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钢厂综合预案.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5863737 上传时间:2023-01-01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37.9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炼钢厂综合预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炼钢厂综合预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炼钢厂综合预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炼钢厂综合预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炼钢厂综合预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炼钢厂综合预案.docx

《炼钢厂综合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炼钢厂综合预案.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炼钢厂综合预案.docx

炼钢厂综合预案

编号:

05版本号:

1.1

 

河北新金钢铁有限公司

炼钢厂综合应急预案

 

编制单位:

河北新金钢铁有限公司

颁布日期:

2010年9月1日

批准页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

公司应急预案编制小组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9002-2006)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了《河北新金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综合应急预案》。

该预案借鉴了国内外同行业事故教训及应急工作经验,较全面地分析了我公司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事故的危害程度;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和应采取的应急行动,对我公司的事故应急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该预案现已通过公司内部评审和专家评审,特批准在我公司内颁布实施,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原版本预案同时废止。

特予批准

炼钢厂长(签字):

河北新金钢铁有限公司

炼钢厂

二零一零年九月

1.总则···················································1

1.1编制的目的············································1

1.2编制依据···············································1

1.3适用范围···············································1

1.4应急预案体系···········································1

1.5应急工作的原则········································2

2.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2

2.1生产经营单位概况······································2

2.2危险源和风险分析·······································2

3.组织机构及职责··········································3

3.1应急组织体系···········································3

3.2指挥机构和职责········································3

4.预防与报警··············································4

4.1危险源监控············································4

4.2预警行动··············································5

4.3信息报告与处置········································5

5.应急响应················································6

5.1响应分级···············································6

5.2响应程序··············································6

6.信息发布···············································7

7.后期处置················································7

7.1现场监测和恢复·········································7

7.2应急能力评估和应急预案修订·····························7

8.保障和措施··············································7

8.1通讯和信息保障·········································7

8.2应急队伍保障···········································8

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8

8.4经费保障··············································8

9.培训与演练·············································8

9.1培训··················································8

9.2演练··················································8

10.奖罚··················································8

10.1奖励·················································8

10.2处罚·················································9

11.附则··················································9

11.1术语和定义············································9

11.2应急预案和备案·······································9

11.3维护和更新············································9

11.4制定与解释············································9

11.5应急预案的实施·······································9

12.附则··················································10

河北新金钢铁有限公司

炼钢厂综合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的目的:

为规范应急管理,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安全事故,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抢险救援工作,避免事故扩大和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河北新金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本着预防与应急并重的原则,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9002—2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办函〔2005〕39号)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炼钢厂所管辖的区域内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下列安全生产事故:

(1)造成1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

(2)不超出本单位应急救援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

(3)炼钢厂认为不需要由公司组织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

1.4应急预案体系

河北新金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由炼钢厂综合应急预案、各工段综合应急预案组成。

炼钢厂综合应急预案由分厂安全科负责组织编制和修订,经主管厂长审核,由厂长批准后发布实施。

各工段应急救援预案由各工段负责编制和修订,由工段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发布实施,报分厂安全科备案。

各级应急救援预案的主管部门,须根据国家法规、生产工艺及设备的变化和事故应急救援的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和更新应急救援预案,使之规范、符合、有效。

1.5应急工作的原则:

(一)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应以人为本、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

(二)在应急救援过程中,任何单位、人员必须服从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不得阻拦和拒绝应急救援指挥部调用的任何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

(三)要依靠科学,规范有序,在应急救援中须充分发挥作用,保证现场处置方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本预案内各专业应急救援组,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做到人员、分工和任务三确定,组成应急救援队伍,储备必要数量的应急救援设备并定期进行相应的教育、培训和演练,做到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保障有力。

2.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

2.1生产经营单位概况

炼钢厂地处河北省武安市同安路北1公里河北新金钢铁有限公司北部,为公司下设单位,,从业人员1100余人。

以生产钢坯为主,主要生产设备:

两号高炉50吨转炉、两座120吨转炉、300吨、600吨及1300吨混铁炉各一座,年生产钢坯能力在350万吨。

2.2危险源和风险分析

根据炼钢厂生产特点,危险性质以及肯能引起的重大事故的特点,确定以下危险源和可能引起的重大安全事故:

2.2.1煤气管道破裂(或防爆孔破)煤气大面积泄漏造成煤气中毒或煤气着火爆炸。

2.2.2电路突发事故(如电缆放炮、接地、着火等)停电造成高炉休风。

2.2.3人员触电事故。

2.2.4起重作业。

2.2.5压力容器。

2.2.6转炉氧气回火爆炸事故。

2.2.7氧抢爆炸事故。

2.2.8水冷件漏水与钢水熔质接触产生汽化爆炸。

2.2.9钢水和熔渣喷溅、炉口因衬料倒塌形成喷溅等引起的灼烫和爆炸。

2.2.10车辆伤害、物体打击事故。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炼钢厂成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总指挥(厂长)、副总指挥(各分管副厂长)、安全科、设备科、生产科、技术科等科室主要负责人、危险源所在区域工段长组成,发生重大事故时负责全厂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见下图),指挥部设在炼钢厂调度室。

