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15篇精选.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5865251 上传时间:2023-01-01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32.0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15篇精选.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15篇精选.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15篇精选.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15篇精选.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15篇精选.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15篇精选.docx

《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15篇精选.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15篇精选.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15篇精选.docx

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15篇精选

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15篇)

温馨提示:

本文是笔者精心整理编制而成,有很强的的实用性和参考性,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并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修改套用。

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第1篇:

首先作为一名幼儿园教师应当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幼儿园的规章制度,比如每一天准时上班,不早退,上班的时候坚守自我的岗位,不随意串班闲聊,如果请假需提前办理请假手续,不随便理解家长的送礼,教师自身仪表要端庄自然,服饰大方整洁,贴合职业要求。

带班时不穿高跟鞋,长发扎起,不佩带耳环等装饰物,不穿袒胸露脐或吊带装,端庄自然的形象不仅仅会给他人留下良好的印象,对自我的工作也带来了许多方便。

其次幼儿园教师应当热爱自我的职业,做事需细心、有职责心。

幼儿园的工作包含了许多琐碎的事情,可能不细心忽略了个小细节,就会引来家长的不满。

所以我们在工作的时候要时刻提高警惕,认真做好每件事情。

如每一天热情接待家长,做到笑脸相迎。

主动与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提议,取得支持和配合。

对孩子无意出现的过失,教师要耐心安慰,及时妥善处理,不指责、埋怨。

对一天不入园的幼儿给予电话询问,对长期不入园的幼儿应家访。

幼儿生病需服药和照顾时,教师要主动、热情、认真、负责。

接待时,请家长向卫生教师说清服药方法,离园时向家长反映幼儿病情及服药情景。

家长反映问题时(提出要求或提议),要态度冷静,认真负责,先让家长把话说完,然后耐心地把问题解释清楚,绝对不能强词夺理或不理不睬,家长认可教师后,他们会很放心的把孩子交给她,并进取协助教师的工作,这对今后家长工作的开展有很大的帮忙,尤其对于新教师来说,能得到家长的认可会让我们信心十_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经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

然而作为人民教师的我们,在这支队伍当中对教师法的认识能够说盲人摸象的。

以前,我国的教师长期处于无法可依可依的境地,因而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

例如殴打教师、拖欠教师工资、无故开除教师等。

然而许多教师不懂教师法,所以即使有自我的权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用这些法律武器来维护自我,故有法等于无法。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一件重要的事情。

尤其教师法更一门必修的科目。

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时候,教师的教育教学凭职业道德、凭良心。

为了取得比较好的教学成绩,有的教师采取了一些过激的行为,如体罚学生等。

学校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礼貌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

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

教师要面向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

对于优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情景,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

要善于发现、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进取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提高,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忙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

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为此教师法规定了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职责。

对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忙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对于情节极为恶劣,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职责。

此外,我们还明白到我们一向以来所谈及的权利,其实能够分为两大类:

一类公权,一类私权。

后者一种可放弃的权利,而前者则不可放弃。

或者换句话说公权一种同时夹带着义务的权利。

合理行使公权和私权也我们当教师的一种重要的素质。

我们中国一向以来都被西方国家批评为”人治”的国家。

此刻国家政论既然下决心要从原先的”人治”改革为”法治”,于每一个公民自然而然肩负起知法、学法,守法、用法和*的重责。

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可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我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还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我们基本的权利。

所以我认为给予我们这些新教师上一节用法的课更有实际的必要。

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第4篇:

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辱骂、诽谤教师、拖欠工资等等的事情发生,而教师迫于时代和社会的压力,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我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我们基本的权利。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一件重要的事情,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仅更新了自我对法律的认识,更清楚的了解到自我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能够吞下去,那此刻我不会再怎样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必须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

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教师法》不仅仅帮忙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仅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我的权利。

作为一名教师,必须自觉地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既要以学问教人,又要以道德范人。

学高为师,学师之骨。

我认为,21世纪的教师应当高师能的人.

