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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作业方案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作业方案

 

编制:

日期:

一、编制原则

1.1、原则

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配电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在施工现场供配电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并使施工现场供配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及维护做到安全、可靠,确保质量、经济合理;

1.2编制依据

序号

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编号

备注

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

JGJ46-2005

2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GB50720-2011

3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50194-2014

4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02

5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

6

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技术规程

DGJ08-903-2010

7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技术标准

ZJQ08-SGJB303-2005

 

二、工程概况

三、现场供配电情况及综合机电用电分析

3.1、现场临电配置情况:

 

 

3.2、综合机电用电分析

我司对临电作如下安排;

(1)东、西塔楼工程:

东、西塔楼综合机电安装和装饰单位从施工到结束日期相近,由上述问卷条目可知,装饰单位对现场总包范围的临电有优先使用权;再此施工阶段,由总包在塔楼设置的每个二级箱中给予部分接驳点位,以便我司进行后续临电布置。

(2)预留预埋工程:

预留预埋施工日期跨度较大,期间施工涉及精装修等分包;顾此阶段,需由总包在各个区域设置的二级箱中提供部分接驳点,供我司后续临电布置。

(3)地下室工程:

地下室12个区,除1区综合机电施工和精装修施工有较长交叉时间外,

其它11个区基本达到了综合机电施工完毕后,精装修开始施工的条件;顾地下室工程,我司用电将以总包提供的临电为主。

(4)总包二级箱接驳点提供数量:

1>塔楼部分,在总包设置的每个二级箱中,提供至少一个接驳点位;

2>裙房部分,在总包设置的裙房配电箱中,地上商业西北、西南、东部三个区域,在一楼、四楼、屋顶这三层中每层至少提供一个二级箱接驳点位。

四、现场临电负荷及计算书

4.1、现场主要用电设备概况

序号

机械或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额定功率

总功率

1

焊机

36

26kW

936kW

2

切割机

24

3kW

72kW

3

磨光机

60

2.5kW

150kW

4

施工照明

50kW

5

通风工程成套设备

1

10kW

10kW

6

台钻

6

5kW

30kW

7

合计

1248kW

 

4.2、用电量计算:

P=1.05~1.10(K1∑P1/CosΦ+K2∑P2+K3∑P3)

其中:

P-供电设备总需要容量(KVA);P1-电动设备额定功率(KW);

P2-室内照明容量(KW);P3-室外照明容量(KW);

CosΦ-电动机平均功率因素(最高为0.75~0.78,一般为0.65~0.75);K1,K2,K3-需要系数,如下表:

 

用电名称

数量

需要系数

备注

K值

数值

 

电动机

3~10台

 

K1

0.7

如施工中需要电热时,应将其用电量计算进去。

为使计算结果接近实际,式中各种动力和照明用电,应根据不同工作性质分类计算。

11~30台

0.6

30台以上

0.5

加工厂动力设备

0.5

电焊机

3~10台

0.6

10台以上

0.5

室内照明

K2

0.8

室外照明

K3

1.0

 

本工程综合机电用电总容量最大值:

P(MAX)=1.10*(0.5*1198/0.65+0.8*50)=1057.1KVA

4.3区段用电量分析

4.3.1本工程综合机电临电使用有两个高峰,大致可分为:

1.东、西塔楼及地下室部分区域,地下室区域包括1区、2-1区、2-2区、3-1区、3-2区、5区、6区;2.裙房及地下室部分区域,地下室区域包括4-1区、4-2区、4-3区、7区、8区。

4.3.2东、西塔楼综合机电施工约占总施工用电容量的50%,约430kW,总包需提供430kW用电容量的接驳点,之后的临电由我司布置。

4.3.3地下室及裙房综合机电施工基本与精装修单位不从在交叉施工,顾该两部分工程施工用电我司以使用总包临电为主,直接使用,不再做临电布置,用电功率约430kW。

五、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措施

5.1、管理措施

5.1.1项目管理措施

⑴成立安全领导小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直接领导现场临电安全工作;

⑵由项目经理组织,施工经理、项目总工程师牵头,各专业工程师和专职安全员积极投入到安全生产当中,对现场临电的安全使用时时监督,发下危险源,停止当前工作,及时处理,确保施工安全进行;

