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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培训讲义

 

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

1A420030建筑工程项目质量计划管理

项目管理应遵循的程序:

(1)明确项目质量目标;

(2)编制质量计划

(3)实施项目质量计划

(4)监督检查项目质量计划的执行情况;

(5)定预防和改进措施。

1A420031掌握项目质量计划的编制

一、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质量计划编制依据

1.承包合同、设计图纸;

2.企业和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3.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操作规程;

4.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二、建筑工程项目质量计划的编制要求

1.应在项目策划过程中编制,经审批后作为对外质量保证和对内质量控制的依据;

2.项目质量计划是将质量保证标准、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的通用要求与项目联系起来的文件,应保持与现行质量文件要求的一致性;

3.项目质量计划可高于但不低于通用质量体系文件的要求;

4.质量计划应体现从工序、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到单位工程的过程控制,且应体现从资源投入到完成工程质量最终检验和试验的全过程管理与控制要求;

5.项目质量计划应由项目经理组织编写,报企业相关部门批准;

三、施工项目质量计划的主要内容

1.编制依据

2.项目概况;

3.质量目标;

4.质量管理体系;

5.资源管理;

6.产品实现;

7.测量、分析和改进;

8.文件和记录的控制;

9.创优措施

10.计划的管理

1A420032掌握项目质量计划应用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2006

10项目质量管理

10.1一般规定

10.1.1组织应遵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质量管理体系GB/T19000》族标准的要求建立,设专职管理部门或专职人员。

10.1.2质量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按照策划、实施、检查、处置的循环方式进行系统运作。

10.1.3质量管理应满足发包人及其他相关方的要求以及工程技术标准和产品的质量要求;

10.1.4组织应通过对人员、机具、设备、材料、方法、环境等要素的过程管理,实现过程、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目标。

10.1.5项目质量管理应按下列程序实施:

1.定质量目标;

2.编制质量计划;

3.实施质量计划;

4.总结质量管理工作,提出持续改进要求;

10.2项目质量策划

10.2.1组织应进行质量策划,制定质量目标,规定实施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和资源,编制针对项目质量管理的文件。

该文件可称为质量计划。

10.2.2质量计划的编制依据

1.合同

2.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3.组织针对项目的其他要求。

10.2.3质量计划应确定下列内容:

1.质量目标和要求;

2.质量管理组织和职责。

3.所需的过程、文件和资源;

4.产品所要求的评审、验证、确认、监视、检验和试验活动;

5.记录的要求;

6.所采取的措施;

7.应报组织管理层审批。

10.3项目质量控制与处置

10.3.1应依据质量计划的要求,运用动态控制原理进行质量控制;

10.3.2质量控制主要控制过程的输入、过程中的控制点以及输出,同时应包括各个过程之间的接口的质量。

10.3.3

10.3.4质量计划需修改时,应按原批准程序报批;

10.3.5设计的质量控制应包括下列过程:

1.设计策划;

2.设计输入;

3.设计活动;

4.设计输出;

5.设计评审;

6.设计验证;

7.设计确认;

8.设计变更控制

10.3.6采购的质量控制应包括定采购程序、定采购要求、选合格供应单位以及采购合同的控制和进货检验。

10.3.7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应包括:

1.施工目标实现策划;

2.施工过程管理;

3.施工改进;

4.产品的验证和防护

10.4项目质量改进

10.4.1项目经理部应定期对项目质量状况进行检查、分析,向组织提出质量报告,提出目前质量状况、发包人及其他相关方的满意程度、产品要求的符合性以及项目部的质量改进措施。

1A420040建筑工程材料质量控制

1A420041掌握建筑材料复试

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等应有出厂合格证和材质报告单。

对需要作材质复试的材料,应规定复验内容、取样方法并填写委托单,试验员按要求取样,送检。

一、复试材料的取样

抽取样品时应首先选取有疑问的样品。

建筑材料复试的取样原则

1.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同一生产批次的进场材料应根据相应的材料质量标准与管理规程、规范要求的代表数量确定取样批次,抽取样品进行复试。

2.施工企业试验应逐步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即在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实验室进行试验。

见证取样和送检次数不得少于总次数的30%,试验总次数在10次以下的不得少于2次。

3.每项工程的取样和送检见证人,由该工程的建设单位书面授权,委派在本工程现场的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员1至2名担任。

见证人及送检单位对试样的代表性、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

4.委托单必须与同一委托试验的其他原始资料一并由试验室存档。

二、建筑材料的复试结构处理

1.试验室必须单独建立不合格试验项目台账。

出现不合格项目应及时向施工企业主管领导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质量监督站报告;影响结构安全的建材应在24小时内向以上部门报告。

