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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布线系统技术规范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山西百斯奥格科技有限公司

 

前言

为了规范和提高工程部门在综合布线系统工程中的施工标准及水平,引用国家标准《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2007》制定本规范,本规范主要用于指导综合布线相关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一、桥架及线槽、管的安装及保护要求

1.1材料检验

在桥架及线槽等设备材料到达现场后,首先要进行材料的检验。

其主要检验内容如下:

1.1.1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牌、型号、规格、数量、质量要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并具备相应的质量文件或证书,无出厂检验证明文件、质量文件或与设计不符者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1.1.2工程所用材料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得变形、断裂。

1.1.3经检验后的材料要做好检验记录,不合格品要独立存放以备核查与处理。

1.2安装方式

1.2.1桥架及线槽的安装位置应符合施工图要求,左右偏差不应超过50mm。

1.2.2桥架及线槽水平度每米偏差不应超过2mm

1.2.3垂直桥架及线槽应与地面保持垂直,垂直度偏差不应超过3mm。

1.2.4线槽截断处及两线槽拼接处应平滑、无毛刺。

1.2.5吊架和支架安装应保持垂直,整齐牢固,无歪斜现象。

1.2.6金属桥架、线槽及金属管各段之间应保持连接良好,安装牢固。

1.2.7采用吊顶支撑柱布放缆线时,支撑点宜避开地面沟槽和线槽位置,支撑应牢固。

1.3保护措施

1.3.1预埋金属线槽保护要求:

1.3.1.1在建筑物中预埋线槽,按单层设置,每一路由进出同一过路盒的预埋线槽均不应超过3根,线槽截面高度不宜超过25mm,总宽度不宜超过300mm。

1.3.1.2线槽直埋长度超过30m或在线槽路由交叉、转弯时,要设置过线盒,以便于布放缆线和维修。

1.3.1.3过线盒盖能开启,并与地面齐平,盒盖处要具有防灰、防水、抗压的功能。

1.3.2预埋暗管保护要求:

1.3.2.1预埋在墙体中间暗管的最大管外径不超过50mm,楼板中暗管的最大管外径不超过25mm,室外管道进入建筑物的最大管外径不超过l00mm。

1.3.2.2直线布管每30m处应设置过线盒装置。

1.3.2.3暗管的转弯角度要大于90度,在路径上每根暗管的转弯角不得多于2个,并不能有S弯出现,有转弯的管段长度超过20m时,应设置管线过线盒装置;有2个弯时,不超过15m要设置过线盒。

1.3.2.4暗管管口要光滑,并加有护口保护,管口伸出部位宜为25~50mm。

1.3.2.5至楼层配线间暗管的管口应排列有序,便于识别与布放缆线。

1.3.2.6暗管内应安置牵引线或拉线。

1.3.2.7金属管明敷时,在距接线盒300mm处,弯头处的两端,每隔3m处应采用管卡固定。

1.3.2.8管路转弯的曲半径不应小于所穿入缆线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并且不应小于该管外径的6倍,如暗管外径大于50mm时,不应小于10倍。

1.3.3桥架和线槽保护要求:

1.3.3.1桥架底部应高于地面2.2m及以上,顶部距建筑物楼板不小于300mm,与梁及其他障碍物交叉处间的距离不宜小于50mm。

1.3.3.2桥架水平敷设时,支撑点间距要在1.5~3m之间取固定值安装。

安装要整齐美观。

垂直敷设时固定在建筑物结构体上的间距要小于2m,距地1.8m以下部分应加金属盖板保护,或采用金属走线柜包封,门要可开启。

1.3.3.3直线段桥架每超过15~30m或跨越建筑物变形缝时,应设置伸缩补偿装置。

1.3.3.4金属线槽敷设时,要在线槽接头处;每间距3m处;离开线槽两端出口0.5m处;转弯处设置支架或吊架。

1.3.3.5塑料线槽槽底固定点间距宜为lm。

1.3.3.6桥架和线槽转弯半径不应小于槽内线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线槽直角弯处最小弯曲半径不应小于槽内最粗缆线外径的10倍。