 

注:

如果厂长、副厂长不在工厂时,由安全科科长、设备科科长、生产科长为临时总指挥、副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总指挥(厂长):

指挥全厂的应急救援工作。

副总指挥(副厂长):

协助总指挥具体负责救援队伍组织、现场工艺技术的指挥,实施救援行动及组织事故调查工作。

生产科长:

负责事故处置时生产开、停机及调度指挥工作;负责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负责向上级汇报有关事故情况。

安全科长:

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并协助副总指挥进行现场救援、情况通报及事故调查处理。

设备科长:

协助副总指挥负责工程抢险、抢修现场的指挥和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

调度室:

协助总指挥、副总指挥负责受伤职工家属的生活安排。

区域工段长:

负责协助组织设备开、停机;协助事故调查组负责组织本单位职工查找事故点,组织抢险,抢救伤员;

厂各职能科室和全体职工都负有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的责任,各救援专业队伍是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任务主要是担负本厂各类重大事故的救援及处置。

救援专业队伍的组成、任务分工如下:

通信联络队:

担负各队之间的联络和对外联系通讯任务,由安全科、调度室、危险源所在工段指派人员组成。

治安队:

担负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指导群众疏散,由保卫处、安全科、危险源所在工段指派人员组成。

消防队:

担负现场灭火工作,由危险源所在单位指派人员组成。

抢险抢修队:

担负抢险抢修工作,由设备科、维修工段、相关危险源所在区域工段指派人员组成。

医疗救护队:

担负抢救受伤、中毒人员,由医务室、煤气防护站人员、危险源所在工段指派人员组成。

物资供应队:

担负抢救伤员生活必需品和抢救物资的供应及运输,由调度室、危险源所在工段指派人员组成。

4.预防与报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监控方式

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由各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负责进行,监控方式要坚持技术监控为主,人工监控为辅的原则。

凡能够采用仪器、仪表等技术监控措施的重大危险源,要建立完善技术监控手段,全天候掌握和控制重大危险源运行参数,保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稳定运行;对不具备技术监控手段和措施的重大危险源,要制定可靠的人工监控方式,定期检查确认,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问题和隐患。

4.1.2监控方法

具有重大危险源的区域,要根据重大危险源的特征确定主要监控的方法、参数、指标,重大危险源须全部登记建档,定期监测、检查和评估,并如实做好记录。

4.1.3预防措施

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须有专门的应急救援预案、安全运行控制措施、日常的检查制度。

根据重大危险源的风险特性采取相应的组织和技术措施,明确岗位及管理人员在出现异常情况时的反馈、报告和处置方案,有效控制重大危险源的触发因素扩大因素。

4.2预警行动

4.2.1预警的条件

各单位要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分级并确定预警和响应的条件、程序,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后,根据其严重程度逐级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4.2.2预警的方式

炼钢厂指挥机构接到安全生产事故预警后,要立即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2.3预警的方法

各单位应急救援机构接到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和指令后,要立即按既定方案采取应对行动,有效遏止事故,防止事故蔓延和扩大;当本单位的应急救援资源无法满足救援需要时,或事故有可能涉及到外单位的人员、设施的安全,应请求应急升级,启动上一级预案,依此类推,直至启动政府预案。

4.3信息报告与处置

4.3.1信息报告与通知

(一)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所在单位和部门要立即启动本单位现场处置预案实施自救,同时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事故现状、抢险情况及事故发展预测报炼钢厂调度室,并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二)炼钢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调度室立即进入应急救援工作程序,值班调度应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厂长)和副总指挥(副厂长)报告,同时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全体成员、各专业组及办公室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或现场临时指挥部地点,组成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由总指挥或常务副总指挥及各专业救援组组织展开抢险救援工作。

(三)分厂应急值守电话-3165

4.3.2信息上报

根据事故中伤亡人员人数和可能造成的损失,安全科和炼钢厂在经应急救援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司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类别、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事故简要经过和采取控制措施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报告。

4.3.3信息传递

分厂调度室负责指挥部、应急救援组、事故现场临时指挥部之间的信息传递。

通信联络队负责备齐指挥部成员和现场救援的通讯器材;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按照安全生产事故中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严重程度,应急响应分为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

启动Ⅰ级响应:

发生死亡事故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的安全事故,在启动本预案进行事故先期处置的同时,上报公司,启动公司应急预案。

启动Ⅱ级响应:

重伤三人以下,或者经济损失达10-100万元的安全生产事故,按照本应急救援预案执行;

启动Ⅲ级响应:

损失在10万元以下的安全事故,按照《河北新金钢铁有限公司动力厂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执行;

