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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山县创建安全社区实施方案

      

 

横山县创建安全社区实施方案

       

各乡镇、各部门和社区:

根据《榆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榆安委办发[2012]1号),为进一步推动我县安全社区(村)创建工作,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创建安全社区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安全社区建设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区域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坚持以人为本,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努力创造“社会和谐人人负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社会氛围;宣传推广“持续改进,促进事故预防和伤害预防”理念,提高公众对事故灾害的感知能力,营造“大安全”氛围;坚持“政府主导、部门支持、街道实施、整体规划、资源整合、长效运作、全员参与”的工作思路,提高社区居民的安全素质,减少安全隐患,减少事故发生,确保社区“安全、健康、和谐”持续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安全社区工作的组织领导,有效协调解决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遇到的各种问题,为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提供可靠的组织和经费保障,县上成立安全社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王乃彪担任,成员由县安监、公安、民政、交通、教育、文化、广电、卫生、城建、水务、食品药品监管、公安交警、公安消防、电力等部门相关负责人组成。

   

下设安全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主任由折克胜兼任,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为安全社区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宣传贯彻安全社区理念,培训安全社区建设骨干人员;研究拟定安全社区建设发展规划,规范安全社区创建工作,依据安全社区标准,制定相关实施要求和管理办法;负责全县安全社区评审、协调管理工作。

   

各社区(村)按照安全社区标准要求,结合本社区(村)实际情况,针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实施安全创建工作,实现安全发展,平安生活。

   

    三、实施依据   

  1、《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AQ/T9001-2006);   

  2、《安全社区评定管理办法》;   

  3、《安全社区评定指标》;   

  4、《安全社区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

   

  (以上依据和办法可在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网站上下载,网址:

)   

  四、工作目标和计划   

  

(一)2012年起,我县力争每年创建省级安全社区(村)1个,市级安全社区(村)2个。

4年内建成一个国家级安全社区 。

鉴于我县安全社区工作启动迟,步伐慢的现状,经研究决定,将南街社区和西沙社区作为试点,全面倾力打造精品工程,为“国家级安全社区”创建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2015年底,力争全县80%的社区(村)开展创建活动。

   

  五、工作内容和措施   

  

(一)建立健全安全社区建设组织机构。

安全社区建设是一项民安工程,倡导安全、健康、和谐的理念,是加强社区环境改善和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全民的安全素养,强化安全社区建设工作。

为此,县、乡镇、社区(村)要尽快成立组织机构,整合辖区内各方面资源,共同开展社区安全促进工作,确保安全社区建设的有效实施和运行。

要以街道办为单位成立若干个安全社区工作小组开展创建工作;农村以乡(镇)安监办为单位开展创建工作。

各创建单位(试点)要制定一套高起点、高标准、任务明确、职责清晰的创建方案。

方案要结合本区域特点,突出特色、切实可行、易于操作。

(二)开展社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加强社区安全文化建设。

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法,加强交流,取长补短,学习先进地区安全社区建设经验。

社区要建设好宣传教育设施,并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如邀请专家讲课和辅导,通过互联网、闭路电视、文艺演出、墙报、公示窗、报纸、宣传画、调查表、知识问卷等形式,学习宣传安全社区理念和建设标准。

坚持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开展老年人健康,家庭急救知识,家庭安全用电、安全用气和中小学生安全知识教育等宣传培训,确定高危人群、高风险环境、脆弱群体,提示居民做好预防工作,切实提高社区居民安全防范意识和防灾减灾能力,树立健康生活观念,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伤害事故的发生,在社区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三)结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促进工作。

为了实现事故与伤害预防目标及计划,社区应组织实施多种形式的安全促进项目。

安全促进项目的重点应针对高危人群、高风险环境和弱势群体。

其主要内容有:

1、交通安全   

  校车及机动车驾驶人安全、行人安全、乘车人安全、道口安全、标志、标识、警示等。

   

  2、消防安全   

  居民区火灾,家庭火灾,高楼火灾,汽车火灾,森林火灾,人员密集场所火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等重大火灾危险源,安全、警示、警告标志等。

   

  3、工作场所安全  

  机械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民工安全、职业病、办公室安全、建筑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火灾、爆炸、中毒等。

       

4、家居安全  

  家庭火灾预防、家庭触电预防、家庭防盗、家庭暴力、家庭用品安全、用药安全等;室内污染预防、烧伤和烫伤预防、中暑预防、食物中毒预防、煤气中毒预防、急救和逃生。

   

5、老年人安全   

  家居安全、交通安全、跌倒预防、自杀预防、病患者关注、动物咬伤等。

   

  6、儿童安全  

  家居安全、玩具安全、烟花爆竹安全、交通安全、户外安全、游泳安全、家庭暴力、动物咬伤等。

   