1.3.3.7桥架和线槽穿过防火墙体或楼板时,缆线布放完成后应采取防火封堵措施。

1.3.3.8楼层支桥架与每个房间支线管之间的连接要采用金属软管。

1.3.4静电地板下桥架及线槽敷设要求:

1.3.4.1线槽盖板应可开启。

1.3.4.2主线槽的宽度宜在200~400mm,支线槽宽度不宜小于70mm。

1.3.4.3可开启的线槽盖板与明装插座底盒间要采用金属软管连接。

1.3.4.4当地板具有防静电功能时,地板整体要接地。

二、缆线的敷设和保护方式要求

2.1缆线检验

2.1.1工程中使用的电缆和光缆型式、规格及缆线的防火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2.1.2缆线所附标志、标签内容应齐全、清晰,外包装应注明型号和规格。

2.1.3缆线外包装和外护套要完整无损,当外包装损坏严重时,应测试合格后再在工程中使用。

2.1.4电缆应附有本批量的电气性能检验报告,施工前应进行抽验,并做测试记录。

2.1.5光缆开盘后应先检查光缆端头封装是否良好。

光缆外包装或光缆护套如有损伤,应对该盘光缆进行光纤性能指标测试,如有断纤,应进行处理,待检查合格才允许使用。

光纤检测完毕,光缆端头应密封固定,恢复外包装。

2.1.6光纤接插软线或光跳线检验:

a.两端的光纤连接器件端面应装配合适的保护盖帽。

b.光纤类型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明显的标记。

2.2敷设方式

2.2.1缆线敷设

2.2.1.1缆线的型式、规格应与设计规定相符。

2.2.1.2缆线的布放应自然平直,不得产生扭绞、打圈、接头等现象,不应受外力的挤压和损伤。

2.2.1.3缆线两端应贴有标签,应标明编号,标签书写应清晰、端正和正确。

标签要选用不易损坏的材料。

2.2.1.4缆线要有余量以适应终接、检测和变更。

对绞电缆预留长度:

在工作区为3~6cm,配线间为0.5~2m,设备间为3~5m;光缆布放要盘留,预留长度为3~5m,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设计要求预留长度。

2.2.1.5屏蔽电缆的屏蔽层端到端应保持完好的导通性。

2.2.1.6缆线的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a.非屏蔽4对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至少为电缆外径的4倍。

b.屏蔽4对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8倍。

c.主干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10倍。

d.2芯或4芯水平光缆的弯曲半径应大于25mm;其他芯数的水平光缆、主干光缆和室外光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光缆外径的10倍。

2.2.1.7缆线间的最小净距要符合以下要求:

a.电源线、综合布线系统缆线应分隔布放,并符合表1的规定

条件

最小净距(mm)

380V<2kV·A

380V2~5kV·A

380V>5kV·A

对绞电缆与电力电缆平行敷设

130

300

600

有一方在接地的金属槽道或钢管中

70

150

300

双方均在接地的金属槽道或钢管中②

10①

80

150

表1对绞电缆与电力电缆最小净距

注:

①当380V电力电缆<2kV·A,双方都在接地的线槽中,且平行长度≤10m时,最小间距可为10mm。

②双方都在接地的线槽中,系指两个不同的线槽,也可在同一线槽中用金属板隔开。

 

b.综合布线与配电箱、变电室、电梯机房、空调机房之间最小净距要符合表2的规定。

名称

最小净距(m)

名称

最小净距(m)

配电箱

1

电梯机房

2

变电室

2

空调机房

2

表2综合布线电缆与其他机房最小净距

c.建筑物内电、光缆暗管敷设与其他管线最小净距要符合表3的规定。

管线种类

平行净距(mm)

垂直交叉净距(mm)(((mm)(mm)

避雷引下线

1000

300

保护地线

50

20

热力管(不包封)

500

500

热力管(包封)

