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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应用计算56页精选文档
第六篇灭火应用计算
其实,任何一门学科都离不开死记硬背,关键是记忆有技巧,“死记”之后会“活用”。
不记住那些基础知识,怎么会向高层次进军?
尤其是语文学科涉猎的范围很广,要真正提高学生的写作水平,单靠分析文章的写作技巧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从基础知识抓起,每天挤一点时间让学生“死记”名篇佳句、名言警句,以及丰富的词语、新颖的材料等。
这样,就会在有限的时间、空间里给学生的脑海里注入无限的内容。
日积月累,积少成多,从而收到水滴石穿,绳锯木断的功效。
灭火救援活动中,灭火应用计算对科学决策和准确、经济地调集消防处置力量,合理利用现有消防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宋以后,京师所设小学馆和武学堂中的教师称谓皆称之为“教谕”。
至元明清之县学一律循之不变。
明朝入选翰林院的进士之师称“教习”。
到清末,学堂兴起,各科教师仍沿用“教习”一称。
其实“教谕”在明清时还有学官一意,即主管县一级的教育生员。
而相应府和州掌管教育生员者则谓“教授”和“学正”。
“教授”“学正”和“教谕”的副手一律称“训导”。
于民间,特别是汉代以后,对于在“校”或“学”中传授经学者也称为“经师”。
在一些特定的讲学场合,比如书院、皇室,也称教师为“院长、西席、讲席”等。
第一章灭火剂用量计算
观察内容的选择,我本着先静后动,由近及远的原则,有目的、有计划的先安排与幼儿生活接近的,能理解的观察内容。
随机观察也是不可少的,是相当有趣的,如蜻蜓、蚯蚓、毛毛虫等,孩子一边观察,一边提问,兴趣很浓。
我提供的观察对象,注意形象逼真,色彩鲜明,大小适中,引导幼儿多角度多层面地进行观察,保证每个幼儿看得到,看得清。
看得清才能说得正确。
在观察过程中指导。
我注意帮助幼儿学习正确的观察方法,即按顺序观察和抓住事物的不同特征重点观察,观察与说话相结合,在观察中积累词汇,理解词汇,如一次我抓住时机,引导幼儿观察雷雨,雷雨前天空急剧变化,乌云密布,我问幼儿乌云是什么样子的,有的孩子说:
乌云像大海的波浪。
有的孩子说“乌云跑得飞快。
”我加以肯定说“这是乌云滚滚。
”当幼儿看到闪电时,我告诉他“这叫电光闪闪。
”接着幼儿听到雷声惊叫起来,我抓住时机说:
“这就是雷声隆隆。
”一会儿下起了大雨,我问:
“雨下得怎样?
”幼儿说大极了,我就舀一盆水往下一倒,作比较观察,让幼儿掌握“倾盆大雨”这个词。
雨后,我又带幼儿观察晴朗的天空,朗诵自编的一首儿歌:
“蓝天高,白云飘,鸟儿飞,树儿摇,太阳公公咪咪笑。
”这样抓住特征见景生情,幼儿不仅印象深刻,对雷雨前后气象变化的词语学得快,记得牢,而且会应用。
我还在观察的基础上,引导幼儿联想,让他们与以往学的词语、生活经验联系起来,在发展想象力中发展语言。
如啄木鸟的嘴是长长的,尖尖的,硬硬的,像医生用的手术刀―样,给大树开刀治病。
通过联想,幼儿能够生动形象地描述观察对象。
灭火剂的种类很多,常用的有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等。
不同的灭火救援场所和对象应选用不同的灭火剂,并对其用量通过科学计算加以确定。
第一节消防用水量计算
消防用水量与建筑物的耐火等级、用途、层数、容积和面积、建筑物内可燃物的数量、周围环境、气象条件以及消防站的布局等因素有关。
一、建筑消防用水量计算
建筑消防用水量主要由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所规定,在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中必须设计扑救初起火灾的消防用水量,它包括室外消防用水量和室内消防用水量两部分。
Q=Q1+Q2
式中:
Q——建筑消防用水量,L/s;
Q1——室外消防用水量,L/s;
Q2——室内消防用水量,L/s。
(一)室外消防用水量计算
工厂、仓库和民用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和一次灭火用水量确定。
Q1=Nq
式中:
Q1——室外消防用水量,L/s;
N——工厂、仓库和民用建筑在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见表6—1—1;
q——室外消火栓用水量,L/s,见表6—1—2。
