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华兴项目现场管理奖罚办法.docx
《中铁华兴项目现场管理奖罚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铁华兴项目现场管理奖罚办法.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中铁华兴项目现场管理奖罚办法.docx](https://file1.bdocx.com/fileroot1/2023-1/1/12c14a3a-3c5a-4be5-8e16-c43a280d2cef/12c14a3a-3c5a-4be5-8e16-c43a280d2cef1.gif)
中铁华兴项目现场管理奖罚办法
现场管理奖罚条例
一、总则
第1条为了保证北京大兴旧宫项目工程建设现场文明施工、安全防护等方面的措施得以有效实施;实现工程质量与进度目标,特制定本奖罚条例。
第2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未尽事宜根据工程实际进展确需调整、补充的,中铁华兴大兴旧宫项目部、项目监理部另行发文。
二、处罚细则
(一)现场施工管理方面
第1条对在本工程使用劣质或假冒材料的,每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至10000元。
第2条未按时间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或未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的,对总包及分包单位罚款1000元,造成的费用增加责任方自负。
第3条施工工序未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即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次。
第4条隐蔽工程未经监理检查验收确认就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责任单位每次罚款500元/次。
第5条对施工单位质检人员不严格验收,致使监理发出监理通知单的,对责任单位每份罚款200元/次。
第6条总包单位未按规定时间组织交接作业面,分包单位未按时移交作业面,而影响施工进度的,各罚款500元/次。
第7条对“监理通知”未按要求时间反馈,或反馈内容不全面的,罚款100元/次;对未按反馈内容及时落实“监理通知”要求的单位,罚款200元/次。
第8条不按技术交底、施工工艺标准、样板标准进行操作施工的,对责任人每人次罚款20元。
第9条本道工序施工后不进行自检合格,给下道工序造成质量影响的,发现责任人的每人次罚款50元,未发现责任人的对责任单位罚款50元。
第10条施工作业中擅自改变工艺做法、技术交底,对责任人每人次罚款50元。
第11条施工作业中将已损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等用于工程实体上的,对责任人每人次罚款50元。
第12条施工作业中对已完工序或上道工序不注意成品保护,造成损坏,虽未造成经济损失的行为,对责任方每人次罚款50元。
(已造成损失的另行处理)。
第13条施工单位没有建立行之有效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或管理机构不完善而制约、影响工程施工的处2000--10000元罚款。
第14条施工单位施工管理人员、施工技术人员不到位,不能保证施工人力资源和设备及物资供应制约工程施工的处1000-5000元罚款。
第15条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没有施工现场处理事务力度的处500--2000元罚款,项目经理管理失职,造成施工失误的处1000--5000元罚款。
第16条施工单位未经建设单位同意,更换项目经理的处1000--2000元罚款。
第17条施工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影响工程施工质量的处100--3000元罚款。
第18条未按要求选定施工或供货单位并未执行进场报验的处500--3000元/次罚款。
第19条工程施工使用的物品与样品(试样)的质量不一致的处1000--3000元/次罚款。
第20条工程施工前未进行施工技术及安全交底和样板引路的处500--3000元/次罚款。
第21条未严格执行“三检”制度(自检、互检、交接检),无检查记录的处100--1000元/次罚款。
第22条施工进度计划编制不按规定时间报审的处500--1000元/次罚款。
第23条未按审定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及年、季、月进度计划安排供应材料和设备及指定分包单位进场且不解释原因而影响施工进度的处1000--5000元罚款。
第24条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措施不到位,形成隐患的处50--2000元罚款。
第25条未有效执行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造成工程损失的,除必须对损失的材料、人工进行赔偿外,处1000--5000元/次罚款。
第26条参加例会无故迟到的处50元/次罚款。
第27条无特殊理由不参加会议,对会议纪要拒不执行的处500--1000元/次罚款。
第28条总承包单位不履行总承包职责,分包单位不接受总承包单位管理的处责任方1000--3000元罚款。
第29条总承包单位与所有分包单位未签订双方责任与义务的协议书的处责任方1000--3000元罚款。
第30条总包单位未对各分包单位实施有效管理协调与配合服务,造成各分包单位的无序施工,处2000--5000元罚款。
第31条总包单位未及时向分包单位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基准点、基准线而影响施工的处1000--3000元罚款。
