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至汕尾高公路五华至陆河段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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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至汕尾高公路五华至陆河段项目

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五华至陆河段项目

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五华至陆河段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通函[2016]5452批复立项,现由广东华陆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助、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对“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标”提出投标申请。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五华至陆河段项目是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规划的“二纵”(汕尾至江西瑞金(省界))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完善广东省高速公路网有重要意义。

项目路线起点位于五华县安流镇,设石下枢纽互通连接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兴华段,主要经过梅州市五华县安流镇、棉洋镇、揭阳市揭西县上砂镇、五云镇、汕尾市陆河县水唇镇,终点设章塘枢纽互通与潮惠高速公路相接。

本项目路线全长约48.2km,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整体式路基宽26m,分离式路基宽13m。

项目投资总额为51.47亿元,计划2017年全面开工,2020年以后建成通车。

工程地点位于广东省梅州市、揭阳市、汕尾市。

2.2招标范围

本次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范围包括本项目全线所有路基、桥隧(涵)、路面等土建工程(含改路改沟工程),全线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房建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以及临时性建筑物及设施、业主购买的设备等。

2.3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根据工程建设招标及设计变更的情况,招标人保留对保险标段的划分进行合理调整的权利。

保险标段划分

保险内容

保险金额

BX

全线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

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等永久性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隧(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机电工程、房建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改路改沟工程),临时性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围堰、便道、便桥及工棚等)、临时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宿舍、临时仓库、临时办公场所、临时安全环保设施、临时给排水、临时供电设施等)、原材料、消耗性材料和周转性材料等工程材料、施工所需的标志、标线、标牌等交通安全设施、维修养护设施、救援设施、安全环保和水电气供给设施等配套设施、非施工机械设备以及其他由业主保管或负责的财产等。

约32亿元

合计

/

3.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并有效存续、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若投标人为该保险公司之分支机构,需为经投标人总公司唯一授权的省级分公司或以上的分支机构;同一法人代表人或其中一家公司是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只能由一家省级分公司及以上购买招标文件;

3.2投标人总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30亿元;

3.3投标人总公司财务经营状况良好,2013年至2015年的年平均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

3.4投标人在广东省境内须设有分支机构;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在本次招标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1个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财产保险经营许可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总公司2013年至2015年偿付能力说明、总公司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总公司作为投标人则不需提供,授权书格式见附件1,原件经核对后返还投标人,投标人需将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单位介绍信原件、《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1份于2017年5月19日至5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人只需购买一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参考资料)每套收取费用1000元,收后不退。

4.3投标人须在报名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IC卡,并下载填写《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无IC卡号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

IC卡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6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

30时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关时间或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通过电话、传真或其它书面的方式及时通知各投标单位。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方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交通运输公众网上发布。

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东华陆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太阳广场三楼自编号5号

邮政编码:

510623

联系人:

吴东升、颜秀华、胡超

电话:

传真:

邮箱:

 

附件1:

总公司授权书

附件2:

项目说明

附件3:

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4:

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

2017年5月19日

附件1:

总公司授权书

投标人总公司全称现正式授权投标人全称为“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五华至陆河段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投标的唯一授权分支机构,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提交投标文件、保险合同签订、执行和售后服务等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我司同时证明投标人全称为省级分公司或以上的分支机构。

投标人总公司名称:

(公章)

授权日期:

附件2

项目说明

(一)项目概况

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五华至陆河段项目是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规划的“二纵”(汕尾至江西瑞金(省界))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完善广东省高速公路网有重要意义。

项目路线起点位于五华县安流镇,设石下枢纽互通连接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兴华段,主要经过梅州市五华县安流镇、棉洋镇、揭阳市揭西县上砂镇、五云镇、汕尾市陆河县水唇镇,终点设章塘枢纽互通与潮惠高速公路相接。

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整体式路基宽26m,分离式路基宽13m。

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51.47亿元,计划2017年全面开工,2020年以后建成通车。