6—1—1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
名称
基地
面积
(ha)
附有居住
区人数
(万人)
同一时间
内的火灾
次数
备注
工
厂
≤100
≤1.5
1
按需水量最大的一座建筑物(或堆场、储罐)计算
>1.5
2
工厂、居住区各一次
>100
不限
2
按需水量最大的两座建筑物(或堆场、储罐)计算
仓库
民用建筑
不限
不限
1
按需水量最大的一座建筑物(或堆场、储罐)计算
6—1—2建筑物室外消火栓用水量
耐火
等级
一次灭火用水量
(L/s)
建筑物
名称及类别
建筑物体积(m3)
≤1500
1501—3000
3001—5000
5001—20000
20001—50000
>50000
一
、
二
级
厂
房
甲、乙
丙
丁、戊
10
10
10
15
15
10
20
20
10
25
25
15
30
30
15
35
40
20
库
房
甲、乙
丙
丁、戊
15
15
10
15
15
10
25
25
10
25
25
15
—
35
15
—
45
20
民用建筑
10
15
15
20
25
30
三
级
厂房或
车库
乙、丙
15
20
30
40
45
—
丁、戊
10
10
15
20
25
35
民用建筑
10
15
20
25
30
—
四
级
丁、戊类厂房或库房
10
15
20
25
—
—
民用建筑
10
15
20
25
—
—
(二)室内消防用水量计算
室内消防用水量为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设备等同时开启时用水量之和。
Q2=q栓+q自+q幕+q雨+q雾
式中:
Q2——室内消防用水量,L/s;
q栓——室内消火栓用水量,L/s,见表6—1—3;
q自——自动喷水灭火设备用水量,L/s,见表6—1—4;
q幕——水幕设备用水量,L/s;
q雨——雨淋喷水灭火设备用水量,L/s;
q雾——水喷雾灭火设备用水量,L/s。
表6—1—3室内消火栓用水量
建筑物
名称
高度、层数、体积或座位数
消火栓
用水量
(L/s)
同时使用水枪数量
(支)
每支水枪最小流量
(L/s)
每根竖管最小流量
(L/s)
厂房
高度≤24m、体积≤10000m3
5
2
2.5
5
高度≤24m、体积>10000m3
10
2
5
10
高度>24-50m
25
5
5
15
高度>50m
30
6
5
15
科研楼、
试验楼
高度≤24m、体积≤10000m3
10
2
5
10
高度≤24m、体积>10000m3
15
3
5
10
库房
高度≤24m、体积≤5000m3
5
1
5
5
高度≤24m、体积>5000m3
10
2
5
10
高度>24-50m
30
6
5
15
高度>50m
40
8
5
15
车站、码头、
机场建筑物和
展览馆等
5001-25000m3
10
2
5
10
25001-50000m3
15
3
5
10
>50000m3
20
4
5
15
商店、病房楼、
教学楼等
5001-10000m3
5
2
2.5
5
10001-25000m3
10
2
5
10
>25000m3
15
3
5
10
剧院、电影院、
俱乐部、礼堂、
体育馆等
801-1200个
10
2
5
10
1201-5000个
15
3
5
10
5001-10000个
20
4
5
15
>10000个
30
6
5
15
住宅
7-9层
5
2
2.5
5
其它建筑
≥6层或体积≥10000m3
15
3
5
10
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木结构的古建筑
体积≤10000m3
20
4
5
10
体积>10000m3
25
5
5
15
表6—1—4自动喷水灭火设备用水量
建筑物火灾
危险等级
指标
轻危险级
中危险级
严重危险级
生产建筑物
储存建筑物
设计供水强度(L/s·m2)
0.05
0.1
0.167
0.25
喷头动作数(个)
15
25
50
75
作用面积(m2)
180
200
300
300
消防用水量不少于(L/s)
13.34
23.34
50
75
最不利点喷头压力(104Pa)
5
5
5
5
(三)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用水量计算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用水量为高层民用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和高层民用建筑室内消防用水量之和。
Q=Q1+Q2
式中:
Q——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用水量,L/s;
Q1——高层民用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L/s;
Q2——高层民用建筑室内消防用水量,L/s。
高层民用建筑室内消防用水量为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水幕和泡沫等灭火系统,按需要同时开启的用水量之和计算。
自动喷水设备的消防用水量按30L/s计算,但自动喷头总数少于30个,经计算其用水量少于30L/s时,可按实际用水量计算。
高层民用建筑消火栓用水量见表6—1—5。
表6—1—5高层民用建筑消火栓给水系统用水量
高层建筑类别
建筑高度
(m)
消火栓用水量
(L/s)
每根竖管
最小流量
(L/s)
每支水枪
最小流量
(L/s)
室外
室内
普通住宅
≤50
15
10
10
5
>50
15
20
10
5
1.高级住宅;2.医院;3.二类建筑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财贸金融楼、电信楼、商住楼、图书馆、书库;4.省级以下的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电力调度楼;5.建筑高度不超过50m的教学楼和普通的旅馆、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等。
≤50
20
20
10
5
>50
20
30
15
5
1.高级旅馆;2.建筑高度超过50m或每层建筑面积超过1000m2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3.建筑高度超过50m或每层建筑面积超过1500m2的商住楼;4.中央和省级广播电视楼;5.网局级和省级电力调度楼;6.省级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7.藏书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书库;8.重要的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9.建筑高度超过50m的教学楼和普通的旅馆、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等。
≤50
30
30
15
5
>50
30
40
15
5
(四)根据燃烧面积计算火场实际用水量
(一)、
(二)、(三)所要求的消防用水量是理论上扑救建筑初期火灾的消防用水量,但不少火场因客观情况的变化,燃烧规模扩大,原先设计的消防用水量已不能完全满足灭火用水需求,因此,必须针对变化了的火场情况,根据燃烧面积计算主要由移动设备(消防车等)提供的火场实际用水量。
1.燃烧面积的确定
火场燃烧面积由现场指挥员通过计算、查阅图纸资料、询问知情人或目测等途径确定。
2.火场实际用水量计算
Q=Aq
式中:
Q——火场实际用水量,L/s;
A——火场燃烧面积,m2;
q——灭火用水供给强度,L/s·m2,见表6—1—6。
3.应用举例
某一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其室内设计消防用水量为60L/s,某日发生火灾,火场燃烧面积达到了2000m2,若灭火用水供给强度为0.15L/s·m2,试计算火场实际用水量。
解:
A=2000m2,q=0.15L/s·m2,则
Q=Aq=2000×0.15=300(L/s)
通过计算可以发现,火场实际用水量大于室内设计消防用水量,需移动设备补充提供。
答:
火场实际用水量为300L/s。
表6—1—6建筑火灾灭火用水供给强度(参考值)
建(构)筑物、材料
及物质名称
供水强度(L/s·m2)
建(构)筑物、材料及物质名称
供水强度(L/s·m2)
办公楼
一至三级耐火等级
0.06
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0.10
四级耐火等级
0.10
商业企业和贵重商品物资仓库
0.20
地下室
0.10
冷藏库
0.10
闷顶
0.10
发电站和变电站
电缆隧道
0.20
车库(修理所、飞机库等)
0.20
机器间和锅炉房
0.20
医院
0.10
供油装置
0.10
畜牧房
一至三级耐火等级
0.10
变压器、油开关
0.10
四级耐火等级
0.15
运输工具
露天停车场上的汽车、有轨电车、无轨电车
0.10
住宅
和辅助建筑
一至三级耐火等级
0.06
飞机
和直
升机
内部装修
0.08
四级耐火等级
0.10
