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12贵州省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食品销售与核查记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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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2贵州省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食品销售与核查记录
C.1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
贵州省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
(本表适用于食品销售)
经营者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经营场所:
仓库地址:
核查时间:
填表说明
1、本核查表适用于对《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变更、换证的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核查评价。
2、现场核查项目按其对食品安全的影响程度,分为关键项(*)和一般项(/)。
每一个核查项目的评价意见为“符合”、“不符合”或“合理缺陷”,其中:
“符合”在“评价意见”栏内画“√”,不符合画“×”,合理缺项画“○”。
项目中的内容如部分不符合,应作为不符合。
3、核查项目共42项,其中关键项18项,一般项24项。
关键项有1项不符合,则核查意见为“不合格”;所有关键项(合理缺项除外)符合,一般项(合理缺项除外)不符合比例超过20%,则核查结论为“不合格”。
4、核查人员应针对不符合的项目提出相应的整改要求。
5、限期整改后复查,核查结论仍为“不符合”的,不再安排现场核查。
6、核查人员应如实填写本核查表中的内容。
序号
核查项目
核查内容及评价标准
重要性
评价意见
1
食品安全人员要求
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
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省或行业规定的食品安全相关资质,可免考核)
/
3
食品安全
管理制度
要求
具有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制度;经营企业还建有从业人员培训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废弃物处置制度等;从事食品批发的还建有食品批发销售记录制度)
*
4
建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档案
*
5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公示
/
6
场所要求
(销售场所和贮存场所)
场所地址、布局与申报内容一致
/
7
与易受到污染的区域,与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距离25m以上
*
8
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有良好的通风、排气装置,并避免日光直接照射
/
9
地面做到硬化,平坦防滑并易于清洁消毒,并有适当措施防止积水
/
10
食品与墙壁、地面保持10cm以上距离
*
11
与生活区分(隔)开
/
12
设备
设施
要求
配有食品陈列或摆放设备或设施
/
13
有相应的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设备或设施
/
14
有采光、照明、通风等设备或设施
/
15
有洗涤和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等设备或设施
/
16
销售有温度控制要求食品的,配备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备,并带有温度指示装置。
设备应当保证食品贮存销售所需的温度等要求
*
17
贮存冷藏冷冻等有温度要求的食品,贮存场所有保证食品贮存所需温度的设施
*
18
布局流程要求
销售场所
食品销售区域和非食品销售区域分开设置
/
19
生食区域和熟食区域分开
/
20
待加工食品区域与直接入口食品区域分开
/
21
经营生鲜畜禽、水产品的区域与其他食品经营区域分开
/
22
药店从事食品销售的,按照经营项目分别设立专区或专柜,并设有标识
*
23
贮存场所
食品存放设专门区域,固定存放位置,并设有标识,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
*
24
食品与非食品、生食与熟食有适当分隔措施
/
25
散装食品
销售要求
一般要求
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具有健康证明
*
26
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配备相应的衣服、帽子、口罩、手套等。
/
27
销售区域有明显的区域或隔离措施,生鲜畜禽、水产品与散装直接入口食品有一定距离的物理隔离
/
28
直接接触食品的设备或设施、工具、容器、包装材料等具有产品合格证明,安全、无毒、无异味、防吸收、耐腐蚀且可承受反复清洗和消毒的材料制作,易于清洁和保养
/
29
散装熟食
销售要求
设有专门销售区域
*
30
配备无毒、清洁的容器与售货工具
/
31
具有与挂钩生产单位(供货商)签订的合作协议(合同或意向书)以及《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资料
*
32
特殊食品
销售要求
经营场所划定专门的区域或柜台、货架
*
33
应在销售柜台、货架处显著位置按要求设立“****销售专区(或专柜)”提示牌
*
34
申请保健食品经营的,应提交保健食品注册或备案相关证明文件
*
35
连锁经营要求
实行统一配送的连锁企业,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用运输工具
/
36
自动售货设备销售
要求
具有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
*
37
具体放置地点以及关于经营者名称等信息公示位置与提交资料一致
/
38
自动售货设备满足保证食品安全的温、湿度等相关要求
/
39
建有自动售货设备定期检查、清洗、消毒、维护以及避免食品超过保质期的制度
/
40
互联网
经营要求
具有可现场登录申请人网站、网页或网店等功能的设备设施
*
41
现场登录网页查看的内容与提交资料一致
/
42
无实体门店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固定的贮存场所,贮存场所视同经营场所
*
主体业态备注
□批发销售
□连锁经营
□自动售货设备销售
□互联网食品销售
经营项目
□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
□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
□散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散装食品销售(熟食制品)
□酒类销售
□特殊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
□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
□特殊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特殊食品(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
□其他类食品销售
核查评价
__________________局(所)执法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贵州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试行)》及《贵州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有关规定,对该单位的人员管理、场地要求、制度建立、设施设备要求等进行了现场核查,核查关键项___项(其中合理缺陷___项),一般项___项(其中合理缺项___项)。
经核查,其中不符合关键项___项,不符合一般项___项。
核查意见如下:
合格□
不合格□
核查人员签字:
年月日
核查人员
姓名
单位
执法证号
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C.2食品经营许可经营场所现场核记录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记录
()第号
申请人:
申请经营项目:
核查地点:
核查时间:
核查记录:
核查结论:
□符合规定 □限期整改□不符合规定
□整改后符合规定□整改后不符合规定
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核查人签名:
年月日 年 月 日
备注:
本记录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卷宗备查,第二联交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