⑶各班组配置一名有有效安全员证件的专职安全员,对本班组的用电负责,建立巡查制度;

⑷对雨雪季节天气的施工,组织生产会,对此期间的施工进行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并对施工进行统筹安排;对潮湿环境的用电,要加强安全防护和监督;

⑸现场临电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并对项目临电的安全使用全面负责,由各专业工程师、专职安全员积极配合,确保临电方案的落实,现场用电的安全。

5.1.2现场监控管理措施

⑴现场所有进场的用电设备都要经过项目总工师、安全负责人、专业工程师等共同验收,合格后可以在现场使用;

⑵现场我司的二级箱由项目总工程师带队,安全负责人、各专业工程师、各班组队长共同验收,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验收合格后张贴醒目的检验合格标志,表示该二级箱可使用,并于总包二级箱做以区分;班组自备的三级配电箱同二级箱一样,进行验收,张贴检验合格标志;

⑶每周进行安全检查,项目总工程师、安全负责人、各专业工程师、各班组队长共同进行;对现场发现违规违章的施工要令行禁止,不合格施工机具、安全防护用具采取没收、清场处理,在作业人员停止施工;

⑷其它用电安全措施未详尽者,可见电气安全技术施工交底。

5.2临电安全使用保证体系

 

临电安全使用保证体系

 

5.3用电设备的防雷与接地

(1)按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2)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简称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3)作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

同一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与防雷接地可使用同一个接地体,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4)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

(5)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6)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作它用。

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7)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要求,保护零线架空敷设的间距大于12m时,保护零线选择10平方毫米的绝缘铜线;

(8)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6平方毫米的绝缘不小于多股铜线。

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9)正常情况时,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作保护接零;

1)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及手持电动工具等的金属外壳;

2)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3)配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框架;

4)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10)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11)保护零线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Ω;

(12)不得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

(13)手持式用电设备的保护零线,应在绝缘良好的多股铜线橡皮电缆内,其截面不得小于1.5平方毫米,其蕊线颜色为绿/黄双色;

(14)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5.4移动电动工机具的安全使用

(1)电钻(震动器):

使用电钻工作时,用手提着,抓的很紧,手心又出汗,因此一触电往往很危险的,为了确保电钻的使用安全,除了外壳接地加强检查外,在使用中还要戴好橡胶手套,两脚站在绝缘垫上或穿绝缘鞋,以确保安全,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切不可大意;但使用1:

1隔离变压器或36伏及以下的电钻时,金属外壳可不接地,并可不戴橡胶手套;

(2)电钻使用前应检查引线,插头是否完整无损,通电后可用检验笔检查一下电钻是否漏电,调换钻头时,必须将插头拔去;工作时如发现电钻麻电,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检查,测量绝缘;

(3)不准将220伏普通电灯作为手提照明使用,或随便拖来拖去使用,特别注意不要用螺丝灯头;因绝缘电线经常移动,不断的受到磨损,甚至受到潮湿,高热等原因很容易造成触电;

(4)对于移动电具,各单位应建立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和借用发放制度;移动电具的引线及插头都应完整无损;引线必须采用三芯坚韧橡皮包线橡皮护套钢芯软电软,引线不得有接头,电具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三芯,四芯线的绿/黄组合线作接地用,接地必须正确无误,防止外壳带电,严禁引线二头都装插头,严禁直接将线头插入插座内用电。

5.5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1)配电间应起到通风的作用,并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工作,提高防护意识;做到五防一通,即:

防水、防火、防雨、防漏、防动物、通风;

(2)架空线路应全部用绝缘铜线,且线路的档距不得大于35m;禁止使用无任何绝缘材料的裸线,支撑电线所用的混凝土杆不得有露筋,环向裂纹和扭曲现象产生,木杆不得

腐朽,且必须进行埋置,埋置的深度一般为杆长的1/10加0.7m,如在立杆下方的土质较松软,立杆埋置的深度就相应加大或用卡盘等加固,本工地不宜采用架空线路;

(3)室外的电线严禁在地平面上设置,必须直接埋入地下敷设,电线敷设的深度应大于0.7m,并应在未覆盖电线上下各均匀的铺设不下于50mm厚的细黄砂,而后用30mm厚的砼板覆盖作为保护层;

