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通论章节练习题及答案第1章金融法总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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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法通论章节练习题及答案第1章金融法总论

第一章金融法总论

复习思考题

一、填空题

1.以金融资产交易方式为标准,金融形态可以分为和。

2.金融工具具有性、性、性和性的特征。

3.金融法是调整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具体说,就是调整和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金融体制,是指一个国家通过立法确立或认可的体系以及组成这一体系的各构成要素之间的地位、职能划分及其运行制度的总和。

5.按金融交易的交割期限划分,金融市场包括和。

二、单项选择题

1.短期金融工具一般是指期限在()以内的金融工具

A.六个月B.九个月C.一年D.两年

2.以筹资主体的资产形成来看,金融形态可以分为()

A.直接金融和简介金融B.债务融资和股本融资

C.信贷融通和证券融通D.货币金融和资本金融

3.世界上第一部银行法是()

A.《英格兰银行条例》B.《美国联邦储备法》

C.《德意志联邦银行法》D.《法兰西银行法》

4.按金融交易的交割期限划分,金融市场包括()

A.长期资金借贷市场和短期资金借贷市场B.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

C.货币市场、资本市场D.即期市场和长期市场

5.国际金融立法活动开始于()

A.布雷顿森林体系B.巴塞尔协议

C.巴塞尔新资本协议D.全球金融服务协议

三、多项选择题

1.下列哪些市场属于金融市场的组成部分()

A.货币市场B.证券市场C.黄金市场D.证券市场

2.下列哪些机构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

A.证券公司B.保险公司C.农村信用合作社D.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3.下类关于金融与信用之间关系表述不正确的有()

A.金融是信用的基础B.信用是金融的基础

C.金融与信用相互促进,共同发展D.金融与信用相互制约,此消彼涨

4.金融市场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

A.市场主体B.交易对象C.交易工具D.交易价格

5.下列各项属于英国金融体制特点的有()

A.商业银行实行“总分行制”B.多头监管

C.具有完备的中央银行制度D.对外国银行的设立及活动持严格谨慎态度

四、不定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金融的表述,正确的有()

A.金融活动的目的是实现资金融通

B.广义的金融包括资金的财政融通和信用融通

C.狭义的金融仅指资金的财政融通

D.财政融通与信用融通均具有有偿性的特征

2.下列属于金融市场主体的有()

A.投资者B.证券登记结算机构C.银监会D.人民法院

3.下列关于金融工具分类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A.以融资期限长短为标准,金融工具可分为短期工具、长期工具和不定期工具

B.以发行者身份和融资形式为标准,金融工具分为债权凭证与所有权凭证

C.以持有人权利性质为标准,金融工具可分为直接信用工具和间接信用工具

D.以与实际信用活动的关系和创新程度不同,金融工具分为原生工具和衍生工具

4.下列关于金融法表述不正确的有()

A.从内容上,金融法包括金融主体法和金融行为法两大部分

B.从调整对象上,金融法主要调整金融交易关系和金融调控监管关系

C.金融中介服务关系也属于金融法调整的范畴

D.国债的发行和交易不受金融法的调整

5.下列属于美国金融体制特征的是()

A.注册单轨制B.单一银行制

C.集中监管制D.严格监管的立法态度

五、名词解释

1.广义的金融

2.金融市场

3.金融工具

4.金融调控关系

5.金融法

六、判断正误

1.国家不是金融活动的参与主体。

2.在金融活动和金融现象的形成过程中,最早出现的是债权凭证。

3.“总分行制”是美国金融体制的重要特征之一。

4.狭义的金融市场仅指货币、证券、外汇买卖的场所。

5.保险公估机构也是我国金融机构的组成部分之一。

七、简答题

1.简答金融的概念及三种金融形态的内容

2.简答金融市场的构成要素

3.简答金融法的调整对象

4.简答金融体制的主要类型

5.简答我国金融法的基本原则

八、论述题

1.论述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2.论述我国金融立法的发展趋势

九、案例分析题

根据以下关于美国金融危机的相关介绍资料,结合本章内容,谈谈你对我国及世界金融立法发展趋势的认识。

雷曼兄弟申请破产保护、美林“委身”美银、AIG告急等一系列突如其来的“变故”使得世界各国都为美国金融危机而震惊。

华尔街对金融衍生产品的“滥用”和对次贷危机的估计不足终酿苦果。

事实上,早在2007年4月,美国第二大次级房贷公司——新世纪金融公司的破产就暴露了次级抵押债券的风险;从2007年8月开始,美联储作出反应,向金融体系注入流动性以增加市场信心,美国股市也得以在高位维持,形势看来似乎不是很坏。