  7、学校安全  

  学生交通安全(特别是校车安全),学校宿舍安全,教育安全,实验室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体育活动安全,校内、外集体活动安全,网络交友安全,预防校园吸毒,预防校园暴力,心理健康等。

 

8、公共场所安全  

  火灾、食物中毒、拥挤、踩踏、 传染病、中暑、自然灾害等。

   

  9、体育运动安全   

  体育用品安全、体育器械安全、运动场地安全、运动安全等。

   

  10、涉水安全   

  游泳安全、天然水域安全、人工湖安全、饮用水安全等。

   

11、社会治安   

  城市社区治安、诈骗、偷盗、吸毒等;爆炸事故、恐怖袭击事件、涉外突发事件、暴力事件等。

   

  12、防灾减灾与环境安全   

  洪涝、旱灾、地震、泥石流、滑坡、环境污染、气象灾害(台风、雷电)、城市地质灾害等。

   

  (四)加大安全投入,治理城市公共安全隐患。

加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对公共安全隐患治理的支持力度,开展好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建立公共隐患台账,对重大公共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销号制度。

重点治理游乐设施、学校、幼儿园、居民社区、影剧院、网吧、商场、道口等公共场所的安全隐患。

建设公共避难场所,加强灾害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进一步完善社区安全基础设施,改造社区环境和公共设施。

   

 (五)整合资源,形成齐抓共管的联动工作格局。

要有效整合社区资源,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公安、市政、消防、交通、治安、民政、卫生、工会等部门各施其职,建立起群防群治的组织机构体系,将安全生产监督、防火防灾、防止意外伤害、防止交通事故、安全用气用电、防范人身伤害事故、预防疾病、保证居民卫生健康安全等方面内容统一安排到安全社区创建之中,实现全员参与,全员受益。

结合平安社区、绿色社区、文明社区、交通安全社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开展安全社区建设。

用“大安全”的概念指导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实现部门各自为战向协调联动的转变。

形成政府各部门各司其职,统一协调、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的联动工作格局,建立起“政府引导、多元参与、整体规划、资源整合、动态评估、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

具体职责划分如下:

1、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并要求积极参与县市和国家安全社区有关活动,注重交流,集思广益,取长补短,扎实推进创安工作。

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加强对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支持和指导。

2、宣传部负责制定安全文化宣传计划,协调媒体对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进行宣传,营造共创共建氛围。

3、卫生局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社区医疗机构建立伤害记录制度,开展社区初级救护培训。

在社区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宣传,并对弱势群体实施医疗救助。

4、文体事业局负责将安全文化教育纳入社区文化建设,抓好安全文化宣传进社区活动,开展特色安全教育。

5、公安局负责预防、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开展“无毒社区”创建活动,保障公共安全。

6、安监局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并根据季节变化,开展经常性安全常识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7、财政局负责落实创建资金。

8、住建局负责对在建工程现场监管,督导施工单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管理。

9、交警大队负责做好交通安全进社区工作,加强交通协管队伍建设,维持好社区周边的交通秩序,确保居民出行安全。

10、消防大队开展“消防进社区”工作,加强消防设施硬件建设和指导,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居民消防技能,指导居民安全用电、用火、用气。

11、教育局负责组织好安全文化进校园活动,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做好学生住校期间和往返学校途中的管理工作。

12、人社局、民政局负责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安置工作和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13、司法、科技部门要结合普法宣传、科技宣传,积极宣传关于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传播安全文化、安全生产理念。

14、妇联、共青团负责妇女、儿童、青少年人群的安全宣传教育,做好社会关爱进社区工作,组织开展反家庭暴力等活动。

15、爱卫办、双创办负责开展好爱国卫生活动,做好艾滋病、性病预防和残疾人扶助、康复等工作。

16、质监、工商、环卫、环保、计生等部门要依据各自的职能,共同推动安全社区建设。

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要齐心协力,组建专家指导小组,制定安全社区创建技术规范,指导社区开展创建活动。

  (六)建设制度化的安全社区管理体系,建立持续发展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安全社区管理体系包含以下内容:

   

  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委员会、各管理工作组、各专业工作组责任制;宣传教育与培训制度和工作方案;定期协商议事和全员参与制度;事故与伤害风险辨识及其评价制度;事故与伤害预防计划;专项安全检查制度;应急预案和程序;事故与伤害监测制度;事故与伤害记录管理制度;“一网三库”(一网:

“安全社区网”;三库:

“人口综合信息数据库”、“社区单位综合信息数据库”和“环境及市政设施数据”。

)和规范、齐全的安全社区创建档案;预防与纠正措施;工作过程和安全绩效评审制度;公共设施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开展安全社区创建的社区要建立并保持一个有效运转的安全社区管理体系,通过体系的运行促进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实现全员参与,持续发展。