1.我们要做终身学习的楷模。

知识社会的显著特征就知识像滚雪球一样急剧膨胀并快速陈旧。

应对生有涯,而知无涯的现实,教师必须不断地学习方能胜任教师工作。

一个好的学习者首先要具有批判性和选择力,学习对自我有用的知识。

21世纪的教师应当终身学习的示范者,学生终身学习的楷模。

2.我们要做学生的心理辅导者。

由于家庭问题、社会问题的共同作用产生了许多问题儿童,表现为行为异常,心理上有障碍。

教师需要了解孩子们异常行为背后的原因,运用巧妙的方法予以疏导解决。

3.我们教师应当加强团队合作。

教师职业的一个特点就团体性,要求教师彼此协调,相互宽容,发挥团体的教育力量。

教师还要应对学生团体,因为这种团体的活动指导能够提高教师的工作效率。

可众多个性鲜明的孩子组成的团体必然产生摩擦,所以教师必须团队工作的专家,必须具备处理团体工作的本事和方法。

另外,未来社会的劳动分工将更加细致,生产过程的技术含量更高,人与人之间的联系途径日趋多样。

教师必须教学生学会宽容,发现别人的长处,学会与别人一齐工作。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要学习和努力的地方还有很多。

仅有在思想上不断地严格要求自我,在工作中不断地提升自我,以饱满的热情和和蔼的工作态度对待每一个学生,时刻关爱学生的健康成长,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为让每一位学生适应时代的发展作出自我应有贡献!

《教师法》的资料很丰富,那里只简单的介绍,期望大家经过认真学习,将来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我的合法权益和履行自我的应尽的义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我的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把自我的一切贡献给这一光荣事业。

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第5篇:

经过学习《教师法》,让我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

一。

为人师表,言传身教

教师的人格力量来自于学术水平与道德情操的完善统一,不仅仅要在自我讲授的课程中学识渊博,循循善诱,更要经过言传身教,经过榜样,无言的力量教给孩子做人的道理,使学生树立坚定的信念和远大梦想。

在学生的眼中,教师具有无可怀疑的威信,教师一切完美的替身和可效仿的榜样,教师的一言一行,都经过这样那样的方式,对学生的各个方面产生影响。

二。

将做人的教育寓于教学中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传道”三大任务中的首要。

告诉学生科学道路和人生道路的曲折,要培养百折不挠的克服困难的坚强意志。

教师应当努力学习做这种潜移默化、”润物细无声”的教育。

三。

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学生对教师的尊敬之言。

对于教师则不能够”家长”自居,应当与学生平等相待,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

爱学生就要尊重他们的人格和创造精神,与他们平等相处,用自我的信任与关切激发他们的求知欲和创造欲。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主导,学生主体,教与学,互为关联,互为依存。

”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一个好教师会将学生放在平等地位,信任他们,尊重他们,视他们为自我的朋友和共同探求真理的伙伴。

四。

视学生为己出,处处关爱学生

没有爱就没有教育。

学生正处于人生观和世界观构成的重要时刻,在成长的道路上,难免会遇到各种困扰和问题,需要我们去帮忙引导。

那么如何用爱心去打开学生心灵的窗户?

首先就要了解他们。

了解学生的爱好和才能,了解他们的个性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

仅有了解了每个学生的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才能引导他们成为有个性、有志向、有智慧的完整的人。

苏霍姆休斯基说得好,不了解学生,不了解他的智力发展,他的思维、兴趣、爱好、才能,就谈不上教育。

为了实现”为人师表,以德立身”.我决心从以下几方面做好:

第一,要从开始严格要求自我。

孔子说: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作为一名教师,要一身正气,要突出”为人师表”,就要追求”以德立身”.

第二,坚持学习与实践。

教师的基本职能”传道、授业、解惑”.所以,作为一名教师,首先要学识渊博,品德高尚,还要富有教学经验。

而要做到这些要求,就应当做到坚持学习与实践。

要进一步学习新知识,不断增强业务水平。

第三,要爱教育事业。

仅有”热爱教育事业”,才能体现”为人师表,以德立身”的真谛;仅有热忱的爱每个孩子,让他们的全部素质都得到提高,才能为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第四,热爱每一个孩子,不只教给孩子知识,还要教会他做人,还要关爱他,时时刻刻让他感觉到团体的温暖。

让每个孩子都能在这个团体中茁壮、健康的成长。

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第6篇:

有人说教师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教师园丁,有人说教师红烛,燃烧了自我照亮了别人教师一个不一样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能够用在她身上。

《教师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教师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对教师的权利、义务、任用、考核、培训和待遇等方面作了全面的规定,我国教师队伍建设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保障。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一件重要的事情。

尤其《教师法》更一门必修的科目。

但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可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我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还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我们基本的权利。

在教学工作中,我意识到:

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教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我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

有句话说的好:

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

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在学习《教师法》的过程中,我不仅仅更新了自我对法律的认识,更清楚的了解到自我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能够吞下去,那此刻我不会再这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必须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

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教师法》不仅仅帮忙教师得到她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仅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我的权利。

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时候,教师的教育教学凭职业道德、凭良心。

为了取得比较好的教学成绩,有的教师采取了一些过激的行为,如体罚学生等。

《教师法》对此给出了明确的界定。

学校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礼貌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

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

教师要面向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

对于优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情景,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

要善于发现、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进取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提高,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忙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

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为此教师法规定了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职责。

对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忙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对于情节极为恶劣,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职责。

作为教师,知法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重要的师德资料,用法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重要的基本职责。

经过对法的学习,进一步的提高了我的认识,有利地指导了我今后的实践!

