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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塑车间主任的岗位职责最新篇

注塑车间主任的岗位职责

注塑车间主任的岗位职责

我精心:

岗位职责岗位说明书前台督导会计采购员业务员质检员安全员市场部保育员

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经理人事专员项目经理销售经理产品经理银行大堂经理

下文《注塑车间主任岗位职责》是由为大家整理提供,需要更多车间主任岗位职责相关内容,敬请关注实用资料车间主任岗位职责专题。

注塑车间主任的岗位职责

【1】

岗位职责岗位职责

本组设备维修,保养,调试,现场5S管理,品质原料浪费,新员工培训。

及时维修调试问题机台。

检查本组机台有无异常现象。

配合班长做好生产现场5S管理工作。

配合品控部处理好生产中的品质异常。

在生产中把修机原料浪费降低到最低。

监督本组员工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培训本组新员工,正常安全操作规范。

保证生产中质量要求,保障现场整洁,卫生合格。

正确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填写班次日报表。

做好交接班善后工作,包括机器是否正常,机台是否卫生合格。

换模拆模,留尾件模具入库装模,留首件,水路畅通,机械保险调试。

经常检查没开机台有无水电浪费的现象,机械保险是否规范。

做好管辖机台的日常保养工作。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

岗位职责岗位职责

人员安排,设备维修保养监督,品质现场管理,节能降耗。

根据生产计划,人员安排。

生产现场人员着装,物品摆放,环境卫生,生产品质异常,配合品控部。

处理生产中其他异常,做好员工情绪管理,设备保养管理等工作。

跟踪拌料房日常工作,杜绝出现原料浪费。

新员工培训,良好操作规范,正确操作方法。

制定部门员工培训计划,优化部门人力资源配置,及时做好管理人员的储备工作,并有效控制人员流动量,生产安全注意事项等。

巡视车间设备有无潜在安全隐患。

做好当班组长报表审核工作及安全生产工作。

交接班善后工作。

每天审核包材质量及数量。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附送:

泰安袭警案的教训在于我们的指导思想

泰安袭警案的教训在于我们的指导思想

案情背景201N年12月29日,山东省德州市发生一起杀人案件。

201N年1月4日11时20分许,泰山区分局刑警大队三中队中队长夏波和岱宗坊派出所岱道庵警务区警长肖斌及协警李良等,协助德州市公安局侦查人员到案件重大嫌疑人之弟家中调查了解情况。

在警察亮明身份准备入户时,遭到2名嫌犯突然开枪射击,嫌犯在将3位警察、1位协警打伤后,抢劫一辆过往汽车逃跑。

12时10分,嫌犯驾驶的越野车在位于市中心的交叉路口撞上了一辆警车,警车被撞得面目全非,警车内的人员被困在车中动弹不得,越野车最后也撞上一棵行道树。

两嫌犯从越野车下来,持枪劫下一辆北斗星面包车,由东往西逃窜,紧跟其后的交警支队直属2大队长齐洪海驾驶警车将面包车撞停,下车围捕时齐洪海中弹。

嫌犯刘建军受伤躺在地上,三四个警察将其包围抓获,而嫌犯刘鲁民手持双管猎枪依然向人群开枪,最后绝望吞枪自杀。

英雄已逝,为了打击犯罪而付出生命代价的警察,理应受到社会的尊重和扬。

尤其是齐洪海,作为一名交通警察,采取撞车的方式来围捕犯罪分子,其自我牺牲精神是不能简单的归结为“履行职务责任”而已。

然而我们不能用英雄的壮举来美化不足,进而掩盖矛盾、回避问题。

泰安警方在袭警案的调查部署上,有值得检讨的地方;警方在追捕嫌犯时,同样存在改进的空间。

但是战术并不是主要问题,指导思想才是行为的关键。

一、清查警察警惕性不高

案情回顾:

案发第一现场在泰安军分区第一干休所,3位警察和1位协警在准备入室调查犯罪嫌疑人弟弟住处时,突然遭到室内2名犯罪嫌疑人员隔着栅栏式防盗门开枪射击,位于楼道内的4位警察猝不及防,均被击伤倒地。

2名嫌犯从屋内窜出,冲到了大街上,抢劫一辆过往汽车逃跑。

楼外没有按章设置监控警力。

核心提示:

对于持枪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警察在排查时应该注意穿着防弹衣,并做好战斗准备。