然而,2008年8月,美国房贷两大巨头——房利美和房地美股价暴跌,持有“两房”债券的金融机构大面积亏损。

美国财政部和美联储被迫接管“两房”,以表明政府应对危机的决心。

但接踵而来的是:

总资产高达1.5万亿美元的世界两大顶级投行雷曼兄弟和美林相继爆出问题,前者被迫申请破产保护,后者被美国银行收购;总资产高达1万亿美元的全球最大保险商美国国际集团(AIG)也难以为继;美国政府在选择接管AIG以稳定市场的同时却对其他金融机构“爱莫能助”。

  如果说上述种种现象只是矛盾的集中爆发,那么问题的根源则在于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美国政府不当的房地产金融政策为危机埋下了伏笔。

“居者有其屋”曾是美国梦的一部分。

在上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时期,美国内需萎靡不振,罗斯福新政的决策之一就是设立房利美,为国民提供住房融资,帮助民众购买房屋,刺激内需。

1970年,美国又设立了房地美,规模与房利美相当。

“两房”虽是私人持股的企业,但却享有政府隐性担保的特权,因而其发行的债券与美国国债有同样的评级。

从上世纪末期开始,在货币政策宽松、资产证券化和金融衍生产品创新速度加快的情况下,“两房”的隐性担保规模迅速膨胀,其直接持有和担保的按揭贷款和以按揭贷款作抵押的证券由1990年的7400亿美元爆炸式地增长到2007年底的4.9万亿美元。

在迅速发展业务的过程中,“两房”忽视了资产质量,这就成为次贷危机爆发的“温床”。

  第二,金融衍生品的“滥用”,拉长了金融交易链条,助长了投机。

“两房”通过购买商业银行和房贷公司流动性差的贷款,通过资产证券化将其转换成债券在市场上发售,吸引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而投资银行利用“精湛”的金融工程技术,再将其进行分割、打包、组合并出售。

在这个过程中,最初一元钱的贷款可以被放大为几元、甚至十几元的金融衍生产品,从而加长了金融交易的链条,最终导致没有人再去关心这些金融产品真正的基础价值,这就进一步助长了短期投机行为的发生。

但投机只是表象,贪婪才是本质。

以雷曼兄弟为例,它的研究能力与金融创新能力堪称世界一流,没有人比他们更懂风险的含义,然而其自身却最终难逃轰然崩塌的厄运,根本原因就在于雷曼兄弟管理层和员工持有公司大约1/3的股票,并且只知道疯狂地投机赚钱,而较少地考虑其他股东的利益。

  第三,美国货币政策推波助澜。

为了应对2000年前后的网络泡沫破灭,2001年1月至2003年6月,美联储连续13次下调联邦基金利率,该利率从6.5%降至1%的历史最低水平,而且在1%的水平停留了一年之久。

低利率促使美国民众将储蓄拿去投资资产、银行过多发放贷款,这直接促成了美国房地产泡沫的持续膨胀。

而且美联储的货币政策还“诱使”市场形成一种预期:

只要市场低迷,政府一定会救市,因而整个华尔街弥漫着投机气息。

然而,当货币政策连续收紧时,房地产泡沫开始破灭,低信用阶层的违约率首先上升,由此引发的违约狂潮开始席卷一切赚钱心切、雄心勃勃的金融机构。

所幸的是,由于我国参与全球化的步伐较为谨慎,因此较大程度地避免了美国金融危机的直接冲击;但不幸的是,我国也同样存在若干美国金融危机爆发的“病因”,值得我们深刻反思。

