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本之工厂厂房租赁合同样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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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之工厂厂房租赁合同样本

工厂厂房租赁合同样本

【篇一:

标准厂房租赁合同范本】

厂房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臵、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厂房(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

1.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生产厂房及办公住宿生活使用,包租给乙方使用。

1.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赁费用

2.1租赁期限为3年,即从2016年2月1日起至2019年2月1日止。

2.2租金为年租金。

厂房加办公、生活、住宿,年租金为人民币40000.00元,共计人民币肆万圆整。

2.3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续租,房租每年在现价(40000.00元)基础上递增5%,即2000.00元,本合同依然有效,甲乙双方另加补充合同。

第三条租赁费用的支付

3.1租赁费用一年一付,乙方应于每年月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年租金,采用先付后租的方式。

第四条合法经营、防火安全

4.1承租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

倘由于承租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赔偿。

4.2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本企业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免责条款

5.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因甲方特殊原因而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需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甲方可因此而免责。

5.2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

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六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

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第七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八条(附加条款)

8.1乙方所用水电费按市场规定的供给价计费。

8.2乙方从业人员人身安全事宜由乙方全部负责办理。

第九条

合同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手印),立即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印章):

(印章):

签订时间:

年月日

附:

租凭区域示意图

公路

【篇二:

厂房租赁合同样本】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已方)

身份证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市经济特区房屋凭租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

在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基础上,经甲、乙方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1、甲方将位于惠州市新圩镇长布工业园,钢构厂房1栋,面积按5200平方米租给乙方。

包括五层宿舍一栋,合计月租金为人民币50000元。

大写五万整(该租金不含税费)。

2、乙方应配合甲方,于每月5日前按时上激房租费、水电费、电力维护费、垃圾清运费和管理费等费用,上述款项由甲方代收、代付。

3.本合同期为3年,自2015年12月1日起至2018年11月31日止。

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以优先续签合同。

第二条:

1、甲方提供乙方申请400kva电量使用(乙方所有设备、额定功效、负荷的总量不得超过其申请的电量)。

配电房连接到乙方设备的线路和装置由乙方负责。

乙方在配电房内安装许经供电部门检验合格的照明电表和动力电表。

2、每月电费按政府峰谷标准收费。

甲方每月收取乙方基本电费按23x400=9200元。

每月甲方向乙方收取变损费和线损费,每度电收取_____元。

乙方在规定的地方安装水表,水费按政府供水部门价格交付,每月________元的垃圾清运费_______元厂长费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1、乙方每月5日前预交当月一个月租金,5日前交付上月水电费,款项由乙方派员按时直接送至甲方财务部。

未按时的应向甲方激迟纳金,迟纳金按交付总额的5%/天支付。

水电总表与分表有差额时,按用电量比例分摊差额水电费。

2、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预交2个月房屋租凭保证金100000元,水电费保证金100000元,合计人民币贰拾万元整(所交保证金不计利息)。

免租期、装修期电梯维护费、垃圾清运费以及管理费____元。

甲方同意免收乙方_____天装修期租金。

乙方自_____年____月___日起开始交物业管理费,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开始交付租金。

3、若乙方中途退租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须经甲方同意,否则乙方所交保证金甲方不予退还。

乙方租期满退租时须结清所欠房租费、水电费、工人工资费用。

乙方搬厂提交相关结清费款的资料以及经双方对厂房验收及移交厂房宿舍完好无损,则甲方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乙方在承租期内不得将所租面积转租他方。

4、若乙方拖欠租金、管理费和水电费,除交迟纳金外,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

租凭屋内的有关设施,直至欠费结清或终止合同。

乙方应该付清欠款后3日内清理,如有拖欠甲方有权扣押乙方物质设备以物抵款。

第四条:

乙方对厂房进行装修,应先将装修图纸或书面报告上交给甲方工程部,经甲方工程部批准后才能可装修。

乙方装修不能改变原建筑主体承重结构。

装修完成后应通知甲方工程部及消防部门进行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五条:

