桥梁资料卡117
附录D城市桥梁设备量年报表120
附录E城市桥梁重点检查示意图121
附录F评分等级、扣分表124
附录G城市桥梁监控测试137
附录H伸缩装置定位计算138
附录I植筋施工工艺140
附录J锚栓施工工艺143
附录K钢梁杆件伤损容许限度146
附录L不良铆钉容许限度147
附录M本规程用词说明148
条文说明149
1总则
1.0.1为保证北京市城市桥梁的养护维修作业质量,提高养护水平,规范养护维修作业,促进城市桥梁养护维修作业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特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城市桥梁日常养护作业。
1.0.3城市桥梁养护维修作业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或相关行业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0.1桥梁养护bridgemaintenance
为保持桥梁及附属物的正常使用而进行的检测评定、经常性保养及维修作业;预防和修复桥梁的灾害性损坏及为提高桥梁使用质量和服务水平而进行的局部整修。
2.0.2保养小修routinemaintenance
对城市桥梁及附属设施进行日常保养和修补其轻微损坏部分,使之经常保持完好状态。
2.0.3中修工程intermediatemaintenance
对桥梁及附属构造物一般性磨损和局部损坏进行定期的修理加固,以恢复原状况的小型工程项目。
2.0.4抢修emergencyrepair
当桥梁因水毁等自然灾害及超载、意外事故造成中断交通或严重影响通行的破坏时,所采取的迅速恢复桥梁使用功能的工程措施。
2.0.5桥梁养护管理系统bridgemaintenaceandmanagementsystem(BMMS)
通过对桥梁结构性能数据的采集、分析,建立数据库,为桥梁使用性能评价和养护决策提供依据的计算机辅助统计决策系统。
2.0.6桥面系bridgedecksystem
上部结构中直接承受车辆、人群等荷载并将其传递到上部结构中的整个桥面构造系统,包括桥面铺装、伸缩缝、人行道和防护栏杆等。
2.0.7上部结构superstructure
桥梁支座以上(无铰拱起拱线或框架底线以上)跨越桥孔部分的总称。
2.0.8下部结构substructure
支承桥梁上部结构并将其荷载传递至地基的桥墩、桥台和基础的总称。
2.0.9裂缝表面封闭法sealedsurfacemethod
对混凝土构件表面微小裂缝进行封闭处理的方法。
2.0.10压力注浆法pressureslipcastingmethod
通过一定的压力将浆液压入混凝土裂缝中的方法。
2.0.11植筋bondedrebars
以专用的结构胶粘剂将带肋钢筋或螺杆锚固于基材中。
2.0.12锚栓anchorbolt
将被连接件锚固到混凝土基材上的锚固构件。
2.0.13裂缝注浆料groutforconcretecrack
一种高流态、塑性的、采用压力注入的修补裂缝材料,一般分为改性环氧类注浆料和聚合物改性水泥基类注浆料等。
2.0.14界面胶(剂)interfacialadhesive(agent)
为改善粘结材料、修补材料与基材之间的相互粘接性能而在基材表面涂布的胶粘剂,称为结构界面胶(剂)。
2.0.15阻锈剂corrosioninhibitor
能抑制混凝土中钢筋电化学腐蚀的抑制剂,一般分为掺入型和喷涂型。
2.0.16聚合物砂浆poymermotar
掺有改性环氧乳液(或水性环氧)或其他改性共聚物乳液的高强度水泥砂浆。
2.0.17水泥基灌浆材料cement-basedgroutingmaterial
水泥基灌浆材料是以高强度材料作为骨料,以水泥做结合剂,辅以高流态、微膨胀、防离析等物质配制而成。
2.0.18表面处理surfacetreatment
为改善修补材料与原构件之间,或新旧基材之间的粘合能力,而对其表面进行的物理或化学处理。
在结构加固工程中以物理处理为主。
2.0.19桥面防水等级waterproofgradeofbridgedeck
根据桥梁分类、道路等级、地区环境及防水层使用年限划分的防水级别。
3基本规定
3.0.1城市桥梁的养护包括城市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巡查、检测评定、养护维修工程、档案管理等内容。
3.0.2应重视并做好城市桥梁的日常巡查,发现病害及其发展情况,根据病害特征分析其产生原因,随时了解桥梁的使用状况,为日常养护和维修处治提供依据。
3.0.3应重视并做好城市桥梁的检测和评定,全面掌握桥梁的技术状况,提出养护对策,制订养护工程计划。