第一章

金融法总论

参考答案

一、填空题

1.信贷融通、证券融通。

2.期限性、流动性、收益性和风险性

3.货币流通和资金信用

4.金融组织

5.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

二、单项选择题

1.C2.B3.A4.B5.A

三、多项选择题

1.ABCD2.ABD3.BC4.ABCD5.AC

四、不定项选择题

1.AB2.ABC3.BC4.D5.B

五、名词解释

1.广义的金融是指货币资金流通体系,是指全社会的货币资金的筹集、分配、借贷、使用和管理活动的总和,可以分为资金的财政融通和信用融通两种。

2.金融市场有广狭两义之分,广义的金融市场是资金融通的场所,是由金融资产交易而形成的资金供求关系的总和。

狭义的金融市场,则特指货币、证券、外汇和黄金买卖的场所。

3.金融工具,又称为信用工具,是指在金融市场中可交易的金融资产。

4.金融调控关系是指国家及其授权的金融主管机关,包括中央银行和政策性银行,以稳定币值、促进经济增长为目的,对有关金融变量实施调节和控制而产生的关系。

5.金融法是调整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具体说,就是调整货币流通和资金信用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金融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金融法不仅包括金融法律还包括金融行政法规、金融部门规章和金融司法解释;而狭义的金融法则仅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金融法律。

六、判断正误

1.错2.错3.错4.错5.对

七、简答题

1.所谓金融,按字面意思解释,就是资金的融通。

金融是商品经济的产物,是现代经济的核心。

广义的金融是指货币资金流通体系,是指全社会的货币资金的筹集、分配、借贷、使用和管理活动的总和,可以分为资金的财政融通和信用融通两种。

狭义的金融仅指资金的信用融通活动。

三种金融形态:

第一,以有无资金融通中介为标准,有“直接金融”与“间接金融”之分。

第二,以金融资产交易方式为标准,有信贷融通和证券融通之分。

第三,以筹资主体的资产形成来看,有债务融资和股本融资之分。

2.金融市场一般应具备市场主体、交易对象、交易工具及交易价格四个要素。

市场主体是指金融交易及其相关活动的参加者,包括交易主体、中介主体和监管主体。

金融市场的交易对象是货币资金。

金融交易工具即用以实现货币资金转移的具体载体,通常表现为筹资者或金融机构发行的各类信用工具,如股票、债券、票据等。

金融市场的“交易价格”就是利率。

3.金融法的调整对象是金融关系,即在货币流通和资金信用活动中各主体之间发生的社会关系。

金融关系以其发生的领域分为金融市场交易关系和金融调控监管关系。

具体说来,金融市场交易关系是指在金融市场上各主体之间的间接金融关系、直接金融关系和金融中介服务关系,金融调控监管关系是指国家金融主管机关与各类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和自然人之间的金融调控和金融监管关系。

4.就世界范围来看,金融体制的主要类型包括:

(1)以中央银行为核心的金融体制,是指在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保险业等行业和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保险市场组成的金融体系中,中央银行为一国金融体系的调控中心,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调控金融业和金融市场,并辅之以一定程度的金融监管职能。

(2)高度单一、集中的金融体制,这种金融体制是单一计划经济国家所采用的体制模式。

其基本特点是金融机构单一,全国只有一个主要的国家银行,它既是中央银行,负责宏观调控,又是商业银行,具体办理存款、贷款和结算业务;既负责货币发行,控制货币供应量,又要满足经济发展对资金的需求。

(3)不设中央银行的金融体制,这种体制的基本特点是金融形态由众多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构成,但不设中央银行。

货币发行由单设的行政机构或由政府指定某几家商业银行为货币发行银行,获准有权发行货币。

5.金融法的基本原则,是指集中体现金融法的本质和基本精神,主导整个金融法体系,为金融法调整金融关系所应遵循的根本准则,也就是金融立法、执法和司法所应遵守的根本准则。

在我国,现阶段金融法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在稳定币值的前提下,促进经济发展的原则。

(2)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原则。

(3)规范金融行为,维护金融稳定的原则。

(4)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原则。

八、论述题

1.