2.建筑施工企业实验室出具的试验报告,是竣工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业主或监理对出具的报告有异议时,可委托抽检。

抽检结果相符由建设单位负担,不符由是施工企业负担。

3.初试与复试报告均应进入档案。

三、主要材料复试内容及要求

1.钢筋:

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和冷弯。

有抗震设防的框架---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

钢筋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之比不应大于1.3.。

2.水泥:

抗压强度、抗折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

钢筋砼结构、预应力砼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

同一品种。

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吨,散装不超500吨为一检验批。

3.混凝土外加剂:

检验报告中应有碱含量指标,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

4.石子:

筛分析、含泥量、泥块含量、含水率、吸水率及石子的非活性骨料检验。

5.砂子:

筛分析,泥块含量、含水率、吸水率及非活性骨料检验。

6.建筑外墙金属窗、塑料窗:

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性能。

7.装饰装修用人造木板及胶粘剂:

甲醛含量。

8.饰面板:

室内用花岗石放射性,粘贴用水泥的凝结时间、安定性、抗压强度、无抗折强度;外墙陶瓷面砖—吸水率及抗冻性复验;

9.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同一部位工程使用的小砌块应持有同一厂家生产的合格证书和进场复验报告,小砌块在厂内养护龄期及其后停放期总时间必须确保28天。

10.预拌砼:

检查预拌砼合格证书及配套水泥、砂、石、外加剂等原材复试报告和合格证、混凝土配合比单、砼试块强度报告。

1A420042掌握建筑材料质量管理的应用

一、建筑结构材料质量管理总体要求

1.结构材料的规格、品种、型号和质量等,必须满足设计和规范;

2.装饰材料应符合设计和规范,经业主批准的材料样板要求。

二、建筑材料质量控制的主要过程

材料的采购、检验、保管、使用

三、材料的采购控制

四、把好材料检验管

五、材料的保管和使用控制

1A42005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查与检验

1A420051掌握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查与检验

一、土方工程

1.土方开挖前,应检查定位放线、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系统。

2.开挖过程中,应检查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压实度、排水和降水,并随时观测周围环境。

3.基坑开挖后,应检验下列内容:

(1)核对基坑的位置、平面尺寸、坑底标高是否符合设计,并检查边坡稳定情况;

(2)核对地质和地下水是否符合地质勘察报告和设计要求;

(3)用钎探法或轻型动力触探等检查基坑是否存在软弱下卧层;

4.基坑验槽应重点检查柱子、墙角、承重墙下或其他受力较大部位。

5.土方回填应检查下列内容:

(1)回填材料;

(2)回填过程中应检查排水措施、每层填筑厚度、回填土的含水量、压实度;

(3)每层一检验;

(4)填方结束,应检查标高、边坡坡度、压实度;

二、灰土、砂石和砂地基工程

1.检查原材料及配合比;

2.过程中应检查分层厚度、分段时上下两层的搭接长度、夯实加水量、夯实遍数、压实系数;

3.结束后,检验承载力;

三、重锤夯实或强夯地基工程

四、打压预制桩工程

五、砼灌注桩基础

检查桩位偏差、桩顶标高、桩底沉渣厚度、桩身完整性、承载力、垂直度、桩径;原材料、砼配比、泥浆配合比及性能指标,钢筋笼制作,砼浇筑。

1A420052掌握土体结构工程质量检查与检验

一、钢筋砼工程

(一)模板工程

模板分项质量控制应包括—模板设计、制作、安装和拆除。

模板工程施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并应经审批或论证;

施工过程重点检查:

施工方案可行性,模板的强度、刚度、稳定性、支撑面积、平整度、几何尺寸、拼缝、隔离剂涂刷、平面位置及垂直、梁底模起拱、预埋件及预留孔洞、施工缝及后浇带处的模板支撑安装等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

(二)钢筋工程

钢筋分项质量控制包括---钢筋进场检验、钢筋加工、钢筋连接、钢筋安装;

施工过程应重点检查----原材进场合格证和复试报告、加工质量、钢筋连接试验报告及操作者合格证,钢筋安装质量(包括纵横向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保护层厚度和钢筋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箍筋和横向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间距等),预埋件规格数量位置。

(三)砼工程

检查砼主要组成材料的合格证及复验报告、配合比、塌落度、冬浇筑时入模温度、现场砼试块、现场砼浇筑工艺及方法、大体积砼测温措施、养护方法及时间、后浇带的留置和处理等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砼实体检测---检测砼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等。