在进行入室调查时,除了叫门的警察,其他警察应该在门的侧面和楼道拐角处待命。

而参加此案调查的警察没有穿着防弹衣,而且在叫门时都站在楼道内,缺乏防护意识是造成重大伤亡的间接原因。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如果只是普通的入户调查,就不需要4位警察同往,在有情报表明调查的房屋很可能是德州杀人案弟弟住处时,调查活动的目的是为了发现和捕获犯罪嫌疑人。

在查缉行动的组织工作中,首要的是犯罪嫌疑人的情报的搜集与分析判断,只有善于把握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特征,善于利用犯罪嫌疑人不同的社会关系,分析客观环境因素对隐藏犯罪嫌疑人的影响,查缉工作才会少走弯路,查缉成功率会大幅度提高。

情报的搜集内容包括:

1、案情。

主要包括:

案件的性质和简要经过;犯案地点和时间;犯罪嫌疑人的人数、性别、年龄、经历、体貌特征、作案特征、心理特征、技能特点、行为习惯、家庭情况、社会关系;携带的武器、器械的数量、种类;潜逃的路线、方向及可能潜藏的地点和行动企图等,并不间断跟踪了解和掌握。

如有可能,应将犯罪嫌疑人的照片翻拍复制下发,供查缉人员辨认和判别。

2、我情。

主要包括:

前往调查的警力分布及警务实力;警力素质和装备;行动保障能力;当地可投入的警力;遂行任务的能力和已采取的措施;通信设施和联络的方法等。

3、现场环境的基本情况。

即查缉区域内的地形特征,主要包括:

犯罪嫌疑人的具体位置;建筑物的类型与结构;与周围建筑物的关系;出入口的数量与位置;现场是否养有鸡犬等家禽。

如山地、川地、平原地、森林地、丛林地、农作地、居民地、水域地等。

必要时应绘制地形图和交通图,以便分析、预定对我最有利的地形位置展开查缉行动。

4、抓捕现场的基本社情。

是指查缉区域及其周边的社会情况,主要包括:

犯罪嫌疑人的亲属情况;现场的人车流量;当地的人口稠密度、民风习俗、宗教信仰;群众的政治素质、法制观念以及抓捕对象与周边的社会关系等。

5、天气气候情况。

即当地当时以及近期内的天候气象情况,主要包括:

昼、夜、风、雨、雪、雾及气温、光线等因素。

从中分析研究天候、气象对查缉行动产生的影响,充分做好各项保障准备。

此次出警是针对凶杀案,不是解决民事纠纷,对这种重大案犯的调查一定要做好防护。

作为基层警察的组织部门,应该从警察的防范思想、身体技能、器械装备全副武装起来;进行清查时应该设置清查组、监控组、后备组,监控组和后备组的主要任务就是阻止嫌犯逃窜;警察应穿防弹服、携带武器,即便出示证件也要保证安全,人员保持一定队形,发现情况应迅速散开包围并请求增援。

入室后要确认所有房间、门窗、平台雨篷等安全后再进行调查。

在本案中,泰安警方并没有按章执行,导致了之后的严重人员财产损失。

对于持枪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我个人认为警察应该在第一时间将其击毙,而不要再进行围追堵截,围追堵截无非是想要调查这个情况到底是怎么样,之前的案子是不是和这两个嫌疑犯有关,但在他已经开枪打死警察情况下,警方应该立即拔枪把他们当场击毙。

二、拦截涉案车辆计划欠妥

案情回顾:

本案中,2名嫌犯在劫车逃窜1个多小时内,途中共抢劫更换了4辆车,并击伤2名司机。

警方明显缺乏相应计划,第一反应围捕的全是交警,仅依靠交警的勇气将嫌犯车辆撞停,最终才被警车撞击、围堵停下。

不幸的是,撞停嫌犯汽车的交警下车后,却因为缺乏避弹衣、枪支,下车后被顽抗的嫌犯击中牺牲。

拦截方法:

本案的情况属于公开拦截。

公开拦截是警察查缉嫌疑车辆的一种主要的手段,是公开着装、有明显警示标志对嫌疑车辆实施强制拦截的一种车辆查控形式。

进行公开拦截的首要事项是在适当的路段设卡,警察应带足所需装备与器材,充分注意个人防护装具的携带与使用,备足枪支、弹药,准备必要的拦截器材,可使用便携式阻车钉、防撞架等,或者用大型车辆封路等。

