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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察局工作总结

昆明市纪委监察局

2008年工作总结

2008年,市纪委、监察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抓住机遇,锐意进取,大力推进软环境建设,狠抓制度创新工作,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纪检监察工作实现全面发展,取得可喜成绩,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

一、软环境建设工作扎实推进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纪委、监察局牢固树立“环境就是生产力,就是竞争力”的思想,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了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的高潮,着力打造“三最四低”的投资发展环境。

(一)加强教育引导,打牢软环境建设的思想基础。

从今年2月份开始,利用三个月的时间,在全市组织开展了软环境集中教育活动,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着力解决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只要是上级没有明确指示、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的就不敢去做”的教条主义,“只会用固定思维思考问题、凭过去经验开展工作”的经验主义,以及“怕负责任、怕担风险,瞻前顾后、患得患失,只要是存在风险和困难的事就不去做”的个人主义等思想,进一步提升信念、理念、观念,理清思想、思维、思路,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做到廉政勤政。

在这次教育活动中,全市各级各部门围绕建设“富强、活力、文化、生态、和谐昆明”的目标,坚持跳出昆明看昆明、立足云南看昆明、放眼全国看昆明、融入世界看昆明,主动查找差距、深入剖析原因,共有10余万公职人员参与了讨论活动,副县以上领导干部撰写心得体会1200多篇。

(二)大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从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全面加强全市各级机关的作风建设。

重点围绕提高办事效率,推行立即办、主动办、上门办、跟踪办、公开办的“五办作风”,实施首问首办、服务承诺、限时办结、责任追究“四项制度”,以及“一线工作法”和“工作成果倒逼法”。

将全市党政机关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职务、分工和工作电话号码向社会公布,方便群众办事。

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在新闻媒体上,就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优质高效、政务公开、违诺责任等作出公开承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着眼于提高行政效能,加强对重点工作落实的督促检查,1-11月受理(分解立项)督办督查件共1819件,其中市委、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件777件,办结488件,办结率62.8%,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内部立项督办件60件,办结59件,办结率98.3%。

为确保机关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了72名机关干部组成12个督导组,对全市132个单位软环境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行业作风督察员、特邀监察员、群众代表组成明察暗访组,对全市机关行业作风进行明察暗访;在企业和市民中建立了237个软环境建设监测点。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打造“阳光政务”。

将市级506项行政审批项目精简为141项,使昆明市成为全国省会城市中仅次于沈阳市行政审批项目设置最少的城市,同时对全市17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仅保留95项。

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流程再造”,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削减前置性条件,使每个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时限平均压缩了50%以上。

对具有行政审批权的部门进行“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把所有审批服务职能向一个处室集中,该处室向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做到所有行政审批服务项目进中心到位、审批权限进中心到位,使中心窗口成为行政部门实施行政审批的唯一窗口,实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

加强市县两级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实时监控、预警纠错和绩效评估,目前市级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已在市便民服务中心试运行,14个县(市)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将在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

(四)切实加强制度建设,着力规范行政行为。

在过去制定和实施《昆明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行政不作为问责办法(试行)》、《昆明市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实施办法》、《昆明市机关行业作风督察员工作办法》、《昆明市机关行业作风明察暗访办法》等制度的基础上,今年又制发了《昆明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若干规定》、《昆明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制度改革若干规定》、《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昆明市行政效能建设责任制规定》、《关于推行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在全市实行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决定》、《昆明市领导干部问责办法》、《昆明市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实施细则》、《昆明市首问首办责任制规定》、《昆明市限时办结制规定》、《昆明市服务承诺制规定》、《昆明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投诉处理办法》、《机关效能投诉整改公示制》、《群众来信来访摘录抄送提醒诫勉制度》、《项目否决报备制度》、《涉企检查评比准入制度》、《涉企罚款告知制度》等19项制度,初步构建起我市软环境建设的制度体系,形成了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管社会、管一切的有效机制。

(五)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

截至11月,全市已有232人被问责,其中: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69人、诫勉谈话34人、通报批评60人、建议处理7人、批评教育13人、调整岗位6人、免职9人、取消评优评先17人、责令辞职1人、辞退1人、停职检查11人;党纪处分1人、政纪处分3人。