租凭期满后,乙方对土建不动产、不能拆毁、乙方在使用房屋期间或期满时不能损坏房屋和共同设备、设施、否则应修复或赔偿至入住时的完好状态。

并须经由甲、乙双方派员一起验收合格,并签办书面移交手续。

第六条:

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所需要房屋租凭合同由甲方协同办理,但每年租凭管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按国家用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本合同应缴纳费的印花税、登记费及其它有关费税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乙方确保本企业符合有关消防安全、环保等规定,并常年做好本企业用房内部的消防环保、治安和环境等工作。

严禁生产或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

按规定及时清理垃圾、做好污水排放,有粉尘的乙方应密封工厂,防止粉尘飞扬。

乙方承诺(本企业产品无污染、无毒、无有害物质、无超标、振动)如有违者由乙方负责整改。

第八条:

1、乙方在租凭期内教育员工遵守公德、遵守工业园区管理等有关规定与工业园

内各企业友好共存,互相支持,协助甲方做好工业园区内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防止第三者(包括员工)损坏租凭房产。

其他租凭无及附属设施,若损坏以上设施有乙方负责更换,维修或按价赔偿,若乙方使用或管理不当,引起租凭房产,租凭屋及连带性房屋,所产生的损失(如爆炸,火灾,有毒物质扩散等),由乙方去全部负责与甲方无关,为杜绝消防隐患,为保证饮食卫生及安全,甲方在工业园区统一设立员工饭堂及商铺,由甲方统一安排,实施员工用卡,现金用餐,乙方不得由另设员工饭堂及商铺的行为。

2、乙方应及时支付员工工资,如发现欠薪、逃薪等事件,甲方有权采取强制措施(停水停电)直到乙方及时付薪,否则,甲方有权将乙方所有设备的财产变卖以抵员工工资等。

第九条:

乙方车间宿舍应安排内保人员,保护管理好自己财产,并常年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火灾、被盗、打架斗殴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条:

第__年起,每__年递增房租每月/平方米12%或____元。

第十一条:

甲方负责工业园区内如下的物业管理工作:

1、区内建筑物公共部分和公用场地养护和管理。

2、区内配套的公共设施、设备(供水系统、变压器、配电房、消防设施等)的养护和管理。

3、配合和协助公安机关进行治安监督及巡视等办案工作(不含人身财产的保险、保管责任)

4、区内保洁、绿化、装修的管理。

5、公共秩序、环境、水电设施的管理。

6、代收、代缴房租费、管理费、水电费、卫生费、维护等一切费用。

第十二条:

由甲方负责物业服务、物业管理费按每月/平方米___元计算,乙方用房面积共____平方米,共计物业管理费___元/月。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允许解除合同:

1、不可抗力、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政府征用收购、收回或扣押租凭地产。

3、甲、乙方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四条: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点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与本合同有关通知和要求等,用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信件、传真一经发出。

搞好邮件以本合同所诉的联系地址(含经双方确定的新联系地址),并以对方无收件人,付邮七日后或以专人送到对方地址是有效送达。

第十五条:

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

由违约方赔偿对方一切经济损失,如未赔偿可通过法院部门追究前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数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篇三:

工业厂房租赁合同样本】

工业厂房租赁合同

厂房位置:

出租人:

承租人:

租赁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甲方(出租方):

地址:

法定代表

电话:

传真:

乙方(承租方):

地址:

法定代表;

电话:

传真:

鉴于:

1.甲方为坐落在**处的工业厂房的合法所有权人,有权全部或部分出租该工业厂房;

2.甲方同意向乙方出租而乙方同意承租本合同所约定的该工业厂房;

3.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开、平等互利、自愿等原则,就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厂房租赁合同(下称“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术语,除非另有所指,具有以下含义:

1)一方:

指甲方或乙方。

2)双方:

指甲方和乙方的统称。

3)本合同:

指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统称。

4)租赁物业:

指范围内全部建筑物及附属配套设施,包括专用区域和地面停车场,具体位置和范围见附件2所示的(红)色部分。

5)租赁建筑物面积:

指附件2所示的(蓝)色部分。

详见本合同约定。

6)专用区域:

指甲方按本合同第条规定提供给乙方每日二十四小时专用的区域,其位置如附件2所示(红)色部分。

7)公共区域:

指该用地内租赁物业以外的停车场、绿地、市政通道等区域。

8)停车场:

指本合同第条规定的该用地内由甲方建设并提供使用的停车场,包括乙方指定的停车场范围内的停车位。

9)物业公司:

指甲方依法组建或委托或聘请的负责租赁物业及其所在区域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公司。

10)交付标准:

指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业的全部标准和要求。

11)交付日:

指甲方向乙方交付经乙方确认满足交付标准的租赁物业的日期。

12)移交书:

指甲方将租赁物业交付给乙方时,按本合同规定双方共同签署的移交确认文件。

13)后期装修:

指交场日后乙方对租赁物业的装修。

14)计租日:

指开始计算租金的日期。

15)租金:

指乙方根据本合同承租租赁物业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租金已包括专用区域和的使用费。

16)租赁保证金:

指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约定由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确定的金额的履约担保。

17)月:

指日历月。

18)日:

除非本合同明确为工作日外,指日历日。

第二条租赁物业状况

1.租赁物业位置,建筑结构为,建筑面积为,计租面积为同建筑面积。

2.厂房内属于甲方的设施、设备、装修、装置及物品,经甲、乙双方共同清点后开具清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有效附件(附件3),租赁期间,该附件所列物品(以下称附属设施)与厂房一并出租给乙方使用。

3.在签署本合同前,乙方已委派专业人员对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进行现场查验,对于涉及的专业技术等问题已进行详尽了解,双方均确认租赁物业以现状为准进行出租。

第三条租赁物业用途

1.乙方承租的厂房用途为: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厂房的用途。

2.甲方同意/不同意乙方将租赁物业作为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注册或营业地点使用。

3.在租赁期间,乙方按照上述用途使用厂房,甲方不予干预。

乙方在使用厂房期间,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包含各合同附件)及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租赁期限

1.物业租赁期限共计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除双方另有约定,租赁开始日即为计租日。

2.如乙方在租期届满后续租,需在本租期结束前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如在本合同期满前乙方未提出续租申请或双方不能就新的租赁合同达成一致,则本合同到期时将自行终止。

3.本合同租期届满,甲方继续出租该厂房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无优先承租权。

4.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乙方应做好腾还租赁物业的准备,并保证将在租赁期满时将租赁物业移交甲方。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

1.租金标准为:

元/平方米计租面积/日。

2.上述租金标准,还包含所租赁厂房占用的相应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租赁费用、土地使用费,以及本合同附件3附属设施使用费用。

3.上述租金不包括乙方在租赁物业期间发生的水电通讯等各种能源通讯费用及物业费。

4.支付方式:

租金按每支付一次,乙方以方式支付租金,具体支付时间为: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当期租金后,在五(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当月租金的正式发票。

5.前款规定的租金支付日和提供发票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日期相应顺延至节假日结束后的次日。

第六条定金及保证金

1.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向甲方交付保证金计人民币元,本租赁合同自乙方实际交纳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2.租赁期间,如因乙方因违反本租赁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失的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从该保证金中直接扣划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及/或甲方由此遭受实际损失,甲方扣划后将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乙方须于收到上述通知后7日内,向甲方补足被扣划的保证金,除非此时租赁合同已终止。

乙方对甲方扣划行为有异议的,可通过磋商或诉讼、仲裁等方式主张权利,但不影响先行补足保证金的义务。

3.租赁期满,乙方结清房租及其他费用,甲方应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七条租赁物业交接