公开拦截卡前一定要设有标志明显的警示查车标志,并要有着装警察专人负责指挥来往车辆和行人,疏通交通,指挥需检查车辆进入指定的检查位置。

公开拦截卡点在建立时,要注意卡点的选择,原则是有利于警察自我保护和防止意外交通事故,防止误伤群众,能较有效、可靠地实施拦截,并能防止嫌疑人员潜逃,嫌疑车辆冲卡。

在嫌疑车辆调头逃窜时,可以及时变拦截为追击,做好追击车辆的准备工作。

对特定严重暴力犯罪嫌疑车辆进行拦截,一般情况下要设立复式卡,即在公开拦截卡前方,设立观察识别卡,以提高行动的效率和效益,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需特别强调的是,如果嫌疑车辆不顾警告强行闯卡,在没有对警察自身和群众生命构成直接威胁的情况下,不要轻易开枪,特别是不要对准车乘人员开枪,除非能确认车上只有严重暴力犯罪分子,没有人质和其他车乘人员。

对目标不能确认的闯卡车辆,警察可以请求前方卡位实施封闭拦截并进行尾随追击。

强制迫停之后,对闯卡车辆及人员实施控制。

在某些不具备直接拦截的情况下,如嫌疑车辆上的犯罪分子,以劫持的人质作为威胁要求放行,或以暴炸物相威胁时,现场指挥人员可以根据现场情况灵活地加以处置,及时向上级汇报,暂时放行123

样防卫才属合法?

这不仅仅是保障警察合法权益的问题,更是警察应该采用怎样安全有效的执法手段来制止犯罪,以求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亟待解决的问题

因此,正确厘清赔枪理念,才是公安机关解放思想的当务之急。

我们在强调警察执法规范和执法为民的同时,必须为依法执法的警察松绑,勇敢地授枪给警察,鼓励警察理直气壮地拿起枪来!

四、协警是无谓的牺牲

协警英雄:

协警李良是好样的!

有一段时间,辖区内常常出现电缆被盗事件,一天凌晨两点,李良巡逻中发现一个形迹可疑者,他没有声张,跟着嫌疑人,后来当该人盗窃电缆时,李良上前将其控制,可见其勇敢。

从网上看到英雄的照片,英姿勃勃,身着天蓝色制式警服,肩佩学警衔,胸章号为J00058。

协警争议:

协警队伍近年来倍受争议。

协警是指不占用警察行政编制,不具备警察和公务员身份,在公安非执法岗位上,协助警察工作的全日制劳动者。

协警工作岗位主要任务是协助警察从事社会面治安巡逻及防范工作,做好社会维稳工作。

协警队伍最早出现于上世纪60年代,这些从社会上招聘的治安员、协警、辅警等其他称谓的人员,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协警这支队伍理论上不是正式警察,没有警察的资格,也不享有执法权、侦查权等警察权,然而在实际的工作中,他们却干着警察同样的活。

协警来源复杂,没有资格准入制度,文化、道德、法律水平参差不齐,也就没有相应的责任,对其平时的监督与制约也比起正式警察少。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对公安工作和警察队伍建设的要求日益提升,协警队伍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也逐步暴露出来,在一些地方甚至影响警民关系。

为此,公安部201X年201N月3日向全国公安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对聘用的治安员队伍进行专项清理,按照“只出不进,逐年减少,彻底取消”原则一律不得再从社会上招聘治安员,现有的治安员将在3年内全部清退,即2015年1月1日以后,各级公安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留用治安员。

那次专项清理的对象是各地公安机关聘用的治安员,包括联防队员和协警员等用于协助开展治安保卫工作的辅助人员,不含由地方人民政府组建和保障、派驻到公安机关协助维护交通秩序的交通协管员队伍。

公安部201X年2月24日在《公安部关于加强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的意见》中强调,公安机关是一支武装性质的国家刑事司法力量和治安行政执法力量,所队执法主体必须是取得执法资格的在职警察,严禁协勤辅助人员穿着制式警服、佩戴警用标志或相仿服装标志,严禁其从事执法活动。

然而,离公安部发出的通知已经有多年时间了,各地公安机关对清理聘用队伍的情况不一,关于协警的消息仍然不断在我们耳畔出现,不少地方派出所还在聘用治安协警。

从另一个角度考量这个问题,警察是个职业,警察执行职务过程是非常专业的执法过程,无论是盘查嫌疑人、查控嫌疑车辆,还是搜索抓捕、押解带离等警务实战技能,一个经过专业训练的警察尚且可能出错,何况没有任何经验的协警?

让一个没有经过专业训练的协警参加警察勤务工作,无异于让人充当炮灰!