第32条不执行业主或监理方指令的处500—1000元/次罚款,对“监理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反馈的处50--200元罚款。
第33条拒收参建单位行文、拒绝签收的处100--300元罚款。
(二)现场安全文明方面
第1条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不健全,安全措施不落实,如脚手架安全网脱落、脚手架拉接点拆掉等经发现后不立即进行整改,罚责任单位200元/次。
第2条楼体上料口防护门不关闭,罚责任单位500元/次。
第3条脚手架水平网内杂物清理不及时,罚责任单位200元/次。
第4条不开动火证、无人监护,电焊、气焊,引起明火的,对责任人罚款500元/次。
第5条现场一级、二级配电箱防护门未上锁管理,以及未设置灭火器,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次。
第6条现场施工用电流动箱开关配置必须满足要求,须设置保护线,严禁使用电线头直接插入插板用电,如发现上述情况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次。
第7条施工作业安全防护配带不齐全,不按要求戴安全帽的,每人次罚款50元。
第8条现场非吸烟区吸烟,每人次罚款50元。
第9条酒后作业,每人次罚款500元。
第10条对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管理,劝阻不听的,每人次罚款50元。
第11条在工地内随地大小便,每人次罚款50元。
第12条随意抛散施工料具、垃圾、杂物等,发现责任人的每人次罚款50元,未发现责任人的对总包每次罚款500元。
第13条作业完成后未将作业面清理干净,对责任单位每人次罚款50元。
第14条在建筑上乱写乱画,对总包每人次罚款50元。
第15条故意损坏现场安全文明设施,对总包每人次罚款50元。
第16条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的每人次罚款500元。
第17条未按联检会议纪要时间点落实的,对责任单位每次罚款1000元。
三、奖励细则:
第1条对恪尽职守、对于工程质量认真负责的,视情况奖励200至500元。
第2条对于及时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发现、消除质量隐患,避免造成损失的,视情节奖励200至500元。
第3条对于提供在本工程中使用劣质、假冒材料信息或及时发现的奖励100至200元。
第4条对于本条例中未包括的,但为保证促进工程质量、进度、造价(降低)协作配合良好的单位及个人,由业主、监理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必要奖励。
第5条工程项目全年未出现安全、质量事故的可视情况奖励总包及监理单位20000元及5000元。
第6条工程项目取得北京市建筑(竣工)长城杯金质奖的,奖励总包及监理单位100000元及10000元。
第7条、工程项目取得北京市“绿色安全工地”奖励总包及监理单位50000元及5000元。
四、奖罚条例的执行
第1条各参建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建筑法、质量条例及“现场施工管理规定”,履行其合同义务,并承担本奖罚条例责任。
第2条本“奖罚条例”适用于所有参建单位,由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负责执行,并相互监督。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建设单位。
第3条对责任方处罚,由建设单位或现场监理部开具《处罚通知单》,由总包签收,交监理部审查备案,并在每周的监理例会上执行。
第4条对责任方处罚罚款,处罚对象均为责任单位,罚款将在工程款中扣除。
附件:
处罚通知单
编号:
受罚单位
XXXX公司XXX项目部
处罚原因
2010年11月7日上午10点左右11-3#北侧五层18号外挂架提升中信号工刘晓斌违反塔吊操作规程(吊物上站人)。
处罚原因
摘要
2010年11月7日上午10点左右11-3#北侧五层18号外挂架提升中信号工刘晓斌违反塔吊操作规程(吊物上站人)。
经监理核查刘晓斌的三级教育,上岗证等齐全。
但因是严重违章,对此人进行重新教育。
对总包处罚现金1000元整。
总监审批
意见
年月日
业主审批
意见
年月日
北京赛瑞斯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中铁华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
该表一式三份,业主、监理、总包各执一份。
月处罚汇总单
编号:
序号
受罚单位
受罚原因
受罚
金额
受罚
日期
合计:
元
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意见:
年月日
建设单位审批意见:
年月日
注:
该表一式三份,业主、监理、总包各执一份。
附件:
奖励通知单
编号:
受奖单位
奖励原因
奖励原因
摘要
总监审批
意见
年月日
业主审批
意见
年月日
北京赛瑞斯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中铁华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
该表一式三份,业主、监理、总包各执一份。
月奖励汇总单
编号:
序号
奖励单位
奖励原因
奖励
金额
奖励
日期
合计:
元
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意见:
年月日
建设单位审批意见:
年月日
注:
该表一式三份,业主、监理、总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