我认为我们这些年轻教师认真学习《教师法》很有实际的必要。

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第7篇:

经过学习《教师法》,让我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

一.为人师表,言传身教

教师的人格力量来自于学术水平与道德情操的完善统一,不仅仅要在自我讲授的课程中学识渊博,循循善诱,更要经过言传身教,经过榜样,无言的力量教给孩子做人的道理,使学生树立坚定的信念和远大梦想。

在学生的眼中,教师具有无可怀疑的威信,教师一切完美的替身和可效仿的榜样,教师的一言一行,都经过这样那样的方式,对学生的各个方面产生影响。

二.将做人的教育寓于教学中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

传道三大任务中的首要。

告诉学生科学道路和人生道路的曲折,要培养百折不挠的克服困难的坚强意志。

教师应当努力学习做这种潜移默化、润物细无声的教育。

三.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学生对教师的尊敬之言。

对于教师则不能够家长自居,应当与学生平等相待,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

爱学生就要尊重他们的人格和创造精神,与他们平等相处,用自我的信任与关切激发他们的求知欲和创造欲。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主导,学生主体,教与学,互为关联,互为依存。

*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

一个好教师会将学生放在平等地位,信任他们,尊重他们,视他们为自我的朋友和共同探求真理的伙伴。

四.视学生为己出,处处关爱学生

没有爱就没有教育。

学生正处于人生观和世界观构成的重要时刻,在成长的道路上,难免会遇到各种困扰和问题,需要我们去帮忙引导。

那么如何用爱心去打开学生心灵的窗户首先就要了解他们。

了解学生的爱好和才能,了解他们的个性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

仅有了解了每个学生的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才能引导他们成为有个性、有志向、有智慧的完整的人。

苏霍姆休斯基说得好,不了解学生,不了解他的智力发展,他的思维、兴趣、爱好、才能,就谈不上教育。

为了实现为人师表,以德立身。

我决心从以下几方面做好:

第一,要从开始严格要求自我。

孔子说: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作为一名教师,要一身正气,要突出为人师表,就要追求以德立身。

第二,坚持学习与实践。

教师的基本职能传道、授业、解惑。

所以,作为一名教师,首先要学识渊博,品德高尚,还要富有教学经验。

而要做到这些要求,就应当做到坚持学习与实践。

要进一步学习新知识,不断增强业务水平。

第三,要爱教育事业。

仅有热爱教育事业,才能体现为人师表,以德立身的真谛;仅有热忱的爱每个孩子,让他们的全部素质都得到提高,才能为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第四,热爱每一个孩子,不只教给孩子知识,还要教会他做人,还要关爱他,时时刻刻让他感觉到团体的温暖。

让每个孩子都能在这个团体中茁壮、健康的成长。

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第8篇:

学习完教师法之后,我在思想上又有了新的认识。

孔子说: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作为一名教师,我们应当一身正气,高标准严要求从自身做起,不断学习,不断反思,才能更好地为人师表。

我应当更加努力地从以下几方面做好:

1、端正思想态度,搞好自我的教学工作。

教学需要扎扎实实,脚踏实地的一步步往前走,不要图大步子,慢慢走,边走边感悟,在感悟中更深刻的进行自我反省,把教学任务做的扎实有效,才对得起自我的良心,才对得起学生家长,才对得起自我的教师职责。

2、坚持学习与实践,并且将教育教学理论运用到实践中。

我们教师的基本职能就传道、授业、解惑。

所以,作为教师,要想教好学生,首先我们得有一桶水,仅有我们学识渊博,品德高尚,富有教学经验,才能更好的胜任今日的教师工作。

而要做到这些,就应当坚持学习与实践。

21世纪的今日,我们教师要刻苦学习教育科学的理论,进一步学习新知识,不断增强业务水平。

3、热爱教育事业。

仅有热爱教育事业,才能体现为人师表,以德立身的真谛;仅有热忱的爱每一位学生,让他们的全部素质都得到提高,才能为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4、尊重并要热爱每一个学生。

