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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医院创建方案

2014年郧县平安医院创建活动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我县平安医院创建成果,切实抓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平安医院”创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中心,认真落实《湖北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6号令)以及省市创建平安医院工作精神,加强医疗机构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医疗信访投诉纠纷处理,建立平安医院长效工作机制,建设平安郧县。

二、任务目标

开展优质服务,提升医疗质量,有效预防和依法处置医疗纠纷。

加强医疗机构安保建设,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维护患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优化医疗执业环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通过活动开展进一步巩固平安医院创建成果,二级医院和80%的乡镇卫生院达到创建标准。

三、创建范围

郧县内二级医院和19个乡镇卫生院及红十字医院

四、具体措施

第一阶段:

宣传发动,制定方案(2014年5月)。

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明确创建目标和任务分工。

第二阶段:

自查自纠,重点整改(2014年6月至11月)。

各单位加强宣传教育,查找薄弱环节,制订整改措施,加大硬件投入,强化管理培训,实现重点突破,全面推进工作开展。

县卫生计生局及县平安医院创建成员单位对各创建单位开展检查指导,督导重点整改工作落实,重点落实好以上十个方面的创建工作:

1、落实医疗核心制度,保障医疗安全。

各医疗机构健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制度,重点抓各专业核心制度落实。

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病历书写制度、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手术患者安全目标管理、危重病人转诊制度、危急值报告制度、知情告知制度、处方点评、临床路径管理等制度,规范诊疗行为。

合理配备质控管理人员,科学制定院科二级质控方案,每月检查通报。

2、开展优质服务,和谐医患关系。

深入开展医疗机构“三好一满意”、“四化”卫生院创建及其它优质服务活动,优化服务流程,落实十堰市医疗机构便民惠民20条措施,切实改进群众就医感受。

各医疗机构积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等各项制度,落实好分级护理服务项目,就医流程标识醒目,服务收费、药品价格公示上墙(栏),严禁分解收费,一日清单及时。

3、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强化医德医风考评。

各医疗机构开展《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湖北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做遵纪守法明白人。

严厉整治行业不正之风,继续开展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开展廉洁风险防控,规范医药耗材采购和管理。

扎实推进岗位廉政教育,加强医务人员医德教育,认真开展年度医德考评,建立考评档案。

4、规范医疗信访投诉及纠纷处理。

医疗机构要从当前社会大局稳定出发,健全信访、投诉处理制度,认真受理、核查和反馈患方有关医疗投诉和意见建议,正面回应患方诉求,主动告知患方有关医疗纠纷处置的具体途径和程序,对重大医疗纠纷或不易处理的医疗纠纷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建立联合处理及应急机制。

5、建立健全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

司法、卫生计生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优化办公场所和办公条件,完善工作制度和流程,落实保障措施。

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优势,积极引导医疗纠纷人民调解,让第三方调解成为医疗纠纷重要处置渠道。

6、加强医疗机构安保建设。

二级医疗机构要加强与公安部门联系,根据要求建立警务室,有责任民警,要加大技防投入,配齐安保器械,完善安保制度措施,要按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聘请正规保安人员,健全医院保安人员的工作职责,加强培训,切实提高保安人员的工作能力,今年将对保安队伍建设进行督导检查。

各医疗机构要加大对安保硬件设施的投入与更新力度,逐步推广设立门禁安检、监控探头、一键式报警装置等现代化安保设施,不断提高医疗机构安保人防、物防和技防水平。

加强保卫人员值班巡逻,保证夜间力量,同时要加强新形势医院安保研判,预防重大破坏性事件发生。

7、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坚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做好防火、防电、防事故、防意外,加强重点整改,落实日报零报制度。

各医疗机构加强消防培训和建设,开展火灾应急演练,加强毒麻精神药品及放射源管理,整改废旧线路,定期检验压力容器,加强医疗废物、废水处理管理,加强在建工程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8、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

各医疗机构要制定相应医疗纠纷应急预案,及时报警报告,保护好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生命财产安全。

各医疗机构加强公安部、卫计委《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宣传,在医疗机构醒目位置张贴通告,引导群众文明守法就医。

公安、卫生、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认真落实国家11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维护医疗机构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文件精神,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行动。

公安机关在接到医疗机构的报警后,要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对一般的医疗纠纷要协助医疗机构对患方进行疏导,对医闹、停尸闹丧、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果断处置,严厉打击,对情节严重的相关部门快速侦办,保持高压态势。

9、进一步推广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加强与保险机构联系合作,建立灵活、适宜、微利的医疗责任保险。