有镁合金的结构
0.25
地下室
0.15
机壳
0.15
闷顶
0.15
船舶
(货轮、客轮)
上部结构(内、外部火灾)
0.20
文化、娱乐
观众厅
0.15
船舱
0.20
附属房间
0.15
固体材料
纸张(松散的)
0.30
舞台
0.20
塑料
热塑性塑料
0.14
制粉厂
0.14
聚合材料及其制品
0.20
生产
厂房
(丙类生产工段和车间)
一、二级耐火等级
0.15
胶木板、磺烃酚醛塑料、废塑料、三醋酸酯胶片
0.30
三级耐火等级
0.20
棉纤维制品
棉花及其他纤维材料
(封闭式仓)
0.30
四级耐火等级
0.25
赛璐珞及其制品
0.40
喷漆车间
0.20
农药和肥料
0.20
地下室
0.30
闷顶
0.15
大面积房屋(可燃)
0.15
二、露天堆场消防用水量计算
根据规范要求,扑救各类堆场、可燃气体储罐或储罐区初期火灾的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6—1—7的规定,但易燃、可燃材料的露天、半露天堆场等发生火灾,火势发展快,往往形成大面积火灾,不仅扑救时间长,而且用水量大,因此,必须针对扩大了的火场规模,根据燃烧面积确定火场实际用水量。
(一)燃烧面积的确定
火场燃烧面积由现场指挥员通过计算、查阅图纸资料、询问知情人或目测等途径确定。
(二)火场实际用水量计算
Q=Aq
式中:
Q——火场实际用水量,L/s;
A——火场燃烧面积,m2;
q——灭火用水供给强度,L/s·m2,见表6—1—8。
(三)应用举例
某木材堆场发生火灾,燃烧面积约3000m2,其设计消防用水量为45L/s,若灭火用水供给强度为0.2L/s·m2,试计算火场实际用水量。
解:
A=3000m2,q=0.2L/s·m2,则
Q=Aq=3000×0.2=600(L/s)
通过计算可以发现,火场实际用水量大于设计消防用水量。
答:
火场实际用水量为600L/s。
表6—1—7堆场、储罐的室外消防用水量
名称
总储量或总容量(T/m3)
消防用水量(L/s)
粮
食
(T)
圆筒仓土圆囤
30—500
501—5000
5001—20000
20001—40000
15
25
40
45
席穴囤
30—500
501—5000
5001—20000
20
35
50
棉、麻、毛、化纤百货
(T)
10—500
501—1000
1001—5000
20
35
50
稻草、麦秸、芦苇等易燃材料
(T)
50—500
501—5000
5001—10000
10001—20000
20
35
50
60
木材等可燃材料
(m3)
50—1000
1001—5000
5001—10000
10001—25000
20
30
45
55
煤和焦碳(T)
100—5000
>5000
15
20
可燃气体储罐或储罐区(m3)
湿
式
501—10000
10001—50000
>50000
20
25
30
干
式
≤10000
10001—50000
>50000
20
30
40
表6—1—8室外火灾灭火用水供给强度(参考值)
建(构)筑物、材料和物质名称
供水强度
(L/s·m2)
木材
湿度为40—50%的原木
0.20
湿度小于40%的原木
0.50
锯材
堆垛
湿度为8—14%
0.45
湿度为20—30%
0.30
湿度为30%以上
0.20
圆木堆垛
0.35
碎木堆(湿度为30—50%)
0.10
亚麻秸(捆垛)
0.25
汽车交通工具
(露天停车场所的汽车、电车、无轨电车)
0.10
石油产品
闪点28℃以下
0.40
闪点60℃
0.30
闪点120℃
0.20
地沟、工艺浅水槽内流散的可燃液体、石油产品
0.20
三、液化石油气储罐消防用水量计算
液化石油气储罐着火后,主要扑救任务是冷却,消防用水量主要指冷却用水量。
(一)有固定冷却系统的冷却用水量计算
有固定冷却系统的储罐冷却用水量主要依据规范要求设计,它包括固定系统冷却用水量和水枪冷却用水量之和。
1.固定系统冷却用水量计算
固定系统冷却用水量包括着火罐冷却用水量和邻近罐冷却用水量之和。
着火罐的保护面积按其全表面积计算,距着火罐直径1.5倍范围内的邻近罐,按其表面积的一半计算。
(1)每个着火罐固定系统冷却用水量,计算公式如下:
Q1=πD2q
式中:
Q1——每个着火罐冷却用水量,L/s;
D——球罐直径,m;
q——固定系统冷却水供给强度,L/s·m2,取0.15。
(2)每个邻近罐冷却用水量,计算公式如下:
Q2=0.5πD2q
式中:
Q2——每个邻近罐冷却用水量,L/s;
D——球罐直径,m;
q——固定系统冷却水供给强度,L/s·m2,取0.15。
2.水枪冷却用水量确定
使用水枪冷却着火部位,其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6—1—9的规定。