检测方法主要有破损法检测和非破损法检测。

(四)构件安装

质量控制包括预制构件和连接质量控制。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主要检查---构件合格证、构件外观质量、标志标识、尺寸偏差、结构性能、临时堆放方式、临时加固措施、起吊方式及角度、垂直度、接头焊接及接缝,灌浆用细石砼原材料合格证及复试报告、配合比、塌落度、现场留置试块强度,灌浆密实度等;

(五)预应力砼工程

1.后张法施工应具有资质等级的预应力专业施工单位;

2.张拉机具设备及仪表:

3.预应力筋:

4.预应力锚具和连接器:

5.预留孔道:

6.预应力筋张拉与放张:

7.灌浆及封锚:

8.其他:

二、砌体工程

1.砌体材料:

检查出厂合格证和性能检测报告。

块材、水泥、钢筋、外加剂等应检查复试报告。

2.砌筑砂浆---配比、计量、搅拌质量、试块

3.砌体—主要检查砌筑方法、皮数杆、灰缝、砂井饱满度、砂浆粘结情况、块材含水率、留槎、接槎、洞口、脚手眼、标高、位置、轴线位置、平整度、垂直度;

三、钢结构工程

1.原材及成品进场:

2.钢结构焊接工程:

3.紧固件连接工程:

4.刚零件及钢部件加工:

5.钢结构安装:

6.钢结构涂装:

7.其他。

1A420053掌握防水工程质量检查与检验

一、防水工程施工前检查与检验

(一)材料

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现场抽检复验报告

(二)人员

分包队伍资质、作业人员上岗证

二、方式施工过程中检查与检验

(一)地下防水

防水基层情况、卷材铺贴的方向及顺序、附加层、搭接长度及搭接缝位置、转角处、变形缝、穿墙管道等细部做法。

防水砼----模板及支撑、砼浇筑和养护、施工缝或后浇带与预埋件的处理、止水带预埋、试块的制作与养护、防水砼抗压和抗渗试验报告、隐蔽验收记录、质量缺陷。

(二)屋面防水

基层状况、卷材铺贴的方向及顺序、附加层、搭接长度及搭接缝位置、泛水高度、女儿墙压顶的坡向及坡度、玛蹄脂试验报告单、细部构造处理、排气孔设置、防水保护层、隐蔽;

(三)厨房、厕浴间防水工程

基层状况、涂膜的方向及顺序、附加层、涂膜厚度、防水高度、管根处理、防水保护层、隐蔽

三、防水完工后检查与检验

(一)地下

检查标示好的背水内表面的结构工程展开图,核对地下防水渗漏情况;

(二)屋面防水

持续淋水2小时后,检查屋面有无渗漏、积水和排水系统;

(三)厨房、厕浴间防水情况

防水层完成后,应做24小时蓄水试验,蓄水高度在最高处为20—30㎜,确认无渗漏时再做保护层和面层。

1A420054熟悉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查与检验

检查是通过检验、试验、验证、确认和评审等活动,获得满足或不满足要求的客观证据。

检验与试验—技术性检查活动;

验证、确认和评审是一种管理性的检查活动。

本条所称的装修检查指工序质量自检和对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的检查;

装修检验指对原材料设备进场检验、有关安全和功能项目检测及各工序完成后的交接检。

质量控制资料检查的主要内容:

1)施工图、2)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隐蔽验收记录。

1A42006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1A420061掌握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

一、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质量验收划分:

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

他包括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的顺利完成,标志着建设阶段的结束和生产使用阶段的开始。

二、建筑工程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检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三、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

1.分项所含检验批均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完整;

三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

1.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检结果应符合规定;

3.观感质量符合要求。

四、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五、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返工重做的检验批,应重新验收;

2.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检测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加固处理的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能满足结构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5.通过返修加固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1A420062掌握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

一、地基基础工程包括的内容

主要包括:

无支护土方、有支护土方、地基基础处理、桩基、地下防水、砼基础、砌体基础、劲刚砼、钢结构

二、地基与基础工程验收所需的条件

(一)工程实体

1.验收前,基础墙面上的孔洞须按规定镶堵密实,并做隐蔽验收记录;未经验收不得进行回填土的施工,对确需分阶段进行地基与基础分部质量验收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质监交底会上向质监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并及时向质监站备案。

2.砼结构模板应拆除并清理干净;

3.楼层标高控制线应清楚弹出,竖向结构主控制轴线应弹出墨线;

4.工程技术资料存在问题应悉数整改完成;

5.施工合同文件和设计文件规定的地基基础内容已完成,检验检测报告符合规定;

6.安装工程中预埋件;

7.质监站发出的整改通知要求整改的质量问题已整改完毕,

(三)资料

1.该分部完工后应自检,确认质量符合规定,提供主体结构施工质量自评报告,该报告由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

