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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

2017年度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

岗位晋级工作方案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皖政办〔2008〕17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0〕6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意见》(皖人社秘〔2016〕317号)等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实施专业技术(含政工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晋级工作,制订如下方案。

一、基本条件

参加岗位的晋级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良好;

(二)具备申请岗位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工勤技能等级;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或近一个聘期考核合格以上,近三年业务考核均在合格以上等次。

二、基本原则

(一)职岗相符。

申报晋级岗位的人员,岗位工作内容与取得的新晋等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工种类别一致,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对现有部分专业技术资格或工种类别与申报晋升岗位工作内容不一致的,需经所在部门对其业务技能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视为职岗相符,参加本次岗位晋级;考核不合格的,不参加本次岗位晋级。

(二)注重业绩。

岗位晋级采取岗位竞聘形式进行。

向工作量饱满、业绩显著者倾斜,同时兼顾任职资历。

(三)岗位类型不变。

本次岗位晋级不涉及人员岗位类型变动。

三、岗位聘任方法

本次岗位晋级,专业技术主体岗位、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政工岗位和工勤岗位具体拟聘岗位及岗位数量分配见附件一。

专业技术(含政工)人员的岗位竞聘办法,按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竞聘评分对照表进行分项计分(见附件二)。

各层级分类进行统计排序,按得分排序由高到底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正高级三级专业技术岗位作为学院自主聘任的最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任现岗位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

1、承担过二类及以上科研项目或一类教研项目;

2、发表过一类学术论文或二类论文三篇及以上;

3、获得过科研类省部级政府奖(含国家行政学院)三等奖及以上或教研类省部级一等奖(不含指导参赛类获奖)。

4、决策咨询类成果,获得过正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复一次及以上;或获得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复三次及以上

工勤人员的岗位竞聘办法见附件三。

本次晋级工作,按照岗位层级由高到低的顺序组织开展。

竞聘人员的各类业绩成果(含教学、参与管理工作、考核情况等),从2011年3月后任现岗位等级以来累计;任职资历、业绩成果计算截至2017年6月30日;有专业技术转聘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层级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可累积计算。

四、聘任程序

本次岗位晋级工作分两个批次开展。

第一批次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三级、五级、八级、十一级和工勤三级岗位的竞聘工作,第二批次组织开展专业技术六级、九级岗位和工勤四级岗位的竞聘工作。

每批次按以下程序开展:

(一)个人申报

各部门(单位)按照附件二或附件三要求的条件,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岗位晋级申请书(附件四);参加岗位竞争的人员同时准备好有关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并填写“岗位晋级评分表”(附件五)自评栏目,评分表随申请书按照时间安排要求一并送组织人事处。

(二)组织聘任

成立专家评议组,对参与岗位竞聘的评分材料进行分类核分汇总,汇总结果按照排名先后确定拟聘人选。

(三)审定上报核准

汇总岗位竞聘结果,提出聘任人选,经学院审定公示后报省人社厅核准。

五、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岗位晋级工作组,负责处理岗位晋级期间的各项相关工作。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负责组织专家评议,对岗位竞聘材料汇总上报等具体工作。

六、其他

安徽管理发展中心,在学院指导下自行进行岗位晋级工作。

本方案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2017年10月12日

 

附件:

一、岗位晋级资历条件及岗位数量分配表(第一批)

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竞聘评分对照表(含附表1-9)

三、工勤技能岗位晋级办法

四、岗位晋级申请书

五、岗位晋级评分表

六、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竞聘评分附表1-9

附件一:

岗位晋级资历条件及岗位数量分配表(第一批)

岗位类型 

专业技术等级

岗位等级

岗位竞聘

岗位数量

资历条件

主体岗位

正高

三级岗位

6

1、逐级晋升一般需任现岗位满3年(1个聘期);

2、越级晋升一般需任现岗位满6年(2个聘期)。

副高

五级岗位

12

六级岗位

中级

八级岗位

22

九级岗位

助理级

十一级岗位

13

辅助岗位

正高

三级岗位

1 

副高

五级岗位

3

六级岗位

中级

八级岗位

9

九级岗位

助理级

十一级岗位

8

政工岗位

副高

五级岗位

1 

六级岗位

 