我觉得教师不只教给学生知识,更重要的还要教会他做人,更要关爱他,时时刻刻让他感觉到团体的温暖。

让每个学生都能在这个团体中茁壮、健康的成长,这就我们的目标,更我们的职责。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第9篇:

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扞卫自我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还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我们基本的权利。

经过对《教师法》的学习让我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

1.为人师表,言传身教

教师的人格力量来自于学术水平与道德情操的完善统一,不仅仅要在自我讲授的课程中学识渊博,循循善诱,更要经过言传身教,经过榜样,无言的力量教给学生做人的道理,使学生树立坚定的信念和远大梦想。

在学生的眼中,教师具有无可怀疑的威信,教师一切完美的替身和可效仿的榜样,教师的一言一行,对每一个现象的态度,都经过这样那样的方式,对学生的各个方面产生影响。

2.将做人的教育隅于教学中

唐代文学家韩愈在《师说》中给教师这职业下的定义: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

就说传道三大任务中的首要。

告诉学生科学道路和人生道路的曲折,要培养百折不挠的克服困难的坚强意志。

教师应当努力学习做这种潜移默化、润物细无声的教育。

3.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学生对教师的尊敬之言。

对于教师则不能够家长自居,应当与学生平等相待,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

爱学生就要尊重他们的人格和创造精神,与他们平等相处,用自我的信任与关切激发他们的求知欲和创造欲。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主导,学生主体,教与学,互为关联,互为依存。

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

一个好教师会将学生放在平等地位,信任他们,尊重他们,视他们为自我的朋友和共同探求真理的伙伴。

4.视学生为己出,处处关爱学生

没有爱就没有教育。

热爱一个学生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则无异于毁坏一个学生。

学生正处于人生观和世界观构成的重要时刻,在成长的道路上,难免会遇到各种困扰和问题,需要我们去帮忙引导。

如果说教师的人格力量一种无穷的榜样力量,那么教师的爱心成功教师的原动力。

那么如何爱心去打开学生心灵的窗户?

首先就要了解他们。

了解学生的爱好和才能,了解他们的个性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

仅有了解了每个学生的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才能引导他们成为有个性、有志向、有智慧的完整的人。

教育人类学,对人类灵魂的引导和塑造。

苏霍姆休斯基说得好,不了解学生,不了解他的智力发展,他的思维、兴趣、爱好、才能,就谈不上教育。

学生也往往最相信教师的,我就像关心自我孩子一样关心我们的学生。

我平时对我自我要求很严格,可听了他们的报告以后,感觉我自我对我自我要求太低了。

我决心从此刻起我要高标准要求自我,不断学习,不断反思。

为了实现为人师表,以德立身。

我决心从以下几方面做好:

第一,要从开始严格要求自我。

孔子说: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我作为一名教师,就要一身正气,就要突出为人师表,就要追求以德立身。

第二,我要坚持学习与实践。

我们教师的基本职能就传道、授业、解惑。

所以,我作为一名教师,首先要学识渊博,品德高尚,还要富有教学经验。

而要做到这些要求,救应当做到坚持学习与实践。

处在跨世纪的今日,我们教师要认真学习__理论,要刻苦学习教育科学的理论,要进一步学习新知识,不断增强业务水平。

第三,要爱教育事业。

仅有热爱教育事业,才能体现为人师表,以德立身的真谛;仅有热忱的爱每个学生,让他们的全部素质都得到提高,才能为教育事业做出贡献,我要坚贞不移的热爱教育事业。

第四,热爱每一个学生,我要热爱我的每一个学生,我觉得教师不只教给学生知识,还要教会他做人,还要关爱他,时时刻刻让他感觉到团体的温暖。

让每个学生都能在这个团体中茁壮、健康的成长,这就我的目标,也我的职责。

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第10篇:

有人说教师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教师园丁,有人说教师红烛,燃烧了自我照亮了别人教师一个不一样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能够用在她身上。

当我学生的时候,我学习的《守则》《规范》;当我成为教师的时候,学习的《教师法》。

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经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辱骂、诽谤教师、拖欠工资等等的事情发生,而教师迫于时代和社会的压力,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我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我们基本的权利。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一件重要的事情,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仅更新了自我对法律的认识,更清楚的了解到自我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能够吞下去,那此刻我不会再怎样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必须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

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教师法》不仅仅帮忙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仅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我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必须的义务。

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

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我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

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我,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

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

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学习主体(学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经管营销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