一是严肃问责责任意识淡漠,造成严重失误的行为。

如,在阳宗海水体污染事件中,我市宜良县环保局对柏联温泉酒店私设排污管道监管不力,市纪委监察局作出了对该局一名分管副局长及两名科室负责人给予免职处理的监察建议。

又如,我市呈贡新城前元路、昆明经开区信息产业基地1号、2号干道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市纪委监察局对10名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给予了免职建议、诫勉谈话等问责处理。

再如,今年6月12日,昆明安宁齐天化肥有限公司发生硫化氢气体泄漏,造成6人死亡28人受伤的安全事故,市纪委监察局对负有责任的安宁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安宁市安监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分别给予了责令辞职、写出书面检查等问责处理建议。

二是着力问责不认真履职,执行力低下的行为。

如,呈贡县土地储备中心在办理云南鸿翔药业有限公司迁建项目土地手续中,未到实地测量,就在地籍调查表上签署四邻界限,导致鸿翔药业与芳新养鸡场有用地权属重叠1999平方米,造成“一地两证”的严重问题,为此市纪委监察局对呈贡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地籍科科长和1名工作人员分别作出了诫勉谈话、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免职、调整工作岗位的监察建议。

又如,今年4月市委要求,园林绿化局要在5月8日前形成市园林博览会工作方案报市政府研究,市园林绿化局5月7日拟定了方案,但在上报时,由于该局办公室、科技处都认为是对方该干的事,都不主动承担责任、履行职责,也互不通气,结果方案一直压在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厅曾通过电子政务系统等方式6次进行催办,而市园林绿化局办公室却以“正在完善方案”等答复敷衍应付,一直拖延到市里开始追究了,才于6月16日上报市委、市政府。

为此,市纪委监察局责成市园林绿化局对办公室主任和科技处处长2名责任人作出了停职检查问责处理,对办公室的另1名责任人作出了调离工作岗位问责处理,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通报。

三是重点问责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的行为。

如,虹山煤气储配站搬迁工程蓝龙潭煤气储配站土地证长期拖着办不下来的问题,市政公用局作为牵头责任单位不主动牵头研究解决在土地证办理过程中煤气公司与茨坝居民小组补偿争议等问题,不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办事拖拉,效率低下,对造成工作延误的后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市国土资源局未认真落实市政府要求负责虹山煤气储配站搬迁土地手续办理事宜的工作,且官渡地政综合服务中心还把昆明重机厂的土地划归茨坝居民小组,引发矛盾争执,严重影响了该工程的搬迁进程。

市纪委监察局遵规履程对市政公用局、市国土资源局2名责任领导和另2名直接责任人进行了通报问责处理。

四是坚决问责内部管理松懈,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为。

市软建办在全市随机挑选100名弱势群体人员和100家企业,通过问卷的方式进行了调查,反映出的问题主要是不履行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事项不全及服务态度生硬等。

据初步统计,市纪委监察局受理仇和书记、祖林市长关于群众投诉服务态度不好、效率低下等方面的批示件已有79件,现已办结75件。

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对在工作中存在缺岗,服务态度不好、服务质量差、一次性告知事项不全,推诿扯皮等问题的63名工作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调整工作岗位、免职等问责处理。

如,今年6月26日上午,西山区金碧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失业保险业务窗口没有工作人员受理业务,也没有告知离岗原因,造成群众两天没有办成保险业务,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为此,责成西山区金碧街道办事处对6名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

二、制度创新工作取得新成效。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积极组织协调全市各级各部门,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采取“上级政策法规具体化、外地经验本地化、本地工作规范化、治理措施特色化”的方式,深入推进经济社会制度创新工作。

今年,市级各部门共完成制度创新任务170多项,形成了制度性文本280多个;14个县(市)也结合各地实际,提出了1000多项制度创新任务。

(一)围绕促进科学发展,大力推进都市经济建设方面的制度创新。

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等,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和社会事业建设和国有企业改革,着力解决建设资金短缺问题。

制定了《关于加快开发区及工业园区发展的意见》、《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体化管理方案》、《昆明经济技术产业开发区实体化管理方案》等制度,加强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建设。

建立了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制,出台了招商引资工作实绩考核奖惩办法,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派出36个招商分局赴沿海发达地区主动敲门招商、跟踪招商、以情招商等,招商引资取得新成效。

截止11月底,全市新批外商投资企业127户,同比增长56.8%;实际引进市外资金495.5亿元,同比增长60%;合同利用外资完成7.4亿美元,同比增长45.8%;实际利用外资完成4.9亿美元,同比增长74.2%。