(1)金融是国民经济运行的核心。

在商品经济条件下,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任一环节,都是以货币资金为中介和载体的。

不仅如此,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货币资金在经济运行中还具有第一推动力和持续推动力的作用,货币资金运动导向物质资源运动,货币资金的筹集、融通和使用的方向、规模、速度决定着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从而引导着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和发展。

(2)金融是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核心手段。

现代市场经济是国家施以宏观调控的经济。

国家调控体系由财政、金融、价格和收入四大政策构成。

金融调控表现为中央银行通过制定和实施金融政策,运用存款准备金、利率、汇率等政策工具,促进经济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

金融政策的运用较之价格、税收、收入政策具有间接性、平稳性和市场性,从而更有利于国家政治经济生活的稳健发展。

因此,金融是国家宏观调控体系的核心手段。

(3)金融是国民经济综合反映的核心。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神经系统,金融活动是经济活动的集中体现,经济运行的状态、矛盾、发展趋势都首先从金融运行状态上反映出来,金融运行数据是国家监测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的主要指标和依据。

因此,金融运行具有反映、监督功能。

金融既然在国民经济中具有如此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因此其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就显得尤为重要。

现代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加强和完善金融法制是规范金融秩序、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

2.我国金融立法的发展趋势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尽快健全我国金融基本法体系。

目前,我国金融立法中,尚缺国债法和期货交易法。

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债是国家筹集建设资金的重要手段,也是公众投资的主要方式和工具,其涉及主体众多,关系复杂,亟待立法规范。

期货作为新的投资工具较之传统工具有着更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也更具有风险性,迫切需要立法规范,以保障期货市场的安全、健康发展。

这两部法的颁布将使我国金融立法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2)抓紧制定现行金融法律的配套法规,加强金融法律规范的操作性。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信托法》等已颁布,但原则性强,操作性不强。

中央银行法的配套法规主要应有《货币政策操作规程》等,使中国人民银行进一步发挥其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加强金融调控的重要职能。

商业银行法配套法规应抓紧制定《商业银行投资规则》、《商业银行接管和破产规则》等业务经营行为规则。

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办法》、《储蓄管理条例》等法规和规章,使商业银行行为更进一步规范化。

同时应制定金融市场法规,保障金融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主要应有《商业票据承兑、贴现规则》、《证券回购管理规则》、《同业拆借管理条例》等,以完善金融市场结构,规范市场行为,促进融资发展。

(3)协调我国现行的金融基本法律法规。

目前金融实行分业经营和监管,不同领域的法律起草和制定主体也不同,各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缺少必要的协调配合,加上立法技术的落后、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素质的缺乏,增加了法律之间的不协调性,使法律适用处于相对的不稳定状态。

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借鉴国外金融立法的经验、教训,根据金融工作的现实,应将《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票据法》、《担保法》、《保险法》、《证券法》和《信托法》等金融基本法律的具体规定整合协调。

(4)严格按照国际惯例修改和完善我国的金融法律规范。

在制定、修改金融法的过程中,应当借鉴WTO有关协议和中国加入及参加的国际性法律文件的国际通行标准术语及其含义,认真履行入世承诺,严格按照WTO的金融服务贸易规则,全面修改、补充和完善我国的金融法律法规,使我国尽快与国际金融法律法规和惯例接轨,以更好地为我国的改革开放服务。

(5)适应国际金融业的发展趋势,制定具有前瞻性的金融法律法规。

我国从1995年开始实行的“分业经营、分业管理”模式,这种决策是在强化金融管制、防范宏观金融风险时所采取的必要选择。

在中国已加入WTO并面对全球金融业竞争的背景下,如何在各自的法律框架内,推动商业银行与资本市场的合作,将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长远来看,需要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法》制定一部《金融服务法》,对各种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统一的规范和调整。

九、案例分析题

答案要点:

1.不断完善国内金融立法。

2.在金融立法和金融实践活动中正确处理监管和创新的关系。

3.加强国际金融立法合作,增强金融监管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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