中级

八级岗位

3 

九级岗位

 

助理级

十一级岗位

10 

工勤岗位

高级工

技术工三级

2

取得相应工勤岗位技能等级

中级工

技术工四级

说明:

第二批岗位晋级数量在第一批结束后再行公布。

附件二: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竞聘评分对照表

分类

项目

专业业绩评议计分标准

教学效果

教学成果

(一)教学成果奖及教学效果、指导竞赛类成果(表6,8)

1.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每项计50、25、20分,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每项计20、15、10、5分。

2.教学效果、指导竞赛类成果:

一类教学获效果计20分,二类教学效果计15分,三类教学效果计10分,四类教学效果计5分。

排名计分同上一条。

3.干部培训课程,入选中组部、国家行政学院精品课程的视作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入选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及学院的精品课程,视为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干部培训课程年度授课评价平均分在90分以上的视为教学效果优秀。

4.对于多人参与的,乘以排名系数。

排名系数见说明。

教科研业绩

(二)教科研项目

(表2,5,9)

1.一类科研项目每项计80分,二类科研项目每项计50分,三类科研项目每项计20分,四类科研项目每项计10分,五类科研项目每项计5分。

省领导圈定课题按三类科研项目计(不另作决策咨询成果获科研成果计分)。

国家行政学院课题按三类计。

2.一类教研项目按二类科研项目计50分,二类教研项目按三类科研项目计20分,三类教研项目按四类科研项目计10分,院级教研项目按五类科研项目计5分。

院级教科研项目最高计10分。

3.对于多人参与的,乘以排名系数。

排名系数见说明。

(三)论文(表1)

一类论文每篇计50分,二类论文每篇计25分,三类论文每篇计8分,四类论文每篇计3分;《皖政参阅》刊载专题文章,获省领导肯定性批示按二类论文计,获市领导批示计15分(对于多人参与的,乘以排名系数),刊用的专题文章按三类论文计;三类四类论文得分总分不得超过50分。

(四)论著教材

1.专著需为学术专著,达到规定撰写内容数量的每部计20分。

2.担任主编编写正式出版并使用的教材、教学参考书,省级规划教材每科记15分,国家级规划教材每科记25分;对于多人主编的,排名第二的乘以0.5系数;排名第三的乘以0.3系数,排名第三以后的不记分值;对于参编达到《条件》规定撰写内容数量的,省级规划教材每科记8分,国家级规划教材每科记15分;作为主编同时参与撰写同一部教材的按最高分计,不重复计分。

(五)科研奖励(表3)

1.作为第一完成人或项目主持人,获得国家、省、厅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成果奖,厅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5、10、8分;国家级、省级奖项分别乘以10.0、5.0系数。

2.对上条所列奖项共同完成人,排名第二的,乘以0.7系数;排名第三的乘以0.4系数;排名第三以后的乘以0.1系数。

3.获得学院科研综合奖项,按厅级奖计乘以0.5系数;以第一完成人身份获得院级课题评选优秀奖的,记1分。

决策咨询

成果推广

(六)决策咨询成果、科研成果推广及专业实践业绩(表4,7)

1.一类成果每项计50分,二类成果每项计10分,三类成果每项计3分;成果推广取得的经济效益需提供证明。

二类三类成果得分总分不得超过30分,同一咨询项目按最高分值计1次。

2.为市厅级政府决策部门提供咨询的(以政府及相关部门立项书或采纳的咨询报告、领导批示为准;含第三方评估工作),每项计5分。

国家级、省级咨询项目分别乘以3.0、2.0系数。

其他业绩

(七)学术荣誉

1.获得厅级教科研荣誉称号的(优秀教师、模范教师、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教坛新秀、骨干教师等),每次记5分;获得国家级、省级各类荣誉称号的,每次分别乘以5.0、2.0系数;