3.0.4城市桥梁的养护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以桥梁结构安全为中心,以承重部件为重点,对桥梁进行周期性养护,提高桥梁结构的安全性和耐久性。
3.0.5城市桥梁的养护作业应做到:
桥梁外观整洁,桥面平整,桥头顺适,排水、伸缩缝、支座、护栏等设施完好,结构无损坏,基础无冲刷、掏空。
3.0.6城市桥梁的养护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城市桥梁的养护作业宜实行标准化养护作业单元制度,优化作业人员和机具设备配置,规范养护作业方式,强化作业现场交通安全管理。
占路维修城市桥梁时应经交通管理部门同意,交通导改措施应符合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2城市桥梁的养护作业事先应制定周密的作业计划,做好进度安排、人员组织、材料机具准备,安排好工序之间的衔接。
3城市桥梁的养护作业应因地制宜、合理地选择养护维修工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
4城市桥梁养护作业应使用经检验合格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
5应由具有职业证书的技术工人操作养护作业机械,并做好机械的保养维修工作,提高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
6城市桥梁的养护作业应贯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方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加强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7城市桥梁养护作业应加强质量管理,严格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完善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
8城市桥梁的养护作业完工后,应注意及时清理场地,避免杂物堆积影响行人和交通。
9城市桥梁的养护作业应加强档案管理,逐步实现计算机管理,各项作业记录、质检记录、计量记录等资料应及时整理、录入、归档。
3.0.7城市桥梁养护档案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城市桥梁养护档案应以一座独立桥梁为单位建档。
2养护档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桥梁主要技术资料,施工竣工资料,养护技术文件,巡检、检测、测试资料,养护作业资料,桥上架设管线、地下构筑物及管线穿越等技术文件及相关资料。
3养护档案管理工作应逐步应用电子化、数据化、利用多媒体技术,建立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
3.0.8在城市桥梁上增加静荷载(构筑物、风雨篷、装饰灯、广告牌、各类管线、绿化设施、充电设备、融雪设施及材料等),必须经过验算且满足桥梁安全技术要求。
3.0.9城市桥梁的养护应鼓励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提高养护作业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作业程度和技术水平,提高养护作业质量和劳动效率,降低养护工人劳动强度和作业难度。
3.0.10城市桥梁的养护宜实行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设置专职的桥梁养护工程师,并保持其人员的相对稳定。
桥梁养护工程师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主持桥梁的经常检查与评定,负责组织桥梁的定期检查与评定。
根据检查结果编制并上报养护维修建议计划,提出需进行特殊检查桥梁的申请,组织编制桥梁养护、维修方案和对策措施。
2主持桥梁的小修保养工作,考核桥梁养护质量,并及时上报辖区的桥梁受自然灾害和其他因素损坏的情况。
组织实施超限车辆通过的有关技术工作。
3作为桥梁养护单位的代表监管桥梁养护大、中修和改建工程;参与桥梁大、中修工程的中间检查和交(竣)工验收。
4负责所管辖桥梁技术档案的补充、完善和保密工作,定期对辖区内桥梁技术状况进行综合评价与分析;负责桥梁管理系统的数据更新、系统维护、系统运行以及桥梁养护报告编写等工作。