(二)建设条件

一、项目说明

1.本项目路线全长48.2km,设大桥16242.7m/36座(含互通立交主线桥,以下同),中桥72.8m/座;设长隧道2262.5m/1座(按双洞平均长计,以下同),中隧道902.5m/1座;设石下(枢纽)、吉水、桥江(枢纽)、上砂、下砂、水唇、章塘(枢纽)共7处;设管理中心1处(含集中住宿区)、养护工区1处、服务区1处。

2.主要工程内容

本次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范围包括本项目全线所有路基、桥隧(涵)、路面等土建工程(含改路改沟工程),全线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房建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以及临时性建筑物及设施、业主购买的设备等。

二、建设条件

1.地形与地貌简况

项目区域地貌单元上包括低山、丘陵、冲积平原、盆地与河流谷地,其中以丘陵地区分布面积最大。

路线中段通过莲花山山脉,中~低山地貌主要分布于中部,面积约占选线地段的16%。

位于惠东~海丰边界上的莲花山主峰(海拔1337.3m)是广东东南沿海的第一高峰。

项目区域内植被较茂密,山地和丘陵区的地表岩石风化强烈,全风化~强风化带深度数米~数十米不等。

水网发达,城镇、村庄和农田密布。

受地质构造的影响,山地、盆地与河流谷地呈北东~南西方向展布或呈北西~南东方向展布。

路线走廊带内地形地貌条件较复杂,按地貌成因和形态特征,路线走廊带可划分为低山丘陵、丘陵山区和丘间谷地、微丘岗岭地貌。

2.地质与地震简况

本项目属山区公路,植被发育,工程建设较少,人为活动少。

总体沿线地质灾害不发育,未发现有影响线路的重大地质病害。

发现的主要不良地质现象有:

滑坡、崩塌、潜在泥石流等。

特殊性岩土为软土、高液限土及花岗岩孤石。

本项目区域处相对较稳定的地质环境,新构造运动不发育,未发现活动性深大断裂。

从新构造运动发育特征分析,自更新世以来,地壳具有间歇性的升降运动,并伴随有不同程度的断裂发生。

全新世以来,地壳处于相对稳定阶段,区域构造条件相对较稳定。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项目区项目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相对应的地震烈度为6度区,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

3.水文与气象简况

项目所在区域雨量丰沛,地表水系发育。

路线范围内水域主要为韩江水系、榕江水系,河流主要有梅江及其支流琴江、洑溪河、棉洋河、磂砂河、上砂河,另外沟溪、水库、山塘广泛分布。

琴江水系支流较多,一级支流有北琴江、白泥河、周江河、五华河、大都河8条,共有98条河流集雨面积大于10km2,年平均产水总量2.552×109m3,丰水年为3.748×109m3,枯水年为1.481×109m3,水量受大气降雨影响较大,一般春夏季节降雨较多,河流水量充沛,遇暴雨满溢两岸,秋多旱季,降雨量少,河流水量锐减,河床多暴露。

项目区属于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光热充足,降雨充沛,大气降水是地下水的主要补给来源。

降雨渗入地下,其大部份经过渗流、泉等形式排泄成为地表径流。

项目区碎屑岩孔隙裂隙水、侵入岩裂隙水水化学类型多为HCO3-Na·Ca型水,水质较好,属无侵蚀性地下水,地下水的矿化度一般均小于0.3g/L,PH值多介于6.0~7.0之间,对混凝土具微腐蚀性。

4.交通、电力、通信及其他条件

本项目起于五华县安流镇,与兴华高速对接,终点在陆河县水唇镇与潮惠高速相接,从南至北先后连接或交叉的主要公路有:

兴华高速、省道S238、汕湛高速公路、县道X099、省道S335,潮惠高速公路等。

本项目与以上公路共同组成粤东北地区的纵横公路网络,并通过互通式立体交叉与地方道路连接,从而完成过境交通快速转换以及区域交通的迅速集散。

沿线水资源较为丰富,水质纯净,对混凝土无侵蚀性,可直接作为工程用水;沿线各地电力供应充足,电路考虑就近接入,工程用电不难解决。

总之,沿线筑路材料较为丰富,水电供应充足,各料场道路通达,交通运输方便,对项目建设较为有利。

三、建设要求

1.主要技术指标

主要技术标准

序号

项目

主要技术标准

1

公路等级

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

2

设计速度

100km/h

3

路基宽度

26.0m

4

设计荷载

公路—I级

5

地震动峰值加速度

0.05g

6

设计洪水频率

特大桥1/300,路基、大、中、小桥1/100

2、工期、质量、安全等要求

预计施工标工期:

36个月。

预计施工开工日期为:

2017年8月。

质量要求: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且业主评分92分以上;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安全: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标段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按照交通部“平安工地”考核评分标准,标段考核分必须在90分以上,满足“平安工地”示范要求。

四、招标范围

1、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五华至陆河段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范围包括本项目全线所有路基、桥隧(涵)、路面等土建工程(含改路改沟工程),全线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房建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以及临时性建筑物及设施、业主购买的设备等。

2、工程地址:

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五华至陆河段项目建设现场及与项目有关的任何区域,包括工地外的存储及在国内的预制、装配等场所。

3、保险期限预计:

(1)建设期:

以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的日期开始生效直至工程全部交工验收合格之日二十四时止。

预计BX标为自2017年8月1日0时起至2020年12月31日24时止。

(2)保证期:

自工程交付使用日起24个月。

(3)保险期限=建设期+保证期。

附件3

投标人资格审查要求

附件3-1资质最低要求

项目

要求

备注

资质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并有效存续、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若投标人为该保险公司之分支机构,需为经投标人总公司唯一授权的省级分公司或以上的分支机构;同一法人代表人或其中一家公司是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只能由一家省级分公司及以上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在广东省内设有分支机构。

附件3-2财务最低要求

项目

要求

备注

财务能力

1、投标人总公司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30亿元。

以营业执照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2015年审计报告所列的实收资本(股本)为准。

2、投标人总公司2013年至2015年的年平均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

以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为准。

3、投标人总公司2013年至2015年的平均原保险费收入不低于50亿元。

以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为准。

附件3-3业绩最低要求

项目

要求

备注

承保业绩

201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至少成功承保过1个保额在10亿以上或保费在100万以上的国内基础建设项目的工程险业绩。

基建项目专指高速公路、地铁、地方公路、城际轨道、市政道路。

提供保险单明细表或保险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理赔业绩

201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至少成功处理过1个以上国内基建项目单次赔偿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工程险业绩。

基建项目专指高速公路、地铁、地方公路、城际轨道、市政道路。

提供理赔项目的赔款确认书、赔款协议、赔款计算书等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

(1)如投标人为省级分公司,可提供自身(含下属分支公司)或所属总公司的业绩,不含其它省级分公司的业绩;如投标人为总公司,可提供自身或其下属分支公司的业绩。

同一法人代表人或其中一家公司是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只能由一家省级分公司及以上购买招标文件;

(2)如为投标人参与共同承保的项目,必须是投标人作为首席承保人的业绩,金额仅计投标人的承保份额。

(3)承保时间指保险合同生效日;理赔处理时间指结案赔付的时间。

两者均须在规定的期间内方被认可。

附件3-4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没有被国家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而且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

注:

1、近三年是指2013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

2、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以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结果为证明材料,其查询结果原件应装订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查询结果出具之日应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2个月内,对投标人伪造、涂改查询结果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向相关检察机关进行举报,并按提供虚假材料而否决其投标,并按不良投标行为予以公告。

附件4

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五华至陆河段项目

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招标评标办法

1.总则

1.1为规范本招标项目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年第12号令)、国家和广东省现行的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

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本工程评标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2.评标组织及职责