(4)每一组接地装置的连接线应采用二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的地点与接地装置做电气连接,严禁采用铝导线做接地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宜采用镀锌角钢、钢管、圆钢,也不宜采用螺纹钢材,且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5)施工现场内所有的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6)移动式发电机供电的用电设备,其金属外壳或底座,应与发电机电源的接地装置有可靠的电气连接;

(7)在潮湿场所或埋地非电缆配线必须穿管敷设,管口应密封;

(8)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火、蒸汽、液体及其它有害介质中,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的撞击.强烈振动;

(9)配电间.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严禁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必须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设备实行电源隔离;

(10)每一台专用用电设备都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保护”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

(11)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电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部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

(12)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3)在绑扎钢筋和浇捣混凝土时,要随时对施工现场内的所有电线进行严格的检查,检查是否有破损情况,以防漏电,杜绝事故的发生;

(14)施工现场的电器线路在修理时,必须及时关闭总电源,并挂上警告牌以示注意;

(15)施工现场内的机电设备必须有专人进行操作,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特殊工种,如电焊工.电工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非专业人员严禁乱动用电器具,电器控制必须有防雨淋设施;

(16)凡进入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且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17)现场内的一切照明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和现行规范的规定,不得使用无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器具几器材;

(18)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必须符合部标JGJ46-2005、市建委458号文件中的文明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及上海市供电局《上海市地区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要求执行;

(19)工程施工前必须对各管理人员和工人进行技术交底,加强安全用电意识,按图施工,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

5.6电工安全技术交底

(1)所有绝缘检查具应妥善保管,并定期检查、检验;

(2)施工现场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拆除;

(3)线路上严禁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现场所用各种电线检查不准有老化,破皮漏电现象;

(5)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

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6)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和额定电流应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

禁止使用其他金属代替保险丝;

(7)严禁使用碘钨灯和家用电加热器取暖,烧水;

(8)电工有权拒绝执行违反电气安全规程的指令,有权制止违反用电安全的行为;

(9)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的性能;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防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5.7电气防火技术措施

5.7.1、施工现场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

(1)电气线路过负荷引起火灾

线路上的电气设备长时间超负荷使用,使用电流超过了导线的安全载流量。

这时如果保护装置选择不合理,时间长了,线芯过热使绝缘层损坏燃烧,造成火灾。

(2)线路短路引起火灾

因导线安全部距不够,绝缘等级不够,所久老化、破损等或人为操作不慎等原因造成线路短路,强大的短路电流很快转换成热能,使导线严重发热,温度急剧升高,造成导线熔化,绝缘层燃烧,引起火灾。

(3)接触电阻过大引起火灾

导线接头连接不好,接线柱压接不实,开关触点接触不牢等造成接触电阻增大,随着时间增长引起局部氧化,氧化后增大了接触电阻。

电流流过电阻时,会消耗电能产生热量,导致过热引起火灾。

(4)变压器、电动机等设备运行故障引起火灾

变压器长期过负荷运行或制造质量不良,造成线圈绝缘损坏,匝间短路,铁芯涡流加大引起过热,变压器绝缘油老化、击穿、发热等引起火灾或爆炸。

(5)电热设备、照灯具使用不当引起火灾

电炉等电热设备表面温度很高,如使用不当会引起火灾;大功率照明灯具等与易燃物距离过近引起火灾。

5.7.2、预防电气火灾的措施

(1)导线架空敷设时其安全间距必须满足规范要求,当配电线路采用熔断器作短路保护时,熔体额定电流一定要小于电缆或穿管绝缘导线允许载流量的2.5倍,或明敷绝缘

导线允许载流量的1.5倍;经常教育用电人员正确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避免作业不当造成火灾;

(2)电气操作人员要认真执行规范,正确连接导线,接线柱要压牢、压实。

各种开关触头要压接牢固;铜铝连接时要有过渡端子,多股导线要用端子或涮锡后再与设备安装,以防加大电阻引起火灾;

(3)配电室的耐火等级要大于三级,室内配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严格执行变压器的运行检修制度,按季度每年进行四次停电清扫和检查;现场中的电动机严禁超载使用,电机周围无易燃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4)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电炉子,使用碘钨灯时,灯与易燃物间距要大于30cm,室内不准使用功率超过100W的灯泡,严禁使用床头灯,宿舍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具;