在县直、乡镇卫生院都参加医疗责任险的基础上,引导社会医疗机构、个体诊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参加医疗责任保险,提升覆盖面。

10、加强宣传,建立正确舆论导向。

各医疗机构要大力宣传弘扬医务人员“救死扶伤、为医精诚”的行业核心价值观,弘扬医德双馨的主旋律,营造和谐医患关系的良好氛围。

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医疗纠纷处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对医疗纠纷进行正确舆论引导。

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医学科普知识的宣传,加深公众对疾病以及对并发症、医疗意外、医疗感染、医疗缺陷等医学知识的认知,增强医患之间的共识。

第三阶段:

考核评定,总结交流(2014年12月)。

12月以前,各医疗机构向县“平安医院”创建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申报考核验收申请表(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局医政股)。

县卫生计生局组织检查组对各单位进行考核检查,根据考评得分向县综治办申报2014年度平安医院初评结果。

县协调领导小组对申报单位进行抽查复核,表彰授牌。

五、考核内容及评分办法

见:

2014年度郧县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医疗机构考核评分标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把平安医院创建工作作为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平安郧县的重要内容,强化整体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要成立创建活动领导组织,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创建工作组织领导机制,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二)强化协调配合。

充分发挥“平安医院”创建协调小组的作用,督促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和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强化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每年召开一次总结会议,凝聚各方工作合力,共同研究解决医患纠纷防范和处置工作。

(三)严格督查考核。

县“平安医院”创建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将创建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指标,适时组织开展平安医院创建专项工作(人防、技防、核心制度等)督查,在年底组织专项检查,考核结果与医疗机构校验、医院等级评审、综合目标考核等挂钩,对创建工作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存在严重安全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附件:

2014年度郧县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医疗机构考核评分标准

内容

要求

考评办法

标准分

扣分标准

实得分

一、建立创建工作长效机制(10分)

1.成立创建活动组织平安医院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查阅资料

2

未成立领导小组不得分;机构不健全扣0.5分。

2.有工作方案,有实施计划、有措施、有步骤的开展创建活动。

查阅资料

4

无方案不得分;方案不完整扣1分;实施工作不落实扣1分。

3.建立健全创建平安医院工作评价和考核机制,对院内创建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和定期考核。

查看资料

4

无检查考核办法(方案)扣2分;无表彰奖励办法扣1分。

4.创建工作被县及以上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协调小组作为典型在全省、全市推广其经验的。

查阅资料

加分

项目

提供转发经验的文件、简报、会议交流材料等原件。

转发文件加5分,会议交流加3分,简报加1分。

5.“平安医院”创建工作作为典型被上级有关部门表彰的。

查阅资料

加分

项目

提供受表彰的文件或奖牌(证书)。

受市级以上表彰的加5分,受县综治办表彰加3分,受卫生局表彰加1分。

二、认真执行医疗护理法律法规、规范和常规。

(10分)

6.医院加强对医务人员进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教育,定期开展有关法律知识讲座和培训。

查培训教育制度,查培训计划,查培训讲义

2

无制度扣1分,未培训扣2分。

7.医务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执业规范。

1

发现一起医务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扣1分,执业不规范扣0.5分。

8.医疗机构无超范围服务,无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现象,制定完善的机构准入、人员准入、技术准入制度。

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查医务人员证件、

3

无三项准入制度不得分,有超范围服务现象扣3分,有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现象扣3分。

9.医院按规定发布医疗广告

查阅报刊等资料,现场察看

2

发现医院发布1起违规广告扣0.5分。

10.无非法采、供血;

查看用血记录

2

发现1起非法采、供血的不得分。

三、加强医疗质量管理(15分)

11.完善院科二级质控管理,定期检查考核,有持续改进方案

查看医院质控管理部门资料,查看科室质控各种登记本。

4

无院科质控组织制度不得分,每月少一次考核扣0.5分,无持续整改扣1分;科室质控登记本少一种扣1分,内容不真实不完善扣0.5分。

12.狠抓核心制度执行

查看归档病历和相关登记本。

4

发现一项核心制度不落实扣1分。

三、加强医疗质量管理(15分)

13.强化医务人员“三基三严”训练。

查看培训记录,现场考核医务人员

2

未培训不得分,1人考核不合格扣1分。

14.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

执行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加强处方规范化管理。

随机核查门诊病历和处方、现场考核医、药人员

3

1份病历或处方不合格扣1分。

15.严格实施手术分级分类管理。

抽查任意两天手术了解分级分类管理情况

2

1项手术不合要求扣0.5分。

四、强化安全生产(15分)