2.1评标委员会组成

2.1.1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评标委员会人数为七人,按粤交基[2010]1373号文的规定从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省级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2评标委员会职责

(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3)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

(4)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评审程序

3.1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他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项目的如下内容:

(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评审程序

(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2)第一个信封资格审查;

(3)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4)第二个信封评审;

(5)投标文件的澄清(如果有);

(6)综合评分;

(7)推荐中标候选人;

(8)编写评标报告。

4.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个阶段评审。

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正本)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亲笔签署姓名(封面、扉页、封底可不签署,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均可不签署),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法人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书(如有);

(5)保险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

(7)投标人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应有效;

(8)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不能通过第一个信封的初步评审,否决其投标。

5.第一个信封资格审查

(1)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的附件3“投标人资格审查要求”对投标人最低要求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质、财务能力、业绩、信誉等进行评审,判定其是否满足资格审查要求。

(2)投标文件任一项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否决其投标。

6.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款响应、商务、技术方案及报价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并进行打分,满分100分,其中商务、技术、报价的分值分别为25分、10分、65分。

计算投标人技术得分时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该投标人的技术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得到技术得分。

6.1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

投标人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

(4)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

(5)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

(6)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不通过响应性评审,否决其投标。

6.2商务技术评审

商务技术评标内容及具体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内容

分值

1

商务(25分)

财务能力

(满分16分)

公司注册资本金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6分。

在此基础上,每增加25亿元(尾数不计)加0.5分,最高加4分。

10分

2

2013年至2015年的年平均偿付能力充足率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1.2分。

在此基础上,投标人总公司2013年至2015年年平均偿付能力充足率每增加5%(尾数不计)加0.2分,最高加0.8分。

2分

3

2013年至2015年度总公司平均原保险费收入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2.4分。

在此基础上,投标人总公司2013年至2015年平均原保险费收入每增加70亿元(尾数不计)加0.1分,最高加1.6分。

4分

4

业绩(满分9分)

承保业绩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3.6分。

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符合资格审查条件承保业绩加0.3分,最高加2.4分。

6分

5

理赔业绩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1.8分。

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理赔业绩加0.2分,最高加1.2分。

3分

6

技术(10分)

服务方案(满分10分)

项目具体保险服务方案及其它优惠条件

响应保险方案和理赔服务方案的各项要求,不提出偏离条件的,得6分;如增加更有利于被保险人的服务内容及优惠条件的(如免赔额、查勘时效、索赔手续及时效等),由评委酌情打分,评分精确至小数点后2位,最高得10分。

10分

注:

(1)如投标人为省级分公司,可提供自身(含下属分支公司)或所属总公司的业绩,不含其它省级分公司的业绩;如投标人为总公司,可提供自身或其下属分支公司的业绩。

同一法人代表人或其中一家公司是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只能由一家省级分公司及以上购买招标文件。

(2)如为投标人参与共同承保的项目,必须是投标人作为首席承保人的业绩,金额仅计投标人的承保份额。

(3)承保时间指保险合同生效日;理赔处理时间指结案赔付的时间。

两者均须在规定的期间内方被认可。

7.第二个信封的评审

只有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继续参加第二个信封的评审。

7.1初步评审

(1)投标文件(正本)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亲笔签署姓名(封面、扉页、封底可不签署,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均可不签署),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2)填报了投标价,且保险费和保险费率均未超过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3)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不能通过第二个信封的评审,否决其投标。

只有通过第二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7.2报价评审

(1)投标报价中的数量如出现遗漏或少报,如招标文件中已明确规定属无效标范围或非实质性响应的将否决其投标。

(2)如报价文件所报产品内容或数量与技术文件不一致则以技术文件内容为准。

投标报价中多报的不予减免;出现漏报的投标人,则要求投标人在原报价不变的前提下,增加漏报的项目。

当投保金额与保险费率相乘与合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合价金额为准,同时对保险费率予以修正;当保险费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投标人如不接受,则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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