表6—1—9水枪冷却用水量
总容积(m3)
<500
501—2500
>2500
单罐容积(m3)
≤100
≤400
>400
水枪用水量(L/s)
20
30
45
(二)无固定冷却系统的冷却用水量计算
储罐无固定冷却系统或火灾中固定冷却系统受到破坏时,火场冷却任务只能依靠移动灭火设备(消防车等)完成,冷却水供给强度不应小于0.2L/s·m2。
无固定冷却系统的冷却用水量包括着火罐冷却用水量和邻近罐冷却用水量之和。
着火罐的保护面积按其全表面积计算,距着火罐直径1.5倍范围内的邻近罐,按其表面积的一半计算。
1.每个着火罐冷却用水量,计算公式如下:
Q1=πD2q
式中:
Q1——每个着火罐冷却用水量,L/s;
D——球罐直径,m;
q——移动设备冷却水供给强度,L/s·m2,取0.2。
2.每个邻近罐冷却用水量,计算公式如下:
Q2=0.5πD2q
式中:
Q2——每个邻近罐冷却用水量,L/s;
D——球罐直径,m;
q——移动设备冷却水供给强度,L/s·m2,取0.2。
(三)应用举例
某一液化石油气球罐区,球罐直径均为10m,某日因遭雷击,固定冷却系统损坏,并造成一只球罐着火,距着火罐15m范围内的邻近罐有3只,试计算消防用水量。
解:
1.着火罐冷却用水量为:
Q1=πD2q=3.14×102×0.2=62.8(L/s)
2.邻近罐冷却用水量为:
Q2=0.5πD2q×3=0.5×3.14×102×0.2×3=94.2(L/s)
3.消防用水量(即总冷却用水量)为:
Q1+Q2=62.8+94.2=157(L/s)
答:
消防用水量为157L/s。
四、油罐区消防用水量计算
油罐区消防用水量包括配制泡沫的灭火用水量和冷却用水量之和。
冷却用水量又包括着火罐冷却用水量和邻近罐冷却用水量之和。
Q=Q灭+Q着+Q邻
式中:
Q——油罐区消防用水量,L/s;
Q灭——配制泡沫的灭火用水量,L/s;
Q着——着火罐冷却用水量,L/s;
Q邻——邻近罐冷却用水量,L/s。
(一)配制泡沫的灭火用水量计算
1.配制泡沫的灭火用水量,计算公式如下:
Q灭=aQ混
式中:
Q灭——配制泡沫的灭火用水量,L/s;
a——泡沫混合液中含水率,如94%、97%等;
Q混——泡沫混合液量,L/s。
2.泡沫灭火用水常备量计算
采用普通蛋白泡沫灭火,一次进攻按5分钟计,为保证多次进攻的顺利进行,灭火用水常备量应为一次进攻用水量的6倍,即按30分钟考虑,计算公式如下:
Q备=1.8Q灭
式中:
Q备——配制泡沫的灭火用水常备量,m3或T;
1.8——30分钟灭火用水量系数(泡沫灭火用水常备量以m3或T为单位,故30×60/1000=1.8);
Q灭——配制泡沫的灭火用水量,L/s。
3.普通蛋白泡沫灭火用水常备量估算
泡沫灭火一次进攻用水量=混合液中含水率×混合液供给强度×燃烧面积×供液时间。
即:
(1)扑救甲、乙类液体火灾。
Q水=0.94×10×A×5=47A(L)
(2)扑救丙类液体火灾。
Q水=0.94×8×A×5=37.6A(L)
式中:
Q水——一次进攻用水量,L;
0.94——使用6%泡沫液,混合液中含水率;
10——混合液供给强度,L/min·m2,见表6—1—11;
8——混合液供给强度,L/min·m2,见表6—1—11;
A——燃烧面积,m2;
5——一次进攻时间,min。
为简化起见,一次进攻用水量可按Q水=50A(L)进行估算。
泡沫灭火用水常备量为一次进攻用水量的6倍,即Q备=6Q水。
(二)着火罐冷却用水量计算
Q着=nπDq或Q着=nAq
式中:
Q着——着火罐冷却用水量,L/s;
n——同一时间内着火罐的数量,只;
D——着火罐直径,m;
q——着火罐冷却水供给强度,L/s·m或L/s·m2,见表6—1—10;
A——着火罐表面积,m2。
(三)邻近罐冷却用水量计算
距着火罐壁1.5倍直径范围内的相邻储罐均应进行冷却,邻近罐冷却用水量,计算公式如下:
Q邻=0.5nπDq或Q邻=0.5nAq
式中:
Q邻——邻近罐冷却用水量,L/s;
0.5——采用移动式水枪冷却时,冷却的范围按半个周长(面积)计算;
n——需要同时冷却的邻近罐数量,只;
D——邻近罐直径,m;
q——邻近罐冷却水供给强度,L/s·m或L/s·m2,见表6—1—10;
A——邻近罐表面积,m2。
表6—1—10储罐冷却水供给范围和供给强度
设备类型
储罐名称
供给范围
供给强度
移
动
式
水
枪
着火罐
固定顶立式罐(包括保温罐)
罐周长
0.60(L/s·m)
浮顶罐(包括保温罐)
罐周长
0.45(L/s·m)
卧式罐
罐表面积
0.10(L/s·m2)
地下立式罐、半地下和地下卧式罐
无覆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