16.煤、油、气、电设备的管理到位,责任明确。

实地考察、现场考评

2

1项做不到扣0.5分。

17.制定医院内部重要部门和重点科室、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加强对压力容器、配电设施、易燃易爆物品、毒、麻药品、菌种和放射源的管理,定期自查自纠,严防流失,严防不良事件发生。

核查资料与明察暗访结合

5

无制度不得分,1项工作管理不善扣0.5分。

18.制定各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及时整改消除内部安全隐患。

查阅资料,现场考查

4

无管理制度或责任制不落实不得分;无安全检查记录扣1分;发现一处安全隐患扣1分。

19.有防范、惩治邪教势力和非法组织活动的措施并加以落实,本单位无类似组织存在。

查阅资料

2

无措施或措施不到位不得分;有类似组织存在不得分。

20.有突发公共事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能及时应对和处置,对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早期能妥善处理。

查阅资料,实地调查(结合平时抽查)

2

无相关预案不得分,预案不完整扣1分,处置不及时扣1分。

五、加强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15分)

21.建立科学的医患纠纷处置组织体系和处置程序,妥善处理医疗事故争议。

建立健全医患纠纷预防和情况研判机制,确保不发生因医患纠纷出引发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查阅资料、现场调查了解

3

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不得分。

22.正确处置医患纠纷,有接待投诉和处理的专门场所;投诉处理及时,责任明确,处置得当,记录翔实。

查阅资料、走访了解

4

无场所不得分,1起投诉处理不及时扣1分。

23.有预防、减少医患纠纷的持续改进措施。

对医患纠纷隐患定期排查、及早发现、及时报告、妥善化解、果断处置。

查阅资料,现场考查

3

无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分;未落实相关管理措施不得分;发生不良事件不得分;措施不得力扣1分;无自查记录扣1分;发生危险品流失事件不得分。

24.及时上报医疗事故和重大医疗过失。

查看上报记录

2

未上报不得分,迟报、瞒报扣0.5分。

25.积极配合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处理,落实医疗责任险

查阅资料

3

医疗责任险未落实不得分

六、加强医院安保建设(15分)

26.定期开展医院周边环境整治,交通安全设施与秩序良好,医院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良好。

实地查看

2

1项不符要求扣0.5分。

27.人车分流,主出、入口交通秩序良好,绿色通道畅通。

实地查看

2

1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

六、加强医院安保建设(15分)

28.二级医院设立警务室,聘请正规保安,配备安保器械,工作制度完善。

乡镇卫生院有专兼职保安。

现场考查

4

未设立不得分,工作不正常扣1分。

29.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管理,二级以上医院技防建设符合省规范要求

现场考查

3

无相关设施不得分;设施不健全扣0.5分。

30.警务与保卫人员掌握犯罪活动特点和规律,防范措施落实,无侵害医务人员、患者及其家属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发生。

查看资料、实地查看

2

1项做不到扣0.5分。

31.医院内部刑事、治安等案件明显减少。

根据记录、调查和有关部门认定

2

发生刑事案件不得分,治安事件与上年度同期相比每上升1﹪扣0.5分

七、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医患关系更加和谐(15分)

32.定期开展医德医风培训教育,建立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档案

查阅资料

4

有至少两次培训,少一次扣1分;无医德医风考评档案不得分。

33.加强医患沟通,建立医患沟通制度,有效开展沟通活动,充分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

查阅资料、现场了解

2

制度不完善扣1分,发现一处落实不到位扣0.5。

34.实行院务公开,医院的科室、专家、诊疗特色、价格、收费标准、住院费用、单病种费用,门诊患者人均费用等信息及时公开。

现场察看

4

每缺少1项扣1分。

七、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医患关系更加和谐(15分)

35.开展优质服务,落实十堰市医疗机构便民惠民20条,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工程,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开展“四化”卫生院创建活动。

查看资料、实地查看

3

发现一处便民惠民服务不到位扣0.5分,专项活动一项未开展扣1分。

36.手术、麻醉、特殊检查和治疗、输血及使用血液制品前100%并获得患者书面知情同意。

查阅资料和医疗文件、现场调查

2

发现1例不符合要求扣1分。

八、加强宣传工作(5分)

37、制作创建平安医院宣传专栏,在各媒体有宣传报道。

查看资料、实地查看

5

无专栏扣2分,无宣传报道扣2分。

注:

1、总分值100分,加分项目最高加5分。

2、采取不倒扣分原则,扣完该项分值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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