(5)使用焊机时要执行用火证制度,并有人监护,施焊周围不能存在易燃物体,并备齐防火设备,电焊机要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

(6)施工现场的高大设备和有可能产生静电的电气设备要做好防雷接地和防静电接地,以免雷电及静电火花引起火灾;

(7)存放易燃气体、易燃物仓库内的照明装置一定要采用防爆型设备,导线敷设、灯具安装、导线与设备连接均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8)配电箱、开关箱内严禁存放杂物及易燃物体,并派专人负责定期清扫;

(9)

15

设有消防设施的施工现场,消防泵的电源要由总箱中引出专用回路供电,而且此回路不得设置漏电保护器,当电源发生接地故障时可以设单相接地报警装置;有条件的施工现场,此回路供电应由两个电源供电,供电线路应在末端可切换;

(10)施工现场应建立防火检查制度,强化电气防火领导体制,建立电气防火队伍;

(11)施工现场一旦发生电气火灾时,扑灭电气火灾应注意以下事项:

(12)迅速切断电源,以免事态扩大。

切断电源时应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当火场离开关较远需剪断电线时,火线和零线应分开错位剪断,以免在钳口处造成短路,并防止电源线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员触电;

(13)当电源线因其它原因不能及时切断时,一方面派人去供电端拉闸,另一方面灭火时,人体的各部位与带电体应保持一定充分距离,必须穿戴绝缘用品;

(14)扑灭电气火灾时要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如干粉灭火机,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灭火器或干燥砂子。

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进行扑救。

5.8电气设备接地示意图

5.8.1TN—S系统示意图

5.8.2零线重复接地示意图

 

六、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6.1应急组织机构图

 

公司生产经理

 

公司安全总监

 

项目经理

 

6.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与职责

6.2.1项目经理是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第一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紧急情况处理的指挥工作;成员分别由安全负责人、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各专业技术负责人、商务经理组成;其中安全负责人是应急救援第一执行人,担任副组长,负责紧急情况处理

的具体实施和组织工作;

6.2.2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作为项目领导,为事故应急小组第二负责人,负责事故的处理、各方工作协调、安排项目其他人员的工作;

6.2.3项目各专业技术负责人及工程师按照项目经理统一安排,及项目副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部署,完成应急事故处理;

6.2.4现场办公区、加工区、仓储区张贴应急救援路线,在突发事故发生后,如需送医,第一时间以最快速度送往应急救援路线中指定医院;为防止医院有特殊情况,项目部会就近综合考虑1~3家正规医院,作为应急备用。

七、触电预防措施及触电事故应急处置

7.1预防措施

(1)坚持电气专业人员持证上岗,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准进行任何电气部件的更换和维修;各专业队伍取得电工证或由项目考核合格的专职安全人员不受上述要求管理;

(2)建立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每周项目进行大检查;

(3)检查操作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具,安全防护到位则可施工,负责不得上岗;

(4)现场临电电缆电线必须架空敷设,必须沿地面敷设的电线电缆需做好安全防护;

(5)正确使用三级配电箱,现场所有三级配电箱进场前必须经过项目部项目总工程师、安全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技术负责人共同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场使用。

7.2触电事故应急处置

(1)截断电源,关上插座上的开关或拔除插头,中断触电发生过程;切记不能关用电机具,因为很可能是用电机具的开关漏电;

(2)如无法切断电源,则需要用绝缘良好的工具将伤者拨离电源(或者其它方法);切勿用手直接碰触伤者,切勿使用潮湿、金属工机具碰触伤者;

(3)如果伤者心跳微弱或者停止,必须做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不得给伤者服用任何东西,并将伤者身体放置卧式;

(4)在第一时间拨打120和110;

(5)现场抢救触电者的原则:

现场抢救触电者的经验原则是:

迅速、就地、准确、坚持;迅速-争分夺秒的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就地-必须在现场附近就地抢救,病人有意识后在就近送医院抢救;从触电时算起,5分钟以内及时抢救,救生率90%左右,10分钟以内抢救,救生率6.15%,希望甚微;准确-人工呼吸的动作必须准确;坚持-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希望就要百分之百的努力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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