5负责桥梁巡查、养护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考核工作。
3.0.11斜拉桥、悬索桥、吊杆拱桥等特殊结构桥梁及特大桥梁应按各自桥梁专项养护要求执行。
3.0.12对严重危及行人、车辆安全的病害或突发事件,养护单位应立即组织抢修,可后办手续。
4城市桥梁的检查
4.1一般规定
4.1.1城市桥梁应按《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99-2003)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查、检测和评价,及时掌握桥梁的技术状况并应采取相应的养护措施。
4.1.2城市桥梁的检查、检测根据其内容、周期可分为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测和特殊检测三类,桥梁的技术状况应根据检测结果进行评价,并形成评价报告。
城市桥梁的检查评价,宜采用专用的计算机系统进行管理。
4.1.3城市桥梁检查、检测和评价的对象包括桥梁上部结构、下部结构、支座、附属设施等桥梁结构和构件的完好状况,以及地下工程、地下设施、桥区施工等对桥梁运行的影响。
4.1.4城市桥梁的检查、检测、评价与养护宜按图4.1.4所示流程进行。
图4.1.4养护流程图
4.1.5在城市桥梁技术状况检测评价时,Ⅰ类养护的城市桥梁判定为不合格级的,应立即安排修复;Ⅱ~Ⅴ类养护的城市桥梁判定为D级的,应对桥梁进行结构检测或特殊检测。
4.2经常性检查
4.2.1检查范围
1经常性检查范围包括各级各类城市桥梁,每座桥梁应检查下列部位:
(1)桥面系:
桥面铺装、桥头搭板、伸缩装置、排水系统、人行道、地袱、栏杆和护栏等。
(2)支座:
目视可及部分。
(3)上部结构:
主梁、主桁架、主拱圈、横梁、横向联系、主节点、挂梁、连结件等。
(4)下部结构:
盖梁、墩身、台帽、台身、翼墙、锥坡及河床冲刷情况。
2其它相关设施(景观灯、照明灯、电力、电信管线、充电站、绿化设施等)影响桥梁安全运行时,需提请有关产权单位及时处理。
4.2.2检查频率
经常性检查应按桥梁的类别、级别、技术等级分别制定巡检频率。
城市桥梁的巡检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Ⅰ等养护的城市桥梁巡检不少于每日一次。
2Ⅱ等养护的城市桥梁巡检不少于每三日一次。
3Ⅲ等养护的城市桥梁巡检不少于每周一次。
4对于技术状况等级已评定为不合格级或D级的城市桥梁巡检不少于每日一次。
5对重要的桥梁、E级桥、桥区施工,或遇恶劣天气、汛期、雨季、冰冻等特殊情况,应增加巡检频率。
特殊情况可设专人看护。
6人行天桥、人行通道巡检应不少于每日一次。
4.2.3检查要求
1检查人员
(1)经常性检查的负责人应具有桥梁或相关专业学历,具有3年以上桥梁养护管理相关工作经验,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有丰富的桥梁专业技术知识、实践经验、病害判断及处治能力、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
(2)经常性检查技术人员应具有桥梁或相关专业学历,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基本的桥梁专业技术知识、实践经验、病害辨别能力,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且须经过相关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
2检查设备及工具
常用检查设备及工具包括数码照相机、录像机、电子测距仪、水准仪、经纬仪、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照明设备、望远镜、梯子、卷尺、钢直尺、交通指挥棒、警示标志牌、现场记录文具、标示笔等。
3检查安全
(1)经常性检查应在白天进行。
(2)经常性检查每组至少三人,其中一人负责安全维护。
检查人员应着专用工作服或有警示标志的反光标志服、安全帽,配备安全带、安全绳,仪容整洁。
(3)检查时应注意安全,避让过往行人车辆,防止高空坠物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4检查制度
(1)桥梁检查应实行岗位责任制,养护单位应根据桥梁养护的具体情况,划分检查区域、配备检查人员、明确职责范围。
(2)经常性检查的检查人员及检查范围宜相对固定,养护管理单位应根据检查经验合理分工配置检查人员。
(3)桥梁检查应实行复查制度,养护单位应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管养桥梁技术状况进行复查。