2.在2007后院级教学质量工程中获得荣誉称号(优秀教师、模范教师、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教坛新秀、骨干教师等),每次记5分;院级青年教师教学大赛视为厅级荣誉。

3.同一教学年度内获得多项荣誉称号不重复计算。

4.其他专业系列获得行业主管部门业内荣誉称号的,参照前述等级对应加分。

(八)教学工作量

按照学院各类人员额定工作量,专任教师年度工作量超过基准的,每超过24课时年度加2分,年度最高不超过20分。

目前在主要工作任务为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含减免),每超过24课时年度加2分,年度最高不超过20分。

(九)承担管理工作

有教学工作量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额定工作量(不含减免)的基础上,承担管理(党政、教学、学生)工作和其他专业技术工作的予以加分,能胜任工作的每年加5分,获得专项奖励的年度每次加5分(不重复加分)。

党政管理由竞聘人员所在部门认定;任现岗位以来有部门间岗位调整的,需由历任部门共同认定。

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其他专业技术工作由竞聘人员所在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共同认定,年度最高不超过20分。

(十)考核结果运用

年度考核优秀,任现职以来每次加10分;年度业务考核优秀,任现岗位以来每次加5分。

(十一)其他

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每年加3分。

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参加低级岗位竞聘的加30分。

年度承担干部培训课程的教师当年加3分,教学效果优秀的加5分。

说明:

承担管理工作是指现聘专业技术岗位,在学历教育系中承担办公室主任、教学秘书、学工秘书、团总支书记、教务员、辅导员、班主任和干部培训部门中的承担班主任等工作的人员。

排名系数:

对于排名第二的乘以0.7系数;排名第三的乘以0.5系数,排名第四的乘以0.3系数,排名第五的乘以0.1系数,排名第五以后不计分。

附件三:

工勤技能岗位晋级办法

一、择优聘用。

2009年以来,在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及各行业评先、评优中取得市厅级以上表彰奖励(政府行政部门颁布奖项)的,优先予以聘任。

同等条件下,对获得上述表彰奖励次数多的同志优先聘任。

二、侧重紧缺。

对当前学院工作中紧缺的工勤技能岗位类型,由设置岗位部门申报,经学院审定后,对具备紧缺岗位技能的人员优先聘任。

三、兼顾资历。

在符合以上条件的基础上,为了利于学院今后工勤岗位结构优化,对岗位任期满较早的同志优先聘任。

四、对参与竞聘的人员实行分项评分的办法进行评议(评分标准见下表),竞聘人员按得分的高低进行排序。

工勤技能岗位竞聘评分对照表

条件

得分

符合基本条件

加60分

择优聘用

年度考核优秀每年度加5分,市厅级表彰加5分,省级以上表彰加20分;同一年度按最高加分计,不重复计算。

以政府行政部门颁布奖励为准。

侧重紧缺

具备紧缺岗位技能的加20分。

兼顾资历

对近5年内岗位任职期满离岗的,不足1年任职期满的加5分,不足2年的加4分,不足3年的加3分,不足4年的加2分,不足5年的加1分。

备注:

年度考核及表彰自2009年起计

附件四:

岗位晋级申请书

姓名

所在部门

现任职岗位

申请聘任岗位

个人

申请(含近三年来业务工作表现)

 

申请人自评分:

年月日

岗位竞聘工作组评议意见

 

年月日

注:

专业技术(政工)人员另需填写填写附件五并提供证明材料。

附件五:

岗位晋级评分表(专业技术、政工)

姓名:

竞聘岗位:

专业:

分项要求

自评情况

核准分数

项目

自评分

审核分值

审核人

(一)教学成果奖及教学效果、指导竞赛类成果(表6,8)

(二)教科研项目

(表2,5,9)

(三)论文(表1)

(四)论著教材

(五)科研奖励(表3)

(六)决策咨询成果、科研成果推广及专业实践业绩(表4,7)