300

300

给水管

150

20

煤气管

300

20

压缩空气管

2

150

20

表3综合布线缆线及管线与其他管线的间距

2.2.1.8对于有安全保密要求的工程,综合布线缆线与信号线、电力线、接地线的间距要符合相应的保密规定。

于完全封闭、独立使用和管理的建筑群中,秘密级、机密级系统的信息传输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信息可不加密传输,否则应加密传输。

a.采用光缆

b.良好接地屏蔽电缆

c.非屏蔽电缆,且当非屏蔽电缆与其它平行线缆保持1米(平行长度小于30米)或3米(平行长度大于等于30米)以上的隔离距离时。

d.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措施(如传导干扰器)。

2.2.2预埋线槽和暗管缆线敷设

2.2.2.1敷设线槽和暗管的两端要用标志表示出编号等内容。

2.2.2.2预埋线槽要采用金属线槽,预埋或密封线槽的截面利用率应为30%~50%。

2.2.2.3敷设暗管宜采用钢管或阻燃聚氯乙烯硬质管。

布放大对数主干电缆及4芯以上光缆时,直线管道的管径利用率为50%~60%,弯管道为40%~50%。

暗管布放4对对绞电缆或4芯及以下光缆时,管道的截面利用率为25%~30%。

2.2.3桥架和线槽缆线敷设

2.3.1密封线槽内缆线布放应顺直,尽量不交叉,在缆线进出线槽部位、转弯处要绑扎固定。

2.3.2缆线桥架内缆线垂直敷设时,在缆线的上端和每间隔1.5m处应固定在桥架的支架上;水平敷设时,在缆线的首、尾、转弯及每间隔5~l0m处进行固定。

2.3.3在水平、垂直桥架中敷设缆线时,应对缆线进行绑扎。

对绞电缆、光缆及其他信号电缆应根据缆线的类别、数量、缆径、缆线芯数分束绑扎。

绑扎间距不宜大于1.5m,间距应均匀,不宜绑扎过紧或使缆线受到挤压。

2.3.4楼内光缆在桥架敞开敷设时应在绑扎固定段加装垫套。

2.3保护措施

2.3.1缆线不得布放在电梯或供水、供气、供暖管道竖井中,缆线不应布放在强电竖井中。

2.3.2配线间、设备间、进线间之间干线通道应沟通。

2.3.3当电缆从建筑物外面进入建筑物时,应选用适配的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应符合设计要求。

三、缆线终接

3.1终接材料检验

3.1.1连接器件的检验

3.1.1.1配线模块、信息插座模块及其他连接器件的部件要完整,电气和机械性能等指标符合相应产品生产的质量标准。

塑料材质要具有阻燃性能,并满足设计要求。

3.1.1.2光纤连接器件及适配器使用型式和数量、位置要符合设计要求。

3.1.2配线设备的检验

3.1.2.1光、电缆配线设备的型式、规格要符合设计要求。

3.1.2.2光、电缆配线设备的编排及标志名称要与设计相符。

各类标志名称应统一,标志位置正确、清晰。

3.1.2.3经过测试与检查,性能指标不符合设计要求的设备和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3.2终接要求

3.2.1缆线终结

3.2.1.1缆线在终接前,必须核对缆线标识内容是否正确。

3.2.1.2缆线中间不应有接头。

必须接头的线缆需在图纸中标注接头位置,以便在竣工资料中说明。

3.2.1.3缆线终接处必须牢固、接触良好。

3.2.1.4对绞电缆与连接器件连接应认准线号、线位色标,不得颠倒和错接。

3.2.2对绞电缆终结

3.2.2.1终接时,每对对绞线应保持扭绞状态,扭绞松开长度对于3类电缆不应大于75mm;对于5类电缆不应大于13mm;对于6类电缆应尽量保持扭绞状态,减小扭绞松开长度。