2.监理单位提供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由总监和监理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

3.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进行检查,对实体是否与设计及变更一致;

4.有完整的档案资料、见证试验档案、监理资料、质量保证资料、管理资料、评定资料。

三、验收的主要依据

四、地基基础工程验收组织及验收人员

1.由总监组织地基基础分部工程的验收工作,区质量监督站对验收实施监督。

该工程的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单位参加。

2.验收人员—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现场管理人员;

五、地基与基础工程验收的程序

按施工企业自评、设计认可、监理核定、业主验收、政府监督的程序进行。

1.该分部完工后,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上报项目总监;

2.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将分部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整理成册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查,监理核查符合要求后由总监签署审查意见,并于验收前三日通知质监站。

3.总监收到上报的验收报告应及时组织参见方对该分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并签署验收结论和意见。

相关责任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分部工程观感检查记录。

4.总监组织对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时,必须有如下人员参加:

总监、设计勘察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的质量技术负责人。

六、验收内容

应对子分部工程的实体及资料检查。

七、地基与基础工程验收结论

1.验收小组组长主持验收会议;

2.五个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环节执行国家标准情况;

3.经验收小组分别签字的验收意见;

4.参建责任方签署的地基基础质量验收记录。

应在签字盖章后3个工作日内,由监理报送质监站。

5.验收意见不一,应协商;

6.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责任方擅自施工的,签发局部停工通知书。

1A4200063掌握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内容

一、主体结构包括的内容

砼结构、劲钢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木结构、网架及索膜结构

二、主体结构验收所需条件

(一)工程实体

1.主体分部验收前,墙面上的孔洞按规定镶堵密实,并做隐蔽验收记录。

未经验收不得进行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对确需分阶段进行主体分部验收的,建设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

2.砼结构模板拆除并对其表面清理干净;

3.楼层标高控制线应清楚弹出;

4.工程技术资料已整改完成;

5.分部工程内容已完成;

6.安装中的管线完成;

7.验收前,可完成样板间的室内粉刷;

8.施工中,质监站发出的整改通知要求整改的质量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工程资料

1.主体完工后进行自检,提供主体结构施工质量自评报告,该报告由项目经理、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

2.监理对全过程监理情况进行质量评价,提出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由总监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

3.勘察设计检查实体是否与设计图纸一致;

4.有完整的档案资料、见证试验档案、监理资料、施工质量保证资料、管理资料和评定资料。

5.主体验收通知书;

6.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7.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8.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9.砼结构子分部工程结构实体砼强度验收记录;

10.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验收记录

三、主体验收依据

四、主体结构验收组织及人员

 

五、主体工程验收的程序

1.按企业自评、设计认可、监理核定、业主验收、政府监督。

1.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申请主体验收;

2.监理单位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单位报告,对质量情况作出评价,填写建设工程主体验收监理评估报告。

3.建设单位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单位报告,对符合要求,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

4.建设单位在主体验收3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报至区质量监督占。

5.建设单位组成人员在质量监督占监督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工程主体进行实体和资料的全面验收。

六、主体验收的结论

1.由主体工程验收小组组长主持会议;

2.四方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

3.验收组听取各参验单位意见,形成经验收小组人员分别签字后的验收意见。

4.参加方签署质量及验收记录,应在签字盖章后3个工作日内由监理报送质监站。

5.当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协商,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验收。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基本规定

3.0.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3.0.2建筑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建筑采用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

涉及安全、功能的产品应进行复验。

2.每道工序完成后检查。

3.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

3.0.3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注。

2.施工应符合勘察设计文件要求;

3.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应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涉及结构和使用功能的重分部工程应抽检。

9.承担检测要求有资质;

10.观感—现场观察

4.建筑工程验收的划分

4.0.1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分项、检验批。

4.0.2单位划分的原则

1.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2.规模大的工程,可将其能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4.0.3分部工程的划分按以下原则:

1.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

2.分部工程较大时,划分若干子分部工程。

4.0.4分项工程安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

4.0.5分项可由一个或若干检验批组成。

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划分。

5.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5.0.1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检合格;

2.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5.0.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含检验批均应合格;

2.所含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5.0.3分部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含分项均应合格;

2.质控资料完整;

3.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检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4.观感应符合要求

5.0.4单位验收合格应符合规定:

1.所含分部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控资料应完整;

3.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规定;

5.观感验收符合要求。

6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6.0.1检验批及分项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

6.0.2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组织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应参加验收;

6.0.3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组织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6.0.4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设计、监理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6.0.5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序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

分包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

6.0.6

6.0.7单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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