(七)学术荣誉

(八)教学工作量

(九)承担管理工作

(十)考核结果运用

(十一)其他

自评总分

核准分数

年月日

附表1论文分类表

等级

论文(期刊)收录数据库、杂志

一类

《科学引文索引》(SCI、SCIE)、《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

《工程索引》(EI)、《艺术人文引文索引》(A&HCI)

《医学文献联机数据库》(MEDLINE)、新华文摘(全文)

中国社会科学、求是

二类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

《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

人民日报(理论版)

光明日报(理论版)

三类

《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扩展版)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扩展版)

国内其他普通本科高校学报

安徽行政学院学报

省内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学报

四类

其他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学术论文参考目录简表

等级

论文收录数据库(社会科学类)等

A类

《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CASS)

《人民日报》(理论版,字数不少于2500字)

《光明日报》(理论版,字数不少于2500字)

《新华文摘》(字数不少于3000字,或原文二分之一以上)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字数不少于3000字,或原文二分之一以上)

B类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

《复印报刊资料》(中国人民大学,全文转载)

《学习时报》(学术论文,字数不少于3500字)

C类

《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CSSCI扩展版

其他省级(含副省级城市)党委党校学报(按党校教师资格条件参评的,C类期刊按三类计)

其他本科高校学报

D类

除上述A、B、C三类以外的其他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

A类、B类论文按二类论文计,C类论文按三类论文计,D类论文按四类论文计

注:

以上学术论文需1500字以上

附表2科研项目分类表

等级

自然科学类

社会科学类

一类

国家科技专项(经费200万元以上)

国家杰出、优秀青年科学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重大项目

863、973计划课题(经费100万元以上)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经费100万元以上)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经费100万元以上)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重大项目

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高等学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专项资金

二类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国家科技专项(经费60万元以上)

国家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

863、973计划课题(经费30万元以上)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省部级委托专项课题(经费40万元以上)

企业委托研发类课题(到校研究经费80万元以上)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省部级委托专项课题(研究经费20万以上)

企业委托咨询类课题(到校研究经费40万元以上)

三类

安徽省科技项目

教育部研究项目

安徽省教育厅重点研究项目

863、973计划课题(经费10万元以上)

国家科技专项(经费20万元以上)

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放基金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

省部级委托专项课题(经费20万元以上)

企业委托研发类课题(到校研究经费40万元以上)

安徽省人文社科研究项目

教育部研究项目

安徽省教育厅重点研究项目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

省部级委托专项课题(经费10万元以上)

企业委托咨询类课题(到校研究经费20万元以上)

四类

安徽省教育厅一般研究项目

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放基金

省部级委托专项课题(经费10万元以上)

市厅级单位委托专项课题(经费10万元以上)

校级研究重点项目

企业委托研发类课题(到校研究经费20万元以上)

安徽省教育厅一般研究项目

省部级委托专项课题(研究经费5万元以上)

市厅级单位委托专项课题(研究经费3万元以上)

校级研究重点项目

企业委托咨询类课题(到校研究经费10万元以上)

五类

各类单位设立或立项的课题(研究经费1万元以上)

企业委托研发类课题(到校研究经费2万元以上)

各类单位设立或立项的课题(研究经费0.3万元以上)

企业委托咨询类课题(到校研究经费1万元以上)

注:

具体项目见附表9

附表3科研奖励分类表

奖励类别

奖励等级

自然科学类

人文社会类

一类

(国家级)

一等奖

二等奖

国家科学技术奖

国家“五个一工程”奖

国家图书奖

二类

(省部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省部级科学技术奖

省部级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

省“五个一工程”奖

1.经教育部认定视为省部级奖的全国性基金会奖:

霍英东基金奖,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奖,浦山世界经济学优秀论文奖,思勉原创奖,张培刚发展经济学优秀成果奖,孙冶方研究基金会、吴玉章研究基金会、陶行知研究基金会、钱端升基金会颁发的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2.其他可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部门设立的科学技术奖(含社会科学奖)

三类

(市厅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市厅科学技术奖

市厅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

在科技部登记注册的但不可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一级学会设立的科学技术奖(含社会科学奖)