1.甲方应于租期开始日前将租赁物业交付乙方使用,关于租赁物业交接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乙方须提前与甲方联系办理租赁物业交接手续。

2.双方在交接时对租赁物业(含附属设施)的状况共同进行清点检验,并签署租赁物业移交书、交付厂房钥匙,交付标准以双方在本合同中确定的租赁物业状况为准。

租赁物业(含附属设施)的保管责任自交接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3.甲方迟延交付租赁物业的,租赁期限相应顺延,甲方迟延交付物业超过日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第八条厂房的装修、改造及免租期

1.乙方如需对所租厂房进行改造、装修、安装设施设备的,改造及装修工程由乙方自行实施。

乙方应在施工前将改造或装修设计方案及图纸提交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且办理政府有关审批手续后方得按审定后的图纸施工。

改造、装修工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有关消防验收等手续由乙方自行申报,甲方提供协助。

乙方的装修应采取文明施工,并遵守国内相应的法律、法规,服从甲方正常管理。

2.乙方进行后期装修工程时不得影响和妨碍第三人的正常生产与经营活动。

如因乙方过错导致第三人遭受损失而向甲方索赔,甲方应立即将详情以书面的方式告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妥善处理并承担因此所产生的责任。

3.在对租赁物业进行装修工程前,双方应自费为租赁物业就其在装修期间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向保险公司购买中国法律所要求的保险。

4.如政府任何主管部门对租赁物业后期装修提出整改要求,乙方须依法修改其装修,并承担整改装修费用。

但是,如该等装修是因甲方的工程质量的过错造成的,甲方应承担该等整改装修费用和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

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擅自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乙方经甲方通知后应尽快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与责任。

6.在后期装修期内,乙方可安排员工、顾客对所安装的装修设施、设备及仪器等进行测试、练习及试业,以准备作正式营业,但不得妨碍任何第三人的正常生产生活和经营活动或对任何第三人造成损害,否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7.甲方同意将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的期限作为乙方的装修免租期,无论在该期限内乙方是否完成装修,该期限届满后均开始计算租金。

8.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对厂房实施的改造、装修及安装的设备设施等,应在向甲方交还房屋之前进行拆除或无偿归甲方所有。

如因拆除前述设施设备给甲方财产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九条租赁物业的维修维护

1.租赁期间,甲方负责租赁物业主体结构、租赁物业附属公共设施以及《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维修维护分工表》(附件4)确定由甲方负责维修部位的维修工作。

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将一并确定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的维修分工。

2.乙方负责其在租赁物业中自行安装的设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并对《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维修维护分工表》上所列甲方提供的附属设施(不含公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护。

3.在租赁物业使用过程中,出现应由甲方承担维修责任的事项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乙方采取以上合理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和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未在合理时间内通知或未采取暂时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乙方承担因此而扩大的损失。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立即或尽快且不迟于两日内开始维修。

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聘请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查,代为维修,该等维修费用和因延误维修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由甲方承担。

因甲方、其雇员、代理人的职务行为所导致的损坏或故障,维修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因乙方、其雇员、代理人的职务行为所导致的损坏或故障,维修费用和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厂房及附属设施进行正常的大修、检修等活动或因突发事件对厂房进行抢修的,乙方应给予配合。

甲方因处理与该租赁业务事宜或设备检查、维护等,且在有必要进入租赁物业时:

1)营业时间内,甲方或物业公司人员须在乙方人员陪同下进入租赁物业非营业区域,乙方应给予协助及配合;

2)非营业时间内,在无法联络到乙方人员并且情况紧急的情况下,甲方或物业公司人员可自行在事先不通知的情况下进入租赁物业或专用区域,但在过程中应小心安全谨慎行事和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乙方的损失及保护乙方的财产,并应于事后两天内将情况向乙方予以书面说明。

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或任何第三方所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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