5.2响应程序

5.2.1应急指挥

应急指部全体成员接到调度室电话通知或事故单位报告后,须在10分钟内以最快的时间赶到调度室或事故现场临时应急救援指挥部地点集合,指挥部应迅速开展应急救援行动。

5.2.2应急行动及现场紧急处置

指挥部成员到达事故现场后,根据事故实际情况迅速启动专业应急救援组和事故所在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在最短的时间迅速组织撤离、疏散现场作业人员和其他非应急救援人员,在事故现场拉起警戒线封锁事故区域;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相邻装置、设施设备,防止事故扩大和引发次生事故;所有参加应急救援的人员必须配备齐相应的防护装备及检测仪器,并设有专人监护;根据事故现场人员伤亡情况展开临时救治和向附近医院转移,根据事故的发展形势及时修改、调整和完善现场救援预案。

5.2.3应急避险

各专业应急救援组采取应急行动前必须了解事故的真实情况,作好次生、衍生事故的预测和预防措施。

防止事故面再次扩大,造成二次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5.2.4应急结束

各专业应急救援组将救援进展情况及时报告指挥部,当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得到有效控制,可能导致事故扩大的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有效地消除,伤亡人员全部救出事故现场或转移到临近的医院,所有设备、设施处于受控状态,达到上述条件后由各专业应急救援组组长向应急救援总指挥报告,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下达指令,宣布应急救援终止,应急结束。

各应急预案救援小组写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于安全科,由安全科汇总报于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

6.信息发布

6.1信息发布的部门

由事故单位安全科长负责将事故信息和有关事故抢险救援的宣传报导上报公司安全处。

7.后期处置

7.1现场监测和恢复

应急救援过程中和结束后,由专业应急救援组和事故单位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环保和职业卫生监测机构对事故现场的安全、环境污染和岗位有毒有害因子进行检测、评估,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指挥部。

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出现新的安全和环境污染因子时,需要制订和采取防护措施,并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应急救援结束后,对于被事故损坏的建筑物和设施、装备需委托专业部门进行检测评估,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进行恢复或生产。

恢复方案由事故单位提出,由分厂总调度室配合组织实施,消除事故及其救援过程留下的隐患,防止事故“死灰复燃”。

7.2应急能力评估和应急预案修订

由分厂应急预案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召开内部事故分析会,查清事故原因,落实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处理意见,制定相应安全防范整改措施,指定主管部门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应急救援组负责对应急预案演练和实际执行情况进行评审,对应急预案的符合、有效、适用性进行评估和总结,找出不足并提出改进意见,报公司申请修订。

8.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调度室负责收集应急救援指挥和应急救援小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及时报向各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公开,并组织、协调厂内、厂外部之间的应急救援工作的交流与协作,保证应急期间信息的畅通。

8.2应急队伍保障

各应急救援小组对应急救援队伍建立组织机构,对应急救援人员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体防护设备,定期进行相关培训和演练,不断提升其应急救援能力。

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物资供应队负责各专业应急救援组及相应单位负责购买和储备。

8.4经费保障

分厂办公室要做出应急费用预算,确保应急救援消耗和应急处置支出。

8.5其他保障

治安队负责对事故区域实施警戒、保卫及公路交通和铁路道口的管制,保证交通畅通。

一旦发生事故,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由治安队和事故单位负责按照上述要求疏散区域内非应急救援人员,并实施区域管制。

医疗救护队、协调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对事故中受伤人员实施抢救治疗工作,确保救护及时。

9.培训与演练

9.1培训

为保证分厂应急救援体系的规范有效运作,分厂安全科负责对综合应急预案中相关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应急业务知识培训,并组织考试;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职工每年进行一次应急相关知识培训;

9.2演练

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应急救援组每季度组织分厂所有参加应急救援的成员在全厂范围内有可能出现安全事故区域进行一次应急救援大型演练,并对演练的效果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估,作出总结报于应急救援指挥部。

10.奖罚

10.1奖励

对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贡献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且实施效果显著的,以及有其他特殊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分厂给予通报表扬、奖励。

10.2处罚

在应急救援工作中不按统一指挥的、违反应急救援预案的、在事故现场不及时采取安全措施的,分厂按有关规定对违反上述单位和人员进行严厉处罚。

11.附则

11.1术语和定义

11.1.1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11.1.2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

11.1.3应急准备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11.1.4应急响应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11.1.5应急救援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11.1.6恢复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11.2应急预案的备案

本应急救援预案由分厂安全科、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备案。

11.3维护和更新

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及工艺设施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不适用的缺陷时,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各职能科室及时组织修订,每年对预案进行一次评审,根据评审结论组织修订,并经应急救援指挥部同意后发布实施。

11.4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分厂安全科制定与解释,并监督实行。

11.5应急预案的实施

本预案于2010年9月1日开始实施。

12.附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经管营销 > 金融投资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