5工作流程
(1)日常巡查前,应由桥梁管理信息系统生成或人工制定当天要巡查的桥梁及巡查路线。
(2)巡检顺序从桥台向另一桥台依次进行,每跨巡检时采用折线行走方式观察记录病害。
病害记录应明确具体位置及病害数量,并附照片。
巡检信息记录在附录B《城市桥梁日常巡查记录表》中。
(3)巡检过程中发现设施明显损坏,影响车辆和行人安全,应及时采取相应维护措施,并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4)经常性检查记录应每日整理归档,将相关信息数据录入桥梁管理信息系统,要求维修的项目应提交相关部门处理。
(5)巡检人员应定期提出经常性检查工作的总结和评价意见。
4.2.4检查方式及内容
1经常性检查以直接目测为主,并辅以简单量测工具,对结构外表的可见病害和缺陷进行检查,为保养小修提供依据。
目测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检查时用肉眼观察缺陷或缺陷痕迹,也可借助放大镜、望远镜、照相机等。
(2)目测表观检查时可通过小锤敲击的声音判断结构内部缺陷,敲击时不可用力过大。
2桥梁结构及构件经常性检查主要内容及检查方式见表4.2.4。
表4.2.4桥梁结构及构件经常性检查内容和方式
检查部位
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
桥面铺装
1.桥面铺装是否平整,桥头有无跳车;
2.沥青混凝土桥面有无龟裂、块状裂缝、坑槽、松散、沉陷、拥包、车辙、泛油等病害;
3.水泥混凝土桥面有无裂缝、断裂、碎裂、坑洞、露骨、嵌缝料损坏、起皮脱落、啃边、空鼓、磨光等病害
目测
桥头搭板
桥头搭板处有无明显下沉、裂缝、坑洞、松散等
目测
伸缩装置
1.伸缩缝是否有杂物嵌入、阻塞卡死;钢构件有无锈蚀、断裂;保护带是否破损;橡胶件有无开裂、脱落、老化;联结部件有无松动、脱落、缺失或局部损伤等病害;
2.每季度宜对伸缩装置的水平错位、竖向升降进行观测;
3.在每年气温最高、最低时,应及时测量伸缩装置的间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目测
手摇
排水系统
桥面排水设施是否良好;桥面泄水孔是否堵塞、破损,雨水篦子是否缺损、格栅有无缺失;泄水管有无缺失;限水板、集水槽等设施是否缺损、渗漏;截水构造是否完好等
目测
栏杆和护栏
1.栏杆、护栏、扶手等有无断裂、撞坏、松动、错位、破损、缺失、剥落、露筋、锈蚀等病害;
2.地袱、挂板有无破损、缺失、露筋、锈蚀等病害
目测
手摇
人行道
人行道铺装、路缘石、平石是否缺失,有无破损、露筋、锈蚀等病害
目测
支座
观察目视可及的支座有无明显缺陷(支座的经常性检查可3~6月1次)
目测
上部结构
1.外观是否整洁,有无杂物;
2.拱桥、梁桥等上部混凝土结构表面有无明显裂缝,有无蜂窝、麻面、剥落、露筋、空洞、渗水、漏水,涂装层是否完好,有无损坏、老化变色、开裂、起皮、剥落、锈迹等病害;
3.钢构件表面的涂装层是否完好,有无脱落、粉化、起泡、锈蚀、裂纹;钢构件有无锈蚀、变形,焊缝有无开裂、脱焊等病害
目测
钢尺量
小锤敲击
续表4.2.4
检查部位
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
下部结构
1.外观有无雨水侵蚀、杂物堆积、杂草蔓生现象;
2.锥坡、护坡、翼墙、耳墙有无开裂、破损、塌陷、滑移、异常变形等病害;
3.墩台是否受车辆、漂浮物撞击而受损;墩台目视可及部位有无露筋、裂缝、剥落、空洞、锈蚀、渗水、腐蚀等病害;
4.基础是否受到冲刷损坏、外露、悬空、下沉,有无腐蚀等
目测
钢尺量
小锤敲击
附属设施
1.隔音屏、防护网(棚),有无破损、缺失等病害;
2.桥梁限载、限高标志及限高门架等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
目测
桥梁抗震设施
1.混凝土抗震设施有无裂缝、混凝土剥落及混凝土破碎等;
2.抗震缓冲材料是否变形、损坏、腐蚀、老化等;
3.抗震紧固件、连结件是否松动或残缺;桥梁横、纵向联结和限位的拉锁是否完好;
4.抗震锚拴、锚杆、螺栓是否松动、崩落等
目测
其他检查内容
1.观察桥梁结构有无异常变形,异常竖向振动、横向摆动等情况,检查各部件的技术状况,查找异常原因;
2.检查在桥区内的施工作业情况和城市桥梁管理条例中规定的各类违章是否存在;
3.检查有无私设指路、指向标志或广告牌、私搭缆线等违规占用情况;
4.检查暗挖、顶管、盾构等非开挖施工对桥梁的影响情况;
5.检查桥下有无盖房、搭棚、拾荒、取暖、留宿等情况;
6.检查其他较明显损坏及不正常现象
目测
注:
每次检查时,以重要构件有无缺失、有无结构异常变化、结构或构件病害有无明显变化等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性能的状况为重点。
4.2.5报告制度
1经常性检查报告制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经常性检查报告实行分级负责制。
(2)养护单位应建立检查值班制度和通讯网络,汇总检查情况和群众举报突发事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3)养护单位应建立检查报告制度。
每周定期召开会议,汇总桥梁检查情况,以周报形式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
(4)遇突发事件,巡检人员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做好现场维护,协助抢修工作。
2经常性检查后,应提交下列文件:
(1)桥梁经常性检查记录表。
每座桥梁每次检查的现场记录,应及时填写、整理。
(2)典型病害的照片及说明。
病害状况的描述包括病害的类型、部位、数量,应采用专业术语描述。
(3)将检查记录按要求录入桥梁养护管理系统中。
(4)经常性检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桥梁的类型、跨径及现状,检查的时间、方法、范围等。
②每座桥梁各部件的病害类型、缺损部位、缺损范围和保养小修工程量。
③桥梁需保养小修的意见和建议。
④其他需说明的项目和理由。
4.3定期检测
4.3.1定期检测分类
定期检测可分为常规定期检测和结构定期检测。
4.3.2常规定期检测范围
1桥面系:
桥面铺装、桥头搭板、伸缩装置、排水系统、人行道、地袱、栏杆和护栏等。
2支座。
3上部结构:
主梁、主桁架、主拱圈、横梁、横向联系、主节点、挂梁、连结件等。
4下部结构:
盖梁、墩身、台帽、台身、翼墙、锥坡及河床冲刷情况。
4.3.3常规定期检测频率
常规定期检测应每年一次,可根据城市桥梁实际运行状况和结构类型、周边环境及有无地下工程等适当增加检测次数。
4.3.4常规定期检测要求
1检测人员
(1)常规定期检测的负责人应具有桥梁或相关专业学历,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及高级工程师职称,有丰富的桥梁专业技术知识、从业时间和经验、病害处治及判断能力,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
(2)常规定期检测技术人员应具有桥梁或相关专业学历,具有至少3年相关工作经验,有丰富的桥梁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较强病害辨别、处治能力和照相技术,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且须经过相关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
2检测设备及工具
常用检查设备及工具包括:
升降车、裂缝宽度仪、裂缝深度仪、数码照相机、录像机、电子测距仪、水准仪、经纬仪、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照明设备、望远镜、梯子、卷尺、钢直尺、交通指挥棒、警示标志牌、现场记录文具、标示笔、放大镜等。
3工作安全
(1)检查人员应着专用工作服或有警示标志的反光标志服,高空作业应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仪容整洁。
(2)检查时应注意安全,避让过往行人车辆、防止高空坠物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3)水上作业时,应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4)进行地下暗河桥梁检查时,应做好通风并配备气体检测及氧气瓶等专用设备。
(5)定期检测应采取交通安全维护措施,必要时应按交通管理部门相关规定设置反光锥桶及引导标志等。
4工作流程
(1)对照城市桥梁资料卡(附录C)和设备量年报表(附录D)现场校核城市桥梁的基本静态数据。
(2)对检测项目进行检测并分析检测结果。
(3)详细记录桥梁病害。
(4)实地判断病害形式和原因,予以准确描述和记录,估计维修范围并提出维修意见。
(5)对难以判断其损坏程度和原因的构件,提出特殊检测的建议。
(6)对损坏严重、危及安全的城市桥梁,提出限载以至暂时限制交通的建议。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