(二)围绕构建和谐昆明,大力推进社会事业方面的制度创新。

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建设教育强市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等,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民办教育、义务教育,切实解决群众“上学难”问题。

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医院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大力发展民营医疗机构,努力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

实施了“两后双百”、“三就三百”工程,努力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切实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

(三)围绕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先后出台了《市委全委会成员推荐提名县(处)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人选办法》、《署名推荐领导干部人选暂行办法》、《昆明市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办法》、《关于在市级部门机关党组织中开展公推直选试点工作的意见》、《市级机关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办法》、《昆明市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暂行办法》等制度,切实加强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干部选任机制建设。

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按照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三次全会和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指示精神,结合昆明实际,研究制定了《中共昆明市委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为扎实推进我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

年初由市级领导带队,组成16个考核组,对全市107个单位2007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对93个落实责任制好的单位进行了表彰奖励。

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市纪委三次全会和市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与全市111个单位签订了200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确保今年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昆明市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安排的通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成64项具体工作,明确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或协办单位。

制定出台了《党风巡查工作规定》,年中组织对各责任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自评,组织市级党风巡查员,围绕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软环境建设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措施落实情况,对46个单位开展了了3次党风巡查。

认真执行《昆明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的规定》,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共办理责任追究案件12件36人,有力地促进了领导干部责任意识的提高。

(二)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

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的部署,在全市开展了“以法规制度为依据、以加强作风建设为主线、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的争当优秀公务员教育活动。

组织全市1500多名县级领导干部到省纪委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坚持每两个月向县级领导干部发一封廉政公开信,组织编写《违纪违法领导干部忏悔录》,以我市三任规划局长腐败案例为素材摄制警示教育片《慎权》。

以庆祝纪检监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为契机,举办了主题为“忠诚·奉献”的昆明市反腐倡廉文艺汇演。

坚持上级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领导任前廉政谈话和例行谈话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领导干部轻微违纪违规问题,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建立了群众来信摘录抄送制度,将群众举报投诉的主要内容摘录,责成有关领导干部限时说明问题。

向领导干部和干部家属签定《廉政承诺书》、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举办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活动,推进了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企业,着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切实加强对权力行使的监督。

建立了全市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公示制度,把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的重大决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廉洁自律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

实施了机关效能投诉整改公示制,将人民群众的投诉情况对外公开,将有关单位的查处和整改落实情况对外公布,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开展了清查市直预算单位“小金库”、宕欠公款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共查处7个单位“小金库”金额101万元、全市预算单位累计宕欠公款487.62万元,取消了一批“小金库”银行帐户,对一些单位存在“吃空饷”等管理不规范问题进行了清理纠正。

开展了清理纠正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灵通捆绑办公电话工作,共解除小灵通捆绑办公电话3041部,处理公费购置小灵通2909部,清退话费141733.35元。

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行业作风督察员、特邀监察员、群众代表43人组成5个明察暗访组,对全市机关行业作风进行明察暗访。

在市民、企业和中介机构中建立237个软环境建设监测点,对行政效能、软环境建设情况进行监测。

采取直接办理、转办办理、督办查办等方式,加强对领导批示件的督查督办工作,共受理市委、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件766件,已办结415件。

(四)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从切实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了惠农价格和收费政策落实等各项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价格方面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价格举报案件75件,退还消费者11701.75元。

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共清退违规收费19.8万余元,受理举报83件,对4所涉及违规收费的学校进行了情况通报,对3名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1人被撤销校长职务。

切实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全市卫生系统医务人员主动退回上交各类红包553人次,累计金额达27.45万元;认真落实医疗器械和药品实行集中招标采购等办法,市级医院集中招标采购药品40249.92万元。

督促减轻农民负担各项政策落实,通过查处涉农乱收费、乱罚款和集资摊派等减轻农民负担金额2261.99万元,确保农民得到实惠。

继续纠正在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建设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治理公路“三乱”成果。

对21起安全事故进行了调查处理,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1人。

开展了对土地严管政策落实情况和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检查,严肃查处了石林县“跃宝山”土地整理项目及石林县国土局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中存在的问题,对晋宁县白马龙铁矿违规开采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加强对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的监督检查 ,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职、依法行政。

