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建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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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建筑.docx

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建筑

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建筑垃圾运输企企业经营许可)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类

事项名称

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经营许可)

设定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

2、《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7号令)(第十七条、第十九条) 第十七条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应当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活动。

 第十九条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从事垃圾清扫、收集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从事垃圾运输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2)机械清扫能力达到总清扫能力的20%以上,机械清扫车辆包括洒水车和清扫保洁车辆。

机械清扫车辆应当具有自动洒水、防尘、防遗撒、安全警示功能,安装车辆行驶及清扫过程记录仪;(3)垃圾收集应当采用全密闭运输工具,并应当具有分类收集功能;(4)垃圾运输应当采用全密闭自动卸载车辆或船只,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渗沥液滴漏功能,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5)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6)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7)具有固定的办公及机械、设备、车辆、船只停放场所。

 

3、《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六十一条) 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的,应当向市政管理行政部门提出请,经批准后,方可经。

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4、《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从事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服务的企业,应当取得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经营许可。

5、《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246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京政发[2013]26号)(第一百五十四项)

实施机关

大兴区市政市容委

审查内容

按照《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7号令)、《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查

审查标准

必须符合《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7号令)、《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标准

批准形式

核发行政许可决定书

有效时限

长期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科室

大兴区市政市容委渣土管理所

受理方式及地点

兴华大街三段15号大兴区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市容委窗口受理

联系电话

81296003

审批流程

见附件1

申请材料

见附件2

 

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事项岗位说明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职能

办理人员

承诺期限

1

受理岗

1.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2.对申办材料符合标准的,予以受理,并告知申办人。

3.对申办材料不符合标准的,必须即时告知申办人,并将需要补齐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及时限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朱继霞

1个工作日

2

审核岗

审查申请材料的合理性,提出是否准予许可的意见

苏川龙

10个工作日

3

审批岗

决定是否准予许可

陈永久

8个工作日

4

制证岗

1、对受理事项批准通过的,受理大厅负责填写《大兴区市政市容委行政许可决定书》。

并将行政许可决定书及时通知申请人。

2、审批工作结束后,将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按照要求整理、装订、归档、备查。

李树平

1个工作日

 

附件1

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权力运行流程图

 

附件2

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经营许可

(从事建筑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服务审批)申请表

 

单位名称:

(盖章)

 

负责人:

 

填表日期:

年月日

 

XX区(县)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制

 

申请表填写说明

一、注册资金、实缴资金单位为万元(人民币)。

以外币注册的需注明币种。

二、联系电话为经营地址的办公联系电话。

三、企业类型以营业执照核发为准。

四、要求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完整。

五、如表中所需填写内容较多,可另附文件予以说明,并加盖公章。

 

企业名称

企业法人代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税务登记证号

经营期限

经营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企业类型

注册资金

实缴资金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经营负责人

联系方式

企业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申请服务内容

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企业人事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企业财务制度说明:

企业声场作业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企业产品(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情况说明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

类型

数量

型号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技术性能详细说明:

 

办公和车辆停放场所情况

办公地点

场地面积

车辆停放地点

场地面积

办公地性质

自有租赁

车辆停放场性质

自有租赁

注:

如办公或车辆停放场所为租赁,需提供租赁协议证明复印件。

办公和车辆停放场所配套设施情况说明:

安装全密闭运输车辆情况

有无全密闭运输装置

有无

全密闭运输车辆类型

数量

密闭情况

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或新企业注册资金存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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