附表4成果推广分类表

类别

新技术推广

企业/政府咨询

成果应用

知识产权类

一类

开展产学研合作,研究开发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被转化和推广,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上缴学校30万元以上

开展产学研合作,研究成果被采用,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且上缴学校10万元以上;或被省部级以上政府或国家部委采纳并应用

国际发明专利(前4名);

国家发明专利(前2名);

国家新药证书(前3名)

国家新药临床批件(前3名);

国家行业标准(前3名);

省级以上审定的新品种或品种权(第1名);

二类

开展产学研合作,研究开发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被转化和推广,取得较大社会经济效益,上缴学校10万元以上

开展产学研合作,研究成果被采用,取得较大社会经济效益,且上缴学校5万元以上;或研究成果被市级以上政府或省直厅局采纳并应用

国际发明专利(前6名)

国家发明专利(前4名);

国家新药证书(前5名)

国家新药临床批件(前5名);

国家行业标准(前4名)

地方行业标准(前3名);

省级以上审定的新品种或品种权(前3名)

实用新型专利(第1名)2项,实施并应用

三类

开展产学研合作,参加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研发和推广工作

开展产学研合作,参加完成委托咨询项目,其成果被采用并产生良好社会经济效益

国家发明专利;

国家新药证书(前6名)

国家新药临床批件(前6名);

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前5名);

省级以上审定的新品种或品种权(前5名);

实用新型专利(第1名)实施并应用;

软件著作权(第1名);

外观设计专利(第1名);

附表5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分类表

类别

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一类

国家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国家级专业建设项目(特色专业、教改示范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教专业学资源库等)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国家级教学团队

国家级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视频公开课、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

国家级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二类

省教育厅重大教学改革项目

省教育厅教育教学研究重点项目

省职成教学会重点教学研究项目

省级专业建设项目(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专业改造与新专业建设、

特色专业、教改示范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专业教学资源库)

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

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示范实验实训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省级教学团队(名师(大师)工作室)

省级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视频公开课、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

省级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省级教学成果推广项目

三类

省教育厅教育教学研究一般项目

省职成教学会一般教学研究项目

校级专业建设项目(特色专业、教改示范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等)

校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

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示范实验实训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校级教学团队(名师(大师)工作室)

校级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视频公开课、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

校级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校级教育教学研究重点项目

附表6教学成果分类表

类别

教学成果等级

奖励等级

一类

国家级教学成果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二类

省级教学成果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三类

校级教学成果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教学效果分类表

类别

教学效果等级

一类

近5年学校学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中全部优秀

二类

近5年学校学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中4年优秀

三类

近5年学校学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中3年优秀

附表7专业实践业绩分类表

等级

专业实践业绩

一类

在国家级专业(专项)比赛中获前5名或二等奖以上奖励或在省级专业(专项)比赛中获第1名

具有国家级以上裁判员证书,并担任国际赛事裁判或国家级(包括全国大学生体育协会)赛事的单项裁判长、副裁判长(主裁判)或省级以上(省教育厅或省体育局)举办赛事的裁判长、副裁判长

担任国际级艺术类赛事评委以上或国家级艺术类赛事主任评委、副主任评委

在省主管部门主办或省主管部门和省级专业协会联合主办的本专业展览、汇演及各类比赛中获银奖2次以上或金奖1次以上

入选由文化部、中国文联和中国美术家协会或中国书法家协会联合主办的大展2次以上或获铜奖1次以上

国家级专业协会为其举办过个人展览、专场音乐会1次以上

获得红点奖、IF奖等国际知名设计大奖(以国际知名设计大奖的目录为认定标准)

获国家部委、专业协会或省级厅局举办的设计类、创作类、表演类大赛一等奖1项以上

创作、设计的作品被国家级专业机构收藏

以个人项目参加由中宣部、文化部或广电总局主办的国家级大型演出2项以上

在一类期刊上发表原创音乐作品或歌词2篇以上

二类

在国家级专业(专项)比赛中获前10名或三等奖以上,或在省级专业(专项)比赛中获前3名或一等奖以上奖励

具有国家级以上裁判员证书,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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