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辛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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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辛集
河北省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第四轮专项督察问题整改公示
(2017年11月29)
序号
时间
地市
区(县)
政府及其部门或企业名称
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
1
11.27
辛集市
辛集市顺业建材有限公司
无环保手续,未列入“散乱污”企业,逾期未完成整改。
2017年10日27日,我镇已对该企业进行督导整改。
要求其彻底整治,清理地面,将砂石料、物料全部苫盖到位。
并对该厂进行断电处理,并要求该厂在环评手续完成前,生物质锅炉不允许保温,彻底熄灭。
12月1日进行现场查验,该企业无生产迹象,辛集市环保局以对该厂进行立案,目前处罚程序正在进行中。
2
11.27
辛集市
伟鸿机械加工厂
铸造车间电炉、抛丸机等生产设施未清运,“三断两清”不彻底;机加工车间未取缔,有生产迹象。
伟鸿机械加工厂,2011年办理环评,因环评已过时,乡政府将企业列为整改类,取缔铸造车间,剩余机械加工重新办理环评。
其铸造车间内电炉,抛丸机等设备已拆除移位,未挪出车间。
省专员办领导检查指示后,乡政府立刻督导企业,彻底两断三清,12月4日前将抛丸机、电炉设备挪出车间,清理到位。
企业整改期间,已采取断电。
该厂机械加工车间目前已经重新注册备案,正在办理环评,乡政府已督促企业加快环评进度。
机械加工车间数未批先建,报市环保局进行处理。
整改期间,继续采取断电措施,并由专人驻场监管直至环评批复。
辛集市环保局接到马庄乡政府反馈情况后,针对机械加工车间未批先建已经立案进行处罚,案件现在正进行中。
3
11.27
辛集市
马庄乡马庄村公园工地
大量土方未苫盖、工地周围无围挡,并且在重污染预警期间违规进行土方作业,无抑尘措施,扬尘污染严重。
查处地点非公园工地,原为一片闲散地,坑洼不平。
马庄村为美化环境,增加绿化,计划将此闲散地平整后进行植树绿化。
马庄村委会利用机械平整土地期间被查处。
经省专员办领导检查指示,立即纠正违规作业,立刻对裸露地面进行苫盖。
乡政府已安排专人负责督导,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禁止一切作业,预警解除后再进行植树绿化工作。
下一步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乡政府将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严格管理各类土石方作业工地,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急减排措施。
4
11.27
辛集市
辛集市钢信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环评批复该企业产品为矿渣微粉,但在2017年11月22日办理的排污许可证中产品为矿渣微粉与水泥,批建不符;重污染预警天气期间未落实减排措施,有生产记录。
辛集市钢信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此次办证在国家排污许可证办理平台系统办理,当时企业提交的材料除了《年产80万吨矿渣、钢渣微粉生产线项目》环评外,还提交了《年产140万吨水泥粉磨站技改项目》环评,因此,为企业发放了排污许可证。
事后经查,现场与材料不符,已于2017年12月4日吊销了企业排污许可证。
5
11.28
辛集市
河北辛集天塔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散装水泥装车处未密闭;袋装水泥车间无粉尘收集及处理设施,地面大量粉尘,无抑尘措施,扬尘污染严重;未制定错峰生产方案和运输方案。
该公司11月27号接到通知后,立即向总公司申请改造,并及时联系了彩钢制作单位,将散装口改造为长度约30米,宽度约5米,高度约5.3米的装车通道,两头悬挂帘子。
由于彩钢制作单位的施工人员紧张,于2017年12月1日下午开始入场施工。
预计12月10号完工。
关于袋灰装车口的改造,已列入单位计划改造内,已联系了河北石家庄鹿泉区大宇工程公司,进行改造数据测量,由于施工难度和工程量较大,手续比较繁琐。
改造项目正处于总公司审批过程中,大宇工程公司正做设计,预算,工期待定,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
6
11.28
辛集市
南智邱乡大量拆迁工地及工地旁道路
无围挡,无苫盖,无洒水抑尘措施,扬尘污染严重。
详细排查拆迁工地情况,对于存在问题的施工地,进行了督促整改,要求责任单位对裸露部位进行全覆盖,并进行洒水抑尘,防止扬尘污染。
并安排专人日常巡查,防止反弹。
7
11.28
辛集市
河北华曙新合药业有限公司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与辛集市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不相符。
河北华曙新合药业有限公司,已重新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8
11.28
辛集市
辛集市市政工程公司下属搅拌站
辛集市市政工程公司下属搅拌站料堆场未棚化,该项工作应于2014年底完成。
与辛集市政府大气防治汇报会上市住建部门领导说的“辖区内所有搅拌站料场已全部棚化”不一致。
1、搅拌站所有物料已全部苫盖严密,搅拌站早已全部停工。
2、正在进行搅拌站作业区的整体棚化工作。
9
11.28
辛集市
辛集市强信水泥制品厂
列入“散乱污”整改类项目,但目前仍未整改完成,按照辛集市“1+27”专项方案10月底前不能完成整改类的项目,转为取缔类。
该水泥制品厂环评已经批复,正在按照环评要求进行整改,预计2017年1月十五号整改完毕.
10
11.29
辛集市
辛集市区内采油五厂小区地热站
辛集市区内采油五厂小区地热站目前已经运行,无水务部门颁发的用水许可证,无国土部门颁发的采矿许可证。
采五的地热井总共有5口,现在正在使用的有4口,由2采2灌组成。
地热井是2015年10月左右,采五拆除锅炉之后没有供热源的情况下由华北石油华丽综合服务处联系河北绿源地热能开发有限公司供热是打成的,承担采五小区26万平方米的供热面积。
辛集国土资源局在2015年10月对“河北绿源地热能开发有限公司无证勘察地热资源”立案查处。
采矿许可证的办理在省国土资源厅,河北绿源地热能开发有限公司多次到省国土资源厅办理,由于政策变动,致使采矿许可证还没有办成。
2017年11月29日,辛集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待省厅验收通过,颁发之后,按报批程序逐步报批办理采矿许可证。
对于发现的问题,水务局已依法立案,一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1
11.29
辛集市
辛集市对散煤经营场所整改不力
辛集市至今仍存在74家散煤经销企业,其中仅1家有环评手续。
根据《河北省散煤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冀气领办[2016]40号)整治目标要求,2016年底前,辛集市应完成煤炭经营单位深度整治,对不符合相关规划,位于环境敏感区以及工商、环保、国土等行政许可手续不全的,坚决依法取缔,恢复原状。
市场监管局已于2017年10月底对我市建成规划区内的散煤经营网点进行了清理搬迁工作。
清理完成后,依据属地管理职责及时将“散煤经销网点清理搬迁取缔名单”和《执法抄告函》由所属地市场监管分局填写并移交散煤经销网点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请他们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对清理完毕的散煤经销网点做出新土填埋或复耕、恢复土地原貌工作。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监管局副局长曹旭波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