所以不应该将群众协助考虑在警察执法行为内,犹如一个专业外科医生不应该请求患者家属协助手术一样,老百姓其实并没有协助警察执法的能力和义务。

今天,我们很有必要重申与重温公安部对聘用的协警队伍进行专项清理的通知,是因为清退全部协警,是公安部对于全国人民的庄重承诺。

如果这项工作不能扎扎实实地推行和落实,协警无谓地牺牲现象就不会杜绝!

总之,警察工作有时需要付出自己的生命,我们崇尚英雄,但在美国警察心中,自己的性命往往更重要。

201X年台湾南部爆发了有史以来火力最猛的警匪枪战,当时便史无前例地下了“基层回避令”保护警察的安全,基层警察遇到嫌犯,只能通知“维安部队”,而不要正面迎战。

显而易见,只有尊重警察的生命,并让警察爱惜自己的生命,才有可能去保护他人,而不是鼓励警察献出生命。

面对警察的生命,“烈士”的称谓是苍白的。

让警察赤手空拳和手持枪支利刃的歹徒搏斗是不道德的,试图用伪道德驱使警察做无畏的牺牲是无耻!

是对警察的犯罪!

,保持一定距离,尾随追击,也可中途变换地方车牌隐蔽尾随追缉。

公开尾随追缉是身着制服、使用警车,或是公开表明身份的情况下征用民用车辆追缉嫌疑车辆和嫌疑人员。

它主要是针对违法犯罪嫌疑车辆而采取的一种战术,或是在紧急情况下对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缉捕措施。

在进行公开追缉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公开追缉危险性较大,发生意外的概率较高。

通常在闹市区、繁华地带、公共娱乐场所附近,以及高速公路路面、城市快速主干线上、大型城市立交桥上进行公开追缉嫌疑车辆时,应以尾随为主,条件不成熟不要强行超越拦截。

尽可能地避免误伤群众和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2、公开追缉应在车辆器材、通讯工具、警力保障、路面状况等多方面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实施。

在追缉时,严格枪支的使用,在对嫌疑车辆情况不明时严禁向车乘人员开枪。

3、公开追缉由于车辆行进的速度较快,警车应打开警灯,拉响警报,利用车载扬声器通知来往车辆及行人避让,注意控制车辆速度,小心驾驶,避免交通意外的发生。

在追缉过程中,应及时把追缉情况向上级汇报,通知前方卡位及其它警车在被追缉车辆行驶前方实施拦截,尽可能地协同作战。

4、在公开追缉的车辆有条件实施超越拦截的地段强行超越、拦截嫌疑车辆时,尽可能地避免车辆相撞击。

必要进,可实施火力惊吓,威慑对方停车检查。

5、公开追缉的特点是快速反应,快速出击,不给犯罪嫌疑车辆以逃跑的时间,它对警方在指挥系统、车辆保障、车辆驾驶、战术意识、武器装备等多方面要求较高。

三、警察缺少必要的武器装备

案情回顾:

“真不明白,抓这么凶狠的歹徒怎么连枪也不带。

”本案中,共有3位警察、1位协警遭到嫌犯枪击后牺牲,另有多名人员受伤。

齐洪海驾驶警车撞停面包车后,多名手持长棍的警察试图靠近制服嫌犯,但遭到嫌犯猛烈扫射。

从报道和图片中可以发现,参与此案的大部分警察没有穿着避弹衣,也缺乏步枪或霰弹枪等威力较强的武器。

除了后来赶到的武警和特警,先前成功围困刘氏兄弟的警察除了手中的长棍和电棍,并没有佩备枪支。

厘清理念:

针对警察为何办案不携带枪支、不穿防弹衣的疑问,泰安警方未予回应。

道是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兼公安部办公厅指挥中心主任程人华1月10日做客人民网直播间时表示:

公安机关对枪管理严格,实行枪弹分离的制度,根据警情的需要来决定带什么样的装备。

山东泰安这起案件是在去调查的过程当中,而非围捕过程。

在没有确定这个犯罪嫌疑人是否有枪的情况下,调查民警没有带枪从程序上说是没有错误的。

程人华表示:

一旦确定犯罪嫌疑人身上有枪,或明确犯罪嫌疑人就是危险的犯罪分子,或去特定的场所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围捕时,公安部和各级公安机关都规定:

一定要给基层民警配枪支。

这点公安部也是明确要求的。

山东泰安民警牺牲的事件发生是意外情况。

我们民警平时走访百姓生活情况时,也不可能带枪。

关于防弹衣的问题,程人华介绍说,因为防弹衣很沉,在出警过程中,不是每次出警都要配上防弹衣,还是根据警情来研判。

同时目前200万警察,还不可能人人配上一件,同时也说明我们的政府要加大对单警装备的投入,对必要的装备一定要配上。

程人华介绍,设想一下,如果那名犯罪嫌疑人并不是真正的犯罪人,只是普通老百姓,民警去调查的时候就荷枪实弹,会对老百姓的心里造成一定的冲击,他们会有一定的惊慌,公安民警为什么这么全副武装地来找我,会产生心理恐惧。