3.2.2.2对绞线与8位模块式通用插座相连时,必须按色标和线对顺序进行卡接。

插座类型、色标和编号应符合T586A,T586B连接方式的规定,在同一工程中两种连接方式不混合使用。

3.2.2.3屏蔽对绞电缆的屏蔽层与连接器件终接处屏蔽罩应通过紧固器件可靠接触,缆线屏蔽层应与连接器件屏蔽罩360°圆周接触,接触长度不宜小于l0mm。

屏蔽层不应用于受力的场合。

3.2.2.4对不同的屏蔽对绞线或屏蔽电缆,屏蔽层应采用不同的端接方法。

应对编织层或金属箔与汇流导线进行有效的端接。

3.2.2.5每个2口86面板底盒宜终接2条对绞电缆或1根2芯/4芯光缆,不可以兼做过路盒使用。

3.2.3光缆终结与接续

3.2.3.1光纤与连接器件连接可采用尾纤熔接、现场研磨和机械连接方式。

3.2.3.2光纤与光纤接续可采用熔接和光连接子(机械)连接方式。

3.2.4光缆芯线终接

3.2.4.1采用光纤连接盘对光纤进行连接、保护,在连接盘中光纤的弯曲半径应符合安装工艺要求。

3.2.4.2光纤熔接处应加以保护和固定。

3.2.4.3光纤连接盘面板要有标志,且要清晰耐磨。

3.2.4.4单模、多模光纤熔接耗损平均值为0.15dB,机械连接平均值为0.3dB。

3.2.5各类跳线终接

3.2.5.1各类跳线缆线和连接器件间接触应良好,接线无误,标志齐全。

跳线选用类型应符合系统设计要求。

3.2.5.2各类跳线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四、设备安装检验

4.1机柜、机架安装要求

4.1.1机柜、机架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垂直偏差度不应大于3mm。

4.1.2机柜、机架上的各种零件不得脱落或碰坏,漆面不应有脱落及划痕,各种标志应完整、清晰。

4.1.3机柜、机架、配线设备箱体、电缆桥架及线槽等设备的安装应牢固,如有抗震要求,应按抗震设计进行加固。

4.1.4多个机柜安装时,要保持机柜的前面板平行整齐。

4.2各类配线设备安装要求

4.2.1各部件应完整,安装就位,标志齐全。

4.2.2安装螺丝必须拧紧,面板应保持在一个平面上。

4.3信息插座模块安装要求

4.3.1信息插座模块、多用户信息插座、集合点配线模块安装位置和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3.2安装在活动地板内或地面上时,应固定在接线盒内,插座面板采用直立和水平等形式;接线盒盖可开启,并应具有防水、防尘、抗压功能。

接线盒盖面应与地面齐平。

4.3.3信息插座底盒同时安装信息插座模块和电源插座时,间距及采取的防护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4.3.4信息插座模块明装底盒的固定方法根据施工现场条件而定。

4.3.5固定螺丝需拧紧,不应产生松动现象。

4.3.6各种插座面板应有标识,以颜色、图形、文字表示所接终端设备业务类型。

4.3.7工作区内终接光缆的光纤连接器件及适配器安装底盒应具有足够的空间,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4.4机架式设备安装要求

4.4.1设备安装时要有支撑托盘,且设备要与托盘保持平行。

4.4.2设备固定螺丝要牢固,不得有松动现象。

4.4.3设备与设备之间要留有一定空隙,以便通风散热和后期的拆卸、维护。

4.4.5设备面板要设置相应的标签,标签要与设计相符。

五、设备标识符和标签设置

5.1标识符应包括安装场地、缆线终端位置、缆线管道、水平链路、主干缆线、连接器件、接地等类型的专用标识,系统中每一组件要指定一个唯一标识符。

5.2配线间、设备间、进线间所设置配线设备及信息点处均要设置标签。

5.3每根缆线应指定专用标识符,标在缆线的护套上或在距每一端护套300mm内设置标签,缆线的终接点应设置标签标记指定的专用标识符。

5.4接地体和接地导线应指定专用标识符,标签应设置在靠近导线和接地体的连接处的明显部位。

5.5根据设置的部位不同,可使用粘贴型、插入型或其他类型标签。

标签表示内容应清晰,材质应符合工程应用环境要求,具有耐磨、抗恶劣环境、附着力强等性能。

5.6终接色标应符合缆线的布放要求,缆线两端终接点的色标颜色应一致。

六、接地系统

6.1接地系统各部件连接要符合设计要求,接地引入线与接地体焊接牢固,焊缝处作防腐处理。

6.2用镀锌扁铁作接地引入线时,引入线应涂沥青,并用麻布条缠扎,麻布条外涂沥青保护。

6.3接地母线装置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规定,安装端正、牢固并用明显标志。

6.4机房内接地线可采取辐射式或平面网格型布置方式多点与环形接地母线连接,各种设备单独以最短距离就近引接地线,交直流配电设备机壳、配线架应分别单独从接地汇集排上直接接到接地母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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