   

  六、工作步骤和方法   

 

(一)开展宣传教育培训(2012年4月1日-5月15日)

为了有效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保证安全社区建设质量,顺利实现预期工作目标,将组织安全社区建设骨干赴外地考察,学习先进地区安全社区建设经验。

同时举办安全社区建设培训,对安全社区建设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是:

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社区建设规定和要求,安全社区建设标准,安全社区创建模式,安全促进项目策划、实施、监测、评估方法,安全社区管理制度、安全作业指导书和其它文件编制方法等。

   

 

(二)开展安全现状调查(2012年5月15日—6月15日)   

  社区安全现状调查包括基本情况调查、危险源识别及风险评价(隐患排查)、伤害调查与伤害监测和其它内容调查。

通过现场采集和职能部门提供两种途径收集资料,调查方法采用调查问卷、座谈会、意见回馈等。

各乡镇要成立工作小组,聘请专家进行指导,并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对调查获得的资料要进行分类汇总,统计分析。

   

  (三)实施安全促进项目(2012年6月15日—7月15日)   

要依据伤害调查和风险分析结果,结合群众需求、社会关注,以及需要重点保护的高风险环境、高危人群、脆弱群体的特点,参照《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AQ/T9001-2006)关于安全促进项目的12方面内容,策划、确定安全促进项目,制定方案组织实施,进行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并坚持持续改进,以安全促进项目引领推动安全社区建设,让社区居民切实享受到安全社区建设的成果。

   

  (四)建立安全社区管理体系(2012年7月15日—8月15日)   

安全社区管理体系包括安全社区推进组织机构、工作机制和相关管理制度、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

安全社区管理体系要素要齐全,档案要规范,要在咨询机构的指导下,认真组织力量,完成安全社区管理体系的建设工作。

要确保安全社区管理体系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健全,规章制度、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五)安全社区运行管理(2012年8月15日—12月31日)   

  要通过采取宣传、培训等有效措施,推动安全社区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促进事故与伤害风险辨识及其评价、预防目标计划、安全促进项目、宣传教育与培训、应急与回应、监测与监督、预防与纠正等工作顺利开展和落实,通过定期评审,实现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持续改进。

做好安全社区建设相关记录,保存好工作见证,建立健全安全社区创建档案。

   

 (六)申报“市级安全社区”(2013年1月1日—2013年2月31日)   

  符合规定条件的社区(村),应按照《安全社区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填写《安全社区评定申请书》,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报安全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认可。

接受评定的社区和相关乡镇要做好接受评定的各项准备工作,为评定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保障,确保评定工作顺利进行。

   

  (七)申报“省级安全社区”(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2013年年底前,全县2个社区(村),要通过省级安全社区验收。

(八)提高阶段(2014年前两个季度)

2014年,继续抓好创建安全社区各项工作,依据评估结果,做好已成功创建“省级安全社区”的社区、村要按照《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AQ/T9001-2006)和安全社区管理体系的要求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实施社区安全管理。

并着手申报“国家级安全社区”。

       

七、监督考核和奖励   

  县安委会将安全社区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安全社区建设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安委会综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对安全社区建设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实行安全社区建设“一票否决”。

对如期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予以表奖;对工作不得力,敷衍塞责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取得“市级安全社区”、“省级安全社区”或“国家级安全社区”称号的社区,安委会将从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中给予补助和奖励。

  

附件:

横山县创建安全社区名单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

 

    横山县创建安全社区名单

(乡镇待定社区(村)创建点由安监办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创建乡镇

创建社区(村)

创建标准

包抓领导

包抓干部

横山镇 

南街社区

省级

高建元

韩秀荣

西沙社区

省级

拓亮

波罗镇

待定

市级

程玉飞

张生东

赵石畔镇

待定

市级

许世忠

高娜娜

塔湾镇

待定

县级

杨林

武静

武镇

待定

县级

杨林

峁耔巍

雷龙湾乡

待定

县级

程玉飞

程玉飞

韩岔镇

待定

县级

程玉飞

拓亮

党岔镇

待定

县级

高建元

韩秀荣

石湾镇

待定

县级

杨飞

杨飞

石窑沟乡

待定

县级

杨飞

刘普元

魏家楼镇

待定

县级

高建元

杜芳龙

白界乡

待定

县级

许世忠

许世忠

南塔乡

待定

县级

许世忠

石秀楼

响水镇

待定

县级

许世忠

白彦荣

殿市镇

待定

县级

韩秀荣

韩秀荣

高镇

待定

县级

孙文斌

孙文斌

艾好峁乡

待定

县级

孙文斌

张永升

双城乡

待定

县级

孙文斌

孙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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