民警穿上防弹衣去走访群众,群众产生紧张情绪,也不利于交流,开展不了工作,也难以警民和谐。

居庙堂之高,在中国特色的背景下,这种解释无可厚非。

枪,于警察来说是一种工具,就像工人作业需要斧头,农民收割离不开铁镰一样简单,警察配枪天经地义,警察用枪制服犯罪分子,也是自然而然的事。

近年来,警察带上了自己的职业工具却引来了非议,“警察配枪走访社区拉大了警民距离”、“警察配枪会吓到老百姓”、“配枪可能导致枪支使用权被滥用”、“配枪应与公平体系配套同步”,更有反对警察配枪的理由竟有“万一走火怎么办?

”,连警界高层都有此言论,令人无语!

现在不是枪支技能操作是否规范的问题,而是压根没有枪支装备!

既然无枪配装,又何必去深入探讨警用射击实战运用方法?

根据公安部的相关规定,现场执勤的警察须完整携带公安单警装备,即警棍、手铐、催泪喷射器、强光手电、警用制式刀具和枪支、对讲机、警务通等。

但很多基层单位装备并不齐全,不少巡逻警车里,只有警棍和钢盔,既没有防弹衣也没有长枪。

当前,警察用枪管理使用不当,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在警察用枪管理上存在严重的因噎废食、矫枉过正现象。

由于前几年一些基层公安机关警察用枪管理不规范,警察涉枪违法违纪案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公安机关的形象,导致相当多数公安机关机械、教条地执行公务用枪集中保管制度,将一线实战单位的枪支全部或大部上缴统一保管,借领手续繁杂,造成一线警察不能及时领用枪支,尤其在执行临时任务时有诸多不便。

这样做,虽然警察滥用枪支案件有所下降,但警察遭遇暴力袭警导致伤亡的案件却大幅上升;二是在公务用枪使用上缺乏必要的警务技能训练。

有的公安机关对警察长期疏于教育训练,导致一些警察在执行盘查、堵截、拘捕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时不会正确地使用枪支,造成不应有的人员伤亡。

一些地方刀枪入库,说到底就是对警察的不信任!

警民关系的亲疏在于警民如何相处:

处不好,不带枪也有距离;处好了,带枪也没有隔阂。

警察不带枪也还带着手铐和警棍,那是对付坏人的,没有人说警察带着手铐和警棍就影响警民关系,怎么换成枪性质就变了?

美国警察在出警前一定佩戴枪支,是不是他们警民关系就剑拔弩张啦?

警察携带和使用枪械有着严格的规定,如果警察的枪真的能吓到老百姓,那是个别警察有问题,属于法规和纪律追究之列,但不该因噎废食地说“警察带枪会吓到老百姓”。

“公平体系”是构建社会的方向和目标,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而“配枪”的目的是维护现实的社会秩序,二者间有联系但不矛盾。

至于说怕“走火”而反对配枪,这理由多少有点“搞笑”的嫌疑。

汽车能撞死人,火车会出过轨,飞机还掉下来过,比枪支走火的危险要严重多了。

“山东泰安这起案件是在去调查的过程当中,而非围捕过程。

”“山东泰安民警牺牲的事件发生是意外情况。

”——我没有戴安全套是正确的,你宫外孕是意外!

当前,各地暴力犯罪越来越多,性质越来越恶劣,手段也越来越残忍,以至暴力拒捕、暴力抗法、暴力袭警和暴力妨碍公务案件频频发生,这种现象不能不引起警界的高度关注。

英国作为世界警察的故乡,1829年罗伯特·比尔建警时,强调尽可能少用枪原则,警察腰里只有一根警棍,警察在使用警棍时都需要向上级汇报,因此,英国警察一直被誉为平民化警察,这也是英国和美国在警务思想上的鲜明差异。

可近几年来,根据形势变化,英国警察理念也发生了变化,现在也武装到牙齿,不仅有手枪,还有冲锋枪和装甲车。

如果警察自身的安全都得不到保障,我们又怎能担负起打击犯罪,保证社会安宁的重任?

社会又如何能得到安宁,构建和谐社会如何得到保障?

如果警察在遭受不法侵害、危及自身安全时,他们该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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