认真办好政风行风“春城热线”,共受理群众投诉1164件,办结率达100%。

(五)严肃查处违反党纪政纪案件。

截止11月底,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2909件(次),初查核实线索488件,立案查处违纪案件118件,结案112件(含上年遗留案件),处分违纪人员1300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1人,乡(科)级以下干部57人,其他人员62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510.66万元。

加强协调配合,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严肃查处了昆明市园林绿化局原局长翟建国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案、昆明市城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陈正贵行贿受贿案、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原主任助理周峰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案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积极协助中央纪委、省纪委,对昆明市掌鸠河引水供水工程管理局部分领导干部贪污受贿、工程管理混乱造成建设资金严重浪费、以及工程款帐外私存私用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查处。

在查办案件工作中,坚持把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贯穿到的每个环节,努力做到安全文明办案。

推行了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实名举报承诺办理等制度,完善了检审分开、复审分设等制度,加强对办案工作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把案件质量关。

注重对办案工作的总结,积极协助发案单位加强预防腐败机制建设,较好地发挥了办案的治本功能。

(六)以深化改革促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

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了《昆明市连续公开推荐提名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办法(试行)》、《昆明市市级机关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办法(试行)》、《昆明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制度,出台了《昆明市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暂行办法》,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考试竟岗,面向全国公开选拔了100名副县后备干部,将干部人事工作置于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

制定下发了《昆明市市本级财政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昆明市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将市级单位全部纳入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范围。

出台了《关于深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了对政府投资的监管。

司法体制、金融体制改革继续推进。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产权交易进入市场、政府采购等制度正在深入研究进一步完善的办法。

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工作继续深化,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行业和单位普遍推行了办事公开制度。

(七)大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继续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解决思想、组织和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采取办班培训、院校培训、跟班学习等措施,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能力和水平。

按照实施方案,我市的纪检监察派出(驻)机构统一管理体制改革,采取“分类归口、集中派出”、派出机构人、财、物权完全与原负责和联系部门脱钩的办法,对全市纪检监察派出(驻)机构实行了统一管理体制改革,撤销市级机关纪工委监察局等35个派出(驻)机构,由市纪委监察局新成立14个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和联系全市117个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同时,14个县区开展了派驻出改革工作,成立纪工委79个,实现了监督主体与责任主体的分离,增强了监督的独立性、权威性,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仍然严峻,任务仍然艰巨。

一些地方和部门的党政领导干部对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得不好;有的单位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不力,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少数机关和基层干部作风不实、效率不高、执行力不强;纪检监察机关的思想观念、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和任务的要求等。

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下步主要工作思路

明年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面临新机遇、新挑战的一年,市纪委监察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各项重要指示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重点解决好三个问题:

一是全面履行好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职责,保证和促进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二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纪检监察工作,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三是通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巩固和发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成果,促使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深刻认识党和人民对反腐倡廉的新要求新期盼,深刻审视反腐败所处环境的新特点新变化,深刻分析反腐倡廉工作的优势与不足,深刻反思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用面对全局的眼光认识反腐败工作,用服务中心的意识谋划反腐败工作,用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反腐败工作。

(二)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进一步健全督办查办工作机制,对工作开展不力或拖着不办、顶着不办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进行查办问责,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主要措施一是强化督查任务分解,将全市重要工作和重大项目各项督查任务分解到14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和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二是组织督查组,重点对招商引资、“城中村改造”、重点工程建设等重要工作进行专项督查;三是对市委、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件,采取直接办理、转办办理、督办查办办理的方式认真处理,特别是对督办件中的限时办结件和重点督办件,要做到查处迅速、反馈及时。

(三)以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于10月9日至12日在北京召开,主要研究农村改革发展问题。

围绕这一精神和省纪委关于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心下移的要求,我们将进一步组织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学习、深入调研,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抓出成效:

一是抓紧研究制定我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意见》;二是准备召开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将我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引向深入,为昆明农村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四)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

市纪委监察局已结合昆明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既与中央和省的精神保持高度一致、又充分彰显昆明特色的《中共昆明市委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明确了我市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实施办法》的工作思路、具体措施和目标任务。

当前和下步还要进一步研究制定落实《工作规划》的5年目标任务和年度目标,以文件形式下发各级各有关部门,使《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既有总体安排,又有具体措施,既有长远规划,又有近期目标任务。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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